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金融与披着互联网外衣的传统金融.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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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联网金融与披着互联网外衣的传统金融
互联网金融与披着互联网外衣的传统金融
发布者:
付道金2013-06-04评论(0)
#金融#熊云波(四川金融资产交易所董事长)
最近互联网很热闹。
除了电商大发展之外,连相对保守的金融机构都纷纷“触网”,或推出基于互联网的产品和服务,或纵横捭阖,与互联网企业大开合作之门。
但最热闹的还是P2P网络借贷,据说全国已经成立了千家P2P公司。
有人惊呼,P2P是新一代的可颠覆传统银行业的互联网金融业务,紧追国际潮流,值得大力支持和鼓励,有人说P2P是批着互联网外衣的担保公司。
P2P到底是什么?
我们怎么看待传统企业互联网化和互联网金融?
财富成都智库熊云波分享:
行业资深专家江南愤青最近写了一篇长文,对互联网金融以及金融的互联网化进行了分析,财富成都智库四川金融资产交易所董事长熊云波认为其分析鞭辟入里,特向财富成都读者分享此文。
一、什么是互联网金融
什么是互联网金融,业内观点很多,争来争去也很难有定论,我自己的感觉要弄明白什么是互联网金融,还是要先弄明白什么是金融?
金融本义是资金融通,广义上说,跟货币发行、保管、兑换、结算相关的都是金融,但是狭义的金融,一般仅指货币的融通,所谓货币融通,就是资金在各个市场主体之间的融通转移的过程。
这个转移的过程,一般主要表现为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两个方式。
直接融资,说白了就是缺钱的人直接跟有钱的人借钱,股票是最典型的直接融资方式,你买了股票相当于就是借钱给了企业,然后他每年给你分红,债券也是,你买了一个企业的债券,他每年支付你利息。
间接融资就是有钱的人或者企业不直接借钱给缺钱的人,而是通过中介机构进行,中介机构是谁呢?
最典型就是银行,我们大量的人把钱存到银行,银行统一对资金进行调度和安排,发放给缺钱的人或者企业。
我们获得了存款时候银行给予的利息,而银行获得了放贷款时候,企业给予的利息,两者差额就是银行的盈利。
这两类融资方式直接就是构成了狭义上的金融概念,就是信用货币的流转,这个流转是有两个特征的,一是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二是这个分离的过程是有报酬的,一般体现为利息或者股息。
至于其他广义上的金融的概念,还包括了商业银行存款的吸收和付出,以及有价证券的转让买卖,以及资金的结算等等。
狭义的金融和广义的金融的存在,使得互联网金融其实也存在狭义和广义之分,理论上任何涉及到了广义金融的互联网应用,都应该是互联网金融,包括但是不限于为第三方支付、在线理财产品的销售、信用评价审核、金融中介等模式。
但是从狭义的金融角度来看,互联网金融则应该定义在跟货币的信用化流通相关层面,也就是资金融通依托互联网来实现的方式方法都可以称之为互联网金融。
从这个理解来看,其实无论是何种方式的资金融通,直接也好,间接也好,只要用了互联网的技术来实现了这个融通的行为,其实就是互联网金融了。
包括传统金融机构利用互联网提高自身的效率的行为,都可以定义为互联网金融。
只是,显然,大家对互联网金融的要求可能并不是如此定义的,谢平教授,曾经提出过区别于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的第三种融资方式,即“互联网金融模式”,可能代表了大多数人对这个模式的理解。
他对这种模式的定义是,支付便捷,市场信息不对称程度非常低,资金供需双方直接交易,银行、券商和交易所等金融中介都不起作用,可以达到与现在直接和间接融资一样的资源配置效率,并在促进经济增长的同时,大幅度降低交易成本。
单纯从定义来看,其实,这个第三个模式,无论阐述的效率如何,支付多便捷,信息程度多高,以及是否有金融中介存在,回归到核心点,其实还是摆脱不了企业是直接还是间接融资这个命题,按照纯金融理解,其实第三种互联网金融模式核心是努力尝试摆脱金融中介的行为,这种行为的定义其实最终还是被归类到直接融资方式,他并不改变资金在不同市场主体之间转移的这个核心行为,所以这个互联网金融模式,很难界定是第三个融资模式,而且他也没有改变金融本身,但是,这个模式的设想里,有个很重要的一个点就是,他试图改变其实是市场参与的主体。
这个模式要摒弃金融中介的存在,所以对互联网金融的最终定义中,这个成为了核心。
在对未来互联网金融的畅想之中,很多人认为可以通过互联网技术手段,最终可以让金融机构离开资金融通过程中的曾经的主导型地位,因为互联网的分享,公开、透明等等的理念让资金在各个主体之间的游走,会非常的直接,自由,而且低违约率,金融中介的作用会不断的弱化,从而使得金融机构日益沦落为从属的服务性中介的地位。
不在是金融资源调配的核心主导定位。
事实上,我对这个提法是赞同和认可的,金融中介机构在过去的几百年历史之中,能成为社会经济活动中主导型的地位,其实有很多的原因,专业化分工也好,制度性保护也好,都使得大量的社会闲散资金是通过这些金融中介进入到实体领域中去的,他们是社会经济活动的中枢系统,随着互联网的不断的改变着社会的各种经济活动,也会日益改变金融中介机构在资金融通中的主导性地位,互联网会让信息不断的透明化,让中介失去依靠信息不对称所掌握的信息优势,而且互联网让社会的各种参与主体更加的扁平化,也一定程度上压缩了由于专业化分工所带来的金融中介机构的专业化优势,所以是有可能出现金融中介日益被摒弃的可能性的。
事实上,目前涌现出来的各种互联网金融的模式,其实核心都是冲击着原先的金融中介的模式,都是意图撇开金融中介,实现资金融通双方的直接对接。
但是按照如此来理解互联网金融,其实,真正的互联网金融的定义更多放在如何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来摒弃传统金融机构主导的行为,如果不是这么定义的话,互联网金融就没有太多的意义了,如果只是说定义在利用互联网技术手段的金融行为都是互联网金融的话,那么互联网金融就是个伪命题,因为金融机构利用互联网技术进行自我革新都属于互联网金融的范畴,显然这样的定义对于互联网金融而言,不是很合适。
一旦确定了这个互联网金融的定义的话,那么真正意义上的互联网金融,就很显然需要解答的命题其实是互联网到底怎么做,才能有效的进行风险控制的创新,因为只有风控的创新,才能真正的摒弃金融中介机构的主导型定位,如果无法解答这个命题,所有的互联网金融最终其实都会走到另外一个路径中去,就是变相的成为了金融的互联网。
所谓金融的互联网,事实上就是他不是摒弃中介,而是互联网成为金融中介,实质就是赶走了一个金融中介,迎来的是他自己这个中介,一旦中介无法被赶走,那么互联网金融就必然不能实现直接融资,那么就很难体现互联网金融的优势,间接融资领域注定不是互联网的领域。
而很不幸其实是目前我国大量的互联网金融的本质都是金融的互联网,大量的互联网金融机构,本质都是打着互联网的外衣,做的其实是金融机构的事情,金融脱媒成为了一句空话。
最典型的其实是P2P。
二、P2P的本质是批上互联网外衣的金融机构
谢平教授对P2P极为推崇,他认为P2P现在是银行有益的补充,以后会去取代银行,成为主要的互联网金融模式。
那么我们来看看P2P的本质是什么呢?
所谓P2P,其实是Peer-to-Peerlending,即点对点信贷的简称,简单称为称个人对个人信贷,在央行的相关文件里,正式叫法为人人贷(并非特指人人贷公司,而是对当前所有P2P公司的一个总称)。
这种模式是舶来品,05年左右开始陆续出现,不管产生了多少种变体,但是从名字上我们可以看出,他的核心都是建立在个人对个人的借贷基础上的。
从我们前面的定义可以看的出,这种是典型的直接融资模式,在没有互联网之前,其实就是民间借贷体系,中国这种个人对个人的借贷行为,我相信至少存在了一千多年了。
只是互联网的出现,使得本来可能需要具备一定信任度的人才可以相互借钱的行为得到了扩展,让陌生人也存在了相互借贷的可能。
这个是互联网的优势,互联网金融的终极目的其实是实现去中介化,就是所谓的金融脱媒,所以P2P作为金融脱媒的典型,其实是很典型的互联网金融的生态模式的。
这个产生于英国的互联网金融模式,诞生之后,开始陆续成长。
在欧美基本上从诞生的一刻起,就都在寻求解决互联网化的风险控制和评估手段,努力让点对点的交易更安全,以便更好的摆脱传统金融机构,而他自己也是独立于交易之外。
这个设想很美好。
只是到了国内却开始了很大的分化。
P2P进入国内之后,大行其道,目前估计一千多家的P2P公司是存在的,这个典型的互联网金融模式,在中国被硬生生的做成了金融的互联网模式,是个很值得推敲的地方。
由于在国内的P2P领域,普遍的无法解答前面提到的互联网技术手段如何有效进行风控审核这个命题,使得国内的基本上所有的P2P公司都采取了极为简单、粗暴的方式来变形,就是P2P公司直接介入交易,成为交易的一方,使得本来应该是金融脱媒的互联网金融,成为了还是无法脱媒,需要他自身信用附加的模式,他的本质成为了担保公司,部分的P2P,甚至成为了银行,利用构建资金池,让自己成为了一个没有牌照的银行,这种变形,其实是已经典型的背离了互联网金融应该有的模式了。
他们的本质其实就是金融机构。
号称全球最大的P2P公司的宜信,发展到现在有将近30亿美金的交易额了,但是他采取的风控方式是什么呢?
跟互联网毫无关系,他采取的其实是按照传统金融机构的模式,进行人工的上门核查,人数超过三万人,已经是典型的金融机构了。
而宜信又是基本上目前国内线下P2P的黄埔军校,几乎所有的P2P公司采用的都是这种模式,所谓互联网在风控层面的革新几乎为零。
这种情况下产生的所谓互联网金融,永远只是个挂羊头卖狗肉而已,隐含了极大的风险,归纳起来其实就两点知名缺陷。
第1、道德风险。
在P2P市场里,由于交易市场是P2P网站自身构建的,平台可以利用自身权限,通过后台更改数据,虚拟和捏造很多不存在的借款人出来,平台的介入,事实上隔绝了出资人和借款人之间的联系,平台可以利用交易机制设计的漏洞,人为进行骗贷活动,由于交易数据、信用审核权限都放在平台手里,出资人却不能有效审核这些信息,也无从判断真假,其所处地位非常不利,很容易就让P2P走入歧途,诈骗等一系列恶性事件就很容易产生。
尤其在一些集中撮合交易方式的平台上,就更容易产生这种情况。
随着经济形式恶化,很多不具备公信力的P2P,可能在这方面会不断的发酵,前段时间,某P2P就发生实际控制人通过P2P,捏造大量借款人信息,集资上亿。
这个就是典型的道德风险了。
第2、运营风险。
在我国,P2P已不再是传统的点对点的直接融资方式,他的实质是类似担保的间接融资方式,从而使P2P自身经营能力成为这种模式的一个致命性风险。
我国最早的一批P2P,都是从搭建交易平台入手的,但是发展到后来,随着越来越多资本涌入到这个行业里,竞争开始加剧,为了让更多的人能到自己平台上来,各个P2P都逐渐开始介入平台交易之中,介入方式主要就是对投资人的资金承诺保障本金,部分P2P甚至承诺保障利息。
这种行为是市场恶性竞争的结果,这个结果从根本上使得中国的P2P很难成为一个相对独立的公共中介平台,因为他把自身信用放入其中,很多出资人更多依赖平台信用进行放款,金融脱媒成了一句空话,只是原先由商业银行作为媒介,现在变为P2P平台作为媒介。
P2P从原先的撮合匹配借贷双方交易直接演变成了“影子银行”,P2P在里面扮演的是两个角色,第一是吸储,平台给予保障,第二是放贷。
这两个角色合一,其实就是银行在做的事情,但是却又不受到和银行一样的严格监管,就使得风险急剧放大。
加入自身信用的P2P模式,P2P的盈利模式由原先的无风险服务性收入,直接变为有风险的担保收入。
P2P实际上成为了担保公司,公司的盈亏平衡取决于坏账率和担保收入。
如果坏账率和担保收入,企业亏损,反之则企业盈利。
P2P一旦成为担保公司,会产生两个问题。
第一个问题是P2P的担保能力能有多少?
根据国内融资性担保公司相关管理办法,一般是不超过注册资本的4倍,而银行对公司借款的担保人的要求更苛刻,一般是不超过净资产的50%。
我们姑且采取前一种认定方式,那么也就是说一家P2P注册资本1000万的公司,他最大理论可能担保金额也就是4000万,从这个角度看,任何一家P2P,在这种模式下,其上限肯定是被封死了,要不断扩大业务,就需要不断提高注册资本。
否则担保就毫无意义。
其次是P2P公司如何构建风控体系。
如果是原先点对点的直接融资模式,P2P的核心是构建有效的交易平台,让出资人和借款人自愿资金匹配,对风控能力更多体现在设计借款框架结构层面,P2P公司本身是不承担单笔交易风险的,但是一旦加入信用成为担保业态,则P2P的核心点就直接转化为了单笔业务的风险控制能力。
这个就是的P2P公司的风控能力成为了投资人的主要考量点,而忽略了对本来的标的物的关注和审查。
事实上,担保的生存难度要远远超过其他金融业态,担保公司所需要的金融综合能力非常高,担保公司相对于出资人而言,要承担更高风险,收益却相对较低,为了控制担保风险,在业务上就不得不加大风险控制,需要培养很好的风险调查人员,对借款人进行严格的资信审核,这种成本其实相对于纯P2P平台而言,是几何级数的抬高。
不但抬高了难度,其实某个程度上,也限制了规模,因为规模的增加,其实风险也是同等程度的提高。
另外,从坏账率的现实情况来看,担保业态下的P2P生存难度也很高。
国外的现实情况来看,美国P2P网络借贷平台Prosper贷款平均违约率30%,而另外一个P2P平台——LendingClub,违约率约24%。
都是非常恐怖的数字,所以,如果P2P进入担保的话,这个违约率是根本是平台公司无法承受的坏账率。
这种现实情况下,谈盈利基本不太可能。
现在许多P2P公司在一些债权到期无法收回情况下,为了规避代偿问题,都会设定虚假标的物套取资金,用来归还投资人的利息,相当于不断借新钱还旧债,在缺乏有效监管情况下,这种方式在P2P领域非常普遍,使得这个行业不但不能有效规避风险,反而不断聚集风险。
P2P成为国内互联网金融的主要金融模式,我看其实不是任重而道远的问题,而是根本走错了地方,着力点出了问题。
所以,我的判断是,如果P2P无法解答核心的风控问题,那么所谓的互联网金融就是个泡沫,经不起推敲。
互联网的极大外延扩展性,会让金融的泡沫起来越来越快,引发的问题越来越多,从而让互联网金融陷入一个伪命题之中。
如果纯粹的通过互联网来吸引资金和发放贷款,风控没有任何创新,仍然采取传统金融机构模式,那么无论互联网金融喊得多响亮,模式如何变化,互联网金融其实就是无从谈起。
三、阿里小贷是披着传统金融机构外衣的互联网金融
从目前的中国互联网市场来看,阿里巴巴应该是惟一一家建立在风控革新基础上的金融公司,所以,虽然阿里金融采取的是小贷公司和担保公司的外衣,但是却恰恰反映的是互联网金融本质,因为他用互联网的思维在对金融进行革新,因为理论上只要阿里的风控革新一旦能够成功,虽然他今天使用的是阿里小贷或者担保这样的传统金融机构的外衣,但是只要风控到位,他可以随时摒弃这些机构,因为核心竞争力在于他构建的风控本身,拥有了这个核心风控,就意味着资金融通的最大障碍得以清除。
阿里金融的核心风控金融模式其实是一条量化放贷的道路,就是阿里巴巴依托自身在网络体系内的巨大客户数据优势,进行有效的数据整合,他将自身网络内的客户的一系列有利于进行风险判别的数据例如交易数据,客户评价度数据、货运数据、口碑评价、认证信息等等进行量化处理,同时也引入了一些外部数据,例如海关数据、税务、电力、水力等方面的数据情况加以匹配,从而形成了一套独特的风控标准,意图建立起纯粹的定量化的贷款发放模型。
同时,建立中小企业贷款的数据库模型,进行数据库跟踪管理等等。
这个量化的贷款模型的好处不单是大大提升了放贷效率,更关键的其实是让金融机构在其中的作用得到了弱化,从而为去除金融机构在体系内构建了基础的可能性。
从一些媒体采访中看到,阿里巴巴的户均放贷数额在7000元人民币,一共发放贷款130亿,每天处理一万笔左右的贷款额,这个数字如果采取的是传统金融机构的审核标准的话,投入产出明显不成正比,相信没有银行能做这样规模和数字的交易。
而阿里巴巴依托贷款模型和网络化处理很好地实现了。
这就是网络优势,也是量化交易的优势,他排斥了对单个人的定性化分析,通过标准的筛选,大大降低纳入范围内客户的违约概率,保证贷款的质量。
在这个逻辑体系上,阿里巴巴做足了功夫,也投入了非常庞大的资金和人力,从全球范围内来看,做这样定量化标准放贷模型的尝试一直就有,但是目前为止,还真找不到特别成功的模型。
所以确切的效果有待观察,而且也有点期待,但是事实上,短期来看,阿里金融这个模式成功的可能性还是很小的。
1、量化交易需要有逻辑基础,长期稳定的交易环境和交易规则是量化的基础。
在贷款层面,贷款需求和意愿需要长期稳定的基础,贷款更多是个人意愿的一种表现,虽然大范围内可以量化,但是跟经济形式的正相关度颇高,个人感觉贷款变化太快,例如经济周期好的时候,人们愿意贷款进行投资,但是经济周期不好会压低贷款的意愿度,从贸易领域来看就是经济形势好的时候,愿意多备货而去借钱,形势不好的时候,就宁愿抛售也不愿意借钱备货。
所以,量化参数设置方面就需要考虑到很多因素,我自己感觉没有很长时间的相关经济数据的系数研究,很难有稳定的量化交易标准出现。
而且这期间,还会付出极大的代价。
从金融发展历史来看,任何一套良好的风控体系其实是在市场金融实践中不断碰撞出来的,期望通过闭门造车的方式实现,难度很大,阿里巴巴需要做好足够的心理准备来面对贷款坏账率。
另外,贷款标准设置容易,但是修正很难,这是个很有意思的事情,如果设置的过严,那么就会发现找不到符合风控标准的客户,导致出现无贷款可放的境地,如果贷款标准过于宽松,坏账一堆的情况也必然可见。
这个度的把握就是要在市场中不断的碰撞才能产生,虽然可以做各种精算,模型测试,但是具体实践的数值肯定是不断的积累的。
只有形成了极为庞大的实践数据,才有可能具备一定的合理性。
但是前面说了,在金融不稳定、经济形势不确定的情况下,很多数据其实是失真、无意义的。
我对淘宝网研究不多,但是我有个感觉,淘宝网其实两极分化现象已经越来越严重了,淘宝网看上去有浩瀚的客户群体,但是实际如果做一些切分,就会发现,客户质量分化很严重,由于网店的开设成本日益增加,很多时候维护好一家网店的成本已经不低于开一家实体店的成本了,而天猫为代表的B2B对网店的冲击也很大,这种情况下,淘宝网就日益分化成两个层级:
好商家越来越好,同时越来越少,不好的商家越来越不好,数量越来越多,淘宝网成为了大象跳舞的地方的时候,淘宝网就已演变为几只大象和一堆蚂蚁聚集的地方。
这种情况下导致的贷款难题就是,你可能找不到符合你想要发放贷款标准的客户。
风控标准过严,会淘汰掉大量的客户群体,大量蚂蚁被挡在了门外,而大象却又不需要你。
如果风控标准过松散的话,你在蚂蚁之中,又无法清晰的找到你想要的蚂蚁。
因为他们都差不多。
2、担心系统性风险。
量化交易很害怕系统性风险,因为会让所有数据设置在系统性风险面前都失去了意义,例如经济形势大面积下滑时,很多作为参数的数据值都没有意义,本来过往可能很好信用度的客户在这一形势下跟信用度不好的客户一样都无法还款,所以系统性风险成为了量化交易的噩梦,所以如果阿里巴巴不能建立起很好的系统性风险应对机制,却大规模的量化放贷,可能会很容易在某一个区间里出现大面积坏账。
系统性风险带来的量化交易失败的的典型案例就是两位诺贝尔经济奖获得者默顿和舒尔茨参与组建和运作的长期资本管理”(LongTermCapitalManagement),由于无法考虑到亚洲金融危机和俄罗斯国债违约所带来的偶然的不确定的无法在交易模型里设定的系统性风险,使得他的损失极为惨重。
当然,贷款跟对冲交易还是有较大的区别,影响的因素也不同,但是在定量交易的过程中所选择的考虑点和本质是一样的,系统性风险是不得不防范。
尤其在中国最近五年内经济走势极不明确,更值得注意和考虑。
3、道德风险无可屏蔽。
其实不要忽视国人的智商,任何标准,在中国只要有标准,都可以想尽一切办法来造一个符合你标准的样本出来,我当年在银行的时候,有个客户经理很聪明,几日几夜不眠不休,不断测试银行的评级系统,居然被他给找到了银行评级管理办法的系统漏洞,掌握了输入什么值能让银行的交易系统出现较高评级,这种事情,我相信绝对不是一个银行客户经理会找到。
所以,我相信,阿里巴巴的贷款风控标准,也会在不断的被测试中被陆续给推敲出来,然后市场上出现各种各样的造假数据,对于量化贷款交易而言,由于只注重数据,而不太注重贷款主体的情况下,诈骗等案例会不断出现。
但是不管如何说,技术不断的在进步,大数据的理论和实践也都在不断的开展,所以从这个角度来看,阿里金融是未来最有可能成为真正互联网金融的一家机构,他虽然不一定能在体系内起到完全去掉金融机构的可能性,但是他至少可以让金融机构在他的体系内处于从属的地位。
而这恰恰是互联网金融的本质。
四、互联网金融的监管
不少人都跟我说,对于互联网金融这种创新行为,要予以保护而不是扼杀,但其实我更想阐述的是,要保护的是真正的互联网金融创新而不是形式上的互联网金融创新。
目前的互联网金融很大程度上如果按照我的理解,大部分所谓的互联网金融,其实本质是没有牌照的民间金融机构的利用互联网技术在进行跟传统金融机构一致的金融运作罢了,很难说有太大层面的技术创新概念,跟传统金融的竞争不断处于同质化竞争状态,而且还是风险容忍度的竞争,这种竞争我个人感觉很容易陷入到不断的恶性循环之中,会不断的加剧金融的不稳定性。
前些日子听人开玩笑,注册资本一个亿的小贷公司,受到严格的监管,最高负债只能做到1.5亿,而注册资本一百万的P2P公司,却可以做到几个亿的规模,典型的监管不一致,从某个意义上讲,P2P的乱象丛生也的确给我国金融体系带来了较大的冲击。
纳入监管的确是迟早的事情了。
放任自流的态度,反倒是不靠谱。
所以,谈这个监管必要性的问题,还是要看看这些所谓的互联网金融出现的几个大的历史性背景。
中国金融首先是分业经营,造就我国银行的集体性垄断地位,导致了银行业的庞大的同时,却也是效率较为低下,大量的业务空白领域,没有充分竞争,从而遗留下较多的机会给予民间金融充分的生长空间,包括一系列的过渡性金融机构,如小贷机构,担保机构,甚至民间借贷,都是这种格局下的产物,互联网金融,自然也是其中之一,我个人定义为夹缝金融。
他们的出现,其实都是为了弥补我国金融机构在分业经营市场中的竞争低效率的问题。
银行业的低效率其实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第一个方面其实是信贷领域的低效率,大量国企,央企等低效实体部门,获得了大量的信贷资源,而绝大多数的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却未能获得充分的信贷资源的跟进,从而让这些企业对信贷的迫切渴望,给了许多非牌照金融机构的生存空间。
另外一低效的领域就在于大量的个人储蓄都拥挤在银行体系内,获得极低的储蓄收益,无法对抗较高的通货膨胀的节奏,也逼的大量的财富寻求更高的出路,尤其对于一百万以下的资金,更是迫切的渴望有更高的投资机会的出现,两个交叉之下,使得以P2P为代表融资模式,异军突起。
当然这里还有个大背景其实是国内资本项目不开放,中国经过长达十多年的高速发展和货币超发,积累了极为庞大的资金,这些资金都沉淀在国内,在中国这个市场里到处寻找出路,大量的小额资金缺乏投资渠道,只能进入非常高风险的民间借贷和非法集资中去,P2P的出现为这些投资人也提供了看上去相对更好的出路的方式。
如果说还有第三个方式,那么就是目前监管层的放任自流的政策,客观上推动他不断扩大规模,事实上,因为目前的P2P带有银行特征,但却没受到像银行同样的监管,缺乏监管的P2P,理论上哪怕拥有在搞的坏账率,只要确保不出现重大的兑付危机,其实是可以不断的以借新还旧的方式不断的玩下去。
他的整体运营和腾挪空间更大,成本更低,比银行还更灵活,银行要定期审查,接待内部审计、外部审计,应付这些人要干很多事,而P2P什么都不用。
所以两者各自的监管成本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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