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xx年正式基层工会财务管理制度通用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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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xx年正式基层工会财务管理制度通用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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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委员会财务内部管理制度(暂行)
01工会经费收支预决算制度
工会经费的收支要坚持遵循《工会预算管理办法》。
一、预算收支的编制原则
1、预算收入应按照收入来源,充分考虑本年度各项变动因素,依法、真实、完整、合理地编制。
2、预算支出的编制,应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体现工会工作特点,优化经费支出结构。
工会接受的行政补助资金或上级工会补助资金要纳入预算管理,依据规定的开支范围专款专用,不得截留、挪用和改变资金用途。
二、预算收支范围
1、预算收入包括:
⑴会费收入;
(2)拨缴经费收入;⑶上级补助收入;⑷行政补助收入;⑸事业收入;⑹投资收益;⑺其他收入。
2、预算支出包括:
⑴职工活动支出;⑵维权支出;⑶业务支出;⑷资本性支出;⑸事业支出;⑹其他支出。
三、工会经费预决算审批
财务部门要根据预算管理的要求,按照“统筹兼顾、保证重点、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真实合法、精细高效”的原则,编制本单位预算、决算草案,经单位工会委员会集体讨论通过,并经本级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后,报上一级工会审批。
在预算执行过程中,遇有特殊情况,需增加支出或减少收入时,应编制预算调整方案,每年以一次为限,其编、审程序与预算编制审批程序相同。
四、工会经费预算执行
单位工会要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和财务制度进行开支,不得擅自扩大支出范围,提高开支标准,不得擅自改变预算资金用途。
经费预决算情况应每年接受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审查,形成书面审核意见,并向会员公布,接受监督。
02工会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根据《会计法》、《工会会计制度》,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严格执行货币资金业务审批制度,重大资金支出实行集体研究和决策,并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二、按照支付申请、支付审批、支付复核、支付办理的操作流程办理货币资金支付业务,不得由一人办理货币资金业务的全过程。
三、财务专用章由专人保管,个人名章由本人或其授权人保管。
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
四、现金的收付、存取符合《现金管理暂行条例》。
不得有下列违反现金管理规定的行为:
1、超出规定范围或限额使用现金;
2、未经开户银行批准坐支现金;
3、超出开户银行核定的库存限额留存现金;
4、用不符合财会制度规定的凭证抵顶库存现金;
5、以现金形式保留账外公款;
6、编造用途或用转账凭证套用现金;
7、利用账户为其他单位或个人套取现金;
8、其他违反现金管理规定的行为。
五、银行结算账户的开设、使用符合《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和央行关于规范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的有关规定。
不得有下列违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的行为:
1、擅自多头开设银行结算账户;
2、伪造、变造证明文件开立银行结算账户;
3、擅自改变银行结算账户用途;
4、将单位款项以个人名义在金融机构存储;
5、出租、出借银行结算账户;
6、不及时撤销应当撤销的银行结算账户;
7、其他违反银行结算账户管理规定的行为。
六、支付结算符合《支付结算办法》。
不得有下列违反支付结算纪律的行为:
1签发没有资金保证的票据或远期支票;
2、签发、取得和转让没有真实交易和债权债务的票据;
3、无理拒绝付款,任意占用他人资金;
4、其他违反《支付结算办法》规定的行为。
03工会票据管理制度
为规范《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等票据的使用和管理,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从上级工会领用的《工会经费收入专用收据》(以下称收据)实行专人保管、专柜保存,做到防火、防盗、防霉烂、防损毁、防虫蛀、防鼠咬、防丢失。
二、按照规定的使用范围使用,仅限于工会依法取得的“五项收入”。
填写的项目完整、内容真实、金额准确,同号各联次之间项目、内容、金额应完全一致。
三、领购、使用、缴销等工作符合规定,做到手续清、记录清、责任清。
收据使用完后,及时向上级工会等办理相关校验、注销手续,按规定重新办理领取手续。
四、不得有相互转借、转让收据或擅自处理空白联和其它质量残次无效联的行为。
五、对停止使用的收据做好清理登记工作,及时向上级工会等办理相关核销手续。
六、银行票据有明确的购买、保管、领用、背书转让、注销等环节的职责权限和程序,设置登记簿进行记录。
04工会财务收支管理制度
根据《会计法》、《工会会计制度》和《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按照《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规定,开设独立的银行账户,实行工会经费独立管理。
二、工会经费各项收支符合《工会法》和有关政策规定,不得乱集资、乱摊派、乱收费,不得任意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不得办理与工会工作无关的资金收付。
三、遵守《预算法》以及《工会预算管理办法》,对工会经费实行预算管理,编制预算报告,组织预算执行。
四、坚持“收支两条线”原则,各项收入和支出全部纳入预算管理。
五、根据上级工会要求和本级工会年度工作计划,按照“统筹兼顾,保证重点;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真实合法,精细高效”的原则编制年度预算,做到格式统一,内容完整,项目明晰,依据充分,说明清楚,程序规范,签章齐全,报送及时。
六、无重大支出项目的年度,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期末滚存经费结余不得出现赤字。
七、预算收入按照规定的工会经费来源项目,充分考虑当年各项收入的变动因素进行编制,做到实事求是,积极稳妥,切实可行。
八、预算支出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根据本级工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工会经费支出范围,分轻重缓急进行编制。
九、年度预算草案编制工作完成以后,提请本级工会委员会讨论通过,并经本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后,报上一级工会备案。
十、年度预算经批准后,严格按照预算组织收入和安排支出。
收入方面,做到应收尽收,不得随意减免、不收或少收。
支出方面,按照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要求,做到有预算不超支,无预算不开支。
遇有特殊情况需要调整预算的,按照预算编制程序编制调整预算并经本级工会委员会同意后执行。
十一、定期分析预算执行情况,及时研究解决预算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强化预算约束力,确保预算贯彻执行。
十二、每笔费用开支据实报销,不得“以拨代支”、“以领代报”或“虚报冒领”。
会议、活动、培训、维修等较大开支附有具体开支明细清单及有关附件。
十三、工会经费按照规定比例及时分成和足额上解,不得擅自改变经费收缴渠道,不得少记、隐瞒、转移行政拨缴经费,不得截留、挪用应上解经费。
十四、各种专项资金按照有关规定专款专用,不得改变资金用途、扩大开支范围、提高开支标准。
05困难职工帮扶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制度
为加强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专项资金(以下简称帮扶资金)管理,确保帮扶资金使用安全, 根据《工会法》、《工会会计制度》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困难职工帮扶中心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建[2006]468号)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帮扶资金的来源、使用范围和帮扶对象
1、帮扶资金来源主要包括:
(1)市总拨付的专项帮扶资金;
(2)集团及企业行政拨付给同级工会的帮扶资金
(3)集团及企业工会通过多种渠道、多种方式自行筹集的帮扶救助资金。
(4)设立帮扶资金专户的利息收入;
(5)其他合法来源。
2、帮扶资金的使用范围:
主要用于集团及企业在日常和元旦、春节期间送温暖活动中,对困难职工开展生活救助、医疗救助、子女教育、法律援助、职业培训、职业介绍等方面帮扶。
3、帮扶资金帮扶对象包括:
(1)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经政府救助后生活仍然困难的职工。
(2)家庭人均收入略高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但由于疾病、子女教育或意外灾难等原因,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困难职工。
(3)因各类自然灾害或重大意外事故等原因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困难职工。
二、帮扶资金的管理
1、要坚持依档帮扶、因困施助的原则,建立健全并动态化管理困难职工档案,根据本单位困难职工群体的数量、分布、成因及困难程度,制定帮扶措施,确定帮扶标准。
2、帮扶资金分配方案由同级工会领导班子集体审议决定。
3、帮扶资金必须专款专用,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挤占、截留、挪用,不得改变资金用途,不得扩大开支范围。
4、帮扶资金的发放使用,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做到账账、账款、账物相符。
06工会财务处理程序管理制度
根据《会计法》、《工会会计制度》,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规定和上级工会要求处理会计业务。
二、会计凭证的格式、内容、填制方法、审核程序、错误更正方法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工会会计制度》的要求。
三、原始凭证真实、完整、合法、有效,并附有相关附件,报销单据上经办、证明、验收、稽核、批报等相关人员签章齐全。
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盖有出具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并与收款单位名称相符。
对外单位开具的原始凭证盖有本单位公章或财务专用章。
四、记账凭证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规范填制,做到要素完整、摘要简明、科目正确、数字准确、编号连续、字迹清晰,相关会计人员签章齐全。
会计凭证装订厚薄适中、工整美观。
五、会计账簿设置齐全,有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基层工会日记总账),并设有必要的辅助账和备查账,各类账簿的启用、登记、结账、错误更正方法等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工会会计制度》的要求,记账及时,文字规范。
六、明细账包括各类收入明细账、各类支出明细账、固定资产明细账、往来款项明细账等。
日记账包括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
备查账包括低值易耗品备查账、呆坏账处理备查账等。
七、账簿登记以审核无误的记账凭证或原始凭证为依据。
各种账簿单独装订,页号连续,整洁美观。
八、定期核对相关账目记录,并将账目记录的有关数字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有价证券、债权债务等相互核对,保证账证相符(会计账簿记录与原始凭证、记账凭证相符)、账账相符(同一经济业务在不同账簿之间的记录相符)、账实相符(各类账簿记录与资产、负债实有数额相符)。
九、按照上级工会和有关方面要求定期编报会计报表。
会计年度终了,按时编制工会财务报告。
工会财务报告主要内容包括:
工会经费收支决算封面、决算说明书、收支决算表,年末资产负债表,年末收入支出表,年末往来款项明细表,年度经费收解报告表。
十、发生调整预算的,附有本级工会的调整预算报告。
十一、财务报告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格式统一、装订整齐、报送及时,并经分管财务的工会主席、经审主任及编制人审阅并签章。
年度财务报告经本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通过后按时上报上一级工会。
十二、账务处理全部实行会计电算化。
根据财政部《会计电算化工作规范》的要求,建立健全会计电算化管理制度,配置与会计电算化需要相适应的硬件,按照上级工会的要求选用财务软件,保证会计电算化工作顺利实施。
十三、纸质记账凭证应及时打印;纸质会计报表应按季打印;纸质会计账簿、决算报告应在次年第一个月内全部打印并装订成册,也可根据需要临时打印、装订成册。
十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本单位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它会计资料定期整理归档,妥善保管,规范办理调阅和销毁事宜。
十五、会计凭证的传递
会计凭证的传递是从制证到归档的过程。
1、流程:
经办人持外来原始凭证和自制原始凭证送财务主管审核---工会主席审批---会计人员填制会计凭证---复核人员稽核---会计人员登账---出纳人员支付---会计人员装订---归档。
2、要求:
原始凭证签字后,应及时填制会计凭证办理结付或转账业务,各岗位不得积压;会计凭证登记、结付完毕后,应按顺序序号整理并妥善保管,不得散乱存放;凭证粘贴、装订顺序符合《工会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07工会财务内部牵制制度
(工会内部会计控制制度)
财务内部牵制制度,是会计岗位间相互制约相互监督一种制度,也是财务人员依法履行职能和维持会计工作秩序的重要载体。
特规定如下:
一、岗位设置和分工。
集团各级工会财务管理工作人员为会计、出纳。
会计负责财务总体工作,核准办理会计业务,负责经济业务稽核及记账业务;出纳负责记好现金日记账、银行日记账,确保准确无误。
二、不相容岗位的规定。
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三、印鉴与银行票据管理。
银行印鉴由会计保管、支票或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由出纳员置入金柜保管。
出纳员外出或请假时,由工会主席指定专人保管。
四、经济业务办理。
会计事项必须由两个及以上人员按规定程序办理。
以现金和银行存款支付的,由工会主席审批、会计制证,经出纳员确认无误后,方可办理。
五、出纳每月必须至少一次对库存现金、有价证券、现金日记账、银行存款日记账、银行对账单进行检查核对,并如实填写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六、财务人员工作调动或因故离职,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将其分管的财务工作以书面形式与接管人员办理交接。
其中,未了事项应逐一说明,否则不得离开岗位。
移交工作由工会主席负责监督。
七、会计人员岗位职责
1、会计岗位职责
在财务主管领导下,负责工会具体会计工作。
岗位职责如下:
(1)认真执行国家统一的财务制度、会计准则。
(2)按照《会计法》和会计准则的规定,设置会计账簿,办理启用手续,并负责登记。
保证账簿登记及时、准确,账簿记录内容真实、完整。
(3)组织工会经费及时足额收缴,落实资金到位率。
按年度收缴和上解比例及考核办法对基层单位工会的兑现情况进行考核、评定。
(4)根据财务主管核准的经济业务进行会计核算。
审查、确认原始凭证记载事项,如实填制记账凭证。
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有权不予受理,并及时向财务主管报告。
对记载不清楚、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并要求经办人予以补充或更正。
定期核对往来账项,及时清理债权债务。
(5)负责编制本级预、决算及汇总基层单位工会预、决算。
(6)负责编制本级会计报表,接收、审核、汇总基层单位工会会计报表,编写年度会计报表说明。
(7)负责工会资产产权登记的具体工作,做好本级工会的年度财产清查。
(8)按照会计档案管理要求,妥善保管、装订本级工会会计核算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
(9)对基层单位工会的财务工作负有检查、指导、服务的责任。
2、出纳人员岗位职责
在财务主管领导下,办理货币资金的结算等业务,岗位职责如下: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财政方针政策、法律和国家统一的货币资金管理法规。
(2)按照《会计法》和会计准则的规定,设置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办理启用手续,并负责登记。
日记账按开户银行分别设置,启用手续齐备。
次年初,银行存款日记账、现金日记账应分别整理立卷。
(3)依据收付款记账凭证办理银行和现金收付业务。
结算完毕在收、付款凭证上签名或盖章,在凭证附件(原始凭证空白处)上加盖“收讫”、“付讫”戳记。
作废支票连同存根加盖“作废”戳记,集中粘贴于原会计凭证后附的粘贴单上。
(4)每日根据办结的收、付款凭证逐笔顺序登记日记账,并做到日清月结。
每月银行日记账必须与银行对账单核对,核对不符时,应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现金日记账每日必须与库存现金核对相符。
(5)库存现金超限额的部分,必须在当日或最迟次日送交银行。
(6)有价证券、空白支票和空白票据必须入金柜妥善保管。
金柜不得存放私人现金或物品。
08财产管理与清查制度
一、工会财产界定原则是:
凡由工会经费投入、企业行政补助形成的财产均属于工会财产。
二、工会财产的标准与分类
1、固定资产
工会固定资产,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800元及其以上,使用年限在1年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各种设施、设备;单位价值虽然不足规定标准,但使用年限1年以上的大批同类财产(包括自制、接受捐赠、调入符合规定条件的财产)及图书馆、阅览室所购入的图书,均按固定资产管理、核算。
2、在用低值易耗品
在用低值易耗品是指一般设备单位价值在500元、专用设备单位在价值800元及以下,使用年限1年以上的工具备品。
在用低值易耗品按实物进行登记。
3、工会财产清查应定期进行
在本级工会主席领导下,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工会资产清查。
4、资产的处置
(1)清查中盘亏、毁损的固定资产无论价值大小,均报工会主席审批。
其中,单价在2万元及其以上的,需经工会常委会(委员会)研究提出处置意见。
财产处置的账务处理按照工会会计办法办理。
(2)在用低值易耗品盘亏、毁损的,经本级工会研究,提出处置意见。
3、造成财产流失、损坏的责任人,应承担造成损失的经济赔偿。
4、清查资料由集团公司工会负责保存。
09第九章财务会计分析制度
一、财务会计分析是体现会计核算与会计监督作用和提高财务管理水平的重要基础工作,又是检验会计核算与会计监督工作质量的重要载体。
二、财务会计分析的主要内容
1、工会经费收入与上解、下拨、结余情况;
2、资金到位情况、债权债务科目期末余额及增减变动;
3、工会经费预算的节超状况;
4、对本期重大经济事项资金运作分析。
5、财务会计分析的基本程序和要求
财务会计分析每年一次。
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会计准备年度分析资料,向本级工会常委会议汇报。
财务会计分析报告的编写要求:
真实、可靠;精炼、简捷;及时、完整。
10工会会计岗位责任制度
根据《工会会计制度》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开展本工会的会计工作,并及时向分管领导汇报财务管理情况,提出合理化建议,改善经费运营管理。
二、组织制定本会的各项财务管理制度,并付诸实施。
三、认真编制并严格执行财务收支计划、固定资产购建方案等。
四、参与运行决策和各种经济合同的拟定,加强事前监督。
五、负责本工会的审核、记账、算账工作,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按规定时间和项目公开账目。
六、做好会计档案的保管工作。
11工会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根据《工会法》、《工会会计制度》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会计档案是记录和反映本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
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财务报告等专业资料。
依法保管会计档案,确保其安全性、可靠性、有效性,是会计工作的重要职责。
会计档案管理具体执行《工会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中会计档案的管理办法。
二、会计档案的内容
1、会计凭证类:
原始凭证,记账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2、会计账簿类:
总账,明细账,日记账,固定资产台账、辅助账簿;
3、财务报告类:
季度报表、年度财务报告,包括会计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
4、其他类:
置于存储介质的年度财务数据,视同会计档案。
三、会计档案立卷、归档
会计档案按职责分工及立卷要求,分别进行整理、装订、立卷,并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当月会计凭证需在次月25日前装订完毕。
年度会计账簿、会计报表需在报表批准后的15个工作日内装订完毕。
四、会计档案日常管理
1、已受理未报销的原始凭证、已装订未移交的保存期内会计档案,由会计妥善保管。
2、未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除上级检查外不得转移出财务部门。
五、会计档案的调阅
1、本单位人员调阅,需经财务主管同意。
2、外单位人员调阅,需持介绍信,经财务主管审阅,报工会主席批准后,详细记录调阅的档案名称、日期、调阅人员的姓名和工作单位、调阅理由等,向档案保管人出具调阅手续。
外单位人员调阅时须有本单位工会财务人员在场。
3、调阅人员不得将会计档案携带外出,如有特殊需要,由工会主席批准。
4、查阅或者复印会计档案人员,严禁在档案上做任何记录、符号或标记,更不准涂画、拆封和抽换。
需复印会计凭证的,应征得财务主管同意。
六、会计档案的销毁
1、超过保管期限需销毁的会计档案,由档案保管人员提出销毁意见,会同工会负责人共同鉴定,经确认无误后,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经工会主席审查批准后销毁。
2、超过保管期限但未了结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及关联凭证,应单独抽出,另行立卷,由档案保管人员到具体事项终止时再行销毁。
3、会计档案销毁时,工会负责人会同档案保管人员共同监销,销毁后在销毁清册上签名或盖章。
并将销毁情况书面报告工会主席。
12工会经费使用审批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工会应根据经费独立的原则,建立预算、决算和经费审查监督制度。
一、账户管理
工会应当依法在当地金融机构开设独立的银行结算账户,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的工会必须开立基本存款账户。
银行账户只能用于本工会业务范围内的资金收付,与工会无关的资金不得进入工会账户结算,严禁公款私存。
各项收入必须及时入账,不得账外设账,不得私设“小金库”。
二、经费支出管理
1、工会各项资金的使用必须在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的原则下,坚持工会主席“一支笔”审批,重大开支事项,须经工会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
2、各项经费支出应做到“有预算审批、按规定开支、取得发票真、用途填写清、手续三人签、台帐资料全”。
在各种业务票据报销时,原则上1000元以内可支付现金,1000元以上开转账支票。
3、对帮扶困难职工、送温暖等方面的开支必须采用实名制发放,做到专款专用。
4、工会经费不能用于非职工服务和工会以外的开支,不能用工会经费支付社会摊派的费用,不能为单位和个人提供资金拆借、经济担保和抵押。
13工会现金管理制度
根据《会计法》、《工会会计制度》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设立专兼职出纳人员,实行钱、账分管。
二、工会各项资金均统一纳入工会预算会计核算,严禁设置“小金库”和账外账。
三、设立“现金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记账凭证,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笔登记,每日业务终了,应计算当日现金收支合计数和结余数,并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账款相符。
四、每日现金结余数不得超过银行核定限额,多余现金应及时送缴银行,每月终了,应当计算当月现金收支合计数和结余数,并与实际库存数核对相符,做到“日清月结”。
五、因工作或业务需要临时借款,应按批准权属履行借款手续,现金当面点清,工作或业务结束,督促及时结账,禁止无故拖欠借款。
六、工会与外单位的经济往来,除在规定范围可以使用现金外,必须通过开户银行进行转账结算,现金结算按《现金管理暂行条例》规定执行。
14工会银行存款管理制度
根据《会计法》、《工会会计制度》和《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按国家金融机构的有关规定在银行开设银行存款户。
二、所有涉及银行存款收支业务的办理均由专人负责,按照业务发生的顺序逐笔登记“银行存款日记账”,每日终了结出余额。
三、“银行存款日记账”定期与银行对账,至少每月核对一次,如有差额,及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调节相符。
调节表经审核人员复核签章后,与银行对账单一并装订保存。
四、对银行存款未达账,认真查找未达原因,及时取得相关单据,并登记入账,保证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五、单位之间经济业务往来原则上均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结算。
六、银行票据、印鉴应分别保管,分不同地点保存,确保资金安全。
七、严格执行银行结算规定。
任何人不得出租或出借银行存款户,不得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不得弄虚作假套取现金和银行信用。
15工会出纳会计岗位责任制度
根据《工会会计制度》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负责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二、做到逐日逐笔记账,每日结出余额,并与实际库存现金核对相符。
三、定期和会计核对账目,做到账账相符。
四、安全保管库存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
五、认真执行《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各项规定。
六、不坐支现金。
七、不公款私存。
八、不白条抵库。
九、不挪用公款。
十、不超银行规定的库存现金限额留存现金。
16工会资产管理制度
根据《工会法》、《工会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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