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安全要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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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安全要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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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安全要点
一、基坑支护
1.应经项目分管负责人组织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作业。
2.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施工方案,应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实施。
3.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4.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5.超过2m深的基坑四周要有两道栏杆的护栏,作业人员上下基坑应搭设1:
3的专用通道。
6.止水帷幕未渗漏水,做好地下水排水及监测。
7.积土、料具堆放距槽边距离不应小于设计规定。
8.机械开挖土方及回填,应确定作业人员进入机械作业范围内进行清理或找坡作业的安全措施。
9.坑槽开挖设置的安全边坡要符合施工设计方案,积土、机具设备、临时设施等与槽边距离要大于设计规定。
10.基坑施工要设置有效的排水措施,深基础施工采用井点降水的要有防止临近建筑危险沉降的措施,坑边要防止坑外的水流入基坑中冲刷坑壁。
11.基坑支护应进行变形监测,发现支护产生局部变形要立即采取措施;对临近建筑和重要管线、道路也应进行沉降观测。
12.施工机械进场要验收,司机要交底、要持证上岗,挖土机开挖程序、作业位置要有方案。
13.基坑内作业人员应有安全立足点,坑内作业有防中毒、防火和充足的照明等措施,垂直作业有上下隔离防护措施,有足够的照明。
14.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应组织专家论证审查,出具书面论证报告。
15.开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周围环境和地下管线复杂,或影响毗邻建筑(构筑)物安全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应组织专家论证审查,出具书面论证报告。
16.监理单位应当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列入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应当针对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等,制定安全监理工作流程、方法和措施。
二、模板工程
1.模板工程安装后,应由现场技术负责人组织验收合格后作业。
2.模板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应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审批签字后实施。
有符合实际经审批的施工方案和支撑系统设计计算书,并根据混凝土输送方法制定有针对性的安全措施。
交底详细、具体,符合施工方案。
3.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
包括大模板、滑模、爬模、飞模等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4.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搭设高度5m及以上、搭设跨度10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10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l5kN/m2及以上、高度大于支撑水平投影宽度且相对独立无联系构件的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5.承重支撑体系:
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6.模板拆除应经拆模申请批准,拆模强度应符合设计规范要求。
7.各类模板存放整齐、不超高,大模板存放有防倾倒措施,模板上的施工荷载不得超过设计规定。
不准直接在板条天棚或隔音板上通行及堆放材料。
必须通行时,应在大楞上铺设脚手板。
8.在绑扎钢筋、粉刷墙面、支拆模板时作业人员如无可靠立足点,作业面应有安全防护设施。
9.模板及其支撑体系的施工荷载,不应超过设计计算要求。
10.采用桁架支模应严格检查,发现严重变形、螺栓松动等应及时修复。
11.支撑系统、支模立柱的材料、立柱间距符合设计要求,立柱底的底座、垫板的尺寸材料符合规定,不得用砖块、钢模板作垫板。
模架载荷不得由外脚手架承担。
支模应按工序进行,模板没有固定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
禁止利用拉杆支撑攀登上下。
12.支设4m以上的立柱模板,四周必须顶牢。
操作时要搭设工作台;不足4m的,可使用马凳操作。
13.支设独立梁模应设临时工作台,不得站在柱模上操作和在梁底模上行走。
14.拆除薄腹梁、吊车梁、桁架等预制构件模板,应随拆随加顶撑支牢,防止构件倾倒。
15.在坡度大于25。
的屋面上操作,应有防滑梯、护身栏杆等防护措施。
16.木屋架应在地面拼装,必须在上面拼装的应连续进行,中断时应设临时支撑。
屋架就位后,应及时安装脊檩、拉杆或临时支撑。
吊运材料所用索具必须良好,绑扎要牢固。
17.模板制作使用木工机械应遵守木工机械使用安全操作规程。
18.高处2m以上作业要有可靠的施工立足点(如操作平台层高3.2m以上的支撑工程应先搭设操作架后进行支模,作业面的孔洞下设安全平网,临边有1.5m以上的双排防护栏杆或其他防护措施,垂直作业上下有隔离防护措施)。
19.模板起吊前,应检查吊装和绳索,卡具及每块模板上的吊环应完整有效,并应先拆除一切临时支撑,经检查无误后方可起吊。
模板起吊前,应将吊车的位置调整适当,做到稳起稳落,就位准确,禁止用人力搬动模板,严防模板大幅度摆动或碰到其他模板。
20.筒模可用拖车整体运输,也可拆成平模用拖车水平叠放运输,垫木必须上下对齐,绑扎牢固,用拖车运输,车上严禁坐人。
21.在现浇结构安装作模板时,必须将悬挑部分固定、位置调整准确后,方可摘钩,外模安装后,要立即穿好销杆,紧固螺栓。
安装外模板的操作人员必须挂好安全带。
22.在模板组装或拆除时,指挥、拆除和挂钩人员,必须站在安全可靠的地方方可操作,严禁人员随大模起吊。
23.大模板必须有操作平台、上下梯道、走道和防护栏杆等附属设施,如有损坏,应及时修理。
24.模板安装就位后,要采取防止触电的保护措施,要设专人将大模板串连起来,并同避雷接通,防止漏电伤人。
25.大模板拆除后,应及时清除模板上的残余混凝土,并涂刷脱板模剂,在清扫和涂刷脱离剂时,模板要临时固定好,板面相对停放的模板之间,应留出50~60cm宽的人行道,摸板上方要用拉杆固定。
26.工具式模板工程:
包括滑模、爬模、飞模工程。
应组织专家论证审查,出具书面论证报告。
27.混凝土模板支撑工程:
搭设高度8m及以上,搭设跨度18m及以上、施工总荷载l5kN/m2及以上,集中线荷载20kN/m2及以上,应组织专家论证审查,出具书面论证报告。
28.承重支撑体系:
用于钢结构安装等满堂支撑体系,承受单点集中荷载700kg以上,应组织专家论证审查,出具书面论证报告。
29.监理单位应当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列入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应当针对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等,制定安全监理工作流程、方法和措施。
三、“三宝”、“四口”、“临边防护”
(一)安全帽
1.安全帽应符合GB2811-2007,零件齐全、功能有效。
2.按规定系紧上颚(下颚)带。
3.正确佩戴安全帽。
4.台账记录应清楚(含产品标识、合格证、出厂检验、进货检验、保质期限、购买发票等)。
(二)安全网
1.安全网符合GB5725-97标准。
2.在建工程脚手架外侧应用阻燃密目式安全网封闭。
3.架子外侧、楼层临边、井架外侧等处设置的密目式安全网,应跟上施工进度要求。
4.施工层以下每隔12m,应用平网或其他措施封闭。
5.作业层的脚手板下部应用安全网兜底。
(三)安全带
1.安全带符合标准要求。
安全带应有厂家生产许可证、购买发票、合格证等,符合GB6095-2009标准。
2.安全带悬挂正确,高挂低用。
3.悬(高)空作业应按规定佩戴安全带。
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三件宝要定期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严禁使用。
(四)临边作业
1.临边高处作业,应设置防护措施。
2.临边防护符合要求。
3.现场不使用滑槽。
4.基坑周边,尚未安装栏杆或栏板的阳台、料台与挑平台周边、雨篷与挑檐边、屋外脚手的屋面与楼层周边及水箱与水塔周边等处,都必须设置防护栏杆。
5.分层施工的楼梯口和梯段边,必须安装临时护栏。
对于主体工程上升阶段的顶层楼梯口应随工程结构进度安装正式防护栏杆。
回转式楼梯间应支设水平安全网,每隔4层设一道水平安全网。
6.井架与脚手架等与建筑物通道的两侧边,必须设防护栏杆。
地面通道上部应装设安全防护棚。
双笼井架通道中间,应予分隔封闭。
7.垂直运输接料平台,除两侧设防护栏杆外,平台口还应设置安全门或活动防护栏杆。
8.阳台边、框架楼板面无外脚手时应设两道边接可靠的防护栏杆,并采用密目式安全网防护,封闭阳台栏板应随工程结构进度及时进行安装。
(五)楼梯口
1.楼梯口应设置防护栏杆。
2.防护设施应形成定型化、工具化,应有安全电压照明。
3.楼梯必须设两道防护栏杆,楼梯口空间距离较大时,应每隔两层设安全平网,楼梯平台应采取防护措施。
(六)电梯井口
1.电梯井内每隔两层(不大于10m)应设置一道安全平网,施工中不得拆除。
2.井口须安装高120cm定型栅栏,并挂醒目警示标志。
随工程主体施工搭设井内脚手架,并每层封闭,井内主体结束后每隔两层设一道安全平网。
防护栏杆、防护栅门应符合规范规定。
3.防护设施应形成工具化、定型化,施工中不得拆除。
4.电梯井道防护安全网,待安装电梯搭设脚手架时,每搭到安全网高度时方可拆除。
5.电梯井道内的安全防护措施,必须由脚手架保养人员定期进行检查、保养,发现隐患及时消除。
6.张设安全网及拆除井道内设施时,操作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带,挂点必须安全可靠,进入电梯井道清除垃圾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带,并挂在可靠处,并派专人进行监护。
(七)预留洞口
1.预留洞口应有防护,施工中形成的洞口的防护设施要工具化、定型化。
坑井口周边设两道防护栏杆,夜间设置红灯警示;坑基口要及时加盖。
2.防护应符合规范规定。
3.150cm以下的洞口应设置工具化、定型化盖板或贯穿性钢筋,150cm以上的洞口四周应设两道防护栏杆,洞口下设安全平网。
(八)坑井
1.应设置稳固的盖件。
2.应设安全标志。
3.夜间应设红灯警示。
(九)通道口
1.应设防护棚,底层过道、人员出入通道均应设可靠牢固的防护棚,棚宽大于道口。
2.防护棚设置应符合规范要求。
四、施工临时用电
施工临时用电应符合《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1.临时用电工程应经编制、审核、批准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投入使用。
2.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及变更时,应履行“编制、审核、批准”程序,总监理工程师应签字。
3.临时用电工程定期检查,应履行复查验收手续。
4.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专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380V三相五线制低压电力系统,应采用三级配电系统;应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应采用二级漏电保护系统。
5.电工应有上岗证。
6.PE线上未装设开关或熔断器。
7.PE线上未通过工作电流。
8.PE线不断线。
9.TN系统中的保护零线应在配电室或总电箱处、中间处和末端处做重复接地。
10.在TN系统中重复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值小于10Ω。
11.配电柜应装设电源隔离开关及短路、过载、漏电保护电器。
12.电缆线路地面不应明设。
13.埋地电缆路径应设方位标志。
14.应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
15.PE线端子板应与金属电器安装板做电气连接。
16.N线端子板应与金属电器安装板绝缘。
17.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额定漏电动作时间应符合规范要求。
18.用于潮湿或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
19.对配电箱、开关箱维修检查时,应将其前一级相应的电源隔离开关分闸断电,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停电标志牌。
20.电工不带电作业。
21.对机械设备清理、检查、维修时,应将其开关箱分闸断电,关门上锁。
22.在潮湿场所作业,应采用安全特低电压照明器。
23.照明变压器应使用双绕组型安全隔离变压器。
24.对夜间影响飞机或车辆通行的在建工程及机械设备,应设置醒目的红色信号灯。
25.施工现场电源箱要设专人管理,电源箱内回路、元器件要有明显标志,对触电保安器、闸刀、熔丝等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严防触电事故发生。
26.所有电工必须持证上岗,每条线路上每隔50m重复接地且不大于4Ω。
27.对各类施工机具进行定期检查,并做好记录,各类机具、工具在租赁时和使用前都必须进行全面的检查、确认,不符合要求的严禁使用,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消除隐患,做到防患于未然;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的施工设备、仪器、仪表的管理,重要的施工设备、仪器、仪表要设专人管理。
严格执行施工设备、仪器、仪表领用制度。
28.现场施工及生活用电应做到:
电源布置合理清晰,电源线尽量走电缆沟,过道必须有穿管等防护措施。
29.电源箱实行挂牌管理,责任到人,执行跟踪卡制度;每日下班前必须对所有电源箱检查一次,所有开关、闸刀在打开位置,每周一次全面检查;触电保安器工作正常,不得随意退出。
30.生活用电不得私拉乱接,电器使用应符合工地有关规定。
31.电动机具及电源箱的外壳接地必须接触良好,按要求定期检查电动机具的绝缘。
32.加强施工机具的管理。
工机具实行挂牌管理,责任到位,专人负责,及时维修和检查。
33.特殊场合照明器的安全电源电压:
(1)有高温、导电灰尘和灯具离地低于2.4m等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36V。
(2)在潮湿易触电体及带电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
(3)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或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五、物料提升机
1.应有使用登记证。
2.应经检测单位检测合格后使用,定期保养,而且有记录。
3.产权单位应根据现场工作条件及设备情况编制安装、拆卸施工方案。
4.施工方案应经产权单位分管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审批签字。
5.各层联络应有明确信号和楼层标记。
6.通道口走道板应满铺并固定牢靠。
两侧边应设置符合要求的防护栏杆和
挡脚板,并用密目安全网封闭两侧。
7.不采用钢筋或多股铅丝作缆风绳。
8.地锚应符合要求。
9.连墙杆与脚手架连接。
10.附着装置应为原制造厂制造。
11.基础的埋深与做法,应符合设计和提升机出厂使用规定。
12.物料提升机不得乘人。
13.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
六、外用电梯
1.应有使用登记证。
2.应经检测单位检测合格后使用。
装、拆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3.产权单位编制的安装、拆卸施工方案应经产权单位分管负责人签字,施
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认可,总监理工程师审批签字后方可实施。
4.梯笼安全装置应经试验合格且灵敏可靠。
5.楼层门应采取防止人员和物料坠落的措施。
6.载货电梯轿厢内不得乘人,载物不得超载。
7.电梯上下运行应顺畅。
8.电梯轿厢内载荷应均匀,不偏重。
9.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
10.电梯安装、拆卸必须专人统一指挥,作业区上方及地面10m范围内设禁
区并设专人监护。
11.电梯在重新安装以前(转移施工现场)必须认真检修和调试限速器。
若
使用期满1年,应重新检修、调试。
12.在梯笼顶部进行安装、拆卸和检修作业时,必须使用可移动按钮开关。
13.在安装、拆卸时,严禁超过架设载荷量(即无配重时的载荷量)的
规定。
14.用起重机安装、拆卸井架时,组装井架不得超过四节。
15.安装吊杆有悬挂物时不得开动梯笼。
16.拆卸井架时,必须先吊井架,再松下螺栓梯笼上部,导向轮必须降到应
拆井架之下。
17.横竖支撑的安装与拆卸,必须随井架高度同步进行。
18.安装时,底笼与建筑物的距离,附着支撑的间隔,前后支撑的间隔,井
架悬挑高度,齿轮、齿条的间隙均应符合说明书的规定。
19.雨天、雾天及五级以上大风的天气,不得进行安装与拆卸。
20.在装拆时,必须设置安全警戒区域,并有专人进行安全监护。
(1)电梯司机必须经过专门安全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严禁酒后上班。
(2)电梯司机必须熟悉所操作电梯的性能、构造、保养、维修知识,按规定
及时填写机械履历书和规定的报表。
(3)施工电梯周围5m以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杂物,不得在
此范围内挖沟、坑、槽。
电梯地面进料口应搭设防护棚。
(4)同一现场施工的塔式起重机成其他起重机械应距施工电梯5m以上,并
应有可靠的防撞措施。
(5)施工电梯的楼层通讯装置应保持完好及经过二级漏电保护。
21.施工电梯停止运行后遵守以下规定:
(1)电梯未切断总电源开关前,司机不得离开操作岗位。
(2)作业后,将梯笼降到底层,各控制开关板至零位,切断电源,锁好闸箱
和梯门。
(3)下班后按规定进行清扫、保养,并做好当班记录。
(4)凡遇到有下列情况时应停止运行:
天气恶劣,如大雨、大风(六级以
上)、大雾、导轨结冰等;灯光不明,信号不清;机械发生故障未排除;钢丝绳
断丝磨损超过报废标准。
七、塔吊
1.建筑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工程档案应当包括以下资料:
安装、拆卸合同及安全协议书;安装、拆卸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安全施工技
术交底的有关资料;安装工程验收资料;安装、拆卸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
预案。
应有生产厂家的生产、销售许可证、使用登记证,生产厂家对该型号塔机进
行备案资料,提供的说明书、合格证、国家技术监督局下发的塔机监督检验
证明。
安装单位的资质、安装人员特种上岗证;采用天然地基地耐力必须满足厂家
基础设计要求,使用前应经有资质检测单位检测出具合格证后方可使用,同时注
意使用的有效时间,到期后应进行复检。
安装、拆除施工方案,应经产权单位分管负责人签字、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
审批认可,总监理工程师审批签字后方可实施。
2.司机应持证上岗。
3.信号指挥、司索工应持证上岗。
4.高塔指挥应使用旗语或对讲机。
5.地面平整与地耐力不满足要求,应采用铺垫措施。
6.起重机行驶或停放,与沟渠、基坑应保持5m距离。
7.起重吊装作业应有警戒标志,旋转半径内不得站人。
8.应设专人警戒。
9.采用非常规起重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质量在lookN及以上的起重吊
装工程、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200m及以上内爬起重
设备的拆除工程,应组织专家论证,出具书面论证报告。
10.大风6级天气停止使用,恶劣天气过后检查塔吊垂直度偏差不超过1‰;
多塔作业应有防碰撞措施,施工中必须保持三大机构(起升机构、回转机构、变
幅机构)的限位齐全有效。
11.塔吊基坑无积水。
使用中经常检查起吊的钢丝绳,断丝断股报废应符合
GB/T5972;吊钩防脱装置必须保持齐全有效;塔吊的避雷装置必须齐全,测试
有效电阻不大于4fl。
12.塔吊旋转半径内的设备、临时建筑物、高压线路应搭设双层防护棚。
13.塔吊整体安装或每天爬升后,均须经规定程序验收通过后,才可使用。
14.起重机必须有安全可靠的接地。
15.工作前应检查钢丝绳、安全装置、制动装置传动机构等,如有不符合要
求的情况,应予修整,经试运转确认无问题后才能施工。
16.禁止越级调速和高速时突然停车。
17.当机构出现不正常时,应及时停车,将重物放下,切断电源,找出原
因,排除故障后才能继续工作,禁止在工作过程中调整或检修。
18.必须遵守“十不吊”等有关安全规程。
19.爬升操作时,应按说明书规定步骤进行,还应遵守以下要求:
(1)风力在四级以上时不得进行顶升、安装、拆卸作业。
作业时突然遇到风
力加大,必须立即停止作业,并将塔身固定。
(2)顶升前必须检查液压顶升系统各部件的连接情况,并调整好爬升架滚轮
与塔身的间隙,然后放松电缆,其长度略大于总的顶升高度,并紧固好电缆
卷筒。
(3)顶升操作的人员必须是经专业培训考核合格的专业人员,并分工明确,
专人指挥,非操作人员不得登上顶升套架的操作台,操作室内只准一人操作,必
须听从指挥。
(4)顶升作业时,必须使塔机处于顶升平衡状态,并将回转部分制动住。
严
禁旋转臂杆及其他作业,顶升发生故障,必须立即停止,待故障排除后方可继续
顶升。
(5)顶升到规定自由高度时必须将塔身附着在建筑物上再继续顶升。
(6)顶升完毕应检查各连接螺栓按规定的预紧力矩紧固,爬升套架滚轮与塔
身应吻合良好,左右操纵杆应在中间位置,并切断液压顶升机构电源。
20.加节爬升后应注意校正垂直度,使之偏差不大于l%o。
21.塔机在顶升拆卸时,禁止塔身标准节未安装接牢以前离开现场,不得在
牵引平台上停放标准节(必须停放时要捆牢)或把标准节挂在起重钩上就离开
现场。
22.工作完毕后,应把吊钩提起,小车收进,所有操纵手把置于零位,切断
电源,锁好配电箱,关闭司机门窗。
23.监理单位应当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列入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
则,应当针对工程特点、周边环境和施工工艺等,制定安全监理工作流程、方法
和措施。
八、施工机具
严格遵守《建筑安装工人安全生产基本规定》,并在每班作业前认真检查各
部位零件紧固和安全状况,确认符合安全要求的前提下方可操作,每班作业结束
后操作工应按照“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的十字要求,认真做好保养
工作并切断电源后方准离开作业点。
(一)平刨
1.应有验收合格手续。
2.应有护手安全装置。
3.机械传动部位应有防护罩。
4.不得戴手套作业,应持证上岗。
(二)圆盘锯
1.应有验收合格手续。
2.圆盘锯的上方应安装防护罩。
3.圆盘锯的前方应安装分料器(劈刀)。
4.圆盘锯的后方应设置防止木料倒退的装置。
5.机械传动部位应安装防护罩。
6.操作人员不得站在和面对与锯片旋转的离心力方向操作。
7.圆盘锯不得使用禁止的倒顺开关。
(三)手持电动工具
1.用I类工具金属外壳应做保护接零。
2.使用工类工具作业人员应穿戴绝缘防护用品。
3.露天、潮湿场所或在金属架上操作时,不使用I类工具。
4.I类手持电动工具的绝缘值低于2Q,应符合要求。
5.Ⅱ类手持电动工具的绝缘值低于7Q,应符合要求。
6.手持电动工具自带的软电缆或软线不得任意拆除或接长。
(四)钢筋机械
1.应有验收合格手续。
2.机械传动部位应有防护罩。
3.钢筋冷拉场地应设置警戒区、防护栏杆及标志。
4.对焊作业应有防止火花烫伤的措施。
5.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
(五)电焊机
1.应有验收合格手续。
2.应有二次空载降压保护或防触电装置。
3.焊把线防止绝缘老化。
4.应有防雨措施。
5.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
6.电焊机外壳必须接地良好,其电源的装拆应由电工操作。
7.电焊机要设单独的开关,开关应放在防雨的闸箱内;拉合时应戴手套侧
向操作。
8.焊钳与把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更换焊条应戴手套。
在潮湿地点
工作,应站在绝缘胶板或木板上。
9.严禁在带压力的容器或管道上施焊,焊接带电的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
10.焊接储存过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的容器或管道前,必须清除干净,并
将所有孔口打开。
11.在密闭金属容器内施焊时,办理进入容器作业证,容器必须可靠接地,
通风良好,并应有人监护。
严禁向容器内输入氧气。
12.焊接预热工件时,应有石棉布或挡板等隔热措施。
13.把线、地线禁止与钢丝绳接触,更不得用钢丝绳或机电设备代替零线。
所有地线接头必须连接牢固。
14.更换场地移动把线时,应切断电源,并不得手持把线爬梯登高。
15.清除焊渣、采用电弧气刨清根时,应戴防护眼镜或面罩,防止铁渣飞溅
伤人。
16.多台电焊机在一起集中施焊时,焊接平台或焊件必须接地,并应用隔
光板。
17.针钨极要放置在密闭铅盒内,磨削针钨极时,必须戴手套、口罩,并将
粉尘及时排除。
18.二氧化碳气体预热器的外壳应绝缘,端电压不应大于36V。
19.雷雨时,应停止露天焊接作业。
20.施工焊接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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