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先争优活动方案及考核细则范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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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先争优活动方案及考核细则范文
“创先争优”活动方案及考核细则
《党支部工作细则实施办法》是加强党支部建设,实行达标管理所遵循的依据,是党支部制度建设、规范管理和达标的基础。
为强化党支部建设的检查监督,拟定党支部“创先争优”活动方案及考核细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抓好党的基层组织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为重点,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和“立足争创,坚持经常,注重实效”的原则,紧紧围绕企业中心工作,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勇于创新,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促进企业改革发展稳定。
二、“创先争优”活动的目的、意义
“创先争优”活动是党的基层组织和党员学先进、赶先进、当先进,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提高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的有效载体。
实践证明,开展“创先争优”活动,一是有利于增强党支部工作的活力;二是有利于提高党员素质;三是有利于促进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四是有利于提高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通过“创先争优”活动的开展,党支部建设能得到显著增强,党员素质得到明显提高,先锋模范作用更加突出,使党支部成为一个坚强的战斗堡垒,有力推进本单位生产、经营、管理工作有效开展。
三、“创先争优”活动范围
“创先争优”活动主要内容是开展创建先进党支部、争当优秀共产党员,工厂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共产党员都要积极参加。
四、“创先争优”活动检查考核
党委将对“创先争优”活动和“争创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先进个人”活动一并检查考核,年度进行总结表彰。
1、各党(总)支部按照考核内容和工作完成情况,填写党委组织部下发的“创先争优”活动考核表。
2、工厂党委坚持每季度检查,每半年综合检查考核一次。
检查考核前,由组织部下发“创先争优”活动考核表,各支部首先进行自检自查,然后由党委各部门综合检查、考核打分,并向各党(总)支部通报检查考核结果。
基层支部对检查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向党委组织部说明情况,有关部门将在两天内给予答复。
每年对基层党(总)支部进行一次工作测评。
3、随时对各党(总)支部完成党委月重点工作情况检查考核。
4、先进党(总)支部在达标党(总)支部中产生。
5、劳服公司和建筑公司所属党(总)支部,由分党委负责检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及活动情况报党委组织部。
五、“创先争优”活动组织领导
工厂党委成立“创先争优”活动领导小组及考核组。
厂属各级党组织的书记要组织好本单位“创先争优”活动,组织委员负责具体工作,其他委员按分工负责。
按照党(总)支部考核党小组,党小组考核党员,抓好落实。
利用各种形式,及时宣传先进典型事迹,教育党员向高标准看齐,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六、标准化党(总)支部的基本条件
党(总)支部必须紧密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和改革改制中心开展工作,把保证安全生产、加强科学管理、抓好技术创新、强化市场营销、提高经济效益、推进企业改革改制,实现发展目标,作为党(总)支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检验党(总)支部工作成效的主要标准。
1、党(总)支部班子坚强、团结,有凝聚力。
2、组织生活严密、经常,有活力。
3、党员管理教育严格、规范,有成效。
4、党组织活动丰富、扎实,有吸引力。
5、党组织、党员作用明显,有战斗力。
6、职工群众对党(总)支部班子的满意率达到85%以上。
七、“创先争优”活动评比条件
㈠、先进党(总)支部的基本条件
在达标党(总)支部中产生,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积极带领党员和群众开创本单位工作新局面,体现真抓实干、创新发展、成效显著。
2、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指导方针和基本任务及各项制度,党建工作成绩突出。
3、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策,领导班子坚强、团结,廉洁自律,公道正派,密切联系群众,有凝聚力,党支部班子的满意率在90%以上。
4、“三会一课”做到制度化、规范化。
认真组织党员学习理论、科学技术和业务知识,教育党员自觉遵守《党章》、《准则》、《条例》和党纪国法,党员在各项工作中整体模范作用突出。
5、保持职工队伍稳定,积极进取,在培育一支思想先进、技术熟练、纪律严明、团结协作的职工队伍方面成绩显著。
6、思想政治工作效果明显。
有一支以党员为骨干的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坚持思想政治工作的各种制度,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组织作用,在企业改革发展稳定和各项工作中发挥政治工作优势,保证生产工作任务及各项经济指标全面完成。
模范党(总)支部的基本条件
模范党(总)支部在先进党(总)支部中产生,同时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1、党(总)支部班子测评的满意率在95%以上。
2、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率98%以上。
3、在工厂改革和完成生产经营任务中有突出贡献。
4、党(总)支部建设能与时俱进,有创新。
㈡、先进党小组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执行党(总)支部决议和上级的各项指示,带领党员和职工群众围绕生产经营工作实际,脚踏实地,勤奋工作,努力奉献,开创班组工作新局面,党小组活动有特点,成绩突出,效果显著。
2、按时召开党小组会和民主生活会,认真组织党员学习、总结经验、沟通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党员汇报制度,基础工作扎实,各种记录齐全,党小组建设突出。
3、对入党积极分子和预备党员的培养、教育、考察有措施,有写实,注重培养优秀青年和生产骨干入党。
4、发动党员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积极帮助职工群众解决思想、工作和生活中的实际问题,有典型事例。
保证党小组责任区职工队伍稳定,无违法违纪人员,无集体上访。
㈢、优秀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
1、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在关键时刻和重大政治问题上坚持党性原则,是非分明,立场坚定。
2、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企业改革发展稳定中成绩显著。
3、密切联系群众,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主动帮助群众排忧解难。
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高,技术过硬,肯钻研,能吃苦,奉献精神强,在群众中具有较高威信。
4、作风正派、党性强,清正廉洁、敢于同不良倾向和消极腐败现象作斗争,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5、在本职岗位上,完成任务成绩突出,是“两个文明”建设的骨干,做到平时能看出来,关键时刻能站出来,需要时刻能豁出来。
㈣、标兵共产党员的基本条件
符合优秀共产党员条件,对工厂有重大或特殊贡献。
㈤、优秀党务工作者的基本条件
1、具有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在关键时刻和重大问题上,坚持党性原则,政治敏锐性强,是非分明,立场坚定。
2、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能够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用有所成。
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党务工作和本职工作中成绩突出。
3、热爱党务工作,努力钻研党建工作业务,适应市场经济要求,拓宽党建工作思路,坚持与时俱进,大胆创新,党支部建设及活动有生机和活力。
工作能力和进取精神强,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恪尽职守。
围绕生产经营中心和改革改制工作,能有效地开展思想政治工作,业绩突出,有驾驭全局的能力。
4、作风民主,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疾苦,诚心诚意为群众办事,清正廉洁,公道正派,艰苦奋斗,在党员和群众中威信较高。
5、优秀党务工作者原则上应连续从事党务工作一年以上,并在先进党(总)支部中的书记中产生。
八、总结评比表彰
1、每年六月份各党(总)支部要对一年来“创先争优”活动情况进行总结,党委将以不同形式组织交流,听取汇报。
2、党委每年在“七·一”召开“创先争优”活动总结表彰大会。
3、评选推荐原则。
要坚持先进性、代表性和典型性。
优秀共产党员由各支部按照程序评比产生,先进党小组由支部推荐,上报事迹材料;先进党(总)支部由组织部根据一年来“创先争优”活动总结、检查、考核情况,择优向党委推荐,经党委会讨论确定;优秀党务工作者在先进党(总)支部书记中产生;党风廉政建设先进个人在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党政主要领导中产生;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经工厂纪委研究后报党委审批。
党员中层管理人员不参加本单位优秀共产党员评比,对表现突出的中层管理人员,由党委组织部提名,提交党委会讨论确定。
4、表彰奖励。
坚持物质和精神奖励相结合的原则,先进党支部、模范党支部、党风廉政建设先进单位,授予荣誉称号颁发奖状。
先进党小组、优秀共产党员、标兵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党风廉政建设先进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同时给予物资奖励。
标兵共产党员享受工厂劳动模范待遇。
九、组织机构
㈠、领导小组
组长:
党委书记
副组长:
厂长兼党委副书记、
党委副书记兼纪委书记
成员:
组织部部长、宣传部部长、党委办公室主任、干部部部长、纪委办公室主任
㈡、检查考核组
组长:
组织部部长
成员:
组织部、宣传部、党办、干部部、纪委办等部门的领导及工作人员。
十、“创先争优”活动考核细则
㈠、考核内容(合计100分)
⑴、组织部负责考核内容(60分)
1、坚持集体领导制度(3分)。
坚持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制度,未执行制度减3分,执行不够减1分。
2、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4分)。
每年召开一次班子民主生活会,按规定程序每少一项减1分(对未按程序召开的,要求程序补齐后,再召开民主生活会)。
3、坚持对党(总)支部工作测评制度(3分)。
满意率在60%至75%之间减3分;75%—84%之间减2分;85%—90%减1分。
4、坚持“三会一课”制度(5分)。
党员大会少一次减2分;支委会少一次减1分;党小组会少一次减1分;党课少一次减2分;党员参加组织生活低于95%,一次减1分;无记录视为按要求未开会,每项减2分;记录不规范减1分。
5、组织发展工作(2分)。
组织积极分子学习理论、开展活动,并做好考察工作。
发展党员的程序一项未达到要求减1分。
6、按时上缴党费(1分)。
每月发放工资后第五个工作日前,向党委组织部上缴党费,未及时上缴减1分。
7、例会制度(1分)。
党委组织的党员大会,无故不参加每少1人次减0.5分,并与工厂经济责任制挂钩;党(总)支部书记、委员例会,迟到、早退每发生一次减0.5分;本人无故不参加的减1分。
8、按时上报材料及报表(1分)。
未报减1分。
9、党内主题活动(10分)。
做到有方案、有检查、有考核、有典型、有总结,每缺一项减2分。
无成果的不得分。
组织不利、成果不显著减5分。
10、经营责任制及各项行政管理工作(30分)。
按工厂经营责任制考核实际得分结果,同比例扣减分数。
⑵、宣传部负责考核内容(10分)
1、党(总)支部班子成员理论学习(4分)。
⑴、党(总)支部班子每月集中学习一次,未组织学习、未有记录减2分,笔记每少一次减0.5分。
⑵、每年按要求上交学习心得、论文或调研报告,未上交减1分。
2、职工教育每月一次(1分)。
未按要求进行减1分。
3、认真落实工厂精神文明建设各项工作(2分)。
每少一项减1分,项目未完成减2分。
4、综合治理工作(3分)。
⑴、职工被拘留每人次减2分;⑵、受到治安部门警告或罚款的每人次减1分;⑶、违章动火未造成损失减3分。
⑶、党委办公室负责考核内容(10分)。
1、落实党委重点工作(6分)。
⑴、按时上报年度工作总结和计划,未按时上报减2分。
⑵、及时、准确上报各种信息(重大问题、突发事件),信息上报不及时减2分;瞒报、漏报减4分。
⑶、认真研究贯彻落实党委月份重点工作及临时性工作,支委会未有记录减2分,
2、党委下发的文件,保管完整、齐全(2分),缺少一份减0.5分。
3、加强对工团工作领导(2分)。
认真研究落实党委当月安排的工团工作,支委会未有记录减1分。
⑷、纪委办公室负责考核内容(10分)
1、要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制不健全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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