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总承包意向协议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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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总承包意向协议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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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总承包意向协议书
工程总承包意向协议书
工程总承包意向协议书
建筑工程承包意向性协议书甲方:
乙方: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就巴中市巴州区白云乡大茅海洋普通艺术中学拆迁还房
建设项目承包给乙方。
二、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乙方自愿承包白云乡海洋普通艺术中学拆迁还房工程,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建设。
三、甲方的责任和义务本协议甲方就海洋普通艺术中学建设项目承包给乙方,在甲乙双方签定意向性协议之日,
乙方向甲方先缴纳履约金现金人民币伍万元(小写:
50000.00元)整给甲方,甲方承诺于2
月内签订正式合同并开工。
如在2月内开不了工,甲方必须退还缴纳的履约保证金,并承担
一切法律责任。
四、工程计算和付款方式本工程按20XX年清单报价不上浮,不下浮,按最新定额当时当地市场调差,付款方式按
每月月进度支付给乙方已完工程量的70%,工程完工付款必须达到已完工程量的90%。
五、本意向性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协议具有法律效力,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篇二:
工程总承包意向协议书工程总承包意向协议书
甲方:
通辽市鼎祥房地产开放有限公司乙方:
中国对外西北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公平、平等自愿、真诚合作的原则,同意乙方单位总承包甲
方开放建设的通辽市康佳丽园小区住宅项目工程,总计19万平方米。
现就工程相关事宜达成
共识,订立本意向协议: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地点:
永清大街南,中心大街北,红星路西,东顺路东,建筑总面积为19万平
方米。
2.工程内容:
①第一期建筑工程4.6万平方米。
②22层2栋,17层2栋,11层2栋,共计6栋。
3.承包范围:
①6栋楼设计图纸范围内,土、水、电工程全部内容。
②甲方外委项目:
电梯、消防、桩基工程,开槽工程(含基坑支护、降水、土方外运、
回填)由甲方确定专业公司施工,乙方予以配合施工。
4.承包方式:
工程总承包(包工包料)全额垫付。
5.工程结构:
框剪。
6.工程质量:
合格。
二、开工日期:
1.暂定:
20XX年3月15日为开工日期20XX年11月31日为竣工日期
2.开工有效日期以甲方向乙方下达正式入场通知书为准。
三、工程取费标准:
1.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建筑工程预算定额(一类)甲级取费,定额取费含全部内容,取费
2.施工执行定额中,如在明年或后年(施工有效期)国家或地区相关部门预算定额价格
费用调整,税费率上调,其取费按新规定执行。
3.本工程预算定额为可调价格方式,其中图纸设计变更现场签证、认证可增加合同造价
总额。
4.由于乙方全额垫付,施工周期较长,其中材料按当地建筑材料市场价格信息表找差,
人工费按当地人工费市场的价格信息表找差,(即材料费、人工费均按当地当月当季阶段性变
化及时调整差价、差额)。
5.本工程图纸以外的单体单项工程项目如甲方委派乙方施工其发生的材料费、人工费另
行计算,另签补充协议执行。
6.乙方在施工中,涉及到冬施和雨施过程中,所增加的措施费及增加的费用,由甲方承担给予补偿。
7.工程±0以下的项目,执行内蒙古自治区建筑施工预算定额甲级取费,其取费基础上
在上调2%,并做为按时结算的依据。
四、工程款支付:
1.本工程由乙方全额垫付,其条件为甲方同意将康佳丽园小3号楼总面积12000平米整
体工程以工程款抵付方式支付给乙方所有。
2.乙方享有售楼权,其售楼底价为4800元/平方米,因售楼形式或购买力下降,照成售
楼价格下调或下浮,不足部分其差价由甲方按时给乙方补偿找差。
3.乙方售楼时,甲方无条件权利配合乙方售楼,并办理合法有效的售楼一切手续(提供
五证)并办理好房证、契证、产权证使乙方售楼合法有效。
4.乙方售楼不含任何附加条件和费用,其中售房交易费、税金、更名过户费等一切费用
都由甲方承担,乙方不承担销售过程中的任何费用。
5.乙方承建的单体门市房工程,属于地上±0以上的工程,工程结算中如达不到2000元
/平方米造价标准时,按2000元/平方米结算,甲方不在对乙方结算结果提出异议。
6.乙方在售楼中可与其他楼盘一样享有售楼按揭贷款。
五、工程质保金收取:
工程竣工验收后,甲方必须支付工程总价的97%,预留3%质保金,质保金返还时间按国
家规定的期限执行。
六、施工中的安全质量管理由乙方负全责,并按双方签订的工程合同和补充协议执行。
七、违约约定:
1.由于乙方的责任,不能按期竣工交工(特殊情况除外),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向甲
方赔付相应费用。
2.由于甲方责任,在乙方售楼过程中,不能提供五证及手续证件不全,造成乙方无法收
取工程款,所造成的后果发生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并给付乙方赔偿。
3.甲乙双方正式签订合同后,其违约责任和法律纠纷同意在吉林省长春市仲裁委员会第
三方仲裁。
八、相关约定:
1.甲方外委项目其工程的造价、定价须乙方共同确定。
单方不可定价。
否则会增加乙方
土建工程成本价格。
2.本协议经甲乙双方认可后,甲方不得在与第三方洽谈工程业务。
3.本协议中条款内容为签证正式合同和补充协议中正式原则条款,双方认可后,单方不
可变动更改。
4.本协议中涉及合同补充协议及施工中的其他未尽相关事宜,待正式办理相关手续后补
5.本协议至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并具有法律效力。
6.本协议是甲乙双方真实意识的表示,无其他附加条件。
在双方签订施工合同后失效,
工程施工按合同及补充协议执行。
7.甲方协助乙方办理好在通辽地区的工程投标、备案等相关业务手续。
属于乙方发生的
费用由乙方承担。
8.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20XX1年
日月篇三:
工程项目施工承包意向协议1工程项目施工承包意向协议甲方:
湖南锦江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乙方:
甲方将号楼工程项目约平方以包工包料的
形式承包给乙方施工,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意向协议。
一、工程承包内容
1、该工程项目号楼的基础、主体、屋面、室内外粉刷、明沟散水及水、电都在乙
方施工承包合同范围内,待设计施工图审图盖章后再签正式施工合同。
2、三通一平、消防、电梯、外墙装饰、门窗、网络通信等弱电工程由甲方另外发包。
3、道路、绿化、亮化等附属工程由甲方另外发包。
二、承包工程价格
1、甲乙双方按照设计图纸所标明的工程内容,工程拟采用包干形式承包或预算定额式承
包,在签订正式合同时甲乙双方再确定。
2、桩基工程单独核算。
具体内容与造价由甲乙双方协商后确定并单独签订桩基承包合同。
3、土石方工程在正式合同内约定。
三、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工程。
本工程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
范》、《建筑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及相关配套文件进行施工和验收,质量标准合格。
四、工程保证金交纳及退还方式
1、工程保证金交纳
乙方在签订意向协议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交纳工程保证金壹佰万元,逾期该协议
自动失效。
2、工程保证金初步约定分三次退还:
第一次基础完成±0退还25%;第二次主体完成退
还25%;第三次竣工验收合格后退还50%。
五、工程付款方法
1、以保证工程款能直接用于本工程,本工程在整个过程中,工程款的拨付,甲方直接拨
付给乙方委托人(即施工主要负责人),凭乙方单位委托人(即施工主要负责人)开具收据办
理付款手续即可,结算时凭其工程正式建安发票(含税)办理总决算。
建筑税、建安税、所
得税由甲方代扣代缴。
2、与税收相关的税费由甲方代扣代缴。
3、归乙方负责的报建费用、计生保障费等由乙方承担。
4、工程劳动保证金、安全文明措施费等在正式合同中约定。
六、工程进度款的支付及结算
1、商业6#(三层)及z5住宅(11层):
施工期间按已完成工程量进度付款:
完成基础±0时并桩基验收合格后,付桩基工程工
程款的95%;完成二层即三层楼面,付一层的工程施工总造价的50%;完成三层即四层楼面,
付二层的工程施工总造价的50%;完成四层即五层楼面,付三层的工程施工总造价的50%;住
宅按每完成四层付完成工程施工总造价的50%;屋面封顶,待屋面盖好小青瓦,付完成的工程施工总造价的50%。
主体验收合格后,付足工程施工总造价的65%(含已付进度款)。
装修粉刷完成一半时付工程施工总造价的5%;全部装修粉刷完成付5%;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付
工程施工总造价的10%;余款15%在办理结算后30天内付工程施工总造价的10%,同时甲乙
双方将工程竣工验收所有资料交由乙方统一汇总后给甲方归档,否则甲方不予乙方结算;工
程结算总价的5%留作质保金,如无任何质量问题,质量保证金两年期满全部退还。
2、商业s2#/s3#:
施工期间按已完成工程量进度付款:
完成基础±0时并桩基验收合格后,付桩基工程工
程款的95%;完成二层即三层楼面,付一层的工程施工造价的50%;完成三层即四层楼面,付
二层的工程施工造价的50%;完成屋面主体工程,付三层的工程施工造价的50%;完成屋面盖
好小青瓦,付四层的工程施工造价的50%;主体验收合格后,付足工程施工总造价的65%(含
已付进度款)。
装修粉刷完成一半时付工程施工总造价的5%;全部装修粉刷完成付5%;工程
竣工验收合格付工程施工总造价的10%;余款15%在办理结算后30天内付工程施工总造价的
10%,同时甲乙双方将工程竣工验收所有资料交由乙方统一汇总后给甲方归档,否则甲方不予
乙方结算;工程结算总价的5%留作质保金,如无任何质量问题,质量保证金两年期满全部退
还。
七、违约条款
1、甲、乙双方签订意向性协议与正式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益,自双方签订意向协议生效
之日起,甲方不能再将该工程承包给其他工程队或公司,否则,可视为甲方违约应退还工程
保证金,并承担月息二分的违约赔偿金。
乙方不得分包或以其他方式转包给其他工程队或
公司,否则甲方将不退还乙方工程保证金并终止协议。
2、如果乙方在签定正式施工合同前自愿放弃该工程项目,甲方退还乙方的工程保证金,
并不计算利息。
3、乙方不得向社会非法融资,如因此造成的经济赔偿及法律责任由乙方全部承担。
4、乙方不得拖欠工人工资,如有类似情况发生,甲方有权单方面从工程款或保证金中扣
除直接发放给工人。
八、本协议为意向协议,以甲、乙双方签定正式合同为准。
甲、乙双方正式合同签订后
本意向协议终止。
发包方:
(盖章)承包方:
(盖章)法定代表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篇四:
建设工程总承包意向合同建筑工程制订单位:
许昌新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日期:
协议书年月日鼎晨·翡翠城项目
建设工程总承包意向协议书发包人:
(全称)许昌新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承包人:
(全称)河南鲁斯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依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双方就本建设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安装工程
工程立项批准文号:
资金来源:
自筹
二、工程承包范围
承包范围:
施工总承包(建筑面积约12万平方米)、包括但不限于发包图纸中的土建工程、
给排水工程、电气工程、暖通工程、弱电工程(包括智能化系统预埋管、盒部分)。
三、承建方式:
除工程电梯甲方摘项自行安装外,其它工程实行大包干制,即包工、包料、包安全。
工程使用的门、窗乙方除收取5%配合费之外的价款全部支付给甲方指定的门、窗生产厂家。
四、履约保证金(安全、进度、质量):
签订此协议后,乙方向甲方缴纳本项目履约保证
金人民币伍佰万元整。
五、正式合同工期:
开工日期:
自监理工程师签发开工令规定日期为准;竣工日期:
以五方责任单位验收合格为准承包人承诺并保证:
完全理解发包人对本项目的工期要求,保证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能够通过合理改进工艺流程,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增
加施工人员等手段保证工期。
在本项目工期滞后的情况下,承包人承诺接受发包人提出的调
整施工任务、增加人员设备、更换主要工程管理人员的合理要求并放弃此类索赔。
六、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
一次性竣工验收合格工程质量目标:
力争河南省“中州杯”奖,力争国家“鲁班奖”。
七、正式合同价款:
合同暂定价:
(小写)(大写)其中:
多层洋房暂定为元/平方米、框架小高层及人防工程元/平方米,(终
以本合同约定的预算编制依据及调整方法据实调整)。
本工程合同价款的编制依据及调整方法:
1.本项目预、结算及变更、签证等均执行《河南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20XX)》、相关配套文件及国家政策性变化。
2.预算按实际开工当月许昌市造价信息中心提供的当月信息指导价编制,工程建设期间
以主体施工阶段为一个调整段、装饰施工阶段为一个调整段,分别按当时许昌市发布的造价
信息据实调整。
材料价格在上涨或下降5%以内(包括5%)不予调整。
5%以外据实调整,调整
依据以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指导价为准。
3.人工费调整价按省有关部门文件规定人工费指导价进行调整,如人工费有变化按新规
定执行。
4.安全文明施工费,按照豫建设标[20XX]57号文件执行,工程相关规费按规定计取,并
且要有详细子目计划。
5.发包方直接发包的项目,总承包方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计取分包项目总价款的5%配合费。
6.发包方指定的材料及品种,应先给出暂定价,结算时按工程实际情况据实决算,不再
优惠。
7.工程中不可竞争费用不再优惠。
8.双方预算人员严格按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做出施工图预算,(包括图纸会审内容)并就量
下页余下全文工程总承包意向协议书
价在60天内完成编制及核对,在预算总价的基础上,税前优惠%后为承包合同价。
八、发包人责任:
(1)办理土地征用、拆迁补偿、平整施工场地(确保三通一平)等工作,使施工场地具
备施工条件,在开工后继续负责解决以上事项遗留问题。
因以上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发包方
应予以顺延并按国家规定给予承包方相应补偿。
(2)将施工所需水、电、电讯线路从施工场地外部接至双方约定地点,保证施工期间的
需要;
(3)开通施工场地与城乡公共道路的通道,以及专用条款约定的施工场地内的主要道路,
满足施工运输的需要,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4)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的测绘图纸、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图纸,对资料的真实
准确性负责;
(5)办理施工许可证及其它施工所需证件、批件和临时用地、停水、停电、中断道路交
通、爆破作业等的申请批准手续;
(6)确定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以书面形式交给承包人,进行现场交验;
(7)组织承包人和设计单位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
名木的保护工作(如有):
甲方承担围墙以外的有关保护费用;施工围墙以内承包人承担保护
责任,由于承包人施工技术措施问题造成破坏和损失由承包人承担,费用已含在投标报价中。
(9)发包人不承担计划开工日期与实际开工日期之间开工的任何费用和损失,非甲方责
任也不给予承包人顺延工期。
九、承包人责任:
(1)承包人自行解决现场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在施工现场篇五:
某某工程总承包合
同意向书
施工总承包合同意向书发包方(全称):
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承包方(全称):
(以下简称乙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双
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发包方在**市经济开发区投资开发的“****”
项目工程施工总承包事宜,签订如下承包意向书(代补充协议),供双方共同信守。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
工程地点:
**市经济开发区**大道工程规模:
“****”项目主体工程为:
高层*幢,为18层(地上)住宅(部分公寓式酒店)建筑面积约35000m2。
多层*幢,其中:
*幢*层商住楼,3幢*层住宅楼,1幢5层商业综合楼,建筑面积约22000m2。
地下车库,负一层,建筑面积约13000m2.高层部分为框架剪力墙结构;多层部分为框架结构。
总建筑面积约70000平方米(实际面积以有效施工图为准)。
工程总造价约10000万元(最终以施
工图预算为准)。
资金来源:
自筹
质量要求:
确保一次验收“合格”
二、工程承包范围
本工程设计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土建工程。
(水电安装工程、铝合金门窗工程、玻璃幕墙部
分、电梯工程、消防工程、通风及空调工程甲方另行发包,乙方应给予配合,并按约定收取总包服务费)。
三、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
四、工期:
1、一期工程(高层部分)
开工日期:
20XX年月1日。
(实际以开工通知书为准)竣工日期:
20XX年月1日主体结构封顶,20XX年月1日通过竣工验收。
总
工期18个月(含春节)。
20XX年月30日提交合格的竣工验收资料。
()2、二期工程(多层部分):
另行约定。
五、工程价款结算方式及取费标准
1、结算原则:
本工程采用施工图预算包干加签证调整的方式进行结算。
2、合同价款的确定:
本工程开工前乙方须按照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编制工程预算,经双方复核确认后作为合
同承包价(分期施工的可分期编制)。
工程预算编制依据为:
①执行定额:
本工程执行2000年《**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综合估价表》、1999年《**省
装饰工程综合预算定额》。
②取费标准:
本工程依据《**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经双方协商约定:
高层部分土
建取综合费率%(含税金),装饰按类取费;多层部分土建取综合费率%(含
税金),装饰按四类取费。
③人工工资标准执行**省相关文件。
④材料价格:
本工程所用材料均由乙方自行采购,但必须是由甲方认可的国家合格产品;
主要材料价格按照**地区同期信息价(编制预算的当期),商品混凝土按当地市场价按实计算;
材料差价进入工程直接费。
⑤该工程的装饰材料由甲方指定品牌及规格,价格按实签证。
⑥基础施工时,发生的基坑支护、基坑排水、土方外运或回填等费用,按批准的施工组
织设计核算,实行一次性包干。
⑦本工程的室外附属工程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优先承包施工,取费标准按主体工程多层
部分的上述取费标准的80%计取。
3、合同价款调整办法:
下列情况允许在决算时调整工程价款(如调整价款超过合同价款的10%及以上时,经双
方协商,可以在结构封顶后给予调整,并根据调整后的合同价款支付工程进度款):
①设计变更,因甲方变更设计造成的工程量增减;②主材市场价浮动
钢材、商品砼、施工用木材的单价调整:
按开工当月起至主体结构当月止,所占月份的
**工程建材信息价取平均值与本承包条件中的该月份信息价之差进行调整;水泥、砂石、砌块的单价调整:
按开工当月起至竣工验收当月止,所占各月按**工程建
材信息价取平均值与本承包条件中采用的信息价之差进行调整。
装饰材料、外墙保温材料、防水材料按实际施工期间各月按**工程建材信息价取平均值
与本承包条件中采用的信息价之差进行调整。
信息价中没有的材料按市场价按实签证。
4、分包工程的管理和总包服务费的结算
①分包工程(上述第二条所指分包内容)按实际工程决算价款提取5%的总包服务费,决
算时结算。
②总承包人收取总包服务费后,不再计取施工水电供应、垂直运输、外墙脚手架使用和
任何形式工程配合费,总包方参与分包工程质量管理并对分包工程的技术资料负责。
六、联系单及图纸设计变更本工程凡因图纸修改、变更设计、技术洽商中涉及到工程量的增加都必须有甲方表示同
意的书面文字,并及时办理签证;甲方在收到乙方签证联系单后,无特殊情况须在7日内给
予答复,对签证内容有异议的双方应及时商议解决。
七、工程进度款支付及结算时间
1、工程进度款的支付:
施工工程中,甲方原则按照已完工程价款的70%支付工程进度款,
具体支付节点为:
(1)、乙方在施工至正负零时(其中一期工程指地下室结构全部封顶),甲方支付一次工
程进度款,付款比例为完成工程量价款的**%;
(2)、乙方正负零以上主体施工按每3层支付一次进度款,付款比例为完成工程量价款
的70%,在结构封顶验收后一个月内补齐正负零以下的进度款差额**%。
(3)、工程装饰施工阶段,甲方按月支付当月完成工程量的70%进度款。
2、竣工结算:
工程竣工并经验收合格后(以提交合格的竣工验收资料为准),乙方向甲
方移交工程并提交竣工决(结)算书,甲方在收到乙方工程竣工决(结)算书之日起三个月
内必须审核完毕(包括竣工决算审计时间,如逾期不确认视为同意),审核完毕之日起15天
内按工程结算总造价的85%(扣除已支付的进度款)支付给乙方;3个月内支付总总造价的
95%。
留总工程总造价的5%作为质量保修金。
3、质量保修金的退回: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以乙方提交合格的竣工验收资料时间为
准)起满一年(乙方须及时履行保修义务)无息退还3%,余下2%满三年全部无息退还。
八、履约保证金
1、保证金:
为充分体现双方良好的合作意愿,乙方同意向甲方支付****万元作为履约保
证金;在签订本协议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万元的定金。
甲方应在收到乙方定金后天
内完成工程招标等相关开工手续,保证乙方按时进场施工。
乙方应在领取工程投标文件前一
次性付清履约保证金余款***万元;如乙方不能按约定时间足额支付履约保证金或乙方自动放
弃投标,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定金不退。
在乙方按时进场施工并足额支付履约保证金后,
乙方向甲方支付的***万元定金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
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不能按约定的时
间进场施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甲方应承担赔偿损失的责任,同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三
天内无条件退还保证金;如由于甲方原因单方解除合同造成乙方损失,应支付违约金,违约
金按照工程合同造价的1%计取。
2、保证金的返还
(1)、乙方在基础(一期地下室)施工阶段,甲方分五次退还乙方****万履约保证金。
即按地下室的全部工程量,每完成1/4,甲方退还一次,退还的数额分别为***万元、***万
元、***万元。
乙方施工至9层结构及主体封顶并验收合格后,甲方分别返回***万元。
(2)、如因乙方不能履行施工合同,导致出现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致使工程工期严重延
误的,工程履约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甲方不予退还。
九、本合同意向书作为备案《施工合同》的附件,如有与备案《施工合同》或《招标文
件》不符部分,以本合同意向书为准。
十、本合同意向书条款未尽事宜,双方可根据具体情况在正式签订施工合同时作出约定。
十一、本合同意向书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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