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站代维安全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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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站代维安全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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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站代维安全管理制度
基站代维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1.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全业务代维安全管理,规范代维人员行为,确保代维工作中网络、设备、设施、车辆和人身安全,制定本规范。
2.本规范适用于基站代维各类作业,包括基站室内设备维护、室外铁塔天馈系统维护、发电保障工作。
3.代维人员在进行高处、供用电、电(气)焊接等作业时,除遵守本规范外,还须执行国家现行相关安全技术标准和规定。
第二章一般守则
1.代维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资格证书和上岗证,方可参与相应设备的代维工作。
2.代维人员必须掌握相关代维设备的性能与测试方法,严格按有关维护规程、测试要求与操作方法进行相应设备的代维工作。
3.所有设备、仪表、工具、设施、装备、器材必须定时检查,符合安全规定才能投入使用。
4.代维人员的工作范围只局限于相应代维业务,当代维人员发现自已不熟悉的设备时,应积极请示,以免发生不测。
5.在工作过程中,代维人员认为自身行为可能危及到人身和设备的安全时,须经请示,在确认安全的情况下,方可继续工作。
6.不准在站内吸烟、闲聊、开玩笑与携带外来无关人员进站,基站内严禁存放和使用易燃易爆物品,不准进行与工作内容无关的活动。
7.不准带电作业,不准乱拉乱接电源,不得任意中断设备电源,不准在基站内使用电炉等电热器具,未经批准不得在基站内使用明火。
8.不得在机内、机顶和走线架上放置物品,以防散落损坏设备和伤到人员。
9.在楼房内装机引线时,切勿站在晒台、窗台上向下抛扔引线,以防与电力线相触造成人身事故。
10.户外作业遇到雷雨时,应及时进入室内场所,不要在孤立的电杆、房檐、大树、烟囱下躲避。
不要使用带铁杆的雨伞,不要使用手机,避免直击雷的袭击。
11.代维人员应注意区分交直流工作地、设备保护地、防雷接地等地气的连接情况,避免误操作引起设备的接地悬空而遭雷击。
12.确保户外设备、设施(空调室外机、塔桅、天线与挂件等)的安全固定,严防被大风刮倒摔下,造成人员的伤亡。
13.确保设备、设施的良好接地,防止因雷击造成损失。
14.确保空调和室内外地漏排水的通畅。
15.清洁或插拔模块设备时,必须带上防静电保护套。
16.两设备对接和测试前,应充分考虑电位差、相位差和电平差,避免发生损坏设备和仪表的情况。
17.在容易发生短路事故的场所进行操作时,金属工具的表面必须经过绝缘防护。
18.代维工作中,未经许可不得停站操作,一旦停站需求不存在,必须立即通知移动公司恢复基站的运行。
19.禁止用不正确的方法搬运设备和仪表。
20.注意设备清洁的正确方法,防止清洁中碰触设备面板的开关与按钮,防止水和挥发性溶剂滴及设备内部。
21.离开作业现场时做好防盗等相关安全工作,关好门、窗和水、电。
22.遇盗窃抢劫等治安事件时,要及时报警并采取安全第一的防护措施。
23.在野外作业遇有六级以上强风或暴雨、大雪、浓雾、雷电、冰雹、沙尘暴等恶劣气象条件时,应停止露天作业。
不准在电杆、铁塔、大树、广告牌底下躲避。
第三章行车安全条例
1.认真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严格遵守交通法规,自觉谨慎驾驶,做到依法行驶、文明行驶、安全行驶。
2.自觉服从公司的统一管理,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安全教育及有关活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意识。
3.自觉爱护养护车辆,认真做好“三检”(出车前、出车中、出车后车辆检查),确保“四良”(制动、转向、灯光、信号良好),“两洁”(车容整洁、车内整洁)。
4.持证行车,文明礼让,不疲劳驾驶,不违章超车、不开带病车、不违章会车、不违章变道、不违章使用灯光。
5.禁止将车辆交给外单位驾驶员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非驾驶人员驾驶。
未经批准,不得随意驾驶外单位车辆。
6.严格遵守安全驾驶操作规程,专心开车。
驾车时不准闲谈、吸烟、吃零食、接(打)手机,不准穿拖鞋驾驶车辆,严禁酒后驾车。
7.驾车时系好安全带,自觉做到礼让三先(先慢、先让、先停)。
8.不准在路肩随意停车,车辆因故障等原因确不能行驶时,须立即将车辆移至通行的地方,并采取必要的安全示警措施。
9.加强对灭火器的保护管理,确保其性能良好,并做到器随车走。
10.按规定对车辆进行年检年审。
11.遇交通事故须主动拨打报警电话,积极抢救伤者,保护现场。
第四章强电作业安全条例
1.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并在必要时,使用适当的个人防护用具。
2.必须按规定穿戴和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不准穿拖鞋、凉鞋、高跟鞋、裙子等进入施工现场;不准戴围巾、纱巾及袒胸露背在施工现场作业。
3.使用电气工具前应进行检查,尽量选用双重绝缘的工具。
严禁使用已失去额定负荷能力和不符合安全要示的各种工具及测量仪表。
4.衣服潮湿或皮肤未干,均应避免使用电器及接触电力开关。
5.工地潮湿,站立处应垫已干木板或绝缘胶垫,否则不可使用电气设备。
6.严禁酒后上岗作业,严禁在施工现场嘻笑追逐和打闹、开玩笑。
7.严禁无电工证人员从事强电力工种的作业。
8.严禁随意动用非本班组或本单位的管理设备,如:
机械、电源开关箱、各类仪表及表盘、各类阀门等。
9.严禁自作主张,擅自拆除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保险装置,或者弃之不用及挪作他用。
10.不可擅自修理、改装或安装电气设备。
切勿用电线代替插头。
11.拔出插头时,应该紧握插头,严禁拉扯插头的软线。
12.避免将太多插头用于同一插座,以免发生负荷过重。
13.施工中发现不安全问题,应及时向上级主管领导报告,不要轻意或盲目地自行处理。
14.发生人身事故时应立即抢救伤者。
如自己处理不了的,应迅速通知最近的其它作业人员或医疗部门抢救。
第五章发电机使用安全条例
1.发电机在闲置不用时必须在干燥、避光、通风的指定室内地点保存。
严禁将发电机存放在露天、太阳直晒和可能被雨水淋湿的地方。
2.发电机存放时须水平放置,并无重物挤压。
3.必须在存放发电机仓库的醒目位置标示出“易燃物品,严禁烟火”等标志。
严禁将发电机与易燃易爆品和杂物混合堆放。
4.严禁使用塑料桶等非金属容器装载燃油。
5.搬运发电机时必须轻抬轻放,严禁抛、摔、撞等野蛮卷装卸。
6.发电机在运输时,要把发电机牢固地固定在车上,同时必须遵守有关交通规则,做到安全运输。
7.当车上装有发电机或油桶时,严禁在车上或汽车周围吸烟。
8.发电机严禁在室内使用。
禁止发电机的进、排气风口对准基站门口方向或对上风方向排放废气。
9.发电机必须置于行人较少涉足、避免日晒雨淋的地方,减少外界带来的破坏,悬挂警示牌,并留有人员守护,杜绝人为事故。
10.临时电缆的布放必须尽量避免跨越路径、楼道等地段,减少行人接触电缆,必要时须悬挂警示牌。
11.发电机发电前必须对基站设备的电气性能、临时供电电缆接线进行检查确认,断开基站交流总开关及所有交流用电设备分开关,严格保护设备,做到安全送电。
12.考虑发电机的最大输出功率,要降低直流系统浮充电压或关闭部分整流模块,必时断开电池连接,让发电机刚供电时工作在较小功率环境,待发电机正常工作后,再根据电流加载到接近最大值。
13.发电机启动时不要带负载,待发电机正常工作后开始供电,同时测量基站端电压要否正常,电压正常后才能合上整流模块开关。
14.发电机运行期间,严禁往发电机内加放燃油(若要加放燃油必须停机后操作),至少留有一名技术人员值守,负责定期检查站内设备的运行状态和保护发电机及状态检查;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机检修。
15.操作交流电源的切换必须严格遵守断电、验电、操作的流程实施,切换完毕必须确保所有设备恢复正常后才能离开现场。
第六章高空作业安全条例
1.高处作业:
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m以上(含2m)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均称为高处作业。
1.2坠落高度基准面
通过最低坠落着落点的水平面,称为坠落高度基准面。
1.3最低坠落着落点
在作业位置可能坠落到的最低点,称为该作业位置的最低坠落着落点。
1.4高处作业高度
作业区各作业位置至相应坠落高度基准面之间的垂直距离中的最大值,称为该作业区的高处作业高度。
2.高处作业的级别
2.1高处作业高度在2-5m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
2.2高处作业高度在5m以上至15m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
2.3高处作业高度在15m以上至30m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
2.4高处作业高度在30m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
3.安全防护用品:
3.1安全帽:
对人体头部受外力伤害(如物体打击)起防护作用的帽子。
使用时要注意:
1)选用经有关部门检验合格,其上有“安鉴”标志的安全帽;
2)使用戴帽前先检查外壳是否破损,有无合格帽衬,帽带是否齐全,如果不符合要求立即更换。
3)调整好帽箍、帽衬(4~5cm),系好帽带。
3.2安全带:
高处作业人员预防坠落伤亡的防护用品。
使用时要注意:
1)选用经有关部们检验合格的安全带,并保证在使用有效期内。
2)安全带严禁打结、续接。
3)使用中,要可靠地挂在牢固的地方,高挂低用,且要防止摆动,避免明火和刺割。
4)2m以上的悬空作业,必须使用安全带。
5)在无法直接挂设安全带的地方,应设置挂安全带的安全拉绳、安全栏杆等。
3.3安全网:
用来防止人、物坠落或用来避免、减轻坠落及物体打击伤害的网具。
使用时要注意:
1)要选用有合格证的安全网;必须按规定到有关部门检测、检验合格,方可使用。
2)安全网若有破损、老化应及时更换。
3)安全网与架体连接不宜绷得太紧,系结点要沿边分布均匀、绑牢。
4)立网不得作为平网使用。
5)立网必须选用密目式安全网。
4.高空作业必须严格按照高空作业操作规程执行,对进行高空作业的人员应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落实防护措施和个人防护用品。
5.凡参加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经体检合格后方可进场施工,必须定期体检。
对患有精神病、癫痫病、高血压、视力和听力严重障碍的人员,一律不准从事高处作业。
6.参加高处作业人员应按规定戴好安全帽,系好安全带,衣着符合高处作业要求,穿软底鞋,并要认真做到“十不准”如下:
3.1不准违章作业;
3.2不准工作前和工作时间内喝酒;
3.3不准在不安全的位置上休息;
3.4不准随意往下面扔东西;
3.5严重睡眠不足不准进行高处作业,不准打赌斗气;
3.6不准乱动机械、消防及危险用品用具;
3.7不准违反规定要求使用安全用品、用具;
3.8不准在高处作业区域追逐打闹;
3.9不准随意拆卸、损坏安全用品、用具及设施。
7.施工人员必须树立牢固的风险、危险意识。
8.登高作业时,必须有二人以上在场。
9.在爬铁塔的过程中一定要检查并确认脚踏杆是牢固的,才继续往上爬。
10.高处作业人员随身携带的工具应装袋精心保管,较大的工具(如手锤、千斤顶等)应放好,放牢,施工物料要放在安全不影响通行的地方,必要时要捆好。
11.铁塔施工危险区域,应设围栏和警告标志,禁止行人通过和在起吊对象下逗留。
围栏设置应考虑塔高和作业半径,其可能坠落范围半径R,根据高度h不同分别是:
当高度h为2~5m时,半径R为2m;
当高度h为5m以上至15m时,半径R为3m;
当高度h为15以上至30m时,半径R为4m;
当高度h为30m以上时,半径为5m。
高度h为作业位置至其底部的垂直距离。
12.夜间高处作业必须配备充足的照明。
13.高处吊装施工时,密切注意,掌握季节气候变化,遇有暴雨,六级及以上大风,大雾等恶劣气候,应停止露天作业,并做好吊装构件,天线设备等稳固工作。
14.盛夏做好防暑降温,冬季做好防冻,防寒,防滑工作。
15.基站铁塔和天馈系统维护及施工以高空作业为主,安全问题突出。
为确保安全施工和作业,代维公司应当不断加强对维护人员安全施工和安全作业的教育,应确保维护人员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维护和施工。
16.应根据场地条件、设备条件、施工人员、施工季节编制施工安全组织措施,作为施工组织设计的一部分,经审核后必须认真执行。
17.所有参与施工人员必须熟悉安全操作规程的规定,进行过高空作业的专业培训,并有上岗证书,禁止任何违章作业的现象发生。
18.每道工序必须指定施工负责人,并在施工前必须由本工序负责人向施工人员进行技术和安全交底,明确分工。
19.各工序的工作人员必须着用相应的劳动保护用品,对劳动保护用品及装备应经常检查,如安全带必须经过拉力试验能承受150公斤的冲击力试验,安全带的腰带、钩环、铁链都必须正常。
安全带必须在用完后放在规定的地方,不得与其它杂物放在一起。
20.施工用机具和仪表必须由熟悉其使用方法人员掌握及操作,并妥善保管。
21.以塔基为圆心,以塔高的1.05倍为半径的范围,为施工区,应进行圈围,不许非施工人员进入。
以塔基为圆心,塔高的20%为半径的范围为施工禁区,施工时未经现场指挥人员同意,并通知塔上作业人员暂停作业前,任何人不得进入。
22.施工现场应无障碍物,如有沟渠、建筑物、悬崖、陡坎等必须采取安全有效的措施后方可施工。
23.输电线路不能通过施工区,如有则应当采取停电措施。
24.对安装在现场待用的施工机具,必须进行详细检查和试验,确认正常后方可使用。
电动卷扬机、手摇绞车的稳装位置必须设在施工区外。
25.环境、气候条件不好时不能施工,包括:
地面气温超过40℃或低于-20℃
五级风及以上
遇有细雨或雨雪
夜间、有雾、能见度差时或杆塔上有冰冻、霜雪尚未融化前
附近地区出现雷电阴雨天气时必须停止高空作业
身体不适或服用相关药品后不宜上塔的人员不准上塔作业,前一天或当天饮酒的人员,不准上塔作业。
26.施工人员上塔作业前必须佩戴安全帽、安全带,并检查其是否处于合格状态,并需经过指挥人员再次检查无误后方可登塔工作。
塔上作业时,必须将安全带扣于人体上方安全处,严防滑脱,并要进行试拉,确认安全后,方可施工。
身体靠近塔身时,安全带松驰,应随时检查挂钩是否脱落,确认正常后方可继续作业。
27.上下塔时人与人之间距离应不小于3米,行动速度宜慢不宜快。
28.严禁将工具袋、工具、铁件等从塔上扔下。
29.起吊作业时,应在起吊物体稍离地面时暂停,详细检查无误后方可继续起吊。
30.严禁塔上作业人员在同一垂直面同时作业。
31.架设拉线塔时,临时拉线或正式拉线没有卡好之前,不允许上塔作业。
32.高空电焊时,除相关人员外,其他人员均应下塔并远离铁塔。
凡焊渣飘到的地方,禁止人员通行。
焊接人员必须穿绝缘鞋,带防护眼镜和手套,电焊机外壳应接地。
雨、雾、霜天严禁露天进行焊接。
33.吊装构件时,必须系好尾绳,牵拉尾绳的作业人员应密切注意指挥人员的口令,松绳、放绳要平稳,防止构件碰撞塔体。
34.指挥人员应密切关注塔上作业人员的工作状态,发现违章行为应立即进行制止,任何时候都不得离开现场。
第七章夜间作业安全条例
1.因夜间抢修的特殊性,考虑到切实的安全问题,双方需事先讨论确定夜间抢修原则和基站清单。
2.代维公司需落实夜间抢修工作负责人,制定夜间值班制度,落实抢修人员。
3.抢修工作完成后,需检查现场,确保没有安全隐患。
之后,抢修人员应立即返回驻地,不得无故在故障现场或中途停留。
如故障处理时间过长以至回归太晚,需按规定分配时间补充休息,尽量避免司机和员工的疲劳作业。
4.对人员、车辆的安排需做到公平、公正,保证每位员工值班的积极性,确保有障必应,有应必除。
5.对于特殊条件基站(高山、荒芜和路途险峻等)和特殊环境基站(下雨容易打滑,大雾天气等)的夜间故障抢修,双方应协商一致,找出故障处理切实可行的方法,尽量避免夜间作业。
6.夜间作业须有两人以上联合作业,方可实施。
7.必要时,应和当地居民充分沟通,增加了解,采取措施最大限度地减少对附近居民的影响,避免投诉事件的发生,维护好公司的信誉。
第八章通信器材储运安全技术要求
1.通信生产储运安全的特点:
通信生产储运分为人工搬运和机动车辆运输。
人工在搬运通信器材的过程中,主要是担、杠、绳、链、撬棍、滚筒、滑车、抬钩、绞车、跳板等工具,由于上述工具在使用过程中要承担足够的负荷,甚至会出现工具破损、腐蚀、腐朽,造成人身伤害;再就是运用机动车辆在运输通行器材的过程中具有常年行驶在繁华城镇、乡村和高山峻岭,行驶道路曲折,路面复杂,环境多变的特点。
给通信器材运输带来诸多不安全因素。
2.人工搬运通信器材应注意事项:
2.1每人负载一般不超过50kg,抬起超过50kg以上物体时,应以蹲姿起立,不宜弯腰起立。
2.2物体捆绑要牢靠,着力点应放在物体允许处,受剪切力的位置应加保护。
2.3抬电杆或笨重物体时,应配带垫肩;抬杆时要顺肩抬,脚步一致,同时换肩;过坎、越沟或遇泥泞路面时,前者要向后者打招呼;抬起和放下时统一号令,互相照应。
2.4多人抬运笨重设备和料具时,必须事前研究搬运方法,统一指挥,人员多少、高矮、所放肩位都应视具体情况恰当安排,必要时应有备用人员替换。
2.5工装卸时,不准将缆盘直接从车上推下,应用粗细适合的绳索绕在盘上或中心孔的铁轴上,用绞车、滑车或足够的人力控制线缆,使其慢慢从跳板(槽钢)上滚下,作业人员应远离跳板两侧,3m以内不准有人。
3.机动车通信器材运输应注意以下几点:
3.1机动车载运行驶,严禁超载,载物的长、宽、高不准违反装载要求;若运载超限的不可解体的物品,影响交通安全,应按照相关管理部门指定的时间、路线、速度行驶,并悬挂明显标志。
3.2禁止货运机动车载客。
若需附载作业人员,应当设置保护作业人员的安全设施。
3.3机动车在装运杆材时,严禁非作业人员进入装卸现场,必要时设专人职守。
3.4机动车装运杆材时,杆材平放在车厢内的,应根向前、梢向后;装运较长电杆时,车上应装有支架,尽量使杆料重心落在车厢中部,用两只捆杆器将前后车架一并拴住,并悬挂警示标志;严禁杆杠超出车厢两侧。
3.5用非机动车装运杆材,应先垫好支架,随时调整车辆前后重量的平衡,逐杆架起,用绳捆绑撬紧。
3.6卸车时应用三角木枕塞住车轮前后,以防车辆滑动;松捆时,应逐一进行,防止电杆从车厢两边滚下;
卸车时,不准抛掷。
3.7机动车在线缆装车后,应用绳索将缆盘绑固在车身铁架上,若车上无线缆盘座架时,必须垫以三角木枕。
3.8运输途中,禁止作业人员坐立在缆盘的前后方及缆盘上,随时检查三角木枕和缆盘移动情况,发现问题,立即停车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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