耒阳市中心城区夜景照明专项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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耒阳市中心城区夜景照明专项规划
耒阳市中心城区夜景照明专项规划
规划说明书
第一章城市概况
耒阳位于湖南省东南部,总面积2656平方公里,总人口130万,市区常住人口40.1万人,为湖南省九座中等城市之一。
耒阳是伟大的造纸术发明家蔡伦的故乡,素有“荆楚名区”的美誉。
城市南临广东,是湖南省经济战略重点“五区一廊”的南大门,也是内陆地区主动接受粤、港、澳经济辐射、积极承接珠三角产业转移的前沿地。
地理区位优越,水陆空交通俱全,京广铁路、107国道、京珠高速公路纵穿南北,连通闽南、赣南、湘南的1817省道横贯东西,武广高速铁路穿越全境,并设耒阳站;耒水、舂陵江四季通航;枫冲机场拟军民两用。
耒阳去长沙只需45分钟,北上武汉、南下广州只需将近2小时,已经进入“高铁时代”,融入“粤湘鄂三小时”经济圈。
耒阳市中心城区建成区面积达28.88平方公里,是耒阳市域内的政治、金融、商贸、文化、科技、信息中心。
近年来,耒阳市中心城区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以中央实施中部地区资源型城市转型、省委、省政府“一化三基”战略为契机,加大了城市建设力度。
通过一手抓项目、一手抓发展,“一城六片、一带两轴、四山八园”的城市发展格局正在形成。
蔡伦科技工业园、绿海粮油产业园、山河智能机械制造园等专业园区经过快速发展建设,逐步形成了特色产业链,并对核心城区形成拱卫之势。
与此同时,发展空间的外延正在扩展,泛珠三角区域合作、长株潭经济一体化、粤湘鄂三小时经济圈等区域合作势头强劲,城市路桥网络建设等共享性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武广耒阳新城建设以及做好“白色”、“绿色”、“红色”资源文章,加速推进“旅游旺市”等重要战略,为耒阳市整体经济充分快速发展注入了全新动力。
城市夜景建设和规划是做大中心城市、增强城市功能和综合品位的有效途径,是一项既提升中心区域又带动周边,既作用当前又关乎未来,既植根于外延增长又着眼于创新驱动、内生发展,既巩固衡阳市域次中心城市地位又瞄准湘南省重要城市的战略部署。
通过调整优化城区夜环境,把耒阳的城市规模做大、功能做优、品位做高、形象做美,使耒阳的城市特色、政治文化、经济建设、人文景观优势得以发挥,从而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实力,进一步拉开“大耒阳”的城市建设框架。
第二章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一、道路照明现状
耒阳市中心城区的常规道路照明自“九五”时期以来,经大规模改造、建设,目前基本达到建成区道路全覆盖。
大部分道路在建设过程中遵循了以下几个原则,20米宽以上道路配备双排灯,20米宽以下道路配备单排灯,5米以上宽人行道配备行道灯,平均档距小于35米,灯杆高度8米至12米,一般配备250W或者400W钠光源,截光型灯具,供电半径不超过600米,三相四线供电,线路穿管敷设,每灯杆配备专门接线井。
主干道照明表现良好,但是一般道路中仍有亮度、均匀度不达标的状况,一般有以下几个问题:
1、灯具的配光曲线不合理,使用了一些光效差、能耗高的低档灯具,对较宽人行道没有设置良好的功能性照明,从人行道突然拐入行车道是发生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如果人行道和行车道亮度一致,将能够大大提高司机对行人行为的预见性及增加紧急情况处置时间,降低事故率及事故强度。
2、因没有完善的系统规划,光污染和光照不足并存,光源的功率选择不当,导致平均照度大小不一,能源浪费严重。
3、支路、里巷暴露出设施严重老化及光污染问题,功能照明无论是亮灯率、设施维护、主干道架空线入地率等方面与中心城区相距甚远,无法满足夜间出行安全的基本需求。
4、后期的设备维护和管理不完善,由于各种原因破损的照明灯具不能及时更换,更谈不上对于照明灯具进行定期的清洗和维护,导致照明设备的效率下降,照度下降。
二、景观照明现状
近十年来,耒阳景观灯光建设取得了显著成效,在美化城市环境、提高观瞻水平、促进旅游消费经济发展、丰富市民文化生活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但景观灯光现状与先进城市相比,还有许多差距,尤其是一些发展中的问题亟待解决,主要是:
1、景观灯光的配置没有纳入城市整体规划。
景观灯光规划与城市规划应紧密结合,应当是城市规划体系中的一个组成部分。
由于整体规划的缺乏,使得景观灯光建设无序,各区各自为政、风格不一,造成城市夜景较为杂乱,很难和城市空间的发展相协调。
2、景观灯光与主体建设工程设计脱节。
景观灯光设计和建设工作尚未很好地纳入在建设工程设计与施工过程中同步进行,尤其在重大市政工程建设、重点文物维护和老街坊修缮、近代优秀建筑物外立面整治和标志性建筑物的设计建造等工作中,考虑景观灯光较少,增加了后续景观灯光建设的技术难度和成本,社会单位的积极性调动也成为问题。
3、缺乏先进的技术支撑和指导理论。
城市景观照明设施与作为载体的建筑、广场、街道、园林绿化等城市景观元素应是协调统一的,应在深入分析、研究所处区域或载体的文化底蕴和风格特点的基础上,精选最有价值的环节进行表现,充分展示城市文化品位。
但由于缺乏技术理论的指导,造成在景观灯光设计、管理、使用等方面仍存在主观性、盲目性和无系统性现象。
4、环境保护和节约能源意识不强。
亮度缺乏控制,能耗过高,造成一定的浪费,同时也给市民带来困扰。
在景观灯光建设中如何正确地选用光源与灯具,避免产生光污染与光干扰对人和动植物造成伤害,避免对公共交通安全产生影响,控制高光效光源和高效率灯具使用等方面还缺乏有效措施。
5、缺乏系统、科学的城市景观灯光综合评价体系。
现代城市夜间景观的好坏反映了一个城市综合水平的高低,景观灯光工程涉及城市规划、建筑、文化、生态、经济、旅游和照明等学科的相关知识,目前缺少对城市灯光格局的科学研究,对城市景观灯光的质量没有系统的评价体系。
第三章总则
一、规划范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耒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年)》和城市发展需要,编制《耒阳市中心城区夜景照明专项规划》。
本规划范围包括老城区、灶市区、电厂片区、开发区、青麓区、东江区、沙头区及武广新区,夜景规划设计主要在中心城区约40平方公里范围内展开。
二、规划期限
近期目标(2012年之前):
加强对老城区夜景照明的建设和提质改造,以主要道路景观视廊的建设为主,包括城北路、五一路、神农路、蔡伦路、西湖路以及蔡伦纪念园和周边建筑群;进行耒水风光带夜景建设及部分重要景观节点打造,从而在城区形成较为完整的夜景网络,使环境质量得到全面改善。
中期目标(2012年―2018年):
完成城市道路照明提质及公园绿地景观照明改造,以耒水夜景轴线建设为主,创建水、城、景一体化的城市夜景空间结构。
逐步完善灶市区、青麓区、武广新区等储运和交通中心区域夜景建设,尤其是武广新区,将成为湘南重要的夜景景观节点,是耒阳“东进”的标志性景观,为确立武广专线上明珠区域的地位,以“适度超前”为原则,对整个新城进行高质量的景观夜景打造。
同时分阶段推进电厂片区、开发区、青麓区、东江区、沙头区的夜景建设。
远期目标(2019年―2025年):
夜景建设的目标将全部实现,耒水及两岸夜景成为耒阳市“外滩”景观线,政治文化区、商业区、工业区、客运物流区、旅游区、居住区形成不同的功能区域,各条景观视廊、各个景观点有机结合,共同组成完整的夜景体系。
三、规划目标
1、对耒阳市中心城区的景观灯光进行统筹规划布局,确定发展重点,建设体现耒阳特色、高水平、高品质的城市功能照明和景观灯光体系,充分展现耒阳市的历史文化底蕴和社会经济发展状况,丰富市民及游客的文化生活内容,促进城市商业、旅游等服务业及相关产业的发展。
2、确定中心城区夜景照明的发展层次及各区域定位,明确各区域特色和建设重点,制订与相关区域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照明发展规模和控制标准,实现全市夜景资源的合理配置。
3、对城市灯光的密度、亮度与色彩进行科学配置,全面提高控制技术水平,减少光污染,符合节能减排、生态环保要求。
四、指导思想
1、结合城市的总体规划、概念规划、发展战略,并与之协调发展。
挖掘中心城区的文脉特色,展示耒阳市面向国内国际的蔡伦历史文化纪念地的城市特色,注重发展与保护相结合。
2、根据耒阳的城市性质,地域特色,形成耒阳市独特的城市照明风格。
以高品位的夜景照明和科学合理的规划实施,塑造耒阳市现代工贸强市、文化旅游名市、宜居创业新市的山水园林城市夜景形象。
3、根据城市总体定位,在突出衡阳市域第二大城市,湘南地区重要城市之一,湘南地区重要交通枢纽城市夜晚繁华景象的同时,着力塑造具有工贸型山水园林城市的氛围。
4、配合城市旅游城的发展定位,在城市夜景观建设的同时,拓展旅游时限,开拓特色夜旅游项目与线路,从而达到发展经济与展现城市形象的双重目的。
5、强调以人为本,反映耒阳的人文特色;以科技为依托,遵循前瞻性和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
通过城市照明的规划,促进耒阳的经济发展和城市形象建设。
五、规划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
2、《耒阳市城市总体规划(2009—2030年)》
3、《耒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
4、JGJ/T163—2008《城市夜景照明设计规范》
5、CJJ45—2006《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
6、GB31/T316—2004《城市环境照明规范》
7、CJJ89—2001《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
8、GBJ303—88《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9、GBJ133—90《民用建筑照明设计标准》
10、GJJ45—91《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
11、GB50168—199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
12、国际照明委员会(CIE)的有关城市夜景照明技术文件
六、规划编制内容
1、城市道路夜景照明规划(所有城区主干道、次干道、支路、里巷)
2、城市开放空间及重要节点夜景照明
3、公园及公共绿地(含各类景区、滨水景区、夜景眺望点、生态绿化等)夜景照明
4、建筑物夜景照明(含高层建筑、标志性建筑、公共建筑、小区建筑、历史古迹等)
5、重要构筑物夜景照明(各类桥梁、塔式构筑物、牌坊等)
6、商业街区的店招、广告、公共艺术、雕塑等夜景照明
7、城市中轴线、城市主要出入口、天际线等夜景照明
8、沿江风光带夜景照明
七、城市夜景定位
粤港澳后花园,适合投资兴业的湘南区域性经济中心城市,以发展商贸、旅游、文化、休闲等活动为重点,环境生态化且拥有高品质城市功能和空间的核心夜景区域。
第四章城市照明分项控制规划
一、城市道路夜景照明设计方案
(一)概况
城市道路夜景照明设计,对于把耒阳加快建设成为资源节约型城市,促进电力和能源的可持续利用,保证交通安全,提高交通运输效率,保障人身安全,提升城市形象,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规划目标
完成中心城区主干路、次干路、支路、里巷的照明建设,安装高效的照明系统、加强维护系数、采用适当的调光方法、进行合理的照明设计和管理,在满足各功能照明的基础上,对人行道、绿化带进行装饰照明,努力打造一个具有较高文化内涵、注重节能与环保、特色鲜明的城市功能照明体系。
(三)道路照明标准及分类夜景照明
根据耒阳市的路网情况、道路的功能特性及道路景观要素,可将城区道路分为主干道、次干道、支路及居住区道路(里巷)四大类。
1、主干道
主干道构成城市主要交通走廊,贯通城区大部、连接中心城各部分和107国道。
耒阳市规划主干道25条,主要有神农路、城北路、西湖路、蔡伦路、群英北路、德泰隆路、群英路等。
照明设计以旧城改造、道路拓宽为基础,提高照明设施水平,考虑到主干道所形成的形象界面,应注重灯具的新颖大气,展现时代和文化气息,同时进行道路照明的节能改造,结合车道照明和道路绿化区域照明,以安全舒适的光环境,创造庄严壮观、明亮优美的夜景效果。
2、次干道
次干道是城市内部区域联络干道,兼有集散交通和服务性功能,次干道服务对象的多样性决定了其功能的多样性。
耒阳市规划次干道39条,主要有白云路、沿江路、五一路、体育北路等。
在各路段可用多种方式设置路灯,如单侧布置、双侧交错布置、双侧对称布置、横向悬索布置、中心对称布置等,按照道路的线型变化来配置灯具,不仅具有较好的导示性,还起到装饰及点缀环境、美化城市的作用。
灯饰的造型和外观色彩既美观又简洁,便于形成开敞空间的整体效果。
3、支路
支路是次干道与里弄内部道路的连接线,以服务功能为主,包括非机动车道和步行道路。
通过绿化带亮化和临街建筑立面照明形成景观街道空间,利于沿街的经营活动、休闲娱乐,道路两侧的树木照明、小品照明、霓虹、灯箱广告、有关交通标志(包括反光漆和涂料)应统一筹划和设计,塑造新型而富有特色的道路环境。
4、居住区道路(里巷)
里巷联系着众多住宅、街道,构成了高密度的城市路网,主要提供可达性功能,为居民活动提供出入。
老城区巷弄曲折,道路照明质量普遍较差,宜成片改造,完善照明配套设施。
新城区则通过街区道路、绿地系统、现代建筑的统一亮化,形成人与社区互动融合的完整夜景风貌。
5、照明行业标准
(四)道路交会口的夜景照明
1、道路交会口照明中布灯的间距应适当缩小,可选用一般直线段布灯间距的3/5—4/5。
2、对于快速干道交会口可采用高杆灯具作为补充照明。
3、照明行业参考标准如下表:
交会区类型
平均水平照度(lx)
照度均匀度
眩光限制
主干道与主干道交会
30~50
0.4
在驾驶员观看灯具的方位角上,灯具在80°和90°高角度方向上的光强分别不得超过30cd∕1000lm和10cd∕1000lm
主干道与次干道交会
主干道与支路交会
次干道与次干道交会
20~30
次干道与支路交会
支路与支路交会
15~20
(五)道路立交桥照明
1、立交桥照明的基本要求
(1)整体效果要安全节能、新颖独特,尽可能消除眩光;其次要避免浪费能源的用光设计,应合理选择光源、灯具和布光方案。
(2)避免过高的照度和过多的照明灯具,以免令驾驶员感觉不适,影响驾车安全。
(3)桥身和栏杆应采用非直射型照明为宜,尽量使用光束发散角小的灯具。
2、立交桥夜景照明的控制和安全保障
(1)立交桥夜景照明工程应设定出平日、节日、重大节日多种控制模式,灯光变化使用模块化的数字控制;通过分项控制,减低能耗标准,并在控制箱预留远程遥控接口,便于更加高效、准确的管理。
(2)夜景照明系统应有防雷和接地保护措施,且各个照明支路应采用具有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功能的低压断路器。
(3)立交桥的照明设计应便于建成后的日常维护,在立交桥照明设计中还应注意选择有防水防尘性能的灯具,采取措施避免立交桥的照明灯具积尘;同时应考虑灯具的安装,及更换光源与检修的方便性;只有灯具安装合理,立交桥的整体照明设计才具有较高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4)立交桥的照明设计应突出观赏性。
依据远距离时静止的视线对动态目标更加敏感;近距离时移动的视线对静止的目标更加敏感的原理,进行动态和静态灯光的交互设置。
(六)一般道路照明设计灯具布置要求及灯具选择要求
1、道路照明布灯主要依据灯具的配光类型、道路所属性质、道路幅宽以及灯杆高度来进行设置。
2、为了控制眩光,道路沿线不采用非截光型灯具,其灯具防护指数不能低于IP65。
3、灯具的布置间距、安装高度依据路面的有效宽度来科学合理的安排。
4、在曲线路段、平面交叉,坡道等特殊路段,布灯的间距应适当缩小,可选用一般直线段布灯间距的3/5~4/5。
5、选择光源应符合下列规定:
(1)宽阔的机动车道采用高杆灯具时宜选用光束比较集中的泛光灯。
(2)对颜色识别要求不高的市郊道路主要采用低压钠灯或高压钠灯;对颜色识别性比较高的道路可以采用金属卤化物灯或中显色型、高显色型高压钠灯。
(3)主干道和次干道宜采用高压钠灯。
(4)支路和居住区道路,主要采用小功率高压钠灯或小功率高压汞灯等高强气体放电灯,辅以各种颜色的荧光灯、紧凑性荧光灯以及新型的大功率LED灯具。
(5)市中心、商业中心等个别对颜色识别要求较高的街道必要时可采用金属卤化物灯。
(七)重要道路绿化带
(1)通过灯光小品、草坪灯、埋地灯的结合,构筑道路景观,使绿化由普通绿化标准向多样化、高标准、景观型转变,达到美化效果,在人工与自然的空间之间建立更为合理的过渡与联系。
(2)通过四季植栽的配置以及利用灯光多变的色彩创造四季的不同意趣,使之产生春则繁花似锦,夏则绿荫暗香,秋则霜叶似火,冬则翠绿常延的丰富效果。
二、城市开放空间及重要节点夜景照明设计方案
(一)广场照明设计
1、概况
目前耒阳重要的广场有发明家广场、神农广场、五一广场等,照明设计应根据广场的不同性质、夜间人流、车辆集散活动规模、地面铺装材料以及绿化布置的各种情况采取不同的设计。
名称
性质
面积和构成
地理位置
发明家广场
多功能市民文化广场、市政广场、纪念广场
用地面积342.70亩,由东广场、西广场(市政广场)和蔡伦商城步行街组成
西湖路狮子岭下
神农广场
纪念广场、市政广场、文化休闲广场
占地面积48000平方米(包括市政广场),呈扇形布置,中心为“神农创耒”主雕像,周边是椭圆形小广场和百种植物绿化带
德泰隆大道,市政府办公楼和农耕文化博物馆旁
五一广场
商业广场
集购物、休息、娱乐于一体,是耒阳市最早修建的市民广场
五一路
张飞广场
纪念广场、市民休闲广场
面积约16800平方米,一座重4吨、高61米的张飞铜像矗立在广场中央,两侧为休闲地带及绿化地带。
地处沿江路和人民路之间
武广高铁耒阳站广场
交通广场
占地面积63000平方米,是武广新城项目的重要组成部分
余庆乡三顺村
2、广场照明的基本要求
(1)广场的平均照度不宜太高,过高的照度会导致人们视觉上的兴奋和紧张,无法达到身心放松。
亮度的分布和变化应能诠释白天景观的布局和氛围,同时创造出自身的景观效果。
(2)照明要求应满足以下条件:
可视性、安全感、导向性、价值感、标志性、环境氛围、娱乐性。
(3)表现不同的文化主题,满足夜景环境与文化的有机结合,使广场特定的理念、思想、意识得到揭示、演绎和提升。
3、广场照明的方式
(1)广场的照明方式可根据广场的大小、形状、周边建筑,采用常规照明、高杆照明,或者两者结合使用。
(2)常规照明方式的灯具一般安装在高度为15m以下的灯杆顶端,灯杆沿广场周边或人行道布置。
该照明方式可在需要照明的场所设置灯杆,且可按人行道线型变化设置。
由于每个灯具都能有效地照亮路面,光的损失少,比较经济,且在弯道处能起到诱导作用。
但不适宜用在范围广、线型复杂、视野广阔的场所,因为这种处理会出现灯杆林立的混乱状况,众多的灯杆也不便于维护管理。
高杆照明方式是在一个比较高的杆子上,安装由多个大功率和高光效光源组成的灯具。
一般高杆照明的高度为20~35m(间距为90~100m),最高的可达40~70m。
(3)光源选择:
广场照明光源常用的是LED灯、节能灯和光效高的气体放电灯如高压钠灯、金属卤化物灯等。
不同场合、不同气氛、不同效果要使用不同的光源,在广场人多的地方,应使用显色性好的光源,在车辆为主的地方,应采用效率高的光源。
(4)照度要求:
①交通广场照度最高,并高于连接该广场道路的最高标准;商业广场照度次之,其通道和出入处照度应高于与其衔接道路的照度标准;纪念广场、市民休闲广场和市政广场照度较低。
②广场内雕像、纪念物、纪念碑、花坛、植物等装饰性对象的照明,其照度设定为一般照明的2~10倍。
(5)光色选择:
按照光色照明的种类功能以及城市设计的基本原理,广场照明的光色应呈现与使用功能相对应的规律:
交通广场高色温光色,市民休闲广场、市政广场采用较低色温的光色,同时广场灯光光色还要与其周边建筑环境互相协调,统筹考虑。
(6)安装布置与灯具选择:
广场灯具的安装布置应结合其性质和主题,采用对称布置、周边式布置等形式。
灯具的选择需满足照明的视觉要求,同时其形式也应该与广场的功能以及周边建筑环境相统一。
(7)广场照明的灯具选择:
①高杆灯:
高杆灯一般在20-40米之间。
灯杆的强度满足风压和地震的强度,热镀锌的灯杆寿命应该在25年以上。
为便于维护,应选用升降式高杆灯。
②庭院灯:
应采用有控光装置的灯具,防止眩光的同时应让光源落入被照区域。
③功能照明灯具的杆高与杆距之间的关系是1:
4,在照度均匀度不高的情况下比例还可以扩大。
(二)公共停车场照明设计
公共停车场是城区重要的基础设施,交通流量大,应注意提高场所亮度,保证行车安全,照明设计要素包括:
可视度、认知度、导向性、安全感、显色性、均匀度、标志性,要求既能满足使用方面的要求,又能保证车辆和人身的安全。
1、普通地面停车场的照明
①入口
入口处的岗亭照明,目的是展示驾驶员的面部,以保证辨识和交流;岗亭工作台及其附近区域的照明,以保证交款、检查出入卡或证件的需要;栏杆、入口两侧设施以及地面均须提供相应的照明,以保证驾驶员的安全驾驶。
②标志
停车场从内到外有很多标志,有些是自发光的,有些则是需要通过其他的照明才能被看到,如果是后者,则须在设计照明时对其予以考虑,或通过其他照明来兼顾,或设置专门的照明。
③地面标线
可以通过对地面的照明来展示标线,为了达到看清楚的目的,需要在照明数量上给予考虑。
设置照明时应该保证所有的标线都能被清楚地展示出来。
④车位
停车车位处的照明要保证地面标线、地面车锁、隔离栏杆得到清楚地展现。
⑤车身
停车就位后的车身需通过适当的照明展示出来,以方便其他车辆的出入。
虽然每个车辆都有自身的前后车灯,但要观察全部情况,仅靠车灯是不够的。
⑥行人路线
行人取车或下车离开,都会有一段步行道路,此段道路应按普通人行道路考虑其照明,即:
需要提供合适的地面照明和垂直面照明,此外,导向性照明也是必要的。
⑦环境
停车场的环境应有一定的照明,满足辨向需求,也有安全方面的考虑。
此外,在停车场周边通过设置连续的灯杆形成阵列,能起到视线屏障的作用,使停车场内外达到隔离效果,降低停车场对场外环境氛围的影响,灯具的造型也在一定程度上有调剂、美化环境的作用。
2、路边停车场的照明
路边停车场是占用一部分路面的路边停车位,对它的照明通常可通过道路照明灯具来予以兼顾。
但为了获得好的效果,在必要时可进行适当的针对性调整,比如调整灯杆间距、灯具安装高度、灯具配光等,以避免车身阴影妨碍其他车辆的进出或就位,也要防止这些阴影影响路面的照明效果。
3、安保照明
在深夜,应为停车场提供一定的基本照明,以保证安全和保护方面的需要。
4、地下停车场照明
此类场地的照明除了应满足普通地面停车场的照明要求之外,还应考虑如下的一些要求:
①地下停车场需要分为白天照明和夜间照明两种情况。
②入口:
入口区域需要考虑过渡照明,而且需要提供合适的水平照度和垂直照度。
③坡道:
坡道路面区段的照明应高于平面路面区段的照明,并且应考虑水平照度和垂直照度。
④人行通道:
人行通道包括停车场内的平面人行通道以及升上地面的楼梯,楼梯区段的照明应提供合适的水平照度和垂直照度。
⑤空间环境:
地下停车场是一个特殊的场所,封闭、压抑,让人心理不安,所以应当通过照明来改善地下空间的环境氛围,营造开敞效果,降低封闭空间带给人的局促感,其方法包括合适的照明亮度、照明色调、对垂直面的照明、对墙面的照明、对顶棚的照明、明确的照明指示牌或标识等。
5、光源和灯具
HID灯和各类荧光灯都是常用的选择,考虑到安全、安保、特征识别、检查证件、环境氛围等方面的要求,停车场照明光源除了要考虑光效、长寿命、耐候性等要求之外,还需要在光源的色温和显色性方面进行相应设置。
灯具安装应针对场地情况而定,一般情况下,灯具的安装高度在3—6米左右,应根据灯具安装位置和照明需求来选择灯具。
在满足功能性需求的情况下,可考虑装饰性要求。
同时避免照明灯光影响周边环境,尤其是设在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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