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我国机构养老模式的思考共5篇修改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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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我国机构养老模式的思考共5篇修改版
第一篇:
对我国机构养老模式的思考
对我国机构养老模式的思考
【摘要】我国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老龄化趋势日益严峻,养老服务需求不断增加,家庭养老功能不断弱化,传统意义上的家庭养老模式已经不能满足社会发展要求,由社会承担养老责任的趋势日益彰显。
然而,我国目前机构养老模式的发展还不够成熟,文章以当前存在的问题为分析视角,对机构养老模式进行初步探讨。
【关键词】人口老龄化机构养老发展模式
老龄化的趋势,是经济发展、社会进步、科技发达(尤其是医疗技术水平的进步和医疗条件的改善)等诸多条件综合作用下的产物。
我国人口老龄化将带来一些新的矛盾和压力,对经济和社会的发展提出新的挑战:
在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社会保障制度方面,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障的压力巨大;在建立满足庞大老年人群需求的养老社会服务体系方面,加快社会资源合理配置,增加养老服务设施,健全养老服务网络的压力巨大。
我国机构养老模式面临的困境
家庭规模日趋小型化,结构趋于核心化的“4-2-1”模式,使得机构养老成为一种不可缺少的养老模式选择。
机构养老有别于传统意义上的居家养老,但是,从现实发展的状况来看,机构养老模式并没有完全超越传统的“居家养老”和“社会养老”模式,而仅仅是体现在养老地点的不同以及看护人员的区分。
①而且,机构养老作为一种补充性的养老模式,它的发展起步较晚,基础较为薄弱,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尽完善。
养老机构的经营能力较弱,常年处于亏损的边缘。
在实际运行过程中,由于财政投入力度有限,在机构设施上的配置较差,缺少相应的医
1疗服务条件,而且国家对于养老机构的税收优惠力度有限,导致养老机构的收费较高,养老服务水平较低,加上养老机构所处的地理位置偏僻,老年人的入住率常年在较低水平徘徊,机构的生存压力巨大。
所以,养老机构往往通过压低看护人员工资福利,降低服务标准,减少服务数量的办法来缩减巨大的营业开支,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养老机构的发展,形成了一个“营业能力差—降低服务质量—入不敷出—亏损—退出养老产业”的恶性循环。
专业养老看护人员的职业地位较低,护理人才十分短缺。
首先,养老机构的护理人员所享受的工资较低,大多处于2000元左右的水平;其次,工作十分辛苦,工作量很大,而且工作环境较差;第三,由于养老机构的工作属于服务业属性,是一项“伺候人”的工作,往往会对护工的心理产生一定负面影响,导致产生一定的隐形“职业心理伤害”。
这些因素导致了我国养老机构的专业护理人才十分短缺,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
主要的问题有如下几点:
第一,护理人员的绝对数量严重不足,不能应付巨大的养老需求;第二,现有的护理人员的专业护理水平较低,缺少熟练的专业护理人才;第三,养老机构对于护理人员的培训处于空白状况,对于护理人员人力资本的开发产生制约作用。
机构养老的功能过于单一,不能满足老年人多元化的养老服务需求。
广义上的养老服务是指一切为满足老年人特殊需要而提供产品和服务的行业总称,包括家政服务、医疗护理、保险、老年理财、老年休闲、老年用品、旅游、教育、文化、心理咨询和体育等行业。
此外,湖南省第三产业领导小组办公室在专题报告《养老服务与产业发展》中提出:
养老服务要包括老年食品、产品、医疗保健、保险、旅游和文化教育业等
服务。
但是由于我国养老机构的发展起步较晚,基础薄弱,加之财政投入力度有限,导致了养老机构的功能单一,难以满足老年人多元化的服务需求,特别是心理、精神的服务需求,导致老年人缺少归属感。
养老机构的资源利用效率低下。
在现实情况中存在一个值得思考的现象:
一方面我国的养老需求和养老缺口都较大;但是另一方面,养老机构的入住率却很低,往往只有50%左右,闲置状况较为严重。
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服务品质较低。
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不单单存在于衣食住行这几个方面,而是有很大的外延性,要涵盖精神需要、心理健康、身心康复和社交活动等方面的需要。
但是,现实中的养老机构往往在服务项目、服务水平和服务设施等方面的能力十分有限,在服务项目供给上表现为服务内容单一,服务方式简单,服务人员专业素质低,养老设施陈旧等现象。
二是老年人对于传统的家庭养老观念根深蒂固,难以适应机构养老模式。
调查发现,80%的老年人更加倾向于和家人住在一起,而且自评健康和养老满意度要远远高于机构养老模式。
老年人对于家具有极强的留恋感,加上养老机构对于老年人的心理需要关注不足和帮助有限,而且在养老机构里生活会让老年人觉得缺少必要的亲情。
三是由于养老机构处于亏本边缘,其住院收费较高,迫使有意愿入住养老机构的老年人选择其他养老方式。
养老机构的医疗配置低下,缺少疾病治疗功能模块。
依据2011年中国老龄科研中心发布的《全国城乡失能老年人状况研究》的专题报告中数据显示:
现有的养老机构拥有医疗卫生室的比例小于60%,拥有疾病康复理疗功能的比例低于20%;而且有超过50%的养老机构没有医生的配置,拥有护理专业的人员以及接受过专业训练的护士的机构比例低于
30%。
学者何文炯对浙江省内杭州市、温州市等地进行调研分析,发现大多数养老机构无法提供老年人最需要的医疗护理服务,护理型养老机构的比例在浙江省低于20%。
②
我国机构养老模式加快发展的政策建议
针对目前日趋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和面临困境的机构养老模式,我们需要在全社会树立起积极的养老观,体现古代社会的“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的社会理念,要通过实践,通过规范化、科学化和专业化的模式,充分调动福利三角模式中的各方力量,解决老年人多元化的养老服务需求,探索出一条符合我国特殊国情的机构养老发展路径。
笔者认为,要加快我国机构养老模式发展,必须要做好以下几点:
政府要加大对机构养老模式的宣传,引导老年人合理选择机构养老服务。
针对目前老年人对机构养老模式的认同度较低的现状,政府需要加大对机构养老模式的宣传力度,在全社会创造一种支持机构养老模式的氛围,加强对机构养老模式的认可度,弱化传统的养老观念,进一步消除对机构养老的误解和偏见,引导老年人合理地选择机构养老模式。
进一步鼓励社会资本投资,调动市场力量推动力机构养老模式发展。
政府要进一步放宽准入门槛,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到机构养老的活动中来,充分调动民间力量,壮大机构养老的规模。
政府要借助民间资本和社会资本的元素,通过政策法规的杠杆作用,进行行政监督,来协调各方力量参与机构养老的发展。
比如,上海市积极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机构养老事业,全市共有养老机构615家,其中有321家是由社会资本经营办理,对于机构养老的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③
强化养老护理人才队伍建设,促进养老服务的专业化和规范化。
首先,政府要加大力度进行养老护理的职业化和专业化,即在卫生、医学、职业院校开设养老护理专业,强化其职业化属性,加大力度推进老年护理专业的教学和研究工作,为机构养老模式的发展提供优秀的人才。
其次,针对现有养老护理人员专业素质低、缺少正式护理培训的现状,政府要联合养老机构和社会教育培训部门,加大对现有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养老机构护理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服务理念,完善机构养老的服务体系。
最后,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改善现有护理人员的工作待遇和工作环境,在全社会树立起尊敬养老护理人员的社会氛围,提升其职业形象和社会地位,使得护理人员的工作得到社会的尊重和认可,使其“体面”地工作。
政府要对有机构养老服务需求的老年人提供一定的补助。
针对目前养老机构的入住收费远远高于普通老年人的收入水平的现状,可以考虑根据各地财政能力、物价指数、人均收入水平等指标的变动情况,适当给予老年人一定的补助,为老年人选择机构养老模式提供必要的经济支持和物质基础,进一步缓解社会养老压力。
家庭养老也要配合机构养老,一起履行养老的责任。
从严格意义上说,机构养老是家庭养老社会化的体现,是家庭养老的进一步延伸,并不意味着家庭作为养老的主体之一就不再承担养老的责任了。
而且,家庭的某些养老功能是养老机构所无法取代的,也是无法超越的。
家人的关怀和精神鼓励,对于提高老年人机构养老的生活质量具有明显的相关性,可以在很大程度上降低老年人的死亡率和发病率,提高老年人的养老满意度。
第二篇:
对未来中国养老模式的思考
对未来中国养老模式的思考
时间:
2008-02-25来源:
中国社会保障网(2008-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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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问题
目前全国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存在四大主要问题。
——居家养老服务内容单一,不能满足多样化的需求。
目前各地开展的居家养老服务,虽然承诺的服务内容和项目较多,但实际上真正提供给老年人的往往比较单一,由此所提供的居家养老服务内容与老人的需求之间存在着一定程度的错位。
——居家养老服务组织体系的运转需要衔接规范。
各地居家养老服务的工作机制是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民间组织运作,形成了区、街道、社区三级组织架构,分工负责居家养老服务的各项工作。
目前,居家养老组织体系中各有关部门之间缺乏有效配合,各涉老部门之间缺少协调沟通,没有真正形成合力。
——居家养老服务需要广泛开拓,资金来源需要多元化。
各地居家养老服务的资金来源主要有四个方面:
一是财政拨款,二是彩票公益金的资助,三是社会捐助,四是市场化运作。
这些资金的用途大致为三个方面:
一是用来支持各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建设,二是补贴接受服务的老年人支付服务费用,三是用来支付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的报酬。
目前的资金数量普遍较少,补贴的服务对象数量也比较少,如果要扩大补贴服务对象的范围,则需要进一步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和增加资金总量。
——居家养老服务队伍的规模、素质有待扩大、提高。
各地居家养老服务的提供者主要分为两类:
一类是受薪的服务人员,另一类是不受薪的志愿服务人员。
由于居家养老服务对象的有效需求不足,使得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或服务站雇用的服务人员数量严重不足;另外,现有居家养老服务人员的专业化程度不高,绝大部分人员没有经过系统的专业培训,不具备养老服务护理员的专业资质和执业资格。
(中国经济网)(李菲)
■学术观点
我国80岁以上高龄老人将以平均每年百万以上的速度增长。
这项由中国人民大学人口研究所最新完成的我国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预测结果,是在综合考虑了我国人口的生育率、预测寿命等多种变化因素的基础上得出的。
人口老龄化已是全球普遍存在的现象,老年人增多,高龄比例加大,就意味着需要别人来照顾的老年人规模不断扩大。
如何让老年人安享晚年,是各国普遍关心和努力探索的问题。
我国人口老龄化特点是在经济不发达的前提下未富先老。
这和我国的经济发展水平,计划生育政策的施行有关。
老年人增多,高龄比例加大,就意味着需要别人来照顾的老年人规模不断扩大。
这是一个严峻的社会问题。
在今天社会中,一方面政府正在推进养老的社会化进程,另一方面城市居民社区也正在运作社区养老,但是就我国国情来看,养老的社会化必须与居家养老相结合,以家庭养老为基础,以社区养老为依托,而不是借社区养老把赡养老人的责任推向社会。
在对养老问题的一些调查发现,有90%的老年人养老方式首选家庭。
因为居家养老让老年人不脱离习以为常的家庭生活方式,不脱离熟悉的社区环境,这更符合老年人的心理需求。
但随着家庭核心化,小型化的发展,家庭成员照顾老人势必力不从心,于是社区服务进入养老领域。
养老的现代化的进程并不会削弱家庭的老年照顾功能。
即使在高度发达的国家,90%以上的老人仍然生活在家庭之中,美国95%的老人过着家庭生活,英国只有占2%的老人住在养老院里。
为了适应人口的老龄化趋势和家庭的变化情况,政府采取了许多措施,并且相应地建立了一些服务机构,来分担原来由家庭承担的一些养老工作,这就是社区照顾。
它为有各种需要的老年人提供服务,这样老年人便不用脱离他们所熟悉的社区,使居家养老可以借助社区养老的帮助解决许多实际问题。
我们是发展中国家,又具有“孝亲”的优良传统,家庭照顾将长期居于主导地位,现代化的进程为老人的家庭照顾提供了强有力的社会支持,使家庭养老进入社会化网络。
可以预见:
以家庭养老为基础,以社区养老为支撑的养老体系将是未来中国养老事业发展的前景。
为此,社区的工作是:
第一,社区要把“孝”的教育放在文明建设的重要位置上。
重人伦是中华民族传统文化中的显著特征之一。
而伦理文化的核心之一便是“家庭孝敬”尤其是对老人、对父母的尊敬。
没有上一代对下一代的养育,人类的繁衍、发展就会停止。
尊敬老人,赡养老人,这是人类社会所崇尚的美德。
“养亲必敬”,不单是对父母养育之恩的报偿,也是对人类历史的尊重。
传统的孝道精神从根本上说,它表现了人禽之别,表现出人类的文明进步的程度。
孝心的养成是一个长期教育、熏陶、培养的过程,家庭“孝道”的教育是家庭文化的主要内容之一,也是塑造完整人格的基地。
社区是由一个个人组成的,每个人又都来自一定的家庭,家庭担负着消费、生育、抚育、教育、赡养、休息、娱乐等功能,这些是维持社会正常运转的基础机制。
家庭“孝”文明的建设成为衡量社区文明程度的标志。
社区对居民进行孝敬父母,赡养父母的思想教育,这是要对不同年龄层次的人们进行尊老敬老教育,将尊老敬老教育纳入社区教育的体系,逐渐使社区居民养成尊老敬老的行为习惯,并把尊老境老作为评定“文明家庭”的重要评定尺度,从而形成良好的尊老敬老的社会氛围,为家庭养老奠定思想基础。
第二,社区要把孝心教育活动经常化、普遍化。
老人是家庭中最需要照顾的成员,老年人由于身体功能不可抗拒的自然衰老,其参与经
济生活和社会生活的能力也会日渐衰退,因而不管他愿意不愿意,都不得不处于一种必须仰仗其它人来满足自己各方面需要的地位。
他们在生活上或者在经济上处于依附地位,加上生活观念的差别,使得他们与儿女间难以沟通,加上社会竞争激烈,儿女们各自为事业忙碌也很少考虑到老人的困难,老人疼爱子女,也不愿麻烦子女,于是孤独和寂寞成了老年人的共同问题,影响了老人的晚年生活质量。
社区应该组织不同年龄层次,如中小学生、大学生、青年夫妻、中年夫妻等开展孝心评比活动,文明家庭标兵活动,孝敬父母演讲会活动等等,这些都有利于推动家庭良好的亲子关系的和谐和培养人们的“孝心”。
其中社区要经常开展文明家庭评选活动,要把尊老、敬老作为重要的评比条件,在社区中形成一种敬老、助老,家庭和睦的舆论导向,起到教育引领作用。
对模范家庭要进行各种形式的表彰,宣传他们尊老、敬老、养老的事迹。
同时对社区中发生的虐待老人的不文明行为采取必要的手段进行调解和制约,谴责虐待老人的各类行为,加强对社区内人们行为的约束作用。
形成一个扬善抑恶的社区道德环境。
第三,社区要为老年人提供心理沟通,感情交流的平台。
家庭核心化、家庭规模不断缩小,应供养的老人不断增加,而供养他们的子女后代却日益减少。
家庭成员的相互支持和照顾相应减少,老年人的活动圈子缩小,交流范围狭小,精神孤独日趋严重的现实,需要社区提供服务。
孤独和寂寞成了老年人的共同问题,影响了老人的晚年生活质量。
在对北京西城区部分社区的调查中发现,有85%以上的老人表示非常希望与人交往,但子女很难满足他们的要求,原来的居住环境有利于邻里之间的相互关照,随着市场经济的建立,由于利益的驱动,原有的和谐的邻里关系遭到破坏。
在调查中当问道“您同您的邻居的关系”时,认为“互相关照”的占总数的69.8%,选择”关系一般”的占27.9%,“互不往来”的占1.7%表面上看多数居民邻里关系相处不错,但另一项调查表明,与邻里关系“关系一般”和“互不往来”的人中,城镇占35%,农村占25%,说明居住在城市的居民邻里关系比居住在农村的人们更疏远些,而居住在高楼中的居民比居住在北京四合院和平房区的居民邻里关系更疏远些,约占71.6%,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居住环境的改善,邻里交往越来越少,传统的家庭之间的沟通正在消失。
为此,社区要通过居民环境的创设,老年人交往环境的建设,比如游艺室,体育活动,垂钓活动,健身操活动,戏迷协会等等。
社区养老是将家庭养老扩大和延伸,它创造了良好的养老和服务环境,使老年人身心愉快地生活。
第四,社区要帮助解决老年人生活中精神赡养的问题。
对老年人的赡养包括物质赡养和精神赡养,在精神赡养方面又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文化生活,娱乐活动,体育活动,营养保健等等;另一类是老年人的精神生活,情感生活。
例如老年人的婚姻家庭生活中对爱情的渴望同年轻人是一样的执着,他们爱与被爱的权利应该得到人们的普遍尊重,可是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甚至包括老年人自己的子女对这个问题都缺乏足够的认识。
他们无视甚至诽谤老年人对情感的需求,有时还要自觉不自觉的给他们人为的设置种种限制和障碍。
其实,老年人在晚年生活中,精神需求同物质需求缺一不可。
比如有的年轻夫妇为了自己的需要,使年迈的父母分居,根本不考虑父母感情的需求,孰不知爱情是没有年龄限制的,老夫妻几十年风雨同舟,患难与共,心心相印,情投意合,有着共同的回忆和经历,这些是他们宝贵的人生财富,也是他们情感交流的源泉,这是任何人都无法代替的。
还有老年人的再婚问题等等。
因此,社区要宣传《老年法》,宣传孝敬父母的中
华美德和维护老年人权益的新的道德观念,支持并提供各种帮助,使老年人晚年享受应有的夫妻生活。
社区养老毕竟不能取代传统的居家养老。
我们处在一个正在变革的时代,传统的“孝”观念受到冲击也是必然的,但是一些人片面强调个性独立,主张个性自由,认为家庭是束缚自己,年迈的父母是自己发展的绊脚石和沉重的包袱,不履行法律规定的子女对老人的赡养义务是错误的。
我们要大力倡导对老年人在物质生活上的赡养的孝心,在精神生活上的赡养的孝心,在生活照料上的孝心,两代人之间建立一种相互关心,相互尊重,相互扶持,平等沟通的新型代际关系,使尊老爱老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
第五、社区要把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作为重要的工作。
老年人从工作岗位退下来以后,他们的物质生活特别在满足各种服务需求方面,包括医疗、保健、活动设施等等,都离不开社区。
他们的精神生活,尤其是文化娱乐、人际交往方面,主要是在社区。
有老年人的家庭,要以社区为依托,才能更有效地发挥居家养老的功能。
老年人权益保障是社区文明建设的一个重要内容,它通过街道办事处,公安部门,公商税收等政府行政管理机构,有工会、共青团、妇女联合会等社会团体,有热心老年维权工作的社会工作者,这是一种多元的老年人权益保障体系,形成保障老年人权益的社会力量,这是对家庭维护老年人权益的强有力的保证力量。
因此,要加强社区与居民家庭的联系,形成家庭依托社区,社区支持家庭的老年保障体系。
使居家养老与社区老年保障功能相得益彰,综合发挥两方面的功能,更有效地提高社会系统的老年保障实效。
家庭对老年人的积极保障作用是任何其它社会保障难以完全代替的。
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社会福利和社会服务水平比较高,他们给老年人带来了物质方面的援助,但无法提供感情上的慰籍和相互关怀,因而大多数老年人仍愿意生活在家中。
中国是在经济基础薄弱,社会化服务水平较低的情况下迎来人口老龄化的。
社会养老保障很有限,这就决定我国家庭养老仍然起着重要的作用。
第六、社区要依靠法律的手段惩治不孝之子。
道德和法律都是调整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法律是由国家制定的,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
而道德则是通过社会舆论、传统习俗、内心信念来发挥作用的。
法律的维护避免了人们在婚姻家庭问题上的随意性和任意性,保证了社会生活的有序进行和人们的合法权益的实现。
家庭美德建设也只有在法律的支持下,才能更好的发挥其规范作用。
许多国家的政府制定了相关的法律对赡养老人进行强制性约束。
比如,在美国1935年制定了第一个有关老年人的法律《社会保障法》,1965年国会批准《美国老人法》,其中对老人退休后的待遇,老人住房,卫生状况,对老人的服务计划等都作了明确规定。
在法国,老人村代替了敬老院。
老人村里有医院,邮局,图书馆,美容美发店,健身中心,酒吧,音乐厅,餐厅等服务机构。
在日本,出台了《退休金改革法》,规定了男职员从60岁起全额领取养老金,女性从58岁开始领取。
如果不够维持生活,可申请领取老年基础年金。
日本1963年颁布《老人福利法》,新加坡国会在1995年通过了《赡养老人法》按照法律,子女有义务照顾60岁以上的年老父母。
我国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保障法》其中规定了老年人养老主要依靠家庭,家庭成员应当关心和照料老年人。
对于虐待老人,侵犯老人权益的不孝之子要予以法律的严惩。
居家养老是迄今为止最古老的也是最基本的和最富有生命力的养老方式。
我们要进行各种形式的传统“孝“道的宣传教育,使每个社会成员都知道尊老敬老养老光荣,把尊老敬老养老变成全社会的自觉行动。
在目前的条件下,中国的老年人养老问题的最佳途径是居家养
老与社区养老的有机结合。
民谚道:
“家有一老,胜有一宝”,这句话不仅是对老人的尊重,更是把老人当作了一种财富。
家家有老人,人人都会老。
在社区建设中,如何逐步实现老有所养、老有所为,老有所乐就成为新时期和谐社区建设的一个重要的课题。
(全国老龄办)(吴来苏)
■政策措施
针对日趋严峻的养老问题,2008年2月21日,由全国老龄委、国家发改委、民政部、劳动保障部等10部委联合制定的《关于全面推进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意见》公布。
《意见》要求,全国城市所有社区“十一五”期间都要基本建立起多种形式、广泛覆盖的居家养老服务网络。
农村要力争8成左右的乡镇拥有一处集院舍住养和社区照料、居家养老等多种服务功能于一体的综合性老年福利服务中心,三分之一左右的村委会和自然村拥有一所老年人文化活动和服务的站点。
同时,《意见》还提出,要对养老院类的养老服务机构提供的养老服务免征营业税,对各类非营利性养老服务机构免征自用房产、土地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等,以更好地开展居家养老服务。
(北京晨报)(赵王月)
第三篇:
对养老机构的研究
《行政组织学》期末论文
班级08公事班学号03080309姓名王爱玉得分
《对养老机构的研究》
养老机构,一般意义上指的是养老院,为老年人养老服务的社会福利事业组织。
又称敬老院。
西方国家的养老院通常由地方政府或慈善机构主办,接收靠福利救济或低收入的老人。
中国的敬老院是在农村实行“五保”的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中国农村乡镇普遍办了敬老院;城市街道也有兴办敬老院的。
敬老院的收养对象主要是五保老人,有条件的敬老院还接收享受退休金待遇的自费老人。
坚持入院自愿、出院自由的原则。
许多地区还为优抚对象的孤老兴办光荣院,吸收符合条件的对象入院。
敬老院贯彻集体事业集体办的原则,入院老人的生活费、医疗费丧葬费等的供给,均由集体承担,统筹解决。
随着人口老龄化的加剧,传统养老模式面临很大的压力。
千百年来,我国一直采用家庭养老的传统模式。
但是,随着人口老龄化现象加剧,特别是“四二一”,甚至“四二二”式家庭(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夫妇允许生两个孩子)日益增多,子女赡养老人的负担越来越重。
工作竞争压力越来越大,也使一些子女对老人无暇顾及。
同时,生活观念的转变,一些老年人也不再和子女住在一起,许多老年人家庭变成了空巢家庭或独居家庭。
据全国老龄委调查,2008年全国城市老年人空巢或独居比例高达49.7%。
在这样的背景下,继续沿用传统的家庭养老的模式已很难适应当前社会养老的需求,探索新的养老模式刻不容缓。
从目前我国机构养老的现状来看,养老机构各个方面的发展均不健全,水平较低,不足以解决我国的养老问题,且人们对于养老机构的了解较为浅显。
可以说,从理论和实践方面都对机构养老问题的研究提出了要求。
养老机构的性质在于它的功能分类,不同的功能分类决定养老机构的不同性质。
养老机构的功能分类,是指根据每个养老机构收养老人所需要帮助和照料的程度,对其照料功能进行科学分类。
在美国,根据养老机构的不同功能将其分为三类:
第一类为技术护理照顾型养老机构,主要收养需要24小时精心医疗照顾但又不需要医院所提供的经常性医疗服务的老人;第二类为中级护理照顾型养老机构,主要收养没有严重疾病,需要24小时监护和护理但又不需要技术护理照顾的老人;第三类为一般照顾型养老机构,主要收养需要提供膳舍和个人帮助但不需要医疗服务及24小时生活护理服务的人。
在香港,1994年制定的《安老院规例》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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