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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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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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制度
信息系统建设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保障资源中心信息化建设工作的规范性和标准性,为资源中心数据库建设的可控、可管理和高质量提供制度保障,特制定本制度。
2.使用范围
适用于资源中心数据库的建设和管理。
3.职责
由资源中心技术部负责此制度的执行。
4.管理规定
资源中心把信息系统建设过程划分为:
项目立项、招投标、中标、项目启动、需求调研、详细设计、实施过程、测试验收、交接、文档和售后服务等。
通过每个建设阶段的管理和控制,保证信息系统建设的高效、高质和顺利成功。
4.1.信息系统建设管理
4.1.1.项目立项管理
(1)业务部门或单位提出项目需求,技术部对项目需求进行汇总、初审,判断其合理性、必要性等,形成预立项目汇总表。
(2)技术部负责、业务部门和咨询服务商参与编写预立项项目可行性报告。
(3)技术部编制下一年度项目计划,报主管领导审批后,提交相关部门。
4.1.2.招投标管理
(1)立项审批通过后,技术部负责编写项目招投标计划,并根据计划提前告知监督部门。
(2)技术部和业务部门确定信息系统建设的内容、范围、实施周期和商务条款,编制业务需求,并根据《XXXX招标管理规定》编写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在技术部备案。
(3)根据《XXXX招标管理规定》进行招投标工作。
(4)技术部对招投标过程文档进行备案管理。
4.1.3.中标管理
(1)技术部将公开投标结果书面告知投标单位。
(2)根据投标结果进行商务谈判,确定中标单位。
(3)与中标单位编制合同,商务合同条款和技术协议书必须清晰明确,避免歧义,商务条款由业务部门负责,技术协议书由技术部负责。
(4)与中标单位签订合同,合同书在技术部和财务部分别备案。
4.1.4.项目启动管理
(1)成立项目组,任命项目负责人。
(2)实施方提交系统建设方案和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包括:
实施计划、人员职责、岗位职责、行为准则、进度控制、责任和权利等条款。
(3)技术部修改、审批实施方提交的系统建设方案和实施方案,审批通过以后,反馈实施方,并按项目实施方案监督实施方进行项目的实施。
4.1.5.需求调研管理
(1)需求调研前,业务部门应明确信息系统建设的目标、内容和特殊要求,经讨论确定后,形成书面文档,方可进行需求调研。
(2)技术部协调实施方对业务部门开展需求调研工作,并协助实施方处理需求调研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3)技术部确认信息系统建设中技术架构、技术路线、需求边界、使用模式和售后服务等相关内容。
(4)对信息系统采用的技术和产品进行详细的论证,必要时对产品进行验证和测试。
(5)实施方完成需求调研后,须编写需求分析报告,报业务部门和技术部审批,审批通过后需求调研工作结束。
(6)需求分析报告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参考文献、遵循标准、术语、背景、建设目标、用户特点、假定和约束、功能性需求(业务流程、数据流程、表格表单、查询统计要求、界面要求)、性能需求(精度要求、时间要求、灵活性要求)、IPO要求、数据要求、故障处理要求、部署环境、运行环境、接口等。
(7)需求分析报告须报技术部备案,否则不能进行下一个阶段的工作。
4.1.6.概要设计管理
(1)实施方编写概要设计说明书,概要设计必须遵循国家信息系统建设的相关标准和规范,从信息系统总体架构、功能模块、基础平台、管理、安全、扩充性、开放性、易用性等方面进行全面的描述。
(2)实施方编写完成概要设计说明书后,由技术部组织业务部门和专家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概要设计工作结束。
(3)概要设计说明书的内容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目的、背景、参考文献、定义及术语、总体设计(需求规定、运行环境规定、基本设计理念和处理流程、功能结构与系统架构、功能要求与程序的对应关系、人工处理过程的说明)、接口设计(用户接口、外部接口、内部接口、系统接口)、运行设计(模块组合、运行控制、运行时间)、系统数据结构设计(逻辑结构、物理结构、数据结构与程序对应关系)、系统出错处理设计(出错信息、应急措施、维护措施、响应机制)等。
(4)概要设计说明书须报技术部备案,否则不能进行下一个阶段的工作。
4.1.7.详细设计管理
(1)实施方编写详细设计说明书,详细设计必须遵循国家信息系统建设的相关标准和规范,从信息系统功能单元、业务逻辑实现、输入、输出、接口、安全、扩充性、开放性、易使用性等方面进行全面的描述。
(2)实施方编写完成详细设计说明书后,由技术部组织业务部门和专家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详细设计工作结束。
(3)详细设计说明书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目的、背景、参考文献、定义及术语、程序的结构(类Pascal编写)、程序模块的具体说明(程序功能描述、功能设计、性能设计、输入项、输出项、算法、流程逻辑说明、接口说明、存储分配、注释设计、限制条件、测试计划、测试用例和开发实施规范)等。
(4)详细设计说明书须报技术部备案,否则不能进行下一个阶段的工作。
4.1.8.实施过程管理
(1)开发或实施过程应加强项目的进度与质量管理,同时也应加强项目文档的管理。
(2)依据系统实施方案,严格控制项目进度,保证项目进度按实施方案进行。
(3)督促实施方提供代码编写规范、代码注释规范、数据库编码规范、界面规范、接口规范、集成规范等,通过重要过程的规范化来保证项目实施的规范、标准和可管理;督促实施方定时提供周报、月报、问题跟踪表、测试报告等文档。
(4)实施方应及时提供阶段性文档,根据阶段性文档对项目进行监督,如发现问题及时沟通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5)实施方应及时提供阶段性成果,依据需求分析报告核对系统阶段性成果的完成情况,对于软件开发实施方应提供相应的单元测试报告,必要时邀请专家或第三方机构对阶段性成果进行阶段验收。
(6)督促实施方进行阶段性的培训、技术讲座和操作训练,同时提供正式的培训教材或指导文件。
(7)督促实施方按时完成项目实施工作,依据合同或需求分析报告核对系统功能实现情况及文档提供情况;软件开发项目需实施方提供确认或修订好后的系统部署环境文档,包括测试环境、运行环境、安装流程、初始权限设置、初始环境配置等;系统集成项目还需确认提供的文档,资料中是否包括了系统的硬件组成架构、硬件型号/版本、网络及设备拓扑、环境的初始配置、随机系统盘及随机附带的技术资料等;实施最终成果如与需求分析报告相符则进入测试验收阶段。
(8)负责工程实施过程的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发现问题及时与实施方和上级沟通,不得瞒报或延误问题。
(9)外包系统的版权属于中国文联文艺资源中心所有,实施方应提供与实际运行程序一致的系统源代码和可执行代码及相关技术文档。
文档包括但不限于需求分析文档、详细设计文档、概要设计文档、初始化参数、操作手册、安装手册、维护手册和其他。
(10)实施过程中,实施方提供的全部文档、资料、阶段性成果等均需报技术部备案,否则不能进行下一个阶段的工作。
4.1.9.测试验收管理
(1)测试验收分为上线测试和验收测试,验收测试包括初验和终验。
(2)技术部指定或授权专门的人员负责系统测试验收的管理,协调并推进测试验收工作。
4.1.9.1.上线测试
(1)系统开发和集成实施完成后,实施方提交自测报告、具体测试大纲、测试用例和样本数据,由技术部审核,审核合格后双方确定测试大纲、测试用例和样本数据。
(2)上线测试必须在测试环境中进行,不能在实际运行环境中进行,以保证系统原始数据的规范性和统一性;在测试环境测试通过后进行系统移植,移植到运行环境中,此时系统的上线工作即告完成。
在上线测试前,对测试过程及发现的问题进行记录,以便于后续系统维护参考及知识积累。
(3)业务部门、技术部、监理、实施方等相关单位一起对信息系统进行功能测试、性能测试或安全性测试,同时与合同或概要设计文档进行对比,进行全面测试,必要时采用专用工具进行系统测试。
(4)在上线测试过程中,必要时实施方应提供第三方测试报告,以说明系统指标满足招标书或其他文件要求。
(5)依据相关规则,中国文联文艺资源中心允许三次完善和修改程序的时间段和次数,如果超过三次仍无法达到招标书、合同要求,信息系统建设进入全额赔款等商务程序。
(6)上线测试通过以后,系统可上线试运行,试运行期见合同,试运行结束后实施方提交《试运行报告》。
(7)上线测试完成后,实施方到技术部备案,否则不能进行下一个阶段的工作。
4.1.9.2.验收测试
初步测试验收:
(1)实施方编写验收测试方案,经技术部审核后做为测试依据。
(2)业务部门、技术部、监理、实施方等相关单位一起对信息系统进行功能测试、性能测试或安全性测试,同时与合同或概要设计文档进行对比,进行全面测试,必要时采用专用工具进行系统测试。
(3)依据相关规则,中国文联文艺资源中心允许三次完善和修改程序的时间段和次数,如果超过三次仍无法达到招标书、合同要求,信息系统建设进入全额赔款等商务程序。
(4)对于测试阶段出现的问题,实施方承诺限期整改,并给出解决方案。
(5)初步测试完成后,实施方应提交《初步验收报告》并到技术部备案,否则不能进行下一个阶段的工作。
终验阶段:
(1)实施方依据合同约定时间内解决系统出现的所有问题,方可提交《终验申请报告》。
(2)《终验申请报告》经技术部审核后,实施方提出终验实施方案,方案包括:
系统实施情况,遗留问题解决情况和终验测试大纲。
(3)终验工作由技术部负责,业务部门参与,并请实施方和关联单位参加。
(4)终验阶段系统测试出现的问题,根据问题的严重程度决定系统终验是否通过。
(5)系统终验阶段,实施方需要提交最新版本的项目资料包括但不限于:
需求调研报告(需求说明书)、概要设计报告、详细设计报告、数据库结构说明书、测试计划、测试用例、测试记录、测试报告、操作手册、系统宕机应急预案、实施过程文档、程序源代码清单及源代码、可执行代码等。
(6)完成终验测试后,实施方应提交《终验报告》,经技术部审核合格,并备案后进入下一阶段的工作。
4.1.10.文档管理
(1)针对每个项目建立相应的项目文档库,保存项目相关的所有文档。
(2)技术部指定专人管理和控制项目的相关资料。
文档管理工作包括:
1)技术部文档管理员登记造册,并将文档进行严格标记,设置权限,严格控制文档的借阅;
2)技术部文档管理员需要时打印纸质文本后归档;
3)必要时将项目中与业务部门相关的材料报送相应部门进行备案;
4)文档的借阅严格按照相关流程进行:
申请者提交申请单,技术部领导批准后借出,借阅以后按时归还,登记借阅记录,损耗赔偿等;
5)当系统相关文档发生变更时,同步更新相关文档,并保持好相应的历史版本。
更新原则为:
在建设期内的由实施方更新,系统已交接的则由技术部文档管理人员进行更新。
4.1.11.交接管理
(1)系统终验完成后,进入交接阶段,交接的主要工作包括:
技能培训、文档提交、系统交付、运维承诺等。
(2)实施方制定详细的系统交付清单,技术部根据系统建设的相关要求核对交付清单的完整性,并对交接的设备、软件和文档等进行清点。
(3)实施方对负责系统运行维护的技术人员进行相应的技能培训。
(4)实施方必须提供系统建设过程中的文档以及确保用户进行系统运行维护的所必须的参考文档(系统设计文档、配置文件、维护手册、故障处理方法、安装手册等)。
(5)对系统交付进行严格的控制,参与系统交接的所有相关人员签字后,方视为项目交接完成。
同时,实施方必须提供交接后运维承诺期(一般为1个月),以保证系统无缝隙的安全稳定的运行。
(6)完成交接后,技术部指定专门人员负责运行维护,项目即进入运维期(即质保期)。
(7)质保期服务工作应约定以下内容:
厂商服务时间、服务内容、服务方式和联系方式等等。
4.1.12.售后服务管理
(1)售后服务分为质保期内服务和质保期后服务。
(2)质保期内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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