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式炉技术协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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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式炉技术协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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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式炉技术协议
盘锦和顺达油品有限公司
8万吨/年煤焦油项目
圆筒形管式加热炉
技术协议
买方:
盘锦和顺达油品有限公司(盖章)
买方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卖方:
(盖章)
卖方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
二零一六年三月一日
1概述
机械厂(卖方)就盘锦和顺达油品有限公司(买方)8万吨/年煤焦油加工项目用“180万大卡/时管式加热炉一台”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如下技术协议:
卖方应按买方所给的加热炉设计条件和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该加热炉的设计、制造和检验
1.2卖方应对其所报价之管式加热炉的工艺性能及机械、材料性能负完全责任。
1.3买方所给的加热炉设计数据表和相关标准、规范、规定是对本加热炉设计、制造、检验、验收、交付、安装指导和售后服务的最低要求,卖方应严格执行。
1.4本协议中某些规定、标准、规范对同一问题的规定不一致时,应按要求高的执行;对结构设计,当加热炉数据表中已有明确规定时,应优先执行加热炉数据表的规定。
1.5本协议适用于非标设备的采购工作,适用的设备按下表:
序号
设备图号
设备名称
数量(台)
所在位置
1
180万大卡/时煤焦油管式加热炉
1
2.2公用工程条件
电源条件
低压供电电源
380/220V(中性点直接接地,TN-S)
电源频率波动范围
50Hz±0.5%
电机电压等级规定
电压等级
380V
相数
3
绝缘等级
F
2标准规范
设计、制造、检验和验收按照本节所列标准规范和工程规定的最新版本执行。
《石油工业用加热炉安全规程》SY0031-95
《管式加热炉规范》SY/T0538-2004
《一般炼油装置用火焰加热炉》SH/T3036-2003
《锅炉、过热器和换热器用铁素体与奥氏体合金钢无缝管》ASTMA213M
《钢制压力容器》GBl50-1998
《石油化工装置详细工程设计内容规定》SHSG-053-2003
《承压设备无损检测》JB/T4730.1~6-2005
《石油裂化用无缝钢管》GB9948-2013
《高压锅炉用无缝钢管》GB5310-2008
《中低压锅炉用无缝钢管》GB3087-2014
《炼油厂加热炉炉管壁厚计算》SH/T3037-2002
《石油化工管式炉热效率设计计算》SH/T3045-2003
《石油化工管式炉急弯弯管技术标准》SH/T3065-2005
《石油化工管式炉钢结构设计规范》SH/T3070-2005
《石油化工管式炉碳钢和铬钼钢炉管焊接技术条件》SH3085-1997
《石油化工铬镍不锈钢、铁镍合金和镍合金焊接规程》SH/T3523-2009
《石油化工管式炉钢结构工程及部件安装技术条件》SH3086-1998
《石油化工管式炉耐热钢铸件技术标准》SH3087-1997
《石油化工管式工业炉燃烧器工程技术条件》SH/T3113-2000
《石油化工管式炉轻质浇注料衬里工程技术条件》SH/T3115-2000
《石油化工筑炉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SH3534-2001
《管式炉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SH/T3506-2007
《气焊、焊条电弧焊、气体保护焊和高能束焊的推荐坡口》GB/T985.1-2008
《钢制管法兰、垫片、紧固件》(美洲体系)HG20615~20635-2009《一般货物运输包装通用技术条件》GB/T9174-1988
《石油化工设备和管道涂料防腐蚀技术规范》SH3022-1999
《涂装前钢材表面锈蚀等级和除锈等级》GB8923-1988
规范所使用的各标准如有新版本,以最新版本为准。
3双方工作内容
3.1买方
3.1.1负责向卖方提供加热炉设计基础数据,包括加热炉的操作条件、热负荷等。
3.1.2组织相关人员对卖方加热炉的设计进行评审,并确认其可行性。
3.1.3有权对卖方的制造进行监督,并负责对产品进行最终的检验。
3.1.4负责提供加热炉的管口开口方位、开口尺寸及供卖方完成加热炉制造图设计所需的相关资料。
3.1.5需配合解决卖方在施工过程中所遇到的难题。
3.2卖方
负责加热炉本体、炉衬、燃烧器、梯子平台、烟囱、涂料防腐工作等的设计、制造、检验、试验、运输、安装、涂漆、调试的全部工作。
3.2.1按买方加热炉数据表及其它要求,卖方完成并提供加热炉的设计总安装图和数据表供买方审查。
3.2.3供买方审查的文件
卖方还应提供以下文件供买方审查和提出建议(在有关文件完成审查和确认之前,各部分不得开始制造);
a)燃烧器安装图及其配管;
b)热电偶套管详细资料;
c)管式炉基础地脚位置图;
在制造前将上述加热炉详细设计图纸及文件向买方和设计方提供,经买方和设计方确认后方能投入制造。
3.2.4卖方负责完成其供货范围内的加热炉全部材料和配件的采购,所购材料和配件均应有内容完整的质量证明书。
3.2.5卖方负责完成其供货范围内的加热炉及其配套设备的制造。
3.2.6卖方负责完成加热炉及其配套设备检验和试验。
3.2.7卖方负责完成设备涂漆。
3.2.8卖方负责产品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3.2.9卖方负责完成包装运输并做好标识。
3.2.10卖方负责技术指导。
4供货范围
4.1卖方供货分界为加热炉与外部管道连接的第一个法兰密封面。
供货范围清单详见商务报价详表或订货合同附表(但管线外部保温由买方自行制作)。
随机赠送一台便携式高能点火器。
4.2卖方应提供详细的供货清单,清单中依次说明型号、数量、产地、生产厂家等内容。
卖方供货范围应包括但并不限于以下内容:
加热炉本体(包括:
钢结构、炉管、管板、衬里、燃烧器等主要元件及连接件)梯子平台、烟囱、法兰(包括配对法兰)及其紧固件、其他配套设备与配件、用于运输的临时支撑(海运和陆运)、安装专用工具需提供分细目的清单,名称、规格和数量。
5制造、检验、和交付要求
本节用于合同执行期间对卖方所提供的加热炉(包括对分包外购设备)进行检验、监造和性能验收试验,确保卖方所提供的加热炉符合设计规定的要求。
加热炉在厂制造过程中,买方可派出具有一定技术水平和经验且责任心较强的工作技术人员作为检验员,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参加加热炉制造和出厂前的检验、试验并监造。
总则:
加热炉采用工厂模块最大化制造
5.1.1加热炉的设计文件及施工图纸必须经过买方的签署确认,卖方应按照买方签署确认过的设计文件及施工图纸进行制造。
5.1.2设计文件的等级为:
基础设计方提出的修改通知单、基础设计文件、设计方确认的技术文件、技术协议、施工图纸、国家及行业标准,以修改通知单为最高级。
5.1.3加热炉制造未经买方同意卖方不准转包第三方制造。
5.1.4工厂化预制程度制造要求
1)加热炉采用工厂模块化制造,最低工厂化预制程度如下:
·辐射排管:
预制和组装成最大程度;
·对流排管:
与管板组装成一体;
·对流模块:
与管板一起预制和组装成模块;
·辐射钢结构:
最大程度工厂化预制(包含衬里、锚固钉),现场合体组装。
·辐射壁板:
与钢结构最大程度工厂化预制;
·对流壁板:
与对流模块组装在一起(包含衬里、锚固钉);
·烟囱:
最大程度工厂化预制(包含衬里、锚固钉);
·梯子平台:
工厂分片预制,现场安装;
2)钢结构的制造和安装应符合SH3086《石油化工管式炉钢结构工程及部件安装技术条件》的规定。
3)在考虑预制、运输、装运和安装要求的前提下,将最大程度的使用焊接。
4)加热炉的壳体板厚为6mm,对其进行适当的加强加固,以防翘曲变形;炉底的厚度最小为8mm。
5)所有的仪表接口和操作、维修点,将提供适当的平台、直梯和斜梯。
6)燃烧器的制造和验收应符合SH/T3113-2000《石油化工管式炉燃烧器工程技术条件》的规定。
5.1.5材料、配件的采购和检验。
1)制造加热炉的钢材、炉管、耐火材料、配件等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2)制造加热炉的钢材、炉管、耐火材料、配件等应有出厂质量合格证明书,有下列情况之一时应复验:
·质量合格证明书的内容或项目不全;
·制造单位对材料的质量有疑议;
·用户要求增加检验的项目;
·设计文件上有规定时。
所有复验结果应符合相关标准和设计文件的规定,方可使用。
5.1.6代用材料时应符合设计单位的书面同意。
1)炉管的采购、制造和检验
·炉管材料应符合ASTMA213M《锅炉、过热器和换热器用铁素体与奥氏体合金钢无缝管》。
·急弯弯管的制造应符合SH3065《石油化工管式炉急弯弯管技术标准》的规定。
·不锈钢炉管的焊接符合SH/T3523-2009《石油化工铬镍不锈钢、铁镍合金和镍合金焊接规程》的规定,并且对焊缝应进行X射线检测。
(辐射段炉管焊缝应按总焊缝数的30%进行X射线检测,对流段炉管焊缝应按总焊缝数的15%进行X射线检测)。
质量评定标准按JB/T4730.2-2005中II级为合格。
·炉管的制造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在工厂内预制的炉管应在工厂内完成水压试验。
2)耐热钢铸件的制造应符合SH3087《石油化工管式炉耐热钢铸件技术标准》的规定。
5.1.7耐火材料的采购、施工和检验
1)砖结构炉衬的施工应符合GBJ211《工业炉砌筑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规定。
2)耐火浇注料炉衬的施工应符合SH/T3115-2000《石油化工管式炉轻质浇注料衬里工程技术条件》的规定。
3)耐火纤维炉衬施工应符合SH/T3128-2002《一般炼油装置火焰加热炉陶瓷纤维衬里》的规定。
4)钢结构的材料应符合GB700《碳素结构钢》。
5)加热炉噪声控制水准应符合GB/T50087-2013《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的规定。
对于加热炉的主要噪声源如燃烧器等采取降噪措施以使加热炉的总体噪声水平不大于90dB(A).
5.2卖方现场安装结束后一周内买方需进行烘炉,如由于买方未能及时进行烘炉造成耐火材料冰冻产生质量问题卖方不负其责任。
5.3如卖方加热炉制造完毕后通知买方开始进入现场安装时,由于买方现场不具备安装条件,安装时间顺延,卖方将根据买方通知安装,但卖方视为原发货工作已完成。
6加热炉制造的质量控制
6.1质量检验
·制造加热炉的所有材料在进厂时必须有检验部门验收,验收合格后,仓库凭验收合格单进行办理入库手续。
·制造过程,各车间领料后需有检验员确认后才能下料。
·工序转道前必需有检验员验收合格后,并在流转卡上签字后才能转道,下道工序接收人员确认上道工序是否有检验员签字,如无则退回上道工序。
·加热炉组装和辐射、对流管束试验时必需有检验人员确认后才能进行组装和试验,并由检验人员在质量记录上进行签字。
6.2质量控制
·本公司严格按照GBISO9001:
2000质量体系程序文件、作业文件及程序文件对加热炉制造,从材料采购、制造、检验和试验、交付和服务的全过程进行严格管理和控制。
·炉管的焊接接头必须按设计图样规定标准的要求和本公司加热炉制造通用工艺守则的要求进行检验和试验,记录焊接、检验和试验的有关原始数据,并保存原有记录。
6.3卖方在进行任何的见证之前的至少5个工作日之前通知买方的检验部门。
6.4监造方式
文件见证、现场见证和停工待检。
每次监造内容完成后,卖方和监造代表均须在见证表上履行签字手续。
双方各持监造表1份。
表如下:
序号
项目内容
监造方式
备注
H
W
R
1
炉体钢结构原材料材质报告
2
炉管原材料材质报告
3
炉体钢结构原材料进厂复检
4
炉管原材料材质进厂复检
5
耐火材料原材料材质报告
6
炉管焊接工艺评定
7
焊工资格及焊工钢印
8
热处理报告
9
炉管焊接接头无损检测
10
辐射、对流炉管水压试验
试验前10天通知甲方
11
辐射炉管组装
组装前10天通知甲方
12
加热炉现场安装
安装前10天通知甲方
13
产品外观
试验前7天通知甲方
14
油漆
15
交付检验
注:
H-停工待检W-现场见证R-文件见证数量-检验数量
6.5.1买方有权根据具体情况对以上监造内容进行增减。
6.5.2对卖方配合监造的要求。
1)预先通知卖方后,买方检验员可以自由出入卖方和分包供货商的车间。
2)有要求时,卖方应提供给检验员(买方)一份已批准的有关图纸。
3)关于监造驻厂人员各项待遇:
监造人员工作、生活条件,具体事宜在合同中明确。
4)供应商应允许并协助合同方或第三方检查人员,在任何时间完成审查和质量控制计划中规定的未完成和已完成的随机检查。
7设备涂漆、包装标识和运输方案
7.1设备涂漆
7.1.1加热炉钢结构应按GB8923的要求进行预处理,并涂一层无机富锌底漆,其干膜厚度至少为75μm。
7.1.2油漆种类的选用按工程项目统一要求涂漆(面漆由买方提供,卖方负责刷涂)。
涂层道数、干膜厚度等涂刷质量要求按SH3022执行。
7.2包装运输和标志
7.2.1加热炉及所有附属设备、直梯、斜梯和平台在买方接受运输和装卸搬运能力允许的条件下,应进行最大程度的车间组装。
设备在完成全部制造厂内检验、试验、预组装后,卖方应负责对每个零部件进行编号、作明显标志并装箱,运至合同约定的地点交货。
7.2.2为防止运输过程中损坏,各部分均应进行适当的加固和支承,所有用于运输的保护和加固构件应清楚地做出标记以便于现场拆除。
7.2.3所有未与设备焊接的内外零部件应装入木箱中并标识。
7.2.4炉管管法兰面及其他机加工表面应涂有易清除的防锈涂料。
7.2.5炉管部件的开口应有防止外部杂质进入的封盖或盲板。
7.2.6所有需进行焊接的表面应除去锈皮、油脂、污垢和其他有害介质。
焊接应在对风、雨和其他可能影响焊接质量的气候条件采取防护措施后进行。
7.2.7易散失的小零件(螺栓、螺母、垫圈、垫片等)应装在袋内、桶内或箱内运输。
袋、桶、或箱应带有标出所包装零件的规格、数量的标签以便进行识别。
7.2.8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应分开包装。
7.2.9随设备发送的文件、资料应用防水塑料袋密封包装。
7.2.10每个装运箱的两个侧面上应显著地标明收货人、目的港(站)、买方合同号、项目名称、箱号、设备位号及买方采购文件里所规定的其它标记内容。
7.3卖方在计划发运日前四个工作日用传真向买方发出准运申请;买方将在收到准运申请后给予及时答复。
卖方只有在收到买方的准运通知后才能发货。
卖方在装货完毕后,应在发运前向买方发出接货通知单,通知单中须包括装箱单。
7.3.1卖方所供设备的包装应能满足海洋运输、陆地运输和现场贮存、转运要求。
8交货和进度安排
8.1交货
交货方式:
加热炉本体系裸体交货,配件木箱包装,并采取相应的防雨措拖。
运输方式:
陆地运输,送达规定的地点。
运输过程中造成损坏,由卖方负责进行修复。
保证进度、质量满足甲方要求。
·买方对交付的产品进行开箱清点和检验时,卖方代表应到现场。
若卖方不到现场参加检验视为接受买方的检验结果,但开箱清点不代表买方对产品的最终验收。
卖方应协助买方进行加热炉的安装与调试。
8.2图纸、资料交付时间。
序号
资料名称
交付时间
备注
1
加热炉地脚方位确认图
3天
2
设备的竣工文字资料,包括炉管水压试验报告、型材、保温、炉管材质单、竣工总图等。
设备交付时,共1份
8.3竣工资料内容如下:
·原材料和外购件如炉管、弯头、法兰等产品合格证材质单。
·炉管焊缝的无损检测报告。
·辐射管组和对流管组水压试验报告。
·质量证明书、合格证。
·竣工图。
8.4进度安排
8.4.1合同签字盖章生效,预付金到账后60天内完成所有设备的制造、检验、试验等工作,现场整体安装完毕。
(自然因素除外如:
雨、风等不可抗自然因素)
序号
项目
完成时间(天)
6
12
18
24
30
36
42
48
54
60
1
材料的采购与检验
2
炉体钢结构制作、检验
3
炉顶盖钢结构制作、检验
4
烟囱钢结构制作、检验
5
炉衬施工、检验
6
炉管制作焊接、检验、试验
7
平台梯子现场制作、检验
8
余热回收设备安装、检验
9
涂漆、验收
9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
9.1本设备的质量保证期为装置投运12个月或交货15个月(以先到者为准),在质保期内,合同所有设备必须能安全、平稳运行,并达到买方所要求的技术性能,如由于卖方设计、制造、材料选择等方面的原因出现的质量问题,卖方必须免费改进、修理或更换。
9.2售后服务措施
9.3在装置施工全过程中,卖方将派加热炉专业技术人员,自始至终在现场进行技术指导。
9.4加热炉竣工后,买方需要卖方来现场,卖方并在最快的时间内派专业人员到现场进行技术服务。
10其他
10.1分工说明
10.1.1加热炉所有材料(钢板,型材、炉管、炉配件、辅料、保温、锚固件、底漆涂料、紧固件、焊材、氧气乙炔)等均由卖方提供。
面漆由买方提供,卖方负责刷涂,已便项目工程设备面漆颜色统一。
10.1.2买方应免费提供卖方现场施工工具的存放场地。
10.1.3设备现场卸车、安装所用吊车,由买方(免费)提供。
10.1.4买方施工现场应保证(免费)水、电、路三通。
10.1.5买方应为卖方现场施工人员提供食宿。
10.1.6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注明:
此协议与合同(合同编号:
)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应。
双方签字盖章生效。
买方:
卖方:
代表签字盖章:
代表签字盖章: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 配套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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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管式炉 技术 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