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德镇市处置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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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市处置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
景德镇市处置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
市林业局
二OO五年四月
1、总则…………………………………………………………………2
1.1目的……………….……………………………………………………………2
1.2指导思想……………………………………………………………………….2
1.3工作原则……………………………………………………………………….2
1.4灾情分级……………………………………………………….………………3
1.5编制依据……………………………………………………………………….3
1.6适用范围……………………………………………………………………….3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3
2.1景德镇市林业局指挥部组成…………………………………..………………4
2.2职责……………………………………………………………………………..4
3、预警和预防机制…………………………………………………….5
3.1全市生物灾害预防体系建设……………………………………………………5
3.2监测机构………………………………………………………………………..6
3.3加强信息交流和科技支撑……………………………………………………..6
3.4检疫管理……………………………………….……………………………….6
4、应急响应……………………………………………………………6
4.1分级响应…………………………………………………………………………6
4.2信息共享和处理………………………………………………………………..7
4.3应急结束………………………………………………………………………..9
5、后期评估与善后处理……………………………………………...9
5.1后期评估……………………………………………………………………….9
5.2善后处置……………………………………………………………………….9
6、保障措施…………………………………………………………….10
6.1通信保障………………………….…………………………………………..10
6.2经费保障……………………………………………………………………….10
6.3物资储备……………………………………………………………………….10
6.4技术保障……………………………………………………………………….10
6.5人员保障……….………………………………………………………………10
6.6监督与演练…………………………………………………………………….10
7、附则………………………………………………………………….11
8、附录…………………………………………………………………12
8.1规范化文本格式……………………………………………………………….12
1、总则
1.1目的
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是对生态环境造成严重破坏,影响国民经济发展,危害严重的自然灾害。
为了有效防范和应对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最大限度地减少森林资源损失,保障我市国土与生态安全,制定本预案。
1.2指导思想
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及《中共江西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和《中共景德镇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为指导,坚持“预防为主,科学防控,依法治理,促进健康”的方针,建立健全我市各级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机构,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加强监测检疫,提高森防检疫人员素质和技术水平,不断总结国内外防控林业有害生物的做法和经验,建立快速反应机制,落实各项责任制度,全面提升应对林业有害生物灾害(以下简称“生物灾害”的)的控制能力,保护森林资源和国土生态安全,促进我市林业和社会经济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
1.3工作原则
1.3.1坚持预防为主,各项防治措施并举,防控结合的原则。
1.3.2坚持快速反应,紧急处置,控灾减灾的原则。
1.3.3坚持分级联动,部门协作,各司其责的原则。
1.3.4坚持属地管理,以地方政府为主的原则。
1.4灾情分级
根据林业有害生物危险性和造成损失程度,将重大病虫害划分成四级:
I级为对人类健康构成威胁,可引起人类病症的林业有害生物;
II级为国(境)外新传入有害生物事件,或者新发生的国家级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入侵事件。
III级为连片成灾面积在1万亩以上的偶发性本土森林病虫害、省级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新发生事件。
IV级为连片成灾面积在1.5万亩以上、造成较大损失的常发性本土有害生物发生事件。
1.5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植物检疫条例》和《江西省森林病虫害防治办法》、《江西省植物检疫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1.6适用范围
(一)、确认为I、II、III级事件的,上报省林业厅,经省林业厅批准后,按江西省处置重大生物灾害应急预案组织实施。
(二)、确认为IV级事件时,由当地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启动应急预案。
2、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景德镇市林业局成立处置生物灾害防治指挥部。
2.1景德镇市林业局指挥部组成
总指挥:
市林业局分管副局长
成员:
局办公室、造林、林政、计财、科教、森林公安等有关科室负责人及市森防站负责人。
景德镇市处置生物灾害防治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和专家组,办公室设在市森防站,办公室人员由市林业局相关科室及市森防站负责人组成。
专家组以市森防站为基础,根据有害生物发生的不同种类,适时补充有关专家和科技人员。
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也要在当地政府领导下成立生物灾害防治指挥机构,落实相应责任。
2.2职责
指挥部:
研究、协调、解决生物灾害处理过程中的问题,研究、解决县(市、区)指挥机构的请示和应急需要。
办公室:
负责生物灾害应急处理的日常工作,协调指挥部各成员单位。
专家组:
负责生物灾害的调查、评估和分析,提供技术咨询,提出应对建议和意见,开展相关科学研究。
局办公室:
负责向市政府报告情况和向相关县(市、区)通报情况公文的审核工作。
造林科:
负责生物灾害防控的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工作
林政科:
负责提供生物灾害发生区森林资源分布和林相资料,核实受害面积,根据需要审批采伐林木指标。
计财科:
根据指挥部意见和处理需要,协调市发改委,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及时筹措和拨付救灾资金。
市森林公安局:
负责维护生物灾害区的社会治安。
科技科:
组织有关专家和科技人员提供技术支持和科技支撑。
市森防站:
协助造林科处置生物灾害防控工作,负责向省厅报告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无法确认和鉴定的,怀疑为重大有害生物的种类鉴定和风险评估。
3、预警和预防机制
3.1全市生物灾害预防体系建设
根据我市的森林资源分布,在全市建立健全有害生物监测预警网络和应急指挥信息系统,划定一般预防区和重点预防区。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加强森林病虫害监测预警体系,检疫御灾体系和防治减灾体系建设,充分发挥,国家级中心测报点、省级重点测报点、市级系统测报点、县级一般测报点和基层护林点的作用,加强各级应急指挥信息系统和监测预警专业队伍和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监测预警能力。
全市林业生物灾害预防体系基础设施建设,根据省厅基本建设程序要求,按项目管理。
3.2监测机构
县级(含县级、下同)以上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机构为有害生物监测实施单位,负责组织各级预测预报网点实施有害生物监测预警工作。
发现病死树和其他异常现象,要及时调查取样,专人管护发生现场,实时监控。
对于所发现的林业有害生物种类,由省级林业主管部门负责鉴定。
省级林业主管部门无法确认和鉴定的,送国家林业局林业有害生物检验鉴定中心鉴定。
3.3加强信息交流和科技支撑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继续加强部门间的交流与合作,及时掌握有关有害生物的信息。
积极听取专家意见和建议,定期组织有关专家对可能发生的有害生物进行风险分析,评定风险等级,提出预防措施与控制技术。
3.4检疫管理
市林业主管部门制订相应的办法措施,充分利用检疫检查站和木材检查站,对外来林业有害生物严密封锁疫情,防止疫情扩散传播。
同时要进一步严格国(境)外引种审批管理,开展隔离试种和跟踪监管,防止疫情再次从国(境)外传入。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确认生物灾害后,经市林业局负责人批准,启动生物灾害应急预案,指挥部负责召集全体成员会议,对应急预案启动进行具体部署,并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灾害发生地县(市、区)人民政府,迅速组织有关人员赴发生现场,检查督导生物灾害的除治和预防控制等措施和落实。
属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疫情的,应及时上报省林业厅,由省林业厅按重大生物灾害应急预案处置。
根据灾情和景德镇市处置生物灾害防治指挥部的要求,在县(市、区)人民政府领导下组织开展辖区内有害生物的监测与应急处置工作。
迅速组织专业人员到达现场,分析发生趋势,提出应急处置具体措施,组织制定应急处置操作规程,并报送市处置生物灾害指挥部及县(市、区)人民政府,由市处置生物灾害指挥部根据灾害等级情况及时报送省指挥部及市人民政府。
协调指挥部各成员部门开展应急工作,保障应急处置所需的物资,经费和其他需要,加强对除治现场的监督检查,确定技术责任人,保证除治质量,对发生区及其周边地区进行调查,取样技术分析和检验,跟踪监测。
对重大外来有害生物应设立检疫检查站,要严格隔离现场,封锁疫区,严禁寄主植物无序流动,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及时向市林业局和县(市、区)人民政府报告灾情除治情况,做好舆论宣传工作,争取其他部门和当地群众对防治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4.2信息共享和处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向各级林业主管部门报告有害生物的发生情况及其隐患的权利,也有向上级林业主管部门举报不履行或者不按规定履行生物灾害应急职责的部门单位及个人的权利。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和预测预报网点是生物灾害的责任报告单位,森防专业技术人员是生物灾害事件责任报告人。
有关单位及个人发现有害生物或疑似情况时,应立即向所在地的林业主管部门报告,所在地林业主管部门核实后应在2个工作日内及时报告同级人民政府并逐级报送至省级林业主管部门,省级林业主管部门认为可能属于重大有害生物的,应于10个工作日内确认,确认为重大生物灾害的,应及时向省政府报告,并在7个工作日内报至国家林业局(应同时说明信息来源,危害区域,程度,发生性质的初步判定,拟采取的措施及报告单位负责人,报告人及联系方式等)。
同时告知发生所在地人民政府。
1经省林业厅确定为重大生物灾害的,市生物灾害防治指挥部须在5日内向毗邻和可能涉及的设区市林业局及其他有关部门通报有关情况。
市林业及其他有关部门接到通报后要及时将情况通知有关县级林业及其他有关部门,密切关注重大有害生物发生趋势并加强监测工作。
市林业局根据需要及时向社会准确,客观地发布有害生物发生的信息。
经市林业局同意,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可以发布本行政区域内的有关信息。
市林业局和授权发布本行政区生物灾害信息的县(市)区级林业主管部门建立生物灾害新闻发布制度,确定专人负责。
涉及对外报道时,未经市对外宣传办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发布。
新闻单位有关报道应事先经市林业局审核。
4.3应急预案启动后,专家组负责对疫情发展变化和防治效果的评估,及时向市处置生物灾害防治指挥部和发生地人民政府提交评估报告,提出继续实施,终结实施或转为非生物灾害防治的意见。
根据专家组的意见,由市林业局对外公布下一阶段的工作部署或应急结束。
5.后期评估与善后处理
5.1后期评估
应急预案实施结束后,市处置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治指挥办公室要会同发生地及时组织专家组和有关人员对生物灾害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分析生物灾害发生的原因和应吸取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意见措施,向市处置生物灾害防治指挥部报告。
根据市处置生物灾害防治指挥部办公室的报告,市处置生物灾害防治指挥向市政府报送应急预案启动和实施的有关情况报告。
5.2善后处置
应急预案实施结束后,市处置生物灾害防治指挥部办公室指导发生地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开展灾后重建,重点组织实施专家组后期评估提出的改进措施,恢复受灾林分。
清理因应急措施而设立的临时设施。
6.保障措施
6.1市林业局与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应建立和完善生物灾害应急指挥系统,确保通讯畅通。
6.2经费保障
各级政府要切实安排处置生物灾害所需的物资储备及灾害处理,监控等所需资金。
处置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所需的财政经费,由财政渠道解决,基础设施建设投资,由基本建设投资渠道解决。
6.3物资储备
各级林业主管部门根据日常掌握的情况和有害生物的发生特点,储备防治生物灾害所需的药剂,药械等应急物资。
通过信息网与药械企业建立密切联系,实行合同储备。
6.4技术保障
市林业局和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要及时了解和掌握国内外林业有害生物发生,防治信息,对潜在危险性有害生物进行超前研究,制订防治技术方案,为指挥决策提供技术支持。
6.5人员保障
市林业局和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要根据有生物灾害发生形势和专家意见,建立健全基层森防机构。
同时要加强系统内有关人才的培养,建立起一支高素质的应对生物灾害专业管理和技术人员队伍。
6.6监督与演练
每年市林业局要分层次对专业人员和除治专业队队员进行技术培训,组织小规模的实战演练,提高应对生物灾害的处置能力。
7.附则
7.1术语
林业有害生物:
是指影响森林、林木、林木种子等正常生长发育并造成严重损失的林业病、虫、杂草以及其他有害生物。
外来林业有害生物:
是指原产于国(境)外,传入我国后已经影响森林、林木、林木种子等正常生长发育并造成严重损失的林业病、虫、杂草以及其他有害生物。
国家林业检疫性有害生物:
是指在我国境内局部地区发生,危险性大,能随植物及其产品传播,经国家林业局发布禁止传播的林业有害生物。
重大生物灾害:
是指因为人为或自然原因,由病、虫、杂草及其他有害生物引起的,对林业造成(或潜在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生物灾害。
成灾:
针对树食叶害虫针叶被害51%以上为成灾,阔叶树叶部害虫叶部被害61%以上为成灾,蛀干害虫有虫株率达20%以上为成灾。
重点预防区:
是指具有重要生态和经济价值,需特殊保护的区域。
7.2省林业厅将根据需要,及时对《预案》进行修订,经专家论证后报省政府备案。
7.3设区市林业主管部门应参照本预案制订重大生物灾害以外的林业生物灾害应急预案,并报省林业厅备案。
7.4对在处置重大生物灾害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或文件等的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在实施过程中,因玩忽职守而造成损失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追究其责任。
7.5本预案由江西省林业厅制定并负责解释。
7.6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8.附录
8.1规范化文本格式
8.1.1请求启动景德镇市处置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格式
关于启动景德镇市处置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的请示
________局长(副局长)
_____县(市)区林业局___年___月___日向我市报送了___乡(镇)可能发生____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的报告。
经确认,___县(市)区___乡(镇)发生了___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
依据《景德镇市处置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应急预案》启动条件,建议启动应急预案,并采取以下措施:
一、召开指挥部全体成员会议,研究部署应急工作。
二、由指挥部办公室协调指挥部与灾害设区市人民政府及林业主管部门,开展灾害除治工作。
三、从指挥部成员单位及专家组抽调__人,组成赴现场工作组,指导、督察灾害处置。
以上意见妥否,请指示。
指挥部办公室
年__月___日
8.1.2县(市)区林业主管部门认为可能属于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报告格式
林业有害生物报告表
*县(市)区[*****]**号
报告单位:
(盖章) 签发人:
报告时间:
有害生物灾害级别(参见1.4灾害分级)
有害生物发生情况:
(有害生物名称、信息来源、发生区域、发生程度、已采取措施、发生趋势判断等)
拟采取的处置措施:
报告人:
联系方式:
抄报:
县(市)区人民政府
8.1.3 景德镇市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报告格式
景德镇市林业有害生物灾害报告表
[****]**号
市林业局 签发人: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经我市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治指挥部办公室确认,__年__月__日__县(市)区__乡(镇)发现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类别及灾情基本情况:
已经采取的措施:
准备采取的措施:
抄送:
****县(市)区人民政府
__年__月__日
8、1.4重大生物灾害发生设区市向毗邻设区市通报情况通报格式
重大有害生物灾害情况通报表
设区市[****]**号
___设区市林业局:
经省级重大林业有害生物灾害防治指挥部办公室确认,我设区市___县(市、区)发生___生物灾害,可能对你设区市构成威胁,请予关注。
灾情基本情况:
正在采取的措施:
拟采取的措施:
设区市林业局(盖章)
抄送:
设区市重大生物灾害防治指挥部办公室、通报设区市交通局、公安局、邮电局、铁路主管部门、质检局、工商局、民航主管部门
年 月 日
林业有害生物灾害灾情新闻稿
(__年___号)
___年__月__日,我市__县(市)区__乡(镇)发生林业有害生物灾害,受灾面积___,直接经济损失_____。
经初步调查,灾源起源于___,主要危害___等植物。
灾情发生后,市林业局和__县(市)区人民政府积极采取措施,开展灾情除治。
目前灾情已得到控制(被扑灭、基本得到控制)。
市林业局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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