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建筑工程计算规则.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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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建筑工程计算规则
山东省建筑工程计算规则
总则
一、为统一山东省建筑工程工程量的计算,特制定本规则。
二、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内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计价活动中的工程量计算,应依据本规则.
三、本规则可与《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配套使用。
四、工程量计算除依据本规则及《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有关规定外,尚应依据以下文件:
(一)经审定的施工设计图纸及其说明。
(二)经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技术措施方案.
(三)经审定的其他有关技术经济文件。
五、本规则的计算尺寸,以设计图纸表示的尺寸或设计图纸能读出的尺寸为准.除另有规定外,工程量的计量单位应按以下规定计算:
(一)以体积计算的为立方米(m3).
(二)以面积计算的为平方米(m2).
(三)以长度计算的为米(m).
(四)以重量计算的为吨或千克(t或kg)。
(五)以件(个或组)计算的为件(个或组).
六、汇总工程量时,其准确度取值:
立方米、平方米、米取小数点后两位;吨取小数点后三位;千克、件取整数.
综合解释
(一)定额适用范围
1、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与修缮工程预算定额的分界:
修缮工程中,300m2以内的零星添建工程,执行修缮定额;超过300m2的添建工程执行建筑定额.
2、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与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的分界:
(1)道路,以厂区(或小区)范围为界.厂区(或小区)范围以内的道路为建筑工程道路,执行市政定额。
若厂区(或小区)范围内的道路,按城市道路有关规范设计,也属市政工程道路,执行市政定额。
(2)排水管道,以其接入的市政管网的第一座检查井为界。
第一座检查井以内的管道,为建筑工程室外排水管道,执行建筑定额;第一座检查井及市政管网相连的管道,为市政工程排水管道,执行市政定额.若厂区(或小区)范围内的道路,按城市道路有关规范设计,位于道路之下的排水管道,也属市政工程排水管道,执行市政定额。
3、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第一章第一节单独土石方子目,不仅适用于建筑工程,也适用于市政工程、安装工程、修缮工程中的单独竖向土石方的挖、运、填等相应工程内容.
4、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各章之间的主要分界:
(1)定额所有子目,无论单项、还是综合项,均不包括土方内容,实际发生时按第一章相应规定计算。
(2)定额中凡涉及钢筋混凝土的子目(第八章第七节构筑物综合项目除外),均不包括钢筋内容,实际发生时按第四章第一节相应规定计算。
(3)定额中涉及混凝土的子目(本解释中构筑物的补充子目除外)均不包括混凝土搅拌、制作及泵送内容,发生时按第四章第四节相应规定计算。
(4)定额中凡涉及砂浆、混凝土的子目,均不包括掺加剂内容,发生时,泵送混凝土的泵送剂按本解释第四章第四节相应规定计算。
(5)定额中凡涉及油漆的子目,均不包括设计文件规定的油漆内容,实际发生时按第九章第四节相应规定计算,定额子目中的防护性油漆工料不扣除。
(6)定额所有子目(第八章第七节构筑物综合项目除外),均不包括脚手架及其相关内容,发生时按第十章第一节相应规定计算.
(7)定额所有子目,均不包括垂直运输机械及超高增加内容,发生时按第十章第二节相应规定计算.
(8)定额中凡涉及预制加工厂加工的半成品构件的子目,如:
预制混凝土构件、金属构件、成型钢筋、木门窗等,其场外运输内容,发生时按第十章第三节相应规定计算。
(9)定额中凡涉及混凝土的子目(第八章第七节构筑物综合项目除外),均不包括模板内容,发生时按第十章第四节相应规定计算。
(10)大型机械安装、拆除及场外运输内容,发生时按本解释第十章第五节相应规定计算。
其他有关说明
1、定额中主要材料未计价的子目,分为下列两种情况:
(1)子目中列有”(xx)"者,例如:
2—3—1,钢筋混凝土方桩(10.1000)等,括号中的数量为主要材料(方桩)的定额消耗量,括号表示主要材料价格未进入相应价目表基价.
(2)子目中未体现主要材料,例如:
金属结构构件安装子目等以上两类子目,若主要材料为现场制作,其制作应另套相应制作子目;若主要材料为成品进场材料,该子目的基价应予换算。
2、定额中的木材,为符合规范要求的合格木材;进入施工现场的木材,应符合规范的要求.由于进场木材不符合规范要求所导致的烘干费用,由木材的采购供应方承担.特殊情况下,合格木材仍需烘干,其费用按实计算,并进入定额直接工程费。
3、定额中的砂,为符合规范要求的过筛净砂。
定额中过筛净砂的消耗量,已考虑了砂的膨胀系数、过筛损耗以及配制各种砂浆、混凝土时的操作损耗。
但定额中不包括施工现场的筛砂用工。
砌筑砂浆、抹灰砂浆等各种砂浆中的过筛净砂,按按每立方米0。
30工日,另行计算.其他用砂,不另行计算。
注:
根据上面第3项说明,本软件增加了“砌筑、抹灰等各种砂浆中的砂",能在材料分析表中分析出来,在调材料价里能看到,然后根据它的数量套用3—1-0。
1定额子项
土石方工程
一、土石方的开挖、运输,均按开挖前的天然密实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土方回填,按回填后的竣工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不同状态的土方体积,按下表换算。
土方体积换算系数表
虚方松填天然密实夯填
1.000。
830。
770.67
1。
201.000.920。
80
1。
301。
081。
000.87
1.501。
251。
151.00
二、自然地坪与设计室外地坪之间的土石方,依据设计土方平衡竖向布置图,以立方米计算。
三、基础土石方、沟槽、地坑的划分
(一)沟槽:
槽底宽度(设计图示的基础或垫层的宽度,下同)3m以内,且槽长大于3倍槽宽的为沟槽。
(二)地坑:
底面积20m2以内,且底长边小于3倍短边的为地坑。
(三)土石方:
不属沟槽、地坑、或场地平整的为土石方。
四、基础土石方开挖深度,自设计室外地坪计算至基础底面,有垫层时计算至垫层底面(如遇爆破岩石,其深度应包括岩石的允许超挖深度)。
五、基础施工所需的工作面,按下表计算:
基础工作面宽度表
基础材料单边工作面宽度(m)
砖基础0。
20
毛石基础0.15
混凝土基础0.30
基础垂直面防水层(自防水层面)0。
80
支挡土板0。
10
混凝土垫层工作面宽度按支挡土板计算.
六、土方开挖的放坡深度和放坡系数,按设计规定计算.设计无规定时,按下表计算:
土方放坡系数表
土类
放坡系数
人工挖土
机械挖土
坑内作业
坑上作业
普通土
1:
0。
50
1:
0。
33
1:
0。
65
坚土
1:
0。
30
1:
0.20
1:
0.50
(一)土类为单一土质时,普通土开挖深度大于1。
2m、坚土开挖深度大于1.7m,允许放坡。
(二)土类为混合土质时,开挖深度大于1。
5m,允许放坡。
放坡坡度按不同土类厚度加权平均计算综合放坡系数。
(三)计算土方放坡深度时,不计算基础垫层的厚度。
(四)放坡与支挡土板,相互不得重复计算.
(五)计算放坡时,放坡交叉处的重复工程量,不予扣除。
七、爆破岩石允许超挖量分别为:
松石0.20m,坚石0。
15m。
八、挖沟槽
(一)外墙沟槽,按外墙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沟槽,按图示基础(含垫层)底面之间净长度计算;外、内墙突出部分的沟槽体积,并入相应工程量内计算。
(二)管道沟槽的长度,按图示的中心线长度(不扣除井池所占长度)计算。
管道宽度、深度按设计规定计算;设计无规定时,其宽度按下表计算:
管道沟槽底宽度表单位:
m
管道公称钢管、铸铁管、铜管、混凝土管、水泥管、
直径(mm以内)铝塑管、塑料管(Ⅰ类管道)陶土管(Ⅱ类管道)
1000.600.80
2000.700.90
4001。
001.20
6001。
201。
50
8001.501.80
10001。
702.00
12002.002。
40
15002。
302。
70
(三)各种检查井和排水管道接口等处,因加宽而增加的工程量均不计算(底面积大于20m2的井类除外),但铸铁给水管道接口处的土方工程量,应按铸铁管道沟槽全部土方工程量增加2.5%计算。
九、人工修整基底与边坡,按岩石爆破的有效尺寸(含工作面宽度和允许超挖量),以平方米计算.
十、人工挖桩孔,按桩的设计断面面积(不另加工作面)乘以桩孔中心线深度,以立方米计算。
十一、人工开挖冻土、爆破开挖冻土的工程量,按冻结部分的土方工程量以立方米计算。
在冬季施工时,只能计算一次挖冻土工程量。
十二、机械土石方的运距,按挖土区重心至填方区(或堆放区)重心间的最短距离计算。
推土机、装载机、铲运机重车上坡时,其运距按坡道斜长乘下表系数计算:
重车上坡运距系数表
坡度(%)5~1015以内20以内25以内
系数1.752。
002.252。
50
十三、机械行驶坡道的土石方工程量,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并入相应的工程量内计算。
十四、运输钻孔桩泥浆,按桩的设计断面面积乘以桩孔中心线深度,以立方米计算.
十五、场地平整按下列规定以平方米计算:
(一)建筑物(构筑物)按首层结构外边线,每边各加2m计算。
(二)无柱檐廊、挑阳台、独立柱雨蓬等,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三)封闭或半封闭的曲折型平面,其场地平整的区域,不得重复计算。
(四)道路、停车场、绿化地、围墙、地下管线等不能形成封闭空间的构筑物,不得计算.
十六、原土夯实与碾压按设计尺寸,以平方米计算.填土碾压按设计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十七、回填按下列规定以立方米计算:
(一)槽坑回填体积,按挖方体积减去设计室外地坪以下的地下建筑物(构筑物)或基础(含垫层)的体积计算。
(二)管道沟槽回填体积,按挖方体积减去下表管道回填体积计算。
管道折合回填体积表单位:
m3/m
管道公称直径(mm以内)500600800100012001500
Ⅰ类管道_0.220。
460.74__
Ⅱ类管道-0.330.600。
921。
151。
45
(三)房心回填体积,以主墙间净面积乘以回填厚度计算。
十八、运土按下式,以立方米计算:
运土体积=挖土总体积-回填土总体积
式中的计算结果为正值时,为余土外运;为负值时,为取土内运.
十九、竣工清理包括建筑物及四周2m以内的建筑垃圾清理.竣工清理按下列规定以立方米计算:
(一)建筑物勒脚以上外墙外围水平面积乘以檐口高度。
有山墙者以山尖二分之一高度计算。
(二)地下室(包括半地下室)的建筑体积,按地下室上口外围水平面积(不包括地下室采光井及敷贴外部防潮层的保护砌体所占面积)乘以地下室地坪至建筑物第一层地坪间的高度.地下室出入口的建筑体积并入地下室建筑体积内计算。
综合解释
第一章土石方工程
1、混凝土垫层的工作面宽度按支挡土板的工作面宽度计算,系指垫层厚度小于200mm的情况;垫层厚度大于200mm时,其工作面宽度按混凝土基础计算。
2、计算土方放坡深度时,不计算基础垫层的厚度,系指垫层厚度小于200mm的情况;垫层厚度大于200mm时,土方放坡深度应计算基础垫层的厚度.
3、计算土方放坡时,放坡交叉处的重复工程量,不予扣除.若单位工程中计算的沟槽工程量超出大开挖工程量时,应按大开挖工程量,执行地坑开挖的相应子目。
4、爆破岩石的允许超挖量,系指在槽坑的四周及底部共五个方向,不论实际超挖量大小,一律按允许超挖量计算。
5、各种检查井和排水管道接口等处,因加宽工作面而增加的土(石)方工程量不计算,但底面积大于20m2的井池,按定额相应规定计算.
6、回填灰土:
(1)槽坑回填,按定额1—4-12、13子目,每定额单位增加人工3.12工日,3:
7灰土10。
1m3。
灰土配合比不同,可以换算,其他不变.
(2)地坪回填,执行2—1-1垫层子目.
7、场地平整,系指建筑物所在现场厚度300mm以内的就地挖、填及平整.若挖填土方厚度超过300mm时,挖填土方工程量按相应规定计算,但仍应计算场地平整。
综合解释(续)
1、条形基础中有独立基础时,土方工程量应分别计算。
桩间条形基础的沟槽长度,按柱基础(含垫层)之间的设计净长度计算。
2、定额1—2—1——7子目中的装土,系指人工边挖土、边装土筐(人工运土)或人力车(人力车运土)。
人工或人力车运土,运土另套1-2—43--50子目。
机械(机动翻斗车等)运土,装土另套装车相应子目.人工挖土子目中的装土用工,均不扣除。
定额1—1-11—-14、1—1-18—-19、1—3—14——17、1-3-44子目中的装土(渣),系指挖掘机边挖土(渣)、边装车.装土(渣),不能另套装车子目。
3、拖拉机和自卸汽车运输土石方,定额部分子目中虽未限定运距上限,但仅适用于2Km以内的土石方运输.运距超过2Km时,全部运距执行当地有关部门相应规定。
4、填土子目中,均已包括碎土,但不包括筛土。
若设计要求筛土,夯填土、填土碾压、回填碾压子目,每定额单位增加筛土用工1.73工日。
松填土子目,每定额单位增加筛土用工1。
38工日。
回填灰土子目,已包括筛土用工.回填灰土就地取土时,应扣除灰土配合比中的粘土。
5、带地下室、半地下室的建筑物的场地平整,应按地下室、半地下室的结构外边线,每边各加2m计算工程量.
地基处理与防护工程
一、垫层
(一)地面垫层按室内主墙间净面积乘以设计厚度,以立方米计算。
计算时应扣除凸出地面的构筑物、设备基础、室内铁道、地沟以及单个面积在0.3m2以上的孔洞、独立柱等所占体积;不扣除间壁墙、附墙烟囱、墙垛以及单个面积在0。
3m2以内的孔洞等所占体积,门洞、空圈、暖气壁龛等开口部分也不增加。
(二)基础垫层按下列规定,以立方米计算.
1、条形基础垫层,外墙按外墙中心线长度、内墙按其设计净长度乘以垫层平均断面面积计算.
2、独立基础垫层和满堂基础垫层,按设计图示尺寸乘以平均厚度计算.
二、填料加固按设计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三、桩基础
(一)预制钢筋混凝土桩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乘以桩断面面积,以立方米计算。
管桩的空心体积应扣除,如按设计要求加注填充材料时,填充部分另按相应规定计算。
(二)打孔灌注混凝土桩、钻孔灌注混凝土桩,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设计要求入岩时,包括入岩深度)另加0.5m,乘以设计桩外径截面积,以立方米计算。
(三)夯扩成孔灌注混凝土桩,按设计桩长增加0。
3m,乘以设计桩外径截面积,另加设计夯扩混凝土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四)人工挖孔灌注混凝土桩的桩壁和桩芯,分别按设计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五)灰土桩、砂石桩、水泥桩,均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乘以设计桩外径截面积,以立方米计算.
(六)电焊接桩按设计要求接桩的根数计算。
硫磺胶泥接桩按桩断面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桩头钢筋整理按所整理的桩的根数计算。
四、地基强夯区别不同夯击能量和夯点密度,按设计图示夯击范围,以平方米计算。
五、防护
(一)挡土板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支挡范围,以平方米计算。
(二)钢工具桩按桩体重量,以吨计算。
安、拆导向夹具,按设计图示长度,以米计算。
(三)砂浆土钉防护、锚杆机钻孔防护,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钻孔入土(岩)深度,以米计算。
喷射混凝土护坡区分土层与岩层,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防护范围,以平方米计算。
六、排水与降水
(一)抽水机基底排水分不同排水深度,按设计基底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二)集水井按不同成井方式,分别以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数量,以座或米计算.抽水机集水井排水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抽水机台数和工作天数,以台日计算。
(三)井点降水区分不同的井管深度,其井管安拆,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井管数量,以根计算;设备使用按施工组织设计规定的使用时间,以天计算.
综合解释
地基处理与防护工程
1、灰土垫层及填料加固夯填灰土就地取土时,应扣除灰土配比中的粘土。
2、柱间条形基础垫层,按柱基础(含垫层)之间的设计净长度计算.
3、预制混凝土桩在桩位半径15m范围内的移动、起吊和就位,已包括在打桩子目内。
超过15m时的场内运输,按定额第十章第三节构件运输1km以内子目的相应规定计算。
4、预制混凝土桩的送桩深度,按设计送桩深度另加0。
50m计算.
5、预制混凝土桩截桩长度小于1m时,不扣减相应桩的打桩工程量;大于1m时,其超过部分按实扣减打桩工程量,但不扣减桩体及运输的工程量.
6、预制混凝土桩凿桩头,按桩体高40d(d为桩体主筋直径,主筋直径不同时取大者)乘以桩体断面面积,以立方米计算。
灌注混凝土桩凿桩头,按实际凿桩头体积计算。
7、预制混凝土桩截桩子目,不包括凿桩头和桩头钢筋整理;凿桩头子目,不包括桩头钢筋整理。
8、桩子目均不包括测桩内容,实际发生时,按合同约定列入。
9、打孔灌注混凝土桩,设计桩外径,指打孔钢管的钢管箍外径。
10、强夯工程区别不同夯击能量和夯点密度,按设计图示夯击范围计算;设计无规定时,按建筑物基础外围轴线每边各加4m计算.
11、强夯的夯击击数系指强夯机械就位后,夯锤在同一夯点上下起落的次数(落锤高度应满足设计夯击能量的要求,否则按低锤满拍计算)
12、本解释补充的强夯项目2—4—67~90,系按国家2002年《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的有关规定编制的。
其工程量应区别不同夯击能量和夯点密度,按设计图示夯击范围及夯击遍数分别计算。
地基处理与防护工程
1、爆破岩石增加垫层的工程量,按现场实测结果计算.
2、灌注混凝土桩凿桩头,设计无规定时,其工程量按桩体断面面积乘以0。
5m,以立方米计算。
凿桩头子目,不包括桩头钢筋整理.
3、人工挖孔灌注混凝土桩桩壁和桩芯子目,定额未考虑混凝土的充盈因素。
人工挖孔的桩孔侧壁需要充盈时,桩壁混凝土的充盈系数按1。
25计算。
灌注混凝土桩无桩壁、直接用桩芯混凝土填充桩孔时,充盈系数按1。
10计算。
4、现场制作的钢工具桩,其制作执行第七章金属结构制作工程中钢柱制作相应子目;成品进场的钢工具桩,其单价应包括桩体、除绣、刷油以及进出场费等有关费用.钢工具再桩体半径15m范围内的移动、起吊和就位,已包括在打桩项目中。
超过15m时的场内运输,按定额第十章第三节构件运输1km以内子目的相应规定计算。
砌筑工程
一、砌筑界线划分
(一)基础与墙身以设计室内地坪为界,设计室内地坪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身.有地下室者,以地下室室内地坪为界,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身。
(二)围墙以设计室外地坪为界,室外地坪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身。
(三)室内柱以设计室内地坪为界,以下为柱基础,以上为柱。
室外柱以设计室外地坪为界,以下为柱基础,以上为柱.
(四)挡土墙与基础的划分以挡土墙设计地坪标高低的一侧为界,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身.
(五)墙体高度、长度
1、外墙高度,斜(坡)屋面无檐口顶棚者算至屋面板底;有屋架,且室内外均有顶棚者,其高度算至屋架下弦底另加200mm;无顶棚者算至屋架下弦底另加300mm;出檐宽度超过600mm时,按实砌高度计算;平屋面算至钢筋混凝土板顶.山墙高度按其平均高度计算。
女儿墙高度自外墙顶面算至混凝土压顶底。
2、外墙长度按设计外墙中心线长度计算。
3、内墙高度,位于屋架下弦者,其高度算至屋架底;无屋架者算至顶棚底另加100mm;有钢筋混凝土楼板隔层者,算至楼板底。
4、内墙长度按设计墙间净长线计算。
5、框架间墙高度,内外墙自框架梁顶面算至上一层框架梁底面;有地下室者,自基础底板(或基础梁)顶面算至上一层框架梁底。
6、框架间墙长度按设计框架柱间净长线计算。
二、砌筑工程量计算
(一)基础:
各种基础均以立方米计算.
1、条形基础
(1)外墙按设计外墙中心线长度、内墙按设计内墙净长度乘以设计断面计算.
(2)基础大放脚T形接头处的重叠部分以及嵌入基础的钢筋、铁件、管道、基础防潮层、单个面积在0。
3m2以内的孔洞所占体积不予扣除,但靠墙暖气沟的挑檐亦不增加,附墙垛基础宽出部分体积并入基础工程量内.
2、独立基础按设计图示尺寸计算.
(二)墙
1、外墙、内墙、框架间墙(轻质墙板、漏空花格及隔断板除外)按其高度乘以长度乘以设计厚度以立方米计算。
框架外表贴砖部分并入框架间砌体工程量内计算.
2、轻质墙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
3、计算墙体时,应扣除门窗洞口、过人洞、空圈、嵌入墙身的钢筋混凝土柱、梁(包括过梁、圈梁、挑梁)、砖石璇、砖过梁、暖气包壁龛的体积;不扣除梁头、外墙板头、檩头、垫木、木楞头、沿橼木、木砖、门窗走头、墙内的加固钢筋、木筋、铁件、钢管及每个面积在0。
3m2以内的孔洞等所占体积;突出墙面的窗台虎头砖、压顶线、山墙泛水、烟囱根、门窗套及三皮砖以内的腰线和挑檐等体积亦不增加.墙垛、三皮砖以上的腰线和挑檐等体积,并入墙身体积内计算。
4、附墙烟囱(包括附墙通风道、垃圾道,混凝土烟风道除外),按其外形体积并入所依附的墙体积内计算。
计算时不扣除每一孔洞横截面在0。
1m2以内所占的体积,但孔洞内抹灰工程量亦不增加。
混凝土烟风道按设计混凝土砌块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5、砖平璇、平砌砖过梁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如设计无规定时,砖平璇按门窗洞口宽度两端共加100mm乘以高度(洞口宽小于1500mm时,高度按240mm;大于1500mm时,高度按365mm)乘以设计厚度计算。
平砌砖过梁按门窗洞口宽度两端共加500mm,高度按440mm计算.
6、漏空花格墙按设计空花部分外形面积(空花部分不予扣除)以平方米计算.混凝土漏空花格按半成品考虑。
(三)其他砌筑
1、砖台阶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2、砖砌栏板按设计图示尺寸扣除混凝土压顶、柱所占的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3、预制水磨石隔断板、窗台板,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
4、砖砌地沟不分沟底、沟壁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5、石砌护坡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
6、乱毛石表面处理,按所处理的乱石表面积或延长米,以平方米或延长米计算。
7、变压式排气道按其断面尺寸套用相应项目,以延长米计算工程量(楼层交接处的混凝土垫块及垫块安装灌缝已综合在子目中,不单独计算).
8、厕所蹲台、小便池槽、水槽腿、花台、砖墩、毛石墙的门窗砖立边和窗台虎头砖、锅台等定额未列的零星项目,按设计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套用零星砌体项目。
砌筑工程(续)
1、工程量计算规则中砌筑界线的划分,基础与墙(柱)身以室内地坪为界,以下为基础,以上为墙(柱)身。
若基础与墙(柱)身使用不同材料,且分界线位于设计室内地坪300mm以内时,300mm以内部分并入相应墙(柱)身工程量内计算。
2、柱间条形基础,按柱间墙体的设计净长度计算。
3、
(1)3—2—6~9整砌毛石墙(带背里)子目,系指毛石墙单面整砌,若双面整砌毛石墙(不带背里),另执行本解释补充项目3—2—21。
(2)乱毛石挡土墙外表面整砌时,另执行本解释补充项目3—2—22。
4、方整石零星砌体子目,适用于窗台、门窗洞口立边、压顶、台阶,墙面点缀石等定额未列项目的方整石的砌筑.
5、多孔砖墙、空心砖墙和空心砌砖墙,按相应规定计算墙体外形体积,不扣除砌体材料中的孔洞和空心部分的体积。
6、砌筑材料的规格,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但消耗量不变,系指定额材料块数折合体积与定额砂浆体积的总体积不变.
7、砌轻质砖和砌块子目,若实际掺砌普通粘土砖或其他砖(砖璇、砖过梁除外)时,按以上规定执行:
(1)已掺砌了普通粘土砖或粘土多孔砖的子目,掺砌砖的种类和规格,设计与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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