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违纪违法案例汇编主题班会会议材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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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违纪违法案例汇编主题班会会议材料
大学生违纪违法案例汇编
XXXX学院
学生工作处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
前言
大学,是青年学生求学的净土,也是生活的乐园。
大学期间更是由“非独立的社会人”转变为胜任社会角色的“独立社会人”,完成大学生社会化的重要时期。
俗话说,“不以规矩不成方圆”。
遵纪守法意识教育旨在引导和指导大学生实现从普通自然人到现代社会合格公民的转变,使之具有健全的遵纪守法意识,能够有效地行使自己的权利,履行自己的义务,从而成为具有参与管理社会公共事务的意识、知识和技能的“社会人”和“职业人”。
从某种意义上说,在大学生中开展遵纪守法意识教育,更是学院“大爱育人”理念的体现。
践行大爱育人理念的校园,既要把“爱”无私地奉献给每一名学生,又要把“严”始终贯穿于人才培养的全过程,更要坚持以对国家、对民族、对社会、对科学的“爱与责任”为统领,师生携手成长,共做“大爱之人”。
有鉴于此,为了预防各类违纪、违法事件的发生,帮助广大青年学生增强道德和法纪意识,学院组织编写了《大学生违法违纪案例汇编》,用“身边的人讲身边的事,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以大学生中发生的违纪违法案例来教育全体同学,进一步增强广大学生自我教育、自我提高的内在动力,不断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进而推动学风和校风建设。
这本小册子的很多材料都清晰明了,直指人的内心,唤起道德感和遵纪守法意识。
它直接指向人性中善的一面,是一本鼓舞人心的书。
相信同学们通过专注阅读、悉心体味,能够把自己带到一个道德觉悟和法治理性的世界,加深对自己、对生活、对社会的感悟,收到欲方则方、欲圆则圆的良好的规范效果。
青年朋友们,大学生的道德守法意识养成更需要在实践中探索前行。
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希望同学们借助这份教育材料正心、修身,积极践行“六个文明”,努力成为一个“善于调节自己的人”,一个“善于学习的人”,一个“善于守法的人”。
俗话说,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更希望通过此项教育,为你进入社会做好充分的准备。
基于孔老夫子“齐家为政”的理念,待众人道德守法意识之花盛开之时,必将是“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之日。
目录
“学业警告”等引发的思考……………………………………………….4
养诚信之德做无妄之人………………………………………..………….7
创业(助学)贷款诚信为先…………………………………..………….10
不妄自菲言不盲目跟风………………………………………..…………12
提高辨别能力远离传销………………………………………..…………14
学有余力丰富阅历增长经验…………………………………………….17
趋利避害常怀警惕之心………………………………………..…………20
远离烟草和酒精珍爱生命……………………………………..…………23
高校学生作为文明的使者当谨言慎行………………………..…………27
高校校园不文明现象引发的反思………………………………………….30
提高修养加强防范……………………………………………...………...32
“学业警告”等引发的思考
——怎么正确对待学习
2010年4月1日,某高校朱某等78名学生因在09-10-1学期所获课程学分未达该学期教学计划规定的三分之二,根据《学籍管理规定(试行)》第十二条规定,朱某等同学均被处以学业警告,其中2名同学因已第二次受到学业警告,结合平时的表现,分别受到了留级试读和跟班试读的处分。
2010年11月18日,某高校吴某等9名学生因无故离校旷课连续两周以上,根据《学籍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这些学生被给予退学处理。
学习对于学生来说,是天职,是本份。
进入大学以后,有些学生认为经过了高考的洗礼,自己已经脱离了学习的苦海,进入了象牙塔,成为天之骄子,不用再学习。
学业对于他们来说,早已经无足轻重,等待的只是毕业时的一纸文凭。
殊不知,古人有云:
“学到老,活到老”,知识就是力量,就是财富,更是人类文明的积累。
学习是人类自古以来获取知识和生存能力的重要手段,尤其是在知识经济时代,分享社会文明和推动人类进步都需要学习,惟有持之以恒地学习,才有个人精神世界的充实。
在学的过程中,我们会思考;在思考的过程中,人性会得到升华。
在我们短暂的一生中,惟有坚持终身学习,才能更好地突显自己的价值。
年轻时,学是为了实现理想,为了谋生;中年时,学是为了充足,为了提高;老年时,学则是一种意境,慢慢品味,自乐其中。
据《北京晚报》报道,头顶“著名经济学家”桂冠的于光远,晚年又开始攀登文学高峰,散文出手不凡,自诩“21世纪文坛新秀”。
86岁开始使用电脑,并建立了自己的网站,现在又打算当“博客”。
不想落后于时代的于光远,以乐观的生活态度治学为文、安度晚年。
在离德国科隆不远的西比希城,约翰娜·玛克司夫人是个响当当的人物。
早在1994年,70高龄的她,经过长达6年的刻苦攻读完成了学业,以优异的成绩获得了科隆大学的教育学硕士文凭。
2003年,玛克司夫人又在年近八旬的79岁之际,完成了长达200页的博士论文,并被科隆大学授予教育学博士学位。
古人云:
“三日不读书,便觉言语无味,面目可憎。
”祈愿所有的学子以学习为天职。
2011年5月和6月,某高校先后两次下文,对未能按要求正常实习的5名08级学生,依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及《学院学籍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给予退学处理。
高职院校所有的专业都有实习这一教学环节,有的是“2+1”的人才培训模式,有的是“2.5+0.5”的人才培养模式。
高职院校对“一年或半年”实习这一环节都非常重视,明确了实习的目的、意义、目标和要求,并对实习期间的管理做出了严格的规定。
即使如此,仍有少数同学无视规定,用对自己极不负责任的态度,我行我素,最终酿成惨痛后果。
实习,顾名思义,即在实践中巩固已学的专业知识。
作为高校学生,实习已经成了其学业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因为经过一段时间的理论学习之后,我们需要了解自己的所学应当如何应用在实际工作中。
任何知识都源于实践,归于实践。
把学到的理论知识拿到实际工作中去应用和检验,才能体现学以致用。
实习作为高职教育的最后一个环节,是高职学生成为社会急需的高素质技能型人才所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
同学们能在实习岗位上接触到与本专业相关的实际工作,培养和锻炼运用所学基础理论、基本技能和专业知识的能力,提高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实现理论和实践的有机结合,为顺利走上工作岗位并尽快适应新的实践要求打下基础。
养诚信之德做无妄之人
——怎么正确对待考试
2010年6月20日下午某高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中,发生了7名学生代替补考的作弊事件,根据《学生违纪处分条例》第七条规定,参与作弊的14名同学中7名学生受到了开除学籍处分,7名同学受到了开除学籍留校察看一年的处分。
事件令人痛心,更引人深思。
考试作弊,在不少高校中似乎已成痼疾,其根源究竟何在?
诚信缺失,大约难辞其咎。
庄子说过一个故事,一个叫尾生的人,与女子相约于桥下,女子未至,洪水来了他也不走,终于抱梁身亡。
这是一个悲剧,尾生是庄子批评的对象,他的做法不懂权变、轻视生命而不足取。
然而,今人读之,又何尝不有一种感动,感动于尾生之至诚至信,震撼于诚信的德性在面对死亡时所迸发出来的巨大力量。
德国伟大的哲学家康德说过:
“有两样东西,我们愈经常持久地加以思索,它们就愈使心灵充满始终新鲜、不断增长的景仰和敬畏:
在我之上的星空和居我心中的道德法则。
”只有道德的崇高才可以匹配自然的宏伟,这就是所谓的“德配天地”吧?
在人所有美好的德性中,诚信宛如璀璨的珍珠闪耀着纯洁的光芒。
孔子说,“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也”;《中庸》有言,“君子诚之为贵”。
对于生命来说,诚信最大的意义,其实就在于他可以使人活得坦坦荡荡。
一个对自己、对他人都真诚不伪的人,自然能够“仰不愧于天,俯不怍于人”,这就是“君子坦荡荡,小人常戚戚”。
太多的人从物的积累中寻找生命的幸福和寄托,殊不知保有诚信的美德,拥有这份坦荡和自信,即便“箪食瓢饮”,乐也在其中;太多的人视美玉为珍宝,却忘记了“富润屋,德润身”,诚信等美德才是安身立命的无价宝。
老子说:
“图难于其易,为大于其细。
”重诚信、养诚信,须从当下做起,从小处做起,并持之以恒。
“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
”恶虽小,朝夕行之,良知尽丧;善虽小,终日为之,大德涵养。
我们为作弊同学痛心惋惜,痛心于其失去学籍倒在其次,更为痛心的是他们用自己的行为伤害了自己的德性。
人们常说,人间善恶果报不公,其实果报可谓毫厘不爽。
行善之人,最大的回报就是因为行善,他拥有了一颗美好的灵魂和芳香的德性;为不善之人,最大的惩罚就是他的灵魂和德性因不善之行为而毁坏。
人们但知财富的失去是一种不幸,而美德的败坏何尝不是一种更大的伤害?
人的肌肤受伤尚且有切肤之痛;怎能纯洁的灵魂受伤、珍贵的美德受损,反倒置若罔闻?
不诚的行为败坏着诚信的美德,诚信的行为养成了诚信的美德,懂得这个道理的人,他行事真诚,不是出自外在的压力,而只为涵养一颗不妄的心灵,因此与人相交不失信,独处之时不自欺,这大概就是“慎独”吧。
老子曾发这样的感慨:
“吾道甚易知、甚易行;天下莫能知、莫能行。
”诚信也只是一个真诚去伪而已,为何其践行如此难也?
其实难就难在人不能正确地看待得与失。
孔子说:
“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
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
”人生在世,富贵名利、地位声望等可欲的东西是无限的,但要得到这些东西,必须合乎道义,否则“得之不处也”。
好的成绩,对学生而言自然充满诱惑,但成绩只应是勤奋之花所结出的成熟之果,是博学善思、发愤忘食的回报,是真实素质的见证。
相反,通过作弊取得,便是得之不以道,便是窃取,分数越高只是显示了窃取的技术越高而已。
人生在世,害怕躲避的东西也是无限的,贫病卑微、困厄苦难,有谁希望这些降临在自己的身上?
然而,如果对这些事物的躲避是不合乎道义的,那就坦然接受吧。
补考,自然不是学生所愿意遭遇的。
但如果不及格恰恰是对自己过往的努力和现在的素质之最好的评定,那么就应坦然接受。
这就是诚信。
作弊或许可以免于补考而保留了面子,但是它毁坏了诚信的美德,只是在知识的不合格上徒加了德性的不合格而已!
诚信的美德、灵魂的健康,与面子孰重?
大学生活其实是明天对今天的一种承诺:
承诺今天的努力,创造明天美好的生活;物质的充裕和德性的完美,构成了美好生活的两块基石。
诚信,既有助于学生获得真实的能力以保证未来物质的不匮乏,更是完美德性的基础。
养诚信之德,做无妄之人,与诸君共勉。
创业(助学)贷款诚信为先
——如何对待借贷
许某,某高校学生,思维活跃,敢于参加各种社会实践活动,参加过创业指导培训学习。
在获得大学生创新实践项目经费4000元之后,他开始了最初的创业实践活动。
随着业务量的增加,不久出现了资金短缺,于是,他找到了学校。
考虑到这是政策扶持项目,最终由某位老师给他做担保,到银行贷了5万元。
后来因不善经营,银行贷款到期无力偿还,许某竟逃之夭夭,5万元的贷款成了死帐,银行来找学校的担保老师索要贷款。
贷款,对大部分在校大学生而言,都没有经历过。
但是,当大家毕业跨出校门,因事业发展、购房买车等原因,将不可避免地需要银行等金融机构的支撑。
那么,作为贷款人,我们应该具备哪些素质?
银行何以信任我们,贷款给我们呢?
随着我国征信系统建设的逐步推进,个人信用记录的影响逐渐渗透到人们的生活中,有着“第二张身份证”之称的信用记录在个人的经济生活正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金融诚信,是能够顺利贷到款的最基本要求,因为贷款给没有诚信的人意味着资金可能会“有去无回”,没有哪家银行会冒着风险贷款给不守信的人。
个人信用记录是金融部门信贷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
当个人向金融机构提交贷款申请报告后,银行首先要了解的便是贷款方的金融诚信记录。
如果没有不良记录,就按程序办理以下贷款手续;反之,一旦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或上了银行的黑名单,就可能予以否决。
尽管许某的5万元贷款由担保老师偿还,银行没有受到损失。
但许某的行为不仅进了金融部门的黑名单,可以说失去了终身获得金融部门贷款帮助其发展的机会;而且,其做法伤害了其与学校、与老师的感情,学校、老师仍然保留着向司法机关起诉的权利。
近年来,随着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高考录取率逐年提高,为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入学就读,党和政府出台了一系列助学借贷政策,我院针对贫困学生从2007年开始实施了生源地贷款的举措。
2011年江苏省教育厅资助管理中心公布了第一个还款时段的逾期还款情况,我院的逾期率为6.4%,后经学院与贷款毕业生、当地资助管理中心及家庭等的多方联系,已将有关款项追还到位,较为圆满地完成了后期工作。
据报道,就在2011年7月,北京某高校毕业生李某因助学贷款逾期不还被送上了法庭,这是学生助学贷款失信的典型案例。
事实上,信用也是我国现行法律一个重要的基本原则,在《民法通则》、《合同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都有明确的规定。
由于其适用范围广,对其他法律原则具有指导和统领的作用,因此又被称为“帝王规则”。
可见“诚实信用”并非一般的道德准则,它已经成为支撑社会法律的重要支点,是法律规范的道德准则。
希望同学们从我做起,从现在开始,树立诚信贷款意识,以良好的信用记录去维护自己的信誉,以便能更好更稳地立足于世。
不妄自菲言不盲目跟风
——怎么正确对待网络言论
2010年4月20日,某高校大学生江某信了网友的谣言,在网上发帖称“近期江苏有地震,上海世博会将取消”。
该帖子严重失实,影响很坏。
事发后,警方迅速查找到了该生,进行了严肃处理。
6月6日,某院一名来自西部地区、家境较贫困的同学不幸溺水而亡,该生所在班级、所在系师生自发为其家庭捐款,其他院系师生也积极参与。
6月10日,某系一学生却在网上发表言论,声称某班班主任话语雷人,迫使全班同学“被捐款”。
6月16日,某高校学生宿舍部分学生晚上熄灯后起哄、乱扔杂物。
事后,某学生在网上发表不负责言论,称学校发生大规模暴动,此事惊动了江苏省公安厅。
诸如此类的网络言论都曾引起轩然大波。
然而,事情的前因后果是什么?
所述事件的可信度有多大?
江苏四月何时地震了?
世博会不是圆满举办了吗?
学院真的暴动了?
班主任动容之语何错之有?
一直以来,恶意言论中伤的例子举不胜举,甚至连孔子、墨子都受到过虚假言论的伤害。
鲁国听了季孙的话驱逐了孔子,宋国听信子罕的话囚禁了墨翟。
凭着孔子、墨翟的辩才,却不能使自己免遭谄谀,而两个国家也因此陷入了危机。
为什么?
虽说是兼听才明,但“众口铄金,积毁销骨”,舆论作用太大,众口一词,能够积非成是;流言可畏,会使是非颠倒,甚至致人于死地。
人是感情动物,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会被一些话语所迷惑。
曾子是孔子的高徒,他的母亲在家织布,有人来告诉她曾子杀人了,第一次她不信,第二次她也不信,第三次她听后立即翻墙逃跑了……谎言的积累竟使母亲不再相信儿子。
所以对于外界的言论一定要多方面判断,不能先入为主,偏信他人。
所谓“一人说虎,三人成虎”。
关注“三人成虎”的危害,这在信息时代尤其重要。
诚然,网络对于我们广开言路,对于我们听取意见、改善工作等都能够起到积极的作用,但同时,由于互联网的虚拟性,任何人都可以发布自己的言论,这便利了某些人在这个匿名世界中无所顾忌地发帖,甚至不排除有些言论是刻意杜撰的错误、虚假的信息。
由于互联网信息传递的快速性、公开性、广域性,很多网民如果不加辨别地阅读信息,便容易上当受骗,轻者会导致个人的名誉受毁,重者可能导致社会的不稳定。
因而我们应该以正确的态度对待网络语言。
首先,就我们自身来说,要自觉遵守国家有关互联网的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管理暂行规定》中明确指出,不得在网上从事危害国家安全,传播有碍社会治安的不健康信息。
近几年,国家已经采取了一系列的管理手段,加强对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的监控和管理,倡导实名上网,对违反国家安全及影响社会和谐的信息源实施对点监控,性质严重者要承担国家规定的有关法律责任。
为此,我们首先要注意杜绝不负责任地在网上胡乱发帖,散布谣言、谎言;其次,谣言止于智者,对于他人的言论,我们要思考其真实性有多大,可信度有多深,不能盲目跟帖,更不能恶意煽动广大网民的情绪,给学校、社会、国家带来危害;最后,面对一些恶意造谣中伤的网络言论,我们应该勇敢地在网络上站出来,反击他们的虚伪之处。
同学们,小至家庭,大至国家,都会不可避免地因为一些问题引发矛盾。
出现问题并不可怕,只要我们正确地认识它,通过正常的途径去解决它,就能促进家庭、学校、社会的稳定和谐。
反之,一有小矛盾就到处散播、甚至添油加醋,以讹传讹,不仅不利于问题的解决,也会给自己带来法律上的麻烦。
因此,我们,新一代大学生,面对着网络这个现今社会最方便、最快捷的社交工具,唯有正确地运用好,才是明智之举。
提高辨别能力远离传销
——如何对待传销
王某,某高校男生。
原是一名积极向上的学生干部,2008年的期末考试,王某因一门专业课不及格,导致他情绪低落、心情压抑。
此时在北京就读的高中同学李某发来短信,邀请他到北京玩,承诺陪他一起散心、解闷,并帮他找到理想的工作,他痛快地答应下来。
在未告知家长和老师的前提下,王某只身一人带着行李来到北京。
没想到李某并未带王某到其学校住宿,而是直接带他到一宾馆安顿下来。
之后,王某的行李、钱、身份证和手机都被套走,被强行带到另一个房间与六七十人一起听课,身边全是监视他的人,他想回头观察周围的环境时,却被周围的人狠狠地训斥了一番。
他们还强迫王某回答问题、呼喊口号,当王某表现出不愿配合的态度时,恶狠狠的拳头便砸下来,令王某痛苦不堪。
王某知晓自己已陷入传销窝点,失去了人身自由,连上厕所都有三四个人跟着,无法脱身。
随后的一段时间里,他以学校与公司签订实习协议需交钱为借口向家人骗取5000元人民币,并企图拉拢班级其他同学进入该组织。
直到后来,经学校出面多方了解查询到实情后,才成功地将王某从北京带回。
王某因考试成绩不理想,被老同学邀去散心,却不知老乡同学李某是传销人员,并将其骗入传销团伙之中。
虽然王某认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希望早日逃脱传销组织,却因对方组织严密、力量强大,身陷其中,无法脱身,甚至也按传销组织的要求,骗家人骗同学,所幸的是,在学院及公安机关的及时帮助下得以解救。
一个时期以来,大学生身陷“传销”的报道频频见诸报端。
大学生由于涉世不深,对社会尚缺乏足够的了解,很难清醒地认识自身所处的环境,再加之激烈的就业竞争压力,该群体因此很容易成为各类传销组织的眼中之物。
比如王某,其本质是好的,在自己落入传销组织之初,并不想就范,不愿予以合作,希望早日脱身,后来在别无他法的情况下欺骗了家人,并想拉同学“入伙”。
针对上述情况,如何让大学生加强自我保护、远离传销呢?
首先,要正确认识传销。
什么是传销行为,一是在没有提供实质性业务或服务情况下,以发展人员数量为主要经济来源;二是以宣传或承诺高额回报为诱饵,采取非法集会或类似于更人性化的家庭宴会方式,巧立名目或以产品变相收取不等价、不客观的费用等手段进行非法集资;三是以出售产品或提供服务为幌子,从事集资诈骗等违法犯罪的商业欺诈,用欺骗手段甚至强制进行交易的敛财行为。
以类似以上行为来达到非法占有他人财产的目的,严重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和管理秩序。
具备上述任何一种要件,就可以定性为传销。
传销的危害性在于,扰乱社会经济秩序,影响社会安定团结;引发社会刑事案件上升、家破人亡,乃至引发社会骚乱等。
我国法律规定,组织、领导以推销商品、提供服务、项目投资等经营活动为名,要求参加者以缴纳费用或者购买商品、服务、投资等方式获得加入资格,并按照一定顺序组成层级,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展人员的数量作为计酬或者返利依据,引诱、胁迫参加者继续发展他人参加,骗取财物,扰乱经济社会秩序的传销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其次,要提升明辨是非的能力。
王某去找李某的原因之一,是李某许诺为其找到理想的工作。
王某应该自己学会判断,李某同为一在外地求学的在校大学生,没有社会阅历,没有成功的工作体验,何以能帮自己找到理想的工作?
许多大学生缺乏基本的辨析能力,甚至轻信传销组织鼓吹的所谓“家庭温暖”、“团队创业”、“先苦后甜”等花言巧语而受其蒙昧。
同学们在完成学业的同时,要为自身补充一些基本的社会知识和法律常识,这是非常重要的。
第三,要避免急功近利。
很多人包括青年学生梦想走发财致富的捷径,经受不住“呈几何倍增式”高额回报的虚假诱惑而自愿加入传销组织。
而陷入传销陷阱的在校大学生往往家庭经济都很一般甚至比较贫困,他们急于摆脱现状,导致心态比较浮躁。
同学们应该明白,“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唯有通过提高自身文化素养、增强专业技能,实现高质态就业才是改善现状的唯一途径。
学有余力丰富阅历增长经验
——如何对待学业和打工
朱某,某高校学生,2009~2010学年第二学期开学时未按时返校,班主任第一时间与家长联系后得知,该生给家里发了一条不想上学出去打工的信息后,就关机了。
十天后,班主任终于在QQ上联系到了该生,劝说其尽快与家长联系并尽快返校。
在家长的陪同下该生返校后,系部领导、班主任均对该生进行了教育,要求该生深刻反省并作出检讨,但该生回校几天后,还是离校出走外出打工。
根据《高校学籍管理规定》第二十五条规定,朱某于2010年4月被学校给予退学处理。
该生在出走打工返校后写的反思中提到,因为平时对自己各方面要求不严格,经常发生迟到、旷课的现象,对待学习比较放松,成绩一般,挂了好几门功课。
想到自己的所作所为,想到学业的压力,真不知道该如何走完还剩两年半的大学学习生活,看到有些人高中毕业甚至高中也没上完就出去打工了,工资也能拿到两千多,所以就选择了外出打工。
真正走出校门,给别人打工时才知道辛苦,看老板的脸色行事,做得不好还要受老板的气,此时才又想到要回学校上学。
事实上,该生之所以放弃了上学的机会而外出打工,除了看到打工带来的眼前利益之外,更重要的原因还在于未能充分认识到上学的重要性。
表现为在上学期间,不珍惜学习机会,不能集中精力按时按期完成学习任务,心有旁骛,抱有学得好就学,学不好就外出打工的念头。
上学与打工,孰轻孰重?
或者说,现在读书能够对将来的人生发展带来什么帮助?
因为打工而放弃接受高等教育的机会值不值?
如何正确处理上学与打工的关系,可以从两个方面思考。
其一,大学生不能只囿于校园,必须接触社会,了解社会,然而接触社会又不能因此影响学业,还得提防沾染社会的不良习气。
为防止走入打工误区,要遵守以下原则:
一是“打工”不能放弃学业。
大学生打工者的第一身份是学生,我们在处理打工和学习关系时,应以学习为主,打工为辅。
然而一些同学颠倒了主次,甚至为了打工而完全放弃了专业知识的学习,造成学业荒废,知识漏缺,甚至被劝退学,这样的结果就太得不偿失了。
二是“打工”要为“能”动而不为“利”动。
挣钱确实也是打工的一个目的,但这不应该只是唯一目的。
对大学生而言,如果能利用打工增加社会能力,这无疑是一笔无形的财富。
所以“打工”最好能与自己所学专业的有关工作结合。
例如一位酒店管理专业的学生,在打工时有意识地争取到春兰宾馆打工实习的机会,毕业后,很轻松地就找到了对口的工作。
三是“打工”应擦亮你的眼睛,提高自身素质。
“打工”其实也具有很大的风险性,在良莠不齐的社会大染缸里,想如你所愿地打好工并非易事。
所以除了提高自己的文化素质来增加就业机会之外,还必须有一双洞察社会的慧眼,在思想上多一道防线,提防一些居心险恶的人。
其二,要在顺利完成学业,学有余力的情况下,在校内勤工俭学或经学校批准外出打工。
朱某尽管在第一次出走打工时,因吃不了苦、受不了老板的气而又回到了学校学习,但他再次返回学校学习时,并没有将打工艰辛生活的体验转化成学习的动力和要求,仍然马马虎虎、随随便便地对待学习,在学业上再次遭受挫折后,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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