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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媒体艺术5章定稿
第5章 声音呈现艺术设计
多媒体画面艺术是一门视听艺术,它综合了视觉艺术和听觉艺术两大分支。
其中视觉艺术又叫空间艺术,包括静止画面艺术(如平面构成、色彩构成)和运动画面艺术(如影视艺术、动漫艺术等),视觉艺术有三个要素:
(1)有形的材料(形态及其运动、变化);
(2)静态呈现在空间中占有一定位置,动态呈现在时间上占有一定长度;(3)要求符合视觉经验和满足审美心理需求。
听觉艺术又叫时间艺术(如音乐、言语等),也有三个要素:
(1)无形的材料(解说、背景音乐、音响效果);
(2)在时间上占有一定长度;(3)要求符合听觉习惯和满足审美心理需求。
多媒体画面艺术综合了视觉艺术和听觉艺术的上述要素:
(1)它由有形的和无形的材料组成(图、文、声、像);
(2)占有一定的空间位置和时间长度(运动画面);(3)要求符合视、听觉习惯和满足审美心理需求。
声音媒体呈现艺术属于听觉艺术,是多媒体画面艺术中的另一重要分支,它源于课堂教学和影视领域。
因此,为了加深对声音媒体在多媒体教材中地位和作用的认识,需要先回顾一下它在教学领域和影视领域中的演变历史。
5.1 认识声音媒体
5.1.1 教学领域和影视领域中的声音媒体
1. 从教学领域角度看声音媒体
大家知道,传统教学中的课堂讲授,采用的主要媒体是声音和文字,其中声音媒体以语言为主。
在课堂教学过程中,学生获取知识的形式一般有以下几种:
(1)教师的讲授——声音媒体;
(2)黑板上的板书——文字和图形媒体;
(3)书本教材——文字和图形媒体。
进一步分析表明,在上述这些媒体中,声音是更具基础性的媒体。
因为课堂上可以没有书本教材,也可以不在黑板上板书,但是教师不可能不开口讲话。
由此可见,声音媒体在传统教学中的地位是举足轻重的。
这个结论同样适用于科普知识讲座和专题学术报告等知识传播活动。
大量事实表明,将声音媒体与文字(包括图形、表格)媒体配合起来传播知识的模式,其适用范围是十分广泛的:
从形象的幼儿教育到抽象的概念和理论讲解;从文学、经济、法律等社会学科到物理、数学、机械等理工学科,似乎无一例外地都可以采用这种模式进行教学活动。
因此可以认为,声音媒体在传统教学中具有广泛性和实效性的特点。
但是由于教育技术的深入发展,声音媒体在教学领域中的地位和作用,也随着人们对传统教学模式认识的改变,而出现了一些新的变化。
一方面由于信息化教学环境的出现,使学习者获取知识的渠道不再局限于“三中心”(即以教师、课堂和书本为中心)模式,自主学习方式受到普遍重视;另一方面由于科学技术的发展,呈现和传送教学内容的媒体逐渐丰富起来,视觉媒体由文字扩充到静止图形和运动图像;听觉媒体也由语言扩充到音乐和音响效果等。
在这种情况下,就需要重新认识声音媒体在教学领域中的地位和作用,这个问题将在下一节(5.2)中详细讨论。
2. 从影视发展角度看声音媒体
由于多媒体艺术中的声音媒体源于电视,而电视的出现晚于电影,并且在声画处理上也师从于后者。
因此,要回顾声音媒体在影视领域中的地位和作用,应从电影的发展开始。
(1)电影是在1895年于法国问世的。
当时的影片中没有声音,而且最初阶段只是照搬舞台表演的模式,因而人们对此除了感到新鲜以外,基本谈不上艺术享受。
无声电影时代大约经历了32年,由于电影技术和电影艺术的不断进步,特别是蒙太奇理论的诞生,终于使人们适应并接受了这种寂寞的视觉艺术形式,并且给予了“伟大的哑巴”的美称。
同时,为了给无声电影在气氛上一些弥补,并且也为了掩盖电影放映机发出的令人厌烦的噪声,通常在电影银幕背后安排一个乐队,按照播放内容情节演奏一些乐曲片断。
因此,在电影发展历史中,音乐是最早介入画面并与之配合的声音媒体。
回顾这一段历史,对于今天研究多媒体教材,尤其是网络教材中的声音媒体,仍有重要的参考价值。
光电管的问世为声音真正介入电影提供了技术基础,但是声音媒体在艺术上获得认同却是另外一回事。
1927年第一部有声影片《爵士歌王》面世,由于是技术上和艺术上的初步尝试,更主要的还是担心声音干扰和破坏了画面视觉艺术的完整性,因而连电影大师卓别林都表示不能接受这种声画结合的艺术形式。
早期电影中这种“重画轻声”的观点,对后来的影响是不容忽视的。
20世纪30年代是电影中声画处理的“磨合”阶段,经过长期的探索和实践,终于在20世纪40~50年代迎来了有声电影的黄金时期。
在有声电影中,声音是以三种形式出现的,即语言(包括对白和画外音)、音乐(包括背景音乐和电影歌曲)和音响效果。
需要指出的是,电影音乐的出现,一方面丰富了电影艺术,给电影注入了一种新的生命活力,因而导致票房价值的提高;另一方面,也将音乐带入了一个声画结合的新领域,给音乐艺术本身增添了新的内涵和提供了广阔的表现环境。
这一时期,电影音乐风靡社会。
用当时一位日本的著名音乐评论家的话说,“如果认为18世纪是歌剧的时代,19世纪是芭蕾舞的时代,那么20世纪可以认为是电影音乐的时代”。
但是,电影音乐产生的巨大经济利益,干扰了人们对声画结合规律的研究,以致后来发展到以歌曲卖影片,又用电影来推销歌曲唱片。
像这样不管剧情需要滥用电影音乐的教训,也是今天研究多媒体教材中的声音媒体时,需要引以为戒的。
(2)电视艺术的发展基于电影,在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沿袭了电影艺术的经验技巧和理论体系,其中也包括处理声音媒体的经验和理论。
但是随着电视艺术进一步走向成熟,其自身的特点便逐渐显露出来,因而使电视中声音处理方式也与电影有所不同。
一般地讲,电影和电视都肩负有传播信息和给人以艺术享受的双重使命,即具有“传播性”和“艺术性”。
但是两者的侧重是有所不同的。
电影作为综合艺术形式,尽管包括故事片、纪录片、戏曲片、科教片等多种体裁,但从总体上看,仍应归于艺术类型,需要用专门的设备在专门的场所(如电影院)播放。
在制作每一部影片时,通常都要专为该片创作音乐或歌曲,以保证达到预期的艺术效果。
电视由于已进入千家万户,而且播放的节目除电视剧外,还有大量的新闻、体育比赛、经济论坛和其他文娱节目等。
不论传播内容的广度、传播信息的速度还是收看时间的长度都是电影不能相比的。
因此,虽然电视剧和故事片一样具有艺术特点,但是从题材构成和传播形式的角度看,还是认为电视更侧重于传播类型。
电视音乐面对丰富多样的节目类型,相对地具有一些可塑性,它不可能像电影那样为每一个节目创作新曲,而应该按照电视画面的要求,在丰富的音乐素材库中挑选出那些画面感强的音乐段落与之配合。
为了做好这项工作,不仅要对电视节目的特征有较深地理解,而且还应掌握音乐语言的表现规律。
5.1.2 在多媒体教材中的声音媒体
1. 多媒体教材中的声音媒体也沿袭了影视艺术中的一些共性
多媒体教材在声音媒体的处理上,也大体沿着电视艺术形成的轨迹而分为两个阶段:
前一阶段以借鉴影视艺术为主,后一阶段按照自身的特点形成新的分支。
其中,属于影视教材和多媒体教材的共性,并且可以为后者借鉴的内容是:
(1)都负有传播信息和给人以艺术享受的双重使命,即都具有传播性和艺术性。
对于多媒体教材则更侧重于传播性,即传播的知识内容比电视更专业。
(2)声音媒体都是以语言、音乐和音响效果三种形式出现的。
对于多媒体教材,语言不再是对白和画外音,一般采用解说形式;音乐也基本上不用歌曲,而以背景音乐为主。
但是应该注意的是,多媒体艺术在继承和借鉴影视艺术共性的同时,也受到了从影视领域传来的一些负面影响,如对声音媒体在多媒体教材中的应用规律理解不深、运用不精。
其具体的表现是重画轻音、滥用背景音乐、不规范地使用音响效果等,而且相当多的网上多媒体教材没有声音,似乎又回到了“伟大的哑巴”时代。
2. 多媒体教材中声音媒体的特色
在第1章中曾经将多媒体教材的特点归纳为:
在屏幕上以图、文、声、像等多种媒体语言呈现教学资料,并且具有交互功能。
据此可以引伸出在多媒体教材中运用声音媒体时,具有以下不同于影视领域的特色。
(1)与声音媒体配合的视觉媒体增多了
除视频图像外,还出现了计算机领域中的文本、图形、动画等媒体。
因此需要探索电视领域中声音媒体与计算机领域中各类媒体配合的艺术规则。
(2)应考虑交互功能给配音带来的麻烦
交互功能原本是多媒体教材的一项优势,但是却给声音与画面内容配合时带来一些新问题。
电影、电视均采用自动播放的形式,每段图像内容呈现的时间和重复呈现的次数都是可以预先知道的,因此给这段画面内容配合的声音媒体(解说或背景音乐)的时间长短和反复出现的次数,很容易进行匹配设计。
而在具有交互功能的画面中,由于通过按键或热区进行手动操作,致使画面呈现时间和反复出现次数是由用户决定的,随意性很大。
因此这也是在多媒体教材中运用声音媒体时遇到的一个新问题。
(3)主要用于呈现教学内容
虽然影视领域的科教片与多媒体教材的特点比较接近,但是后者呈现的教学内容更专、更细和更系统,因而更加侧重于传播性。
所以无论解说,或是背景音乐、音响效果,都应注意在教学上运用时,不同于影视片(特别是故事片)的这一特色。
综上所述,可用表5.1对声音媒体在电影、电视和多媒体教材中的运用进行比较。
表5.1声音媒体在电影、电视和多媒体教材中运用的比较
电影
电视
多媒体教材
负有传播知识信息和给人以艺术享受的双重使命
侧重艺术性(新闻
纪录片除外)
侧重传播性(电视剧、艺术片除外)
侧重传播性(以知识
信息为主)
声音的三种形式
语言(对白、旁白)
音乐(背景音乐、电影歌曲)
音响
语言(对白、旁白)
音乐(背景音乐、
电视歌曲)
音响
语言(解说)
音乐(背景音乐)
音响
与视觉媒体配合
给电影图像配音
(动画片除外)
给视频图像配音
(动画片除外)
给图形、动画和视频图像配音
考虑交互功能
的影响
不存在
不存在
需要考虑
3. 声音媒体在多媒体教材中所起的作用
(1)声音媒体能够配合画面呈现教学内容
三种形式的声音媒体,尽管表达方式各异,但是都可以在呈现教学内容方面发挥各自的作用。
① 解说的作用是表“意”
由于话音语言的逻辑性强,具有和文本一样的“表意准确”的特点,能够系统和完整地表达概念和理论,因此完全可以配合画面中的图、文表述教学内容的具体含义。
一般地讲,在三种声音形式中,解说是主体。
② 背景音乐的作用是表“情”
音乐是另一种类型的声音语言,它以不同于解说的特有方式表述教学内容,如同图形、图像以不同于文字的方式表述教学内容一样。
因此,运用背景音乐配合画面表述教学内容时,需要具备起码的音乐素养,并且了解音乐表现的特点。
与解说相比,背景音乐属于陪衬角色。
③ 音响效果的作用是表“真”
音响是指画面上物体运动或变化时发出的声音,要求逼真。
画面呈现教学内容时,如果配有音响效果,可以增强真实感或吸引注意力。
与解说相比,音响效果也属于陪衬角色。
(2)声音和动感一样,是画面生动与活力的源泉
一般说来,生动与活力源于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变化或运动。
画面上的声音和动感一样,都是随着时间而不断变化的,因而都能给画面增添生机。
例如,前述八一电影制片厂的片头中,画面上红色背景、“八一”字样、金色五星、闪动光芒,显得雄壮有力。
但是如果没有管乐演奏的嘹亮军歌旋律配合,再好的画面也不会动人心弦。
又如介绍各种乐器或各种鸟类的图片时,随着鼠标指向目标,画面上随即出现扼要说明的文字,并且配合发出相应的乐器演奏声或鸟叫声,则可增加画面的动感和生气,其教学效果是一般教学挂图和图片画册所不能比拟的(参看图5.1)。
(a)鸟叫声(b)乐器声
﹡图5.1 配音图片可增加生气
(3)声音媒体也能配合在二维画面上,表现三维景物和运动形体
在静止画面和运动画面中,曾经讨论过采用透视、影调、色彩和动感等方法,在平面上以视觉造型艺术表现三维景物。
其实,声音媒体也能通过听觉艺术予以配合。
在现实生活中,声音也有类似“透视”的属性,如近大远小,即近处的声响较强,远离后便逐渐变弱。
人们在目送飞机和火车离去时,对这样的听觉感受已经习以为常。
因此,将听觉透视与画面上视觉透视配合运用,可以增加画面立体感的真实性。
类似的例子还有声音的都卜勒效应,即发声的物体(如火车)先迎面而来,再远离而去时,其音调是朝反方向变化的(参看图5.2)。
﹡图5.2 声音的都卜勒效应
此外,行进的火车在空旷的地面和在山洞中发出的声响不同;运动员跳水时与在水中游泳时发出的声响也不相同,等等。
人们在生活中已经习惯了运动物体在各种环境的发声效果,如果在给画面配音时,通过模拟这些发声效果,便可让观众联想到物体在该环境中的运动。
因此要收集和制作大量的声音素材,以配合表现各种环境中运动或操作时发出的声音。
5.2 多媒体教材中运用三种形式声音媒体的探讨
在多媒体教材中,三种形式的声音(解说、背景音乐和音响效果)各自都有其独特的功能和作用,该运用时没有用上或者运用不当,都应视为一种缺陷。
因此需要研究各种声音形式表现手段的特点及运用规则,使之在配合表达画面上的教学内容中,用得恰到好处、锦上添花。
5.2.1 解说在多媒体教材中的运用
1. 哪些场合下运用解说
(1)配合文本的解说
解说与文本属于同类语言,(有别于图像、音乐等类型语言,)但是分别采用口语和文字的表达方式。
在多媒体画面上,口语表达与文字表达有两种配合形式,即给讲演配字幕和给文本配解说。
① 给讲演配字幕
虽然字幕在画面上是讲话内容的重复,属于冗余信息,但在有些情况下,给讲演配上字幕会有利于学习者听清、理解、记忆,属于有效的冗余信息。
这几种情况是:
讲演内容方面:
不够通俗易懂,需用字幕配合以加深理解和记忆。
如引经据典、严谨的论述、不常见的人名地名或设备名、定律定义或公式等;
讲演人方面:
口语表达存在缺欠,可用字幕配合帮助学习者听清。
如发音不准、不善于讲话(逻辑性不强、习惯性口头语、跑题)、语速过快或语句不完整等;
应用场合方面:
需要确保知识信息准确表达或留作资料,如名人学术报告、艺术家的演唱的唱词、用于公共场合播放的音像教材等,这时给画面配上字幕,不仅表示正规,而且是为了内容传递的准确、可靠。
需要注意的是,同一内容的口语表达与文字表达,经常是并不完全相同的:
前者在语法修辞和逻辑推理方面要求,一般没有后者那样严格,而且还可出现一些口头语、重复词或不通顺的语句等。
因此给讲演配字幕时,应该允许在保持原意不变的前提下,进行适当增删或改动个别字、词,以保证文句的通顺和便于听众的理。
② 给文本配解说
这是多媒体教材比较书本教材的优势之一。
给文本配上解说,如同听教师在课堂上讲课,或许像听讲解员讲解展览一样,有助于学习者从一种“苦读书”的感觉中释放出来。
文本在多媒体教材中呈现的方式很多:
可以是全文呈现,也可以只呈现几个关键词;可以单独呈现文本,也可以作为图形、图像的辅助说明,等等。
配合不同的文本呈现方式,用声音解说的用法也不尽相同。
概括地讲,运用解说配合文本的方式,大体上有以下几种:
全文照念:
如教材的前言、每章和每节的概述或者某个知识点的简要介绍等,一般都加文字说明,并且配上解说全文照念(参看图5.3)。
解说:
媒体是知识和信息的载体。
知识和信息只有通过某一种或几种媒体形式才能表达出来,例如书本上的知识内容,是通过文字、图形、表格等形式表达出来的。
前言
媒体是知识和信息的载体。
知识和信息只有通过某一种或几种媒体形式才能表达出来,例如书本上的知识内容,是通过文字、图形、表格等形式表达出来的。
图5.3 全文照念
解说:
音乐本身是一门艺术语言。
多媒体教材中的背景音乐大都采用器乐曲。
首先要认识到音乐本身就是一门艺术语言,因此运用音乐不仅要满足于悦耳动听的外界感受,更重要的是应该深入领会它所表现的内容。
多媒体教材中的背景音乐大都采用器乐曲,虽然不像声乐曲那样可以用概念明确……
字多念少:
对如大段文字的教学内容,只需要通过解说形式,念其中的要点或重点,这样有利于帮助理解画面上的文字(参看图5.4)。
图5.4 字多念少
字少念多:
当画面上只出现几个关键词或提示句时,则可以利用解说进行详细说明。
通过声画搭配将概念的要点或难点讲清楚,如同教师在黑板上利用板书讲解(参看图5.5)。
声音媒体三种形式的作用
1.解说词——“意”
2.背景音乐——“情”
3.音响效果——“真”
解说:
声音媒体三种形式的作用分别是用解说来表“意”,用背景音乐表“情”,而音响效果的作用是表“真”。
图5.5 字少念多
(2)配合图形的解说
在多媒体教材中,经常用计算机制图软件绘制设备图、仪器图、结构图、方框图或原理图等。
为了保持画面的简洁,一般在这些图形的关键部位设置热区,当鼠标移到(或点击)该热区时,画面上便有相应的文字说明,同时配以相应的解说,如图5.6所示。
这种通过交互功能控制解说的方式,是电视领域中声音媒体与计算机领域中图形媒体配合的一种新的方式。
*图5.6 配合图形的解说
(3)配合实际操作或练习的解说
用解说配合实际操作是影视中常用的形式,多媒体教材只是将此形式沿袭了过来。
例如,烹饪操作的教学片中,每放一种调料便加一句说明,否则观众看不清放的什么。
又如讲授安装PC机的多媒体教材中,每插入一块板卡,或者安装一根连线时,均要用解说说明一下板卡或连线的名称、用途、注意事项,教学效果很好(参看图5.7)。
*图5.7 配合操作的解说
此外,学习者通过多媒体教材进行练习时,为了增强学习的效果,在学习者做出回答(正确或错误)时,该教材可配以掌声或叹气声等音响效果,也可以用解说加以评判或提示。
2. 对解说呈现艺术的进一步讨论
如前所述,在声音的三种形式中,解说是主体,与画面上的图、文主体配合工作。
在多媒体教材中,解说(口头语言)和文本(文字语言)的表述特点是一样的,即二者都能准确表意,而且都能通过语义(字义)给人以丰富的想象空间和审美的享受,因此都能被用来系统和完整地表达概念和理论;讲解工作原理;分析诗词意境;进行逻辑推理等。
但是由于声音和文本毕竟是两种不同类型的媒体,它们在画面上的呈现形式存在质的差别:
① 解说(口头语言)只具有时间属性,属于动态呈现范畴。
因而对于解说的基本元素、听觉要素及其遵循的艺术规则,应该按照运动画面的思路进行探讨;
② 文本(文字语言)在画面上可以有静态和动态两种呈现形式,但是经常和基本的形式仍然是静态呈现,具有空间属性。
在第4章中已经对文本的基本元素、视觉要素及其遵循的艺术规律进行了讨论。
因此可以借鉴已知文本的结论,参考上述二者的共性与差别,来讨论解说的基本元素、听觉要素及其遵循的艺术规则。
(1)解说的基本元素
在第4章中已经将文本的基本元素归纳为以下五类:
① 字形(字体与特征元素);
② 字义;
③ 文本与背景(“形态空间”)及其填充的属性;
④ 运动(文本、背景或者二者都运动);
⑤ 与文本配合的图形、图像或声音。
(有静态和动态呈现形式,以静态呈现为常见形式)
相应地,可以将解说的基本元素分为以下四类:
① 语音(音色、语调、速度、节奏等);
② 语义;
③ 解说与背景音乐(“声音空间”);
④ 与解说配合的图和文。
(只有动态呈现形式)
一般地讲,按照多媒体画面艺术理论,不论图像、文本、声音,只要是在画面上动态呈现的,其基本元素(显性刺激)都是指通过某种手段产生的各种运动(变化)方式。
以上便是解说在多媒体画面上产生听觉刺激的四种方式,听觉要素便是由这四类基本元素衍变出来的。
(2)解说的听觉要素
多媒体画面艺术理论认为,动态呈现的视、听觉要素(隐性刺激)是指在产生运动的过程中运用的技巧,而艺术规则是在规范这些技巧时用的。
如果在运用技巧过程中遵循了艺术规则,则会使(视、听)知觉中的“新质”配合显性刺激的反映,产生和谐的视(听)觉效果,即“亮点”;反之,违背了艺术规则,便会出现“败笔”。
① 由语音技巧衍变出来的听觉要素
如上所述,如同运动画面是由运动镜头和画面组接两类基本元素构成的一样,解说也是由语音和语义两个方面基本元素构成的。
其中语音方面包括音色、语调、速度、节奏、韵律等元素;语义方面的内容比较丰富,包括语法、逻辑以及文学艺术等领域的元素。
一位优秀的解说员(或播音员),不仅具备先天的好嗓音(金属音、瓷音等),而且具有后天练出来的基本功:
发音准确、用词简练、逻辑性强、有节奏感,偶而还会顺其自然地用上一句幽默、诙谐的语句,产生锦上添花的效果。
这些准确的发音、简练的用词、有节奏的解说以及采用幽默的语句等,都是在播音过程中运用的技巧,都会在知觉中产生和谐的听觉效果,因而就可将其视为听觉要素。
这些听觉要素隐含在播音过程中,是在语音和语义(基本元素)的基础上衍变出来的,并且会在知觉中形成“新质”。
上述和谐听觉效果的产生,是由于听觉要素遵循了艺术规则的结果。
② 由语义(文学、逻辑、艺术等)衍变出来的听觉要素
本书中所用的“语言”一词,有广义和狭义两种理解:
其中广义理解除包括日常用的狭义理解的语言(即口语与文字)外,还包括一切人际间交流的符号,如肢体语言、画面语言、旗语等。
在日常用的语言中,形(字形)、音(语音)、义(语义)三者的关系是很有趣的:
一方面口头语言(语音)和文字语言(字形)在表义的功能上具有共性;另一方面由于具有形义分离和音义分离的特点,字形、语音、语义三者在画面上体现出来的“亮点”却是彼此不同的。
这就是为什么文本和解说的基本元素中分别包括字形、字义和语音、语义,而又将字义、语义合并在一起讨论的缘故。
正如在第1章(1.3)中指出的,文字的优势除表意准确外,还能使人产生想象空间。
不过这种产生是建立在大脑中存储的表象组块,与其指代符号(文字)之间联系的基础上的。
因此,文本、解说对情境、现象、原理的描述,便可通过想象(即“翻译”)转化为图像呈现在大脑中。
从这个角度看,运动画面的基本元素(运动镜头、景别组接)便与文本、解说的语义建立起对应关系。
例如歌词“蓝蓝的天空白云飘”和“白云下面马儿跑”,分别对应拍摄“蓝天白云”和“草原上马儿奔跑”的两个运动镜头,而两句连起来则对应镜头组接,给人留下一片广阔天地的想象空间。
如果再加两句:
“挥动鞭儿响四方,百鸟儿齐歌唱。
”则连声音效果都加进去了,这样的意境甚至胜过绘画、照片。
由此可见,语义衍变出来的听觉要素,体现在作者的文学修养之中,即构思、用词的技巧之中。
充分发掘语义产生的文学美感,在多媒体画面上体现出来的,是一种有别于字形、语音的潜在美。
例如诗句“一枝花,凝晨露,盈盈绽放”中,不仅让人感受到“凝”、“盈盈”等用词的准确、形象、简练等文学美感,而且还能感受到诗人此时的喜悦心情。
产生这类感受效果,是图、文、声的呈现艺术难以胜任的。
此外,严谨推理或深刻分析产生的逻辑信服力;形象生动的比喻或深入浅出的表达产生的轻松教学氛围等,都是语义所特有的一种潜在美,即由语义产生的一种和谐知觉。
最后还应重复提醒两点注意。
其一,图、文、声中,只有文本和解说具有产生语义美感的优势;其二,不论通过解说(口头语言)或通过文本(文字语言)的表述,所产生的这种语义美的效果是一样的。
③ 由解说配合其它媒体衍变出来的听觉要素
由于解说是通过语义与其它媒体配合的,因此和文本的视觉要素相关(参看4.3)。
其要点仍是要注意二者之间的共性与差别。
在内容上,解说、文本具有共性,即都是通过语义与图形、图像等媒体配合的,此时应注意发挥各自的优势,取长补短。
具体地讲,应注意将解说、文本的表意准确优势与图形、图像形象生动的优势配合运用,尽可能取得事半功倍和减轻学习负担的教学效果。
例如在图5.6中,通过图(图形或动画)、文(文本)、声(解说)三者配合说明内燃机内部的凸轮、曲轴等,其教学效果是书本教材和课堂板书所望尘莫及的,将多媒体教材的优势充分体现出来了。
在呈现形式上,解说、文本又有差别。
文本采用空间呈现形式,可以用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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