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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物价波动协同性研究
中国物价波动协同性研究
内容摘要:
本文基于扩展的Cerqueira-Martins同步化指数测算了1994-2013年我国物价波动协同性,并构建省级面板数据模型检验其影响因素,最后得出相关结论。
关键词:
物价波动协同性市场化进程经济开放程度
地区间物价波动协同是一个动态变化的过程,国内外各种因素的综合影响都可能导致这种动态行为作出调整。
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和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经济增长走势和物价波动形势都发生了显著变化。
两次危机期间我国地区间物价波动协同性是否也发生了转变,不同区域间物价波动协同性的动态演变路径是否存在差异,导致这些转变和差异的影响因素有哪些,目前国内尚没有相关文献对以上问题展开研究。
文献综述
关于地区层面物价问题的研究主要集中于探讨地区间的物价收敛性,无论是长时段的时间序列样本还是基于城市面板数据样本,均发现商品价格随时间变化逐渐呈现收敛性趋势(Froot,1995;Parsley,1996)。
陆铭(2006)基于我国各省份的商品零售价格指数测度了相邻省份间的商品市场整合程度,研究表明省区间市场的整合程度在不断提高。
刘瑞明(2012)运用动态面板数据分析发现,地区国有企业比重与隐性补贴程度存在正向关系,政府对于国有企业的隐性补贴不利于市场整合程度的提高。
关于波动协同性的研究主要集中于探讨经济波动协同性,国内学者主要借鉴Cerqueira和Martins(2009)的测算方法,许统生(2013)采用C-M同步化指数测算了中国省区间经济周期的协同程度,结果表明中国省区间经济周期协同程度较低。
杜群阳和朱剑光(2002)利用C-M同步化指数进行跨国研究,在测度中国与主要贸易国家之间经济波动协同性基础上从产业内贸易角度分析波动协同的原因以及传导路径。
综上所述,目前国内尚没有文献就国家和地区层面的物价波动协同问题展开研究。
本文的研究价值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借鉴经济波动协同性测度方法,利用扩展的C-M同步化指数测度我国地区间物价波动协同的程度以及演化趋势。
另一方面,本文以1994-2013年的省级数据为样本,构建面板数据模型从地区间经济发展水平、市场化进程、对外开放程度等角度检验我国地区间物价波动协同性的影响因素。
中国物价波动协同的典型事实
(一)测度方法及数据处理
测度物价波动协同性可以借鉴经济波动协同性的计算方法。
已有文献通常采用C-M同步化指数,通过计算两个地区实际经济活动的同步化指数来衡量两个地区经济波动的协同程度,该指数测度了每一个时间点上经济变量序列波动的同步性程度,克服了传统计算相关系数过程中选择时间滚动窗口时的主观偏差。
本文物价波动协同性测算的具体公式为:
在具体测算过程中我们从各地区物价指数的原始序列中,运用HP滤波法提取出了周期波动成分,这样处理后使得测算结果更贴近于刻画两个地区物价波动的协同关系。
(二)我国物价波动协同性的动态演变分析
本文运用拓展的C-M同步化指数刻画两个地区间物价波动的协同关系,为描述我国物价波动协同的动态变化过程,本文做了两类测度处理,一类是基于全国层面两两省份之间的协同测度,通过均值处理得到全国物价波动协同关系的趋势序列。
另一类是基于地区层面计算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内两两省份之间的物价波动协同程度,通过均值处理得到各地区物价波动协同关系的趋势序列。
图1描述了1994-2013年期间我国物价波动协同关系的变化趋势。
从二次多项式的趋势拟合曲线来看,全国层面的物价波动协同程度总体趋势上呈持续提高的态势,这是地区间商品市场一体化程度不断提升的体现。
依据波动走势分为三个时间段:
加入世贸组织前的1994-2001年(Ⅰ阶段),物价波动协同程度相对较低,集中于1.5-2.0区间内;中国经济快速增长时期2002-2007年(Ⅱ阶段),物价波动协同程度呈现阶梯性上升,最高值达到2.9;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的2008-2013年(Ⅲ阶段),受危机影响物价波动协同性在2008-2009年显著下降,2010年后重新恢复到稳步地提升路径当中。
图2描述了1994-2013年期间我国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各省份之间物价波动协同关系的变化趋势。
首先,东、中、西三个地区物价波动协同程度在总趋势上均不断提高。
其中,东部地区物价波动协同性的总体水平较高;中部地区在经历国际金融危机后物价波动协同性显著提高;西部地区相对较低。
其次,从波动形态上来看,中部地区物价波动协同的波动幅度最大,西部地区次之,东部地区最小。
加入世贸组织前,中部省份的物价波动协同程度最低,基本保持在1.5-1.8之间,波动频繁。
2002-2007年期间,三个地区的物价波动协同性呈阶梯形上升的态势。
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三个地区的物价波动协同走势出现了分化现象,中部省份在2009年C-M同步化指数达到3.8,危机后恢复到稳步的提升路径上,东部省份在危机期间小幅下降,随后协同性持续提高,西部省份2009年C-M同步化指数大幅下降到1.5左右,随后迅速大幅提升,同时表现出反复波动。
影响中国物价波动协同性因素的实证分析
(一)计量模型设定
其中,uij代表地区特质效应,εij,t为随机扰动项,被解释变量rij,t代表省份i和省份j在t年的物价波动协同性,考虑到物价波动协同性的影响因素在其作用过程中存在一定的时滞性,计量模型设定中均引入了解释变量的滞后一期。
(二)指标构建与数据来源
被解释变量rij,t为地区i和j之间物价波动的协同性,基于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的周期波动成分,利用拓展的C-M同步化指数测算得到,物价波动协同程度越高,说明两个地区间经济联系更紧密,市场一体化水平越高。
本文所指地区间物价波动协同不局限于相邻省份,测度范围为全国省份(直辖市、自治区)两两之间的物价波动协同关系。
核心解释变量包括:
经济发展水平差异(Pgdpij,t)。
通过两个地区人均GDP的比值大小来衡量地区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比值趋向于1表明地区间经济发展水平更为相近,比值越大说明差异性更加明显。
市场化程度(Marketij,t)。
通过计算该地区非国有企业工业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代表地区的市场化程度的高低。
市场化程度的差异同样采取比值的形式,市场化程度差异越大,地区间物价波动协同性相对较弱。
对外经济开放度(Tradeij,t和Fdiij,t)。
经济对外开放程度越高,地区物价波动越容易受到外部因素的影响,主要通过传统的商品贸易往来和外来直接投资两个渠道影响地区的物价波动,本文相应采用了两类指标来衡量地区的对外经济开放度,一类是某地区出口总额除以地区生产总值,另一类是该地区的外国直接投资实际利用额占地区GDP的比重,地区间经济对外依存度的差异均采取比值形式。
控制变量(Controlij,t)有:
财政政策协调程度(Fiscalij,t),用两个地区政府财政支出占当地国内生产总值比重的比值来衡量,比值越趋于1说明两个地区财政政策协调程度越高。
货币政策(Monetaryij,t),用广义货币供应量增长率表示,地区间物价波动协同性的阶段性变化受到国家宏观经济走势的影响,货币政策调整一方面反映宏观经济运行态势,另一方面货币政策变化本身也是物价出现波动的重要影响因素。
本文所涉及的相关原始数据均来自历年《中国统计年鉴》和《中国区域经济统计年鉴》,本文最终选取1994-2013年期间全国30个省份(港澳台和西藏除外)的面板数据作为研究样本。
在计量模型估计前先采用IPS和Fisher-pp检验方法进行面板数据单位根检验,结果显示所有变量均为一阶单整变量。
(三)计量结果及分析
第一,全国层面的物价波动协同性分析。
本文按照逐步回归的方式,在核心解释变量基础上逐步添加控制变量,以检验核心解释变量估计系数的显著性和稳健性。
结合我国物价波动协同的典型事实,将样本进一步划分为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后(1997-2002年)和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后(2008-2013年)两个子样本,比较两次危机后我国物价波动协同性呈现差异性的具体原因。
所有模型的估计结果均显示存在个体效应,且豪斯曼检验结果拒绝原假设,认为个体效应以固定效应形式存在。
如表1所示,全样本的回归结果显示,经济发展差异、市场化程度差异和对外开放度差异三个核心解释变量在引入控制变量后,估计系数的大小、方向和显著性未发生明显变化,说明核心解释变量具有较好的稳健性。
具体来看,地区间经济发展水平差异与物价波动协同性之间呈现反向变动的关系,但统计不显著,说明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地区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在不断缩小,对地区间物价波动协同的影响不明显。
市场化进程的差异是导致地区间物价波动协同性下降的原因之一,地方政府出于保护当地产业的动机,采取价格干预、行政性垄断、政策性壁垒等措施阻碍要素和商品在地区间的自由流动,使得地区间物价波动的协同程度较弱。
地区间传统贸易占比的差异与物价波动协同呈现正向的显著关系。
可能的原因是出口导向型的产品生产促成贸易占比较低限制了另一地区原材料或中间产品产业的发展,这种产业内贸易模式强化两个地区间的经贸联系,促进地区间物价的协同波动。
地区间吸引外商直接投资占比的差异与物价波动协同表现为反向的显著关系。
为积极吸引外商投资,地方政府间会在市场机制完善和政策优惠方面展开相互竞争,这种竞争推动了一个地区的市场化进程,促进商品和要素的自由流动。
因此,外商投资占比接近的地区间价格机制的作用越显著,进而使得地区间物价波动的协同关系更明显。
对比两次金融危机期间的样本估计结果,可以看到影响地区间物价波动协同性的因素存在差异。
具体表现为,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期间,地区间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和市场化进程的差异导致物价波动协同性下降,且统计意义上是显著的,而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期间以上两个因素的影响并不显著。
究其原因,亚洲金融危机期间我国经济发展水平和市场化水平存在较大的区域差异,东部地区具有更为完善的市场机制和处于更高的发展阶段,表现为地区间物价波动协同性更高(见图2)。
随着我国经历2003-2007年的持续高速增长阶段后,区域间经济发展水平和市场化进程的差异不断缩小,因而在此次国际金融危机期间两者对物价波动协同的影响并不明显。
从对外开放程度的估计结果来看,出口额占比差异和外商直接投资占比差异对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期间地区间物价波动协同性产生了显著的影响,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期间的样本估计结果并不显著。
第二,区域层面的物价波动协同性分析。
从图2可以看出,我国东中西地区的物价波动协同趋势可以看出,不同区域内各省份间物价波动协同性的波动轨迹存在差异,为进一步探讨形成这种差异的成因,本文具体划分东部、中部和西部地区,构建固定效应模型进行实证检验,东部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山东、广东和海南,中部地区为山西、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和湖南,其他省份为西部,具体结果如表2所示。
东部地区省份回归结果显示,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市场化程度差异、财政政策协调程度、广义货币增速对地区间物价波动协同性产生显著的负向影响,出口额占比差异影响显著为正。
中部地区省份的影响因素中,经济发展水平差异、财政政策协调程度、广义货币增速与物价波动协同存在显著的负向关系,且估计系数的大小明显高于东部和西部地区,这解释了为何中部地区省份间物价波动协同程度的提升速度和幅度相比东部和西部地区更明显。
西部省份估计结果中,经济发展水平差异、财政政策协调程度、广义货币增速均显著降低了地区间物价波动的协同性。
结论及政策建议
本文基于1994-2013年我国30个省份的面板数据,运用扩展的Cerqueira-Martins同步化指数测算了我国的物价波动协同性,并构建固定效应模型分析其影响因素,得到以下研究结论:
从物价波动协同性的典型事实来看,我国物价波动协同程度总体趋势上呈持续提高的态势,东部地区物价波动协同性水平相对较高,中部地区提升速度较快,西部地区相对较低。
从影响物价波动协同性因素的实证检验结果来看,地区间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市场化进程差异、吸引外商直接投资占比的差异与物价波动协同性之间呈现显著的反向变动关系。
基于以上研究结论,本文就如何提高地区间物价波动协同性,提出如下政策建议:
首先,加快地区间市场化进程,消除行政性的市场干预和地区间贸易壁垒,建立一个统一、开放、公平的市场竞争格局,提高地区间市场整合程度。
其次,各地区在优化产业结构过程中,需要进一步完善全国层面产业布局的顶层设计和城市圈区域经济发展战略,消除地方保护,发挥各地区的要素禀赋优势。
最后,推动城乡商品市场一体化进程,有助于提升地区间物价波动的协同性,提高宏观调控政策的有效性。
参考文献:
1.陆铭,陈钊.分割市场的经济增长―为什么经济开放可能加剧地方保护[J].经济研究,2009(3)
2.刘瑞明.国有企业、隐性补贴与市场分割:
理论与经验证据[J].管理世界,2012(4)
3.许统生,洪勇.中国省区间经济周期同步性研究[J].经济科学,2013(3)
4.杜群阳,朱剑光.产业内贸易对东亚经济周期协动性影响的实证研究[J].国际贸易问题,20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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