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清时期的城隍崇拜与广西社会教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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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清时期的城隍崇拜与广西社会教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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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明清时期的广西城隍崇拜
城隍神的雏形是由沟渠神发展而来的村落保护神,随着城市的发展,城隍神逐渐成为城市保护神。
早期城隍神其神格为自然神,人们认为城隍神能避灾除害,如掌管分配晴雨、驱虫逐兽、除祛疾病、赏善罚恶、监督官吏等等,带来和平与安定,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神灵。
唐以后,城隍神则由人鬼担任,演变为人格神。
唐代城隍信仰已成习俗,吴越地区达到“水旱疾疫必祷焉”的地步。
卷437宋代以后的各个封建王朝对城隍的大力提倡与扶持使城隍信仰由原本的民间信仰走向官方制度化,宋代朝廷更将祭祀城隍列为国家祀典之一。
上古越人相信万物有灵,相信鬼能役使百物,干扰人事。
巫术占卜之风极盛,以占卜定凶吉,用设坛祭鬼之法禳灾祈福是上古广西普遍流行的民间信仰。
两晋到隋唐时期,尽管俗鬼、尚巫之风仍在一些地方盛行,但它逐渐淡出了广西民间信仰的主流,代之以崇拜各种自然神衹、专职神仙为主流的信仰格局。
这一时期的特色之一是许多北方神灵南来岭南安家落户,如北帝、城隍就是其中之一。
这些专职神多掌管与民众生活有关的重大问题。
唐宋以后以至明清,广西民间信仰体系中,专职神灵依然为主体,且神灵的队伍在不断扩大。
这一时期最引人注目的是许多贤明圣哲进入神灵队伍,享受人间香火。
多神崇拜、官民共祀。
两汉时期,广西民众就曾建伏波将军庙。
唐宋时期,岭南成为被贬京官的流放之所,广西出现了一批有全国性影响的文人学者和名将名相,如柳宗元、秦观、苏轼、狄青、苏缄等,广西民众为他们立祠建庙、奉为神明,这些历史名人逐渐演变为广西民间信仰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历史文化名人进入民间神衹行列,官方建祠并主持祭礼,一方面增加了广西民间信仰的雅文化色彩,另一方面也说明民间信仰在社会上的重大影响力,官方不仅承认、资助,而且力图加以引导,以使之朝着有利于巩固其统治的方向发展。
广西的城隍崇拜始于唐代。
大中元年至二年(847年-848年),唐代在广西的桂林、永福、灵川、荔浦、理定(今兴安)等地已建有城隍庙。
李商隐为荥阳公所写的《祭桂州城隍神祝文》:
“谨以旨酒庶羞之奠,祭于城隍之神,浚洫崇墉,所以固吾圉;春祈秋报,所以辅农功。
”另外他还为《赛灵川县城城隍神文》撰文歌颂城隍:
“高垒深沟,用资固护。
兴云渫雨,谅俟威灵。
惟神能感至诚,将成大稔。
逐清泠之耕夫,不使扬光;回沮泽之蟠龙,皆令洒润。
式陈微报,愿鉴惟飨”。
另外唐朝时期的梧州也在县署西建立城隍庙。
宋朝将城隍列入国家祀典,要求各地行政长官每年按时祭祀,城隍的地位得到大幅度提升。
据清人谢启昆所编的《广西通志》记载统计,宋代广西有城隍庙6座,元代8座。
宋元两朝时广西地区的城隍庙并不多。
明太祖朱元璋崇拜城隍神,力图利用它来监察民之善恶而祸福之,将信仰空间的城隍神系统与现实世界的官府行政机构相配套,构建起完整的城隍信仰体系。
他把一些历史上有名的贤臣良将封为城隍,使得城隍的信仰更易为群众所接受。
同时,城隍的级别也越来越高,下旨封开封、临濠、束和、平滁四城的城隍为王,品级为正一品,与太师、太傅、太保三公和左、右丞相平级,也扩大城隍的职责。
洪武三年(1370年),又定庙制,府州县城隍庙与各地官署正衙高广相当。
全国上下,几乎每个县都有一座甚至两座建筑宏伟、富丽堂皇的城隍庙。
“岁以仲秋祭旗纛日,并祭都城隍之神,凡圣诞节及五月十一日神诞,皆遣太常寺上官行礼。
国有大灾则告庙,在王国者王亲祭之。
在各府州县者守令主之”。
卷49明代各府州县新官到任,必先宿斋城隍庙,祭祀当地城隍神。
清朝统治者为了加强对汉族统治,钳制民众的思想,使民众顺服,在文化思想制度许多方面沿袭了明朝的体系。
通过城隍神崇拜,起到崇尚传统儒家伦理道德,起到道德教化作用。
修建神庙来祭祀,成为统治者对付民众的一个有效工具。
城隍信仰经过有明一代的发展,在民众中已有相当影响,且政府大力倡修城隍庙,城隍信仰于清朝可谓臻于鼎盛。
雍正对于城隍信仰极为重视,他曾于雍正十年(1732年)下诏,令直省各府州县依定例修建社稷、风云雷雨山川城隍坛和城隍庙。
乾隆二年,礼部遵旨议定期凡岁久损坏者,令督抚地方如式修造。
各府州县长官接到圣谕后,积极筹备,雷厉风行,于当年或翌年建起了城隍庙。
据金鉷所编《广西通志》统计,广西各地在雍正年间所建或修建的城隍庙数量大为增加,明确记载的就有11个。
在政府的强制下,使纳入祀典的一大批神灵如社稷坛、先农坛、城隍坛、厉坛以及关帝、文昌、名宦等神庙迅速在广西各地发展。
知州、知府或其他地方官员率领民众建神庙,并由官员带头去祭祀。
广西城隍庙明代则达到33座,清代89座。
一些城隍庙还有庙产作为日常维护经费,如南宁府城隍庙就在下东乡、上东乡等农村有田产,共计有田138坵,收谷约计39石5斗3升9勺,另外还有一些水塘、街道铺面出租。
为了实行对少数民族地区直接统治,明清时期政府实行“改土归流”。
改流后,由封建中央王朝委任的流官代替了世袭的土官,封建势力进一步深入广西少数民族聚居地区,具有半官方性质的城隍庙数量不断。
明成化年间在广西桂林任职的程廷珙认为“广右地多夷寇,民罹荼毒。
职保民者,章甫武弁,同心共济,仁廉以附众,经略以威远。
而民有人城之倚,则有格神之道”。
明人王贞吉《浔州府城隍庙碑》云:
“城隍之神为一方主宰,庙所以栖神灵而赐福庇民,为一方保障也。
”一些来自中原地区的官员积极倡导,筹建城隍庙。
明朝建立城隍庙的县主要有武缘(今武鸣)、宜山、上林、泗城(今县)、恭城、富川、荔浦、苍梧、隆安等地。
卷39桂北地区的全州、灌阳、永宁(今永福)等地知县建立城隍庙,而灵川等地城隍庙因多年失修而在洪武年间重建。
少数民族较为集中聚居的庆远府城隍庙在明万历年间由知县翟涛主持修建,“以洛中豪俊,来守是邦,诸展采错事,用夏变夷,期与中州齿。
”“今天下府州县皆得祀其城隍,载在令甲”。
卷40,188顺治年间,于成龙到地僻民穷的广西罗城为县令,他用了几年时间,招募流亡,恢复生产,期间他先后修建了城隍庙和雷神庙。
“城隍有庙,胜国以前未闻”的上林县建立了城隍庙,象州、天河县、河池州、来宾、西林、平乐等地清朝康熙和雍正时期相继建城隍庙。
还有不少是重建,整修。
桂西地区的土州县纷纷建立城隍庙,如庆远府的那地、南丹、忻城、东兰、永顺长官土司;思恩府的土田州;南宁府的归德、土忠州、迁隆峒;太平府的全茗、龙英、佶伦、结安、都结、上下冻、万承;镇安府的向武、都康、上映、下雷等等土州。
城隍庙几乎遍布广西所有县、市、州。
地方官员“其初莅任,则奉牲帛致誓词,罔敢怠也”。
卷40,188太平府(崇善县)“粤俗好鬼,反民夷有事,悉来祈祷,神亦缕著灵验,愈人之疾,活物之命,救岁年之灾,为有司所严事。
”太守何楚英到任后,“适岁久旱,自冬至今不雨,至于春分,田亩辍耕,太守忧之。
乃率僚佐,竭诚修礼,祈祷于庙。
”三天后百姓盼到大雨,得以播种。
太守将粮食丰收和社会治安良好的局面归于城隍神保佑,于是便号召捐资,大兴土木重建,将城隍庙修建一新“用答神庥”。
自古以来,广西地区即为少数民族聚居之地,向来被认为是化外之地,城隍庙的修建,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政府对其统治的加强以及该地区对政府的承认。
二、广西的城隍崇拜与社会教化
在人们心目中,城隍神是掌管阴间的神灵,希望城隍神能在阴间的衙门里,继续保护本地百姓。
城隍庙建筑的规格形制和衙署比较相似,基本为中轴对称的多重殿宇、院落,主要是为了遵从礼制建筑的“前殿后寝”格局。
南宁的城隍庙前为大厅门,列戏台,中为大厅,后安神座,最后建高楼祀神。
后面为寝室,也列有神像,后于右偏。
浔州府重建后城隍庙“庭之左右,则创庙房各三间,其庭与房各建神像。
房之前为仪门,去五丈许为大门。
以仪门之前多旷地不美观也,复令阴阳官蒙俸谕诸巫者,各出砖瓦木植等料。
门左右,复创廊房各三间,俾奉庙祀而往来祭祷者,各有所止。
城隍庙往往刻意营造出肃静、威严气氛,鬼神设置不是统一的,大多数城隍庙主神都是城隍神,大多将配殿或两庭设为阴间“十二司”,塑造阴司地狱神像,各类鬼怪狰狞可怖,以直观的方式描绘了阴间冥界,将人世间的伦理纲常贯通于可知、不可知两重境界,形成旨在警世、劝世、敦督、教化的氛围。
荔浦地方官员谈到修城隍庙的意图时说:
“夫以筑土为城,开池为隍,必有土而后有物。
阳灵为神,阴灵为鬼,斯有神而后有人人神也者。
所以步二气之良能,司两间之妙用,而主宰乎人物者也。
自京都以至于天下郡邑,莫不有城隍祀典之设”。
全国各地普建城隍庙,城隍之神又是当地百姓供奉崇拜的真正英雄,加上官府的谒拜,逐步将城隍信仰推而广之。
这样一来,城隍信仰就由民间转而成为统治者宣传教化的基地。
朝廷派官员带头去祭祀神庙,给人民一种有力的示范。
在融县“,清代列入祭奠者文庙武庙之外,有文昌、先农、城隍神、山川、雨水、八贤、名宦乡贤、节孝昭忠、厉坛等,祀每年均于春秋二仲月由在城文武官并举行礼,均三献城隍雨,献均少牢,唯文武庙、文昌用太牢。
城隍由原本的民间百姓的心灵寄托演变为封建统治者思想控制的一种工具。
敕封城隍神和城隍祀典也就成为封建统治者们教化民风民俗,加强统治的重要手段。
城隍在明清以后,成为一个神的官职,类似于人间的知事。
都城隍为省级行政区所奉祀,相当于阴间的巡抚。
府城隍相当于阴间的知府,县城隍相当于阴间的县令。
城隍最初只是个总称,不同地方城隍神各不相同,由不同的人或鬼充当,有很强的地域性和排他性。
尽管各地城隍虽然来历不一,事迹不同,但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即保护一方百姓。
人们根据“功施于民则祀之”的传统,塑造选拔人们心目中的城隍神。
各地城隍神职务,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一是勤政为民,有功于当地;二是刚直不阿,公正廉洁;三是积善行孝,扶弱济贫,符合传统的道德标准。
因为地方神生前大多是当地的“名人”,容易使信仰者产生亲切感与信任感,再加上城隍神能帮助人们处理日常生活中的烦琐事务,掌管人们生老病死,满足他们的愿望。
所以信仰者颇多。
凡是能显佑护民的神灵,就应该被祭祀,这就是民众城隍信仰的内核之所在。
广西各城市里供奉的城隍神虽不一样,但都具有如下职能:
1.抵御灾害,护城佑民。
城隍神是城市保护神,具有护城保民、祛灾除患、护善惩恶等职能,能显灵弭灾,降雨放晴,保佑地方安泰,因此人们凡遇外敌入侵、鬼妖作祟、干旱水涝、瘟疫暴发等灾变都要临时祭拜城隍神,祈求消灾除祸,保护生命安全。
明人王贞吉在《浔州府城隍庙碑》云:
“城隍之神,为一方主宰,庙所以栖神灵而赐福庇民,为一方保障也。
”卷40,183信众认为人的疾病来源于阴间力量的影响,欲求健康长寿,可以祈请城隍神的庇佑。
相信“城隍神,为一方主宰,庙所以棲神灵而赐福庇民,为一保障也。
”卷明人黎淳在《太平府城隍庙碑记》写道:
“粤俗尚鬼,凡民夷有事,悉来祈祷。
神亦屡著灵验,愈人之疾,活物之命,救岁年之灾,为有司所严事……适岁久旱,自冬至今不雨,至于春分,田亩辍耕,太守忧之。
乃率僚佐,竭诚修礼,祈祷于庙。
翼辰,阴云密布。
越三日,大雨澍下,土脉悉润,民得播种。
已而,逾月又不雨,仍来请,甘澍如前,五日仍止。
既优既渥,既沾既足,百谷生遂,秋成有期。
赋税丰完,盗贼宁靖。
太守以悦,边境以安。
卷146,4197城隍的职司因此被无限放大,城隍神也因此由单一城池保护神进而扩大为影响城市民众日常生活的重要神袛。
除城隍庙外,不少地方还设有风云雷雨社稷先农山川城隍壇等,“雩礼如常,雩后不雨,即率属虔祷,既应……冬旱祈雪,礼亦如之。
”85“岁有水灾乃社荥祭,祭日不用牲币,仍禁屠宰。
”元至壬午年(1282年)南宁遭遇特大水灾,居民奔命而上城者幸免于难的人看到城隍庙未崩塌,便认为是有城隍神保佑,雨停后便首先将城隍庙的神像一一鼎新,随后将寺观庙宇设法整茸好。
卷五,192明朝嘉靖年间南宁遇到大旱之年,民不聊生,地方官员率领众人在城隍神前祈祷,引咎自责,结果“大雨岁申而至”,雨下了三天,百姓认为这是城隍的功劳,之后朝拜更加虔诚。
城隍的灵验和神迹被不断渲染和夸大,士民对于城隍崇拜极为虔诚,每遇协商集资修缮城隍庙时都可得到鼎力支持。
地方官员对于城隍庙的修缮都极为勤力。
2.正直公道,扬善惩恶。
城隍神,皆为世间人之正直者。
人们相信“人之正直,死后冥官”,生前的那种主持公道,为民造福的君子,殁后将继续庇护民众。
城隍神“正直无私”品格满足了人们对清官的期盼。
桂林的城隍神是有“孝子、君子、才子”美誉的“张三子”张少仪,生平多厚德。
苏缄作为北宋中期一位镇守东南地区的地方官员,他身上体现至善大爱、正直无私、不畏权势、誓死不辱的气节操守,将其设为城隍神符合统治者和民众道德期待。
相反,无视百姓生死、草菅人命的阳间官吏最终受到了城隍神严酷的惩罚。
城隍信仰的核心是对鬼神的迷信,所展示的是一个光怪陆离、阴森可怖的幽冥世界,表现了原始的灵魂不死观念和来世观念。
所谓“至忠至孝之人,命终皆为地下主者”,行善者死后成为城隍也是很自然的。
同时,城隍也成为协助官方、宗族约束庶民、整顿社会秩序的重要角色。
居民平素行为善恶,城隍神在阴间鉴察之,善者与以福禄,不善者则降以灾难。
对于忤逆不孝、不敬六亲、奸盗诈伪、不畏公法、欺压良善、躲避徭役等不良之人,“神必报于城隍,发露其事”,让官府惩办。
如果事情没有败露,也“必通阴遗”。
如果行为忠孝“,神必达之城隍,阴加护佑”,使其家道安和,百事顺遂。
以此鼓励人们积极向上,崇尚德行,行善积德,讲求孝道。
在城隍信仰习俗中,有许多内容对人们是有着警醒作用的。
城隍神使人们产生敬畏,他劝善惩恶的形象在无形之中使人们的行为有所约束,在各地的城隍庙中,或多或少都有一些劝人为善、莫作恶事的对联,提醒人们要注意自己的言行举止,不然迟早要受到惩罚。
3.抵御外侮、靖城安邦。
生前有救国救民之功勋,人们为了表达感激之情,将其供奉为城隍神。
宋代城隍大多由忠臣烈士充任。
宋时邕州太守刘初修筑城墙,但城墙屡圮,梦神告以依蛇行之迹筑之而成。
邕州民众感恩刘初功德,将其像立于城隍庙中供奉。
1376年,邕州知州苏缄率领全城民众奋勇抗击交趾,兵败城陷后率全家自焚殉国。
不久交趾又阴谋寇掠桂州,出发行军数十里,忽见大兵从北而冲来,军心大乱,惊呼说“苏城隍领兵来报怨了!
”交趾人迅速带兵逃归,不敢再犯。
邕城光复后,宋朝军民收葬苏缄全家骸骨,埋于州衙遗址。
邕州人民为了纪念苏缄,在其全家殉难处建立一座苏忠勇祠,并将苏缄事迹及死前刻于州署墙壁手书转奏朝廷。
宋神宗“诏恤岭南死事家属,立殉难将士墓”,追赠苏缄为奉度国军节使,谥号“忠勇”,将苏缄封为邕州“城隍”。
苏忠勇祠亦遂被称为城隍庙。
明洪武初建,后经历朝官员重修,数百年来香火一直不断。
清道光二十一年(1841年)年所修的城隍庙为知府柳际清带头捐出俸金集资所修,“邕人为缄立祠,则以人为神,尤为灵异昭著矣……宣化县城隍庙,在府庙右,旧祀刘讳初,以公创筑城垣,有功德于民也。
夫苏公以死劝事,刘公以劳定国,皆与古祀典合,则二公以血食斯士也固宜。
”卷44,1674城隍被赋予了守疆护土以及抵御外侮的功能。
4.兴旺庙会,繁荣地方。
围绕着城隍信仰,各地产生了许多宗教、民俗活动,其中一项就是每年的“三巡会”,其他的诸如城隍庙会等也连年不绝。
城隍生日要演戏祝寿,要抬着城隍木像出巡,抚恤孤魂野鬼,遇到旱涝灾害、猛兽伤人、厉鬼妖怪作祟等,均要祭供城隍请他除害消灾。
祭祀过程在地方上往往由当地最高长官亲自主持。
大约至明中叶以后,源于庆贺城隍诞辰祭祀活动而形成的庙会,逐渐兴盛起来。
城隍巡城的风俗,来源于佛教的“行像”仪式,目的是让城隍神巡视治安,惩治凶顽,祭祀无主孤魂。
城隍出巡往往是城镇中一年之间三次最热闹的活动,“三巡会”上人山人海,游行队的人物形象各异,有文武判官、牛头马面、黑白无常随行,又有装扮的“罪人”,鸣锣开道、鼓乐齐鸣,具有一定的观赏性。
所到之处民众设香上贡、祈求护佑,而这同时也是对为非作歹者一种有效的震慑。
蒙山阴历五月二十八日,俗传为城隍神诞辰,又称会期。
是日邑人士女,相率来会者,有万人之多,极为热闹。
会之情状,有龙有狮有彩灯,与各处略同。
另外有一抢花炮习俗。
此时的“三巡会”实际上已演变成为一项内容、形式和社会功能十分复杂,热闹非凡的大型民俗活动。
官方主张的仪式逐渐加入了民间的狂欢,为城隍神营造了强大的信仰基础,城隍神祭祀活动与民间节日、庙会集市等融合在一起。
庙内的戏台,经常演出各类娱神娱人戏曲,城隍信仰活动丰富了城市和民间文化内容,具有明显的娱乐作用和心理调节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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