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减轻农民负担自检自查情况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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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减轻农民负担自检自查情况报告
根据《**省人民政府减轻农民负担办公室关于印发**省2019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检查方案的通知》(云政减负办[2019]2号)文件的要求,**县政府办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县减负办、农业、教育、发改、人口计生、财政等各相关部安排布置工作。
要求各相关部门认真开展自检自查,迎接省市检查组的检查。
根据县政府办的要求,**县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办公室积极协调各相关部门,于11上旬,认真对照《**省2019年减轻农负担工作检查方案》开展自检自查。
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现状**县辖11个镇(乡),159个村民委员会,1753个村民小组,173956户农户,671711个农业人口,2019年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3277元。
县委政府一贯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指导方针,认真贯彻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关于减轻农民负担的一系列安排部署,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政绩观,把减轻农民负担工作作为巩固农村改革成果、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大事来抓,进一步加大了宣传教育工作力度,建立健全了农村税费改革过程中减轻农民负担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及其它农村经济管理制度。
认真落实了“四项制度”,深入开展了“三个专项”治理活动,各项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稳步推进,防止了农村“三乱”抬头,维护了广大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和民主权利。
2019年以来,分别由县减负办、县纪工委牵头,多次展开农民负担专项检查,各相关职能部门紧密配合,进一步加大对“三农”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强了对涉农收费文件的审核,加强对涉农收费项目和收费行为的监督管理,在检查中没有发现有职能部门违反规定出台涉农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标准、出台搭车收费或挂钩收费等变相加重农民负担文件情况发生,没有发生因加重农民负担而出现的严重事件和恶性案件,各项政策制度执行情况良好,支农惠农资金兑付足额、及时,农民对我县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持满意态度。
二、减轻农民负担“五项制度”落实情况
(一)贯彻落实涉及农民负担收费文件“审核制”。
县农民负担监督管量办公室认真履行职责,督促各级各部门及时做好有关涉及农民负担收费文件的审核工作,认真清理涉及农民负担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取消不合理的、过时的收费项目,降低过高的收费标准。
(二)涉农价格和收费“公示制”落实情况。
全县17个涉农收费部门建立公示牌293个;11个乡镇159个村实行了涉农收费公示制度。
各中、小学实行了教育收费公示和“四公开一监督”,供电所,公安派出所,林业、土管、计生等乡镇单位,县乡医院及移动、联通公司等均100%实行了收费公示制度,增加了收费透明度,提高了公示质量和水平。
(三)农民负担监督卡制度落实情况。
2019年,全县《农民负担监督手册》发放率达到100%。
同时,多数地方按政策规定要求认真组织填报农民负担监督卡,登记率近90%左右,各地对农民负担监督卡反映的问题都能得到及时的解决。
(四)农村公费订阅报刊费用“限额制”落实情况。
各级各部均认真落实农村基层组织、学校等订阅报刊费用“限额制”。
自实施“限额制”以来,全县没有出现订阅费用突破限额标准以及向村级组织、学校以及农民、学生强行摊派报刊征订的现象发生。
(五)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落实情况。
县减负领导小组对涉及农民负担的案(事)件,严苏认真对待群众以任何形式的来信、来访,认真做好记录备案,即时调查处理。
对确实存在违规违纪增加农民负担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有关规定由纪检监察部门严肃查处,并坚决追究责任。
同时,全县继续推行了减轻农民负担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工作制度,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专项治理部门责任制,严格执行减轻农民负担“一票否决”制,把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和各有关部门目标责任制和党风廉政责任制年度考核内容,实行了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机制,把减负责任落实到了领导、单位和村组,落实到相关责任人。
2019年以来,还没有接收到任何形式的农民负担信访案件。
三、开展专项治理情况
(一)治理农村中、小学收费。
所有农村中小学已全部实行了“一费制”,按**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关于我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收费问题的通知》(云发收费[2019]615号)的要求进行清理治乱。
全县中小学只收取作业本费、寄宿学生寄宿费,再没有收取任何费用;严格执行学生住宿标准;对学生的教辅用书和保险不强求,一律由学生自愿购买和办理;教育局在开学初抽调专门人员对收费进行督查,各教办也对学校收费进行了检查,规范了教育收费。
全县初中在校生45176人,小学在校生104279人,共拨付中小学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5387.18万元,免教科书人数147140人,免教科书费为1415.64万元;免学杂费人数149455人,免学杂费5387.18万元;补助贫困家庭寄宿制学生生活费36353人,共补助生活费2475.16万元。
通过各种减免补措施,共减轻学生家长负担14665.16万元。
(二)治理向专业合作社的收费。
县工商部门严格执行《农民专业合作法》的规定,办理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免收登记费,目前,共办理登记注册农民专业合作社67户,未收取任何费用,无偿办理登记手续。
(三)治理农民建房收费情况。
对农民利用集体土地新建、翻建自用住房只收取工本费,没有收取其它费用。
农村建房收费严格按国家的相关政策执行,对农民用集体所有建设用地进行宅基地建房,不占用耕地的,只收取土地登记工本费;占用耕地的,按规定收取耕地开垦费、税收和土地登记工本费。
因国家建设需要征用农村土地的,按政策给予补偿,严禁以租代征使用农村集体土地。
(四)治理婚姻登记收费情况。
全县共设置10个婚姻登记点,每个点都制作悬挂收费公示栏,结婚和离婚每对都只收取工本费9元。
截止2019年11月10日,全县共办理结婚登记6299对,办理离婚登记307对,没有向登记对象多收取成本以外的任何费用。
(五)其他涉农行政事业性收费:
在计划生育、身份证及户口办理、殡葬、生猪屠宰、农民外出务工等方面,均按有关规定执行,没有发现乱收费、乱罚款的现象。
(六)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农资市场专项整治是一项长期工作,就我县的农资经营状况来说,该项工作任务重,战线长,工作性质复杂.为此,作为农资监管的主要职能部门,积极开展农资市场日常监管工作,县委、政府对此项工作非常重视,每年都要督促工商、供销、质监等职能部门,密切配合农业执法队开展春秋两季农资专项治理行动,逐步理顺农资经营渠道,规范农资经营秩序,促进我县农资市场全面好转。
为确保农用物资供用的安全性,县农业局农业执法队采取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的工作方针,以重点区域、重点市场、重点季节为切入点,以种子、农药、肥料等农资产品为检查目标,井然有序开展农资市场专项整治工作。
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488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86辆次,检查农村集贸市场286个(次),检查农资经营户265户次,没收假劣违法经营种子5183.5公斤,没收过期变质农药300公斤,检查化肥经营摊点108个,扣押无登记证和假劣肥料37吨,挽回经济损失156万元.四、支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
(一)农村税费改革转移支付资金拨付情况。
农村税费改革从根本上理顺了国家、集体和农民的分配关系,是治理各种乱收费、乱罚款、乱集资、乱摊派,切实减轻和规范农民负担的重要举措。
为确保农民负担不反弹,县级财政积极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
工作中,我县坚持把财政转移支付资金落实到位情况作为市农民减负工作的一个重要内容来抓,通过实施监督管理,杜绝财政转移支付资金被挪用、克扣行为,有效保障了镇级机构和村级组织正常运转和农村义务教育经费需要,进一步减轻农村集体和农民的负担,巩固了农村税费改革成果。
(二)对农民的各种补贴的落实情况。
支农惠农资金主要包括对种粮农民良种补贴、农业生产资料增支综合补贴、农机补贴及“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等。
今年,全县共兑现良种补贴资金合计563.7万元,其中:
中稻120万元、小麦110.9万元、玉米332.8万元,补贴面积521896.94亩,其中:
中稻78196.94亩、小麦110900.00亩、玉米332800.00亩,涉及农户164640户;农业生产资料增支综合补贴兑现金额合计3907.23万元,涉及农户162638户;农机补贴兑现金额合计499820元,购置农机具99台(套);“家电、汽车、摩托车下乡”补贴兑现金额合计1085093元,购买家电、汽车、摩托车930件(辆)。
支农惠农政策的落实直接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和稳定大局。
全县各级各部门均把支农惠农政策的落实作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一项重要措施来抓,确保做到了“七个到位”。
一是组织领导到位。
各乡镇在落实支农政策、兑现惠农资金工作中,均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业务,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同时实行严格的工作制,明确各部门各司其职,做好各类支农项目,加强对支农惠农工作的组织协调,做到有规可依,有案可行。
二是资金兑付到位。
全县对种粮农民良种补贴、农业生产资料增支综合补贴和退耕还林补贴等惠农资金均按规定发放到农户的“一折通”上;农机补贴采取对在指定厂家及指定销售点购置农业机械的农机户,在县农机局办理相关手续直接找补兑现;能繁母猪(保险)补贴(2019年度)采用现金形式一次性直接兑付给养殖户。
经检查,全县各项惠农资金均足额兑现到位,无截留、挤占、挪用、代领、冒领现象。
三是规范操作到位。
首先是加强业务培训,认真学习“一折通”的相关业务知识,熟练掌握操作程序,特别是对村级涉及业务的副主任(文书)和村民小组组长,使其掌握资金的兑付程序,明确纪律和责任,抓住支农惠农政策落实过程中的关键环节,坚持做到“该发的一定发到位,不发的有理有据,漏发的及时补上,错发的坚决追回”。
四是入户公示到位。
公示原则是落实支农惠农政策必须遵守的原则,把各项支农惠农资金置于广大农民群众的监督之下,实行阳关操作。
公示采取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的形式,将补贴政策、补贴标准、补贴面积、补贴农户、补贴资金以村民小组为单位进行为期七天的张榜公布,并打印花名册直接上门为农户办理签字确认手续,接受群众监督。
五是资金监管到位。
首先是财政的业务监管,对于支农惠农资金必须经过财政专户拨付到具体实施部门,财政业务人员全程监控,参与发放。
其次是“一折通”全部发放到农户,无村干部代管现象,并及时将各项惠农补贴资金,按规定项目足额打入农户“一折通”帐户中,以便安全、准确、快捷地发放到农户手中。
第三是无截留农户“一折通”资金用于公益事业的情况;第四是各级认真做好各项惠农补贴发放情况的统计工作,同时建立健全支农惠农资金落实档案管理制度,对涉及的各种文件、资料、表册等按年度整理归档,妥善保管,以便查询。
六是督促检查到位。
为确保各项支农惠农政策落到实处,各乡镇党委政府均成立督查小组,对惠农资金的兑现情况进行适时督促检查,并专设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深入调查举报事件,做到及时发现、及时上报、及时处理。
七是责任追究到位。
支农惠农政策落实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
实行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工作机制和“谁主管、谁负责“的部门责任制,把责任落实到部门,乡(镇)、村、组,直接落实到相关责任人。
在各项支农惠农政策的落实中,各级纪检、监察全程加以监督,若出现违规违纪现象,严肃加以问责追究。
由于督查有力,在支农惠农资金兑现过程中未出现违纪违规行为。
(三)农村义务教育免费政策落实情况。
全县初中在校生45176人,小学在校生104279人,共拨付中小学义务教育公用经费补助5387.18万元,免教科书人数147140人,免教科书费为1415.64万元;免学杂费人数149455人,免学杂费5387.18万元;补助贫困家庭寄宿制学生生活费36353人,共补助生活费2475.16万元。
(四)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资金管理使用情况。
2019年全县共有12019人的贫困地区劳动力转培训任务,补助资金240万元,分别由县职中、县安培中心和农广校等3个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最终完成培训12503人,占计划任务的104%。
其中:
县职中计划培训5000人,实际完成5452人,补助资金100万元,实际支出1000376.4元;县安培中心计划培训4000人,实际培训4036人,补助资金80万元,实际支803960元;县农广校计划培训3000人,实际完成3015人,补助资金60万元,实际支出600530元。
就本次检查情况来看,各项目实施单位都超额完成了培训任务,资金管理和使用都严格执行专项资金管理制度,实行了“三专一单列”,即专户、专账、专人负责,单一列支。
(五)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及财政奖补监管情况。
根据《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19年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和以资代劳限额标准的通知》(曲政办发[2019]81号)的规定,我县2019年村民一事一议筹资限额为人均30元,筹劳数量为人均劳动力不超过10个工作日,以资代劳工价为20元。
各村严格执行这一规定村内公益事业建设按《**省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实施办法》的规定程序进,严格审批,认真备案,事后审计。
2019年,全县共有345个自然村申报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筹资筹劳政奖补项目,涉及农村人口155038人,涉及农户39570户。
由于监管到位,没有一个村出现违规违纪现象。
五、存在问题我县农民负担工作,经过多年的努力,取得的成效是十分明显的。
但不可否认的是,由于农民负担问题的形成有其错综复杂的历史原因,此项工作具有政策性强、涉及的部门多、群体大且差异性大的特点,是一项系统而庞大的工程。
因此,减轻农民负担监管工作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如何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任务仍然繁重。
随着农村改革的不断深入,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农民负担工作依然存在不少新老问题,突出地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政策宣传还不够到位。
在政策宣传上虽然做了大量的工作,但由于农民负担政策内容比较多,执行的部门比较多,加之农民群众受自身局限性的影响,对政策的理解一知半解,在执行政策时易产生不满。
(二)农民负担工作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管理难度大。
农民负担工作涉及的部门多,协调起来比较繁杂。
管理的对象涉及村村寨寨、家家户户,地区间经济差别较大,造成了新农村建设需要与减轻农民负担的矛盾,矛盾的形成比较复杂,监管起来有难度。
(三)农用生产资料价格上涨幅度大,冲抵税改成果。
近年来,农业生产资料价格上涨幅度比较大,农民的种植成本相应提高,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实施农村税费改革以来出台的一系列减负政策和各项惠农政策给农民带来的实惠,影响了减负增收工作的开展,迟滞了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
(四)部分惠农政策受益范围、受益标准与实际需求存在差距。
由于补助标准偏低,涉及面广,良种补贴、粮食综合直补等补助摊到农户身上数额太少,对于调动农民的种粮积极性,促进农村粮食种植结构的优化所发挥的作用还不是十分的显著。
三、明年工作打算当前,涉及农民负担问题的体制、机制性深层次矛盾还没有完全消除,减轻农民负担的基础还不牢固,建立起城乡统一的公共财政还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
深化农村改革的任务还很重,影响农民负担的各种问题短时期内还难以从根本上解决,防止侵占农民群众利益的长效机制还没有完全建立起来。
因此,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认清模糊认识、盲目乐观情绪对减负工作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危害,切实做到思想认识不懈怠、工作力度不减弱、监管措施不放松、执行政策不走样。
(一)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四项制度”。
进一步落实和健全涉农价格及收费“公示制”,适时更新公示内容,创新公示形式,除在乡镇政府所在地统一公示外,涉农收费单位要在收费现场进行公示。
进一步完善农村义务教育收费“一费制”,切实落实有关免学杂费和免费提供教科书的政策。
严格执行乡镇、村组组织和农村中小学校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坚持自愿订阅原则,严禁摊派发行。
进一步深入贯彻执行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坚持对涉及农民负担案(事)件进行通报。
(二)深入开展重点问题治理。
要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当前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9]48号)、《中共**省委办公厅、**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云厅字[2019]3号)要求,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深入开展对农村义务教育,农民土地征占及补偿费到位及使用,农民用水、用电,涉农行政事业性收费、涉农生产服务性收费等热点问题的监管及治理。
实行检查、处理、整改全程监督,切实解决农民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三)继续抓好支农惠农政策的落实。
支农惠农政策的贯彻落实,事关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新农村建设的大局。
各级各部门要吃透支农惠农政策精神,不折不扣地把中央和省、市制定出台的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宣传到户、落实到位,认真实施项目。
严格补贴资金管理和拨付,使之尽快到达基层,到达农民群众手中,投入到农民群众生产中去,变政策为现实生产力。
通过多渠道、多层次地宣传,使党的农村政策深入人心,人人皆知,并形成落实支农惠农政策的自觉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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