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间系贫困认定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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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间系贫困认定办法
空间信息科学与工程系贫困生资助评选办法
第一章贫困认定
为规范我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促进各项资助政策落实,有效帮助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以及厦门理工学院《厦门理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系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力求严格遵循评选条件推荐学生,在充分发扬民主的基础上,推荐最符合条件的学生参加评比,真正做到公正、公开,公平竞争。
一、认定范围
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贫困认定)范围是在我系就读的因本人及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且学生本人提出申请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
二、认定的基本条件
1、孤儿、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者;
2、单亲或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长期卧床家庭缺乏劳动力,家庭又无固定经济来源且亲友无资助能力者;
3、家庭被地方政府列为特困户,难以维持基本生活者;
4、家庭为民政部门确定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者;
5、学生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如家庭遭遇自然灾害,学生本人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超越家庭经济承受能力者;
6、来自老少边穷地区,经济条件差,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基本生活难以维持者。
7、因家庭经济贫困,无力支付在校期间必要的学习和生活费用的学生。
三、认定方案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标准设置为特别困难和困难两档。
(一)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本人及其家庭所能筹集到的资金,在扣除基本生活费用后,不足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费、住宿费和国家规定应该由学生缴纳的费用并且符合下述条件之一的学生:
1、家庭劳动力缺乏而又没有其它经济来源者。
2、父亲或母亲无稳定的工作岗位、家庭无稳定经济来源、生活困难者。
3、家庭特别困难,本人能服从勤工助学安排,但参加勤工助学后生活仍然困难者。
4、家庭经济困难,人均月收入低于家庭所在地最低生活保障线。
(二)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是本人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厦门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并且符合下述条件之一的学生:
1、长期靠政府或社会资助者;
2、父母一方去世,且父母原所在单位不能提供学习、生活费用,学生本人又得不到直系亲属有效资助而无法完成学业者;
3、家中遇到重大变故或家乡严重受灾,造成家庭生活相当困难,影响正常学业者;
4、来自贫困地区,家庭生活处于贫困线以下者。
四、认定步骤
1、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准备申请材料。
其中申请材料包括:
(1)《厦门理工学院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厦门理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
学生第一次申请认定需要填写《厦门理工学院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并持该表到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加盖公章,以证明其家庭经济状况,该表格复印件、传真件均不可;已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再次申请认定时,如家庭经济状况无显著变化,可只提交《厦门理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2、填写《申请表》注意事项:
(1)申请认定理由写清楚家庭情况,如父母工作情况,家中有几口人,兄弟姐妹几人以及就学情况,父母是否有身体状况不佳的情况,如果是特困户或者低保户等请说明一下,家庭是否有遭遇突发事故,家庭负债情况等等。
如:
××,父母务农,父亲腰椎间盘突出,母亲右眼白内障;父亲又因左侧腹股沟斜疝手术花费过万,奶奶年迈,一妹小学;2011年旱灾作物受害,欠债2.5万,特困户。
(2)申请学生最好还能够结合自身的申请提供以下相关的证明:
A:
户口本复印件(证明家庭人口情况和组成情况页);
B:
单亲或孤儿证明(必须由家庭所在地村委会或街道办事处开取的原件);
C:
疾病诊断书或病历复印件(家里有病情较重的病人提供的证明);
D:
受高等、中等教育的兄弟姐妹的学生证复印件或其他有效证明;
E:
父母下岗失业证明复印件或城市最低生活保障证复印件;
F:
烈士、军属等证件复印件;
G:
近年内家中发生过自然灾害的地区在网上的相关新闻或报告地址连接。
3、申请学生将申请材料递交空间系资助部。
4、资助部完善相关信息表,并组织各班的班级贫困生认定小组根据学院及我系贫困认定的申请基本条件对申请学生进行初步审核。
其中班级贫困生认定小组由学生辅导员任组长,班主任、学生代表担任成员,其中学生代表为各寝室一名代表且有申请贫困认定的同学不得参与,其中学生代表总人数不低于班级总人数的10%。
5、班级贫困生认定小组根据评审结果填写《厦门理工学院空间系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班级汇总表》,将其认定的特别困难学生的申报材料报送学生工作办公室辅导员。
6、空间系学生工作办公室组织系贫困生认定小组根据申请学生的家庭情况以及班级评定小组的结果为依据,进行我系的贫困认定工作,并将审核通过后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及档次、认定评议小组名单在全系公示三个工作日以上,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以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提出。
联系电话:
6291910(空间系办公室)E-mail:
wenxj@,来访地点:
实验楼7-304,认定工作组应在接到异议材料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其中系贫困生认定小组由学生辅导员、院系书记以及各班班主任,院系任课老师组成。
7、系学生工作办公室将认定结果公示材料,贫困学生信息表,认定组名单,认定会议记录等相关材料上报校学生资助科。
8、认定小组评议依据:
以学生家庭人均收入对照认定条件和标准,并结合学生日常消费行为(如话费、日常消费等),以及影响其家庭经济状况的有关情况,认真进行评议。
认定评议小组进行民主评议时应着重考虑孤残学生、烈士子女,以及家庭成员长期患重病、家庭遭遇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以及家庭成员比如说有兄弟姐妹在读书的(读大学的相比高中、初中会更加困难),贫困地区的等要优先考虑。
第二章助学金评定及复评
为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激励他们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国家特设立国家助学金。
为做好我系学生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体现党和政府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怀,帮助他们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厦门理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我系实际,制定本评审办法。
一、资助对象
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在校全日制本专科生的生活和学习费用开支。
二、资助标准及资助比例
国家助学金的资助标准分为两档,分别为特困和贫困等级,特困每生每年4000元,贫困每生每年2500元。
每年按十个月计算。
学校根据国家财政拨款,分配给各系名额,原则上分别按学生人数的3%(特困)和12%(贫困)评定。
助学金按学期发放给学生。
三、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4、勤奋学习,积极上进;
5、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被我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6、能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
7、申请特困资助的学生,原则上该学生上学年无挂科(体育重修除外)且无补考。
如上学年累计补考不超过两门(复评时上学期补考不超过一门)者可降低等级参评;
8、申请贫困资助的学生,原则上该学生上一学年无挂科(体育重修除外),或一学年累计补考不超过两门(复评时上学期补考不超过一门),且经班级评定小组认定其家庭贫困程度在班级排序8%之内。
四、评定方案
(一)特困
1、孤儿、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者;
2、单亲,家庭又无固定经济来源且亲友无资助能力者;
3、家中遇到重大变故(家庭主要劳动力不幸突发疾病或突遭意外事故)或家乡严重受灾,造成家庭生活严重困难,影响正常学业者;
4、学生本人不幸突发疾病或突遭意外事故,超越家庭经济承受能力者。
(二)贫困
1、家庭被地方政府列为特困户,或家庭为民政部门确定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者,难以维持基本生活者;
2、父亲或母亲无稳定的工作岗位,家庭劳动力缺乏而又没有其它经济来源,生活困难者;
3、来自老少边穷地区,经济条件差,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基本生活难以维持者。
五、申请及评审程序
(一)申请:
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评定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每年9月30日前,学生向所在系提出申请,并递交《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其中《申请表》填写规范如下:
1、填写均用黑色签字笔,不要有涂改,字迹要工整。
2、本人情况:
(1)出生年月:
只需填写到月即可
(2)政治面貌:
从中共党员、预备党员、共青团员、群众四项中选择
(3)照片为一寸白底或蓝底照片
(4)身份证号码为18位,填写之后要仔细核对
(6)大学班级一栏填写:
如:
大学厦门理工学院空间信息科学与工程系08空间1班
3、家庭经济情况:
(1)家庭住址:
如:
福建省厦门市集美区理工路600号一期六号楼
福建省厦门市同安区XX村X组
(2)家庭成员情况:
工作单位若无的填写家庭住址
4、申请理由:
理由要尽量详细具体,条理清楚。
应该包括家庭成员情况(人口数、父母工作情况、兄弟姐妹读书工作情况、家庭成员健康状况、负债情况、遭受突然事件或灾害情况等等)
(二)评审程序
1、《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上交后,各班成立国家助学金民主评定小组(由学生辅导员任组长,班主任、学生代表组成)。
评定小组秉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对本班提交助学金申请的同学家庭经济情况及综合表现进行充分了解和讨论,按学校及院系下拨比例确定本班助学金评定推荐学生名单及等级,并将初评结果上报系部学生工作办公室。
2、系成立国家助学金民主评定小组(由辅导员和系书记、各班班主任组成),根据各班提交的推荐名单,综合考虑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学生成绩、平时综合表现等,拟定初评名单并公示,并将审核通过后的助学金拟推荐学生名单及档次、认定评议小组名单在全系公示三个工作日以上,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可以来电、来信、来访的形式提出。
联系电话:
6291910(空间系办公室)E-mail:
wenxj@,来访地点:
实验楼7-304,认定工作组应在接到异议材料的3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
公示无异议将相关材料提交学校资助科。
4、评定时间根据学校工作部署,每年9月份评审,3月份复评。
复评时对申请助学金的学生进行第二次助学金评定资格复查,复查方式包括家访、电话、与同学了解情况、手机费情况等。
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一经核实将取消资助资格,情节严重的,将依据学校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六、有关要求
1、在同一学年内,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符合有关条件的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2、国家助学金实行专帐管理,分帐核算,专款专用,在每学年开学后两个月内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实行按学期发放。
3、对于有弄虚作假行为的,除追回所得外,还将取消其各种资助,并给予严肃处理;如在受资助期间出现违法违纪或高档消费行为,将终止资助。
第三章附则
1、本办法由厦门理工学院空间信息科学与工程系学生会资助部制定并负责解释,厦门理工学院空间系学生工作办公室对本办法保留修改、解释的权利以及本办法和相关配套制度的著作权,如有他用请注明出处。
2、本办法自学生工作办公室核准之日起正式实施。
3、本办法的终止应由学生工作办公室通过后废止,并备案。
厦门理工学院空间信息科学与工程系资助部
2012年4月8日
附表1
厦门理工学院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
(院)系:
专业:
年级:
班级:
学生本人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身份证号码
政治面貌
入学前
户口
□城镇□农村
家庭人口数
毕业
学校
个人
特长
孤残
□是□否
单亲
□是□否
烈士子女
□是□否
家庭通讯信息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区号)-
家庭成员情况
姓名
年龄
与学生
关系
工作(学习)单位
职业
年收入(元)
健康状况
影响家庭经济
状况有关信息
家庭人均年收入(元)。
家庭遭受自然灾害情况:
。
家庭遭受突发意外事件:
。
家庭成员因残疾、年迈而劳动能力弱情况:
。
家庭成员失业情况:
。
家庭欠债情况:
。
其他情况:
。
签章
学生本人
学生家长或监护人
学生家庭所在地乡镇或街道民政部门
经办人签字:
单位名称:
(加盖公章)
年月日
民政部门信息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区号)-
附表2
厦门理工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学生本人基本情况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民族
身份证号码
政治面貌
家庭人均
年收入
元
(院)系
专业
年级
班级
在校联系电话
学生陈述申请认定理由
学生签字:
年月日
注:
可另附详细情况说明。
民主评议
推荐档次
A.家庭经济一般困难□
陈述理由
评议小组组长签字:
年月日
B.家庭经济困难□
C.家庭经济特殊困难□
D.家庭经济不困难
□
认定决定
院(系)意见
经评议小组推荐、本院(系)认真审核后,
□同意评议小组意见。
□不同意评议小组意见。
调整为。
工作组组长签字:
年月日
学校学生资助管理机构意见
经学生所在院(系)提请,本机构认真核实,□同意工作组和评议小组意见。
□不同意工作组和评议小组意见。
调整为:
。
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加盖部门公章)
附表3
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申请表
本人
情况
姓名
性别
出生年月
照片
民族
政治面貌
入学时间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大学学院系班
家
庭
经
济
情
况
家庭户口
A、城镇B、农村
家庭人口总数
家庭月总收入
人均月收入
收入来源
家庭住址
邮政编码
家
庭
成
员
情
况
姓名
年龄
与本人关系
工作单位
申请理由:
申请人签名:
年月日
院系审核意见:
学校审核意见:
公章)年月日(公章)年月日
-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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