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安装消耗量定额计算规则三.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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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安装消耗量定额计算规则三.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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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安装消耗量定额计算规则三
七、消防及安全防范设备工程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1.点型探测器按线制的不同分为多线制与总线制,不分规格、型号、安装方式与位置,以“只”为计量单位。
探测器安装包括了探头和底座的安装及本体调试。
2.红外线探测器以“只”为计量单位。
红外线探测器是成对使用的,在计算时一对为两只。
定额中包括了探头支架安装和探测器的调试、对中。
3.火焰探测器、可燃气体探测器按线制的不同分为多线制与总线制两种,计算时不分规格、型号,安装方式与位置,以“只”为计量单位。
探测器安装包括了探头和底座的安装及本体调试。
4.线形探测器的安装方式按环绕、正弦及直线综合考虑,不分线制及保护形式,以“m”为计量单位。
定额中未包括探测器连接的一只模块和终端,其工程量应按相应定额另行计算。
5.按钮包括消火栓按钮、手动报警按钮、气体灭火起/停按钮,以“只”为计量单位,按照在轻质墙体和硬质墙体上安装两种方式综合考虑,执行时不得因安装方式不同而调整。
6.控制模块(接口)是指仅能起控制作用的模块(接口),亦称为中继器,依据其给出控制信号的数量,分为单输出和多输出两种形式。
执行时不分安装方式,按照输出数量以“只”为计量单位。
7.报警模块(接口)不起控制作用,只能起监视、报警作用,执行时不分安装方式,以“只”为计量单位。
8.报警控制器按线制的不同分为多线制与总线制两种,其中又按其安装方式不同分为壁挂式和落地式。
在不同线制、不同安装方式中按照“点”数的不同划分定额项目,以“台”为计量单位。
多线制“点”是指报警控制器所带报警器件(探测器、报警按钮等)的数量。
总线制“点”是指报警控制器所带的有地址编码的报警器件(探测器、报警按钮、模块等)的数量。
如果一个模块带数个探测器,则只能计为一点。
9.联动控制器按线制的不同分为多线制与总线制两种,其中又按其安装方式不同分为壁挂式和落地式。
在不同线制、不同安装方式中按照“点”数的不同划分定额项目,以“台”为计量单位。
多线制“点”是指联动控制器所带联动设备的状态控制和状态显示的数量。
总线制“点”是指联动控制器所带的有控制模块(接口)的数量。
10.报警联动一体机按线制的不同分为多线制与总线制两种,其中又按其安装方式不同分为壁挂式和落地式。
在不同线制、不同安装方式中按照“点”数的不同划分定额项目,以“台”为计量单位。
多线制“点”是指报警联动一体机所带报警器件与联动设备的状态控制和状态显示的数量。
总线制“点”是指报警联动一体机所带的有地址编码的报警器件与控制模块(接口)的数量。
11.重复显示器(楼层显示器)不分规格、型号、安装方式,按总线制与多线制划分,以“台”为计量单位。
12.警报装置分为声光报警和警铃报警两种形式,均以“台”为计量单位。
13.远程控制器按其控制回路数以“台”为计量单位。
14.火灾事故广播中的功放机、录音机的安装按柜内及台上两种方式综合考虑,分别以“台”为计量单位。
15.消防广播控制柜是指安装成套消防广播设备的成品机柜,不分规格、型号以“台”为计量单位。
16.火灾事故广播中有扬声器不分规格、型号,按照吸顶式与壁挂式以“只”为计量单位。
17.广播分配器是指单独安装的消防广播用分配器(操作盘),以“台”为计量单位。
18.消防通讯系统中的电话交换机按“门”数不同以“台”为计量单位;通讯分机、插孔是指消防专用电话分机与电话插孔,不分安装方式,分别以“部”为计量单位。
19.报警备用电源综合考虑了规格、型号,以“台”为计量单位。
二、水灭火系统
1.管道安装按设计管道中心长度,以“m”为计量单位,不扣除阀门、管件及各种组件所占长度。
主材数量应按定额用量计算,管件含量见表7-3。
表7-3镀锌钢管(螺纹连接)管件含量表单位:
10m
项目
名称
公称直径(mm以内)
25
32
40
50
70
80
100
管
件
含
量
四通
0.02
1.20
0.53
0.69
0.73
0.95
0.47
三通
2.29
3.24
4.02
4.13
3.04
2.95
22
弯头
4.92
0.98
1.69
1.78
1.87
1.47
1.16
管箍
2.65
5.99
2.73
3.27
2.89
1.44
小计
7.23
8.07
12.23
9.33
8.91
8.26
5.19
2.镀锌钢管安装定额也适用于镀锌无缝钢管,其对应关系见表7-4。
表7-4对应关系表
公称直径(mm)
15
20
25
32
40
50
70
80
100
150
200
无缝钢管外径(mm)
20
25
32
38
45
57
76
89
108
159
219
3.镀锌钢管法兰连接定额,管件是按成品、弯头两端是按接短管焊法兰考虑的,定额中包括直管、管件、法兰等全部安装工作内容,但管件、法兰及螺栓的主材数量应按设计规定另行计算。
4.喷头安装按有吊顶、无吊顶分别以“个”为计量单位。
5.报警装置安装按成套产品以“组”为计量单位。
其他报警装置适用于雨淋、干湿两用及预作用报警装置,其安装执行湿式报警装置安装定额,其人工乘以系数1.2,其余不变。
成套产品包括的内容详见表7-5。
表7-5成套产品包括的内容
序号
项目名称
型号
包括内容
1
湿式报警装置
ZSS
湿式阀、蝶阀、装配管、供水压力表、装置压力表、试验阀、泄放试验阀、泄放试验管、试验管流量计、过滤器、延时器、水力警铃、报警截止阀、漏斗、压力开关等
2
干湿两用报警装置
ZSL
两用阀、蝶阀、装置截止阀、装配管、加速器、加速器压力表、供水压力表、试验阀、泄放试验阀(湿式)、泄放试验阀(干式)、挠性接头、泄放试验管、试验管流量计、排气阀、截止阀、漏斗、过滤器、延时器、水力警铃、压力开等
3
电动雨淋报警装置
ZSY1
雨淋阀、蝶阀(2个)、装配管、压力表、泄放试验阀、流量表、截止阀、注水阀、止回阀、电磁阀、排水阀、手动应急球阀、报警试验阀、漏斗、压力开关、过滤器、水力警铃等
4
预作用报警装置
ZSU
干式报警器、控制蝶阀(2个)、压力表(2个)、流量表、截止阀、排放阀、注水阀、止回阀、泄放阀、报警试验阀、液压切断阀、装配管、供水检验管、气压开关(2个)、试压电磁阀、应急搬运试压器、漏斗、过滤器、水力警铃等
5
室内消火栓
SN
消火栓箱、消火栓、水枪、水龙带、水龙带接扣、挂架、消防按钮
6
室外消火栓
地上式SS
地下式SX
地上式消火栓、法兰接管、变管底座;
地下式消火栓、法兰接管、弯管底座或消火栓三通;
7
消防水泵接合器
地上式SQ
地下式SQX
墙壁式SQB
消防接口本体、止回阀、安全阀、闸阀、弯管底座、放水阀;消防接口本体、止回阀、安全阀、闸阀、弯管底座、放水阀;消防接口本体、止回阀、安全阀、闸阀、弯管底座、放水阀、标牌;
8
室内消火栓组合卷盘
SN
消火栓箱、消火栓、水枪、水龙带、水龙带接扣、挂架、消防按钮、消防软管卷盘
6.温感式水幕装置安装,按不同型号和规格以“组”为计量单位。
但给水三通至喷头、阀门间管道的主材数量按设计管道中心长度另加损耗计算,喷头数量按设计数量另加损耗计算。
7.水流指示器、减压孔板安装,按不同规格均以“个”为计量单位。
8.末端试水装置按不同规格均以“组”为计量单位。
9.集热板制作安装均以“个”为计量单位。
10.室内消火栓安装,区分单栓和双栓以“套”为计量单位,所带消防按钮的安装另行计算,成套产品包括的内容详见表7-5。
11.室内消火栓组合卷盘安装,执行室内消火栓安装定额乘以系数1.2。
成套产品包括的内容详见表7-5。
12.室外消火栓安装,区分不同规格、工作压力和覆土深度以“套”为计量单位。
13.消防水泵接合器安装,区分不同安装方式和规格以“套”为计量单位。
如设计要求用短管时,其本身价值可另行计算,其余不变。
成套产品包括的内容详见表7-5。
14.隔膜式气压水罐安装,区分不同规格以“台”为计量单位。
出入口法兰和螺栓按设计规定另行计算。
地脚螺栓是按设备带有考虑的,定额中包括指导二次灌浆用工,但二次灌浆费用应按相应定额另行计算。
15.管道支吊架已综合支架、吊架及防晃支架的制作安装,均以“kg”为计量单位。
16.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管网水冲洗,区分不同规格以“m”为计量单位。
17.阀门、法兰安装、各种套管的制作安装、泵房间管道安装及管道系统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执行C.6“工业管道工程”相应定额。
18.消火栓管道、室外给水管道安装及水箱制作安装,执行C.8“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相应定额。
19.各种消防泵、稳压泵等的安装及二次灌浆,执行C.1“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相应定额。
20.各种仪表的安装、带电讯信号的阀门、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的接线、校线,执行C.10“自动化控制装置及仪表安装工程”相应定额。
21.各种设备支架的制作安装等,执行C.5“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相应定额。
22.管道、设备、支架、法兰焊口除锈刷油,执行C.14“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相应定额。
23.系统调试执行本册定额第五章相应定额。
三、气体灭火系统
1.管道安装包括无缝钢管的螺纹连接、法兰连接、气动驱动装置管道安装及钢制管件的螺纹连接。
2.各种管道安装设计管道中心长度,以“m”为计量单位,不扣除阀门、管件及各种组件所占长度,主材数量应按定额用量计算。
3.钢制管件螺纹连接均按不同规格以“个”为计量单位。
4.无缝钢管螺纹连接不包括钢制管件连接内容,其工程量应按设计用量执行钢制管件连接定额。
5.无缝钢管法兰连接定额,管件是按成品、弯头两端是按接短管焊法兰考虑的,包括了直管、管件、法兰等预装和安装的全部工作内容,但管件、法兰及螺栓的主材数量应按设计规定另行计算。
6.螺纹连接的不锈钢管、铜管及管件安装时,按无缝钢管和钢制管件安装相应定额乘以系数1.20。
7.无缝钢管和钢制管件内外镀锌及场外运输费用另行计算。
8.气动驱动装置管道安装定额包括卡套连接件的安装,其本身价值按设计用量另行计算。
9.喷头安装均按不同规格以“个”为计量单位。
10.选择阀安装按不同规格和连接方式分别以“个”为计量单位。
11.贮存装置安装中包括灭火剂贮存容器和驱动气瓶的安装固定和支框架、系统组件(集流管、容器阀、单向阀、高压软管)、安全阀等贮存装置和阀驱动装置的安装及氮气增压。
贮存装置安装按贮存容器和驱动气瓶的规格(L)以“套”为计量单位。
12.二氧化碳贮存装置安装时,如不需增压,应扣除高纯氮气,其余不变。
13.二氧化碳称重检漏装置包括泄漏报警开关、配重、支架等,以“套”为计量单位。
14.系统组件包括选择阀、单向阀(含气、液)及高压软管。
试验按水压强度试验和气压严密性试验,分别以“个”为计量单位。
15.无缝钢管、钢制管件、选择阀安装及系统组件试验均适用于卤代烷和1211和1301灭火系统。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按卤代烷灭火系统相应安装定额乘以系数1.2。
16.管道及支架的制作安装执行本册定额第二章相应定额。
17.不锈钢管、铜管及管件的焊接或法兰连接、各种套管的制作安装、管道系统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和吹扫等均执行C.6“工业管道工程”相应定额。
18.管道及支吊架的防腐、刷油等执行C.14“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相应定额。
19.系统调试执行本册定额第五章相应定额。
20.电磁驱动器与泄漏报警开关的电气接线等执行C.10“自动化控制装置及仪表安装工程”相应定额。
四、泡沫灭火系统
1.泡沫发生器及泡沫比例混合器安装中包括整体安装、焊法兰、单体调试及配合管道试压时隔离本体所消耗的人工和材料,不包括支架的制作安装和二次灌浆的工作内容,其工程量应按相应定额另行计算。
地脚螺栓按设备带来考虑。
2.泡沫发生器安装均按不同型号以“台”为计量单位,法兰和螺栓按设计规定另行计算。
3.泡沫比例混合器安装均按不同型号以“台”为计量单位,法兰和螺栓按设计规定另行计算。
4.泡沫灭火系统的管道、管件、法兰、阀门、管道支架等的安装及管道系统水冲洗、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等执行C.6“工业管道工程”相应定额。
5.消防泵等机械设备安装及二次灌浆执行C.1“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相应定额。
6.除锈、刷油、保温等执行C.14“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相应定额。
7.泡沫液贮罐、设备支架制作安装执行C.5“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相应定额。
8.泡沫喷淋系统的管道组件、气压水罐、管道支吊架等安装应执行本册第二章相应定额及有关规定。
9.泡沫液充装是按生产厂在施工现场充装考虑的,若由施工单位充装时,可另行计算。
10.油罐上安装的泡沫发生器及化学泡沫室执行C.5“静置设备与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相应定额。
11.泡沫灭火系统调试应按批准的施工方案另行计算。
五、消防系统调试
1.消防系统调试包括:
自动报警系统、水灭火系统、火灾事故广播、消防通讯系统、消防电梯系统、电动防火门、防火卷帘门、正压送风阀、排烟阀、防火阀控制装置、气体灭火系统装置。
2.自动报警系统包括各种探测器、报警按钮、报警控制器组成的报警系统,分别不同点数以“系统”为计量单位,其点数按多线制与总线制报警器的点数计算。
3.水灭火系统控制装置按照不同点数以“系统”为计量单位,其点数按多线制与总线制联动控制器的点数计算。
4.火灾事故广播、消防通讯系统中的消防广播喇叭、音箱和消防通讯的电话分机、电话插孔,按其数量以“个”为计量单位。
5.消防用电梯与控制中心间的控制调试以“部”为计量单位。
6.电动防火门、防火卷帘门指可由消防控制中心显示与控制的电动防火门、防火卷帘门,以“处”为计量单位,每樘为一处。
7.正压送风阀、排烟阀、防火阀以“处”为计量单位,一个阀为一处。
8.气体灭火系统装置调试包括模拟喷气试验、备用灭火器贮存容器切换操作试验,按试验容器的规格(L),分别以“个”为计量单位。
试验容器的数量包括系统调试、检测和验收所消耗的试验容器的总数,试验介质不同的可以换算。
六、安全防范设备安装
1.设备、部件按设计成品以“台”或“套”为计量单位。
2.模拟盘以“m2”为计量单位。
3.入侵报警系统调试以“系统”为计量单位,其点数按实际调试点数计算。
4.电视监控系统调试以“系统”为计量单位,其头尾数包括摄像机、监视器数量之和。
5.其他联动设备的调试已考虑在单机调试中,其工程量不得另行计算。
八、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管道安装
1.各种管道,均以施工图所示中心长度,以“m”为计量单位,不扣除阀门、管件(包括减压器、疏水器、水表、伸缩器等组成安装)所占的长度。
2.镀锌铁皮套管制作以“个”为计量单位,其安装已包括在管道安装定额内,不得另行计算。
3.管道支架制作安装,室内管道公称直径32mm以下的安装工程已包括在内,不得另行计算。
公称直径32mm以上的,可另行计算。
4.各种伸缩器制作安装,均以“个”为计量单位。
方形伸缩器的两臂,按臂长的两倍合并在管道长度内计算。
5.管道消毒、冲洗、压力试验,均按管道长度以“m”为计量单位,不扣除阀门、管件所占的长度。
二、阀门、水位标尺安装
1.各种阀门安装均以“个”为计量单位。
法兰阀门安装,如仅为一侧法兰连接时,定额所列法兰、带帽螺栓及垫圈数量减半,其余不变。
2.各种法兰连接用垫片,均按石棉橡胶板计算,如用其他材料,不得调整。
3.法兰阀(带短管甲乙)安装,均以“套”为计量单位,如接口材料不同时,可作调整。
4.自动排气阀安装以“个”为计量单位,已包括了支架制作安装,不得另行计算。
5.浮球阀安装均以“个”为计量单位,已包括了联杆及浮球的安装,不得另行计算。
6.浮标液面计、水位标尺是按国标编制的,如设计与国标不符时,可作调整。
三、低压器具、水表组成与安装
1.减压器、疏水器组成安装以“组”为计量单位,如设计组成与定额不同时,阀门和压力表数量可按设计用量进行调整,其余不变。
2.减压器安装按高压侧的直径计算。
3.法兰水表安装以“组”为计量单位,定额中旁通管及止回阀如与设计规定的安装形式不同时,阀门及止回阀可按设计规定进行调整,其余不变。
四、卫生器具制作安装
1.卫生器具组成安装以“组”为计量单位,已按标准图综合了卫生器具与给水管、排水管连接的人工与材料用量,不得另行计算。
2.浴盆安装不包括支座和四周侧面的砌砖及瓷砖粘贴。
3.蹲式大便器安装,已包括了固定大便器的垫砖,但不包括大便器蹲台砌筑。
4.大便槽、小便槽自动冲洗水箱安装以“套”为计量单位,已包括了水箱托架的制作安装,不得另行计算。
5.小便槽冲洗管制作与安装以“m”为计量单位,不包括阀门安装,其工程量可按相应定额另行计算。
6.脚踏开关安装,已包括了弯管与喷头的安装,不得另行计算。
7.冷热水混合器安装以“套”为计量单位,不包括支架制作安装及阀门安装,其工程量可按相应定额另行计算。
8.蒸汽—水加热器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包括莲蓬头安装,不包括支架制作安装及阀门、疏水器安装,其工程量可按相应定额另行计算。
9.容积式水加热器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不包括安全阀安装,保温与基础砌筑可按相应定额另行计算。
10.电热水器、电开水炉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只考虑本体安装,连接管、连接件等工程量可按相应定额另行计算。
11.饮水器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阀门和脚踏开关工程量可按相应定额另行计算。
五、供暖器具安装
1.热空气幕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其支架制作安装可按相应定额另行计算。
2.长翼、柱型铸铁散热器组成安装以“片”为计量单位,其汽包垫不得换算;圆翼型铸铁散热器组成安装以“节”为计量单位。
3.光排管散热器制作安装以“m”为计量单位,已包括联管长度,不得另行计算。
六、小型容器制作安装
1.钢板水箱制作,按施工图所示尺寸,不扣除人孔、手孔重量,以“kg”为计量单位,法兰和短管水位计可按相应定额另行计算。
2.钢板水箱安装,按国家标准图集水箱容量“m3”,执行相应定额。
各种水箱安装,均以“个”为计量单位。
七、燃气管道及附件、器具安装
1.各种管道安装,均按设计管道中心线长度,以“m”为计量单位,不扣除各种管件和阀门所占长度。
2.除铸铁管外,管道安装中已包括管件安装和管件本身价值。
3.承插铸铁管安装定额中未列出接头零件,其本身价值应按设计用量另行计算,其余不变。
4.钢管焊接挖眼接管工作,均在定额中综合取定,不得另行计算。
5.调长器及调长器阀门连接,包括一幅法兰安装,螺栓规格和数量以压力为0.6MPa的法兰装配,如压力不同可按设计要求的数量、规格进行调整,其他不变。
6.燃气表安装按不同规格、型号分别以“块”为计量单位,不包括表托、支架、表底垫层基础,其工程量可根据设计要求另行计算。
7.燃气加热设备、灶具等按不同用途规定型号,分别以“台”为计量单位。
8.气嘴安装按规格型号连接方式,分别以“个”为计量单位。
九、通风空调工程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管道制作安装
1.风管制作安装以施工图规格不同按展开面积计算,不扣除检查孔、测定孔、送风口、吸风口所占面积。
圆管F=π×D×L
式中F-圆形风管展开面积(以m2为单位);
D-圆形风管直径;
L-管道中心线长度。
矩形风管按图示周长乘以各管道中心线长度计算。
2.风管长度一律以施工图示中心线长度为准(主管与支管以其中心线交点划分),包括弯头、三通、变径管、天圆地方等管件的长度,但不得包括部件所占长度。
直径和周长按图示尺寸为准展开,咬口重叠部分已包括在定额内,不得另行增加。
3.风管导流叶片制作安装按图示叶片的面积计算。
4.整个通风系统设计采用渐缩管均匀送风者,圆形风管按平均直径、矩形风管按平均周长计算。
5.塑料风管、复合型材料风管制作安装定额所列规格直径为内径,周长为内周长。
6.柔性软风管安装,按图示管道中心线长度以“m”为计量单位,柔性软风管阀门安装以“个”为计量单位。
7.软管(帆布接口)制作安装,按图尺寸以“m2”为计量单位。
8.风管检查孔重量,按本通风定额附录二“国标通风部件标准重量表”计算。
9.风管测定孔制作安装,按其型号以“个”为计量单位。
10.薄钢板通风管道、净化通风管道、玻璃钢通风管道、复合型材料通风管道的制作安装中已包括法兰、加固框和吊托支架,不得另行计算。
11.不锈钢通风管道、铝板通风管道的制作安装中不包括法兰和吊托支架,可按相应定额以“kg”为计量单位另行计算。
12.塑料通风管道制作安装,不包括吊托支架,可按相应定额以“kg”为计量单位另行计算。
二、部件制作安装
1.标准部件的制作,按其成品重量以“kg”为计量单位,根据设计型号、规格,按本册定额附录四“国标通风部件标准重量表”计算重量,非标准部件按图示成品重量计算。
部件的安装按图示规格尺寸(周长或直径)以“个”为计量单位,分别执行相应定额。
2.钢百叶窗及活动金属百叶风口的制作以“m2”为设计单位,安装按规格尺寸以“个”为计量单位。
3.风帽筝绳制作安装按图示规格、长度,以“kg”为计量单位。
4.风帽泛水制作安装按图示展开面积以“m2”为计量单位。
5.挡水板制作安装按空调器断面面积计算。
6.钢板密闭门制作安装以“个”为计量单位。
7.设备支架制作安装按图示尺寸以“kg”为计量单位,执行C.5“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相应定额和工程量计算规则。
8.电加热器外壳制作安装按图尺寸以“kg”为计量单位。
9.风机减震台座制作安装执行设备支架定额,定额内不包括减震器,应按设计规定另行计算。
10.高、中低效过滤器、净化工程台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风淋室安装按不同重量以“台”为计量单位。
11.洁净室安装按重量计算,执行本通风定额第一章“分段组装式空调器”安装定额。
三、通风空调设备安装
1.风机安装按设计不同型号以“台”为计量单位。
2.整体式空调机组安装,空调器按不同重量和安装方式以“台”为计量单位;分段组装式空调器按重量以“kg”为计量单位。
3.风机盘管安装按安装方式不同以“台”为计量单位。
4.空气加热器、除尘设备安装重量不同以“台”为计量单位
十、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过程检测与控制装置及仪表安装
1.检测仪表及控制仪表安装及单体调试包括温度、压力、流量、差压、物位、显示仪表、组合仪表、调节仪表、执行仪表,均以“台(块)”为计量单位,放大器、过滤器等与仪表成套的元件、部件或是仪表的一部分,其工程量不得分开计算。
2.仪表在工业设备、管道上的安装孔和一次部件安装,按预留好和安装好考虑,并已合格,定额中已包括部件提供、配合开孔和配合安装的工作内容,不得另行计算。
3.电动或气动调节阀按成套考虑,包括执行机构与阀、手轮或所带附件成套,不能分开计算工程量。
但是,与之配套的阀门定位器、电磁阀要另行计算。
执行机构安装调试不包括风门、挡板或阀。
执行机构或调节阀还应另外配置附件,组成不同的控制方式,附件选择按定额所列项目。
4.蝶阀、多通电动阀、多通电磁阀、开关阀、O型切断阀、偏心旋转阀、隔膜阀等在工业管道上已安装好的调节阀门,包括现场调试、检查、接线、接管和接地,不得另外计算运输、安装、本体试验工程量。
5.管道上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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