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制动软管总成及其零部件技术条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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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制动软管总成及其零部件技术条件
汽车制动软管总成及其零部件技术条件
汽车制动软管总成及其零部件技术条件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车辆产品制动软管、制动软管接头和制动软管总成的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及质量保证。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设计开发、生产制造的各类汽车装用的制动软管(以下简称软管)、制动软管接头(以下简称软管接头)和制动软管总成(以下简称软管总成)。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97-2003普通螺纹公差
GB/T699-1999优质碳素结构钢
GB/T8731-1988易切削结构钢技术条件
GB/T12981-2003机动车辆制动液
GB16897-1997制动软管
GB17930-1999车用无铅汽油
QC/T670-2000汽车合成制动液
Q/XXB102车辆产品零部件追溯性标识规定
3 定义
本标准采用的定义按GB16897-1997中第3章的规定。
4技术要求
4.1基本要求
4.1.1软管、软管接头和软管总成应按规定程序批准的图样及技术条件制造,并应符合本标准的规定。
4.1.2外观
4.1.2.1软管应有足够的挠性,外表面不应有老化、划伤、气泡、裂纹、被压扁及其它影响性能和寿命的缺陷。
4.1.2.2软管表面应标有符合GB16897—1997中第8章的规定和通过中国汽车产品认证中心认证的安全认证标志,并应牢固清晰。
4.1.2.3软管接头或卡箍表面必须经镀锌钝化处理,镀锌后的螺纹精度应符合GB/T197中6H和6h的规定;软管接头螺纹应符合设计要求,软管接头表面不应有麻点、锈蚀等缺陷;软管接头型式及螺纹规格由供需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4.1.3材料
4.1.3.1软管由内胶层、增强层和外胶层组成。
4.1.3.2软管接头或卡箍应采用GB/T699或GB/T8731规定的相关材料制造,也允许采用其它能保证软管总成使用性能的材料制造。
4.1.4结构
4.1.4.1液压制动软管总成由液压制动软管和制动软管接头组成,液压制动软管和制动软管接头间是永久性连接,这种连接是靠接头部分相对于软管的压皱或冷挤压变形来实现的。
4.1.4.2气压制动软管总成由两端的金属管接头(或卡箍)和中间的软管组成。
4.1.4.3真空制动软管总成由两端的金属管接头(或卡箍)和中间的软管组成。
4.2性能要求
4.2.1液压制动软管、软管接头和软管总成
4.2.1.1耐压性能
软管总成必须经受100%的打压试验,不得出现泄漏或破坏。
4.2.1.2缩颈后的内径通过量
软管总成缩颈后的内径通过量应符合GB16897—1997中5.2.1的规定(即量规在自重作用下,插入全长76mm)。
软管总成口径结构试验的插入量规见图1所示。
插入量规的标准尺寸见表1。
图1软管总成口径结构试验的插入量规
表1插入量规的标准尺寸
公称内径,mm
D,mm(最小)
质量,g
3.2
2.03
57±3
4.8
3.05
85±4
6.3
4.19
120±6
4.2.1.3最大膨胀量
按5.2.2的试验方法,软管总成在经受规定的内压时,其自由长度的体积最大膨胀量应不超过表2规定的限值。
表2软管自由长度的最大膨胀量mL/m
压力
软管
6.9MPa
10.3MPa
公称内径,mm
低膨胀的软管(HL)
低膨胀的软管(HL)
3.2
1.08
1.38
4.8
1.81
2.36
6.3
2.69
3.84
4.2.1.4爆裂强度
按5.2.3的试验,软管总成的每根样品必须在27.6MPa压力作用下,保持2min,软管总成不得损坏,软管总成的最低爆裂压力应不低于表3规定的限值。
表3软管总成的最低爆裂压力MPa
车型
爆裂性能
皮卡、SUV
轻型客车
大中型客车
轻型载货汽车
中重型载货汽车
低速汽车
其他汽车
相容性试验前
49.03
吸水后
49.03
34.5
49.03
42.1
相容性试验后
4.2.1.5制动液的相容性
软管总成在充满QC/T670中规定的V-3制动液或GB12981中规定的HZY3制动液的情况下按5.2.4试验,应满足4.2.1.2和4.2.1.4的要求。
4.2.1.6挠曲疲劳
软管总成经挠曲疲劳试验后,其最短寿命应不低于表4的规定,软管的松弛量应不低于表5的规定。
表4软管总成的挠曲疲劳最短寿命h
车型
挠曲疲劳
皮卡、SUV
轻型客车
大中型客车
轻型载货汽车
中重型载货汽车
低速汽车
其他汽车
吸水前
≥55
≥35
≥55
≥45
吸水后
表5挠曲疲劳试验后的松弛量mm
公称内径
自由长度
软管的松弛量
3.2
200~400
44±0.40
>400~480
32±0.40
>480~600
19±0.40
4.8
250~400
25±0.40
6.3
4.2.1.7抗拉强度
将软管总成以(25±3)mm/min的速率拉伸,在表6规定的拉力下,不应发生管接头拉脱或软管拉断或撕裂的现象。
表6软管总成的抗拉强度N
车型
皮卡、SUV
轻型客车
大中型客车
轻型载货汽车
中重型载货汽车
低速汽车
其他汽车
抗拉强度
≥2000
≥1500
≥2000
≥1800
4.2.1.8吸水性
软管总成经5.2.7吸水性试验后,应满足4.2.1.4、4.2.1.6、4.2.1.7的要求。
4.2.1.9耐低温性
软管总成经5.2.8低温弯曲试验后,软管外表面不应有裂纹和破损,并能承受表7规定压力。
表7软管总成承受的压力MPa
车型
皮卡、SUV
轻型客车
大中型客车
轻型载货汽车
中重型载货汽车
低速汽车
其他汽车
压力
≥34.5
软管外表面无肉眼可见的裂纹或破损(不打压)
≥34.5
≥20.7
4.2.1.10耐臭氧性
软管总成经5.2.9耐臭氧试验后,在7倍放大镜下观察不得有可见的裂纹。
不计包扎处及紧靠其附近的面积。
4.2.1.11接头的耐腐蚀性
软管接头经5.2.10耐腐蚀试验后,除接头表面压皱处,或使用标志造成保护层的改变外,管接头基体金属不应被腐蚀。
4.2.2气压制动软管、软管接头和软管总成
4.2.2.1缩颈后的内孔通过量
采用图2所示的插入量规,要求量规在自重作用下插入全长B。
A——软管内径公称尺寸的66%;B——接头全长加30mm以上;量规的质量——(60~100)g
图2测量内孔通过量用的量规
4.2.2.2气密性
按5.3.1试验,目测水槽中的软管本体以及安装接头的部分,应无气泡发生和局部膨胀现象。
4.2.2.3长度变化率
按5.3.2试验后,软管的长度变化率应在-7%~+5%范围之内。
4.2.2.4爆裂强度
按5.3.3试验后,软管总成的爆裂压力不得低于8.8MPa。
4.2.2.5抗拉强度
按5.3.4试验,在表8规定的拉力作用下,软管不得断裂,软管与接头不得脱开。
表8软管总成的抗拉强度
公称内径,mm
抗拉强度,N
≤6
≥1300
>6
≥1750
4.2.2.6粘附强度
按5.3.5试验,软管的胶层与增强层之间的粘附强度不得小于20N/cm。
4.2.2.7耐高温性
按5.3.6试验后,软管的内外表面不得有肉眼可见的裂纹、积炭及剥蚀。
4.2.2.8耐低温性
按5.3.7试验后,软管的外表面应无裂纹或破损,并能满足本标准4.2.2.2要求。
4.2.2.9耐机油性
按5.3.8试验后,软管内径试样体积的增量应不大于75%。
4.2.2.10浸水后的拉伸性
按5.3.9试验后,软管总成应符合4.2.2.5的规定。
4.2.2.11耐臭氧性
按5.3.10试验后,软管总成外表面在7倍放大镜下观察不得有可见的裂纹。
不计包扎处及紧靠其附近的面积。
4.2.2.12尼龙软管的耐氯化锌性
按5.3.11试验后,软管总成外表面在7倍放大镜下观察不得有裂纹。
4.2.2.13接头的耐腐蚀性
按5.3.12试验后,除软管接头缩紧处的卷边和用作标牌的接头区域外,软管接头或卡箍基体金属不应被腐蚀。
4.2.3真空制动软管、软管接头和软管总成
4.2.3.1缩颈后的内孔通过量
用插入量规检验每条软管总成。
量规外径应符合表9的规定。
表9检验缩颈后的内孔通过量的量规外径
序号
使用工况
量规外径
1
重载工况
软管公称内径的75%
2
轻载工况
软管公称内径的70%
4.2.3.2真空度要求
按5.4.1试验后,软管外径的陷缩不得超过1.6mm。
4.2.3.3爆裂强度
软管总成的爆裂压力不得低于2.41MPa,试验方法按5.4.2的规定。
4.2.3.4弯曲试验要求
将软管弯曲到两端相接触时,软管外径在试验长度中点处的陷缩应符合表10的规定,试验方法按5.4.3的规定。
表10真空制动软管的陷缩要求mm
公称内径
5
6
7.14
8
10
11.11
12
16
19.05
25.4
软管长度
177.8
203.2
228.6
279.4
304.8
355.6
406.4
558.8
711.2
914.4
最大陷缩
4.37
2.38
4.76
5.16
3.97
6.75
5.56
5.56
5.56
7.14
4.2.3.5粘附强度
软管相邻层之间的粘附强度应符合表11的规定,试验方法按5.4.4的规定。
表11真空制动软管的粘附强度N/cm
车型
皮卡、SUV
轻型客车
大中型客车
轻型载货汽车
中重型载货汽车
低速汽车
其他汽车
粘附强度
≥25
≥25
≥25
≥15
≥15
≥20
4.2.3.6耐高温性
按5.4.5试验,软管的内外表面上不得有肉眼可见的裂纹、炭黑或剥蚀。
4.2.3.7耐低温性
按5.4.6试验,软管的内外表面上不得有肉眼可见的裂纹。
4.2.3.8耐臭氧性
按5.4.7的规定,在臭氧中暴露70h后,在7倍放大镜下观察,软管表面不得有裂纹。
4.2.3.9耐汽油性
按5.4.8的规定,将真空制动软管注满90号汽油(汽油应符合GB17930的规定),软管各截面的内径应符合表12的规定;在88kPa的真空压力作用下10min,软管不得有泄漏,且内层不得从编织增强层上剥离。
表12不同载荷工况下软管内径的变化
使用工况
重载工况
轻载工况
软管各截面的内径
≥公称内径的75%
≥公称内径的70%
4.2.3.10变形要求
按5.4.9试验规定加力5次后,每一条制动软管都应在60s内恢复到原始外径的90%。
所加的力值应符合表13的规定,内径的收缩量应符合表14的规定。
表13变形试验所加的力值N
载荷
第一次加力最大值
第五次加力最大值
重载工况
≤311.4
≥177.9
轻载工况
≤222.4
≥89.0
表14变形试验时内径的收缩量mm
公称内径
5
6
7.14
8
10
11.11
12
16
19.05
25.4
内径的收缩量
1.19
1.59
1.59
1.98
2.38
1.98
3.18
3.97
4.76
6.35
4.2.3.11接头的耐腐蚀性
按5.4.10的规定,除软管接头或卡箍缩径处的边缘和用作标记的接头区域外,软管接头和卡箍不得有基体金属的腐蚀。
5试验方法
5.1试验条件
5.1.1用于试验的软管总成应是新的,且至少经过24h时效。
试验前4h必须将软管总成保持在
15℃~32℃温度下。
5.1.2挠曲疲劳试验和耐低温试验的软管总成,在安装到试验设备上之前,必须拆除全部附件,如钢丝护套、橡胶护套等。
5.1.3除耐高温试验、耐低温试验、耐臭氧试验、软管接头耐腐蚀试验外,其它试验必须在室温为
15℃~32℃的范围内进行。
5.2液压制动软管、管接头和软管总成
5.2.1耐压性能试验
软管总成必须在专用设备上进行打压试验,用水或制动液作为介质。
试验压力为20.7MPa~24MPa,保压时间为10s~25s。
5.2.2最大膨胀量试验按GB16897—1997中5.3.1的规定。
5.2.3爆裂强度试验按GB16897—1997中5.3.2的规定。
5.2.4制动液的相容性试验按GB16897—1997中5.3.3的规定。
5.2.5挠曲疲劳试验按GB16897—1997中5.3.4的规定。
5.2.6抗拉强度试验按GB16897—1997中5.3.5的规定。
5.2.7吸水性试验按GB16897—1997中5.3.6的规定。
5.2.8耐低温试验按GB16897—1997中5.3.7的规定。
5.2.9耐臭氧试验按GB16897—1997中5.3.8的规定。
5.2.10接头的耐腐蚀性试验按GB16897—1997中5.3.9的规定。
5.3气压制动软管、软管接头和软管总成
5.3.1气密性试验应符合GB16897—1997中6.3.1的规定。
5.3.2长度变化率试验应符合GB16897—1997中6.3.2的规定。
5.3.3爆裂强度试验应符合GB16897—1997中6.3.3的规定。
5.3.4抗拉强度试验应符合GB16897—1997中6.3.4的规定。
5.3.5粘附强度试验应符合GB16897—1997中6.3.5的规定。
5.3.6耐高温性试验应符合GB16897—1997中6.3.6的规定。
5.3.7耐低温性试验应符合GB16897—1997中6.3.7的规定。
5.3.8耐机油性试验应符合GB16897—1997中6.3.8的规定。
5.3.9耐水性试验应符合GB16897—1997中6.3.9的规定。
5.3.10耐臭氧性试验应符合GB16897—1997中6.3.10的规定。
5.3.11尼龙软管的耐氯化锌性应符合GB16897—1997中6.3.11的规定。
5.3.12接头的耐腐蚀性试验应符合GB16897—1997中6.3.12的规定。
5.4真空制动软管、管接头和软管总成
5.4.1真空度试验应符合GB16897—1997中7.2.1的规定。
5.4.2爆裂试验应符合GB16897—1997中7.2.2的规定。
5.4.3弯曲试验应符合GB16897—1997中7.2.3的规定。
5.4.4粘附强度试验应符合GB16897—1997中7.2.4的规定。
5.4.5耐高温性试验应符合GB16897—1997中7.2.5的规定。
5.4.6耐低温性试验应符合GB16897—1997中7.2.6的规定。
5.4.7耐臭氧性试验应符合GB16897—1997中7.2.7的规定。
5.4.8耐汽油性试验应符合GB16897—1997中7.2.8的规定。
5.4.9变形试验应符合GB16897—1997中7.2.9的规定。
5.4.10接头的耐腐蚀性试验应符合GB16897—1997中7.2.10的规定。
6检验规则
软管总成检验分为分供方出厂检验、定期检验、型式检验和本公司进货检验。
6.1出厂检验
6.1.1每根软管总成出厂前须由分供方质量检验部门按出厂检验项目检验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可出厂。
6.1.2出厂检验项目见表15。
表15制动软管总成的出厂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
要求及方法
软管种类
外观
耐压试验
缩颈后的内径通过量
要求
试验方法
要求
试验方法
要求
试验方法
液压制动软管总成
4.1.2
——
4.2.1.1
5.2.1
4.2.1.2
4.2.1.2
气压制动软管总成
4.1.2
——
——
——
4.2.2.1
4.2.2.1
真空制动软管(总成)
4.1.2
——
——
——
4.2.3.1
4.2.3.1
6.1.3外观和缩颈后的内径通过量的出厂检验以每100根为一批,采用随机抽样的方法抽取5根。
进行表15规定项目的检验;耐压试验需按表15的要求进行100%抽样。
6.1.4判定
6.1.4.1若外观和缩颈后的内径通过量一根一项不合格,允许对该项加倍抽验;若仍有一项不合格,则该批判定为不合格,不得出厂。
6.1.4.2若外观和缩颈后的内径通过量同时有两项不合格(二根同一项不合格为二项),则该批判定为不合格。
6.1.4.3耐压试验若不合格,则该批判定为不合格,不得出厂。
6.1.5分供方应向本公司提供每批液压制动软管总成的耐压性能试验的出厂检验报告。
6.2定期检验
6.2.1分供方质检部门每季度应进行一次产品定期检验,且相邻两次定期检验的时间间隔一般应在(2~4)个月。
6.2.2定期检验的检验项目见表16。
表16定期检验的检验项目
种类
检验项目
液压制动软管总成
气压制动软管总成
真空制动软管(总成)
要求
试验方法
要求
试验方法
要求
试验方法
外观
4.1.2
——
4.1.2
——
4.1.2
——
耐压试验
4.2.1.1
5.2.1
——
——
——
——
缩颈后的内径通过量
4.2.1.2
4.2.1.2
4.2.2.1
4.2.2.1
4.2.3.1
4.2.3.1
最大膨胀量
4.2.1.3
5.2.2
——
——
——
——
气密性
——
——
4.2.2.2
5.3.1
——
——
真空度要求
——
——
——
——
4.2.3.2
5.4.1
长度变化率
——
——
4.2.2.3
5.3.2
——
——
爆裂强度
——
——
4.2.2.4
5.3.3
4.2.3.3
5.4.2
抗拉强度
4.2.1.7
5.2.6
4.2.2.5
5.3.4
——
——
弯曲试验
——
——
——
——
4.2.3.4
5.4.3
变形性
——
——
——
——
4.2.3.10
5.4.10
管接头的耐腐蚀性
4.2.1.11
5.2.10
4.2.2.13
5.3.12
4.2.3.11
5.4.10
6.2.3定期检验应从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以100根为抽样基数,随机抽取5根,按6.2.2规定的项目进行检验。
6.2.4判定
6.2.4.1若一根一项不合格,允许对该项加倍抽验;若仍有一项不合格,则该批判为不合格,不得
出厂。
6.2.4.2若同时有两项不合格(两根同一项不合格为两项),则该批判为不合格。
6.2.5定期检验不合格,则应停产整顿,直至检验合格后方可继续生产。
6.2.6分供方一般应在每年的3、6、9、12月份向本公司提供其有效的定期检验报告。
6.2.7定期检验周期和检验项目也可按中国汽车产品安全认证的有关规定进行。
6.3型式检验
6.3.1正常生产时,型式检验应每两年进行一次,且相邻两次型式检验的时间间隔应在(22~26)个月。
6.3.2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也应进行型式检验——
a)新产品投产或老产品转厂时;
b)正式生产后,如结构、材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影响产品性能时;
c)产品停产半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d)出现批量质量问题或本公司提出要求时;
e)出厂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试验有较大差异时;
f)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试验的要求时。
6.3.3型式检验项目为4.2中规定的全部项目。
6.3.4型式检验应从出厂检验合格的软管总成中以100根为抽样基数,随机抽取5根,按6.3.3规定的项目进行检验。
6.3.5判定
6.3.5.1若有一根一项不合格,允许对该项加倍抽验,若仍有一根不合格,则型式检验判为不合格。
6.3.5.2若同时有两项不合格(两根同一项不合格为两项),则该型式检验判定为不合格。
6.3.6型式检验不合格应停产整顿,直至检验合格后方可继续生产。
6.3.7分供方应及时向本公司提供其有效的型式检验报告。
6.3.8当出现6.3.2d)的情况时,型式检验应有本公司主管部门派人参加。
6.3.9型式检验一般应在公认的第三方国家级检测机构进行,或在本公司认可的具有检测能力和手段
的机构进行(此时必须有本公司的人员参加监督)。
6.3.10型式检验周期和检验项目也可按中国汽车产品安全认证的有关规定进行。
6.4进货检验
6.4.1进货检验项目见表17。
表17制动软管的进货检验项目
检验项目
要求及方法
软管种类
外观
缩颈后的内颈通过量
要求
试验方法
要求
试验方法
液压制动软管
4.1.2
——
4.2.1.2
4.2.1.2
气压制动软管
4.1.2
——
4.2.2.1
4.2.2.1
真空制动软管
4.1.2
——
4.2.3.1
4.2.3.1
6.4.2进货检验以100根为一批,随机抽取5根,按6.4.1规定的项目进行检验。
6.4.3进货检验中如有一件一项不合格,允许加倍抽检,如仍有一件一项不合格,则进货检验判定为不合格;如有一件两项不合格或两件同一项不合格,则进货检验判定为不合格。
6.4.4进货检验判定为不合格时,允许对软管总成逐件进行进货检验项目的检验,合格的予以入库,不合格的严禁入库、装车使用。
7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7.1标志
7.1.1软管总成上的标识应符合GB16897—1997中第8章和Q/XXB102的规定。
7.1.2制动软管总成及出厂合格证、包装上应有清晰的通过中国汽车产品安全认证的认证标志和认证号。
7.1.3标签上至少应标明以下内容:
a)分供方的厂名及商标;
b)名称及规格、代号。
7.2包装
7.2.1包装应保证在正常运输情况下不致损伤,且干燥、结实的箱内壁衬以防水纸,并应有保护物填衬,以防挤压和互相碰损。
7.2.2同一型号、规格的软管总成应装入同一箱内。
7.2.3管接头的螺纹部分应加保护套。
7.2.4包装箱外应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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