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调在普通话语音中的地位.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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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调在普通话语音中的地位
声调在普通话语音中的地位
声调在普通话语音中的地位 声调在普通话语音中的地位被颠倒了是一个现实,大量事实证明声调在普通话语音系统中应居中心地位。
我们认为“声调是区分方言与普通话的重要标尺”,“普通话四个声调是普通话语音最显著和最基本的特征”,“普通话的声调水平基本上决定了一个人普通话的等级水平”。
从“声调中心”论出发,强调普通话水平测试不能让声调与声母、韵母“平起平坐”,必须摆正声调在普通话测试中的主导地位,充分重视声调在普通话水平测试中的重要作用。
一、普通话测试中应以声调为中心 在当前普通话水平测试中,对同是语音要素的声母、韵母,声调能不能“一视同仁”,换句话说,就是声母、韵母、声调在普通话语音系统中作用是不是对等的,能不能“平起平坐”,在测试中能不能“同等对待”,学术界虽有“一边倒”的倾向,但仍有一些不同的认识和看法。
我们认为,在普通话水平测试中,将普通话的声、韵、调“一视同仁”的做法是值得斟酌的。
因为在普通话语音中,声母、韵母、声调虽然是“三位一体”的,但是它们实际上并不是处在同一个平面上,它们的功效和作用也就会有“主次轻重”的区别,普通话测试中也应当客观地反映这种“轻 重缓急”的差异。
认识虽然还不够成熟,但目的很明确,就是期望在“一边倒”的理论氛围中,激起一朵浪花,以使尚处于“初级阶段”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理论上不断提高,方法上更加完善。
二、“声韵中心”论的误导 在普通话语音系统中,按照传统的教学理论和认识,声母、韵母、声调从来就是“平起平坐”,旗鼓相当的,八十年代末期,甚至还有人主张“声母、韵母的重要性远在声调之上的”。
基于上述认识,我国从五十年代中初期开始的普通话语音教学,基本上就是依照“声、韵中心”模式延续至今的。
比如,普通话语音教材内容的顺序是声母、韵母、声调,而且声母、韵母的篇幅大大超过声调,课堂教学讲完了声母、韵母,课时所剩无几,哼几节“山明水秀”、“万里长征”,语音课便收了场。
那么,“声韵中心”论是否客观地摆正了声、韵、调在普通话语音中的应有地位,是否正确地反映普通话语音的内在规律呢?
结论当然是否定的。
我们知道,汉语是有声调的语言,声调作为一种重要的区别特征,使汉语明显区别于印欧语系的语言;其实就汉语本身而言,声调也是区别不同方言的一把重要标尺。
比如说,一个讲普通话的人跟几个讲方言的人在一起谈 天,请一位有一定语音知识的人来判断这七个人谁讲的是普通话,谁讲的是何处方言,只需10秒钟就可以做出准确判断,依据是声母?
韵母?
声调?
词汇?
语法?
当然只能是声调。
因为词汇、语法差异很小,声母、韵母“大同小异”,这样,区别不同方言差异的担子就直接落在了“声调”的肩上,声调自然而然地就成了区别不同方言的一把重要标尺。
就我国北方方言来看,不少北方话范围内的地点方言的音系和普通话没有多少区别,仅仅声调的调值不同而已。
这也就是说,不同方言的差异主要表现在声调方面,当一个贵阳人把贵阳方言的声调换作成都方言时,他讲的话,也就是成都方言了。
换句话说,当一个贵阳人把贵阳方言声调换作普通话声调时,他所讲的,也就是普通话了。
这就不难看出,在普通话和方言语音系统中,声调的作用远在声母、韵母之上,忽略声调的重要作用,或把声调与声母、韵母摆在同一个平面上,或把声母、韵母的地位摆在声调之上,都没有正确反映汉语语音系统中声、韵、调的内在规律和应有地位。
当然,让声母、韵母、声调平起平坐,把声母、韵母的作用摆在声调之上,或是说形成“声韵中心”论,也有其他一些方面的原因。
首先,从语言理论的角度讲,汉语声母、韵母的研究比较充分,声调的研究比较薄弱,声调作为非音质音位,它主要是通过大脑的“语言机制”控制声带,凭语感来“发音”的,这就有点玄。
其次,声调不是“独立实体”,它必须依附于韵母,这也增加了声调教学的难度。
再一方面,声调在连读中的变化,加大了声调的“不确定”因素。
也正是于这种种原因,对声调的研究很不充分,如声调的作用是50年不变,还是停滞在“声调有区别词义的作用”阶段;而声母、韵母的研究内容比较充实,也比较容易说清楚,客观上造成了三者“平起平坐”,甚至声母、韵母的作用还大于声调的“现实”。
我们认为,在普通话语音系统中,声调居于主导地位,起着关键作用,而声母、韵母不可能起这样的作用。
这是因为:
1、声调是区分方言和普通话的重要标尺 比如在进行普通话语音考试时,往往会出现下述现象:
有的学生认读词语、讲话时,一口方言,一经提示“别太紧张”,这时,恢复常态的学生改用普通话声调,还能较好的通过普通话考试。
这就是说,当一个人把方言声调改做普通话声调时,他的话,也就成了普通话了。
道理很简单:
“普 通话声调是普通话最显著和最基本的特征”。
又比如让贵阳人用普通话读一篇短文,再让成都人用成都方言读同样一篇文章,然后请在座的老师来判断这两个人谁讲的是普通话,结论是清楚的:
每一位老师异口同声的指出前者讲的是普通话,尽管他z、zh不分,n、l相混,齐齿呼、撮口呼不分,但他讲话的声调还是普通话声调,人们认为他讲的是普通话。
而后者讲话的声调是成都方言声调,尽管他讲话时,声母、韵母与普通话的声母、韵母几乎没有什么差异—z、zh分明,n、l不混,但是没有一位老师认为他讲的是普通话。
前者的声调虽然不太标准,但还是普通话的声调,声母、韵母就不好说了”。
2、普通话声调水平基本上决定了一个人普通话的等级水平 普通话水平测试中当然不能忽视声母、韵母的测试。
但事实是,一个人讲话的声母、韵母正确率,不能决定其普通话的等级水平,只能是其普通话水平高低的重要参考项。
有的例子相当有说服力。
一位教师其有着悦耳的音色,带京腔的普通话,而实际上,这个教师的普通话主要是声调比较好,声母则z、zh有的不分,n、l时有相混。
这就说明,一个人普通话声调的水平,大体反映着一个人的普通话水平。
就我们对大量的应试人进行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的结果看,有以下规律:
a.普通话声调标准的,普通话一定比较好,其声母、韵母情况则要么是也很标准,要么偶有差错,要么差错不多。
b.普通话声调差的,普通话必然差,其声母、韵母情况则有两种:
有的是声母、韵母也很差,要么声母、韵母差错不多。
c.声调是方言声调的,一定不是普通话,其声母有的与普通话相差不多,有的与普通话差异很大。
故而,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普通话声调水平,基本上决定了一个人普通话的基本面貌,实际上也就决定了一个人普通话的等级水平。
3、“声调中心”论的形成 普通话教学的新方法《普通话声调中心教学法》值得大家去学习,去摸索,去研究。
“普通话的四个声调是普通话语音最显著和最基本的特征”这一观点。
“从理论上看这是完全正确的”。
“普通话声调中心教学法”、“反映了可贵的创造精神”。
《普通话声调中心测试法》是一本富有针对性,锐意在测试理论、方法上有所创新的‘推普’用书。
作者立足于广大北方方言的实际上,提出了有独创性的测试体系。
“声调中心”论还在不断深化和完善。
我们在强调重视“声调”的同时,又提出了“腔调”理论:
“普通话腔调是 以普通话四个声调连读形式为核心,包括变调、轻声等在内的整体性语音特征,是普通话声调系统基本因素的有机组合。
”“腔调”理论强调要重视语流中声调连读的变化,对普通话教学、测试有重要意义。
4、“声调中心”论在普通话教学中的效果 “声调中心”说,就现代汉语范围来说,声调是一种语言或方言语音的最显著和最基本的特征。
”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普通话教师采用“声调中心教学法”进行教学,一定回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
三、“声调中心”论在普通话测试中的应用 《普通话声调中心测试法》。
构建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的框架,虽然没有在普通话水平测试中全部实践,但它强调突出声调、腔调在普通话教学中的重要地位,有重要作用的理论、作法,在普通话教学、训练中要切实实施。
而且,《声调中心测试法》强调声调、腔调在普通话测试中有重要意义的观点,在普通话水平测试中也会发挥一定的作用。
比如,普通话水平测试评在第四项,评判“说话”项的“语音面貌”时,就要有声调、腔调的内容,可以设定:
“三档,扣4-6分,普通话腔调较好,有一类系统性错误,但能部分区分……”,“四档,扣7-9分,方言腔调比较明显,……”,“五档,扣10-12分,方言腔调很明显……”。
普通话测试员用“腔 调”标准来评判受试者“说话”项的语音面貌等级,可操作性强,是简便可行的。
四、关于把“声调中心”论引入普通话水平等级评判的建议 在普通话水平测试中,引入“声调中心”论,可信度强,有科学性,这在普通话水平测试中已经得到了验证。
我们不能也不想把这种理论、方法强加于人,但提出建议还是可以的。
1、在字、词认读项中评判声调的规范程度 办法:
在认读单音节字词、双音节词语中,对声调的判断,应该侧重于整体的“声调水平”,因为单个字、词的正误,起不了多少作用。
比如说,对声调只作为相应的“等级水平判断”。
如判给60分—70分—80分—90分—95分等。
2、在“朗读”中,评判腔调水平等级“朗读”是音节连读形式,又有文字依托。
该项应着重考察声调连读时“腔调”的水平等级可按60—70—80—90—95等记分。
3、在“说话”项,设腔调水平等级分 “说话”是唯一没有文字依托的考查项,受试者的声母、韵母问题在前三项已经得到验证,在“说话”项中再去判断音节声母、韵母的正误,已经没有实际意义,事实上也无法操作。
而用普通话腔调水平“来评判‘说话’的语音面貌,将其划分作三级六等,是简便可行的。
这 种判断,、有相当的“模糊性”,用腔调规范程度来划分三级六等,虽然是模糊的,但确定了“纯正,规范,比较规范,不规范—参考声母、韵母情况)”这些等级标准,就有了相当的可操作性。
4、关于“等级”划分的几点认识 《普通话水平测试大纲》中的等级划分可操作性不够强。
这里我们想用“声调中心”论对宋欣桥先生《普通话水平测试平分中的几个问题》B12一文中“对普通话水平等级基本特征的把握”谈几点想法:
关于三级的基本特征 我们认为,三级水平的普通话方言色彩浓重,带有比较明显的方言腔调,。
关于一级甲等的基本特征 我们认为,一级甲等是纯正的普通话,主要是普通话腔调纯正,不带任何方言色彩。
关于一级乙等的基本特征 我们认为,一级乙等也是标准的普通话,一级乙等的普通话,普通话腔调规范,但规范程度略次于一级甲等,高于二级甲等;允许语音上带有不明显的方言色彩。
关于不入级水平的确定 我们认为,不入级的就不是普通话,是方言,其基本的特征是,声调完全是方言声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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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声调 普通话 语音 中的 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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