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安装总承包工程监理规划交底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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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安装总承包工程监理规划交底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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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安装总承包工程监理规划交底书
建筑安装总承包工程监理规划交底书
工程名称
日期
2016年8月22日
监理交底主要内容
1、项目监理机构2、监理单位工作职责
3、工程概况4、监理工作依据
5、监理工作流程6、监理工作内容
交底主持人
徐锦华
交底地点
建设单位项目部3#会议室
参加交底人员签名
参加单位
参加人员
承包单位
建设单位
监理
单位
1项目监理机构组织
我监理公司受建设单位的授权和委托,对本工程施工阶段的工程建设进行监理。
根据本工程的具体情况,我司成立了项目监理机构,实行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制,其组织机构如下:
2监理工作职责
受建设单位的授权与委托,根据我司与建设单位签定的《委托监理合同》、国家《建设工程监理规范》以及有关的法律、法规,我司的主要职责是:
⑴对工程建设实施监督管理,通过采取质量控制、造价控制、进度控制、合同和信息管理等措施,督促和检查施工合同的履行情况;
⑵遵循公正、独立、自主的原则开展监理工作,维护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的合法权益。
为更加有效地对本工程质量、进度、造价实施监理,我司根据有关合同、法律、法规,针对工程特点,编制本监理交底书,明确监理职责和权限、监理工作流程、监理工作内容等,承包单位有责任按本监理交底书配合我司工作,并将本监理交底及其要点传达到相关分包商、材料供应商、构配件及设备生产供应单位,以确保监理工作顺利进行。
3工程概况
3.1工程建设各方主体:
建设单位
勘察单位
设计单位
监理单位
承包单位
3.2工程基本情况:
工程名称
建筑面积
工程地址
建筑层数
建筑高度
预算造价
基础形式
防水设防
结构形式
剪力墙
防火等级
一级
抗震等级
高层:
三级;商铺:
四级
安全等级
二级
使用年限
工程类别
一类
使用性质
一类住宅
投资来源
自有资金
质量目标
合格
计划竣工日期
4监理工作依据
4.1本项目委托监理合同、施工合同、招投标文件及其它合同性文件;
4.2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强制性标准条文、现行施工规范、质量检验评定标准及其它技术性标准条文;
4.3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其它与建设工程有关的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
4.4本项目的工程地质勘察报告;
4.5已批准的项目文件、设计施工图、图纸会审及交底会议纪要、工程变更文件等。
5监理工作流程
6监理工作内容
6.1工程质量监理
承包单位应严格按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和现行施工规范、规程、技术标准及设计要求进行施工,控制工程质量,并接受监理单位的监督管理,详细要求如下:
6.1.1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审查
在工程项目开工之前,承包单位应将经单位安全部门、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公司盖章的施工组织设计报送项目监理机构并填写《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报监理审核,主要分部(子分部)工程施工方案、特殊或关键施工工艺,尚应报送专项施工方案。
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由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总监理工程师审批,承包单位应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及专项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在施工过程中,当承包单位对已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调整、补充或变动时,应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
6.1.2质量保证体系、人员资格及执证上岗审查
承包单位应在工程开工之前将项目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的组织机构,质量管理、技术管理制度送监理工程师审核;施工管理人员、安全机构及安全生产负责人登记表、特种作业工种人员名单及相应的资格及岗位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报送监理审查,复印件需公司盖章认可,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合格后在"单位工程施工管理人员名单"“特种作业工种人员名单”上予以确认,施工过程中项目经理如有变更,须报建设及监理单位审核,其他管理人员变更须报监理备案,新增加的特种作业人员须报监理备案。
6.1.3开工报审
开工报审须具备下列条件:
1)施工组织设计已经过监理单位审批;
2)项目管理人员、安全机构及安全生负责人登记表及管理人员、特殊作业工种的资格、岗位证书监理已审核;
3)已进行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并有与会各单位签章的会议纪要;
4)已签定见证取样协议书及计划书;
5)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及项目安全检查生产评价已经过总监理工程师审核;
6)《施工企业对该项目工程应急救援预案》及《项目应急救援预案》已经过总监理工程师审核;
7)施工单位已办理“建工人意险”
8)《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已经过总监理工程师审批;
6)其它开工前须办理的手续。
具备上述条件后,承包单位填写《开工报审表》及按单位工程填写《建设工程项目开工备案表》,报送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总监理工程师签认,经总监理工程师批准之日起3个工作日应到质量监督部门办理开工备案手续,未取得开工备案表,不得开工。
6.1.4分包单位资格审查
分包工程开工半个月前,承包单位应填写《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并提供分包单位的有关资料,报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总监理工程师签认,须提供的分承包单位资料如下:
1)企业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
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3)有关的许可证;
4)企业简介及业绩材料;
5)拟分包工程的内容和范围
6)本项目管理人员及特殊工种资格及岗位证书;
7)分包工程施工方案。
分承包单位资格经审查不合格的,承包单位须重新选择分承包单位报监理审查。
6.1.5工程试验单位考核
施工单位若委托监督检测机构如**市建筑工程检测中心站检验相关材料,需提供试验室的资质及其试验范围证书复印件(注明原件存放处并盖章认可);若委托建筑企业试验室如承包单位本公司试验室检验相关材料,需提供以下资料给专业监理工程师考核:
1)试验室的资质及其试验范围;
2)法定计量部门对试验设备出具的计量检定证明;
3)试验室的管理制度;
4)试验人员的资格证书;
5)本工程的试验项目及其要求。
承包单位应将上述有关资料复印件(注明原件存放处并盖章认可)报送监理审查,合格后方认可该试验室出具的试验报告。
6.1.6工程定位、测量放线、标高引测复核
在工程正式开工前,施工单位应把专职测量员的岗位证书及测量设备的检定证书报监理审核;
1、施工单位应根据城建规划部门提供和水准点、坐标点以及施工红线图等,作出包括建筑位置线、现场标准水准点、坐标点(包括标准轴线桩、示意图)等,填写工程定位测量检查记录表及《施工测量放线报验单》,并附城建规划部门提供的水准点、单体放样图及红线图报监理工程师复核确认;
2、每层测量放线及标高放线测量可用水准仪或拉线、钢尺检查,标高测量抽查数量应符合GB50203、GB50204相应条文的规定,结构标高允许偏差应符合设计及GB50204及GB50203及相应标准规范规定,标高测量记录应按检验(建)要求内容填写完整,数据真实可靠,不得涂改,测量人员及相关人员签字手续应齐全后填写《施工测量放线报验单》,报监理工程师复查测量;轴线及标高放线测量复核情况应以简图形式记录在验收表中,简图中应标明轴线位置及偏差、轴线投测点、标高投测点的位置;测量放线及标高测量成果须经监理复核无误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施工;
3、全高测量记录要求在建筑物的4个角点及建筑物转折点及建筑物顶尖处均应设置测量点,建筑物长度较长时,以30米为间距增设测量点,任何情况下不少于4处,全高测量记录表应按检验(建)要求内容填写完整,数据真实可靠,不得涂改,测量人员及相关人员签字手续应齐全后填写《施工测量放线报验单》,报监理工程师复查测量;
4、大角垂直度测量记录要求建筑物的4个角点及建筑物转折点应设置垂直度测量点,当建筑物长度超过30米时,中间应加设一处测量点,当建筑物长度较长时,以30米为间距设立测量点,任何情况下,建筑物外墙全高(查阳角)垂直度测量不少于4处,垂直度测量布点应有控制点布置图,对各布点进行编号并在图上标明,垂直度测量记录表应按要求填写完整,填写《施工测量放线报验单》,报监理工程师复查测量;
6.1.7主要材料、构配件、设备供应商审查
对于工程所用的水泥、钢材、预拌商品砼及水、电、暖通空调等主要建筑材料及主要设备、构配件,在采购之前承包单位应填写《成品、半成品供应资质报审表》,并提供以下资料报监理审查:
1)供应商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供应商企业资质证书;
3)有关的生产、销售许可证。
供应商资质须经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总监理工程师确认,对于审查不合格的供应商,承包单位应重新选择供应单位报审。
6.1.8工程材料、构配件及设备报验
对于进场的原材料,承包单位应及时通知监理进行见证取样,并提供材料出厂合格证,见证取样合格后,填写《建筑材料报审表》,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材料合格证及检验报告、材料外观质量检查合格后予以签认,监理验收不合格或未报监理验收的材料不得使用,构配件进场报验程序同。
工程设备及附属设备进场时,承包单位填写《设备选型报审表》,报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并共同进行设备开箱检验,合格后予以签认。
6.1.9主要计量器具报验
对于工程用的经纬仪、水准仪、电阻测试仪、万用表、兆欧表、压力表等主要计量器具,承包单位应提供相应的检定合格证,报监理审查。
6.1.10工程变更审查
(1)施工过程中承包单位如发现设计文件和图纸有差错、不合理,或因施工条件、材料规格、品种、质量不能够完全符合设计要求需进行施工图修改时,应填写《工程变更单》报监理审查,如涉及到工程造价及施工工期的增加,尚应征得建设单位同意,所有的工程变更皆须经设计人员签字确认、设计单位盖章,不得接受手续不完整的变更文件,不得擅自更改设计。
(2)分包工程的设计变更应通过工程总包单位确认后,方可办理设计变更,工程竣工前所有设计变更应汇总于设计变更汇总记录表
6.1.11隐蔽工程验收
(1)本项目须进行隐蔽验收的分项工程有:
1)基础、主体结构的钢筋分项(含砖墙拉结筋,构造柱、过梁、栏板、女儿墙等零星构件钢筋);
2)天然地基持力层、桩基础终孔验收;
3)地面基层隐蔽;
4)安装预埋工程隐蔽验收类;
5)铝合金及木门窗塞缝前隐蔽验收;
6)外墙基体及基层隐蔽;
7)地下室外墙及底板、厨房、卫生间、屋面防水层施工前的基层隐蔽;
8)防水层隐蔽;
9)其它将被后续工序覆盖的需要进行验收的隐蔽工程。
(2)隐蔽工程在具备下列条件后,承包单位准备相关资料、填写《工程报验单》报专业监理工程师验收:
1)隐蔽工程施工所用材料合格证、检验报告完整并已报监理验收合格;
2)隐蔽工程施工完毕,承包单位自检合格,并已填写质量检验评定表。
(3)专业监理工程师在接到工程报验申请后24小时内对隐蔽工程进行验收,合格后予以签认,对于未报监理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隐蔽工程,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
6.1.12砼浇捣令审批及砼浇筑记录
基础及主体结构砼、出屋面女儿墙、屋面细石砼找平层或保护层砼工程施工之前,承包单位须填写《砼浇捣令》,并附上相关资料报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报送的资料如下:
1)砼开盘鉴定证明一式两份;
2)砼配合比报告单一份;
3)水泥、砂、石、外加剂、掺和料合格证及检验报告。
专业监理工程师对以上资料复核无误、相应的隐蔽工程已验收合格、人员到位、机械就位、原材料供应能满足砼连续浇捣要求的情况下,签署《砼浇捣令》,对砼浇捣进行旁站监理。
未经监理同意,不得进行砼浇筑;每车砼进场后应进行检验记录,如实填写表《砼浇筑记录》,监理员对砼进行抽检记录。
6.1.13模板支撑拆模报验
基础、主体结构梁板底模及悬挑结构模板支撑拆除之前应报监理验收,报验时须提供同条件养护砼试块抗压强度报告,填写相应《拆模报审表》,专业监理工程师将根据有关的施工规范及已批准的模板支撑计算书,对拆模条件进行审核,符合要求时予以确认,未经监理认可,相应结构的模板支撑不得拆除。
6.1.14沉降观测报验
承包单位应按施工规范及设计要求布设水准点、沉降观测点、建筑物沉降观测测量按单位工程提供沉降观测记录,沉降观测记录表应填写完整,每次沉降观测测量应提前12小时通知监理部,以便进行旁站监理。
沉降观测成果符合要求时予以确认。
6.1.15见证取样及送检管理
1)开工之前承包单位应与建设监理单位共同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作为见证取样送检单位,并签定见证取样协议书,制定见证取样实施计划;
2)相应材料、构配件、设备进场时均须通知见证员进行见证取样,并提供材料出厂合格证(验原件交复印件)及进场记录;
3)砼浇捣及砂浆搅拌时,应通知见证员对试块进行见证取样,做好标识及养护工作;
4)承包单位应建立见证取样记录表,见证取样数量须符合有关规定,对于见证取样不合格的材料,应进行复检,复检不合格的不得使用,对于砼或砂浆试块强度不符合设计要求的,应按照工程质量事故的处理程序进行处理。
5)应进行见证取样而未见证取样的,或见证取样数量不符合要求的,不能对相应工程进行质量评定,须通过具有相应资质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认定,并通过设计单位认可,方能进行质量评定。
6.1.16基础、主体结构验收
(1)基础、主体结构中间验收之前,承包单位应提前三天将质控资料、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及其它技术资料报监理审查,并填写表《工程报验单》,项目监理部对各技术资料复核无误后,对工程实物进行检查,而后报监理单位总工办进行实测实量及观感验收,验收合格后填写结构工程中间验收通知单报质量监督部门验收。
(2)对质控资料主要复核以下内容:
1)钢筋原材及焊接接头、水泥、砼外加剂和掺和料、砌体材料、砂石、(地下室防水材料)、等原材料出厂合格证及现场取样复检报告;
2)地基验槽或桩基终孔验收记录;
3)桩基施工记录、砼及砂浆施工记录;
4)钢筋工程、水电安装预埋及一般分项工程隐蔽验收记录;
5)砼及砂浆配合比;
6)砼及砂浆试块抗压强度试验报告;
7)回填土击实及密度试验报告;
8)见证取样试验报告及取样频率;
9)据《江西省建筑工程文件管量规程》、设计图纸、有关标准、规范、规程须提供的其它资料。
(3)检查承包单位各检验批、分项、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资料及其它技术资料。
(4)对工程实物主要检查以下项目:
1)砼结构及砌体工程外观质量;
2)砼结构楼板厚度抽查、柱墙梁截面尺寸检查;
3)各种预埋件、预留洞口检查;
4)梁、板钢筋保护层厚度
5)对工程实物的实测实量及其它检查项目。
6.1.17竣工初验(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进行验收、评定)
工程竣工初验之前承包单位应将完整的质量控制资料、质量评定资料、竣工报告及其它内业资料提前7天报送监理审查,并填写《竣工验收申》,项目监理部对资料、工程实物进行检查,对存在的质量问题签发监理通知书,承包单位对监理部提出的问题整改完毕并填写整改复查报审表报监理复查,项目监理部复查合格后,由监理单位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于3天之内出具单位工程质量评定报告,而后由建设单位组织建设工程竣工验收。
6.1.18质量问题(事故)报告
对工程施工中出现的质量事故,承包单位应在24小时内向项目监理部汇报,并填写工程质量事故报告单,在报告单中应阐明事故的经过情况及原因的初步分析、事故性质、造成损失及人员伤亡情况、补救措施及初步处理意见,对于重大工程质量事故应在1小时内向监理单位报告。
对出现的质量事故应根据其性质及有关规定的处理程序进行处理,对所采取的处理方案,承包单位应填写《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并附上工程质量事故详细报告及事故处理方案,报监理审查。
6.1.19工程监理手段及措施
本工程监理将采取见证、旁站、巡视、平行检验等手段,对工程中出现的质量缺陷,专业监理工程师将下达监理通知书,要求承包单位整改,并检查整改结果;对施工存在的重大质量隐患,可能造成质量事故或已经造成质量事故时,将由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工程暂停令,要求承包单位停工整改,整改完毕并复查合格后方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
6.2工程造价监理
6.2.1根据委托监理合同,监理单位将对工程计量及工程款的拨付进行审核。
6.2.2承包单位应在分部分项工程验收合格、内业资料符合要求、对监理的各种报验手续完整的情况下,方可根据施工合同的约定按工程形象进度填报工程量清单和《工程款支付申报表》,在单位工程验收合格、内业资料及对监理的各种报验手续完整时,监理单位方对竣工结算报表进行审核。
6.2.3月进度付款监理单位的审核时限为5天,单位工程竣工结算的审核时限为15天。
6.2.4对于施工过程中的工程变更,如涉及工程造价的,承包单位填写《工程变更费用报审表》,并应附上相应的预算书,报监理审核,建设单位认可。
6.3工程进度监理
6.3.1承包单位应编制总体进度计划,并根据工程进度编制季、月、旬(周)进度计划,总进度、季、月进度填报《工程施工进度计划(调整计划)报审表》,报监理审核,应根据工程形象进度及时对进度计划进行调整,按进度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以确保工期。
6.3.2总进度计划应于工程开工之前与施工组织设计同时报审,月进度计划于每月25日之前报审,旬(周)进度计划应于每期监理例会开始之前报审。
6.3.3对于不可抗力、工程变更等非承包单位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迟,应收集相关资料,填写《工程延期报审表》报监理审核、建设单位认可。
6.4承包单位向项目监理机构申报用表
1、工程开工/复工报审表
2、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审表
3、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
4、工程施工进度计划(调整计划)报审表
5、成品、半成品供应单位资质报审表
6、监理通知回复单
7、工程报验单
8、建筑材料报审表
9、设备选型报审表
10、工程延期报审表
11、工程款支付申报表
12、工程变更费用报审表
13、费用索赔申请表
14、混凝土浇捣令
15、拆模报审表
16、工程竣工报验单
17、施工测量放线报验单
18、工作联系单
19、工程变更单
20、砼浇筑记录
6.5工地监理例会制度
经建设、监理、承包单位协商,本工程监理例会每周召开一次,定于每星期五15时召开。
会议内容主要是交流工程施工情况,检查工程质量、进度及投资控制情况,处理存在问题,制定下一周的工作安排,与会单位应将会议讨论的内容落实到位。
会议流程是首先由承包单位汇报工程形象进度、上周进度计划的完成情况、下周进度计划,上次监理例会所提问题的执行情况,本周的质量及安全状况,需建设监理单位解决配合之事宜;接着是监理单位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等进行评价及提出要求;最后是建设单位意见及要求。
监理例会纪要由监理单位整理并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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