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危房改造与侗族传统民居保护研究报告注释修改版 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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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危房改造与侗族传统民居保护研究报告注释修改版2
贵州危房改造与侗族传统民居保护研究报告(注释修改版)
(子报告1)
一、危房改造与侗族传统民居保护的研究意义及研究设计
(一)危房改造与侗族传统民居保护研究的意义
危房改造是我国政府在进行社会管理过程中实施的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
为广大农村中出现居住安全问题的住户提供一定的资金或物质的支持和扶助,让这些住户修缮或重建住宅以确保居住安全。
我国从2008年7月全面启动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工作。
2009年5月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联合发布《关于2009年扩大农村危房改造试点的指导意见》。
意见对危房改造中农房设计提出了一些指导性的原则,即要符合农民生产生活习惯,要体现民族和地方建筑风格,要传承和改进传统建造工法。
这些从制度上保证了危房改造工程的实施。
贵州是农村危房较多的省份,且大部分危房分布在民族地区。
2007年中央把贵州确定为全国首个危房改造试点省份,全省需要改造的农村危房总数为192万多户。
而其中最危险,最急需改造的户数为80多万户。
2008年6月贵州省出台《农村危房改造试点实施方案》,同年7月,贵州省启动农村危房改造“万户试点”(21个县(〈市、区〉10800户)工作。
2009年2月25日,贵州省委下发“中央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启动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的决定”。
决定指出,贵州省的危房改造工程的目标任务是从2009年到2012年,争取用4年时间基本完成目前188.15万户改造任务。
同时要求,在危房改造时应遵循“降低成本、因地制宜”的原则,要充分发挥民族地区群众的建筑智慧和能力。
贵州是一个多民族的省份,世居的少数民族有土家族、苗族、布依族、仡佬族等16个,少数民族人口占全省总人口的37.9%。
各少数民族特色民居是我国建筑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少数民族传统民居的保护对于丰富和发展我国建筑文化,对于应对现代化和全球化下的文化趋同性和单一性具有重要的意义。
而大多数少数民族居住在相对偏僻独立的深山老林地区,经济相对落后,贫困程度较深,居住环境较恶劣,居住条件较差,是危房改造的主要对象。
因此,正确处理这些地区的危房改造和传统民居保护的关系更显紧迫性和急切性。
那么就贵州省的侗族聚居地来说,其危房改造的具体情况如何?
在危房改造过程中对传统民居保护的状况又是怎样?
该地在危房改造和传统民居保护上取得了哪些实效和经验?
存在怎样的问题?
为什么存在这些问题?
应该采取怎样的措施去应对这些问题?
(二)危房改造与侗族传统民居保护研究的研究设计
1、研究框架
在现代化迅速发展、全球化日益席卷的今天,传统文化受到侵蚀、破坏和摧毁,单一性、趋同性和单向性成为当今文化生态的主流。
而富有地域性、民族性的少数民族传统文化是人类文化遗产中的珍宝,能给单一的主流文化提供丰富性内涵,能给趋同性的文化生态提供多样性的发展空间,能给单向性发展的主流文化提供多向度的审美思维。
少数民族传统建筑是我国少数民族人民集体智慧的结晶,是中国传统文化特别是乡土建筑文化载体的历史遗存,也是亿万中国普通百姓的居住现实,具有独特的文化内涵和审美价值。
对少数民族传统建筑的保护不能只局限于抓重点、树典型地保护某一个单一的建筑物,而应该是保护好民族特色建筑整体依存生态。
因此要保护好少数民族传统建筑就离不开对少数民族传统民居的保护这个重要的内容。
危房改造工程作为一项政府主导的民生工程,一方面对于改善居民尤其是边远地方的居民的居住条件,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具有重要的意义,另一方面对于居民原来居住生态、居住风格、建筑传承等方面也会产生重要的影响。
本文主要回答的问题是,侗族聚居地区的危房改造现状如何?
其危房改造中传统民居保护状况是怎样的?
取得了哪些成效和经验?
又存在怎样的问题?
值得推广的经验和模式是怎样的?
应该采取怎样的措施和对策来应对这些问题?
图1-1本文研究框架
本文将综合民族学、社会学、人类学、文化学等学科,围绕少数民族危房改造及民族传统民居保护等核心内容,通过规范的问卷调查和个案访谈,用课题组亲自观察、访谈、调查所获得的第一手资料,来探讨危房改造和民族传统民居保护的现状、所取得的经验、成效和可以推广的模式及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对取得这些经验和存在的问题的原因进行了探讨,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和建议。
本文将用六个部分来展现危房改造及危房改造中不同利益主体的认知和行动对少数民族传统民居保护的影响作用。
第三部分对贵州侗族聚居地(黎平县)的危房改造和传统民居保护的现状进行概述;第四部分分析贵州侗族聚居地(黎平县)危房改造和民族传统民居保护中所取得的成效和经验;第五部分析贵州侗族聚居地(黎平县)危房改造和民族传统民居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及原因;第六部分评估黎平县危房改造和民族传统民居保护中侗族传统民居保护中值得推广的经验模式和应对存在问题的对策和建议。
这四个部分是本文的主体部分。
2、基本概念界定
1)危房改造
危房改造活动是人类为了寻求安全的居住环境而进行的一种自觉的活动,一般情况下属于居民个体行为。
而本文中所指的“危房改造”首先是一项公共政策,指的是政府主导、从制度上予以保障,以现金或实物形式等支助危房住户进行修缮、重建住房的一项系统工程,是我国政府面向农村困难群众制定的一项公共政策。
其次指这项公共政策实施过程中,各行动主体参与其中作出自己判断,运用自己行动策略的过程。
2)利益相关者(这个概念是否恰当,如果不恰当改为行动者)
利益相关者理论在20世纪得到广泛的运用,这个理论的创始人弗里曼(R.E.Freeman)认为“利益相关者是能够影响一个组织目标的实现,或者受到一个组织实现其目标过程影响的人”(付俊文,赵红,2006)。
受这个概念的启发,我们把利益相关者作为一种观察问题的视角来分析民族地区危房改造与少数民族传统民居保护的关系及过程,关注民族地区参与了对少数民族传统民居危房改造活动的主要成员的认知和行动策略,以认清危房改造和少数民族传统民居保护之间的实践关系,有助于危房改造政策得到更好的贯彻和实施,取得更好的效果;有助于少数民族传统民居的传保护、传承和发展。
本文认为参与危房改造中少数民族传统民居保护的利益相关者主要包括三类成员:
一是政府行动者;二是民间的精英群体;三是普通的居民。
3)少数民族传统民居
本文所指的少数民族传统民居包括以下三个要素:
一是必须是少数民族民居;二这些民居必须是少数民族传统风格的民居;三是这些传统风格的民居属于危房改造的对象。
具体来说本文中的少数民族传统民居首先指有形的实物建筑物,即实施了危房改造工程的侗族聚居地区的传统少数民族民居,包括建筑物的结构、材质、外形、装饰等有形部分。
其次,指附着于少数民族传统建筑实物之上的文化内涵、功能需求、精神诉求和象征意义。
概而言之,本文中的少数民族传统民居指属于危房改造对象的既包括建筑物质实体又包括建筑文化内涵和功能诉求在内的,有形物质实体和无形精神文化相结合的少数民族传统民居。
3、研究方法
1)研究方法的选择
研究方法作为一种工具,是为研究目的服务的。
研究者根据自己的研究目的,围绕自己的研究假设,对研究对象、研究场景等因素进行综合权衡从而选出恰当的研究方法。
接着采取科学方法收集相关资料,进而分析资料背后隐藏的社会因素,探讨社会中成员的认知、态度、行动和隐藏其后的原因,试图找出社会事实之间的内在规律和关系特征。
通过梳理文献可知,目前对少数民族地区危房改造和少数民族传统民居保护的现状、所取得的经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的研究很少,因此,本课题是一个比较新的领域。
危房改造与少数民族传统民居保护是一个兼具主观性和客观性特征的概念。
少数民族地区危房改造和少数民族传统民居保护的现状如何?
取得了哪些成效和经验?
存在什么样的问题?
这些是一种客观事实,我们采取问卷调查的方法来调查;而对于少数民族地区危房改造和传统民居保护中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是一种主观评价和判断,对此我们采取访谈法,了解在危房改造过程中各利益相关者对少数民族传统民居保护的认知、看法、态度和观点。
因此,在研究方法上,本课题采取定量研究和定性研究相结合研究方法。
定量研究讲究研究的标准化和精确化,有一套比较严格的研究程序,能够利用数学的统计方法对研究对象的因果关系作出比较精确的分析。
定性研究跟定量研究相比,研究者主要通过收集调查对象的声音、相关的文字和图像等第一手资料,站在研究对象的角度来理解其思想观点、社会背景、结构处境和行动意义。
这样定量研究和定性研究互相补充和互相印证。
在危房改造与少数民族传统民居保护课题中,既有对危房改造、少数民族传统民居保护的客观现实进行整理分析,又有对这个过程中存在的成效和问题进行原因分析,具体情况比较复杂,单一的研究方法很难对其进行全面的分析和理解,因此,把定量研究和定性研究结合起来,提高研究质量。
2)资料收集方法和过程
本子课题所获取的资料主要来源于深度个案访谈和问卷调查。
本子课题调查的地点主要是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的黎平县。
选择黎平县进行调查研究,一是出于调查的方便和可行。
课题组成员多次在黎平县进行相关调研活动,为本次课题研究提供了丰富的前期资料;二是我国的侗族主要分布在贵州省的黎平、从江、榕江、天柱、锦屏、三穗、镇远、剑河、玉屏,而黎平县是侗族主要聚居区,其侗族人口约占全国侗族人口的一半,保留着比较多的侗族传统民居;三是黎平县从2008年我县开始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程,到现在为止已经有了四年,其中危房改造与侗族传统民居保护关系密切。
本课题的实证调查过程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
2010年7月到2011年10月整理文献资料,进行前期访谈,制定问卷,进行试调查。
由于目前学术界还缺乏对“危房改造和少数民族传统民居保护”这个论题的系统研究,给本文收集资料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本课题的文献整理主要包括两大块,第一部分是对目前报纸上、政府机构中关于危房改造的报导、文件、指示、方案等材料进行收集,第二部分是对各少数民族传统民居保护现状的研究进行归纳总结。
同时,对政府机构中负责危房改造的相关领导人进行访谈,了解政府行动者对该地危房改造和少数民族传统民居保护话题的认知、态度;对实施了危房改造的少数民族居民进行访谈,了解他们对本民族传统民居保护情况的想法、看法,并观察危房改造后的少数民族民居中哪些传统的、民族性的特征发生了变化。
第二个阶段:
2012年5月到2012年8月对侗族聚居地实行实地调查,收集资料。
主要通过问卷调查和个案访谈收集第一手资料。
由于本课题主要关注危房改造和贵州省侗族、布依族和苗族三个少数民族的传统民居保护之间的关系,从2011年11月到2012年8月是对这三个少数民族聚居地进行实地调查阶段。
对黎平县中实施了危房改造工程的侗族聚居地进行了问卷调查和个案访谈。
问卷是在查阅了相关资料并咨询了有关专家的基础上设计的,并在2011年2月进行了15个样本的问卷调查。
在正式实施调查过程中,大体的调查过程如下:
首先利用分层抽样的原则,在黎平县的25个乡镇中抽取坝寨乡、洞寨镇和双江乡三个乡镇。
然后从坝寨乡11个行政村中抽取青寨村,从洞寨镇10个行政村中抽取岩洞村,从双江乡9个行政村中抽取贵迷作为实地调查地点。
在实地调查中,首先对乡镇负责危房改造的政府官员进行访谈,了解该乡镇危房改造的总体情况。
然后在乡镇政府官员的帮助下,取得与各村领导的联系。
在村组领导的帮助下,通过其危房改造用户数据库,采取简单随机原则抽取危房改造居民,获取这些居民的详细住址或其他联系方式发放问卷。
问卷采取自填式或调查员员代填式。
问卷填完后由调查员检查并回收,调查员在回收问卷时赠送些小礼物以示感谢。
本文的初衷是想严格按随机抽样原则进行问卷调查的,但是在实际操作中出现一些偏差,原因有两个:
一是抽取的对象因为各种原因不愿意接受调查,须要作调换。
例如在调查过程中抽中的居民刚好外出打工,或是刚好有急事,因此只能作临时调换;二是有些访谈对象的选取是以滚雪球方式获得的。
即在做完一个访谈对象后,研究者请这个访谈对象帮忙,介绍他们的一些邻居和熟人进行访谈。
这样以此类推找到更多的访谈对象。
访谈对象的确定主要也有两种:
一是是在做问卷调查时,咨询访谈对象是否愿意就危房改造和少数民族传统民居保护问题做进一步深入的交谈,在征得其同意后约定访谈的地点和时间;二是访谈对象推荐(滚雪球方式),由这个访谈对象跟其邻居或熟人约好,然后调查员再联系,征得其同意后再约访谈的时间和地点。
访谈的地点主要是村民的家里、村民聚集的小商店里、村民劳动的田地里。
访谈的时间都是选择在白天进行。
在访谈过程中,主要围绕访谈大纲进行,充分运用访谈技巧,尝试多种提问方式,访谈中注意抓住重要信息,及时做好笔记,能录音的情况下尽量录音。
此外,在访谈中,访谈员尽量打消访谈对象的顾虑,强调访谈的研究价值,尽量使调查对象表达其真实的感受和想法,从而保证访谈资料的有效性。
第三个阶段2012年9月到2013年3月整理资料,撰写子报告。
这个阶段主要是为子课题收集一些补充材料。
在问卷调查过程中,要访谈员征得调查对象同意,留下联系方式。
整理资料的时候再通过这些联系方式与被调查对象取得联系,进行回访或进一步了解需要补充的资料。
通过这种方式使调查到的资料切实可信和切实可用。
关于侗族的调查共发放问卷80份,回收问卷80份,回收率为100%,有效问卷61份,有效率为76.2%。
全部问卷经过核实进行编码并输入电脑,采取SPSS(17.0)统计软件对各种数据进行统计分析。
本次访谈实施了危房改造的侗族居民15人。
访谈时征得被调查对象同意的基础上用录音笔录了音,访谈结束后转换为word文档进行保存,形成访谈材料7万余字。
除了访谈少数民族居民外,由于危房改造工程涵盖了相关的政策和制度,课题组成员还与相关政府官员进行了座谈,并向有关主要负责人进行了咨询。
这些座谈和咨询的文字材料也有2万余字。
3)资料的整理和分析
在实地调查回收问卷后,由调查员对问卷进行检测确认,剔除无效问卷,对问卷中可疑之处进行核实(如果该问题不能核实则此问卷视为无效问卷)。
在访谈结束后,由访谈员当天整理好笔记,并与录音笔中的声音材料进行比对,尽量使访谈内容完整、真实。
资料的初步分析贯穿于实地调查的整个过程。
对于个案访谈,由访谈员根据访谈材料和访谈过程围绕主题积极归纳,注意危房改造和少数民族传统民居保护中各利益相关者的话语、行动背后的社会结构原因;在分析访谈对象所提供的相关资料时,注意捕捉一些访谈提纲中没有涉及而与研究主题密切相关的新信息,为后面展开研究提供一些新思路。
4)研究的信度和效度
研究资料的可靠性和有效性决定了研究的可信性和有效性。
为了保证研究资料的信度和效度,本课题采取以下几种方法:
第一,充分阅读相关文献,尽量采取过往研究中其他研究者使用过的指标来保证问卷调查中的效度。
同时,在问卷设计上,尽量通俗化和简单化,确保研究对象能理解,并容易理解。
在问卷设计出来后,与其他专家学者讨论,并请他们提出相关意见。
在正式进行问卷调查前,进行小规模的试调查,进一步完善问卷。
在正式调查时,抽样方面尽量采取随机原则,在调查实施前严格培训调查员。
在调查时间上尽量选择白天、农闲的时候进行调查。
问卷回收后对留有联系方式的调查对象抽取5%进行回访和复查,对问卷中的遗漏或模糊之处予以补充,尽量使问卷资料完整真实。
第二,在进行访谈时,调查员坚持客观中立原则。
不对被调查者的看法和观点予以直接评价,只是客观地记录其观点。
访谈过程中努力做到耐心倾听,仔细观察,不忽视一些非语言和文字的信息。
访谈结束后及时进行整理,尽可能多地记录访谈中发现的一些重要信息。
访谈整理完后与原始录音材料进行比对,尽量使整理材料忠实于访谈对象的愿意。
通过以上的方式,尽量保证调查资料具有较高的信度和效度,从而确保研究具有较高的质量。
二、侗族及侗族传统民居保护现状概述
(一)侗族及侗族建筑文化简介
1、侗族简介
侗族主要分布在贵州、湖南、广西、湖北四省(区)毗邻的贵州的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铜仁地区;湖南新晃、通道、芷江、靖州、会同;广西的三江、龙胜和湖北的宣恩、恩施、利川、咸丰等县交界处,以及全国其他省(市、自治区)。
贵州的侗族人口最多,居1900年全国第四次人口普查,贵州侗族人口为1400344人,占全国侗族总人口的55.7%。
贵州的侗族主要从事农业,以种植水稻为主,以糯谷为盛,以香禾糯为名。
除了农业外,林业以盛产杉木为主。
池塘稻田普遍养鱼。
侗族的名称,最早以“仡伶”,见于宋代文献。
明、清两代曾出现“峒蛮”、“峒苗”、“峒人”、“洞家”等他称。
新中国成立后统称侗族。
民间多称“侗家”。
侗族有自己的语言,属汉藏语系壮侗语侗水语支。
原无民族文字,20世纪50年代创制了侗文。
现在大部分通用汉文。
侗族地区一向被誉为“诗的家乡,歌的海洋”。
侗族诗歌韵律严谨,题材多样,尤以多声部无伴奏的侗族大歌为传统文化最精粹的部分,在文学和音乐方面都有极珍贵的价值。
侗族擅长建筑。
结构精巧、形式多样的侗寨鼓楼、风雨桥等建筑艺术具有代表性。
侗锦、侗布、挑花、刺绣等,都充分表现了侗族多彩多姿的传统文化特色。
2、侗族的建筑文化
侗族建筑的典型代表主要为鼓楼、风雨桥和凉亭。
这几类建筑体现了侗族的水稻民族特质,是侗族人们智慧的结晶,是侗族人们生存艺术的杰出代表。
侗族的鼓楼是侗族文化的核心标志,也是侗寨的心脏。
鼓楼的楼宇式建筑样式尽管跟汉族的“楼”的称呼具有想通性,但鼓楼却非同于一般的楼房,在侗族人们那里,鼓楼不仅是一座座实体性的楼宇式建筑,不仅是侗族人们进行政治、经济、文化等活动的集散地,而且已经幻化为侗族的一种民族团结的精神,一种体现民族核心意识的精神纽带。
有侗族民歌为证:
“未建寨子,先建萨坛(祭祀的坛堂)和鼓楼”。
侗族的鼓楼是木结构,属于重檐、多柱式的建筑。
鼓楼建筑的用料、结构、尺寸、形状、用料配置数目、雕花雕饰样式及整体的形构等都体现了侗族独特的审美倾向、艺术表现和文化意蕴。
侗族人民不使用铁钉而是用木榫把大柱、衬柱和横梁等巧妙组合,使整个鼓楼牢固、紧凑、雄伟、美观,这显示出了侗族人们在民族建筑方面高超的技术和独特的审美倾向。
鼓楼的命名源自鼓楼中的牛皮大鼓。
鼓楼中悬挂的鼓一般长约三米到四米。
侗族村寨的村民只有在进行聚会议事、节日庆典、聚集娱乐等村寨集体事物时才登楼击鼓。
鼓声能起到互通信息,整合村寨村民的功能。
鼓和鼓楼在侗族人们心目中已经不仅仅是实体性、形而下的器物存在,而是侗族村寨村民集体情感、精神诉求、审美情趣等的抽象性、形而上的精神象征。
除了鼓楼,侗族的风雨桥也是这个民族独特建筑技艺和建筑风格的代表之一。
侗族的风雨桥集美观和多样功能为一体。
在外观形式上,风雨桥把桥、亭、廊等样式结合成一个整体。
风雨桥一般跨越在河流之上,发挥着桥的功能,桥栏边设长椅,能让路人小憩。
桥栏和桥上加盖顶棚,形成廊和亭的样式,并且加油漆、加色彩,加图画,色彩绚丽、图案精美,因此风雨桥又叫做“花桥”。
大型的风雨桥的桥墩一般是大青石,在桥墩上一般采取托架简梁式的结构,用铺架成排的杉木做成桥梁,逐层挑出,然后再加上梁面,这样就增大了桥孔的跨度。
桥亭是建在桥墩上的,整个桥亭,不用铁钉,全用木条,以木榫衔接,斜插直套,上下交错,浑然一体,独具匠心。
侗族的风雨桥给人们带来了建筑艺术上的审美享受,更是人们了解侗族风俗文化的另一扇重要窗口。
侗族人们把风雨桥当成是彩龙的化身,吉祥的象征,是人们在日常生活、生产中遇到不顺,不吉利、不幸时祈求平安、顺利、吉祥而祭祀神灵之所在。
这样风雨桥便从一所普通的实体建筑物抽象成为侗族人们心目中的精神之桥,族群交往和认同的灵魂之桥。
风雨桥上寄托了侗族祖先适应,也凝聚了现时代的侗族人们对美好生活的追求,更是未来时代的侗族人们追求族群认同的源泉之一。
在侗族的公共建筑中,凉亭也是值得一提的代表性建筑。
《园治·亭》:
“亭者,停也,所以休憩游行也。
”侗族人们大多在山高路远之处劳作,为了在劳累之后能有一个地方小憩来恢复体力和精力,他们在高山的半腰上或是上山的小道旁修建了很多的小凉亭。
凉亭的结构简单,是一个仅靠柱子支撑的上有顶盖,四周敞开的建筑物。
凉亭内的两边一般放有连柱长凳供路人休息。
在冬天气候恶劣时,有些老人喜欢在凉亭中生火塘,为路人取暖用水提供方便。
侗族人们喜爱为这些公共设施贡献自己的力量。
在侗族村寨,有些年轻人庆祝自己生日的方式是去修葺凉亭,给破漏的凉亭添瓦补洞,这些举动从一个侧面反应了侗族人们热心公益,乐善好施的淳朴民风。
鼓楼、风雨桥、凉亭等建筑样式由于数量较少,结构别致、公益性功能取向,属于侗族建筑艺术的核心的、典型的代表,是侗族人们集体智慧的结晶,具有重要的审美价值、艺术价值和文化价值。
因此在现时代,对民族传统建筑的保护和开发活动中,这些建筑样式最容易引起人们的关注和重视,因而最容易引起人们的保护和开发。
比如,鼓楼和风雨桥的结构样式被复制在一些非侗族居住区的风景区、公园、旅游景点,鼓楼和风雨桥的建筑特点、建筑技巧被一些现代建筑工匠,被拉进建筑学对民族建筑特色研究中。
这些活动从客观和主观上体现了人们对侗族典型性建筑的认知和态度,从一定程度上发挥了挽救民族传统建筑样式和传统建筑文化,传承民族建筑艺术和建筑文化的作用。
然而一个民族的建筑特色和建筑文化不仅仅只蕴含在这些典型的、具有代表性的景观物质实体之中,也体现在与该民族个体成员自身居住的风格和习俗之中。
因此,关注民族建筑文化的完整性和传承性就不能忽视对该民族传统民居建筑风格和建筑文化的研究。
民族传统民居的保护和传承研究应该成为少数民族建筑文化研究的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
(宏大历史和人们日常生活的历史,找找这方面的资料,宏大历史重要,但是平民的历史也不能忽视。
)
(二)侗族民居特点及民居文化的保护现状
我国古代著名的思想家老子说:
“埏埴以为器,当其无,有器之用,凿户牗以为室,当其无,有室之用。
故有之以为利,无之以为用。
”这句话的意思就是说,建筑是人类根据一定的“无”(即空间),利用石头,木料等搭建而成的一种供人类居住的“有用之室”,为人类因地制宜而与自然山水之介入生化的有机统一而构成的人类生存空间。
人类为了适应生存的环境,往往因地制宜地在与自然的协调中建构自己的遮风避雨、防暑御寒的居住空间。
这个空间的格局从最初的单门独屋到小村院落再到族群聚落逐渐拓展开去。
如果说侗族的鼓楼、风雨桥以其功能取向的集体性,形式取向的唯美性,结构取向的复杂性而誉为侗族民族建筑中的“大家闺秀”的话,那么侗族民居建筑则可以称得上侗族民族建筑中的“小家碧玉”。
民居建筑集实用性、社会性、普遍性、艺术性为一体,更能细致地记载了该民族文明演进历程,更具体地展示了该民族文化传承的轨迹。
侗族民居建筑的典型特点属于“干栏”式。
“干栏”式建筑源于古代的“巢居”。
这可以从我国古代的史书或地理著作中得到考证。
《太平御览》的《始学编》中有这样的记载:
“上古皆穴处,有圣人出,教之巢居,今南方巢居,北方穴处,古之遗迹也。
”而在《林邑记》中进一步进行了补充:
“苍梧已南,有文郎野人,居无屋宅,依树上住宿,食生肉,采香以为业,与人交易,若上皇之人。
”南宋地理学家周去非对“巢居”记载更为详细:
“深广之民,结栅以居,上设茅屋,下豢牛豕。
……考其所以然者,盖地多虎狼,不如是,人畜皆不得安,乃上古巢居之意欤!
”近代以来,学术界对“干栏”式建筑进行了考古、考证和研究,取得了丰富的研究成果。
比较有代表性的研究成果有安志敏认为“干栏”式的出现大约在新石器时代早期,主要分布在南方的长江流域一带。
费孝通在其著作中也明确指出:
“到新石器时代,中国的建筑已分为南北两大系。
南方从巢居发展为干栏式建筑。
”徐仁瑶等在其著作中指出干栏式民居是我国南方少数民族民居中的典型民居。
特别是近些年来,随着现代钢筋混凝土建筑取向对传统建筑的改造、破坏、颠覆和取代,建筑风格呈现“单向度”的发展态势,为了维护、保护传统建筑,挽救传统建筑文化的消亡,学术界对“干栏”式等传统建筑样式进行了关注、论证和深入研究。
向龙等从建筑文化价值保护的视角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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