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生产经营罪问题辨析.docx
- 文档编号:24209722
- 上传时间:2023-05-25
- 格式:DOCX
- 页数:20
- 大小:30.70KB
破坏生产经营罪问题辨析.docx
《破坏生产经营罪问题辨析.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破坏生产经营罪问题辨析.docx(2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破坏生产经营罪问题辨析
破坏生产经营罪问题辨析
关键词:
破坏消费运营罪法益消费运营目的
内容提要:
破坏消费运营罪的维护法益不是消费运营的正常次第,而是消费运营的经济利益。
本罪的行为对象是消费运营,消费运营不要求以营利为目的,合法的消费运营也应失掉过度维护。
本罪的行为方式包括威力和阴谋。
本罪不是目的犯,〝泄愤报复或其他团体目的〞只是一种提示性规则,表示一种动机。
本罪与故意破坏财物罪可以竞合。
破坏消费运营罪作为财富罪一章最后一个罪名,在实际界简直无人问津,但由于触及经济活动,实际中发案率并不低,并且出现许多疑问效果。
例如,1997年刑法将本罪从破坏经济次第立功一章移入侵犯财富罪,那么该罪的维护法益能否有所变化?
破坏合法的消费运营能否构本钱罪?
政府发行彩票能否属于〝消费运营〞?
〝泼熊案〞中的刘陆地、〝天价葡萄案〞中的农民工、〝东航团体返航案〞的飞行员等,能否构本钱罪?
本罪规则了〝泄愤报复或许其他团体目的〞,本罪能否就是目的犯?
实际上常将本罪与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故意破坏财物罪等停止严厉区分,能否存在不妥,它们能否发生竞合?
由此可见,本罪是一个效果丛生的地带,然实际研讨投放缺乏。
对这些实际与实务效果,亟待深化细致的探析。
一、维护法益
依据刑法第276条,破坏消费运营罪是指由于泄愤报复或许其他团体目的,破坏机器设备、摧残耕畜或许以其他方法破坏消费运营的行为。
每个罪名面前都有一个值得维护的法益。
只要明白了罪名面前的法益,才干正确指点解释该罪名的构成要件。
破坏消费运营罪源于旧刑法第125条规则的破坏团体消费罪。
破坏团体消费罪规则在破坏社会主义经济次第罪一章里,关于该罪的维护法益(或曰维护客体),学界没有争议,以为是团体消费的正常停止。
但是,新刑法将破坏消费运营罪置于侵犯财富罪一章,该罪的维护法益终究是什么,学界便发生了分歧。
一种观念以为,虽然本罪所在章节发作变化,但其维护的法益依然是消费运营活动的正常次第(正常次第说)。
⑴而且,〝从大陆法系各国刑法的规则和实际学说来看,似乎没有把破坏消费运营罪视为财富罪的先例。
这也在一定水平上说明,我国现行刑法将破坏消费运营罪放在侵犯财富罪一章中是存在缺陷的,有必要让其回到原来的位置。
〞⑵这种略带保守颜色的观念有些守株待兔之嫌。
既然罪名的体系位置曾经发作变化,对该罪名的维护法益也应该重新审视。
当罪名的体系位置发作变化时,不应无视该罪名的维护法益的变化状况。
毕竟,法益具有重要的解释论机能。
⑶在确定详细罪名的法益时,应以刑法规则为依据,以详细罪名所属的类罪名为指点。
同类罪名具有同类性质的法益。
在确定详细罪名的法益时,不应超出同类法益的范围。
⑷当然,假设有充沛的理由说明刑法的归类是清楚错误的,那么详细罪名的法益内容可以打破类罪名的法益范围。
例如,德国、日本刑法都将合法侵入住宅的立功归入对公法益的立功,但刑法实际有充沛理由说明该罪是对团体法益的立功,并将该罪的法益确定为寓居权或许寓居安宁等。
⑸
关于破坏消费运营罪,假设以为现行刑法对该罪存在归类错误,那么有没有充沛的理由?
仅仅以〝大陆法系各国刑法的规则中没有把破坏消费运营罪视为财富罪的先例〞为由,以为我国刑法的现有规则是一种缺陷,论证上能否有轻率之嫌?
何况理想并非如此。
德国刑法第27章规则的是物品损坏方面的立功,其中第303条规则的是物品损坏罪,第305条a规则的是重要消费工具的破坏罪。
⑹这种规则十分相似于我国刑法的规则,也即在破坏型财富立功之下规则故意破坏财物罪和破坏消费运营罪。
日本刑法第35章规则的是对信誉和业务的立功,其中第234条规则的是妨害业务罪。
⑺该罪与我国破坏消费运营罪比拟接近。
关于该罪的维护法益,日本学界分歧以为其属于侵犯团体法益的立功,而非侵犯社会法益的立功;只是详细侵犯何种团体法益,学界有不同看法。
⑻经过以上论述可以看出,以为薪刑法对破坏消费运营罪的位置变化不合理,进而以为该罪法益应坚持不变的观念,确有固步自封之嫌。
虽然我们无法推测立法者事先的动机(实践上也无需推测),但是对这种变化仍需予以尊重。
既然该罪名曾经置身于财富罪之列,那么就应依据财富罪的法益来确定其维护法益。
另一种观念以为,既然破坏消费运营罪是财富罪,而财富罪的维护法益是财富一切权,因此该罪的维护法益也是财富一切权(财富一切权说)。
⑼在财富罪的法益中寻觅破坏消费运营罪的法益,思绪无疑是正确的。
效果是,本罪破坏的是消费运营,消费运营是一种活动,不是财富,如何表达财富一切权?
有人能够以为,本罪的行为方式是破坏机器设备、摧残耕畜,所以财富一切权就表达在机器设备及耕畜等消费资料上。
可是,假设行为人没有破坏机器设备,但是又破坏了他人的消费运营,该如何确定法益?
例如,温某在网上发布某银行行长携款逃窜的虚伪音讯,招致该行被挤兑,形成严重经济损失。
⑽温某没有破坏机器设备,能否就不构成破坏消费运营罪?
依照财富一切权说,便出现疑问。
在确定破坏消费运营罪的维护法益时,效果的焦点是,所确定的法益内容,如何既能表达该罪的财富罪属性,又能表达该罪破坏消费运营的行为特征?
联络同属破坏型财富罪的故意破坏财物罪,会有所启示。
该罪的行为对象是财物,维护法益是财物的成效价值。
与此相似,破坏消费运营罪的行为对象是消费运营,维护法益也应是消费运营的经济价值,准确讲就是消费运营所包括的经济利益(经济利益说)。
需求迎接的质疑是,普通以为财富罪的法益是本权或占有,⑾而将经济利益视为财富罪的法益,能否有类推解释之嫌?
实践上,日本刑法实际提出的本权或占有,只是就取得型财富罪而言,不能涵盖毁弃型财富罪。
这是由于,毁弃型财富罪不要求行为人具有合法占有目的,不存在转移占有的效果,因此无法用本权或占有的概念来说明其行为特征。
日本刑法实际是从行为样态来调查财富罪的法益,以此提出本权说、占有说。
与日本的研讨角度不同,德国刑法实际侧重从损害结果来调查财富罪的法益,提出法律的财富说、经济的财富说以及法律的·经济的财富说。
法律的财富说以为,一切财富罪都是损害财富上的权益的立功;刑法规则财富罪是为了维护民事上的权益。
经济的财富说以为,作为全体的具有经济价值的利益就是财富,因此是财富罪的维护法益。
法律的·经济的财富说以为,所谓财富,是指法次第所维护的、作为全体的具有经济价值的利益。
该说是目前的主流学说。
⑿由于对法益的损害就是立功结果,确定财富罪的维护法益效果,也是认定财富罪的财富损失效果。
因此,法律的·经济的财富说比本权说、占有说更具有涵括力,经济价值或利益可以成为全体财富罪的维护法益。
如此说来,将破坏消费运营罪的法益确定为消费运营的经济利益,并非类推解释,而是平义解释。
二、行为对象
依据刑法第276条规则,破坏消费运营罪的实行行为是破坏机器设备、摧残耕畜或许以其他方法破坏消费运营。
由此带来的效果是,本罪的行为对象是机器设备及耕畜还是消费运营自身?
消费运营自身能否成为行为对象?
假设可以,需求做怎样的限定,能否要求带有营利目的?
(一)消费运营是本罪的行为对象
假设将机器设备及耕畜视为本罪的行为对象,带来的效果是,行为人没有破坏机器设备,但是又破坏了消费运营并形成经济损失,该如何处置?
实践上,破坏消费运营的手腕多种多样,破坏机器设备、摧残耕畜只是其中之一而已。
如前文所述,本罪的法益是消费运营的经济利益,那么归根结底,本罪的行为对象就是消费运营。
能够会有人质疑:
行为对象普通是指人或物,将消费运营作为行为对象,能否超出了行为对象的范围?
〝消费运营〞貌似笼统,实践上仍是由人和物组成的,例如营业人员及设备等。
将这些人力、物力调动起来就是一种运营行为,消费运营实践上就是人支配物的一种行为形状。
(二)消费运营必需包括经济利益
既然本罪的法益是消费运营的经济利益,那么消费运营活动就必需包括经济利益,也即该活动的价值可以用经济价值来权衡。
假设该活动不包括经济价值,那么破坏这种活动,就无法计算被害人遭受的经济损失;损害结果不能表现为经济损失,损害行为就无法构成财富立功。
在这一点上,日本刑法规则的妨害业务罪和我国的破坏消费运营罪有所不同。
妨害业务罪中的业务,既包括经济活动,也包括文明活动,甚至包括宗教活动、慈善活动等。
⒀
效果是,有观念以为,破坏消费运营罪中的消费运营是指消费性运营,而非消费和运营。
⒁该观念值得商榷。
所谓〝消费〞,普通是指工农业消费,强调消费出产品。
所谓〝运营〞,是指维持一种营业形状。
在我国经济革新早期,经济产业主要是农业(第一产业)和工业(第二产业),经济活动主要表现为消费活动。
但是,随着经济革新的深化,第三产业如商业、效劳业、金融业等蓬勃开展。
这些产业活动曾经无法用消费来描画,大多是一种营业活动。
在解释破坏消费运营罪的〝消费运营〞时,不应抱守客观解释,以所谓的〝立法原意〞为准,而应坚持客观解释,对刑法停止当代的、合时宜的解释。
⒂因此,在市场经济开展的明天,经济活动不只仅是指工农业消费,也包括许许多多的运营活动。
顺应情势,本罪的消费运营,不是指消费性运营,而是既包括消费活动,也包括运营活动。
(三)消费运营能否要求以营利为目的
本罪的消费运营必需包括经济利益,那么消费运营能否必需以营利为目的?
可以一定的是,以营利为目的的消费运营肯定包括着经济利益。
但是,不以营利为目的的某些运营活动也有能够包括一定的经济利益。
例如,公立医院的业务活动,虽不以营利为目的,但是其业务自身能以经济价值来权衡,患者住院需求费用,政府运营医院需求核算本钱,因此公立医院的业务活动包括经济利益,属于运营活动。
破坏这种运营活动,也会构成破坏消费运营罪。
由此可见,消费运营能否包括经济利益与能否带有营利目的没有肯定联络。
实务中,需求讨论的第一个效果是,民营的游乐园以营利为目的,属于运营活动,这毫无疑问,那么政府运营的植物园、植物园呢?
例如,原告人刘陆地于2002年在北京植物园,将氢氧化钠(俗称〝火碱〞)溶液、硫酸溶液,向黑熊和棕熊停止投喂、倾倒,致使3只黑熊、2只棕熊遭到不同水平的损伤。
⒃在讨论刘陆地能否构成破坏消费运营罪时,有观念以为,植物园将熊用于游人欣赏,虽然要收取一定的门票费,但更主要的是这种活动具有公益性质,不属于消费运营活动。
⒄这种观念值得商榷。
消费运营能否包括经济利益与能否带有营利目的没有肯定联络,不带有营利目的并不意味着不包括经济利益。
虽然政府运营的植物园、植物园属于公益性机构,但是运营植物园、植物园自身表达一定的经济利益,例如游主人园需购置门票,政府维持运营需求核算经济本钱。
因此,运营植物园、植物园也属于运营活动。
不过,虽然刘陆地破坏了植物园的运营活动,但是他没有破坏消费运营的故意,所以不构成破坏消费运营罪。
第二个效果是,政府发行彩票能否属于运营活动?
例如,原告人章某翻窗进入湖北省体育彩票管理中心摇奖厅,向8只摇奖用的彩球塞入沙粒及小螺丝帽,用胶水将球剖口粘合。
当晚摇奖时,彩民发现有假球,惹起轩然大波,体彩信誉严重受损,彩票销量急剧下落。
章某能否构成破坏消费运营罪?
⒅否认的意见以为,政府发行彩票是一种公益活动,不具有营利性,不属于消费运营。
一定的意见以为,政府发行彩票带有经济利益,属于消费运营。
⒆实践上,虽然体育彩票的发行带有公益性,没有营利目的,但是政府在举行这种活动时,一定会核算本钱和收益(虽然收益用于公益事业),彩民参与其中也带有营利目的,因此全体上这种活动具有经济利益,可以用经济价值来权衡,属于一种运营活动;与普通运营活动相比,其特殊性仅在于必需由政府严厉控制和管理,相似于垄断运营。
因此,该案中的原告人章某构成破坏消费运营罪。
(四)消费运营的合法性
本罪维护的消费运营,能否包括合法的消费运营?
例如,兴办没有营业执照的游泳馆、耕种没有承包运营权的土地、消费冒充伪劣产品的工厂及制造毒品的地下工厂等,能否属于本罪维护的运营活动?
回答该效果,必需联络财富罪的法益。
依据法律的财富说,合法的消费运营活动由于不具有民法上的合法权益,破坏这些运营活动,即使形成了严重经济损失,也不构成破坏消费运营罪。
相反,依据经济的财富说,破坏合法的消费运营活动,只需形成运营活动的经济损失,就成立财富立功。
法律的财富说的不合理之处在于依据民法权益来判定行为的刑事责任。
经济的财富说让刑法摆脱民法的约束,注重财富的经济价值,具有一定合理性。
在普通状况下,依据经济的财富说可以得出妥当结论。
但是,一味注重运营活动的经济利益,完全无视运营活动的合法性,就会得出破坏制造毒品的地下工厂也构成破坏消费运营罪的结论,这显然令人难以接受。
此时应当思索法律的·经济的财富说。
该说以为,从法次第的一致性来看,刑法的法益虽不要求是民事法上的权益,但也不应是民事法上不维护的违法利益,因此所谓财富,是指法次第所维护的或许法次第并不责难的、具有经济价值的利益的全体。
⒇基于此,破坏消费运营罪维护的消费运营不能严重违犯法次第,不能有严重的反社会性,不能是严重立功活动。
例如,合法制造毒品的地下工厂、合法制造枪支弹药的地下工厂、强迫儿童休息的〝黑煤窑〞,由于严重违犯法次第,难以为社会所容忍,具有剧烈的反社会性,均属于严重立功活动,不应受破坏消费运营罪的维护。
而印制盗版书的地下印刷厂、没有营业执照的公家诊所等展开的运营活动只需处于颠簸地营业形状,就应遭到该罪的维护。
虽然上述〝黑煤窑〞等消费运营不值得维护,但并不意味着任何人都可以前去破坏,否那么法次第将无从谈起。
破坏这些不值得维护的消费运营,只要满足以下条件才干扫除立功:
(1)手腕具有相当性;
(2)目的具有合理性;(3)行为具有必要性和紧迫性。
三、实行行为
依据刑法第276条规则,破坏消费运营的行为方式有破坏机器设备、摧残耕畜或许其他方法。
这是一种例示法的规则。
〝破坏机器设备、摧残耕畜〞是举例,〝其他方法〞是兜底概括,实质都是破坏消费运营。
(一)破坏机器设备、摧残耕畜
普通以为,〝破坏机器设备〞意指破坏工业消费资料,〝摧残耕畜〞意指破坏农业消费资料。
此外,第三产业如商业、效劳业的运营物资也可以成为破坏的对象。
因此,〝破坏机器设备、摧残耕畜〞可以了解为破坏他人运营物资的行为。
值得留意的是,破坏行为要具有破坏消费运营的机能,否那么不属于本罪的破坏。
例如,破坏曾经闲置不用的机器设备、破坏仓库里贮存备用的消费工具和收获的粮食、摧残已丧失役力的待售肉食牲畜的行为,即使这些财物是各种消费运营单位一切的,由于它们与各种经济单位的消费运营活动的正常停止并无直接联络,因此不构成破坏消费运营罪。
(21)
(二)其他方法
刑法第276条在规则〝破坏机器设备、摧残耕畜〞之后还规则了〝其他方法〞。
在解释这种例示法的规则时,应当遵照同类规那么,即对〝其他方法〞做出与所罗列的要素性质相反的解释。
(22)〝破坏机器设备、摧残耕畜〞是指用破坏消费资料的手腕来破坏消费运营,那么〝其他方法〞便应是除此之外的其他可以破坏消费运营的手腕。
实际上需求剖析的是以下破坏方法。
1.运用威力破坏他人消费运营
这里的威力,是指损害他人意思自在的有形力,既包括罕见的暴力、胁迫等方法,也包括其他损害他人意思自在的方法。
日本刑法明白将运用威力作为妨害业务罪的手腕,判例认可的情形大致有:
将正在营业的商店的周围强行用木板围起来,使其不能营业的行为;殴打电车司机妨害其驾驶电车的行为;在满是主人的营业餐馆中放20条蛇四处乱爬的行为;在赛马场中撒钉子影响赛马的行为等。
(23)下面剖析我国实务中遇到的疑问案件。
例1,原告人向某作为某村民小组组长,以要求县政府处置某预制构件厂的土地权属效果为由,组织同组村民离开预制构件厂门前,挖断进厂公路(该公路属于本村民小组),致使工厂临时停产,形成严重经济损失。
向某能否构成破坏消费运营罪?
(24)有意见以为,向某率领同组村民开掘的是本组路途,奖励自己的财物不会构成立功。
效果是,从外表上看,向某是在奖励自己的财物,但是这种行为损害了相邻关系。
我国«物权法»第87条规则:
〝不动产权益人对相邻权益人因通行等必需应用其土地的,应当提供必要的便利。
〞由此可见,民法尊重团体权益自治,但是行使权益不能以损害他人为主要目的。
(25)本案中,虽然向某的村民小组有权处置其路途,但是行使权益不能以损害他人为目的,其行为破坏了相邻关系,损害了工厂的邻地通行权。
这种〝挖自己的路,让他人无路可走〞的行为在民事上构成侵权,在刑事上,由于破坏了工厂的消费运营,并形成严重经济损失,构成破坏消费运营罪。
因此,不能以奖励自己财物为由,以为奖励行为不会构成立功;也不能以奖励行为仅仅是侵权行为为由,以为奖励行为不会构成立功。
例2,2020年3月31日,西方航空公司云南分公司从昆明飞往大理、丽江、版纳、芒市、思茅和临沧六地的14个航班飞机在飞到目的地上空后,飞行员们由于不满航空公司的待遇,便告知机上乘客,飞机无法下降,团体返航,飞机又全部飞回昆明,招致昆明机场更多航班延误和取消,千名乘客滞留机场。
明白返航缘由后的乘客因此感到后怕并十分愤怒。
(26)对此事情,有人以为飞行员的这种做法构成破坏消费运营罪,有人以为构成以风险方法危害公共平安罪,有人以为构成合法拘禁罪,甚至有人以为构成劫持航空器罪,也有人以为这是劳资纠纷,不触及刑事立功。
(27)首先,劫持航空器罪是指运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劫持航空器,危害飞行平安的行为。
其中的暴力、胁迫主要是针对飞行员,强迫飞行员依照自己意志飞行。
本案中,行为主体是飞行员自己,没有运用暴力或胁迫,而且将飞机返航也是采用平安的方式,因此不构成劫持航空器罪。
其次,飞行员虽然实施不用要的返航,但该返飞行为是平安停止的,没有危及乘主人身平安,因此不构成以风险方法危害公共平安罪。
第三,合法拘禁罪的成立要求被害人看法到自己被剥夺人身自在的理想,(28)而在返航时乘客并没有看法到自己的人身自在被剥夺,所以飞行员也不构成合法拘禁罪。
最后,飞行员们的这种团体返飞行为,严重扰乱了航空运营次第,并给航空公司形成庞大损失,而且其客观上也对这一危害结果持故意态度,因此行为人应构成破坏消费运营罪。
2.运用阴谋破坏他人消费运营
罕见的破坏他人消费运营的手腕有暴力、胁迫等方法。
但是,实际中也有人运用非暴力胁迫的方法来破坏他人的消费运营。
这类方法就是生活中所谓的〝阴招〞,与日本刑法的妨害业务罪中的〝运用阴谋〞相相似。
所谓运用阴谋,是指诈骗、诱惑他人,或应用他人的错误或不知情,使他人做出错误判别,或直接影响其业务的手腕。
(29)它是一个比诈骗罪中欺诈行为含义更广的概念,不要求对被害人直接实施,可以暗中操作。
(30)在日本的判例中罕见的情形有:
冒用他人的名义,给商店打了央求送商品的假,使商店职员白费地送了订货;不分昼夜重复给中华面馆打,店里的人以为是顾客打的去接时,却缄默以对或许把自己的话筒放在旁边,其间使面馆的不能打出和打进,阻碍顾客订餐。
(31)下面剖析我国实务中的顺手案件。
例1,张某因待遇效果对所在公司不满,遂与丈夫高某欲报复公司。
张某将自己掌握的该公司在股票市场的资金账号、股东代码、买卖密码等提供应高某。
高某应用电脑采用驻留自助委托方式,私自以跌停价将该公司所拥有的6支股票全部卖出,形成该公司直接经济损失1911330.46元,招致股市庞微风云。
张某、高某能否构成破坏消费运营罪?
(32)有意见以为构成破坏消费运营罪,也有意见以为构成故意破坏财物罪。
张某、高某的行为在客观上破坏了公司证券买卖的正常停止,而证券买卖的正常停止属于消费运营的范围,受破坏消费运营罪维护;并且两人客观上对破坏公司证券买卖的正常停止持有故意,因此两人冒犯了破坏消费运营罪。
同时,两人的行为又给公司形成严重财富损失,而且两人客观上对该财富没有合法占有的目的,理想上也没有据为己有,只要使公司丧失财富的故意,这种故意就是一种破坏他人财物的故意,因此两人也冒犯了故意破坏财物罪。
所以,张某、高某一个行为冒犯了两个罪名,属于想象竞合,择一重罪论处。
例2,1999年3、4月间,温某、王某、查某三人屡次在郑州商都信息港网上BBS公告栏发布有关交通银行郑州分行行长携款逃窜的谣言和怂恿性言论,形成1999年4月19日至4月22日交通银行郑州分行出现挤兑现象,致使该行遭受庞大损失。
温某等三人能否构成破坏消费运营罪?
e有的意见以为三人构成破坏消费运营罪,有的意见以为三人构成损害商业信誉罪。
这就触及到这两罪的关系效果。
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与破坏消费运营罪的区别在于,该罪的实行行为直接损害的是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而破坏消费运营罪的实行行为直接损害的就是他人的消费运营。
损害他人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有能够发生破坏他人消费运营次第的结果,也有能够不会发生这一结果。
假设直接破坏了消费运营,那么属于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与破坏消费运营罪的竞合;假设没有,那么只构成损害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罪。
本案中,温某三人捏造并散布虚伪理想,损害了银行的商业信誉,同时也直接破坏了银行营业的正常停止,并招致严重经济损失,并且三人对这些结果持有故意。
因此,温某三人既冒犯损害商业信誉罪,也冒犯破坏消费运营罪,属于想象竞合,择一重罪论处。
3.运用计算机技术破坏消费运营
运用计算机技术破坏消费运营,既能够属于破坏机器设备,也能够属于运用阴谋,但是因其在实务中带有常发性和典型性,并且在法律适用上与计算机立功会发生罪数效果,因此单列出来停止讨论。
例如,彭某和蔡某同为重庆市某超市电脑部系统管理员。
彭某因被超市解雇,决议报复,邀约蔡某合谋破坏超市YTPOS系统。
两人设计编写了破坏顺序,并在该超市一个门市店效劳器上装置了破坏顺序。
破坏顺序启动后,远程将超市中心机房小型机内存储的YTPOS系统的11张数据库表删除,形成400万条商业数据丧失,招致超市各部门的电脑系统陷于瘫痪,形成直接经济损失38万元。
对本案,一种观念以为二人构成破坏计算机系统罪,另一种观念以为二人构成破坏消费运营罪。
(34)
这种行为在日本会构成〝损坏电子计算机等妨害业务罪〞。
日本刑法第234条之二规则:
〝损坏供他人业务上运用的电子计算机或供其运用的电磁记载,或许向供他人业务上运用的电子计算机中输入虚伪信息或许不合理指令,或许以其他方法使电子计算机不能依照运用目的运转或许违犯运用目的运转,妨害他人业务的,处五年以下惩役或许一百万元以下罚金。
〞(35)我国刑法第285条规则了合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刑法修正案七»又增设了第2款:
〝违犯国度规则,侵入前款规则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许采用其他技术手腕,获取该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置或许传输的数据,或许对该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合法控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许拘役,并处或许单处分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分金。
〞彭某、蔡某的行为冒犯了第2款增设的合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
同时,两人的行为也破坏了超市的消费运营,形成庞大经济损失,也冒犯了破坏消费运营罪。
由于只存在一个行为,属于想象竞合,择一重罪论处。
或许有人会以为,刑法第287条规则:
〝应用计算机实施金融诈骗、偷盗、贪污、挪用公款、窃取国度秘密或许其他立功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则定罪处分〞,依照该规则,李某的行为应以破坏消费运营罪论处。
实践上,第287条是项留意规则,没有改动各种详细立功的基本规则,即使没有这一条规则,应用计算机实施这些详细立功,也应以详细立功论处。
(36)但是,这是就应用计算机时没有冒犯计算机立功而言的,假设行为冒犯了第285条的合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罪或第286条的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罪,那么属于竞合关系,择一重罪论处。
四、客观要件
(一)责任主义
成立本罪要求出于故意,也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破坏他人的消费运营次第,并且希望或许听任这种危害结果的发作。
假设行为人没有看法到自己的行为会破坏他人的消费运营次第,那么不构本钱罪。
这是坚持责任主义的肯定结论。
但是,实务中,有许多做法疏忽了这一点,以为行为只需客观上破坏了消费运营,就构本钱罪。
这种做法不契合责任主义的要求。
例如,2003年8月7日清晨,4名女子在北京香山左近偷
- 配套讲稿:
如PPT文件的首页显示word图标,表示该PPT已包含配套word讲稿。双击word图标可打开word文档。
- 特殊限制:
部分文档作品中含有的国旗、国徽等图片,仅作为作品整体效果示例展示,禁止商用。设计者仅对作品中独创性部分享有著作权。
- 关 键 词:
- 破坏 生产经营 问题 辨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