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运输部救助打捞局党委贯彻落实部党组.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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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运输部救助打捞局党委贯彻落实部党组
交通运输部救助打捞局党委贯彻落实部党组
《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
—2012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的具体意见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部救捞系统反腐倡廉建设,根据部党组《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交党发[2008]16号),结合救捞系统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惩防并举、重在建设的基本要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强领导干部队伍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和经营管理领域的廉政工作,建立健全具有救捞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全面加强救捞系统反腐倡廉建设,为加快发展救捞事业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二)基本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
救捞系统反腐倡廉工作必须立足于维护救捞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着眼于服务救捞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中心。
立足“三个服务”,紧紧围绕“三精两关键”的总体工作目标,把反腐倡廉工作寓于“加强人命救助,发展抢险打捞”的各项工作之中,及时解决党风、政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坚持突出重点,齐抓共管。
救捞系统反腐倡廉工作必须坚决贯彻中央纪委和部党组的总体部署和要求,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要紧密结合系统的实际情况,突出工作重点,紧紧抓住腐败现象易发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全面发展。
——坚持惩防并举,注重预防。
救捞系统反腐倡廉工作必须把治标与治本、惩治与预防贯穿于反腐倡廉全过程。
既要坚决查处违法违纪案件,严肃查处腐败分子,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更要坚持加强教育,完善制度,强化监督,努力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积极构建具有救捞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坚持改革创新,开拓进取。
救捞系统反腐倡廉工作必须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状态、思想作风和工作方法,分析和把握反腐倡廉建设所面临的新形势、新特点和新规律,总结经验、研究情况,创新思路、完善机制,加强和改进惩治和预防各项工作,使反腐倡廉建设更加适应救捞改革发展的需要,更加富有实效。
(三)工作目标
经过5年的扎实工作,建成具有救捞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全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意识显著增强,处以上干部不发生严重违法违纪案件,救捞系统反腐倡廉建设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二、加强反腐倡廉教育
(一)加强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教育
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
大力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学习贯彻,教育和引导各级领导干部深刻领会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坚定共产主义伟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牢固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和社会主义荣辱观;认真学习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反腐倡廉重要思想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关于反腐倡廉的重要论述,认真学习党章等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加强党性修养和从政道德修养,增强法制观念和纪律意识,打牢廉洁从政的思想政治基础。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交通运输部机关和部属单位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的意见》,并制定实施细则。
认真组织学习《交通运输系统领导干部反腐倡廉教育系列读本》。
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定期安排反腐倡廉理论学习。
各单位主要领导干部每年至少要讲一次廉政党课。
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在领导干部任职培训、干部在职岗位培训中开设廉政教育课程。
各级领导干部定期签署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对新任职领导干部进行廉政谈话,坚持执行新任处级干部签署廉政承诺书制度。
加强党风党纪教育。
组织开展党风党纪专题教育,教育和引导各级领导干部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经济工作纪律和群众工作纪律,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
切实改进领导干部和机关作风,着力解决一些领导干部在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领导作风和生活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
继承党的光荣传统,牢记“两个务必”,弘扬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
发扬艰苦奋斗精神,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大力精简会议和文件,改进会风和文风。
(二)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
把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纳入救捞系统宣传教育总体部署,融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之中。
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宣传思想等部门要对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作出年度工作安排,完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格局。
加大反腐倡廉宣传力度。
深入宣传党的反腐倡廉理论、方针政策、基本经验和工作成果,宣传救捞系统勤政廉政的先进典型。
充分发挥《中国救助与打捞》等报刊、网站的作用,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积极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深入开展正反两方面的典型教育。
充分发挥先进廉政典型示范效应,培养和树立勤政廉政的先进典型,推广党风廉政建设的好经验、好做法。
继续开展与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共建活动,深入剖析交通运输系统,特别是救捞系统的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
(三)加强救捞廉政文化建设
做好救捞廉政文化建设研究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交通运输系统廉政文化建设的指导意见》,并制定实施细则,全面推进系统廉政文化建设。
结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和法制教育,进一步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工地、进船舶、进班组、进家庭活动,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氛围。
三、完善反腐倡廉制度
(一)完善对权力制约和监督制度
完善和落实在决策和执行中实行民主集中制的各项议事规则和工作规则,完善和落实“三重一大”事项党委集体研究决定的有关制度。
健全任中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制度。
健全党内情况通报、情况反映、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
(二)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和经营管理领域廉政建设制度
完善和落实在基础设施建设和经营管理领域中实行公开透明的规定,推进全过程阳光操作。
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系统领导干部在基础设施建设中廉洁自律规定》,并按要求制定相关制度。
认真落实《交通运输部救捞系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廉政监督办法》和《交通运输部救捞系统大宗物资采购廉政监督规定》,进一步完善和落实在基础设施建设和经营管理领域中加强廉政监督的制度。
(三)完善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制度。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交通运输部机关公务接待的有关规定》,并制定实施细则。
完善领导干部职务消费、信访接待制度。
(四)完善反腐倡廉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制度
认真贯彻落实部修订后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实施办法(试行)》、《关于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的考核办法》、《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追究办法》,并制定实施细则。
认真贯彻落实部《关于纪委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暂行规定》,明确纪委(纪检组)组织协调的职责权限、运行规则和操作程序。
四、加强监督制约
(一)加强对领导机关、领导干部特别是各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的监督
加强对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情况的监督。
加大执行政治纪律力度,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维护中央权威和党的集中统一,始终同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救捞系统贯彻执行,确保党的十七大确定的重大理论观点、重大战略思想、重大工作部署在救捞系统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加强对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情况的监督。
围绕“三精两关键”的总体工作目标,增强救助和打捞能力,加强对国家固定资产投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围绕转变发展方式,增强救捞可持续发展能力,加强对节能减排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围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对系统安全工作和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围绕防范国有资产流失,加强对经营风险的监督检查;防止和纠正违背科学发展观的行为。
加强对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
认真开展对“三重一大”有关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保证党委(党组)、行政议事规则、决策程序的贯彻执行,反对和防止个人或少数人专断。
加强对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
严格执行党员领导干部参加民主生活会、报告个人重大事项和述职述廉等制度。
加强对领导干部落实部党组“四个不准”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
开展制止党政干部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
加强对系统各单位党委(党组)及其成员的监督,健全经常性考察和定期考核机制。
加强同级纪委(纪检组)对领导班子成员的监督。
认真贯彻落实《交通运输部党组巡视工作暂行办法》,认真开展相关工作。
落实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积极开展相关审计工作。
(二)加强对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监督
加强对干部人事权行使的监督。
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办法(试行)》。
坚持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前征求同级纪委意见的制度。
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中推荐提名、考察考核、任前公示等关键环节的监督,防范考察失真和干部“带病提拔”,坚决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加强对基础设施建设和经营管理领域的监督。
完善对工程建设和经营活动的项目招标投标、设计变更、物资采购、资金拨付等关键环节的监督检查。
完善项目法人责任制和评标专家工作责任制,加强对项目法人负责人和评标专家廉政情况的监督。
认真贯彻落实《交通基本建设资金监督管理办法》,加强对建设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
积极推行会计委派制度。
认真贯彻落实《交通建设项目审计实施办法》和《交通建设项目委托审计管理办法》,加大对建设项目和建设资金的审计力度,积极推行重点建设项目跟踪审计。
落实《关于对部机关和部属单位基本建设及大宗物资采购活动加强廉政监督的意见》,加强对基本建设及大宗物资采购活动的监督。
加强对财政资金和国有资产的监管。
开展对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政府采购等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继续对“小金库”进行专项清理。
加强对重点资金的审计。
(三)发挥各种监督主体的作用
加强和改进党内监督。
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
切实改进民主生活会的方式方法,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原则性,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加强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的相互监督。
坚持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接受党员群众的监督。
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戒勉谈话和函询制度。
推进党务公开,尊重党员主体地位,落实党员在党内监督中的责任和权利,营造党内民主讨论环境。
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力保障条例》,切实保障党员批评、建议、检举等权利。
建立健全纪检监察部门与组织人事部门有关情况通报制度。
纪检监察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要自觉接受党组织、党员和人民群众的监督。
加强和改进行政监察监督。
充分发挥行政监察职能作用,积极开展廉政监察和效能监察。
支持和保证职工群众监督。
完善局务公开、办事公开和专家咨询制度,增强决策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
发挥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的监督作用。
依法保障职工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健全信访举报工作机制,畅通信访渠道。
五、推进改革创新
(一)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
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形成干部选拔任用科学机制。
完善干部选拔任用中民主推荐、民主测评、任前公示、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任职试用等办法,在全系统实行副处级以上领导职位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制度。
加大干部交流工作力度。
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
加强对年轻干部、后备干部的培养。
党委(党组)讨论任用干部实行无记名票决制。
(二)推进财务管理改革
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规范预算资金分配,落实财政性资金国库集中支付制度。
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经营收入管理。
落实政府采购制度,加强对各个环节的监管。
落实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制度,抓好清理规范津贴补贴工作。
推进领导人员职务消费改革。
认真贯彻落实《交通基本建设资金监管规程》,强化基本建设资金全过程监督管理。
完善重大项目专家评议和论证制度。
(三)预防和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加强对潜水打捞的行业管理,规范审批的制度和程序。
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加强监督检查力度,预防和切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
六、保持惩治腐败的强劲势头
(一)坚决查处违纪违法案件
旗帜鲜明地反对腐败,对任何腐败分子都必须依法严惩,决不姑息。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查处有关违纪违法案件。
以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处官商勾结、权钱交易和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利用干部人事权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的案件。
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
严肃查处基础设施建设和经营管理领域规避招标、虚假招标、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干预招标投标等案件。
严肃查办领导干部失职渎职、以权谋私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的案件。
严肃查办重大质量事故和重大安全事故中的腐败问题。
(二)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
继续推进自查自纠和专项治理。
坚决纠正不正当交易行为,规范交易活动。
重点查处基础设施建设和经营管理领域的商业贿赂案件,查处机关工作人员索贿受贿的案件。
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长效机制的意见》,并制定实施细则,加大源头治理力度,积极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
(三)提高办案能力和水平
坚持依纪依法办案。
严格履行办案程序。
按照规定权限正确使用办案措施。
健全举报人和证人保护制度,对诬告陷害的,要严肃查处。
为受到错告、诬告的同志澄清是非。
加强对新形势下办案工作特点和规律的研究,切实提高办案能力和水平。
正确把握政策和策略,综合运用法律、法规、行政和经济处罚、组织处理等方式和手段,加强对办案工作的监督管理。
(四)健全查办案件的协调机制
加大查办案件的组织协调力度。
建立健全党委(党组)统一领导,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审计等部门参加的办案协调机制。
由纪委书记(纪检组长)担任同级党委(党组)反腐败协调小组组长,加强对重大案件的协调、指导和督办。
加强纪检监察与检察、公安等有关部门的协调配合,形成办案合力。
(五)发挥查处案件的综合效应
完善“一案两报告”制度,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作用。
深入剖析案件中暴露出的问题,查找体制机制制度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建章立制,堵塞漏洞。
利用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
实现查处案件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纪效果相统一。
七、认真抓好《具体意见》的贯彻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
系统各单位党委(党组)是反腐倡廉建设的责任主体,担负着全面领导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政治责任。
要切实加强领导,把贯彻落实《具体意见》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同救捞发展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
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党组)书记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实行党政齐抓共管。
各级纪委(纪检组)要充分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协助党委(党组)抓好《具体意见》各项任务的分解和落实,制定实施方案,作出具体安排,健全工作机构,组织有关部门抓好工作落实。
(二)狠抓工作落实
完善救捞特色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关键是扎扎实实地抓好落实。
系统各单位要按照《具体意见》的总体要求和任务分解,明确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落实工作责任。
各牵头单位和协办单位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保证工作任务的完成。
要抓住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中的重点难点问题,集中力量取得突破。
要针对救捞的实际情况,加强调查研究,深入了解《具体意见》贯彻落实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提出预防和改进措施,不断提高工作水平,务求取得明显成效。
(三)开展监督检查
根据工作分工,各牵头单位每年要对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专项检查,查找问题,认真整改,总结经验,推动工作,并提交工作报告。
要把贯彻落实《具体意见》情况列入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评价范围,作为工作实绩评定和干部奖惩的重要内容,严格责任考核。
部局纪委要会同有关单位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具体意见》确定的任务落到实处。
系统各单位要根据《具体意见》,并结合属地党组织的要求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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