耐火材料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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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火材料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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耐火材料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编号:
(X)XK05-004
耐火材料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2011年1月19日公布2011年1月19日实施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耐火材料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1总则
为了做好耐火材料产品生产许可证发证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0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国家质检总局令第80号)、《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决定》(国家质检总局令第130号)、《关于摩托车头盔等11类产品生产许可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审批发证的公告》(国家质检总局2010年第89号公告)、《关于印发<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省级发证工作规范>的通知》(国质检监[2006]413号)等规定,制定本实施细则。
本实施细则规定的耐火材料产品划分为6个产品单元、15个产品品种、110个产品牌号(见表1)。
申请企业按产品单元申请生产许可证,每个产品单元的不同产品品种、产品系列、产品牌号的覆盖方式见表1。
表1产品单元及产品品种牌号
序号
产品单元
产品品种
产品牌号
产品牌号
覆盖方式
1
硅砖
焦炉用硅砖
炉底、炉壁及其他
炉底、炉壁覆盖其他。
热风炉用硅砖
RG-95
--
玻璃窑用硅砖
BG-96A、BG-96B、BG-95
高牌号覆盖低牌号
2
粘土砖
高炉用粘土砖
ZGN-42、GN-42
ZGN-42覆盖GN-42
热风炉用粘土砖
RN-42、RN-40、RN-36
高牌号覆盖低牌号
DRN-125、DRN-120、DRN-115、DRN-110
高牌号覆盖低牌号
3
高铝砖
高炉用高铝砖
GL-65、GL-55、GL-48
高牌号覆盖低牌号
热风炉用高铝砖
RL-65、RL-55、RL-48
高牌号覆盖低牌号
DRL-155、DRL-150、DRL-145、DRL-140、DRL-135、DRL-130、DRL-127
高牌号覆盖低牌号
炼钢电炉顶用高铝砖
DL-80、DL-75、
高牌号覆盖低牌号
BDL-80、BDL-75
高牌号覆盖低牌号
4
(铝)镁碳砖
镁碳砖注
MT-18A、MT-18B、MT-18C;MT-16A、MT-16B、MT-16C;MT-14A、MT-14B、MT-14C;MT-12A、MT-12B、MT-12C;MT-10A、MT-10B、MT-10C
覆盖方式见注
MT-8A、MT-8B、MT-8C
高牌号覆盖低牌号
MT-5A、MT-5B、MT-5C
高牌号覆盖低牌号
树脂结合铝镁炭砖
LMT-76、LMT-74、LMT-72
高牌号覆盖低牌号
5
碱性耐火
制品
镁砖及镁铝砖
M-98、M-97A、M-97B、M-95A、M-95B、M-93、M-91、M-89、M-87
高牌号覆盖低牌号
MLJ-80、MLJ-75、MLJ-70
高牌号覆盖低牌号
MLZ-80A、MIZ-80B
高牌号覆盖低牌号
镁铬砖
MGe-20A、MGe-20B、MGe-20C;MGe-16A、MGe-16B、MGe-16C;MGe-12A、MGe-12B、MGe-12C;
MGe-8AMGe-8B、MGe-8C
高牌号覆盖低牌号
6
特种耐火
制品
氮化物结合耐火制品及其配套耐火泥浆
L-DGT;
--
T-DGTT-SLTT-SLG
各牌号间相互不能覆盖
Y-DGTY-DWT
各牌号间相互不能覆盖
Z-DWT
--
滑板砖
HBLT-80HBLT-75
HBLT-70HBLT-65
高牌号覆盖低牌号
HBLTG-80HBLTG-75HBLGT-70
高牌号覆盖低牌号
连铸用铝炭质耐火制品
C45、C40、C35
高牌号覆盖低牌号
R50、R45、R40、R35
高牌号覆盖低牌号
S60、S55、S45
高牌号覆盖低牌号
Z70、Z65、Z55
高牌号覆盖低牌号
M
--
注:
1.镁碳砖按照牌号划分为三个系列:
MT-18到MT-10系列;MT-8系列;MT-5系列。
每个系列里允许在同档次牌号内覆盖,但每两个系列之间牌号不能覆盖。
如:
MT-18A牌号可以覆盖本系列所有牌号直至MT-10C牌号,但不能覆盖MT-8系列或者MT-5系列里的任何一个牌号。
2.镁碳砖每个系列内同档次牌号覆盖方式:
“A”牌号产品可以覆盖其以下的“A”、“B”、“C”牌号产品;“B”牌号产品可以覆盖其以下的“B”、“C”牌号产品;“C”牌号产品只能覆盖其以下的“C”牌号产品。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本实施细则规定的耐火材料产品的,应当依法取得生产许可证。
任何企业未取得生产许可证不得生产本实施细则规定的耐火材料产品,
本实施细则在实施过程中,相关产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国家产业政策一经修订,企业应当及时执行,本实施细则将根据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变化、国家产业政策的调整,动态修订。
本实施细则中有关要求,国务院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主管部门认为需要听证的涉及公共利益的重大许可事项,将向社会公告,并举行听证。
2工作机构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负责耐火材料产品生产许可证统一管理工作。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许可证办公室)负责耐火材料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的日常工作。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中心(以下简称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受全国许可证办公室委托承担有关技术性和事务性的工作。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耐火材料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部(以下简称审查部)设在国家耐火材料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受全国许可证办公室的委托组织起草耐火材料产品实施细则;跟踪耐火材料产品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技术要求的变化,及时提出修订、补充产品实施细则的意见和建议;配合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相关产品实施细则的宣贯。
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耐火材料产品审查部
地址:
河南省洛阳市涧西区西苑路43号
邮政编码:
471039
联系人:
张周明孙萍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以下简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耐火材料产品生产许可的受理、审查、批准、发证以及生产许可证后续监督和管理工作。
省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以下简称省级许可证办公室),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耐火材料产品生产许可省级发证的日常工作。
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耐火材料产品生产许可证的监督检查工作。
耐火材料产品生产许可证的检验工作由指定的检验机构承担,检验机构名单见附件1。
根据工作需要,国家质检总局负责对承担生产许可证检验工作的检验机构进行动态调整。
3企业取得生产许可证的基本条件
企业取得生产许可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有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覆盖申报的产品。
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见附件2);
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和检验测试手段(见、附件2);
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技术文件和工艺文件;详见核查表、条。
有健全有效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见附件2);
产品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见、附件2)。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不存在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投资建设的落后工艺、高耗能、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的情况。
法律、行政法规有其他规定的,还应当符合其规定。
4许可程序
申请和受理
企业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时,应当向其所在地省级或受省级委托的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产品类别”栏填写:
冶炼用耐火材料,“产品名称”栏填写:
耐火材料,“产品单元”按照表1“产品单元”填写,“产品品种”按照表1“产品品种”填写,“规格型号”按照表1“产品牌号”填写。
企业申请时应在申请书中填写申请的全部牌号。
省级或受省级委托的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收到企业申请后,对申请材料符合实施细则要求的,准予受理,并自收到企业申请之日起5日内向企业发送《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
对申请材料不符合本实施细则要求且可以通过补正达到要求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向企业发送《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一次性告知。
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
对申请材料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要求的,应当做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发出《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试制品”后,方可销售。
对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出不予许可决定的,企业从作出不予许可决定之日起不得继续试生产该产品。
(注:
“批”的定义:
指在同一生产工艺、同一生产条件下生产出来的产品按照产品标准检验规则规定的产品数量。
)
企业实地核查
省级或受省级委托的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应当制定核查计划,提前5日通知企业。
被核查企业所在地的市级或县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必须委派1名观察员参加,观察员应当由行政人员担任。
审查组由2至4名审查员组成,审查组成员不得全部来自同一单位,应当由不同单位人员共同组成。
审查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耐火材料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办法》(见进行实地核查,并做好记录。
核查时间一般为1-3天。
审查组对企业实地核查结果负责,并实行组长负责制。
审查组在实地核查结束时将《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报告》(见附件3)和《企业实地核查不符合项汇总表》(见附件4)复印件一份交企业,一份交观察员,由观察员报企业所在地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
企业实地核查合格的,但存在轻微缺陷的,县级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督促企业按照《企业实地核查轻微缺陷项汇总表》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整改。
省级或受省级委托的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应当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对企业的实地核查。
企业应当积极配合实地核查工作,如因非不可抗拒力原因拖延或拒绝实地核查的实地核查工作终止。
企业实地核查不合格的判为企业审查不合格,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向企业发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产品抽样与检验
经实地核查合格,需要送样检验的,应当告知企业在封存之日起7日内将样品送达检验机构。
检验机构不得将检验任务分包、转包。
尺寸、外观、断面由企业自主选择的检验机构人员进行现场检验,检验机构不得使用机构外人员实施现场检验。
理化检验样品应当从尺寸、外观、断面检验合格的样品中抽取。
检验机构应当在收到企业样品之日起××日内完成检验工作,并出具检验报告(格式见附件5)。
产品检验时间不计入本实施细则规定的许可期限。
企业实地核查不合格的,不再进行产品的抽样和检验。
实地核查合格的,企业应当积极配合产品抽样和检验工作,如因非不可抗力原因拖延或拒绝产品抽样和检验的,实地核查工作终止。
企业产品检验不合格的判为企业审查不合格,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向企业发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审定与发证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应当对提交的申请材料、现场核查文书、抽样单、产品检验报告等材料进行审查并签署意见。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
符合发证条件的,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在作出许可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企业颁发生产许可证;不符合发证条件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企业发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有关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按行政许可有关规定听取行政相对人的陈述和申辩,听取申请人的意见。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自作出批准决定之日起20日内,负责在网络等媒体上公告其审批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信息,并将信息通报有关部门。
集团公司的生产许可
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分公司或者生产基地(以下统称所属单位)具有法人资格的,可以单独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不能以所属单位的名义单独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
各所属单位无论是否具有法人资格,均可以与集团公司一起提出办理生产许可证申请。
所属单位与集团公司一起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时,应当向集团公司所在地省级或受省级委托的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申请。
集团公司所在地省级或受省级委托的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可以直接派出审查组,也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所属单位所在地省级或受省级委托的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组织核查。
集团公司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
其他经济联合体及所属单位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的,参照集团公司的申请程序执行。
5审查要求
企业生产耐火材料产品的产品标准及相关标准
见表2。
企业生产耐火材料产品必备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
见表3。
表2企业生产耐火材料产品的产品标准及相关标准
序号
产品单元
产品品种
产品标准
相关标准
1
硅砖
焦炉用硅砖
YB/T5013-2005
《焦炉用硅砖》
GB/T10325-2001《定形耐火制品抽样验收规则》
GB/T10326-2001《定形耐火制品尺寸、外观及断面的检查方法》
GB/T20511-2006《耐火制品分型规则》
GB/T7321-2004《定形耐火制品试样制备方法》
GB/T6901-2008《硅质耐火材料化学分析方法》
GB/T2997-2000《致密定形耐火制品体积密度、显气孔率和真气孔率试验方法》
GB/T5072-2008《耐火材料常温耐压强度试验方法》
GB/T5071-1997《耐火材料真密度试验方法》
GB/T5988-2007《耐火材料加热永久线变化试验方法》
GB/T7320-2008《耐火材料热膨胀试验方法》
YB/T370-1995《耐火制品荷重软化温度试验方法(非示差—升温法)》
YB/T172-2000《硅砖定量相分析X射线衍射法》
GB/T16546-1996《定形耐火制品包装、标志、运输和储存》
YB/T5268-2007《硅石》
热风炉用硅砖
YB/T133-2005
《热风炉用硅砖》
GB/T10325-2001《定形耐火制品抽样验收规则》
GB/T10326-2001《定形耐火制品尺寸、外观及断面的检查方法》
GB/T6901-2008《硅质耐火材料化学分析方法》
GB/T2997-2000《致密定形耐火制品体积密度、显气孔率和真气孔率试验方法》
GB/T5072-2008《耐火材料常温耐压强度试验方法》
GB/T5073-2005《耐火材料压蠕变试验方法》
YB/T370-1995《耐火制品荷重软化温度试验方法(非示差—升温法)》
GB/T7320-2008《耐火材料热膨胀试验方法》
YB/T172-2000《硅砖定量相分析X射线衍射法》
GB/T7321-2004《定形耐火制品试样制备方法》
YB/T5012-1997《高炉及热风炉用砖形状尺寸》
GB/T16546-1996《定形耐火制品包装、标志、运输和储存》
YB/T5268-2007《硅石》
玻璃窑用硅砖
YB/T147-2007
《玻璃窑用硅砖》
GB/T10325-2001《定形耐火制品抽样验收规则》
GB/T10326-2001《定形耐火制品尺寸、外观及断面的检查方法》
GB/T6901-2008《硅质耐火材料化学分析方法》
GB/T2997-2000《致密定形耐火制品体积密度、显气孔率和真气孔率试验方法》
GB/T5072-2008《耐火材料常温耐压强度试验方法》
YB/T370-1995《耐火制品荷重软化温度试验方法(非示差—升温法)》
GB/T5071-1997《耐火材料真密度试验方法》
YB/T172-2000《硅砖定量相分析X射线衍射法》
GB/T5988-2007《耐火材料加热永久线变化试验方法》
GB/T16546-1996《定形耐火制品包装、标志、运输和储存》
GB/T7321-2004《定形耐火制品试样制备方法》
YB/T4017-1991《玻璃熔窑用耐火制品形状尺寸硅砖》
YB/T5268-2007《硅石》
2
粘土砖
高炉用粘土砖
YB/T5050-1993
《高炉用粘土砖》
GB/T10325-2001《定形耐火制品抽样验收规则》
GB/T10326-2001《定形耐火制品尺寸、外观及断面的检查方法》
GB/T6900-2006《铝硅系耐火材料化学分析方法》
GB/T7322-2007《耐火材料耐火度试验方法》
YB/T370-1995《耐火制品荷重软化温度试验方法(非示差—升温法)》
GB/T5988-2007《耐火材料加热永久线变化试验方法》
GB/T2997-2000《致密定形耐火制品体积密度、显气孔率和真气孔率试验方法》
GB/T2999-2002《耐火材料颗粒料体积密度试验方法》
GB/T5072-2008《耐火材料常温耐压强度试验方法》
GB/T7321-2004《定形耐火制品试样制备方法》
YB/T5207-2005《硬质粘土熟料》
热风炉用粘土砖
YB/T5107-2004
《热风炉用粘土砖》
GB/T10325-2001《定形耐火制品抽样验收规则》
GB/T10326-2001《定形耐火制品尺寸、外观及断面的检查方法》
GB/T7321-2004《定形耐火制品试样制备方法》
GB/T6900-2006《铝硅系耐火材料化学分析方法》
YB/T370-1995《耐火制品荷重软化温度试验方法(非示差—升温法)》
GB/T5988-2007《耐火材料加热永久线变化试验方法》
GB/T2997-2000《致密定形耐火制品体积密度、显气孔率和真气孔率试验方法》
GB/T2999-2002《耐火材料颗粒料体积密度试验方法》
GB/T5072-2008《耐火材料常温耐压强度试验方法》
GB/T5073-2005《耐火材料压蠕变试验方法》
YB/T《耐火制品抗热震性试验方法(水急冷法)》
YB/T5012-1997《高炉及热风炉用砖形状尺寸》
YB/T4032-1991《蓝晶石硅线石红柱石》
YB/T5207-2005《硬质粘土熟料》
3
高铝砖
高炉用高铝砖
YB/T5015-1993
《高炉用高铝砖》
GB/T10325-2001《定形耐火制品抽样验收规则》
GB/T10326-2001《定形耐火制品尺寸、外观及断面的检查方法》
GB/T6900-2006《铝硅系耐火材料化学分析方法》
GB/T7322-2007《耐火材料耐火度试验方法》
YB/T370-1995《耐火制品荷重软化温度试验方法(非示差—升温法)》
GB/T5988-200《耐火材料加热永久线变化试验方法》
GB/T2997-2000《致密定形耐火制品体积密度、显气孔率和真气孔率试验方法》
GB/T2999-2002《耐火材料颗粒料体积密度试验方法》
GB/T5072-2008《耐火材料常温耐压强度试验方法》
GB/T7321-2004《定形耐火制品试样制备方法》
GB/T16546-1996《定形耐火制品包装、标志、运输和储存》
YB/T5179-2005《高铝矾土熟料》
热风炉用高铝砖
YB/T5016-2000
《热风炉用高铝砖》
GB/T10325-2001《定形耐火制品抽样验收规则》
GB/T10326-2001《定形耐火制品尺寸、外观及断面的检查方法》
GB/T6900-2006《铝硅系耐火材料化学分析方法》
GB/T7322-2007《耐火材料耐火度试验方法》
YB/T370-1995《耐火制品荷重软化温度试验方法(非示差—升温法)》
GB/T5988-2007《耐火材料加热永久线变化试验方法》
GB/T2997-2000《致密定形耐火制品体积密度、显气孔率和真气孔率试验方法》
GB/T2999-2002《耐火材料颗粒料体积密度试验方法》
GB/T5072-2008《耐火材料常温耐压强度试验方法》
GB/T5073-2005《耐火材料压蠕变试验方法》
YB/T《耐火制品抗热震性试验方法(水急冷法)》
GB/T7321-2004《定形耐火制品试样制备方法》
GB/T16546-1996《定形耐火制品包装、标志、运输和储存》
YB/T5012-1997《高炉及热风炉用砖形状尺寸》
YB/T102-2007《耐火材料用电熔刚玉》
YB/T104-2005《电熔莫来石》
YB/T4032-1991《蓝晶石硅线石红柱石》
YB/T5179-2005《高铝矾土熟料》
YB/T5267-2005《烧结莫来石》
炼钢电炉顶用高铝砖
YB/T5017-2000
《炼钢电炉顶用高铝砖》
GB/T10325-2001《定形耐火制品抽样验收规则》
GB/T10326-2001《定形耐火制品尺寸、外观及断面的检查方法》
GB/T6900-2006《铝硅系耐火材料化学分析方法》
GB/T7322-2007《耐火材料耐火度试验方法》
YB/T370-1995《耐火制品荷重软化温度试验方法(非示差—升温法)》
GB/T5988-2007《耐火材料加热永久线变化试验方法》
GB/T2997-2000《致密定形耐火制品体积密度、显气孔率和真气孔率试验方法》
GB/T2999-2002《耐火材料颗粒料体积密度试验方法》
GB/T5072-2008《耐火材料常温耐压强度试验方法》
YB/T《耐火制品抗热震性试验方法(水急冷法》)
GB/T7321-2004《定形耐火制品试样制备方法》
GB/T16546-1996《定形耐火制品包装、标志、运输和储存》
YB/T5018-1993《炼钢电炉顶用砖形状尺寸》
YB/T2217-1999《电炉用球顶砖形状尺寸》
YB/T5179-2005《高铝矾土熟料》
4
(铝)镁碳砖
镁碳砖
GB/T22589-2008
《镁碳砖》
GB/T10325-2001《定形耐火制品抽样验收规则》
GB/T10326-2001《定形耐火制品尺寸、外观及断面的检查方法》
GB/T16555-2008《含碳、碳化硅、氮化物耐火材料化学分析方法》
GB/T2997-2000《致密定形耐火制品体积密度、显气孔率和真气孔率试验方法》
GB/T2999-2002《耐火材料颗粒料体积密度试验方法》
GB/T5072-2008《耐火材料常温耐压强度试验方法》
GB/T3002-2004《耐火制品高温抗折强度试验方法》
GB/T7321-2004《定形耐火制品试样制备方法》
GB/T16546-1996《定形耐火制品包装、标志、运输和储存》
GB/T3521-2008《石墨化学分析方法》
GB/T3518-1995《鳞片石墨》
YB/T4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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