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矿井通风设施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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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矿井通风设施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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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煤矿矿井通风设施管理办法(试行)
通风设施的构筑位置选择、类型选择、及时构筑或拆除、施工质量、检查维护是确保通风系统稳定的前提基础。
合理地控制风流、风量、构筑通风设施,并使通风设施常处于完好状态,是矿井通风技术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井工开采通风技术条件》、《煤矿安全质量标准化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等有关要求,特制定《永城煤电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煤矿矿井通风设施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节井下栅栏管理标准
(不含防火栅栏门)
一、基本规定
1、待维修且不具备行人安全条件的巷道两端、待贯通巷道(瓦斯矿井、高瓦斯矿井的综合机械化掘进巷道在相距50m前、其它巷道在相距20m前;突出矿井的掘进工作面在相距60m前)、临时停风巷道、未及时密闭的盲巷、长度超过6米的水仓口、高瓦斯及突出矿井采掘工作面回风联巷口、回风立井井底两侧、主副立井井底清淤通道口、密闭墙或不设调节风窗的挡风墙前(墙前巷道深度满足构建栅栏要求)、井下临时瓦斯抽放泵排放口处、永久防火墙前及其它需要设置栅栏的地点,必须设置栅栏,揭示警标。
2、各矿井总工程师应把好设计、计划编排和施工先后顺序关,做到合理、科学、统筹地安排采掘工程,杜绝出现盲巷。
因调整通风系统、回采结束造成的临时或未及时密闭的盲巷,必须及时设置栅栏,如该区域内的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达到%或其它有害气体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条的规定不能立即处理时,必须在24h内封闭完毕。
3、水仓口、主副立井井底清淤硐室口、回风立井井底、爆炸材料库回风口、井下临时瓦斯抽放泵排放口等长期需要设置栅栏处,宜采用圆钢或钢管焊接加工成的栅栏,其它地点宜采用木质栅栏。
不应采用砖、水泥砂浆等材料构筑花墙栅栏。
二、设计及施工要求
1、木质栅栏采用厚度10mm、宽度50mm、长1500~2000mm的松木条制作,如采用其它木质疏松的木材,厚度可适当增加;木条两边的宽面宜刨光,以便刷油漆。
木质栅栏网格大小见图1、图2。
2、铁质栅栏可采用φ16mm(边框和骨架)和φ14mm(网格)圆钢焊接,竖网格宽200mm、高600mm~1000mm。
采用钢管焊接宜采用DN15(1/2”)钢管和φ14mm圆钢。
为方便运输,铁质栅栏宜设计成两扇或多扇的组件,在栅栏靠巷道两帮处设计带孔挂耳便于安装固定,两扇连接处焊上轴、销连接件。
水仓口、主副立井井底清淤硐室口设置栅栏,要考虑过车需要,可安装对开式栅栏门。
栅栏安装完成后,栅栏需刷成红色。
3、根据现场巷道高度的2/3(±200mm)确定栅栏的高度。
4、栅栏是否留设栅栏门,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处于避灾路线中或需要检查栅栏以里有毒有害气体、管路及支护等,可留设栅栏门。
栅栏门必须保持关闭状态,栅栏门不应上锁。
5、构筑栅栏必须及时,其时间要求:
盲巷需要构筑栅栏,当班必须构建完毕(时间不超过8h);待贯通巷道安设栅栏时间以生产技术科下发的贯通通知单为准,时间不超过24h;临时停风巷道当班必须构建完毕;其它地点按通风管理部门要求的时间为准。
6、临时停风地点,要求立即撤人、断电,设置栅栏前在回风口处断开风筒,栅栏位置必须设在距离巷道口小于5m范围内;待贯通巷道栅栏设在巷道入口5m范围内;高瓦斯及突出矿井采掘工作面回风联巷口栅栏设在风流混合点后3~5m(巷道不具备条件,其长度不得超过10m);密闭墙前栅栏设在墙前1~2m处;水仓口栅栏设在入口3~5m范围;井下临时瓦斯抽放泵排放口栅栏(两道)上风侧距管路出口5m范围、下风侧距管路出口30m范围;其它地点由矿井通风管理部门指定。
三、验收及日常管理标准
1、矿井通风工构筑好栅栏,通风管理部门必须验收,验收栅栏的设置位置、安装质量、网格大小、刷漆是否符合要求。
2、在用的、新构建且验收合格的栅栏要进行编号管理、登记建账(在“通风(反风)设施检查及维修记录”上体现),所有在用栅栏必须及时上图。
3、新构建的栅栏,瓦斯检查牌和警示牌应当班悬挂,最迟不超过16小时,通风管理人员必须及时通知通风调度修改该区域瓦斯巡回检查路线、增加瓦斯检查手册中的检查地点。
4、栅栏处的瓦斯检查如出现漏检、超定期检查,一律按“空、漏、假”检处理。
5、井下栅栏统一由矿井通风队(或通防队)定期检查和维护。
6、各矿井要完善栅栏前后瓦斯等有毒有害气体检查制度。
井下临时停风地点栅栏内(2m)、外(5m范围)的有毒有害气体检查及栅栏完好检查为每班1次,水仓口、井下临时瓦斯抽放泵排放口为每班1次;密闭墙、不设调节风窗的挡风墙前栅栏内的有毒有害气体检查为每周1次。
7、各矿井要加强员工日常安全教育,除专职检查人员及通风管理专业人员外,其他人员严禁进入栅栏内,严禁人为破坏栅栏等通风设施。
四、牌板管理
1、所有栅栏必须设置警示牌,警示牌悬挂在栅栏上(中间上部位置)。
2、临时停风地点、水仓口、井下临时瓦斯抽放泵排放口设置的栅栏必须设置瓦斯检查记录牌。
瓦斯检查牌板要求悬挂、固定在巷道帮上,在有明确腰线的巷道,牌板下边缘距离腰线上边缘300mm,在无明确腰线的巷道,牌板下边缘距离巷道底板1200mm~1400mm;牌板距离栅栏不超过5m。
密闭墙、不设调节风窗的挡风墙处栅栏不增设瓦斯检查记录牌(在施工说明及检查牌上体现)。
3、瓦斯检查记录牌内容及尺寸见图3,警示牌尺寸见图4。
检查牌板上的数字、文字必须字体端正、清晰,内容填写齐全,数据与瓦斯检查手册一致。
第二节永久性密闭与临时性密闭管理标准
一、基本规定
1、报废的巷道必须设置密闭。
报废的暗井和倾斜巷道下口的密闭墙必须留设泄水孔。
2、采空区必须及时封闭。
必须随采煤工作面的推进逐个封闭通至采空区的连通巷道。
采区开采结束后45天内(以该采区最后一个采煤工作面回撤结束计算),必须在所有与已采区相连通的巷道中设置密闭墙,全部封闭采区。
3、因调整通风系统、回采结束造成临时的未及时密闭的盲巷、临时停工且停风的巷道,如该区域内的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达到%或其它有害气体浓度超过《煤矿安全规程》第一百条的规定不能立即处理时,必须在24h内封闭完毕。
4、抽采采空区瓦斯的高位钻场深度超过6m的必须设置密闭;采用沿空留巷及沿空预埋抽放管抽采采空区瓦斯的巷道口必须设置密闭(采用沿空留巷Y型通风的除外)。
5、矿井进风井、回风井之间,主要进风巷、回风巷之间不行人、不通车的联络巷必须设置密闭(即永久性挡风墙)。
6、密闭类型选定原则:
(1)密闭时间超过6个月的,砌筑永久性密闭;密闭时间小于6个月的,构建临时性密闭(说明:
临时性密闭广义内容包括服务时间小于6个月的砖墙密闭、木板墙密闭、风障密闭、快速密闭等,本管理办法仅指木板墙密闭)。
(2)长期不用或已报废巷道,砌筑永久性密闭;临时停风、短期内还要使用的巷道,构建临时性密闭。
(3)采煤工作面的探煤巷与联络巷、高位钻场可构建临时性密闭。
(4)突出矿井与回风系统相连的密闭必须按永久性密闭砌筑。
7、密闭墙的构筑质量、日常检查与维护纳入矿井“一通三防”日常管理范围。
突出矿井采取远距离爆破或震动爆破揭穿(开)突出煤层时,必须检查与回风系统相连的密闭是否坚固可靠,防止突出后的瓦斯涌入其它区域。
二、设计及施工要求
1、永久密闭应采用砖(或料石)、水泥砂浆砌筑,一般情况下,墙体厚度500mm(标准砖、49墙);巷道断面大于18m2以上,墙体厚度应选择800mm~1000mm。
2、临时密闭应采用木板、方木、铁钉、黄泥等构建。
禁止使用木板、皮带帘构建简易密闭。
构筑临时密闭的立柱高度根据巷高确定,可采用80mm×80mm方木或直径不小于150mm的半圆木;木板采用干木料加工成厚度10~20mm、宽200~300mm、长2000mm以上,并要求厚薄均匀、四面刮净、呈矩形、一端斜抹。
3、密闭的位置距离巷道口不得超过5m,以便扩散通风能带走密闭墙前有毒有害气体。
4、构筑密闭位置前后5m范围内巷道应支护良好、无淋水、无片帮、无冒顶、无积煤。
5、风水管路、电缆、轨道等导电材料在密闭墙前2m处断开,严禁风水管路、电缆、轨道进入密闭内。
需抽采密闭内瓦斯(如埋管抽放)时,必须在密闭处采取管路绝缘措施,密闭墙前钢管法兰处必须设置完好接地。
构筑永久密闭位置有自流、导水的排水管通过时,必须在密闭墙前加设闸阀,以便水流减小或断流后能及时关闭闸阀。
6、永久密闭施工要求:
(1)永久密闭周边要掏槽(岩巷、锚喷、砌碹巷道除外),掏槽深度符合规定,要见硬顶硬帮,墙体与煤、岩接实。
(2)施工前要保证安全出口畅通;坚持敲帮问顶,处理帮、顶活矸;套棚巷道掏槽,拆除支架前必须先加固前后两组支架,如顶板破碎,应先采取托棚稳住支架梁,再拆棚腿,禁止空顶作业;坚持先上后下的掏槽原则。
(3)根据现场需要确定是否留设反水池或反水管。
需留设反水池,在砌墙体前,必须先砌反水池。
反水池过水断面大小根据水流量确定水池的宽度、深度,并确保墙体反水池的上平面位于两侧水沟的水平面之下,不得使水沟内水流溢出水沟外;水池四壁规则,清淤方便;反水池上部托梁可采用水泥板、砖块、钢板等,不得采用木质等易腐烂材料。
反水管制成U形,设在巷道底部,利用水封防止水管漏风。
反水池、反水管参照下图5、图6设计。
(4)砌筑墙体前必须拉好水平线及垂线,做好施工前的基础工作。
一般情况下永久密闭墙按垂直墙(墙面在一个垂面内)设计,如巷道压力较大、两侧风压较大,可按3~5°倾斜设计(与铅垂线呈3~5°夹角,以下同),施工时按照设计确定墙体下部宽度。
断面较大时要施工基座。
(5)构筑时砖块排列和砌体灰缝要均匀,做到横平竖直、砂浆饱满、上下错缝、内外搭接,禁止重缝、空缝。
(6)需要启封的永久密闭,必须在密闭墙中间上部位置(巷道高度2/3处)留设观察孔,以便启封密闭时检查瓦斯、二氧化碳等气体。
观察孔采用直径30mm~60mm的钢管,且在墙外带有闸阀,钢管垂直墙面,观察孔及闸阀的出墙长度在150mm~200mm之间。
(7)墙体砌筑完成后,采用水泥砂浆压实、抹光,墙体与巷道接缝周边要抹有宽度不小于100mm的裙边,厚度不小于10mm。
(8)墙面水泥凝固后,墙面刷成红色,裙边刷成白色;在墙体表面应绘制白色的砖缝(300mm×130mm)图形,线条做到横平竖直。
7、临时密闭施工要求:
(1)在构建临时密闭位置要处理巷帮、顶板变形突起部分,临时密闭墙与煤岩体接实。
(2)先固定巷道两帮立柱,立柱下部掏深度200mm的柱窝(煤巷掏柱窝,岩巷必须清理浮煤或浮矸见硬底),上部与顶板接实;再固定巷道中部两根立柱,其要求同两帮立柱,中间立柱间隔根据巷道宽度均匀布置。
四根立柱要求在一个平面内。
(3)钉木板一律采用鱼鳞搭接,木板斜抹端紧贴巷道两帮(或插入煤墙),四周要求接触严密。
木板搭接长度20~25mm,要求自上至下施工。
搭接方向参照如下图7。
每块木板采用铁钉固定(立柱上采用双排铁钉固定)。
(4)墙面要抹缝,抹缝材料可采用黄泥和石灰(或者黄泥和水泥)混合泥浆,抹缝要到位,确保密闭墙体不漏风。
不应采用风筒布封堵漏风(不易检查风筒布后面的板墙是否开裂、受压变形)。
采用水泥砂浆抹裙边,宽度不小于100mm、厚度不小于10mm。
8、临时密闭、永久密闭墙前巷道长度小于2m(以巷道中线计算),可不设栅栏;长度超过2m的,需设置栅栏。
三、验收与日常管理标准
1、密闭的竣工验收由矿井通风管理部门组织安监科、施工单位进行联合验收,通风队(或通防队)根据验收结果如实登记通风设施管理台账(在“通风(反风)设施检查及维修记录”上体现)。
2、所有密闭必须及时填绘上图。
3、验收标准
(1)永久密闭验收标准
①场地整洁,工完料净,剩余材料码放整齐或装车。
②墙体严密不漏风(手触无感觉,耳听无声音);墙面平整(1m内凹凸不大于10mm,料石勾缝除外)、无裂缝(雷管脚线不能插入),无重缝和空缝。
③反水池、反水管、观测孔设置合格。
反水池内无淤煤、淤泥,清理方便,四壁光滑;反水管固定牢固,管壁四周不漏水;观测孔的高度符合规定,闸阀能关闭自如,孔管牢固。
④墙面及四周裙边亮化符合规定。
(2)临时密闭验收标准
①场地整洁,工完料净,剩余材料码放整齐或装车。
②密闭四周接触严密;立柱掏有柱窝。
③木板鱼鳞搭接长度符合规定,每块木板铁钉数量及钉的质量符合规定。
④灰浆抹缝到位,不漏风。
3、日常管理标准
(1)每道密闭有明确的管理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2)密闭前后5m范围内无杂物、积水、淤泥,无片帮、漏顶。
(3)在用的每道密闭均编号、建账,有记录可查(在“通风(反风)设施检查及维修记录”上体现))。
密闭构建或拆除,要及时修改图纸。
(4)定期检查密闭是否牢靠、是否漏风、墙体是否变形或破坏、永久密闭墙内积水情况(反水管、反水池是否畅通、墙体外侧是否受潮)。
(5)瓦斯检查员每周至少检查1次密闭墙前有害气体情况、检查结果填写在密闭说明及检查牌上。
如密闭前设有栅栏,不增加瓦斯检查记录牌。
四、管理牌板
1、密闭前必须设密闭说明及检查牌。
牌板悬挂、固定在巷道壁上,在有明确腰线的巷道,牌板下边缘距离腰线上边缘300mm,在无明确腰线的巷道,牌板下边缘距离巷道底板1200mm~1400mm;牌板距离密闭墙不超过5m。
牌板内容及尺寸见图8。
2、密闭说明及检查牌上的数据、文字必须字体端正、清晰,内容填写齐全,检查数据必须与瓦斯检查手册一致。
第三节防火墙管理标准
(不含防爆墙)
一、基本规定
1、开采自燃煤层、容易自燃煤层时,采空区及与采空区连通的巷道、临时停风的煤巷(停风时间超过煤层自然发火期)、长期停风的煤巷以及其它生产区与欲封闭区之间的连通煤巷必须及时构筑防火墙,安全、可靠、有效地切断风流,起到封堵漏风、防瓦斯溢出及煤氧化自燃的目的,抑制灾变发生及扩大,消除隐患。
(说明:
本标准所述防火墙仅指防止煤层自燃、切断风流且由矿井通风工构筑的封闭砖墙)
2、井下采用隔绝法灭火所构筑临时风墙和永久防火墙(隔绝火区封闭风墙)、缩封的锁风墙由矿山救护队负责构建,其质量标准和施工标准参见《矿山救护规程》(AQ1008-2007)。
启封火区永久防火墙(包括注销火区的防火墙)由矿山救护队负责施工。
3、井下有多个相邻的封闭区,必须再构筑防火墙以便圈成一个大封闭区,进行双层封闭。
4、在选择防火墙位置时,尽可能缩小封闭范围,减少密闭数量,同时控制漏风、加强施工质量管理,提高防火墙密闭防灭火的窒息效果。
防火墙应构筑在新鲜风流能够到达的地方,以便日后火区观测,通常情况下距巷道入口3~6m。
5、矿井必须加强防火墙的检查、维护,尤其是邻近区域生产活动有影响时,要及时掌握防火墙的封闭状态。
二、设计及施工要求
1、矿井总工程师必须从煤柱留设、回采工艺、回采进度、均压通风、通风系统管理等防火设计方面严格把关,矿井相关部门要严格贯彻执行防灭火措施。
非火区的防火墙位置选定由矿井总工程师负责审批。
2、开采自燃煤层、容易自燃煤层的采区设计,必须预先选定构筑防火门、防火墙、自然发火观测站/点的位置,当采煤工作面投产和通风系统形成后,必须按设计选定的防火门位置构筑好防火门墙,并在构筑防火墙位置储备足够的建筑材料。
3、防火墙封闭方案说明书(技术措施)内容包括:
基本情况分析、墙体结构、方案图、封闭范围圈定、构筑位置(文字说明)、观测系统的确定、方案实施安排、封闭效果预计。
方案图以通风系统为底图,标注局部或区域范围内的防火墙位置、待构筑防火墙位置、通风路线、预计(或观测)漏风路线、其它通风设施、风流压能值。
4、矿井通风工严格按照方案说明书施工防火墙。
5、采用砖、水泥砂浆砌筑防火墙。
单墙厚度不小于,双墙中间充填封闭材料的墙体厚度不小于(充填),双墙中间的充填物可选择黄泥浆或化学高分子材料,禁止用煤泥、煤渣充填。
6、防火墙的墙基与巷道壁必须紧密结合,连成一体。
一般采用掏槽结构,也可采用锚杆注浆结构。
掏槽要求:
煤巷的帮槽深度为见煤后,顶槽深度为见煤后,底槽深度为见煤后,掏槽宽度大于墙厚。
在倾角超过30°的巷道砌筑密闭时,防火墙宜垂直于巷道中线,并采用基座结构,墙基四周必须嵌入巷帮一定深度,岩壁宜大于,煤壁宜大于1m。
[见《矿井密闭防灭火技术规范》(AQ1044-2007)要求]
7、墙体施工完成后,进风侧墙面必须采用水泥砂浆压实、抹平,四周抹裙边,裙边宽度大于200mm、厚度大于20mm。
8、防火墙不设反水池,有水的防火墙留设带闸阀的铁质放水管,管径100mm左右为宜。
防火墙必须留设措施孔,采用直径不小于100mm的注浆管,其长度根据墙体厚度确定,距巷道顶板不大于300mm,外端出墙长度300mm~450mm,两端带法兰盘,并加橡胶垫、堵头,拧紧螺栓,措施孔管嵌入要牢固,参照下图9、图10设计。
安装有束管监测系统的要留设采样管路。
9、构筑防火墙其它施工标准同永久性密闭要求。
三、验收与日常管理标准
1、防火墙的竣工验收由矿井通风管理部门组织安监科、施工单位进行联合验收,验收不合格的防火墙必须返工。
2、所有永久防火墙都必须统一编号、建账(在“防火墙管理台账”上体现),并在火区位置关系图、通风系统图中注明。
3、矿井进行较大范围的风量调整、反风演习前后、矿井通风阻力有较大变化时,应测定防火墙墙内的气体成分和空气温度。
4、火区防火墙(对防灭火效果观测)应每天测定1次墙内的O2、CO、CO2、CH4、空气温度(出水温度)、标志气体(C2H2、C2H4,在地面分析)、N2(采用充N2防灭火的)、压差,墙外的CO2、CH4、CO、空气温度,并及时填绘观测曲线并用爆炸三角形法判断火区气体爆炸危险性以简报形式报送矿井总工程师、矿长审阅。
非火区防火墙应每7天测定1次墙内的O2、CO、CO2、CH4、空气温度(出水温度)、压差,墙外的CO2、CH4、CO、空气温度,如墙内CO有增高趋势,应缩短观测周期。
5、防火墙的其它日常管理标准同永久性密闭要求。
四、管理牌板
1、每道防火墙必须设置栅栏、揭示警标,并悬挂防火墙施工说明及检查牌和观测牌,见图11、图12。
非火区防火墙与火区防火墙采用统一牌板,非火区防火墙说明及检查牌板上“发火地点”、“发火时间”、“灭火措施”不填写数据,画“/”;“管理责任单位”、“管理责任人”指防火墙所在地点负责日常管理的区队与相关责任人;“检查人”指通风队日常检查维护人员;“检查情况”主要为墙面是否存在裂隙、是否漏风、墙体四周巷道是否变形,正常时填写“无异常”。
防火墙内如没有出水检查项,观测牌上“出水温度”栏画“/”。
牌板数据、文字必须字体端正、清晰,内容填写齐全,观测数据必须与观测手册一致。
设置防火墙处不再增加瓦斯检查记录牌(瓦斯检查数据在观测牌上体现)。
2、牌板须悬挂、固定在巷道壁上,牌板悬挂要求同永久性密闭。
第四节防突反向风门管理标准
一、基本规定
1、防突反向风门(以下称防突风门)在提高矿井抗灾变能力、防止突出事故扩大方面具有重要作用,矿井要加强防突反向风门的日常管理、检查。
2、突出矿井在突出煤层的石门揭煤和煤巷掘进工作面进风侧,必须设置至少2道牢固可靠的防突风门。
风门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4m。
反向风门距工作面的距离和反向风门的组数,应当根据掘进工作面的通风系统和预计的突出强度确定[参考《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反向风门设置技术条件》(MT1066-2008)],但反向风门距工作面回风巷不得小于10m,与工作面的最近距离一般不得小于70m,如小于70m时应设置至少3道反向风门。
3、当需要设置第三道防突风门时,第三道风门可不设正向风门。
4、突出煤层的石门揭煤和煤巷掘进工作面实行远距离爆破或无人时,反向风门必须关闭。
5、根据《煤与瓦斯突出矿井反向风门设置技术条件》要求,防突风门不应设置调节风窗;如需要设置风窗,应增加防逆风隔断装置。
不应跨胶带输送机构筑防突风门。
二、设计及施工要求
1、防突风门的构筑纳入采区、采掘工作面的设计之中。
设计人员必须查阅矿井通风系统图、瓦斯地质图、突出危险区划分情况、采区范围的实测煤层最大瓦斯压力和煤层瓦斯含量、预计突出强度等基础资料,在采区、采掘工作面设计中明确防突风门的构筑位置、组数、构筑期限、防逆风隔断装置留设等内容。
2、防突风门的设计(加工、安设位置、防逆风隔断装置、构筑标准)由矿井防突管理部门负责,由矿井通风队严格按照设计施工。
3、通过防突风门墙体的风筒、水沟、刮板运输机中部槽通道、风窗等,必须设有防逆风隔断装置(设计、加工时,可参考下图13~图22)。
远距离爆破时人为将刮板运输机通道、水沟的防逆风挡板放下,爆破结束后恢复原状。
4、通过风门墙体的风筒必须采用直径相近或直径配套的铁风筒,铁风筒的钢板厚度3~5mm。
5、风门构筑地点前后5m范围内巷道应支护完好,无片帮、冒顶现象,无杂物、积水、淤泥。
当巷道围岩破碎、压力较大,不能满足风门正常使用条件时,有必要采取围岩注浆、锚索梁联合加固或墙体与巷道连体加固等措施。
6、防突风门的墙体厚度(最上部)不得小于800mm,根据现场巷道高度和墙面与垂线成3~5°的夹角进行计算墙体下部厚度。
7、风门墙体可用砖(或料石)、水泥砂浆或混凝土砌筑。
巷道周边的掏槽深度可根据岩石性质确定,且不得小于。
在煤巷构筑防突风门时,风门墙体四周必须掏槽,掏槽深度见硬帮硬底后再进入实体煤不小于;砌碹巷道必须破碹接实帮实顶。
8、风门的门框采用不小于120×120mm的坚实木料加工。
门框要包边沿口,有衬垫,四周与门扇接触严密。
门框安设时要与墙体的倾角一致,在门扇自重下能自动关闭。
9、风门的门扇规格(包含防突反向风门)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门扇采用坚实木料加工,其厚度不小50mm,木板拼制时要压茬、接缝咬合,外层包制铁皮(正向风门、反向风门的向外侧,即朝向开启方向),保证门扇平整不漏风。
门扇、门带(内、外侧门带)、门轴的尺寸见普通永久风门要求。
反水池见永久密闭要求。
10、通车风门必须设置底坎,底坎高出道面30mm~50mm,防突反向风门门扇底端距离轨面高度不大于20mm,门扇下部设挡风帘(可采用废旧皮带加工),门扇下底边必须低于底坎上平面10mm以上,见下图23。
倾斜运输巷的通车风门前必须设置防撞装置。
11、构筑风门时要预留足够的过线孔、过管孔,并封堵严密。
其留设要求见普通风门管理标准。
预留在墙体上不用的风水管,一律采用同管径堵头封闭风水管,并上紧螺栓。
不用的电缆过线孔用黄泥堵实。
12、构筑墙体,要求墙面平整(1m2范围内凹凸不大于10mm),无裂缝(雷管脚线不能插入)、重逢和空缝,严密不漏风(手触无感觉、耳听无声音)。
13、风门墙体前后要求抹有宽度不小于100mm的裙边,厚度不小于10mm。
墙体表面刷成红色,裙边涂成白色;在墙体表面应绘制白色的砖缝(300mm×130mm)图形,线条做到横平竖直。
三、验收与日常管理标准
1、防突风门的竣工验收必须由防突管理科室组织安监科、施工单位联合验收(通车风门,机电科参与验收),对不组织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应停止该工作面掘进。
通风队根据验收情况如实登记通风设施管理台账(在“通风(反风)设施检查及维修记录”上体现)。
2、验收标准包括永久风门的相关验收内容,除此之外还要包括防逆风隔断装置的验收内容。
3、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每天对防突风门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处理。
矿井每旬检查一次(由测风人员负责检查),确保其正常使用。
四、管理牌板
1、每组防突风门前必须设置风门施工说明牌(与普通风门施工说明牌相同);没有设置调节风窗的,在风门中间悬挂瓦斯检查记录牌。
牌板须悬挂、固定在巷道壁上,在有明确腰线的巷道,牌板下边缘距离腰线上边缘300mm,在无明确腰线的巷道,牌板下边缘距离巷道底板1200mm~1400mm;牌板距离第一道防突风门墙不超过5m(没有设置风窗的,和瓦斯检查记录牌一起悬挂在风门中间巷道内)。
2、风门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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