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管局打非治违小结与矿管局执法检查工作汇报汇编doc.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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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管局打非治违小结与矿管局执法检查工作汇报汇编doc
矿管局打非治违小结与矿管局执法检查工作汇报汇编
矿管局打非治违小结
(一)矿业秩序持续平稳。
我县在矿产资源开发中始终坚持“在开发中保护,在保护中开发,开发与保护并举”的理念,通过切实加强对矿山企业的日常监督管理,大力开展矿山秩序集中清理整治,认真落实动态巡查制度,采取有效措施全力维护矿业开发秩序。
特别是XX年以来,在全县开展了多次大规模的集中整治行动,全县矿业开发秩序明显好转,自此以后,建立了各项制度,对非法矿业活动坚持“露头就打”,始终保持高压态势,近年来,全县矿业秩序持续平稳,未发生较大规模的矿业违法案件。
(二)长效机制得到建立。
良好的矿业秩序需要制度作为保障。
一是建立了定期检查制度。
每年定期对勘查、开采、加工企业开展两次以上的综合大检查,通过检查及时发现掌握无证勘查、开采和无证加工等违法行为,以及持证矿山存在问题和勘查项目实际工作量等。
二是建立了信息举报制度。
把举报非法矿业活动的网络延伸到乡、村、组、矿区,聘请了信息员,设立了举报奖,只要一发现有非法矿业活动,将迅速组织实施打击和取缔,把违法矿业活动消灭在萌芽状态。
三是建立了动态巡查制度。
采取分片责任制,建立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的巡防体系,对全县16个乡镇分为两大区块,划定重点巡防矿区和一般巡防区。
对重点巡防区域的巡防间隔不超过5天,一般巡防区域的巡防间隔不超过10天,并做好巡查记录,发现情况及时处理。
1-8月份,我局共开展矿山巡查50余次,出动人员260余人次。
截止8月底,共排查制止使用简易工具采选废石堆残矿和2、3人结伴偶尔进入老窿道捡采矿石和家庭作坊式无证加工矿产品等小规模非法矿业活动20余起,下发《责令停止矿产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18份。
违法性质恶劣、涉案金额较大、达到立案标准的案件暂无。
总体来看,非法矿业行为主要特征是规模小、分布散、易反复。
由于防范措施到位,我县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整体趋势良好,目前尚未发现矿山企业违法勘探、开采行为。
四是落实了属地首长负责制度。
为加强对本辖区范围内的矿业秩序维护工作,明确了各乡(镇)人民政府的主要负责人是本辖区维护正常矿业秩序的第一责任人,对本辖区矿业秩序维护和监管负全面领导责任。
五是落实了矿业违法违规举报奖励制度。
为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矿产资源监督管理工作,保障全县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健康稳定发展,我县面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建立举报奖励制度,设立举报奖励基金。
对举报属实的,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罚没款的数额比例奖励给举报人。
(三)执法网络逐步完善。
我县创新思路,在完善执法网络上下功夫,逐步形成了“横向到底、纵向到边,部门联动、快速反应”的执法网络。
一是设立矿业秩序维护办公室。
在横水镇、扬眉镇、长龙镇等6个重点乡镇设立了矿业秩序维护办公室,并落实了工作人员、办公经费,协助配合相关部门维护矿业秩序。
二是建立了“协管员”制度。
在全县重点乡镇、重点矿区、勘查区设立了“协管员”,并明确具体责任,同时在各矿区设立了采矿标识牌,注明了矿区名称、矿业权人名称、监管责任主体等。
三是加强部门联动。
在县整规领导小组的统一组织下,各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
公安部门加强了对火工产品使用的监管,实行火工产品与生产配额挂钩制度;国土部门对从事非法矿业活动的矿山企业一律不予供地;林业部门进一步强化了对矿产开采中涉及的林地、林木的监督管理;供电部门加强了供电管理,对非法矿山企业按规定及时给予断电处置;环保、水保、安监等部门也在各自职责范围内依法履行监管职责。
(四)矿山日常监督管理得到进一步加强。
为加强对矿山企业日常监管,我县下发了《关于切实加强对矿山企业监督管理的通知》,明确了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
一是严格规范持证矿山年度检查工作制度。
实行年检室内资料检查与实地检查相结合,对年检不合格的矿山实行限期整改。
二是加强对钨矿按配额指标生产的监督。
对实行开采总量控制的涉钨矿山企业要求其必须编制年度采掘计划,建立健全生产台账,按配额指标组织生产,并与火工产品的消耗量实行挂钩,对超配额生产的矿山企业做到依法坚决处罚。
三是加强对非法采矿、越界开采的监管。
我县对矿山井下超层越界开采的监管,主要是由矿山企业聘请资质单位每年进行一次井下实地测量,提交井上井下工程对照图、采掘工程平面图,根据图纸进行实地抽查核实是否存在超层越界开采行为。
现我县已形成对钨矿开采企业聘请资质测绘单位进行实地测量和日常检查监督管理机制。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广泛宣传动员。
为扩大此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的社会影响,营造良好的整治氛围,我局积极采取多种形式,搞好政策宣传,做好动员部署。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
在广播、电视、网站等新闻媒体开辟专栏,并先后出动宣传车在重点乡镇、重点矿区进行巡回宣传,为专项行动营造了浓厚的舆论氛围。
二是争取企业的理解配合。
通过做到法律法规宣传到位、法律程序执行到位、违法行为查处到位、公平执法落实到位“四个到位”,争取企业配合、群众理解,同时设立、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监督。
(二)加强组织领导。
为切实开展好此次“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我局按照市局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成立了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对全县范围内矿山企业、勘查项目及重点矿区进行全面排查,主要对无证采矿、超层越界开采、以采代探,不按勘查、开发设计方案施工、安全生产等行为进行全面排查,检查主要采取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
(三)开展“三项”排查。
为扎实推进“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按照市政府有关要求,对全县范围内无证矿产地、持证矿山企业、勘查项目进行了专项排查。
对排查出的问题登记造册,能现场取缔的一律现场捣毁,不留死角,同时对已捣毁的矿点加强监控和定时巡查,防止死灰复燃。
在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中,对矿山企业存在违规开采的依法按程序下发整改通知,对无证非法采矿现场给予取缔,目前,我县矿业秩序整体平稳。
三、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县在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宣传力度有待于进一步加大。
目前,仍有不少企业、群众甚至部分机关干部对矿产资源国家所有的法律意识淡薄,受经济利益趋动,非法矿业活动时有发生,在查处违法案件中,依法采取的行政强制措施难以得到很好地落实。
二是由于我县矿产资源分布广、远离城镇,偏远山区较多,给违法开采行为造成方便,致使有些违法行为难以被及时发现、处理。
三是个别乡镇对矿业秩序的形势认识不足,第一责任人的意识还不够强。
四是联合执法队伍的快速反应能力还不够强,执法力度有待于进一步加强。
五是矿业权人对本矿区秩序监管不到位,大多数矿业权人过多的依赖矿管部门为其“看家护院”而放弃自身应尽的职责和义务,在我们发现取缔的90%无证采矿类违法行为均发生在矿权范围内,许多老窿口被非法启封后处于无人监管的状态,一旦矿产品价格上扬,当地熟悉地形的村民便2到3人结伴入窿使用简易工具(铁锤、尖凿、荡斗等)盗采矿产资源。
由于采矿历史长、地形复杂,有的矿区面积不大却老窿口众多、四通八达,执法人员根本就施展不开手脚,即使偶尔查获一起两起,也因矿产资源法及有关配套的法规不完善,操作性不强而难以对当事人造成能够起到警示作用的处罚,甚至连立案标准也达不到。
所以导致高成本的执法却取不到高质量的执法效果。
六是无证采煤难以根治。
铅厂镇稳下村李坑小煤矿于1999年6月建矿,矿区面积0.3平方公里,法人代表曾宗焕。
因该矿区煤炭资源储量不明、热卡较底等原因,采矿权人在XX年没有对采矿许可证及相关证照进行延续,该采矿权灭失。
同年该矿被县政府停产关闭,并组织相关部门封堵了矿区内的79个窿口。
之后大部分陆续被非法启封。
该区域采矿历史长、窿口众多,从事非法采矿活动的主体又是当地群众,地形熟悉,且采矿工具简单,易于挖掘,一旦价格上扬和农闲之余就开始“游击”采矿,执法人员上山巡查的交通路线必须途经居民区,目标大,上山后根本找不到采矿当事人,而采出的煤炭积存到一定数量时就在晚上或节假日被偷偷运离,运矿时专门安排人员放哨,一旦发现有矿管执法人员或车辆进入矿区,就立即电话报信,致使矿管、公安联合执法行动基本上有劳无果。
四、下一步工作措施
1、根据上级部门的总体部署和我县实施方案的要求,进一步强化各项工作措施,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把矿业秩序整治工作实行常态化。
2、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矿产资源的各项规章制度,完善落实矿业秩序的长效监管机制。
3、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
一是对重点矿区进行动态巡查,坚持举报制度,做到行动迅速,对矿业违法行为查处及时。
二是对探矿权进行监督检查。
对达不到最低投入、圈而不探、不按地质勘查设计施工、以采代探的探矿项目,依法予以查处,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其勘查许可证。
4、加强部门之间的联动配合,齐抓共管,及时妥善地处理矿业秩序中发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矿业秩序的稳定和矿业经济的健康发展。
矿管局执法检查工作汇报
一、我县XX年度矿产资源执法监察工作情况
县地处我国华南成矿带中的南岭成矿区,以国家实行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钨为主,矿产开发时间较长,矿业经济占全县工业经济的比重80%以上,巩固和维护良好的矿业秩序对于保障全县工业经济的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近年来,我县大力开展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坚持不懈的抓好矿产资源执法监察工作。
一是高密度加强动态巡查。
制定了《矿业动态巡查责任制度》,划分巡查责任区(监管区)和明确责任人,把全县划分为三级巡查区域(即一级重点巡查区域,二级主要巡查区域,三级一般巡查区域)。
对重点巡防区域实行每周一查,主要矿区的巡防保持半月一查,一般巡防区域,最大巡防间隔不得超过一个月,对每次巡查结果认真做好巡查记录,发现情况及时处理,尽可能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
二是建立矿业公安,增强打击非法开采的威慑力。
XX年,由县编委批准在县公安局治安警察大队设立矿业中队。
XX年,在矿业中队运行一年的基础上,升格为矿业治安警察大队,为县公安局下属副科级单位,人员编制由县公安局调剂解决。
矿业公安与矿产资源监察支队一同巡查、一同办案,实现联合执法稳定化常态化,两支队伍一起执法,对违法行为能够及时有效制止,对违法案件能够快速查处,并一查到底,整改到位、处理到位。
三是建立举报奖励制度。
为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矿产资源监督管理工作,我县把举报非法矿业活动的网络延伸到乡、村、组、矿区,设立了举报奖,只要一发现有非法矿业活动,将迅速组织实施打击和取缔,对举报属实的,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罚没款的数额比例奖励给举报人,把违法矿业活动消灭在萌芽状态。
截止今年10月上旬,我局共开展矿山执法巡查70余次,出动人员310余人次,排查制止使用简易工具采选废石堆残矿和结伴偶尔进入老窿道捡采矿石以及家庭作坊式无证加工矿产品等小规模非法矿业活动20余起,下发《责令停止矿产资源违法行为通知书》18份。
违法性质恶劣、涉案金额较大、达到立案标准的案件暂无。
整体来看,非法矿业行为主要特征是规模小、分布散、易反复和游击性强。
由于日常巡查工作力度的不断加大和防范措施的持续加强,我县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总体趋势良好。
XX年,我县代表省通过了国务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检查组的检查验收,XX年被省人民政府表彰为“全省矿产资源执法先进县”,连续六年来被市政府表彰为“全市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先进单位”,XX年被国土资源部评为“全国首批国土资源节约集约模范县”。
二、我县XX年矿产卫片执法工作组织开展情况
一是成立领导机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矿管局。
二是迅速传达部署。
国土资源部召开卫片执法检查视频会后,我县立即召开了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动员部署会,并制定印发了《县XX年度矿产卫片执法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三是认真核实查处。
我县XX年度只有1个矿产疑似违法图斑,经调查核实不存在非法开采和勘探矿产资源行为,疑似违法图斑认定为伪变化,已将调查情况按要求于XX年6月11日上报,7月通过省国土资源厅审核后上报国土资源部进行初审,国土资源部审核意见认为我县该矿产疑似违法图斑判定为伪变化理由不充分,建议进一步核实。
XX年9月6日,省国土资源厅执法总队检查组组织市矿产资源执法支队以及我县矿产资源执法大队人员到疑似违法图斑点进行实地勘察核实,该区域不存在非法矿业行为,现场情况与我局上报数据情况完全相符合,国土资源部执法局根据此次省、市、县三级矿产资源执法监察机构实地勘察结果,重新将数据上报,9月份已通过省厅审核后上报国土资源部终审,对该图斑性质判定为合法。
三、我县疑似违法图斑的说明
1、疑似违法图斑简介。
2、实地核查情况。
XX年5月14日接到部下发的疑似图斑后,我局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到实地进行核查,图斑中心为县野生水果世界的办公楼和酿酒厂房等建筑物。
其建筑面积约有18亩,自XX年以来开始动工建设。
省野生水果世界有限公司,于XX在县乡村盆形组园塘尾设立野果酒庄。
其建设内容与规模:
开发利用野生杨梅和刺葡萄资源,人工选育、种植野生杨梅和刺葡萄,新建刺葡萄等野果种植示范园和野果保护区1783亩;建设野果酒庄,规划用地26亩,新建野生杨梅和刺葡萄酿造加工生产线,年产果酒1000∕133万瓶,随着省野生水果世界有限公司在县乡村盆形组园塘尾的种植培育和加工规模的逐渐扩大,工人的不断增多,所以需要的生活、生产用水也在逐年增加,从而每年都有新增加的开挖土壤(种植条带)和蓄水池,其中蓄水池大小不等,公司为取得更好的蓄水效果,有的会用砖块和水泥切筑,由于其种植园是采用滴灌的灌溉技术,所以现场会有塑料水管等用具。
坐标中心四周为葡萄种植地,有生活用蓄水池3个,灌溉用蓄水池8个,在坐标中心南边有6口生态鱼溏,西边有锅炉房一座,这些并非拦沙坝、沉淀池等矿山用附属设施。
该点由于处于绿色深山中,其建设必须要切坡,而且切坡的面积相对较大,再加上其建筑是逐年建设,种植规模逐年扩大,所以形成图斑以及图斑逐年变化的可能都是比较正常的。
3、图斑性质的认定
经过多次实地核查,此处形成图斑的原因是:
省野生水果世界建造酿酒厂房时切坡取土、平整土地留下的痕迹。
我们进行分析研究后,对该图斑性质判定为合法。
理由是:
一是从目前掌握的全县矿产资源分布情况来看,此处并无稀土等资源分布。
二是该处确实因厂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切坡取土、平整土地而形成痕迹。
三是从现场勘查情况来看,并未发现有采矿、选矿设施及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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