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公路工程建设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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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公路工程建设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重点公路工程建设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有效应对、准时处置我省重点公路工程建设各类突发工程事故,提高应急处置事故能力,最大程度地削减施工过程中的事故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提高重点公路工程建设整体应急防范水平和抗风险能力,编制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急法》;
3、《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意见》;
4、交通运输部《关于全面加强交通应急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5、《X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6、《X省交通厅关于全面加强交通应急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1.3事故分级
1、本预案所称的突发公共事件,包括我省重点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所涵盖的道路、桥梁、隧道、涵洞及配套设施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工程坍塌、人员伤亡、中毒和财产损失事故等。
2、依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根据建设工程事故的发生性质、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将事故分为四级:
Ⅰ级(特殊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其界限为:
等级
死亡人数
重伤人数
直接经济损失
Ⅰ级
≥30人
100人以上
>1亿元
Ⅱ级
10—29人
50—100人
5000万元—1亿元
Ⅲ级
3—9人
10—50人
1000—5000万元
Ⅳ级
<3人
≤10人
较小
注:
同一等级中,三项指标中只要满意一项即为该等级事故。
3、一次死亡3人及以上,即列为报告和应急处置的较大事故。
对可能恶化的突发事件要加强报告并提高相应等级。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省重点公路工程建设项目各类突发事故的应急处置。
1.5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科学决策;
(2)统一指挥,分级处置;
(3)条块结合,属地管理;
(4)先期处置,协同应对;
2应急处理机构
2.1应急处理领导组组成:
1、组长:
单位行政一把手;
2、副组长:
单位领导班子成员;
3、组员:
单位各后勤保障部门负责人及临时指定有关人员。
2.2建设管理处职责
建设管理处是处置突发公共事件的指挥单位之一,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我省有关处置重点公路工程建设突发事故的法律、法规、制度;
(2)负责本项目工程危急源的监测、监控,以及相关监测资料的传输、收集和分析;
(3)负责本项目建设前期的工程安全风险预估、评估的管理工作;
(4)负责及参与对本项目工程事故的调查、评估与处理;
(5)负责组织编制与修订本项目突发事故应急预案,成立应急处理领导组;
(6)负责组织实施公路建设工程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相关保障和宣传培训;
(7)负责组建事故应急处置专家组,成员主要由公路工程、桥梁工程、隧道工程、基础工程、工程机械等专家组成。
专家组参与公路建设工程安全风险评估和安全专项方案的审核,并对有效防范次生事故供应应对决策咨询、建议和技术支持。
(8)依据重点公路工程建设突发公共事件的发生或可能发生重大、特殊重大事故的发展势态,由建设管理处成立现场指挥部。
现场指挥部在当地政府的统一指挥下,详细组织实施现场应急处置。
3预警预防机制
3.1信息监测
1、完善重点公路工程建设事故险情共享机制,加强信息收集综合分析和评估,提高信息精确性和时效性。
2、依据公路建设工程各类事故的特征、预防和处置要求,建设管理处、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要加强相关信息的汇总交流、收集分析和判别,建立监测预警预防制度。
3.2预警级别与发布
3.2.1预警级别
根据工程事故的发生性质、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影响范围,我省重点公路建设工程事故预警级别分为四级:
Ⅰ级(特殊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依次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表示。
3.2.2预警信息发布
建设管理处依据信息监测结果,按权限适时向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和有关方面发布、上报预警信息。
信息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以通过通讯、信息网络、宣传告示栏或组织人员准时通知等方式进行。
3.2.3预警级别调整
依据工程事故的发展态势和处置进展状况,建设管理处可视状况对预警级别做出相应调整。
3.3预警预防措施
1、建设管理处、施工单位应依据工程重大危急源分析和危急性较大工程的施工方案论证状况作出相应预警,并组织落实防范措施。
2、进入预警期后,建设管理处可视状况采取以下预防性措施:
(1)预备或直接启动相应应急处置预案;
(2)必要时,向参建单位和沿线政府发布可能受到工程事故影响的警告或劝说信息;
(3)需要时,转移、撤离或疏散可能受到工程事故危害的人员和重要财产,并予妥当安置;
(4)组织应急的专业人员、专家、队伍、设备、通信工具等进入待命状态,并可视状况动员后备人员;
(5)调集、筹措应急处置所需物资和设备;
(6)组织有关单位采取其他有针对性的措施。
4应急处置
4.1信息报告与通报
1、施工、监理、业主单位的任何人员一旦发觉事故,都有义务准时通过“110、119、120”报警、救援
2、建设管理处接到事故报警后,要在马上组织应急救援和处置的同时,准时把握和汇总相关信息。
采取措施防止二次发生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一旦发生重大、特殊重大公路建设工程事故,应在接报后马上分别向当地政府、上级主管部门值班室口头报告,并续报处置状况。
3、各相关部门、参建施工单位应加强协作,建立公路建设工程事故信息通报、协调机制。
4.2先期处置
1、一旦发生公路建设工程事故,建设管理处及有关单位接报后,应马上予以核实,通过组织、指挥、调度相关应急力气实施先期处置,快速掌握并消退危急状态。
在处置过程中,建设管理处负责收集、汇总事故有关信息,依据现场实际状况进行研判,确定公路建设工程事故等级,把握现场动态并准时上报。
2、建设管理处和施工单位应根据本预案,快速指挥、调度本单位应急处置队伍和资源,相互协同、亲密协作,快速高效处置建设工程事故。
4.3应急响应
4.3.1分级响应
我省公路建设工程事故响应等级分为四级:
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分别应对特殊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公路工程事故。
(1)Ⅰ、Ⅱ级应急响应
发生特殊重大、重大公路建设工程事故,启动Ⅰ、Ⅱ级响应,在安全监管部门的领导下,由省交通厅和厅重点办组织、协调、调度我省重点公路工程相关应急力气和资源,统一实施应急处置。
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准时赶赴事发觉场,根据各自职责和分工,亲密协作,快速开呈现场处置。
(2)Ⅲ、Ⅳ级应急响应
发生较大和一般公路建设工程事故,由建设管理处依据事故的扩展性打算响应等级,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和分工,亲密协作,协同实施应急处置。
应急处置状况应准时上报。
4.3.2响应等级调整
各类公路建设工程事故的实际等级与响应等级亲密相关,应依据实际状况确定。
如出现紧急状况和严重态势时,可提高一级响应等级。
当公路建设工程事故发生在重要地段、重大节假日、重大社会活动和重要会议期间,其应急响应等级视状况提高一个级别。
4.3.3公路建设工程各类事故应急措施(附表)
4.4信息发布
发生公路建设工程事故,建设管理处要准时向省交通厅和厅重点办通报状况,由省交通厅和厅重点办依据有关规定,做好信息发布和现场媒体活动的协调和管理。
4.5应急处置结束
重大、特大公路建设工程事故应急处置结束,由建设管理处向省交通厅及重点办提出终止应急处置的建议,经批准后,终止实施应急措施,恢复正常秩序。
较大、一般公路工程事故应急处置结束,由建设管理处打算终止应急响应。
5后期处置
5.1现场调查清理
1、在掌握事故态势后,建设管理处会同有关部门进行现场勘察和事故调查,并协同做好维护施工生产秩序等工作。
2、事故发生单位要在调查完成后开呈现场清理。
5.2善后处置
1、事故处置结束后,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快速采取措施,组织实施救济救助并安抚受伤人员和死难者家属。
2、建设管理处及有关单位要准时调查统计公路建设工程事故的影响范围和受损程度,评估、核实所造成的损失,把握开展应急处置的综合状况并按规定上报。
同时,按规定和权限向社会公布。
5.3事故调查
1、特殊重大事故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授权的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重大事故由省交通厅负责直接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也可以授权或者托付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2、较大和一般事故,由建设管理处负责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也可以授权或者托付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6应急保障
6.1通讯保障
有关人员保证手机或办公
6.2应急队伍保障
进一步优化和加强以公路建设工程参建单位、公安、医疗等专业队伍为主体、群众性队伍为辅助的应急队伍。
建立并强化与消防、120急救等应急队伍的联络机制,为公路工程事故应急处置供应社会保障。
6.3交通运输保障
公路建设工程事故发生后,建设管理处会同有关部门依据需要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积极联系事发地区县政府协助做好应急交通保障。
6.4医疗卫生保障
事故发生后,根据现场抢救、专科医救的不同环节和需要组织实施救护。
保障医疗救护队伍能够快速进入事发觉场,协助医救人员对伤员进行紧急救治,稳定伤情,运出危急区后转入就近医院或专业医院救治。
6.5治安秩序维护
各单位应明确应急状态下维持治安秩序的各项预案措施,防止出现现场混乱导致救援受阻或二次事故。
6.6技术保障
设立公路建设工程事故专家组,对建设工程事故的调查、防范对策进行科学论证,并供应决策建议。
7监督管理
7.1宣传教育
利用会议、讲座等形式,加强对应急学问教育,基本防护学问和自救与互救基本常识教育,提高社会公众应急意识。
7.2培训
公路工程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组织开展应急抢险专业学问和相关应急救援技能的培训。
7.3演练
1、建设管理处应适时组织相关联动单位开展公路建设工程事故应急处置的综合演练。
2、公路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应加强对本项目、本单位应急队伍的训练,定期开展演练,提高应急处置实战能力。
7.4奖惩
在公路建设工程事故防范、预警和处置工作中,相关单位和个人作出重大贡献的,由建设管理处、该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个人所在单位赐予表彰、嘉奖。
未按相关应急预案开展工作,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社会影响的,对相关责任人赐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5预案管理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表:
重点公路工程建设各类事故应急措施
序号
类别
应急技术措施及程序
可能涉及的物资
1
坍塌类事故(包括桥梁、基坑、基础等坍塌)
1、设置事故区域和安全警戒区域;2、疏散危急区域人员;3、确定是否有被淹埋人员,如有,马上组织抢救,必要时通知消防等专业部门进行抢救;4、通知卫生急救中心(120)到现场抢救;5、通知有关技术专家到现场,拟订抢险方案;6、维持现场秩序,防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造成不必要伤害;7、如坍塌影响道路交通,通知交警部门对现场周边交通进行重新组织,确保交通畅通;8、如坍塌影响管线,通知相关单位进行抢修;9、如坍塌影响周边建筑物,由事故所属地区政府人员协助公安部门通知疏散建筑物内居民,紧急时直接实施紧急撤离;10、实施应急技术方案,采取加固、拆除等措施,掌握事态扩展。
1、大型起重设备;2、挖掘设备;3、拆除、切割设备;4、生命探测仪;5、围护(隔离)设施;6、桁架式钢便桥;
7、脚手架(或圆木);8、水泥、粗细骨料;9、聚胺脂、速凝剂等;10、草袋、蓬布等
序号
类别
应急技术措施及程序
可能涉及的物资
3
施工现场的火灾事故
1、疏散危急区域人员;
2、组织自救抢险;
3、通知并协作消防部门实施抢险
1、大型起重设备;
2、抽水设备;
3、灭火器等消防器材;
4、黄砂
4
施工现场锅炉、压力容器爆炸事故
1、设置事故区域和安全警戒区域;
2、疏散危急区域人员;
3、组织抢救遇险人员,通知卫生急救中心(120)到现场抢救;
4、通知并协作技术监督部门、公安等部门实施抢险。
1、大型起重设备;
2、拆除、切割设备;
序号
类别
应急技术措施及程序
可能涉及的物资
6
隧道工程渗漏、透水、冒顶事故
1、组织疏散危急区域人员;2、设置事故区域和安全警戒区域,对隧道出入口设置警戒;3、切断危急区域电源;4、确定是否有被淹埋人员,如有,马上组织抢救,必要时通知民防等专业部门进行抢救;5、通知卫生急救中心(120)到现场抢救;6、支配工作人员到坍塌上方检查上游防排水;7、通知有关技术专家到现场,拟订抢险方案;8、维持现场秩序,防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造成不必要伤害;9、如影响道路交通,通知交警部门对现场周边交通进行重新组织,确保交通畅通;10、如影响管线,通知相关单位进行抢修;11、如影响周边建筑物,由事故所属地区政府人员协助公安部门通知疏散建筑物内居民,紧急时直接实施紧急撤离;12、实施应急技术方案,掌握事态扩展。
1、起重设备;2、挖掘设备;3、切割设备;4、抽、排水设备;5、电焊机;6、液氮;7、注浆等加固设备;8、脚手架(或圆木);9、水泥、粗细骨料、砼;10、聚胺脂、水玻璃等;
序号
类别
应急技术措施及程序
可能涉及的物资
7
隧道工程的火灾、爆炸事故
1、设置事故区域和安全警戒区域,对隧道出入口设置警戒;2、组织疏散危急区域人员;3、确定是否有被困人员,通知消防、民防等专业部门实施救援;4、组织抢救遇险人员,通知卫生急救中心(120)到现场抢救;5、维持现场秩序,防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造成不必要伤害;6、通知有关技术专家到现场,拟订抢险方案;7、影响道路交通,通知交警部门对现场周边交通进行重新组织,确保交通畅通;8、如影响管线的,通知相关单位进行抢修;9、实施应急技术方案,采取加固、拆除等措施,掌握事态扩展。
1、大型起重设备;2、挖掘设备;3、切割设备;4、抽、排水设备;5、灭火器等消防器材;6、黄砂;7、送排风设备;8、支撑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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