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分配协议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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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分配协议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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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分配协议书
股权分配协议书
1、股权分配协议书
甲方:
xx,身份证号:
手机号码:
通信地址:
电子邮箱:
乙方:
xx,身份证号:
手机号码:
通信地址:
电子邮箱:
丙方:
xx,身份证号:
手机号码:
通信地址:
电子邮箱:
甲乙丙三方就共同投资成立某某公司达成如下投资合作协议:
一、投资合作背景
1.1、某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实收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其中甲方作为股东实际投入资本金万元,占公司的股权比例%。
1.2、三方均认可是在某某公司的固定资产和货币资产等实有资产处于***资产状况,详见财务报表***。
二、合作与投资
2.1、合作方式
三方共同投资,共负风险,共享利润。
2.2、投资及比例
2.2.1三方各自投资额及比例如下:
三、收益分配
3.1利润分配比例
3.1.1三方经营某某公司期间的收益分配以三方实际投资的比例予以分配。
3.1.2利润分配计算及时间
3.1.2.1依照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和公司章程所规定提取相应的发展基金或公益金等之后予以核算公司的可分配利润。
3.1.2.2核算公司的可分配利润时,三方均同意把某某公司负债支付完毕之后再分配收益。
3.1.2.3每半年核算一次公司可分配利润并予以分配。
四、转让投资或股权份额
4.1不论三方是否作为股东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一年内,三方均不得转让投资或转让股权份额。
4.2本协议生效之后,一方要转让投资或转让股权份额,需提前15日通知其它合作方且取得其它合作方的书面同意,其它合作方有优先认购权。
在其它合作方既不同意转让投资或转让股权、也不认购所转让的投资或股权份额时,转让方可以向三方之外的他方转让投资或转让股权份额。
五、股权登记
5.1当本协议3.2条项目费用支付完毕之后,依照附件《股权转让协议》中约定的方式以合作三方为股东办理股权登记。
5.2股权登记之后三方的持股比例与三方的出资比例一致。
六、合作经营管理
6.1合作经营期间,由甲方出任法人代表,三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6.2合作经营期间的公司管理、业务拓展、财务管理、人力资源配备及薪资等事项及其它重大问题由三方共同决定。
具体管理办法另行商讨规定。
七、未尽事宜
其它未尽事宜三方共同协商,并以公司章程的规定为准。
在参照适用公司章程的规定时,三方均享有公司章程中关于股东的权利和承担关于股东的义务。
三方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提交至***人民法院管辖裁决。
八、本协议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及某某公司各执一份。
甲方:
年月日
乙方:
年月日
丙方:
年月日
协议签署地:
2、股权分配协议书
转让方:
xx(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xx职务:
委托代理人;xx职务:
受让方:
xx(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xx职务:
委托代理人:
xx职务:
公司(以下简称合营公司)于年xx月xx日在xx市设立,由甲方与xx合资经营,前期总投资为xx币xx万元,其中,乙方出资xx币xx万元xx,占有公司xx%股权,并获得相应分红。
经协商一致,就股权分配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股权分配的价格及转让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乙方占有合营公司xx%的股权,根据协议,乙方应出资xx币xx万元,实际出资xx币xx万元。
2、乙方应于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xx天内按前款规定的币种和金额将股权转让款以银行转帐方式分xx次(或一次)支付给甲方。
二、甲方保证对其拟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拥有完全处分权,保证该股权没有设定质押,保证股权未被查封,并免遭第三人追索,否则甲方应当承担由此引起一切经济和法律责任。
三、有关合营公司盈亏(含债权债务)的分担:
1、本协议书生效后,乙方按受让股权的比例分享合营公司的利润,分担相应的风险及亏损。
2、如因甲方在签订本协议书时,未如实告知乙方有关合营公司在股权转让前所负债务,致使乙方在成为合营公司的股东后遭受损失的,乙方有权向甲方追偿。
3、如乙方在资金投入未满xx年情况下,将不享受合营公司分红以及一切效益。
四、协议书的变更或解除: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
经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的,双方应另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
五、生效条件:
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六、本协议书一式xx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xx乙方:
年xx月xx日于xx市
3、股权分配协议书
股权分配协议书
甲方:
神府经济开发区物廉矿产物资有限公司
地址:
陕西省神木县锦界大区A6栋
法定代表人:
张蛇军联系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
地址:
联系电话:
注:
乙方系甲方员工。
鉴于乙方以往对甲方的贡献和为了激励乙方更好的工作,也为了使甲、乙双方进一步提高经济效益,经双方友好协商,双方同意甲方以股权赠送的方式对乙方的工作进行奖励和激励。
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订立以下协议:
一、定义
除非本协议条款或上下文另有所指,下列用语含义如下:
1.股权:
指神府经济开发区物廉矿产物资有限公司在工商部门登记的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200万元,以及综合近两年公司投资发展情况,将公司资产定为6000万元人民币。
一定数额的股权对应相应金额的公司资产。
2.股权分配:
指神府经济开发区物廉矿产物资有限公司对公司内外名义上的股权划分,股权拥有者(除本公司企业法人外)不是指甲方在工商注册登记的实际股东,股权的拥有者仅享有参与公司年终净利润的分配权,而无所有权和其他权利。
此股权对内、对外均不得转让,不得继承。
3.分红:
指神府经济开发区物廉矿产物资有限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可分配的税后净利润总额,各股东按所持股权数额与总资产的比例进行分配所得的红利。
二、协议标的
根据乙方对甲方的贡献,甲方经过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决定授予乙方万的股权。
1、乙方取得的万的股权不变更甲方公司章程,记载在甲方公司的股东名册,不做工商变更登记。
乙方不得以此股权对外作为拥有甲方资产的依据。
2、每年度会计结算终结后,甲方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计算出上一年度公司可分配的税后净利润总额。
3、乙方可得分红为乙方的股权数额与甲方总资产比例乘以可分配的净利润总额。
三、协议的履行
1、甲方应在每年的三月份进行上一年度会计结算,得出上一年度税后净利润总额,并将此结果及时通知乙方。
2、乙方在每年度的四月份享受分红。
甲方应在确定乙方可得分红后的七个工作日内,将可得分红一次性支付给乙方。
3、乙方的可得分红应当以人民币形式支付,除非乙方同意,甲方不得以其它形式支付。
四、协议期限
1、本协议无固定期限,乙方可终身享受万股权的分红权。
五、协议的权利义务
1、甲方应当如实计算年度税后净利润,乙方对此享有知情权。
2、甲方应当及时、足额支付乙方可得分红。
3、乙方对甲方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不得有任何损害甲方利益和形象的行为。
4、乙方对本协议的内容承担保密义务,不得向第三人泄露本协议中乙方所得股与股数以及分红等情况。
5、若乙方自动放弃股权的权益,或者依据第六条变更、解除本协议的,乙方仍应遵守本条第3、4项约定。
六、协议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甲方可根据乙方的情况将授予乙方的万股权进行增加或减少,但双方应协商一致并另行签订股权分配协议。
2、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的,可以书面形式变更协议内容。
3、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的,可以书面形式解除本协议。
4、乙方违反本协议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害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协议。
5、乙方有权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协议。
6、甲方公司解散、注销或者乙方死亡的,本协议自行终止。
七、违约责任
1、如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迟延支付或者拒绝支付乙方可得分红的,应按可得分红总额的10%向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2、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甲方有权视情况相应减少或者不予支付乙方可得分红,并有权解除本协议。
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八、争议的解决
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的,双方首先应当争取友好协商来解决。
如协商不成,则将该争议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九、协议的生效
甲方全体股东一致同意是本协议的前提,《股东会决议》是本协议生效之必要附件。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神府经济开发区物廉矿产物资有限公司
乙方:
全体股东(签署):
二○一○年五月九日二○一○年月日
4、XXX股权分配协议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我们各股东经过慎重研究,一致同意按照该法律规定,自愿出资申请设立一个有限责任公司,特制定协议如下:
一、申请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名称拟定为“******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名称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为准。
二、公司主要经营*********行业。
公司地址:
***市**区*******号。
三、公司股东共***个,其中自然人**个,企业法人**个,社会团体法人**个,事业法人**个。
分别为:
XXX(自然人),现住址,身份证号为。
XXX(自然人),现住址,身份证号为。
XXX(自然人),现住址,身份证号为。
XX公司,住所在,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号为*****,住所在****。
第一章公司投资资本
一、公司投资资本:
“火锅”投资资本0万人民币
二、公司增加或减少投资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由全体股东通过并作出决议。
第二章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一、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
××出资额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000%出资方式货币××出资总额000万,占注册资本的000%其中:
实物出资000万元,货币出资000万元、
××出资额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000%出资方式货币
二、公司成立后,股东资金到达指定账户,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三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一、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1)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2)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3)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或监事;
(4)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
(5)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6)优先购买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和项目投资;
(7)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8)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告;
二、股东承担以下义务: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3)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
(4)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
第四章股东因故转让出资的条件
一、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部分出资。
二、股东转让出资由股东会讨论通过。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三、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一、董事会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选举和更换董事,决定有关董事长、董事的报酬事项;
(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董事长的报告;
(5)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资本作出决议;
(9)对发行公司股份作出决议;
(10)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11)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12)修改公司章程。
二、董事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三、董事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四、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并应当于会议召开十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
定期会议应每半年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代表四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董事长、董事或者监事提议方可召开。
股东不能出席董事会议也可书面委托他人参加董事会议,行使委托书中载明的权力。
五、股东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
董事长因特殊原因不能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书面委托其他董事召集并主持,被委托人全权履行董事长的职权。
六、股东会会议应对所议事项作出决议,决议应由代表二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但股东会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修改公司章程所作出的决议,应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表决通过。
股东会应当对所议事项的决定作出会议纪录,出席会议的股东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七、公司设董事会,成员为000人,由股东会选举产生。
董事长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公司股东会负责。
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类裁决权和处置权须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股东会和董事会报告;
八、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及劳动用工制度
九、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应在每多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委托国家承认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据书面报告,送交各股东。
十、公司利润分配按照《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十一、劳动用工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六章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一、公司的营业期限为000年,从《企业法入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二、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解散:
(1)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时;
(2)股东会决议解散;
(3)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的;
(4)公司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被依法责令关闭的;
(5)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公司无法继续经营时;
(6)宣告破产。
三、公司解散时,应依《公司法》的规定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
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七章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一、公司根据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可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修改公司章程应由全体股东表决通过。
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座送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涉及变更登记事项的,同时应向公司登记机关做变更登记。
二、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属于股东会。
三、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四、本章程经各方出资人共同订立,自公司设立之日起生效。
五、本章程一式000份,股东各留存一份,公司留存一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一份。
全体股东盖章:
公证人、公证机构:
2015年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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