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部项目验收汇报材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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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部项目验收汇报材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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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部项目验收汇报材料
庐江县国家和省级投资土地整理项目
竣工验收汇报材料
各位省厅和市局领导:
首先,我对各位领导在百忙之中来庐江验收国家和省级投资土地整理项目,表示热烈的欢迎;庐江县土地整治工作的开展离不开各位领导的支持和关心,在此我表示由衷地感谢。
下面我就本次验收的四个国家和省级投资土地整理项目有关情况向各位领导汇报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这次我县申请验收的国家和省级投资土地整理项目共四个,二个国家项目是乐桥镇土地整理项目和同大镇土地整理复垦项目,二个省级项目是盛桥镇土地整理项目和郭河镇土地整理项目。
(一)乐桥项目:
该项目区位于庐江县乐桥镇柯坦河沿线两岸,涉及金桥、乐桥、黄山、塘拐、大化五个行政村。
项目区总面积881.97公顷(13229.55亩),批准投资为2162万元,项目施工结束后新增耕地57.76公顷(966.4亩)。
工程于20XX年12月动工,由四家施工单位承担建设任务,20XX年6月全面竣工。
(二)同大项目:
该项目区位于庐江县同大镇农林村,与巢湖一堤之隔,项目区总面积110.51(1657.65亩)公顷。
批准投资927.18万元,项目完成后新增耕地87.42(1311.3亩)公顷。
项目于20XX年12月正式施工,由二家施工单位承担建设任务,20XX年9月工程全部竣工。
(三)盛桥项目:
该项目区位于庐江县盛桥镇神墩村,项目区总面积655.59公顷(13229.55亩),项目批准总投资为1314.43万元,建设工期为二年,项目从20XX年3月份正式投入施工,由五家施工单位承担建设任务,20XX年6月底工程全部施工结束,项目建成后新增耕地41.86公顷。
(四)郭河项目:
该项目20XX年省国土厅批准实施,项目区位于郭河现代农业综合示范区内,建设规模811.4公顷(12171亩),批准投资预算1709.2万元,工期为2年。
20XX年11月工程实施启动,20XX年9月工程提前一年全面竣工。
项目建成后项目区新增耕地32.12公顷,基本农田达到606.94公顷。
二、工程实施管理情况
为加强对项目实施工作领导,县政府成立由分管领导为组长,县政府办、国土局、监察局、财政局、农委、水务局、林业局、审计局、环保局、地税局等部门负责人和项目所在镇的镇长为成员的项目领导组,负责项目整体组织协调、指挥、对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决策,定期组织对项目工程建设质量与进度进行检查、对项目资金进行审查。
领导组下设项目管理办公室、技术指导组、招投标工作组。
县政府专门出台了《庐江县土地开发整理复垦工作实施办法》,明确规定责任主体,县国土局制订了《庐江县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暨标准农田建设工程质量验收标准》、县财政局制定了《庐江县土地开发整理复垦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等制度。
在制度的建立和创新上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维护群众利益,争取群众对土地整理工作的支持。
责任领导每周必须到项目工地检查一次,发现问题就地解决,做到矛盾不过夜。
此外,还专门抽调人员组成工作指导组,深入到乡镇部门讲解相关的法规政策和程序步骤,提高项目建设管理水平。
设计、监理情况:
江苏淮安交通勘察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项目设计人员结构层次良好,专业配套。
部分设计人员驻工地现场,做好设计服务。
庐江县建设工程监理有限公司承担项目工程监理工作,为保证工程总体目标的实现,监理单位在每个项目区的工程现场设立监理组,具体承担监理业务。
三、工程实施任务完成情况
这次申请验收的四个项目,在省厅、市局领导的关心下,县政府的大力支持和各项目镇的共同努力,全部完成所有规划任务,各项目具体工程量完成如下:
(一)乐桥项目:
完成田块平整土方205.58万方,表土剥离土方13.34万方。
修建排水斗沟17.27千米、排水农沟17.56千米、排水毛沟121.43千米;修建灌溉斗渠13.03千米、灌溉农渠12.11千米、灌溉毛渠51.42千米;修建交通桥11座、桥闸10座、控制闸5座、斗门6座、放水口219座、各类涵管2255座、渡槽5座、跌水8、灌溉站4座。
修建改造田间道35.98千米,生产路90.41千米。
植树4.16万株、迁坟223冢。
(二)同大项目:
完成土地平整土方109.57万立方米。
修建斗渠3.73千米,农渠9.4千米,农门30座,排水斗沟1.67千米,排水农沟5.24千米,农门30座,提水站2座,排涝站1座,农桥10座,跌水11座,涵管17座。
修建生产路2.99千米,修建田间道6.15千米,植树0.23万株、迁坟94冢,房屋拆迁1401.78平方米。
(三)盛桥项目:
完成土地平整土方52.22万方;修建斗渠4.19千米,农渠5.65千米,灌排二用渠79.47千米,斗沟9.48千米,农沟2.89千米,支渠10.59千米,各类涵管2182座,斗农门173座,泵站9座,渡槽3座,农桥32座;修建田间道路30.61千米,生产路73.56千米,植树3.9万株。
(四)郭河项目:
完成坑塘及田块平整土方123.67万方,清淤土方32.06万方,修建斗渠3.89千米、农渠23.55千米、斗沟3.44米、农沟20.28千米、斗沟2.59千米,铺设各类涵管138座、农机下田涵172座、农门42座、农桥1座;修建田间道6.42千米、生产路15.16千米;种植防护林1.67万株。
四、工程质量管理情况
(一)加强组织管理。
业主单位实行法人负责制,监理单位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各单位技术人员对项目实施层层把关的同时,督促检查施工单位建立质量保证体系。
对施工过程中的每一道工序,必须严格实行“三检制”。
没有进行“三检”的工序、单元工程,监理工程师不予验收签字,并不允许进入下一工序或单元施工。
对不按设计规范施工的,下达整改通知,并要求限期整改,严把施工质量关。
(一)严格原材料进场检验。
每个项目工程开工前,工程指挥部与监理单位对各承包人进场机械设备及人员情况认真查验,对不符合施工要求的提出整改意见,直到各项施工条件达到合同要求为止。
对进场材料严格控制,所有进场主要材料必须经过检测,凡达不到标准的材料,不允许进场,已进场的必须清除出场。
杜绝因原材料质量问题而影响工程质量的隐患。
(二)规范单体工程检测。
坚持工程实施重要部位巡视和旁站制度。
为了保证施工质量,提高工作效率,工程指挥部、监理单位、设计单位、相关技术检测人员进行联合检测。
同时对施工现场实行巡回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施工过程中的质量问题,将质量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避免因问题拖延而影响施工质量。
五、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县政府会议决定,为严格资金使用,在县财政局设立财政资金专户,所有项目资金的使用必须在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参与下运行。
为严格资金管理,县财政局与国土局联合下发了《庐江县国家和省级投资土地整理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工程进度款由施工单位按月汇总工程量,填报《工程月计量报审表》,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核后填报《月工程进度付款申请表》,付款申请表经项目镇认可,报项目办公室核实,法人同意,县财政局审核后,报分管县长批准。
在工程实施过程中,能及时拨付各种款项,目前各项目工程款支付都控制在规定范围内,没有突破批准预算。
六、土地权属调整情况
(一)成立权属调整领导小组。
由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为组长、县国土资源局分管副局长、项目镇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县国土局相关股室、各项目区国土所负责人及项目区涉及村、组主干为成员的土地整理项目权属调整领导小组,在充分尊重原土地所有权人合法权利的基础上,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整理后各类土地的权属确认工作。
(二)充分进行调查摸底。
为确保土地权属调整工作顺利进行,项目开工前及时搞好权属清查,摸清底子。
听取群众意见,进行项目区的堪测定界,核实集体土地及各单位、个人使用土地的用途、面积、四至、质量、权属状况;土地权利人的类型、数量;原有土地的确权登记发证情况;土地开发整理后新增耕地的分配情况。
土地权属现状调查完成后,县国土局就土地状况进行综合评价,联合项目镇制定土地权属调整政策和方案,并报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时在项目区进行公告。
(4)权属调整主要做法。
四个土地整理项目,我县按照规划设计施工后,打破了原有的土地权属关系。
特别是整理后项目区大部分的土地将形成田块、道路、沟渠协调配套的标准化农田,从而改变了原有田块的形状和四至标识。
为了保证土地生产效益充分发挥,权属调整原则上不打破原有的行政村界,整理后影响到原权属界线的,在比较规则的格田地块,在双方自愿的前提,对行政村界做适当调整。
尽量做到沿规划道路、沟渠或其他明显线状地物进行行政边界的划分,避免行政界线从标准地中穿过。
调整后的权属关系及时建立档案。
对新增加的耕地面积均按原行政区域不变,属那个村范围净增的面积,就核定到那个村,由村集体统一分配使用,通过村民代表大会对增加的耕地面积按整理前的调查情况由各村分配至涉及的农户经营,分配方法根据新增耕地面积数对照整理前各农户拥有的耕地面积数和农户人口数,按照方便生产,就近安排按比例进行分配,明晰土地权属,根据整理前确认的土地面积比例进行分配,尽可能的实行集约经营,形成规模农业和现代农业,并且保持承包权不变。
(五)权属调整结果。
通过县国土局及各项目镇政府的统一协调下,经过协商,土地平整后的各村土地权属界线沿规划标准田块、道路、渠系进行调整,以及整理后新增耕地使用权调整,权属调整工作完成后,依据《土地登记规则(修正)》(1995)国土资发第184号通知,及时进行了确权登记和变更登记。
七、项目档案管理情况
为确保档案资料的完整性、系统性和准确性,县土地整理中心指派专人负责档案管理工作,明确了档案管理岗位责任制,制定了相应的规章制度,多次召开相关单位会议,布置档案收集与整理工作,局档案室多次进行业务指导,按照要求对档案进行整理,确保档案管理工作与工程竣工验收同步。
(一)确定档案编制方法。
根据庐江县国土资源局综合档案室全宗内档案编制方案,土地整理档案以项目名称标识。
归档时序以A、B、C、D、E标识,如:
乐桥镇土地整理项目,A表示立项申报阶段档案资料,A1-1表示立项申报阶段行政性文件资料第一卷,A2-3表示立项申报阶段技术性资料第三卷,A3-2表示立项申报阶段影像与电子资料第二卷。
规划预算阶段、施工准备阶段、工程实施阶段、竣工验收阶段以此类推。
本次预立卷以庐江县土地整理中心为主体,待工程全部结束后,整体移交国土局综合档案室。
(二)细化归档文件内容。
根据省厅有关项目档案资料归档的规定,四个项目归档文件资料按立项阶段:
内容包括立项申请报告及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省级专家评审报告、踏勘报告、项目现状及规划图;规划设计与预算阶段:
内容包括规划设计与预算文件、规划设计方案省级专家评审报告、部厅下达计计划任务书、项目设计图册;工程实施阶段:
内容包括实施方案及批复、项目管理规章制度、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标底、中标单位投标书、开标、评标、定标有关文件、招投标工作总结、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开工报告及批复、施工质量检查及评定材料、单项工程交工验收记录、施工监理检查评定材料、施工月季进度报表及说明、半年、中期检查资料和年度验收资料、不定期检查记录、施工过程中的来往文件、规划设计与预算方案变更文件及批准文件、施工总结及各标段工程款拨付申请签证书等;竣工验收阶段:
内容包括竣工验收报告、工程质量评价报告、竣工图件、财务决算报告、审计报告、效益分析报告、土地权属调整情况报告、竣工验收委员会(小组)会议记录等)等五个阶段排序收集整理。
(三)配齐硬件设施。
庐江县土地整理中心因国家和省级投资土地整理项目档案整理工作需要,购置铁皮档案柜两组,档案装订机一台,从县档案局购置了规范的档案盒,档案装具符合规定,总投入三万二千余元。
有专门的档案室,做到八防。
庐江县四个土地整理项目工程业已结束,档案归案工作台也基本结束,待项目验收结束后,总体移交至局综合档案室。
八、工程后期管护情况
项目实施完成后,为了能使项目工程得到有效利用,水工建筑得以维护。
各项目镇政府都成立了以分管农业的负责人为组长,项目所在村,国土所有关同志为成员的“盛桥镇土地整理项目工程管护小组”,制定了管护措施,并在每个村民小组落实了1名专人进行管护。
以上汇报,不妥之处,请领导批评指正。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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