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德市城市总体规划文本.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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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德市城市总体规划文本
常德市城市总体规划(1999—2020年)文本
第一章总则
第1条 为实现二十一世纪初常德市城市社会经济发展目标,合理利用城市土地,指导和协调城市各项建设,保障城市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城市规划编制办法》、《湖南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在1991年湖南省政府批准的《常德市城市总体规划》的基础上,结合常德市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划。
第2条 规划期限:
本次规划近期2005年,远期2020年,远景指2020年以后20至30年。
第3条 本次规划确定的城市规划区为:
武陵区;鼎城区的武陵镇、
第4条 灌溪镇、石门桥镇、斗姆湖镇和白鹤山乡;德山科技经济技术开发区和柳叶湖旅游度假区、太阳山林场等;总面积约638平方公里。
第5条 本规划经批准后,凡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土地利用和各项建设活动均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规定执行本规划。
第二章社会经济发展目标与战略
第6条 城市发展指导思想:
城市发展要坚持以人为本,面向未来,立足现实,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思想。
第7条 社会经济发展目标:
大幅度提高城市经济实力,进一步增强常德市作为湘西北中心城市和其在湘鄂、湘渝重要通道上的中心地位。
发挥能源基地、轻型工业与农业基地、交通枢纽和商品流通中心的作用。
至规划期末,基本实现社会、经济和环境协调发展的现代化新兴城市目标。
第8条城市建设目标:
(1)城市建设要放眼未来,提高居住设施水平,配套完善公共设施;
(2)城市道路系统完善,公共交通发达,实现城市交通现代化管理和运营;
(3)建立现代化市政基础设施系统;
(4)提高环境质量和防灾减灾能力,基本形成城市环境的良性发展;
(5)加强城市绿化建设,创造新的景观和城市整体的美观与和谐。
突出常德山、水、城环境特色,建设现代化环境优美的园林城市。
第9条 发展战略:
(1)广辟建设资金来源渠道,加强城市建设力度,大力加强基础设施与环境建设。
发挥中心城市的凝聚力,促进经济发展;
(2)大力发展旅游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3)塑造有特色的宜人的现代化城市环境,提高城市竞争能力。
(4)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和科教兴市战略,提高城市经济、社会、环境的整体效益,提高城市发展的质量和水平。
第三章市域城镇体系规划
第一节 城镇化水平预测
第10条 常德市域城市化水平:
2005年:
35%;2010年:
40%;2020年:
60%。
第二节城镇发展战略
第11条 城镇发展方针:
强化中心城市,加强县城建设,有重点地积极发展中心镇,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第12条 重点建设石门,规划津市、澧县合并,使其作为城市一级经济区中心。
规划石门、津市--澧县、桃源建市。
第13条 城镇体系总体战略目标:
建立一个适宜常德市社会经济发展要求,等级规模完善,空间布局合理,功能组织协调的城镇体系结构。
第14条 城镇发展战略布局:
一个中心:
常德市。
两大城市群:
以石门为核心的西北城市群和以津市--澧县为核心的东北城市群。
三条轴线:
南部发展轴(319国道、1848省道、石长线、长常高速公路沿线)、北部发展轴(津市、澧县沿澧水流域到石门)和中部发展轴(207国道、石长线和1836省道沿线)。
四类空间:
以常德为中心的都市区,以各城镇发展轴为依托的城镇密集区,以交通干线和沿线重要城镇为骨干的城镇点轴发展区和西部山区的城镇点状发展区;
五个等级:
中心城市--次中心城市--县城--中心镇--一般镇五级城镇体系结构。
第15条 城镇体系建设战略阶段:
(1)近中期(2000-2010年)。
城市化水平由现在的25.28%上升到40%,年均提高1个百分点。
提高市域中心城市规模等级。
通过建设快速干道和未来的湘北干道,初步形成城市之间的交通连接网络。
到2010年每个县建设1--2个重点镇。
提高小城镇的规模和实力,促进农村城市化进程。
(2)远期(2010-2020年)。
提高市域中心城市人口规模等级(由2010年的66万上升到85万人);同时突出城市服务功能,建成区域性的交通、流通和信息中心,实现产业和技术的区域转移和扩散,促进周边地区发展;加强以常德市为中心的城市群建设,利用快速交通联系周围的卫星城镇与桃源副中心。
加快石门、津市-澧县片区中心城市的发展。
加快三条城镇发展轴沿线的小城镇建设。
第三节城镇体系结构规划
第16条 形成一个核心、两个城市群、两个城镇密集带、两极城镇发展轴的城镇体系空间结构。
(1)一个核心:
常德市区。
(2)两个城镇群:
分别以石门和津市-澧县为核心。
(3)两个城镇密集带(一级城镇发展轴):
太子庙--谢家铺--石门桥--市区--河洑-桃源沿线城镇带;皂市--新关--石门--新安--合口--张公庙--澧县--津市城镇带。
(4)二级城镇发展轴:
石长铁路线、207国道到1836省道沿线城镇带。
第17条 城镇体系职能划分为四个等级:
市域中心(次中心)城市:
包括常德市中心城区、石门市、津市--澧县和桃源市;县城;中心镇和一般城镇。
第18条 常德市市域城镇体系规模划分为五个等级,其中中心城市为50万人口以上的大城市;石门市、津市--澧县和桃源市为20--50万人口的中等城市;临澧、安乡、汉寿的城关镇和太子庙镇为5--20万人的小城市;有21个2--5万人的中心镇和91个0.5--2万人的一般镇。
第19条 市域形成三大城镇经济区:
(1)常德城镇经济区:
加强市域中心城市建设,用快速干道联系主城和卫星城镇,形成大都市区;培养桃源作为片区副中心,形成主次中心极核式的城镇体系;同时加快南部沿319、长常高速公路沿线城镇密集区和小城镇的发展。
(2)石门城镇经济区:
加强石门为中心的城镇群建设,培育石长铁路、澧水流域沿线城镇密集区,加大壶瓶山、新安、合口、新关等重点城镇的建设力度。
(3)津澧城镇经济区:
实现津市--澧县合并组成常德市域东北片中心城市,加强以津市--澧县为中心的城镇群建设。
第四节市域风景旅游规划
第20条 坚持保护自然和人文风景资源,坚持合理利用,滚动开发的原则。
以发展旅游为目标,同时带动相关项目,使“吃、住、行、游、购、娱”六要素协调发展。
第21条 结合自身旅游资源的优势,利用市区内的柳叶湖、桥南批发市场和市区外围桃花源、花岩溪等重点,发展体育旅游、购物旅游、休闲旅游、会议旅游等特色旅游。
力争在2020年以前建成柳叶湖、太阳山、桃花源、花岩溪、夹山寺、壶瓶山、目平湖等几大旅游景区,使常德市成为湘西北重要的会展中心、体育竞赛中心、培训中心和购物中心。
第22条 旅游发展策略:
(1)深度开发常德市旅游资源,强化水上体育运动、观光休闲度假、会议培训购物三大特色旅游。
重点发展常德城区和桃花源、夹山寺、壶瓶山、城头山古文化遗址的旅游。
(2)综合利用旅游资源,在市域内形成旅游景点、旅游设施及其服务网络;加强与区外的联系,形成多条旅游通道;发挥与湘西风景名胜区的互补优势,发展区域性旅游。
(3)加强中心城市旅游与环境建设,近期在江北城区,中远期在柳叶湖建成市域乃至省内具有区域意义的旅游服务基地。
(4)大力开发特色鲜明的旅游产品。
(5)确立以国内为主,以中高收入层为主,以休闲度假游为主的客源市场定位。
第23条 全市旅游资源按照旅游区——旅游风光带——旅游景区——旅游景点四个等级进行规划布局。
包括东、西、南三大旅游区;澧水和沅江两大风光带;柳叶湖、桃花源等11个景区。
第24条 全市规划为5条旅游线路:
(1)沅江风光带。
五强溪水库——桃花源、花岩溪——常德市市区—目平湖,向东可到洞庭湖、长沙。
(2)澧水风光带。
夹山——澧州文庙——嘉山风景区,向西可达张家界,向东可到洞庭湖、岳阳。
(3)常德市市区——林伯渠、丁玲故居——澧州文庙——城头山古遗址——天供山,向北可达三峡。
(4)常德市市区——林伯渠、丁玲故居——嘉山风景区——黄山头森林公园,向西北可达三峡,东南可达岳阳。
(5)常德市市区——夹山森林公园、夹山寺——龙王洞——壶瓶山,向西可达张家界景区。
第五节环境保护规划
第25条 环境保护规划目标:
近期控制污染物总量增加,防止生态环境破坏,对现有污染进行治理。
使水、大气、噪声、污染物等达到国家规定的标准以内。
远期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提高污染治理水平,发展生态农业,促进生态的良性循环。
第26条 市域环境保护重点:
(1)对沅江、澧水水环境进行综合整治,大力削减污染负荷,实现污染物的总量控制。
(2)沅江、澧水两岸500米以内地段、水库及其周围森林绿化应重点保护。
(3)减少有害农药、化肥的使用,建立生态农业,大力推广生态种植和养殖模式及工程农业。
(4)对壶瓶山等各自然保护区、旅游景区进行合理规划,开发与保护相结合。
第27条 市域城镇环境保护重点:
(1)保护流域水环境,重点保护饮用水水源,建立饮用水源保护区。
(2)提高全市的森林覆盖率和城市园林绿化水平。
(3) 大力推广使用清洁能源。
对城市实行集中供气、供水,污水和垃圾实行集中处理。
(4)提高噪声达标区和烟尘控制区的覆盖率。
(5)提高城市园林绿化面积,进一步美化、绿化城市,提高城市环境质量。
第六节基础设施规划
第28条 道路交通:
逐步打通、完善与周边城市张家界、岳阳、怀化、荆州、宜昌、吉首和重庆等的联系通道。
建设常(德)张(家界)高速公路和常(德)吉(首)高速公路。
中心城市常德市区突出辐射型和枢纽型的交通地位。
对各种运输方式进行有机衔接,尤其市区至机场、港口修建专用汽车路,过境公路与城市主干道加强衔接,减少过境车辆进入市区,提高过境车辆通行能力。
第29条 供电工程:
重点建设石门火电站,配套开发中小水电。
增加220千伏变电站布点,完善220千伏主干架输电线路,全市形成220千伏分区运行的电网结构。
第30条 邮政工程:
建立完善的立体型邮政运输网,实现“三网、二机、一化”,“三网”即邮政实务传递网、邮政综合业务网、邮政金融业务网;“二机”即信函分检机、包裹分检机;“一化”即营业窗口微机化。
第31条 通信工程:
建立以光缆为主,辅之以数字微波和卫星通信的传输干线网。
建成以常德市为中心,“两横一纵”的通信长途传输网。
第32条 广播电视:
建立以常德为中心、各级县城(包括津市)为次中心的广播电视网络,建成常德至各县市光缆传输网。
第33条 防洪工程:
常德城区划分为3个防洪保护圈:
(1)江北城区重点防洪保护圈,防洪标准200年一遇;
(2)德山开发区重点保护圈,防洪标准100年一遇;(3)江南城区保护圈防洪标准提高到100年一遇。
在常德城区上游建大型防洪水库或利用上游洼地建分洪区,分蓄洪水,并配合泵站、水闸排洪等综合保护措施。
津市、澧县、临澧、桃源、安乡、汉寿、石门等县市防洪规划按50年一遇标准设计,加强城市独立防洪圈。
按10年一遇一日暴雨一日排干标准更新改造现有排渍设施,扩大排渍装机容量。
其它重点建制镇和重点堤垸按30年一遇的防洪标准修筑防洪堤,一般建制镇可采用20年一遇的标准。
在市域的洪涝地区要采取退田还湖等措施提高湖泊蓄洪能力。
第34条 燃气工程:
燃气供应近期以液化石油气为主,远期结合国家天然气管道的敷设,逐步采用天燃气,发展管道燃气。
第七节社会服务发展规划
第35条 加速“科教兴市”战略实施,全面推进素质教育,高标准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普及高中段教育,积极发展职业技术教育、高等教育和成人教育。
第36条 发展农村卫生医疗、预防保健和中医药工业,提高卫生资源综合利用率和卫生服务整体效益,发展特色医院。
第37条 建立与社会经济和城乡发展相协调的文化事业,科学合理地布局文化网络。
第38条 积极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推进体育社会化,促进体育事业的全面发展。
提高竞技体育运动水平,争取成为全国体育先进市。
第四章城市性质、规模
第39条 城市性质:
湘西北地区的区域性中心城市,交通枢纽和流通中心,以轻型工业为主的现代化城市。
第40条 城市主要职能:
全市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科技、教育、信息中心,烟、酒、米、纸业基地和高新技术产业基地,湘西北会展中心和旅游基地。
第41条 城市人口规模:
2005年58万人;2010年66万人;2020年85万人(其中江北城区55万,江南城区15万,德山开发区15万)。
第42条 城市用地规模:
2005年控制在60平方公里左右,2010年控制在65平方公里左右,2020年85平方公里左右。
人均建设用地控制在100平方米以内。
第五章城市用地发展方向和总体布局
第一节城市用地发展方向
第43条 城市用地发展方向:
江北城区以强化中心职能为主,近期向北沿武陵大道、向西沿洞庭大道发展。
远期向西北发展,向东以铁路为界。
德山开发区以向南发展为主。
江南城区向西发展,适度控制向南发展。
第二节城市总体布局
第44条 城市总体格局仍是一城三镇形式,通过两条主干道和三座大桥形成的交通通道联系。
铁路和207国道从城市东部至北部边缘通过,319国道改道经德山区南侧向西经过常德桃花园机场北侧经过,形成城区外围的过境交通干线。
德山开发区西北部与江南城区间的隔离带和沅江将三片城区隔离。
第45条 城区主要职能:
(1)江北城区是全市政治、经济、文化、科教、信息中心。
(2)江南城区以区域性商贸市场为主要职能。
(3)德山开发区主要职能是市级工业基地和交通枢纽。
第46条 城市用地总体布局:
(1)江北城区:
以洞庭大道和武陵大道为骨架,依托市政广场(芙蓉广场)结合江北水系绿化带布置未来的城市中心区。
综合布置广场、行政、商务中心、绿地、文化旅游休闲中心等。
保留原有旧城区的商业服务中心,完善配套现有居住区,规划新的居住区。
西部布局文化教育用地。
在火车东站西侧和西南部布局工业、仓储用地。
城市绿地主要结合水系布置。
(2)江南城区:
配套完善基础设施。
中部布局生活居住区。
东、西部结合批发市场布置一些加工工业。
金霞路中段和玉霞路南段集中布置公共绿地。
以桥南市场一带为中心组织江南片区中心。
(3)德山开发区:
北部在原有基础上适当调整用地布局,配套完善基础设施,提高环境质量。
南部新区东西侧布局工业用地,中部布局居住和公共设施用地,火车站西侧布置仓储、工业用地。
德山开发区的中心布局在乾明路南段。
第47条 调整城市建设用地结构,提高土地利用率,同时扩大城市绿地,特别是公共绿地的比例。
重点调整江北旧城区和德山开发区零星分布的工业和居住用地。
第六章居住用地规划
第48条 居住用地划分为12个片区:
(1)江北城区:
白马湖片区:
居住用地220.6公顷,可居住8.5万人。
荷花路片区:
居住用地338.5公顷,可居住13.0万人。
卷烟厂片区:
居住用地200.5公顷,可居住7.5万人。
老城区片区:
居住用地319.9公顷,可居住12.0万人。
三闾路片区:
居住用地366.4公顷,可居住14.0万人。
(2)江南城区:
临沅路片区:
居住用地100公顷,可居住3.7万人。
水厂片区:
居住用地166.8公顷,可居住5.3万人。
大湖路片区:
居住用地143.3公顷,可居住6.1万人。
(3)德山开发区:
莲池路片区:
居住用地189.8公顷,可居住5.9万人。
有德路片区:
居住用地245.8公顷,可居住7.6万人。
德山站片区:
居住用地47.2公顷,可居住1.5万人。
第49条 各片区新建部分的居住用地按居住区和居住小区方式建设,并按规定配置相应的中、小学等公共服务设施。
第50条 居住区内绿地率不低于35%,合理安排道路、停车场等市政公用设施,创造良好的居住环境。
住宅建设2010年达到人均使用面积18平方米以上,并满足现代化和多样化的要求。
第51条 到2020年城市居住用地应达到2338.7公顷,占城市总建设用地面积的27.6%,人均居住用地26.3平方米。
第七章公共设施用地规划
第52条 常德市中心城区公共设施规划主要按市、区两级设置。
市级公共设施用地设置在江北城区,区级公共设施分别设置在江北城区、江南城区和德山开发区。
结合三个片区老城区改造及新区开发,完善市级及区级公共设施用地规划配置。
第53条 规划在洞庭大道北侧龙港路与皂果路之间布置市政广场、大型科教文化设施及相应的行政用地,形成常德市的行政文化中心。
第54条江北城区形成三个商业服务中心:
(1)对人民路周围用地进行调整,结合中区步行城建设改造,形成具有传统气息的商业服务中心;
(2)结合新的行政中心布置一定的商业金融用地,形成新的现代化商业金融中心。
(3)在火车站周围地段布置商业用地,形成大型商贸中心。
其他商业服务用地主要沿武陵大道、洞庭大道中段、建设中路、朝阳路与朗州路的北段布置。
江南城区结合桥南市场布置一定规模的商业服务用地,建成江南城区的分区商贸中心。
德山开发区崇德路以南,乾明路两侧建成德山开发区分区商贸中心。
规划在江北城区常德火车站西南布置大型批发市场,启明路与人民路交汇处布置生产资料批发市场。
江南城区在沅南路西段南侧布置一处市场用地。
在德山樟木桥粮库附近布置粮油批发市场
第55条 大力加强教育、科研、文化、体育、卫生设施建设,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
第56条 在江北城区洞庭大道以北,芙蓉路两侧集中布置科教园区,为新建及迁建的大中专院校主要集中用地。
第57条 市级剧院、群艺馆、广电大厦、青少年宫、会展中心、科技馆等文化设施结合市级行政文化中心和公共设施用地合理布局。
其它文化设施及老人和儿童活动中心等在各区及居住区内分级设置。
江南城区沅南路北侧和德山开发区崇德路南侧各新增一处文化娱乐用地,建成该区的文化娱乐中心。
第58条 配套完善市级体育中心,并在各区设两个区级体育中心。
江北城区:
老体育场馆和体育场、新建柳叶路西段北侧体育中心(6.5公顷)。
江南城区:
已建迎宾馆路南侧体育中心,新建鼎城路西段北侧体育中心(6.5公顷)。
德山开发区:
建设常德二医院南侧体育中心(5.8公顷),乾明路南段东侧体育中心(3公顷)。
第59条 在江北城区新增加1所综合性医院,位于芙蓉路北段东侧,占地8公顷。
德山开发区新增加1所综合性医院位于区中心,占地5公顷。
原老年病医院搬迁至朗州路北段。
第60条 火葬厂、殡仪馆搬迁至万金公墓附近。
第61条 到2020年公共设施用地达到1022.8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的12.1%,人均公共设施用地12.0平方米。
第62条 依法保护现有国家级、省级、市级和县级文物保护单位。
按保护要求划定重点保护区和建设控制地带。
严禁在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区内进行任何有损文物的建设,因特殊需要,经有关部门批准在其保护区及建设控制地带进行的建设工程,其建筑风格要与保护单位协调。
第八章工业、仓储用地规划
第一节工业用地规划
第63条 江北城区工业用地主要集中在城区的西南与东南两处。
以发展一类工业为主,严禁安排任何对城市有污染的三类工业。
江南城区以发展轻型无污染工业为主,近期城市工业用地主要集中在东部,远期可在西部沅水边集中布置。
德山开发区布置两处工业组团用地,西部的工业用地布置一类工业。
东部布置二类工业用地。
第64条 2020年工业用地达到1103公顷,占整个城市建设用地的13.0%,人均工业用地13.0平方米。
第二节仓储用地规划
第65条 结合工业用地、港区用地、铁路站场用地形成落路口、德山站、盐关码头、南站港区和德山专用码头5个大型的仓储中心。
同时结合工业用地及公建用地布置一些规模较小的仓储用地。
第66条 城市危险品仓库区布置在德山区东部,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卫生等安全防护规定,库区周围须留有足够的防护绿化带。
第67条 德山开发区仓储用地集中布局在德山火车站货场附近。
第68条 到2020年仓储用地达到373.3公顷,占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的4.4%,人均仓储用地面积4.4平方米。
第九章经济开发区规划
第69条 德山开发区作为常德市中心城区重要的经济开发区,应重点发展工业,特别是技术含量较高的高新技术产业,形成常德市的工业基地。
同时改变单一的工业开发区建设模式,配套完善生活服务设施。
第70条 柳叶湖旅游度假区是以水为核心,以水上运动和休闲度假为重点的现代化、多功能的省级旅游度假区。
其建设要和保护滨湖地区环境结合,西南侧沿铁路线留出绿化隔离带,环湖沿岸建成生态农业性观光旅游区。
划定养殖区范围,有条件的地方逐步退田还湖,适当扩大水面,整治岸线。
第十章对外交通规划
第71条 发挥常德在湘西北的交通区位优势,建成以公路、铁路、水运、航空等方式齐全、结构合理、快速方便、功能完善、高效便捷的对外交通体系。
第72条 利用新建和原有207、319国道过境段,组织市区干线外环路,把207、319国道和1801、1804省道及常张高速公路通过立交形式组织在一起,保证出城口的畅通。
第73条 对外交通干道:
(1)公路:
常张高速公路自长常高速公路终点德山檀树坪经德山开发区南侧至斗姆湖跨过沅江,设有一处立交。
(2)国道:
规划207国道澧县至永州段为一级公路,分别与北部318国道和南部建设中的潭邵高速公路和衡昆高速公路接连。
319国道常德至吉首段为二级公路,与西部209国道连接。
(3)省道:
1804省道常德至岳阳段为二级公路,与东部107国道连接。
1801省道常德至永顺段为二级公路,与西部209国道接连。
第74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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