储装运管理管理规章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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储装运管理管理规章制度
储装运管理规章制度
煤炭运销公司
2014年
煤炭运销公司储装运管理制度
1、煤炭销售与结算管理制度
2、煤炭质量管理制度
3、煤炭价格制定办法
4、煤炭发放管理规定
5、煤场管理制度
6、磅房管理制度
7、停车场煤场平车运煤车辆及煤场卫生管理制度
8、外来平车人员管理制度
煤炭销售与结算管理制度
为规范煤炭销售与结算行为,堵塞漏洞,确保生产成果的安全和经济效益的实现,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煤炭销售价格
(一)制订煤炭销售价格(含各品种)的原则是,以质计价并根据煤炭销售市场的变化适时调整。
(二)煤炭销售价格的制定及阶段性调整,按以下程序进行:
煤炭运销公司综合分析煤炭销售市场的变化趋势,结合本公司煤炭销售的实际情况,经会同其部门市场调研后,提出本公司煤炭销售价格的升降意见提报公司领导,然后上报集团公司批准执行,价格升降时间、幅度应及时通报财务科。
(三)遇特殊情况,如照顾地方关系等(指少量的),一般需凭单位介绍信,没有介绍信的由本公司相关部门或单位写出报告,由公司领导在介绍信或报告上签批照顾价。
二、煤炭购销合同
(一)除零散户及现款购煤户以外,其它销售原则上应与用户签订购销合同。
(二)运销科在与用户签订合同之前,应对用户特别是新用户的信誉状况、资信情况进行调查了解,避免形成拖欠或发生欺诈行为。
(三)统一使用当地工商企业通用的产品购销合同。
合同条款及双方相关内容要填列齐全。
运销科认为需要办理公证的,应当在当地公证机关办理公证。
(四)购销合同签订后,需报送分管公司处长、公司总经理审阅同意并加盖公司经济合同专用章或煤炭运销公司章后生效。
三、煤炭发运
(一)销售煤炭所用发票、增值税发票、一般发票、内部收据一律由财务科统一购买、印制并发放。
财务科、运销科有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
(二)运销科售煤开票、收款员由两人担任,不得兼职。
原则上,用户先付款,后开票发煤。
以下两种情况可先发煤后开票:
1、用户已预付煤款;
2、购销合同有约定,但不得跨月,月未末发足,应将已发出部分先开发票。
(三)司磅员、监磅员二人必须同时在岗。
(四)空车拉煤前应逐一过磅,杜绝弄虚作假。
(五)严禁装车过程中以块煤充末煤,以优煤当次煤等徇私舞弊行为,一经发现,从严处理。
(六)过磅员在过磅发煤的同时,开据由微机打印的一式四联出门证。
第一联磅房留存,第二联由磅房盖章后由客户交人保部门卫。
运销科统计员于次日检查磅房发煤记录,磅房出门证留存联数量与门卫放行证数量是否一致。
四、煤款结算
(一)除按合同条款分期付款的以外,其它地销煤炭销售一律收现款,不得赊销。
收到的现金,连同发票记账联应于当天下午5点以前在保卫人员护送下送交财务科。
严禁拖期送存、私存或挪用;收到转账支票时,如是新用户须在送存银行收妥后,方可发煤或结算。
(二)外运煤一律按购销合同的结算约定办理,一般采用银行汇票结算。
收到银行承兑汇票(承兑期不超过三个月)后,票面金额在5万元以上的必须通过开户行进行查询,待收到银行出具的书面审验证明确认无误后,方可发煤或结算。
一般情况下不接收商业承兑汇票.
(三)运销科如发现用户结算不按合同约定兑现或出现其他非正常迹象,应及时与用户协商交涉,必要时,停止发煤。
五、库存盘点
(一)库存煤炭一月一盘点,盘点时间截止到每月的29日。
特殊情况下盘点次数酌情而定。
(二)盘点由运销科、财务科、调度室、企管审计科、技术科参加。
由调度室组织。
(三)煤炭产、销、存要账实相符。
如盘点时发现涨亏吨现象,要及时向公司领导汇报,并分析查找原因,据情在当月解决。
(四)每月最后一天将本月的分品种的产销存情况报财务科,并确保销量、收入与财务科账面数字核对相符。
六、其它
(一)本公司锅炉房及食堂所用煤炭均属生产用煤,领用时,运销科必须准确计量,并于月未出具自用煤分配表,财务科据以按会计制度规定进行账务处理。
(二)与用户商定以煤抵账的,必须在煤炭发足时为对方开据发票(跨月而未发足时也应将已发部分开票),发煤价值一般不得高于可供抵账价值。
监控任务以财务科为主,财务科、企管审计科配合。
煤炭质量管理制度
为认真抓好煤炭质量,适应煤炭市场需求,增强公司煤炭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打造“亭南煤”品牌,实现产销平衡,经公司研究,特制定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市场为导向,以提高经济效益为中心,以落实管理责任制为手段,立足于从源头抓煤炭质量。
通过合理配采、筛选,确保商品煤质量,开拓和占领市场,实现优质优价,产销平衡,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
二、主要措施
(一)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煤炭质量管理是一项综合性管理工作,各级管理人员、煤炭生产区队(科),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抓好提高煤质工作措施的落实,明确分工,落实责任。
总工程师既是煤炭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又是井下煤炭合理配采的第一责任人,统筹煤炭质量管理工作的安排和指挥;生产副总经理,是井下采掘现场指导的第一责任人,监督检查井下煤炭管理措施落实情况;各采掘区队的区队长,是本单位落实煤质管理具体措施的第一责任人;煤炭运销公司经理是煤炭验收、拣选、入仓、装车、销售环节的煤质管理第一责任人;煤炭运销公司煤质工程师,是井下煤层煤样分析、毛煤质量分析,制定商品煤煤质管理措施,各种煤样的采样、化验、抽检等煤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二)严格管理,分口把关
回采煤质量管理:
1、正常情况下,采煤工作面应根据煤层赋存厚度变化情况,在规定范围内适当调整采高,保证做到不割顶,不割底。
2、采煤工作面遇断层、底鼓、压梁等构造时,必须由生产副总经理组织技术、调度、安监、区队参加,根据现场实际情况确定割顶、割底范围及顺延过渡段范围,尽量做到少割岩石。
3、加强顶板管理,采煤工作面每向前推进1个循环要及时移架,支架接顶严密,支撑有力,护帮板支撑到位,防止面前冒落或架间漏矸。
遇断层构造等顶板破碎时,必须停机带压移架或带压超前移架,防止顶板冒落,影响煤质。
4、加强冷却、防尘水管理,杜绝跑漏水。
工作面采煤机、刮板输送机、转载机要做到开机送水,停机停水,严禁溜子皮带拉水炭。
通防科对皮带的防尘喷雾要制作遮挡盖设施,防止防尘水无限量的进入原煤中。
5、严禁非煤杂质掺入煤炭,在各采掘工作面及井口设立垃圾桶,将棉纱、包装袋及食品袋等放入垃圾桶,集中回收废物料。
各区队要加强对木栅栏、旧皮带、旧风筒等非煤物料的管理,防止非煤物料掺入煤炭中。
6、工作面遇断层影响煤质时,采煤队首先要制定采煤方案,通过调控产量,调整班次等措施,确保毛煤质量达到5300千卡/千克。
采煤队配采仍无法达到质量要求,要及时向公司分管生产的领导和部门汇报,制定措施,确定配采方案,通过调控产量、调整工作面等措施,确保煤炭质量稳定。
7、《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必须有保证煤炭质量的措施,煤炭运销公司技术人员必须参与《采煤工作面作业规程》的审查,并留资料存档。
掘进煤质量管理:
1、半煤岩公司车运输的掘进工作面,必须实行分打分装,严禁煤、矸混装。
没扒装完不能进行喷浆,以免喷浆料混入煤中影响煤炭质量,
2、加强冷却水,防尘水管理,杜绝跑漏水。
必须经生产技术科同意,确定现场水架位置,正常排水,严禁溜子、皮带拉水炭。
3、《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必须有保证煤炭质量的措施,煤炭运销公司技术人员必须参与《掘进工作面作业规程》的审查,并留资料存档。
煤炭的储、装、运质量管理:
1、根据市场需求,分品种入仓,严禁发生混合入仓现象。
2、加强煤场管理,不同品种分堆存放,以质定价销售。
3、对所销售的商品煤要求每车一取样,每批一化验,确保产品信誉。
4、对工程沫煤做到每天取样化验,按发热量高低分等级存放,分别销售。
三、考核与奖罚:
每月25日前,公司召开有关人员参加的月度煤质分析会,煤炭运销公司汇报各单位当月煤质综合情况,并对各单位进行考核。
(一)对采煤区队的考核
实行热量计价奖励,超水降价处罚。
1、毛煤质量验收标准,根据综采工作面煤质情况、产量及对公司综合煤质的影响程度确定发热量指标,作为考核依据。
奖励基准为低位发热量指标5300千卡/千克。
全水分指标不超过9%。
2、煤炭运销公司井下采样工为专职煤质检察员,对采煤工作面进行采样、化验,每五日一个考核单元,将五日内的发热量和全水分加权平均,发热量每提高100千卡/千克奖0.1元/吨。
全水分每超1%罚0.1元/吨。
3、当发热量指标低于5300千卡/千克,现场确实存在客观因素时,经研究认为区队煤质为合格时不予奖励。
(二)对掘进区队的考核
1、掘进工作面为全煤时,执行采煤区队考核标准
2、对半煤岩掘进工作面暂不考核。
(三)对煤炭运销公司的考核
1、出现一次不同煤种混合入仓,对经理、副经理、责任人分别罚款100元、80元和200元。
2、采制化人员要严格按规定采样、制样、化验,确保化验结果与实际相符,发现弄虚作假,每次对责任人、分管领导分别罚款100元、50元。
煤炭价格制定办法
一、煤炭销售人员积极进行煤炭市场价格调研,力求煤质销售公平合理,实行“优质优价、低质低价”的销售原则,在末煤的销售方面力求做到以质计价。
二、在煤炭价格制定上,由集团公司咸阳办事处与煤炭运销公司通过调研市场分析、共同研究,每月底制定煤炭最低限价,报请总经理批示后执行。
三、煤炭销售人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集团公司、公司关于煤炭销售有关规定和政策,必须做到统一价格、统一签订合同、统一结算、统一售后服务。
四、有关人员应严格做好公司的销售策略、销售价格等的保密工作,维护公司的利益,坚决杜绝人情煤和乱批条子现象。
五、销售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司的各种规章制度,文明、规范办公,坚决杜绝以权谋私的现象发生。
煤炭发放管理制度
一、采取从停车场——门卫——空车磅房——商品煤装车——重车过磅一张提煤单、五方连锁发放一票制度。
二、运销公司经理根据各用户的计划量,每天下午制定出各用户次日的发煤车数。
三、煤场管理员根据各用户排定好的计划量,分单位、品种填写好提煤单,并对各拉煤车辆进行检查所装煤种是否与提煤单相符,并在提煤单上签字。
四、用户提煤人领取提煤单,在提煤单上提煤人一栏上签字后方可到停车场发放到拉煤车辆。
提煤车辆领到提煤单后,到停车场办公室开好停车费,停车场管理人员按煤种分车道放车。
五、空车磅房司磅员要认真核对提煤单单位、车号、监控车辆无误后,方可称量车皮。
并认真在提煤单上填写好车皮重量。
六、各装煤人员要检查好提煤单后方可进行装煤。
七、重车磅房司磅员要认真核实提煤单单位、车号、煤种无误后称重,并认真填写发煤证、提煤证,打印出门证交于汽车司机。
每天下班前将所发出的各种煤量统计好,制出发煤日报表次日早晨7点前交于统计员。
八、统计员根据每个用户发煤量,计算出煤款余额,制定现金余额表。
每天8点前交于经理,通过网络呈交公司领导,并对出门证与发煤日报表进行核对。
九、煤场工作人员、停车场管理人员、门卫保安队员要严格按照公司规章制度和领导的要求办理手续、放行车辆。
要廉洁自律、热情服务,不准刁难他人;不准以权谋私,搞权钱交易,否则,一经查实,予以重罚,坚决辞退。
十、车辆进入煤场、停车场后要听从管理人员的调度和指挥,各运煤客户和司机不准营私舞弊、寻衅滋事、惹事生非。
对不服从管理,故意扰乱煤场装载秩序、停车场停车秩序和车辆排队秩序者,运销科停办其买煤手续,取消其来我公司运煤资格。
煤场管理制度
为加强煤场管理,确保煤炭销售工作的顺利进行,经煤炭运销公司研究决定,根据煤场的实际情况,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煤场管理人员要加强工作责任心,对所有进入煤场的运煤车辆要进行严格管理,及时做好运煤车辆运行与停放的指挥、调度工作,以确保煤场不会因个别司机乱停乱放而导致车辆的拥挤堵塞,影响正常的销售程序。
所有出公司的运煤车辆必须加盖篷布,煤场管理人员要予以监督和检查,以保证煤场环境卫生的整洁。
对因管理不到位而出现的车辆乱停乱放而导致煤场的拥挤堵塞或运煤车辆出公司前未加盖篷布等问题,每发现一次对当班煤场管理人员罚款50元。
二、铲车司机要严格按照有关操作规程驾驶、保养车辆,并及时对车辆进行清洗、维护,确保车辆在不工作时要保持清洁,在工作中一定要精力集中,如因身体不适,精神恍惚,要及时汇报组长,更换司机以确保安全生产。
因责任心不强,车辆不能及时保养、维修而造成铲车严重损坏或工作中精力不集中碰伤他人碰坏运煤车辆或煤场公共设施的,视情节严重,予以100元—2000元的罚款。
三、放仓工要熟练业务技能,放仓前要认真检查装车单所示单位、煤种,严格按装车单所示煤种装车,并要保持煤仓下环境卫生的整洁,如发现不按煤种装车或煤仓下的落地煤不能及时清理。
视情节严重,每次罚款50元—1000元。
四、煤场所有工作人员要加强政治学习,要做到廉洁自律,热情服务,不准以权谋私,不准收受和索要运煤客户和司机的现金和礼品,否则一经查实,给以重罚,严重者坚决予以辞退。
五、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做到有事提前请假,不迟到、不早退、不脱岗,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对无故旷工、迟到、早退、脱岗的每次罚款20元,对无故旷工除每次罚款20元外并扣除当月奖金,对长期无故旷工15天以上的,坚决予以辞退。
磅房管理制度
一、磅房人员要班班检查磅面四周有无摩擦现象,认真检查仪表、微机、打印机等称量机器,核对仪表和微机数据反应是否一致,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二、上磅的车辆要认真检查,按规定确保车上无人,磅面无杂物,无异常,所装煤种与发煤证相符。
三、过重车车的司磅员要掌握发煤计划,按照发煤证上的数据不得超发,如实填写发煤记录。
负责让用户在发煤证上签字,负责票尾的及时清理工作。
四、过空车的司磅员要按组里安排,搞好车辆调度,落实发煤计划,确认发煤用户、煤种、车辆。
五、司磅员每天过量车,过空车,必须在每天日报上签字,司磅员少于两人不得过磅。
六、司磅员要时时检查两边磅面和车辆上磅是否符合规定。
七、磅房组长负责掌握发煤证数据累积和发煤证与报表的核对工作,做好发煤证的保管工作,负责对电子衡的校验工作。
八、司磅员要配合统计员搞好数字统计工作。
停车场煤场平车运煤车辆及煤场卫生管理制度
为加强停车场、煤场平车和车辆管理,维护管理秩序,确保道路畅通,保护环境卫生,避免车辆拥挤占道、乱停乱放、乱收费现象的发生,根据亭南煤业公司与海天隆物流公司、亭南村委会合同要求,特制定停车场、煤场平车、运煤车辆和煤场卫生管理制度:
一、运煤车辆必须进入停车场排队停放,各运煤客户或者司机持提煤单办好手续后,停车场管理人员方可指挥车辆依次进入运煤车道。
所有拉煤车辆严禁在交道口和312国道上停放,更不准直接进入运煤车道。
二、停车场和交道口管理员要加强责任心,对车辆严格管理,维护好停车和行车秩序,对在交道口和国道上乱停乱放的车辆要及时制止、驱逐,指挥引导其进入停车场停放。
因管理不严、制止不力,发生车辆在国道上或交道口乱停乱放现象,运销科对海天隆物流公司按每车次100元予以处罚。
三、车辆进入煤场、停车场后要听从管理人员的调度和指挥,各运煤客户和司机不准营私舞弊、寻衅滋事、惹事生非。
对不服从管理,故意扰乱煤场装载秩序、停车场停车秩序和车辆排队秩序者,运销科停办其买煤手续,取消其来我公司运煤资格。
四、煤场工作人员、平车人员、停车场管理人员、门卫保安队员要严格按照公司规章制度和领导的要求办理手续、放行车辆。
要廉洁自律、热情服务,不准刁难他人;不准以权谋私,不准权钱交易;不准收受他人赠送的礼品礼金,更不准向各运煤客户和司机索要现金物品。
否则,一经查实,予以重罚,坚决辞退。
五、为防止他人冒充停车场、煤场工作人员、平车人员,影响正常工作秩序,也便于广大运煤客户或司机对停车场、煤场工作人员、平车人员的监督,停车场、煤场工作人员、平车人员要统一服装或挂牌上岗。
六、加强卫生管理,保证交道口、排水沟畅通,保持交道口至中门国道路面整洁。
交道口不准堆放物料,不准乱搭乱建房屋设施等。
要按照划分的卫生责任区搞好卫生:
东门内的卫生由门卫(门内10米)和运销科(门卫责任区以南)负责;中门内外10米内的卫生由门卫负责,门卫责任区以南至煤场卫生由运销科负责;东门以外运煤空车道及车道两侧、停车场、交道口东侧(30米)至中门道路卫生由海天隆物流公司负责;亭南村平车队对休息场所10米内卫生区域负责。
卫生必须每天清理,散落在中门至东交道口路面上的煤渣要及时清扫干净。
否则,造成环境污染,每次对海天隆物流公司罚款100元。
七、维护好路面卫生。
运煤车辆必须自备篷布,载车过磅之前要盖好篷布。
煤场管理人员要严格管理,严格督察,对装载后不盖篷布者予以卸载或不予过磅。
因监管不严,车辆不盖篷布过磅外出,每车次对煤场管理人员罚款50元。
八、海天隆公司、亭南村平车队向亭南煤业公司一次性各交纳抵押金30000元,年底在责任范围内严格落实公司有关规定无重大问题如数退还并给于一定的奖励。
如因管理不善造成地方公路管理部门或发生纠纷对亭南煤业公司的罚款,由亭南煤业从其交纳抵押金中同额扣除。
九、为使公司及时了解服务质量动态和用户意见、建议,规范经营秩序,促进停车场、煤场服务工作的改善,进一步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对经营者的经营行为进行监督,决定从各运煤客户或司机中聘任政治素质好、作风正派、义务承担对停车场、煤场经营场所进行社会监督责任的志愿人员2名。
对业绩突出的社会监督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也希望有志之士对乱收费、车辆违规等行为给予监督或举报。
举报电话:
3436619234366141
外来平车人员管理制度
为了搞好公司的治安秩序,维护企业的声誉,煤场平车做到有组织、有管理、有秩序,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所有平车人员必须经公司同意并有组织、有领导方可进行平车工作,平车前必须经车主同意然后平车,价格要合理,坚决杜绝强行平车现象,若发现一次罚款五十元,并取消其平车资格。
二、平车人员要听从煤场管理人员的安排,保证有秩序平车,平车价格由煤场管理人员和车主洽淡,平车费由煤炭运销公司会计收取后,每天按每人平车数量发放,避免外来人员未经公司允许平车,否则不支付平车费。
三、平车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司的有关管理规定和治安条例,要爱护公司设施,不准乱拿、乱放,否则按公司的有关处罚规定进行处罚。
四、平车人员要保证自身安全和他人的安全,待车停稳后方可上车平车,不允许
装车时平车,否则一切后果由自己负责,与公司无关。
五、凡进公司平车人员必须交纳1000元押金,待终止平车工作一次返还。
若违反公司的管理规定或损坏公司的设施根据具体情况,扣除其押金或押金的一部分,严重者取消其平车资格。
世上没有一件工作不辛苦,没有一处人事不复杂。
不要随意发脾气,谁都不欠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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