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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江通府发58号
泸江通府发[2009]58号
泸州市江阳区通滩镇人民政府
应对甲型H1N1流感应急预案
各村(居民)委员会、镇属各单位:
为科学、规范、有序地开展我镇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有效防范甲型H1N1流感疫情,切实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对经济和社会影响,维护社会的稳定,根据省、市、区的相关要求,结合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一、总则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以及区委、区政府有关防控工作的重要部署,按照依法、科学、规范、有序的原则,构建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甲型H1N1流感应急处置机制,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障社会生产生活正常进行。
(二)工作原则
高度重视、积极应对,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加强配合、联防联控,依法管理、科学处置,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镇应对甲型H1N1流感应急工作。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一)通滩镇应对甲型H1N1流感应急指挥机构
通滩镇政府成立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领导小组,镇党委副书记、镇长赖文军担任组长。
卫生院、中小学、畜牧兽防站、派出所、财政所、建环中心等为成员单位。
领导小组的职责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指挥全镇甲型H1N1流感的防控工作,研究决定防控工作相关政策措施,加强督促检查,指导镇直各部门、村(社区)做好应对准备和处置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通滩镇中心卫生院。
(二)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
领导小组各有关部门按照“统一指挥、综合协调、专业处置、协同应对”的原则,制定本部门应对工作方案,积极开展相关工作。
通滩镇卫生院:
负责组织制订应对甲型H1N1流感疫情的防控技术方案;组织实施监测预防和应急救治各项措施,开展防治培训,设立发热门诊。
加强对不明原因肺炎和流感样病例的症状监测、统计工作。
根据防控工作需要,及时提出对有关重点区域和人员进行隔离的建议。
加强信息报告,必要时实行零报告制度,并积极会同有关部门按照有关要求向社会发布相关信息。
一旦我镇辖区内出现甲型H1N1流感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应立即采取强有力的措施进行隔离、封闭救治,防止疫情传播。
在全镇范围内,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增强全社会的疫病防控意识。
宣传甲型H1N1流感防控知识,消除群众的恐惧心理。
畜牧兽防站:
负责动物疫病的防控工作,加强动物疫病监测、检疫及动物卫生监督工作,制定防控技术方案,组织分析有关动物疫病发生趋势,提出防控建议,通报有关动物疫情信息和监测结果。
中小学:
负责制定应对甲型H1N1流感防控措施,做好在校学生、教职工的疫病知识宣传、自我防护和监测工作。
根据领导小组决策,必要时组织学校实施停课管理等具体措施。
派出所:
负责掌握与甲型H1N1流感疫情有关的社会动态,依法、及时、妥善地处置与疫情有关的突发事件,查处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协助卫生部门依法落实强制隔离措施。
党政办:
负责组织和动员村委会力量,参与甲型H1N1流感疫病的群防群控,对因感染疾病而生活困难的群众予以救助。
做好社会捐助物资的接收、使用和管理工作。
(三)领导小组各工作组职责
为应对甲型H1N1流感疫情,在领导小组下设综合组(办公室)、防疫和医疗组、保障组、宣传组、对外合作组、畜牧兽医组等6个工作组,建立联控工作机制,并由赖文军同志担任召集人。
综合组:
负责防控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工作;负责防控领导小组会议的组织和重要工作的督办;负责收集、整理、上报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信息;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防疫和医疗组:
组织培训国家下发的甲型H1N1流感相关预防控制技术方案,并组织对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对流感疫情监测、报告、流行病学调查、标本采集和检测、疫情处置等工作提供指导;一旦发现甲型H1N1流感疑似、临床或确诊病例,按照上级要求立即移送;根据疫情发生情况和防控工作需要,选派医务人员赴疫点协助开展疫情处理和医疗救治工作;提出完善疫情防控、医疗救治工作的策略、措施建议;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保障组:
负责统筹防控应急物资保障工作,研究并综合协调防控保障中的重大问题;全面掌握保障工作的综合情况,及时了解防控应急物资需求动态、库存及资源保障情况,协调防控应急物资供需、储备、运输等方面事宜;查处违规经营,维持市场秩序,遇有问题,研究采取相关应对措施;及时反馈保障工作信息,及时汇总整理;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宣传组:
负责组织协调配合新闻媒体及时报道应对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进展,积极正确引导舆论;协调相关部门宣传甲型H1N1流感防病知识,提高人民群众自我保护能力;及时收集、整理和报送舆情监测等相关信息。
畜牧兽医组:
负责防控甲型H1N1流感所涉及的畜牧兽医工作,收集、整理、上报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信息;负责制定与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相关的动物疫情监测、疾病防控及检疫监管措施;负责指导各地开展甲型H1N1流感相关防控工作。
三、应对工作阶段划分
(一)预警阶段
全省已有甲型H1N1流感病例,但我市尚未出现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
(二)应急阶段
邻镇或我市已经出现甲型H1N1流感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
(三)结束阶段
镇内所有的甲型H1N1流感病例均已治愈并无新发病例,疫情得到根本控制。
四、应对各阶段响应措施
(一)预警阶段
1、卫生院对来自疫区的境内外人员进行体温等检测和跟踪随访,扩大监测覆盖面,及时发现和排查疑似病例,特别要加强对不明原因肺炎和流感样病例的监测,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及时向区卫生局和区政府报告情况。
2、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对来自疫情发生地的人员实行7天居家医学观察,每日向区卫生防疫站报告健康状况,对其中体温≥37.5℃、具有流感样病例症状者在无防护状态下对其实施医学观察的医务人员送定点医院进一步明确诊断,并报告区卫生防疫站,对其密切接触者实施7天居家医学观察。
3、医院要确保转运急救车辆24小时待命。
对转运急救车辆应配备相应个人防护、消杀药械等物品,同时做好内部人员培训工作。
4、派出所对来自疫区的人员要实施交通检疫措施,测量体温,对体温≥37.5℃、具有流感样病例症状者协助进行医学观察,并协助卫生部门将疑似病例送定点医院进一步明确诊断,并及时报告。
7、宣传部门协同卫生部门对社会公众开展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提高群众自我保护意识,消除恐慌心理,并教育群众在就诊或与他人接触时注意做好个人防护。
(二)应急阶段
在预警阶段采取的措施基础上,进一步采取以下措施:
1、卫生院采取以下防控和救治措施:
(1)加强预检分诊工作。
强化预检分诊工作,配备专业人员,对发热病人进行甄别和鉴别诊断,对医学观察病例或疑似病例及时进行隔离、报告和治疗,并采集样本送检。
(2)强化病例报告工作。
发现首发医学观察病例后,由卫生院1小时内报告区级卫生行政部门,并组织急救机构将病人在有防护条件下2小时内送定点医院进行隔离和诊治。
(3)加强病人的隔离、治疗,卫生行政部门根据甲型H1N1流感疫情流行情况。
(4)加强流行病学调查和消毒工作。
防疫站在接到医学观察病例或疑似病例报告后,2小时内对相关病例进行流行病学调查,重点对病例的可能感染来源、临床表现等进行认真调查,对病例的所有密切接触者进行追踪,对出现症状者要及时进行隔离和医学观察。
配合做好当地外省市病人的密切接触者的追踪和医学观察工作。
(5)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结果迅速划定疫点和疫区,对疫点实施封锁,疫点人员预防服药并居家隔离留观。
(6)根据甲型H1N1流感疫情发生情况,如果疫情规模进一步扩大和蔓延,提出以下预防控制建议措施:
减少公共娱乐活动;限制公众聚会活动;加强公共场所、公共交通工具和人员集中的地区消毒措施;加强对学生、外来流动人员等重点人群的预防控制。
必要时建议政府按照《传染病防治法》采取停课、停工、检疫、封锁等紧急控制性措施。
民政办协同各相关部门做好疫区内群众的生活保障工作。
各村、各部门要及时了解流感疫情的相关信息,严格控制聚集性活动,并加强对群众的健康教育,如发现有发热现象,应去医院排查。
各村要做好对疫点及公共场所的隔离、控制,做好后勤保障和群众思想稳定工作,要组织制定宣传方案,利用大众传媒开展健康教育,向群众普及防病知识,稳定群众情绪,要为防治一线的工作人员提供相对集中、便于隔离的居住场所。
根据甲型H1N1流感流行对我镇的波及范围及严重程度,由防控领导小组报告区领导小组进行危害程度评估,当确认发生大流行时,向区政府建议实施疫区封锁、交通检疫、停产、停业、停课等措施。
经区政府批准,采取以下措施:
(1)凡是有条件的家庭,都要建立家庭隔离病房及时隔离病人。
(2)实施对中小学及幼儿园停课。
停课后应跟踪学生和幼儿健康状况。
(3)派出所配合相关部门停止各种人群聚集的大型活动,关闭所有网吧等文化体育场所。
(4)疫点(区)范围内各村建立和启动疫情防控工作网络,防止疫情蔓延。
发生疫情的村应采取分组包片、责任到人的办法,将防控工作覆盖辖区全体居民。
(三)结束阶段
在流感疫情问题得到有效控制,应对处置工作基本完成后,宣告我镇应急处置工作结束。
评估:
区卫生局对事件发生经过、现场调查处理情况、所采取措施的效果、应急处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病人救治情况、卫生医学评价、居民健康评价、取得的经验及改进建议等进行全面客观地评估,并在20天内将评估报告报送区政府。
善后处理:
镇组织力量制定事后恢复计划并迅速实施。
对因参与应急处理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给与相应的补助和抚恤;对应急处理期间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企业的物资和劳务进行合理补偿。
泸州市江阳区通滩镇人民政府
二OO九年九月十七日
抄送:
镇党委、镇人大。
泸州市江阳区通滩镇党政办2009年9月17日
(共印4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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