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各地农贸市场提升改造政府实际补贴情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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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各地农贸市场提升改造政府实际补贴情况
全国各地农贸市场提升改造政府实际补贴情况
浙江省杭州市:
第一批90家重点农贸市场改造:
市补贴每一个农贸市场总改造费用35%,区补贴每一个农贸市场总改造费用35%,农贸市场自身单位自掏总改造费用30%,达成100%,每平方价格不得超过650元。
第二批,按面积计算,1500平方以下的补贴十几万,2000平方至1500元补贴二十几万,2500至2000平方补贴三十几万。
改造形式,政府全面规划,审设计图,验收工程,全市统一规划,统一时间完工,做到质量高,效率高。
江苏省南京市:
全市在符合市规范要求上进行自由设计风格,发挥更大的设计规格,形式各种各异,设计施工完毕,市根据最终要求,政府补贴价格也不一样。
最低补贴总改造设计费用的20%
江苏省盐城:
新建农贸市场补贴新建筑每平方350至450元的建造费用。
全市新建农贸市场合作形式可以与政府洽谈。
湖南省长沙市:
为了争取市文明城市,每个农贸市场统一规划,店面广告全市统一出资设计装修,农贸市场每平方补贴最高上限800元。
其他地方补贴情况:
全国各地民心工程农贸市场都在改造,根据当地要求,政府补贴情况都不一样,比如税收优惠等。
长沙市农贸市场建设专项规划(2008-2020)说明书[长沙]
第一章绪论
第一节规划背景
农贸市场作为城市的基层公共服务设施,关系着城市居民的生活,也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城市的市容环境。
本说明中所称“农贸市场”,是指依法开办的、具有室内或者顶棚等固定经营设施的、经营生鲜农副产品比重不低于90%的场所。
经过多年的演变,长沙市农贸市场经历过了“农改超”等发展阶段,规模与设施水平虽有了较大提升,但仍存在不少问题。
为了方便城市居民生活、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需求,促进长沙城市形象的提升,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新阶段“菜篮子”工作的通知》与《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定》等文件精神,长沙市人民政府将“农贸市场建设提质工作”列入市政府2008年为民办八件实事之中,由市商务局具体组织实施。
受市商务局与市规划局委托,我公司于2008年4月承担长沙市农贸市场建设专项规划工作。
经过现场踏勘和调研,于2008年5月-6月完成规划方案,提请各区政府、区商务局、市商务局及市规划局进行审查。
修订后提请规划局审查并进行公示,根据审查意见和公示意见修改完善后,2008年10月完成规划初稿。
2008年11月、12月就市区农贸市场的难点和问题再次与各区商务局、市商务局及市规划局进行核实与沟通。
现已完成了长沙市农贸市场建设专项规划的送审成果。
第二节规划依据、规划范围、规划期限
、规划编制的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
2)湖南省《城乡规划法》实施办法;
3)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2003—2020);
4)《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
5)长沙市城市商业网点布局规划(2005—2020);
6)相关片区已编制分区规划与控制性详细规划:
中心区B片控规(送审稿)
中心区C片控规(正式成果)
中心区D片控规(正式成果)
中心区E片控规(送审稿)
中心区F片控规(送审稿)
中心区G片控规(送审稿)
中心区H片控规(送审稿)
中心区I片控规(送审稿)
中心区J片控规(初步成果)
中心区L片控规(送审稿)
中心区M片控规(送审稿)
中心区N片控规(正式成果)
中心区P片控规(送审稿)
中心区Q片控规(正式成果)
中心区R片控规(送审稿)
人民东路以北片控规(正式成果)
远大路以北片控规(送审稿)
东二环线西厢片控规(送审稿)
长沙大道一段两厢片控规(正式成果)
书院路两厢片控规(送审稿)
湘湖片控规(送审稿)
隆平高科控规(初步成果)
工大师大周边片控规(初步成果)
麓山南路两厢片控规(初步成果)
桐梓坡片控规(送审稿)
岳北渔场片控规(正式成果)
观沙岭片控规(初步成果)
市委市政府周边片控规(送审稿)
石佳岭片控规(正式成果)
望城坡经济开发区片控规
青山路以南片控规(初步成果)
雅塘村片控规(初步方案)
曙光南路片控规(送审稿)
新井分区红星片控规(送审稿)
长客片控规(送审稿)
香樟东路厢片控规(正式成果)
高桥片控规(初步成果)
高升村南片控规(初步成果)
洞井片控规(送审稿)
粟塘平阳控规(送审稿)
星沙农机市场片控规(送审稿)
洪山管理局中心控规(正式成果)
雷锋湖片控制性规划(送审稿)
7)长沙市城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8)相关法律、法规及技术规范;
9)相关文件规定:
——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农贸市场建设提质工程”工作通知;
——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长沙市农贸市场建设提质工程建设标准》(试行)的通知。
、规划范围
本次规划范围为市区:
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雨花区、开福区和高新区,城市现有和规划建设集中成片区域规划面积约592平方公里。
、规划期限
近期建设规划:
2008年
中期建设规划:
2009年~2010年
远期建设规划:
2011年~2020年
第三节规划成果
参照《城市规划编制办法》,本次长沙市农贸市场专项规划成果由以下部分组成:
、规划文本:
以条文形式对规划的总体构架及农贸市场数量预测和位置的控制设置标准、规模等进行阐述。
、图纸:
从空间的角度反映规划要求的成果,使之较为直观,便于实际操作。
、附件:
包括规划编制说明。
第四节规划控制单元划分
为便于农贸市场的实施建设,本次规划拟将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作为基本规划单元进行划分控制,规划农贸市场,实行总量控制,统一规划,分期实施。
六区的规划单元表如下:
芙蓉区规划单元划分为13个:
序号
街道办事处
现状人口
(万人)
序号
街道办事处
现状人口
(万人)
FR-01
都正街道办事处
FR-08
火星街道办事处
FR-02
浏正街道办事处
FR-09
马王堆街道办事处
FR-03
韭菜园街道办事处
FR-10
湘湖街道办事处
FR-04
文艺路街道办事处
FR-11
东岸乡
FR-05
府后街街道办事处
FR-12
五里牌街道办事处
FR-06
朝阳街道办事处
FR-13
解放路街道办事处
FR-07
东屯渡街道办事处
天心区规划单元划分为10个:
序号
街道办事处
现状人口
(万人)
序号
街道办事处
现状人口
(万人)
TX-01
坡子街街道办事处
TX-07
新开铺街道办事处
TX-02
学院街街道办事处
TX-08
大托镇街道办事处
TX-03
书院路街道办事处
TX-09
青园街街道办事处
TX-04
城南路街道办事处
TX-10
桂花坪街道办事处
TX-05
裕南街街道办事处
TX-06
金盆岭街道办事处
岳麓区规划单元划分为11个:
序号
街道办事处
现状人口
(万人)
序号
街道办事处
现状人口
(万人)
YL-01
岳麓街道办事处
YL-07
望城坡街道办事处
YL-02
桔子洲街道办事处
YL-08
天顶乡
YL-03
望月湖街道办事处
YL-09
望岳街道办事处
YL-04
银盆岭街道办事处
YL-10
咸嘉湖街道办事处
YL-05
观沙岭街道办事处
YL-11
梅溪湖街道办事处
——
YL-06
西湖街道办事处
雨花区规划单元划分为9个:
序号
街道办事处
现状人口
(万人)
序号
街道办事处
现状人口
(万人)
YH-01
雨花亭街道办事处
YH-06
奎塘街道办事处
YH-02
砂子塘街道办事处
YH-07
高桥街道办事处
YH-03
东塘街道办事处
YH-08
洞井镇
YH-04
侯家塘街道办事处
YH-09
黎托乡
YH-05
左家塘街道办事处
开福区规划单元划分为13个:
序号
街道办事处
现状人口
(万人)
序号
街道办事处
人口
(万人)
KF-01
通泰街道办事处
KF-08
芙蓉北路街道办事处
KF-02
伍家岭街道办事处
KF-09
捞刀河镇
KF-03
东风街道办事处
KF-10
青竹湖镇
KF-04
湘雅路街道办事处
KF-11
新河
KF-05
望麓园街道办事处
KF-12
清水塘
KF-06
四方坪街道办事处
KF-13
新港镇
KF-07
洪山局街道办事处
高新区规划单元划分为2个:
序号
街道办事处
现状人口
(万人)
序号
街道办事处
人口
(万人)
GX-01
东方红镇
GX-02
雷锋镇
第五节规划设置标准
农贸市场是居民的基本生活配套设施之一,本次专项规划的设置标准主要是在国标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和国家及长沙的相关规定、标准的基础上结合长沙市实际情况进行综合考虑。
、国标《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
我国居住社区分为居住区(30000-50000人)、居住小区(人)和居住组团(3000-5000人)三级规模。
农贸市场属小区和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中的商业服务设施之一,是为了满足居民基本物质生活需而设置的,在充分考虑社会、经济、环境三方面综合效益的前提下,适应居民的活动规律,方便经营、管理、使用和社会化服务的基础上设置的。
农贸市场的设置标准为:
居住人口规模为小区级时宜设农贸市场;居住人口规模为居住区级时应设农贸市场;居住人口规模介于居住区——小区之间时,应设农贸市场。
市场的服务内容以销售农副产品与小商品为主,设置规模为:
居住区每处用地面积1500㎡~2000㎡,每处建筑面积1000㎡~1200㎡;居住小区每处用地面积800㎡~1500㎡,每处建筑面积500㎡~1000㎡。
国标《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对农贸市场的相关规定还包括:
①商业服务设施的千人配建指标(含综合食品店、百货店、餐饮、药店、书店、市场、便民店及其他第三产业设施)为:
居住区每千人600~940㎡的用地面积,700~910㎡的建筑面积;
居住小区每千人100~600㎡的用地面积,450~570㎡的建筑面积;
居住组团每千人100~400㎡的用地面积,150~370㎡的建筑面积。
②集贸市场的配建车位指标为:
每100㎡的营业面积配建机动车位个,配建自行车位个。
国标《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对市场的服务半径未作硬性要求,参照其他商业服务设施的服务半径,本次规划建议采用不宜大于1000米的设置标准,既可满足居民生活要求,满足自身设置与经营要求,又与现行的城市行政管理体制相协调。
、国家有关规定
依据国家有关“城市新建居民住宅应有7%左右的面积作为商业用房”的规定(国办函(1993)33号),新建小区住宅建筑面积每5万平方米,应当配建净菜副食品中心(农贸市场)面积不得低于1000平方米。
、长沙市的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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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国各地 农贸市场 提升 改造 政府 实际 补贴 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