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服务责任制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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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服务责任制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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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部服务责任制实施方案
X服试领发[201X]号
XX市开展镇干部服务责任制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关于印发《XX市镇干部服务责任制试点工作
第二阶段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镇党委,市级有关部门党组(党委):
按照我市镇干部服务责任制试点工作总体部署,今年将在20个镇全面开展试点,现将《XX市镇干部服务责任制试点工作第二阶段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特此通知
XX市开展镇干部服务
责任制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2011年月 日
XX市镇干部服务责任制试点工作
第二阶段实施方案
根据中组部工作部署和省委组织部《关于在XX开展乡镇干部服务责任制试点工作方案》的安排,我市已于2010年开展镇干部服务责任制第一阶段试点工作,并取得初步试点成果。
为进一步提升试点工作水平,完善制度建设,从2011年2月至2012月1月,在全市20个镇开展第二阶段试点工作。
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以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水平为目标,以拓展服务内容、创新服务形式、落实服务责任为重点,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群众满意为基本取向,探索建立镇干部服务评价体系,促进镇政府职能转变、改进镇干部作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影响力,夯实党的执政基础。
第二阶段试点工作的目标任务是:
(一)建立完善群众服务需求收集、分析、评估体系,健全服务需求收集制度、服务项目分析评估制度。
(二)建立完善承诺、述职、评议、奖惩“四位一体”的镇干部服务群众责任体系,健全公开承诺制度、述职和评议制度、绩效考评制度,完善镇干部服务奖惩激励机制。
(三)建立完善服务质量跟踪评估体系,完善服务意见反馈机制,健全服务档案制度、定期督查整改制度。
二、试点范围和参加对象
第二阶段试点工作在全市20个镇全面开展,主要面向村和涉农社区。
参加试点的干部是试点镇直接为农民生产生活提供服务的镇干部(包括驻镇站所干部),主要是站所干部和驻村干部。
驻村干部的服务对象是所驻村的自治组织、集体经济组织和全体村民;站所干部的服务对象是站所工作职责内的特定服务对象,如农技片站干部主要针对从事种植的农户提供服务,林业片站干部主要针对林区群众提供服务,畜牧站干部主要针对养殖户提供服务,农机站干部主要针对农机使用对象提供服务。
三、重点环节和工作要求
(一)宣传发动(2月10日至3月10日)
1、制定工作方案。
根据中组部、省委组织部关于试点工作的总体部署,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工作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各镇结合本地情况,建立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明确工作职责。
2、广泛宣传发动。
各镇深入开展宣传,进行工作培训,激发干部群众参与热情,明确干部群众的责任义务。
3、确定试点干部。
站所干部面向全镇提供服务,不驻村;通过个人自荐、组织推荐、双向选择、党委决定的办法,产生驻村工作的镇干部,确保每个村(社区)有1名镇干部驻村服务。
4、举行启动仪式。
各镇召开干部服务责任制试点工作动员大会,邀请有关领导和基层干部群众参加,为试点工作营造声势和氛围。
工作要求:
通过本环节工作开展,明确试点工作努力方向和具体要求,为试点工作顺利开展提供组织保证,创造必要条件,奠定群众基础,使参加试点的镇干部和群众清楚试点工作的目的意义和有关要求。
(二)收集需求和分析评估(3月11日至3月31日)
1、紧密联系群众。
镇干部深入群众、联系群众,宣传方针政策,引导教育群众,密切干群关系。
2、收集服务需求。
结合农村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工作,村(社区)党支部组织发放“一户一票”收集群众需求;召开村(居)民议事会收集群众服务需求;各村(社区)“两委”汇总群众服务需求,分日常事务、基础性设施建设、农技服务、其它服务需求四类,按得票从多到少为序,对服务需求进行排序,登记造册。
发放干部服务群众便民联系卡,随时收集群众临时性服务需求,并登记;在便民联系卡上公开驻村干部和站所干部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等,做到“一户一卡”。
3、评估服务项目。
召开村民小组议事会和村民议事会,对本村(社区)群众提出的服务需求进行初步筛选,提出服务项目的初步建议,村(社区)党支部审核后,上报镇党委;镇党委召开村干部、驻村干部和站所干部会议,共同协商,初步确定服务项目;镇党委召开专题会议,全面综合分析评估服务项目。
一般性日常服务需求,由驻村干部或站所干部负责受理。
年初未列入服务项目,但实际上涉及人数多、资金投入大的重大服务需求,村(社区)党支部要及时召开村(居)民议事会讨论通过后报镇党委审定。
工作要求:
通过本环节工作开展,进一步健全服务需求收集制度、服务项目分析评估制度。
(三)服务承诺和落实责任(4月1日至4月20日)
1、公开承诺。
驻村干部的承诺对象是所驻村群众,站所干部的承诺对象是特定服务对象;承诺内容包括分类服务项目、办结时间和办理标准;承诺方式包括大会承诺、广播承诺、印发承诺书、发放联系卡、公开栏公示承诺等方式。
2、落实责任。
驻村干部和站所干部根据所承诺内容,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责任书,驻村干部与村民议事会、镇政府签订服务责任书,站所干部与服务对象、镇政府、市级相关部门签订服务责任书。
工作要求:
通过本环节工作开展,进一步健全公开承诺制度、服务责任制度。
(四)组织实施和过程监管(4月21日至12月10日)
1、畅通群众诉求。
镇设立服务工作意见反馈热线电话和群众来访接待室,首问责任岗值班人员做好情况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来访人员姓名、居住地、联系方式和反映的意见建议,镇党委每周汇总收集意见。
在村(社区)活动中心设立意见箱,落实专人收集、整理群众意见,收集的意见一周内报告镇领导小组办公室。
2、建立服务档案。
按照“一人一档”的原则,镇党委要为每个参加试点的镇干部建立服务档案,设档案管理员一名,专门负责档案日常管理维护工作;每项服务项目完成后,由服务对象填写服务情况评价表,对干部服务态度、服务质量、服务效果进行评价,评价表装入镇干部服务档案。
镇干部要将开展服务的情况记载入《镇干部服务群众记录本》备查。
3、加强督查整改。
镇党委每月对服务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抽查,每季度组织向服务对象报告情况,每半年组织一次满意度测评;对没有按期完成服务项目的镇干部进行诫勉谈话,督促整改;镇干部根据满意度测评结果,对服务群众工作进行改进;对群众意见较大的服务事项,要制定整改措施,征求群众意见后整改。
工作要求:
通过本环节工作开展,完善服务意见反馈机制,进一步健全服务档案制度、定期督查整改制度。
(五)考核评议和激励奖惩(12月11日至12月31日)
1、述职评议。
年底对镇干部服务群众工作情况进行民意调查和满意度测评。
民意调查由镇党委采取随机走访的方式举行抽样,每个村(社区)走访群众20户以上。
驻村干部满意度测评的参会人员为村民代表和全体党员;站所工作人员满意度测评对象为服务对象代表。
参加服务的镇干部要在测评大会上进行述职,述职报告应提前进行公示。
2、绩效考核。
综合民意调查、满意度测评和所驻村(社区)目标考核对驻村干部进行绩效考核,和村(社区)干部同等兑现绩效补助;综合民意调查、满意度测评和日常管理情况对站所工作人员进行绩效考核,参照镇干部标准兑现绩效补助。
考核分低于80分的或满意度测评低于80分的,不得兑现绩效补助。
3、奖惩激励。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绩效考核90分以上且符合条件的干部纳入镇和市级部门后备干部管理,提拔使用优先,评先评优优先;绩效考核60分以下的,在全镇进行通报,督促整改或调整岗位,并取消下一年度职级晋升、评优选先资格。
工作要求:
通过本环节工作开展,进一步健全绩效考评制度,完善镇干部服务奖惩激励机制。
(六)阶段总结和工作成果(2012年1月)
1、形成工作总结。
梳理试点工作情况,评估工作成效,形成试点工作总结和汇报资料。
2、汇编配套制度。
收集汇总试点过程中形成的工作制度和文书资料,组织进行审定和完善,汇编成册,形成制度化、规范化成果。
四、组织领导
(一)成立领导机构。
市、镇两级分别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设立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若干工作组,负责试点工作日常管理。
镇党委要整合和统筹镇干部工作力量,明确驻村干部服务职能和工作要求,保证驻村干部时间和精力主要用于服务所驻村(社区)群众;各有关市级部门要组织本部门驻镇站所干部积极参加试点工作,并制定落实奖惩激励措施。
(二)加强工作指导。
领导小组每月听取试点工作情况汇报,及时组织问题调研,提出指导意见;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周对试点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出现的问题;聘请专家顾问团,适时邀请专家现场调研,评估效果,提出意见建议。
(三)保障工作经费。
市、镇两级分别编制试点经费预算,足额保证试点工作经费。
(四)加强信息工作。
市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向上级组织部门上报试点工作进展情况,随时反映工作动态,及时上报信息。
广泛宣传试点中取得的工作成效和先进典型。
(五)实行目标管理。
将开展试点工作纳入市委对试点镇的党建考核目标,加强跟踪督查,确保按期完成。
附件1:
镇干部服务责任制基本工作流程
工作步骤
主要环节
具体措施
做好服务准备
成立机构
1、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
2、成立指导组和督查组。
制定实施方案
1、明确服务内容、服务方式;
2、提出服务实施步骤,落实工作责任;
3、健全工作制度,加强考核督查。
明确服务干部
1、双向选择驻村干部;
2、确定片站干部;
3、镇设便民服务中心,村设便民服务代办点。
明确服务方式
1、驻村干部为“前台”面向村民,镇内设办所为“后台”提供支撑的“前后台”服务方式;
2、农技、畜牧、林业片站的干部面向全镇特定的服务对象提供“一条龙”式的综合服务方式;
3、镇设“便民服务站”、村设“便民服务代办点”和“上门服务”三结合的无缝服务方式。
加强宣传发动
1、激发干部参与;
2、让群众知晓服务方式和内容。
收集确定服务项目
收集群众需求
1、结合村级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改革,“一户一票”收集群众服务需求;
2、每月定期召开村民议事会,着重了解群众共性的需求;
3、制作“便民服务卡”发放到户,公开干部的联系方式,随时收集群众的个性服务需求;
4、发放征求意见表,公开电子邮箱。
提出服务项目
直接参与服务干部根据群众需求,初步提出服务项目
评审服务项目
1、村民议事会初议服务项目;
2、镇村干部大会审议服务项目;
3、镇党委会确定服务项目。
作出服务承诺
1、“提”诺。
党员干部针对群众需求服务项目,主动向镇党委书面提出初步承诺意见;
2、“审”诺。
由镇党委召开专题会议,严把承诺的“内容”关、“政策”关和“时限”关;
3、“示”诺。
通过村民会议、广播、公开栏公开承诺内容,提高群众知晓度;
4、“定”诺。
党员干部与服务对象签订《服务承诺责任书》。
实施服务项目
主要服务内容
1、政务服务。
政策宣传解释;落实惠农政策;收集社情民意,反映群众诉求;代办部分行政审批事项;
2、经济服务。
组织开展培训;组织交流、推广农业技术;提供市场信息,协助引入资金、项目;
3、社会服务。
协助解决民生问题;加强知识培训,引导和帮助农民转变生活方式;关爱扶助弱势群体;协助调解村民矛盾纠纷;
4、其他服务。
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帮助解决个别村民特殊困难等。
严守工作制度
1、向所有直接服务对象发放服务联系卡,公布联系方式和监督电话;
2、“2+3”工作制度。
每周到村工作两天,在镇工作3天;
3、每月出席村民议事会;
4、每季度走遍所有直接服务对象。
加强工作督查
1、每位干部建立服务档案。
服务承诺书、服务责任书、服务项目验收结果和测评结果书面入档;
2、完善服务意见反馈办法。
镇设立监督电话和接待室,村设立意见箱,收集群众反馈意见;
3、建立督查整改办法。
镇成立了服务质量监督小组,定期开展视察,群众满意率低的,责令限期整改。
服务项目验收和干部考核
验收服务项目
1、实地查看服务项目;
2、民意调查服务对象;
3、民主测评服务成效。
评议服务质量
1、每季度由镇干部向村民议事会述职;
2、每半年开展一次满意度测评;
3、年底进行民意调查;
4、年底进行述职和民主测评。
兑现考核奖惩
1、实行绩效考核。
综合民意调查、满意度测评和工作目标考核,确定党员干部的年度绩效考核分;
2、以服务责任制考核情况为参考,评定干部年底考核等次;
3、兑现奖惩激励。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将考评优秀、符合条件的干部纳入后备干部管理,提拔使用优先,评先评优优先;对工作不力、群众不满意的,在全镇进行通报,督促整改或调整岗位。
附件2:
收集分析评估群众服务需求和落实干部服务责任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确保以群众需求为导向、群众满意为基本取向开展镇干部服务群众责任制工作,根据试点经验,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收集服务需求
第二条每年12月,村(社区)党支部组织发放“一户一票”、召开村(居)民议事会收集下一年度群众服务需求。
第三条每年1月10日前,各村(社区)“两委”汇总群众服务需求,分日常事务、基础性设施建设、农技服务、其它服务需求四类,按得票从多到少为序,对服务需求进行排序,登记造册。
第四条发放干部服务群众便民联系卡、开通电子邮箱,随时收集群众临时性服务需求,并登记。
在便民联系卡上公开驻村干部和站所干部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等,做到“一户一卡”。
第三章确定服务项目
第五条每年1月,村(居)民议事会对本村(社区)群众提出的服务需求进行初步筛选,提出服务项目的初步建议,村(社区)党支部审核后,上报镇党委。
第六条镇党委召开村干部、驻村干部和站所干部会议,共同协商,初步确定服务项目。
第七条每年1月下旬,镇党委召开专题会议,全面综合分析评估,认真审定服务项目、办结时限、办理标准,并将审定结果反馈相关村(社区)党支部并在村务公开栏公示7天。
公示期间,村(社区)党支部负责收集整理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再次报镇党委审定。
第八条一般性日常服务需求,由驻村干部或站所干部负责受理。
年初未列入服务项目,但实际上涉及人数多、资金投入大的重大服务需求,村(社区)党支部要及时召开村(居)民议事会讨论通过后报镇党委审定。
第四章落实服务责任
第九条每年2月10日前,驻村干部和站所干部以书面形式向镇党委提出服务项目的实施方案。
第十条镇党委召开专题会议,严把内容关、政策关和时限关,逐条审核,确保“服务方案可行、办结时限符合实际、办理结果群众满意”。
第十一条每年2月,在村(居)民议事会上,公开驻村干部和站所干部承诺服务方案,驻村干部与服务对象、镇政府签订《党员干部服务群众责任书》,站所工作人员与服务对象、镇政府、市级相关部门签订《党员干部服务群众责任书》。
随后,在村务公开栏张贴服务方案,有条件的村(社区),通过广播和手机短信公开承诺服务方案。
第十二条临时性服务项目中,日常服务项目以口头承诺为主,重大服务项目仍须由驻村干部作出公开承诺并签订责任书。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制度由XX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2011年1月起施行。
附件3:
干部实施服务项目跟踪督查和质量监管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项目责任人认真兑现服务承诺,不断提升服务质量,结合XX市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建立实绩档案
第二条镇党委建立“镇干部服务实绩档案”,并按照“一人一档”的原则,为驻村干部和片站工作人员建立实绩档案盒。
设档案管理员一名,专门负责档案日常管理维护工作。
第三条镇干部服务实绩档案内容主要包括镇干部个人基本情况、工作履历、工作业绩、技术专长、进村入户收集到的意见建议、服务项目、服务承诺书、服务责任书、项目验收结果、测评结果等。
第四条镇党委每月上旬,完成镇干部上月服务工作资料收集和整理工作,确保镇干部服务实绩档案及时更新。
第三章意见反馈
第五条镇设立服务工作意见反馈热线电话和群众来访接待室,首问责任岗值班人员做好情况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来访人员姓名、居住地、联系方式和反映的意见建议,镇党委每周汇总收集意见。
第六条村(社区)活动中心设立服务工作群众意见箱,落实专人收集、整理群众意见,收集的意见一周内报告镇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七条镇干部每月按时参加服务对象所在村(社区)议事会,对本月开展服务工作进行自查,并对下月服务工作计划进行通报,村(居)民议事会成员和服务对象意见建议可直接向本人提出,也可通过信箱、电话等方式向镇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
第八条镇党委每季度汇总、分析、评估镇干部服务工作质量,在镇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并将意见反馈相关村(社区)党支部,村(社区)党支部通过村(居)民议事会进行通报,并在村(社)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服务项目名称、服务责任人、服务工作进度、服务对象满意度。
第九条镇干部服务质量公示期为5—7天,公示期间没有收到群众意见的,作为镇干部服务工作日常考察资料记入实绩档案;公示期间收到群众意见的,镇领导小组组织人员及时调查复核。
第四章督查整改
第十条镇党委牵头负责对镇干部服务工作进行实时监督和跟踪问效,每半年组织市、镇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部分村民代表,采取走访座谈、民主测评等方式跟踪督查镇干部服务质量。
第十一条督查内容:
主要包括镇干部服务项目是否体现村民意愿、服务承诺是否具体、服务责任是否明确、服务措施是否到位、服务对象是否满意。
第十二条镇干部服务工作自查连续2个月群众不满意的,或民主测评满意率低于90%的,镇党委责令限期整改,整改情况记入实绩档案。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制度由XX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2011年1月起施行。
附件4:
镇干部服务群众需求质量考评和激励奖惩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增强乡镇党员干部服务群众的责任感和荣誉感,结合XX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乡镇党员干部服务群众质量评定坚持群众评议与结果检验相结合,激励奖惩坚持赏罚分明、以奖为主。
第三条市财政每年划拨专项资金作为乡镇党员干部服务群众的绩效补助。
第二章绩效考核
第四条每年年底,镇党委开展民主评议工作,采取随机走访20户以上村民,发放调查问卷对驻本村的干部服务群众工作情况进行打分,满分为100分。
第五条每年年底,村上召开驻村干部服务群众满意度测评会,驻村干部向村民代表和全体党员进行述职,接受满意度测评。
站所干部向服务对象述职,接受满意度测评。
满意度分为“非常满意”、“满意”、“基本满意”和“不满意”四个等次,分别对应100分、80分、60分和40分。
第六条每年1月,镇党委组织驻村干部上年度绩效考核。
考核分中,民意调查、满意度测评和所驻村目标考核所占比重为3:
3:
4。
站所干部绩效考核由满意度测评和镇党委日常考核两部分组成,比重为5:
5。
第七条对驻村干部、站所工作人员民意调查、满意度测评、绩效考核的结果,镇党委要通过镇政务公开栏、村党务村务公开栏及时进行公示。
第三章奖惩激励
第八条满意度测评分低于80分或考核分低于80分的,不得兑现绩效补助。
满意度测评分和考核分均在80分以上的,驻村干部与所驻村干部同等兑现绩效补助,站所工作人员参照镇干部标准兑现绩效补助。
第九条绩效考核90分以上且符合条件的干部纳入镇和市级部门后备干部管理,提拔使用优先,评先评优优先。
第十条绩效考核60分以下的,在全镇进行通报,督促整改或调整岗位,并取消下一年度职级晋升、评优选先资格。
第四章附则
第十一条本制度由XX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制度从2011年1月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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