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察报告关于赴上海等地学习调研国家级新区自贸区建设情况的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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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察报告关于赴上海等地学习调研国家级新区自贸区建设情况的报告
考察报告:
关于赴上海等地学习调研国家级新区、自贸区建设情况的报告
国家级新区是由国务院批准设立,承担着国家重大发展和改革开放战略任务的综合功能区。
从1992年国务院批复设立上海浦东新区以来,截至目前,我国批复设立的国家级新区已达到18个。
实践表明,国家级新区在带动区域经济发展、体制机制创新方面发挥着显著的示范引领作用。
当前,按照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努力建设国家级新区是我市的首要任务。
市委政研室遵照市委要求,研究起草《关于贯彻落实〈关于建设XX新区的决定〉的实施意见》,为完成此项工作任务,市委政研室调研组有针对性地选择发展模式各不相同的国家级新区,于2017年2月26日至3月7日,先后赴西安、长沙、南京、上海学习调研西咸新区、湘江新区、江北新区国家级新区和上海自贸区的先进经验和发展模式。
现将学习调研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陕西西咸新区。
2014年1月6日,国务院正式批复陕西省设立西咸新区。
这是全国第7个国家级新区,也是经国务院批准设立的首个以创新城市发展方式为主题的国家级新区。
西咸新区位于陕西省西安市和咸阳市建成区之间,区域范围涉及西安、咸阳两市所辖7县(区)23个乡镇和街道办事处,规划控制面积882平方公里。
2015年,新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432亿元,人口约95.8万人,城镇化率达到53.69%。
建设西咸新区对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推进西(安)咸(阳)一体化、引领大西北发展、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重要支点、打造向西开放重要枢纽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二)湖南湘江新区。
2015年4月8日,国务院正式批复设立湖南湘江新区,成为全国第12个、中部地区首个国家级新区。
新区面积490平方公里,人口135万,涵盖长沙市岳麓区、长沙高新区全境,以及望城区、宁乡县部分街道,拥有长沙高新区、宁乡经开区、望城经开区等3个国家级园区和宁乡高新区、岳麓科技产业园等2个省级园区。
湖南湘江新区是推动长沙在更高起点上融入“一带一路”和长江经济带等国家战略的重要平台。
2016年新区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801.12亿元,同比增长11%,分别高于全省、全市平均水平3.1、1.6个百分点;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881.15亿元,同比增长10.9%;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847.72亿元,同比增长19.3%;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514.61亿元,同比增长14.6%。
(三)南京江北新区。
2015年6月27日,国务院正式批复设立南京江北新区,成为全国第13个、江苏省目前唯一的国家级新区。
新区位于南京市长江以北,包括南京市浦口区、六合区和栖霞区八卦洲街道,覆盖南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京海峡两岸科技工业园、南京化学工业园等园区和南京港西坝、七坝2个港区,规划面积788平方公里。
2015年,常住人口140万,地区生产总值1465亿元。
南京江北新区积极参与长江经济带和“一带一路”建设,牢牢锁定“三区一平台”的战略定位,与上海浦东新区、浙江舟山群岛新区、上海自贸区等联动发展,将建设成为南京发展的新龙头及现代化国际性人文绿都建设的标志性区域。
(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
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简称上海自贸区,是中国政府设立在上海的区域性自由贸易园区。
2013年8月17日,国务院批准设立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规划面积28.78平方公里,涵盖外高桥保税区、外高桥保税物流园区、洋山保税港区和上海浦东机场综合保税区等4个海关特殊监管区域。
2014年12月26日,国务院决定将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扩展到陆家嘴金融片区、金桥开发区片区和张江高科技片区,面积为120.72平方公里。
上海自贸区建设3年来,以建设开放度最高的自由贸易园区为目标,把制度创新作为核心任务,把防范风险作为重要底线,在建立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的投资贸易制度体系、深化金融开放创新、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和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方面,取得了重要成果,形成了一批可复制的经验模式推广到全国,总体实现了为全面深化改革和扩大开放探索新途径、积累新经验的历史使命。
二、三个国家级新区和上海自贸区建设发展中的特点、亮点及问题
(一)陕西西咸新区
1.创新管理体制,由西安市代管西咸新区。
西咸新区建设发展过程中,经历了最初的“省市共管,以市为主”到“省市共建,开发建设以省为主”,再到现在的“西安市代管西咸新区”几种管理体制,每种体制都有其利与弊,都是为满足新区建设发展的需要应运而生。
这种代管体制避免了陕西省、西安市、咸阳市之间的一些推诿、扯皮现象,能够强化统一领导和提高工作效率。
2017年1月22日,中共陕西省委办公厅、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促进西咸新区进一步加快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提出由西安市代管西咸新区,深入推进西咸一体化,标志着西咸新区进入全面“实体化”建设阶段,“大西安”建设进入实质推进的快车道,将对关中平原乃至丝路沿线城市群发展带来深远影响。
《意见》明确,西咸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作为省委、省政府派出机构,由西安市委、市政府整体代管,除履行国家级新区开发建设职能外,全面托管辖区内西安市、咸阳市行政和社会管理职能,在总结代管经验的基础上,逐步实现全面管理。
西咸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主要负责人正厅级职级保持不变,正厅级干部由省委任命,副厅级干部由西安市商省委组织部任命,其他干部由管委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实行聘用制。
在过渡期,省直部门派驻西咸新区的机构和人员保持不变。
根据事权财权相统一的原则,合理确定调整后的财政体制和收支范围,由省财政厅提出方案报省委省政府研究同意后实施。
统计数据按照调整后的管理体制归口统计,不重复计算。
据已公开发布的《西安市代管西咸新区工作方案》显示,西安市对西咸新区的代管,将按照“整体代管、特区模式、创新机制、增强活力”的原则,实现大西安“一盘棋”发展和“新区事、新区办”的总体目标。
代管事项包括:
规划管理、产业布局、基础设施、社会事务、环境治理、干部管理、党的建设和日常事务等。
2.探索街镇行政托管,进一步形成发展合力。
2011年1月起,由西咸新区沣东新城整建制托管西安市5个街道,尝试开发区托管街道模式。
按照“大部制”和“管委会—街办”两级管理模式,全方位承担区域的开发建设、行政管理和社会事务,以及人大、政协及两院的相关工作。
各街道主要承担征地拆迁、民生保障和社会管理职能,不再承担经济发展任务;同时赋予街道更多的社会管理职能。
实行街镇托管后,管委会与街镇进一步形成发展合力,加快了新城开发建设速度。
近期,西咸新区托管实施方案明确,除西咸新区沣东新城已托管的西安市5个街道外,西咸新区整建制托管规划范围内的其他西安市和咸阳市6个区、市、县的17个乡镇街道。
西咸新区规划范围内约12.6平方公里原咸阳市已建成区的行政和社会管理职能委托咸阳市实施,其中户籍与西安同城。
3.出台新区优惠政策,土地占补平衡在全省统筹。
陕西省在一定时期内对西咸新区的土地使用指标给予了一定的倾斜,破解土地资源不足的问题。
优惠政策规定,西咸新区保证落户项目建设用地;西咸新区土地供应、土地计划指标单列,土地供给量占全省的比例平均为30%左右;西咸新区在土地利用和管理方面先行先试,在全省范围内异地划补、增减挂钩和占补平衡。
4.存在问题。
跨行政区设立的西咸新区,部分行政审批和管理权限尚未得到授权或委托,规划、土地、建设、环保、财政以及社会管理等方面都存在权限不足、管理职能缺失的问题,加大了新区与原行政区的协调难度和成本。
陕西省、西安市、咸阳市和西咸新区之间协调机制也不完善,尚未形成大西安“一盘棋”的格局。
另外,西咸新区管委会与其管辖的五个新城管委会两级行政审批和管理的权责体系尚未进行明确的梳理和划分,新区管委会对五个新城在招商引资、土地出让、规划调整、产业布局、宣传推广等方面“统”得还不够,“统分结合”的两级管理体制有待进一步完善。
管理体制机制的不顺畅,一定程度影响了西咸新区的建设和发展。
(二)湖南湘江新区
1.一把手高度重视。
领导要高度重视新区建设,首先体现在编制机构建设和班子配备方面。
湘江新区建设初期成立了由市委书记任组长的新区建设领导小组,最初3年每个月召开2-3次协调会,湘江先导区的请求、请示第一时间得到了市委、市政府的大力支持,新区建设速度快,成效明显。
2.实实在在的政策扶持。
湘江新区建设初期,作为先导区,长沙市委、市政府给予大力支持,具体政策有:
先导区核心区域土地出让收入全部划拨给新区;连续5年市政府给予每年5亿元的财政补助;连续10年岳麓区的市级财政税收划归新区所有;行政事业性在国土环节的土地收入全部划归新区;城市基础配套费、新征用地建设费、报批环节收费等都划归新区;先导区重大项目建设必须由管委会决定;实行“2号公章”制度,由新区行使部分市级行政审批权限,44个审批事项都可以在新区办理,审批时间从之前的4-6个月缩短到20天左右。
3.专业人才队伍支撑。
配齐配强中层骨干,全面实行科级干部竞聘上岗,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0名,建立大部制、扁平化、高效能的运作机制。
探索建立行政管理通道、技术职称通道、员工贡献等“三通道”晋升平台,进一步加大竞争性选拔干部力度,推出职称评聘分离、员工等级评选、同岗同酬同待遇等改革举措,尽可能创造干部成长成才的机会和渠道。
同时,新区出台了《创新创业人才奖励扶持办法(试行)》和《关于支持双创平台建设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若干意见》等政策文件,拿出了最具含金量、最有吸引力的政策举措,着力打造“人才特区”,抢占人才工作制高点,为新区创新创业蓬勃发展提供智力保障。
4.存在问题。
湘江新区建设主要以房地产拉动经济增长,产业发展相对滞后,没有形成良好的产业支撑,经济长远发展动力不足。
新区建设初期,商住房配比太高,管委会配建了最好的文化、教育、医疗等设施,加上新区距老城区较近、交通方便,生态环境又好,直接刺激了房地产业在新区快速发展,地价飞速上升。
从2008年20万/亩到现在平均575万/亩,依靠土地财政,房地产开发,新区建设初期财政收入可观。
但是新区产业发展相对滞后,产业项目较少,2015年新区开始控制商业用地,调整产业结构,财政收入明显下滑。
(三)南京江北新区
1.积极构建现代产业体系。
江北新区结合产业基础及资源禀赋,确立了“4+2”现代产业体系,即大力发展智能制造、生命健康、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和科技服务、现代物流,全力培育壮大集成电路、生物医药、新能源汽车等千亿级产业集群。
江北新区确立的“4+2”产业体系中,智能制造和生命健康产业发展尤为突出,也更加聚焦。
集成电路产业链基本形成。
2016年,总投资30亿美元的行业标杆企业台积电落户江北新区,继台积电之后,清华紫光、华大半导体以及东大集成电路产业化公司等均落户江北,集成电路设计制造集聚效应显著,产业链基本形成。
江北新区计划4年内建成“千亿级”集成电路产业基地,打造第二个国家级集成电路产业中心。
生命健康产业显现良好发展态势。
围绕南京国际健康城为核心承载平台,规划面积5.3万平方公里,围绕医药研发、生物制药、医疗器械以及健康服务四个主攻方向,打造南京国际健康城。
以项目建设为主要抓手,构建“医疗、教育、研究、康复、养老”五大板块,打造“院前、院中、院后”的健康服务业全产业链。
同时积极推进南丁格尔国际护理学院、南京一中江北分校、鼓楼医院江北分院的投入使用等民生工程。
加强与南京大学、美国密歇根大学等高水平教育、研究、医疗服务机构的合作,全面建设智慧、创新、人文、绿色城市核心功能区。
2.积极推进综合管廊建设。
江北新区管廊按照突出“新”、立足“高”、追求“好”的要求,秉承“集约、智慧、生态”的理念,具体运用现代信息技术、新型工艺、物联网技术及海绵城市理念,把江北新区市政综合管廊建成集约的管廊、智慧的管廊、生态的管廊。
南京江北新区共规划建设综合管廊约241公里,其中位于核心区的约64公里。
目前,一期管廊10余公里已经建成,管廊分为单舱和双舱两种规格,已建管廊内纳入电力、通讯、给水、中水、空调热力管、燃气、雨水、污水、真空垃圾管9种管线同时“埋”入地下。
二期管廊2016年下半年开工,建设长度53公里,在核心区及其周边覆盖的范围更广,涉及18条道路,二期管廊有了更宽敞的三舱、四舱设计。
3.创建绿色生态示范区。
江北新区把保护长江生态环境摆在重要位置,依托长江“黄金水道”,建设好江北“黄金水岸”。
加快推动化工园向新材料产业园转型,引导支持重点开发园区创建绿色生态示范园区;强化对长江沿岸湿地、老山森林公园、金牛湖等重点区域的保护。
连接长江和老山的青龙绿带,长7.5公里,绿带将形成连续的景观步道,串联建设5座公园。
其中,河滨公园即将建成。
河滨公园对面为南京首个国家级城市湿地公园——绿水湾湿地公园,是省内原生态环境保护最好、面积最大的湿地公园。
4.加强交通基础设施建设,全面提升新区功能
实施过江通道免费政策。
交通一直是制约江北新区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
为了解决江北的交通问题,2015年11月江苏省人民政府在《关于支持南京江北新区发展有关事项的批复》中明确,省财政将在2016年至2020年每年安排定额补助5亿元,支持南京实施过江通道免费改革。
在省财政的支持下,南京市政府决定自2016年1月1日起南京杨子江隧道实施免费通行政策,南京长江隧道停止征收通行费。
两条过江免费隧道的开启,对江北地区的经济发展起到至关重要的带动作用,实现了江南江北同城化。
建设最优的地下交通体系。
为支持南京江北新区建设,发挥轨道交通网络效益,构建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国家发改委批复同意南京市江北新区3条地铁线开工建设,分别为地铁4号线二期工程、11号线一期工程和S8号线南延工程。
这三条地铁线的开通,进一步拉近了江南与江北的距离,使新区与老区融为一体,为江北新区招商引资、引智、集聚人口起到了重要作用。
5.集中行使行政审批权。
江北新区率先整合相关行政审批职能和人员编制,集中行使审批权,实现“一枚印章管审批”“一套清单定权力”“一个平台做服务”。
同步开展“集中高效审批、强化监管服务、综合行政执法”三位一体改革,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行政审批体制创新先行区。
6.以强有力的政策吸引高端人才。
2016年8月,南京江北新区出台了《促进创新创业十条政策措施》。
“集聚高端人才资源”位列此次出台的“十条”新政之首,江北新区对海内外顶尖人才团队中符合国家重大产业科技战略和新区产业规划的项目,最高给予1亿元综合资助。
同时加大人才安居保障,建设人才公寓房,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才经审核后给予减免租金,并提供优质生活配套服务。
为了吸引更多的高端人才扎根新区、投入新区建设,新区正在制定和完善更多的优惠政策:
一是设立人才公寓。
南京市政府将在江北新区规划建设10万套人才公寓,该公寓没有产权,用于高尖端人才居住;二是设立供养产权房。
高端人才在新区购买商品房,个人和政府各付50%的房款,政府每年支付5%,10年付清;三是抑制房价过快上涨。
房价过快上涨,会直接影响企业、人才入驻新区,南京市政府对房价进行干预,抑制其过快上涨。
7.存在问题。
2016年,南京江北新区管理机构设置获得江苏省编办批复,设立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两部、七局、一委”9个副局级职能机构。
由于江北新区范围内有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和两大行政区(浦口区和六合区),行政主体较多,行政隶属不统一,在具体工作中存在协调不畅问题。
(四)上海自贸区
1.确立了以负面清单为核心的投资管理制度。
一是全面实施外商投资和境外投资备案管理。
外商投资方面,实施负面清单的管理模式,目前负面清单由2013年的190条缩短到2015年的122条。
外商投资的办理时间由8个工作日缩减到1个工作日,申报材料由10份减少到3份,90%以上的投资项目都是负面清单以外的,不用再审批。
境外投资管理方面,实行境外投资备案制,改革境外投资管理流程,实施“一表填报、一口受理、一次发证”,管委会可在3个工作日办结完毕。
二是深化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开展“证照分离”改革试点。
率先开展“先证后照”改“先照后证”等商事登记制度改革,聚焦许可证办证难、办证烦等问题,针对审批频次比较高、市场关注度比较大的116项行政许可事项,按照取消审批、审批改备案、实行告知承诺、提高透明度和可预期性、强化准入监管等五类方式开展改革试点。
三是进一步扩大服务业领域开放。
先后推出2批54项扩大开放措施,其中服务业领域37项,制造业等领域17项。
2.确立了符合高标准贸易便利化规则的贸易监管制度。
借鉴国际经验,探索建立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贸易监管制度,促进区内货物、服务等各类要素自由流动。
一是进一步深化贸易便利化措施。
海关、国检等部门推出了“先进区、后报关报检”“一区注册、四地经营”“十检十放”等一系列创新举措,这些举措使通关效率大大提高。
二是实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管理制度。
按照“一个平台、一次提交、结果反馈、数据共享”的模式,以电子口岸为依托,覆盖9个功能模块、涉及20个口岸和贸易监管部门、4900多家企业注册办理业务。
99%的船舶申报和超过80%的口岸货物申报通过“单一窗口”办理,互联网申报仅需1-2分钟,大幅提高了办事效率。
三是探索建立货物状态分类监管模式。
自贸试验区保税区域所有符合条件的物流企业已全面开展货物状态分类监管试点。
3.确立了适应更加开放环境和有效防范风险的金融创新制度。
围绕服务实体经济发展,以自由贸易账户为载体,促进投融资汇兑便利化,深入推进自贸试验区金融创新和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联动,并建立完善金融监管和防范风险的机制。
一是金融创新框架体系基本形成。
2015年10月29日,人民银行等部门和上海市共同印发了《进一步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金融开放创新试点,加快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方案》,与之前国家金融管理部门发布的金融支持上海自贸试验区建设的51条政策意见和实施细则,共同构成了自贸试验区金融制度创新框架体系。
二是本外币一体化运作的自由贸易账户功能进一步拓展。
央行发布自由贸易账户境外融资细则,扩大了境外融资的规模和渠道,并启动运行自由贸易账户外币服务功能。
三是人民币跨境使用和外汇管理创新进一步深化。
跨境人民币结算、跨国公司总部外汇资金集中运营、本外币双向资金池等金融创新试点规模化运作。
四是一批面向国际的金融交易平台已正式运行。
上海保险交易所已挂牌成立,境外机构通过黄金国际板进行国际黄金交易的规模不断上升。
中国信托登记有限责任公司已于去年年底正式揭牌。
4.确立了以规范市场主体行为为重点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
加快以自贸区理念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探索在一个完整行政区域内一级地方政府的管理新体制、监管新模式,努力做到放得更活、管得更好、服务更优,通过深化事中事后监管体系推进政府职能转变。
建立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和公共信用信息平台。
整合原来分散在各部门的监管信息,形成了信息查询、协调监管、联合惩戒、社会监督等功能框架,实现了部门之间的协同监管,并通过信息抽取、信息联动等功能,实施风险分类监管。
5.加强与“四个中心”和科技创新中心建设联动。
以扩区为契机,将制度创新转化为推动区域经济发展、功能提升的强大动力,加快促进上海国际经济、金融、航运、贸易中心建设,加强自贸试验区与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双自”联动发展,不断提升核心功能、做大产业规模。
三、对新区建设的启示和建议
相比当年的浦东新区、滨海新区、两江新区,目前的国家级新区政策含金量已经非常小,尤其是财税政策优惠方面几乎没有,国家级新区和这两年获批的自贸区一样,都不再是“政策洼地”,而是改革、创新高地,主要要通过体制机制改革形成自身的优势。
不过,国家级新区这顶“帽子”,这个“名分”仍然是一块金字招牌,概念比政策更重要,也就是最大的政策支持。
推进新区建设,是自治区党委提出的“五个有利于”的大战略、大布局、大举措,新区获批国家级新区一方面表明地方的发展思路和定位、措施获得国家认可,可以充分调动地方积极性。
另一方面招商引资工作可以头顶着国家级新区的金字招牌,吸引国内外顶尖企业入驻新区,实现产城融合发展,打造区域新增长极。
目前,武汉、石家庄、南宁、合肥等10多个地方政府也在紧锣密鼓申报国家级新区,竞争十分激烈,机遇与挑战并存,建设伊始,千头万绪,需要做大量艰苦细致的工作,为申报国家级新区做足功课,建议重点研究以下几方面问题。
(一)理顺新区管理体制,为新区建设扫平制度障碍
截至目前,全国批复设立的18个国家级新区都根据自身实际情况采取了不同的行政管理体制,大致可分为三类。
第一类是政府型(2个):
浦东新区、滨海新区,在经历了“领导小组(开发办公室)—管委会体制”后步入成熟期。
经国务院批准成立一级建制政府,从法律层面赋予新区完整的行政管理权限。
第二类是管委会型(13个),如西咸新区、湘江新区、江北新区等,管委会作为派出机构代表上级政府行使区内开发建设管理权限,负责新区规划实施、经济发展、项目建设、土地管理等经济管理职能,辖区内的社会事务主要由所在行政区负责。
目前,绝大多数新区都是这种管理体制。
第三类是政区合一型(3个):
舟山群岛新区、南沙新区、青岛西海岸新区,新区的规划范围均与所在行政区范围重合,新区管委会与所在行政区政府合署办公,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
1.行政管理体制方面。
对于新近设立、刚刚起步、经济基数较低、相对远离中心城区的新区来讲,行政管理机构正处于筹备阶段,可以采取管委会型的管理体制。
一是争取建立国家部委、自治区、市联席会议制度。
参考贵安新区、江北新区做法,争取建立由国务院相关部门和自治区政府、呼和浩特市政府参与的部、自治区、市联席会议制度,适时组织召开会议,专题协调解决新区建设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二是尽快落实新区开发建设管理权限。
近期,自治区政府正在研究制定《关于支持XX新区建设的若干意见》,赋予新区在项目建设、城乡统筹、规划实施等方面自治区、市级管理权限;自治区直属部门要提出支持新区简政放权的清单,明确下放新区自治区级经济管理权限目录;将市政府及相关旗县区政府涉及新区的经济管理权,逐步委托新区行使;加快新区智库建设,成立专家咨询委员会,搭建咨询平台,为宏观决策提供科学、高水平、有前瞻性的咨询和评估。
三是完善两级管委会管理体制。
按照自治区党委部署要求,在如期完成由新区托管我市6个旗县区工作基础上,梳理新区和辖区内七个管委会两级管委会的权力清单,明确管理主体责任、开发主体任务边界,加大新区管委会在资产管理、债务管理、制度建设、债务风险防控等方面的统筹,做好项目申报、行政审批、土地保障等方面的服务,逐步形成“统分结合、有统有分、责权对等、高效运转”的内部管理体制。
为避免新区管委会与当地行政区出现利益纠纷、互相扯皮的现象,要有管住官帽子的措施,建议新区管委会一名副主任长期兼任新区核心区即县委主要领导,保证政令畅通。
四是探索合作开发共赢的管理模式。
借鉴重庆两江新区、南京江北新区的“开发公司+地方政府”管理模式,新区可以考虑与所在行政区以资本为纽带,在水务、燃气、土地开发、轨道交通等领域开展合作,使各利益主体深度参与新区开发建设,实现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2.土地政策管理方面。
一是争取自治区将新区用地计划予以单列。
借鉴西咸新区、江北新区的做法,争取自治区对新区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实行单列,支持新区拓展建设用地空间并安排一定规模的流量指标,原则上今后全市年度用地计划的30%-40%用于新区建设。
二是争取在自治区范围内统筹解决耕地占补平衡。
参照西咸新区做法,在土地利用和管理方面先行先试,支持新区核减规划期内基本农田保有任务,在自治区范围内异地划拨、增减挂钩和占补平衡。
3.投融资和财税管理方面。
一是市财政在安排地方政府一般债券和专项债券转贷额度时,在债务举借规模限额内对新区给予倾斜,并单列项目计划。
二是争取国家、自治区认可相关税费支持。
国家按照统一税制、公平税负、促进公平竞争的原则,十八届三中全会后对区域性税收优惠政策进行了清理,新区可参考重庆两江新区的做法,以《西部地区鼓励类产业目录》中规定的产业项目为主营业务,其当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在70%以上的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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