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的决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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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的决定
中共湖南省委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的决定
实施新型工业化带动战略,坚持新型工业化第一推动力不动摇,是实现富民强省的根本途径。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第十次党代会精神,促进“三量齐升”,推进“四化两型”,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按照全面深化改革的要求,现就进一步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作出如下决定。
一、进一步明确总体思路和发展目标
1.总体思路。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以转方式、调结构为主线,突出创新驱动、两型引领、融合互动、集群集聚,全面提升产业、园区和企业的发展水平,打造多点支撑、多极发展的产业格局,构建具有湖南特色的现代产业新体系,为促进全省经济社会发展作出重要贡献。
2.发展目标。
力争到2017年,全部工业增加值超过15000亿元。
打造1个以上主营业务收入过万亿元的大产业、10个技工贸收入过千亿元的大园区、10个销售收入500亿元—1000亿元的大企业。
全省工业规模进一步扩大,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发展水平进一步提升。
二、进一步突出多点支撑多极发展
加快产业结构战略性调整,打造一批新的支撑产业,以产业园区为载体打造一批新的增长极,形成多点支撑、多极发展的产业格局。
1.巩固现有支撑点。
坚持分类指导,继续强化装备、食品、电子信息、汽车、有色、石化、建材、轻工、冶金等千亿产业的支撑作用。
装备产业,通过3—4年努力,尽快迈上万亿元台阶,重点是引导工程机械、轨道交通等优势子产业发展中高端工程机械装备、先进电力牵引轨道交通装备,研发新产品、开拓新市场,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率和竞争力;培育智能电网及输变电装备、先进矿山机械、现代农业机械、电磁与熔炼技术装备等特色子产业;扶持通用航空、3D打印、工业机器人等新兴子产业发展。
食品产业,力争3—4年迈上8000亿元台阶,重点是加强技术改造和自主创新,延伸产业链,提高产品附加值,通过兼并重组、整合资源,打造一批食品行业旗舰企业和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
电子信息产业,以智能终端及配套、消费类电子整机、应用电子等为重点,发展壮大集成电路、工业软件、平台服务、系统集成、数字内容等产业,培育移动互联网和“云服务”等新兴业态,支持北斗卫星导航应用及产业发展,加快物联网产业发展及推广应用,实施“宽带中国”战略,全面推进信息消费“十大工程”建设,着力促进信息消费。
汽车产业,重点是实施整车带动战略,大力引进国内外知名汽车品牌;促进汽车零部件产业本土化发展,推动省内各类零部件生产企业进入国内主要汽车企业的协作配套体系,将湖南建成重要的汽车制造基地;重视发展新能源汽车,支持新能源汽车在公共交通、公务用车、邮政物流、城市环卫等领域进行示范运营。
有色、石化、建材、轻工、冶金等传统优势产业,重点是加大技术改造力度,淘汰落后产能,加快转型升级,增强可持续发展能力。
其中,有色产业加强资源勘探,发展精深加工,推进资源综合利用,大力发展循环经济;石化产业加大信息技术和低碳技术的应用,推广清洁生产,打造生态化工;建材产业推动企业兼并重组,稳固散装水泥应用,大力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支持新型建筑材料等产业发展;轻工产业加强标准化建设,提高产品品质和市场竞争力,支持特色产业园区发展;冶金产业推进布局调整,加大节能减排,加快深加工产业园区建设。
2.打造新的支撑点。
坚持重点突破,提升新材料、医药、节能环保、文化创意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支撑能力,以及生产性服务业对工业要素配置、市场开拓、产业升级的支撑能力。
新材料产业,促进先进储能材料、先进复合材料、先进硬质材料、金属新材料、化工新材料、稀土材料等产业加快发展,支持重大新材料首批次应用推广。
医药产业,以实施新修订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为契机,鼓励优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资源,发展大品种,打造大品牌,组建大集团;大力发展现代中药;积极发展化学药品、生物制品、医疗器械等优势行业。
节能环保产业,健全完善政策措施,释放消费和投资需求,提升技术装备、产品、服务水平,做大做强节能装备、环卫机械、资源综合利用、两型住宅工业、环境治理等一批优势子产业,培育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龙头企业。
文化创意产业,突出湖湘特色,大力发展创意设计、新兴媒体、数字出版、动漫游戏等新兴文化产业,提高企业技术装备水平和创新能力,不断推出具有影响力的文化创意产品新品牌,打造具有集聚效应的文化创意产业园区。
生产性服务业,完善鼓励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建设一批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区和功能区,以先进制造业配套服务为方向,大力发展工业设计及研发服务、信息服务及外包、电子商务等;完善现代物流基础设施,加快发展第三方物流,促进现代交通、邮政快递、物流配送、电子商务体系与现代产业体系的对接、配套和融合。
3.促进多极发展。
发挥湖南作为“东部沿海地区和中西部地区过渡带、长江开放经济带和沿海开放经济带结合部”的区位优势,以产业园区为载体,加快京港澳高速公路与长张高速公路等交通干线沿线地区工业发展,形成“一核多极”的发展局面。
打造长株潭工业核心增长极。
以工程机械、汽车、医药、电子信息、轨道交通、航空航天等产业为重点,做优做强长沙高新区、长沙经开区、宁乡经开区、浏阳经开区、株洲高新区、湘潭高新区、湘潭经开区等国家级产业园区和国家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发挥辐射引领全省工业经济发展的核心作用。
打造京港澳高速公路沿线工业经济带。
主动承接沿海开放经济带,以电子信息、电工电器、有色、冶金等产业为重点,加快发展衡阳高新区、郴州出口加工区(郴州高新技术产业园区)等产业园区,形成一批链条完整的产业集群。
打造岳益常工业经济走廊。
积极对接长江开放经济带,以电子信息、食品、石化、纺织、轻工等产业为重点,引导岳阳经开区、益阳高新区、常德经开区等产业园区和基地专业化发展,提升配套协作能力。
三、进一步加快工业转型升级
以提高质量效益为中心,以产业园区为载体,推动工业发展在创新驱动、集约高效、环境友好、惠及民生、开放融合的基础上,不断增强核心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
1.加快产业园区发展。
实施产业园区倍增计划,力争到2018年,全省省级以上园区在2012年的基础上,实现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翻番、上交税金翻番、单位土地面积规模工业增加值翻番、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比翻番、主导产业集聚度翻番。
积极探索园区发展新模式、新路径,着力培育园区龙头企业,大力提升园区集聚项目、承载项目能力,引导园区主导产业、特色产业加快发展,强化园区作为工业发展主战场、项目建设主阵地作用。
发挥国家级产业园区的引领和辐射作用,推动其先导性、支柱性、特色性产业实现规模扩张;对已获批的国家级、省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进行提质升级改造;积极组织符合条件的新型工业化产业基地申报国家级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力争通过3—5年努力,打造50个有特色、有较强竞争力的产业示范基地。
国家级
产业园区至少培育1个在国内具有一定影响的主导产业,综合性园区主导产业产值占园区经济总量的比重达到50%以上,特色专业性园区达到70%以上。
实行省级园区优胜劣汰动态管理。
2.促进产业集群集聚。
完善产业集群规划,推动各类技术、资源、要素向优势产业集聚,引导同类产业向优势区域集聚,打造一批产业竞争高地,做大做强一批优势特色产业。
支持各地因地制宜培育和发展工程机械、汽车整车及零部件、轨道交通、石油化工、电工电器、食品加工、电子信息、新材料、生物医药、新型建材、矿产品精深加工、农林产品加工、特色资源利用等产业集群。
3.深化产业开放合作。
深化优势产业间的对接融合,进一步形成密切联系、相互合作、协同共进的产业发展局面。
继续加强省部合作,推进与中央企业对接合作。
抓住全球产业重新布局机遇,面向世界500强企业和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区,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承接产业转移力度,吸引更多企业来湘建立集团和区域总部,以及研发、结算、数据、采购中心。
支持企业“走出去”,鼓励省内有条件的企业开展跨国并购,参与海外市场竞争,积极开拓国外市场,消化过剩产能。
对企业参加境外展览、产品国际论证和检测、境外注册商标等活动给予支持。
推动企业兼并重组,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增强国际竞争力,提高参与国际国内产业合作能力。
4.促进“四化”融合发展。
加快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推进信息技术和产品在工业领域的应用,发挥信息化在商业模式创新和业态转型中的作用,推进企业、园区“两化”融合发展示范试点,提高制造过程信息化水平。
加快生产性服务业与制造业融合互动,推进制造业服务化,实现制造业与服务业“双轮驱动”。
推动军民融合,加强需求对接,支持军民两用技术应用和军民融合项目实施,促进军民融合产业发展。
促进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融合互补,发挥我省工程机械等装备制造产业优势,以工业技术提升农业机械化和农产品加工水平,以工业化理念和信息化手段推动现代农业发展。
推动工业化与城镇化融合发展,坚持统筹规划、产城一体,完善产城融合工作协调机制,发挥产业对城镇的带动作用和城镇对资源要素的集聚作用,加快形成工业化与城镇化良性互动、相互支撑的发展格局。
四、进一步培育市场主体
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清除市场壁垒,确保企业自主经营、公平竞争。
统筹协调各类企业发展,加强对各种所有制工业企业的分类指导和培育,支持企业转型升级,提升企业整体素质。
1.着力培育龙头企业。
引导企业通过兼并重组和创新驱动,提高大中型企业竞争实力,再培育一批主营业务收入分别过1000亿元、500亿元、100亿元和50亿元的企业。
优选一批行业龙头企业,继续加大培育和扶持力度。
力争5年内,我省主营业务收入过100亿元的企业达到25家以上。
2.大力发展中小微企业。
深入实施中小企业“百千万”成长工程,以“小巨人”计划和“创业”计划为载体,以完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为保障,到2017年,力争每年新增主营业务收入过4亿元的大企业100户左右,新增主营业务收入过亿元的中型企业1000户左右,新创办小型微型企业30000户左右。
3.全面深化企业改革。
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完善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推动国有企业完善现代企业制度,积极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支持国有资本、集体资本、非公有资本等交叉持股、相互融合,探索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的有效途径,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和影响力。
毫不动摇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全面贯彻落实国家鼓励民间投资等政策,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改革,实行投资准入“负面清单”,放宽非公有制经济的市场准入条件,支持符合条件的股份公司通过主办券商申请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股份,进行股权融资、债权融资、资产重组等,充分发挥金融、财政和产业政策的引导作用,努力创造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竞争环境,不断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
五、进一步落实重点发展举措
1.加大项目建设力度。
实施项目带动战略,以多点支撑重点产业领域为主,完善“四千工程”项目库,对入库项目重点支持、重点服务。
每年从项目库中遴选一批重大工业项目,滚动实施,新型工业化引导资金、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引导资金、技术改造资金等专项资金给予重点扶持。
以延伸产业链为方向,大力承接产业转移,积极跟踪汽车零部件、电子信息产业消费类整机等领域重大项目,引进落地一批大项目。
2.提升创新发展能力。
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
推进企业主导产学研用合作和产业技术创新体制机制建设,发挥大型企业在创新中的骨干作用,激发中小企业创新活力。
支持企业联合高校和科研院所共同建设产学研用合作平台和产业技术创新联盟,设立研发中心、工程中心、技术中心和重点实验室、协同创新中心等创新机构。
支持企业创建国家和省级技术创新示范企业、企业技术中心;支持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关键共性技术研发攻关、重点专利技术转化和产业化;支持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的开发推广应用。
组织实施工业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能力培育工程。
3.加强质量品牌建设。
实施质量品牌战略,强化企业的质量主体作用,提升产品质量竞争力和企业品牌创建能力。
巩固发展“湘字”品牌,打造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推动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加强质量管理和标准化建设,对认定为国家“工业产品质量控制和技术评价实验室”的企业或机构给予补助。
对评为“全国工业品牌培育示范企业”“省长质量奖”的企业以及牵头制定国际标准、国家标准的企业给予补助。
4.深入开展节能减排。
以湘江流域为重点,全面推进工业企业实施清洁生产。
鼓励企业采用先进工艺、技术和设备,提高管理和生产水平,从源头减少污染物的产生。
培育和规范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市场,制定主要工业产品能耗标准,大力推广低碳技术,破解节能减排技术改造的技术和资金难题。
严格执行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与审查制度。
重点推动能耗高、物耗高、水耗高、排放大的行业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实现资源的循环利用和梯级利用。
加强企业污染排放在线监测,严格达标排放。
鼓励工业园区集中供热供冷,集中治理工业“三废”,提高能效,减少排放。
5.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
严格执行节能节地节水、环境、技术、安全等市场准入标准。
完善落后产能退出机制,注重运用经济和法律等手段,发挥差别电价、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等价格机制作用淘汰落后产能。
突出抓好重点行业落后产能淘汰工作,与湘江流域综合治理相结合,依法依规淘汰一批能耗高、污染重、安全隐患多的落后产能。
坚定不移化解过剩产能,建立健全防范和化解产能过剩长效机制,遏制低水平重复建设。
6.完善公共服务平台。
加强经济预警预测平台建设,引导企业及时规避化解市场风险。
以服务产业园区、产、出集群为重点,加强创新、创业、投融资、信息、技术、物流、市场等各类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完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网络引进和培育一批优质服务机构,全面提高为中小企业服务水平。
支持行业龙头企业牵头建立产业联盟。
大力发展面向工业企业的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帮助湖南名企名品拓展网络市场。
着力激发商会活力,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异地商会等社会中介组织作用。
六、进一步强化组织政策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
进一步完善省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工作领导小组工作机制,加大对全省新型工业化的指导协调力度。
完善重点产业、重点项目省领导分工联系和联席会议制度,建立新型工业化重点产业、重点项目运行协调机制。
省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大对新型工业化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督查。
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工作,各级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重点产业发展、重点项目建设等工作的交办、督办。
省直有关部门和各市州要根据职能职责和本地实际,制定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的具体工作措施。
2.严格考核激励。
调整优化新型工业化统计评价指标体系,更加注重质量效益,更加注重优化结构,更加注重创新驱动,更加注重“两型”发展,加大资源消耗、环境损害、生态效益、产能过剩、科技创新、安全生产等指标的权重。
强化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将各级党政领导干部抓新型工业化的绩效纳入考察领导干部个人和班子建设的重要内容,作为干部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在各级各部门的绩效评估中增加新型工业化指标的权重。
加大工业领域干部使用力度,注重从大中型企业、省直有关部门、相关高等院校中选拔懂经济、会管理、爱工业的优秀干部充实到各级领导岗位。
3.加大投入力度。
省新型工业化引导资金、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引导资金、技术改造资金、产学研专项资金等支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优先支持新型工业化项目,支持重点产业、产业集群、园区、企业发展。
根据财政增长情况适当扩大专项资金规模。
完善新型工业化等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整合财政专项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加大对重点园区、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扶持力度。
大力支持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4.保障要素供应。
省内金融机构要进一步加大对新型工业化的支持力度,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大力发展产业链融资、供应链融资、商业圈融资和企业群融资,提高工业企业的贷款可得性。
大力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支持工业企业到新三板、省股权交易所挂牌融资和境内外上市融资。
加强融资担保体系建设,积极发展再担保业务,建立银行机构与担保机构风险共担机制。
加强企业家队伍和职业经理人队伍建设,培育产业领军人物和领军团队。
建立健全高技能人才校企合作培养制度,推广订单式培养模式。
加大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的引进力度,对拥有专利、专有技术、科研成果的留学人员来湖南进行成果转化、创办企业,经评审符合条件的给予扶持。
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优先保障“转方式、调结构”工业项目用地需求,加大闲置用地清理力度,提升工业用地保障能力。
进一步深化能源管理体制改革,加快能源通道建设,积极发展新能源,切实增强能源供应和保障能力。
5.优化发展环境。
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简政放权。
加强市场活动监管。
推行权力清单制度,推进决策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
加大市场引导力度,出台促进本省重点优势产品销售的意见,定期发布湖南省重点优势产品目录。
开展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审议。
鼓励社会各界监督涉企行政管理、执法及有偿服务行为。
各级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办公室要设立和公开企业负担举报投诉电话,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全方位、多层次、多角度宣传推介全省新型工业化的成果。
充分发挥各民主党派、工商联、人民团体和社会各界的作用,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新型工业化建言献策。
进一步营造氛围,宣传鼓励在推进新型工业化过程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和有突出贡献的企业家、科技人员、经营团队以及其他有功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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