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行动工作方案之欧阳体创编.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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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行动工作方案之欧阳体创编
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规划建设局开展区属
时间:
2021.02.03
创作:
欧阳体
建筑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方案
区属各建筑业企业:
为深化“城市建设管理年”活动,保障“五大战役”实施,根据《泉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开展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泉政文[2011]88号)、《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全市建筑施工行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方案的通知》(泉建建[2011]40号),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规划建设局结合开发区实际制定了区属建筑业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工作方案,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安全生产工作,始终坚持安全发展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突出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执行、衔接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健全安全生产管理长效机制”的原则,广泛开展以“企业达标升级”为主要内容的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活动,继续推进建筑业企业加大投入,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
二、工作机构
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规划建设局决定成立“建筑业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活动”三年行动(以下简称“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领导小组,由国土规划建设局局长任领导小组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局城建规划科、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负责全区建筑业企业开展“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组。
三、工作内容
(一)安全生产标准化
安全生产标准化是指建筑业企业(包括所属施工现场),通过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排查治理隐患和监控重大危险源,建立预防机制,规范生产经营行为,使各生产环节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劳动者、生产设施和生产环境处于良好的生产状态,并持续改进,不断加强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
主要内容包括:
建筑业企业的安全生产目标,组织机构和职责,安全生产投入,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教育培训,设备设施,作业安全,隐患排查和治理,重大危险源监控,职业健康,应急救援,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绩效评定及持续改进等十三个方面。
(二)安全生产行业标准及等级划分
根据国家规范标准,参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福建省建筑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规定》、《泉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的通知》(泉建建[2011]1号)的有关内容及要求,以及市住建局制定的《泉州市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考评标准、考评细则》(以下简称《标准》,详见附件1)进行考评。
1、我市建筑施工行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审等级分为三级,一级最高。
一级:
标准化现场考评分值达到900分以上的;
二级:
标准化现场考评分值达到800分以上899分以下的;
三级:
标准化现场考评分值达到700分以上799分以下的。
2、建筑工地安全文明标准化水平,分为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优良工地、达标工地和不达标工地。
优良工地是指施工过程中安全施工、文明施工考评达到本市先进水平,综合评分达到85分以上,可推荐申报评定为省级、市级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
达标工地是指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水平较好,综合评分达到70分以上的工地。
不达标工地是指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水平较差,综合评分未达到70分的工地。
3、如企业在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期间没有工程业务,未经现场安全设施、设备,作业环境评审,安全标准化达标等级最高为三级达标。
4、如标准化现场考评分值700分以下,或本市范围内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考评不达标,规定时限内对存在问题整改不力的单位为不达标企业。
(三)目标任务
通过开展“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使全区建筑业企业及其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十三个方面要求得到较好落实。
具体目标如下:
1、2011年12月底前,在“第一轮三年行动”中(下同)安全级别为A级的企业,必须达到标准化三级以上标准;
2012年12月底前,安全级别为B级的企业,必须达到标准化三级以上标准;
2013年12月底前,全部企业(包括未参加“第一轮三年行动”的企业),均必须达到标准化三级以上标准,随机抽查施工现场应为标准化达标工地。
2、全面推进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管理,到2011年11月底,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申报创建率达30%以上;
2012年12月底,中心市区标准化示范工地申报创建率达50%以上。
2013年12月底前,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水平比上一年度显著提升,受监工程全面推行安全文明标准化。
3、安全事故发生率逐年下降,没有发生较大以上安全事故。
四、实施范围
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区域内所有建筑业企业及其在泉州市范围内的施工现场。
其中,房建与市政基础设施施工现场考评严格执行国家现行规范标准和省、市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规定和《福建省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示范图集》、《泉州市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设施标准化图例》的有关要求。
五、方法步骤
建筑业企业“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分五个阶段实施:
(一)第一阶段:
宣传发动,强化培训(2011年5月至2011年7月)
建筑业企业要全面部署“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开展“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的目的意义、内容及工作目标,让职工群众充分了解和支持“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同时,要做好相关培训工作。
(二)第二阶段:
分类函告,限时申报(2011年7月至2011年9月)
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规划建设局将“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限时申报函告所属的每家建筑业企业,并与本《方案》、《标准》等,一同送达至每一家建筑业企业。
函告时间如下:
2011年7月底前,对所有企业进行一次函告;2012年6月底前,对尚未申报达标的企业进行再次函告;2012年12月底前,对尚未申报达标的单位进行最后函告。
各建筑业企业及其项目部应当按照函告书的申报时限按期进行标准化达标申报。
(三)第三阶段:
自查整改,自评申报(2011年10月至2013年12月)
企事业单位接到函告后,要按照有关要求对全部施工现场进行自查整改,自评合格后应形成自评报告,向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规划建设局申报。
具体申报时间要求如下(详见附件3):
1、在“第一轮三年行动”中安全级别评定为A级的建筑业企业:
2011年10月底前,应完成自评申报;2011年12月底前,应达到标准化三级以上标准;
2、在“第一轮三年行动”中安全级别评定为B级的建筑业企业:
2012年6月底前,应完成自评申报;2012年10月底前,应达到标准化三级以上标准;
3、2013年12月底前,全区所有建筑业企业(含新增)全部达到标准化三级以上标准。
建筑工地安全标准化达标申报和考核按照省、市有关规定进行。
(四)第四阶段:
考评考核,公告监督(2011年11月至2014年3月)
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规划建设局接到建筑业企业申报材料后,在10个工作日内组织现场考核(每个企业按随机抽查不少于1个施工现场的原则进行)确认,如果同时接到多家企业的申报材料,将适当延长,但不会超过一个月;申报一级达标的,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规划建设局初步考核,再上报市住建局复核确认。
市住建局接到申报材料后,重点考核申报企业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期间创建省、市示范工地情况,在10日内通过重大危险源管理系统、质量安全动态监管系统及远程视频监管系统对申报企业全市范围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标准化实施情况进行考核、评价。
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标准化考评评分标准为《建筑施工安全文明工地标准》(DBJ13-81-2006)和《泉州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施工现场考评表》及省、市图集、图例等。
经市住建局确认达标(一级达标)的建筑业企业,由市住建局发放达标证书和牌匾,并报请市安委会分批在《泉州市建设信息网》及有关媒体上公布名单;经县级住建部门确认达标(二、三级达标)的建筑业企业,由泉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国土规划建设局发放达标证书和牌匾,并报请区安委会在管委会门户网站、有关媒体上公布名单,接受社会监督。
对一时无法达标的建筑业企业,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限期整改并报开发区国土规划建设局备案,由国土规划建设局指定专人督处、指导进行整改,直到达标。
六、激励和约束措施
(一)激励措施
对按照《标准》一级达标的企事业单位,给予记入企业信用档案,并上报市住建局在入选预选承包商名录库和各类建设系统市级、省级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比中优先考虑。
其中,参评市级建筑业企业诚信企业或先进单位必须是完成二级达标年度目标任务的建筑业企业。
自2011年起,企业所属施工现场评为省级安全文明标准化示范工地的优先推荐、确认为一级达标企业。
(二)约束措施
市住建局将定期统计汇总并通报全市建筑业企业(含非本市施工企业)“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情况。
对逾期未申请或未达标的建筑企业采取以下约束措施:
1、对考评不达标工地的,除约谈项目负责人、总监外,明确存在问题、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外,应向法人单位下发安全生产监管警示函告书(附件5),抄送工程所在地县级住建部门和市住建局。
2、考评不达标工地,除责令整改外,将其责任主体列为重点监管对象,对其相关责任人加强质量安全动态考核,必要时对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复查,提请对其资质和人员资格进行动态检查。
同时,责成建设单位按比例扣除其相应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暂停其参加政府投融资项目投标资格。
3、取消该企业各种评优评先资格和企业入选本市施工预选承包商库资格,已入库的予以清出,清出之日起一年内不受理其重新入库申请。
4、责令其全部或局部停产停业整改,落实整改资金和限定整改期限。
同时函告同级工商部门建议暂缓其企业年检。
5、提请相关职能部门暂扣有关行政许可证照,暂缓有关行政审批事项等。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严格落实责任。
各建筑业企业要充分认识“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摆上重要工作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制定细化工作方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检查、指导和督促施工现场落实“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的部署要求,确保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二)突出重点,严格工作标准。
要把“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与继续深化“安全生产年”、“责任落实年”活动相结合,与推广安全科技和先进工艺相结合,与推进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作相结合,要突出工作重点。
同时,要严格工作标准,对因组织领导不力,导致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安全事故多发的,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严肃追究责任。
(三)加大投入,完善安全措施。
各建筑业企业要完善安全措施费专户管理制度,要实施企业办公自动化系统、远程视频监控系统建设和重大危险源网上申报系统,促进施工现场重大安全隐患整改措施的落实,要全面淘汰落后工艺设备,确保“标准化建设”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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