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陵创业孵化基地文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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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陵创业孵化基地文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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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陵创业孵化基地文案
零陵创业孵化基地文案
1.基地大门·基地名称牌匾
零陵创业孵化基地
2.基地入口·宣传栏(3块)
零陵创业孵化基地简介
基地规划图/办公指示图/入驻企业名单
创业补贴优惠政策
3.管委会·管委会牌匾
零陵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委员会
4.基地服务区·13块标牌
部门标牌4块:
创业服务部 创业发展部 创业财务部 创业后勤部
创业服务部内标牌4块:
展示厅 洽谈室 会议室 培训室
服务窗口标牌5块:
企业入驻 政策咨询 业务代办 培训服务 融资服务
5.服务部宣传栏(5块)
孵化项目入驻条件
孵化项目申报程序
孵化企业管理制度
孵化企业退出机制
税费减免优惠政策/创业融资优惠政策
6.展示厅展示宣传板(10块,图片为主)
基地掠影/孵化成果
7.培训室宣传栏(3块)
SYB创业培训教学计划
SYB创业培训组织实施办法
SYB创业培训后续跟踪服务制度
8.发展部宣传栏(3块)
运营模式
办事流程
信息公布
9.财务部宣传栏(4块)
孵化基地财务管理制度(1-3)
入驻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10.后勤部宣传栏(3块)
零陵创业孵化基地后勤管理制度(1-3)
2.基地入口·宣传栏(3块)
零陵创业孵化基地简介
零陵创业孵化基地位于市中心繁华地段,总建筑面积1万多平方米,可同时容纳100多家创业企业入驻孵化。
该基地以扶持全民创业为核心目标,以公益性、示范性、专业性为主要特征,通过搭建创业培训(实训)、创业孵化、创业示范、创业联谊等服务平台,为创业者和创业企业提供“一条龙”创业孵化、“一体化”创业实训、“一站式”创业服务。
零陵创业孵化基地服务中心是为创业者提供生产、管理经营所需场地并免费提供创业指导、融资服务、管理咨询、人才培训、技术创新、事务代理、法律援助等服务的实体。
孵化基地以扶持全民创业为核心目标,以公益性、示范性、专业性为主要特征,以适合在楼宇内经营的项目为主体,搭建集政策扶持、创业指导、创业培训和综合服务为一体的创业孵化服务平台。
基地功能:
创业孵化功能——设置创业苗圃区,为大学生提供6个月试创业实践;设置创业孵化区,为创业者和创业企业搭建创业孵化平台。
创业实训功能——利用专门的计算机软件,将虚拟的创业实训变为现实的创业实践,在实战中提高创业能力。
创业示范功能——从创业项目的选择、创业培训(实训)、创业典型示范、创业结对联谊等方面为全市创业者提供示范引领。
服务内容:
★指导、协助办理各项创业优惠扶持政策;
★提供“一站式”创业帮扶服务;
★提供创业培训(实训)服务;
★提供会计、法律、人事代理等委托服务;
★开展创业联谊等活动;
★提供后勤、安保、卫生等服务。
基地规划图
办公指示图
入驻企业名单
创业奖补优惠政策
1.初始创业补贴。
2015年10月1日后初始创业的入驻企业,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并缴纳社会保险的,一次性给予3000元的初始创业补贴。
2.创业升级补贴。
2015年10月1日后由个体工商户升级创办私营企业并缴纳社会保险的入驻创业企业,一次性给予每户10000元的创业升级补贴。
3.“三新企业”就业补贴。
入驻的新能源、新材料、新技术企业,每吸纳1名全日制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分别给予企业和大学生个人3000元、1000元补贴。
4.就业见习补贴。
入驻创业企业被认定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的,每接纳1名本市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毕业生进行就业见习,给予每人每月500元生活费补贴,见习期限一般为3~6个月。
5.创业实训补贴。
入驻创业企业被认定为创业实训基地的,积极吸纳创业培训学员参加创业实训,按照创业成功人数给予一定标准的创业实训补贴。
6.社保补贴。
毕业后2年内的大中专技职校毕业生入驻创业并缴纳社会保险,比照灵活就业困难人员给予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7.岗前培训补贴及社会保险补贴。
入驻的小微企业招用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按规定享受岗前培训补贴及社会保险补贴。
8.创业带动就业奖励。
近3年来毕业的大学生,自2015年10月1日起初始创业,依法纳税1年以上,带动2人以上就业,同时为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的,一次性给予4000元创业带动就业奖励。
9.自主创业奖励。
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入驻创业的,可一次性领取剩余的失业保险金,并可按规定享受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
10.项目无偿资助。
符合条件的在镇普通高校在校生及毕业后5年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入驻创办企业的,给予2~20万元的项目无偿资助。
11.“人才特区”优惠扶持。
入驻创业企业及引进的人才(团队)符合市“人才特区”优惠扶持条件的,可享受领军人才项目资助、财政奖励补贴等优惠扶持。
5.服务部宣传栏(5块)
孵化项目入驻条件
(一)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创业业主系高校毕业生、登记失业人员、返乡农民工等城乡各类劳动者,原则上参加过创业培训并取得培训合格证书。
(三)企业注册地及办公经营场所须在创业孵化基地内(已在其他地方注册的可办理变更手续),生产经营场所亦可根据条件在基地外,企业产权明晰,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四)属新注册企业或企业成立时间不超过2年,企业注册资金不超过500万元。
(五)对我市创业带动就业具有示范和推动作用。
(六)经营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具有一定的成熟性和创新性,有一定的技术含量和市场竞争力。
不包括国家限制行业的项目。
(七)从事国家规定的特殊行业的项目,须有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相关批准证明和有关测试报告。
(八)在孵化基地的孵化期一般不超过2年。
孵化项目申报程序
入驻孵化基地的符合入驻条件,可按以下程序申报,由孵化基地予以认定:
(一)申请:
申请人到孵化基地领取并填写《永州市零陵区创业孵化基地企业入驻申请表》,提供以下材料:
有创业意向的提供居民身份证、学历证明、就业失业登记证、创业培训合格证等基本资料和创业计划书等材料。
已创办企业的还需提供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资料。
(二)受理:
申请人到孵化基地管理办公室提交上述申报材料,孵化基地管理办公室对资料进行审查。
(三)评审:
孵化基地组织有关专家对企业项目投资、经济效益、市场前景、安全环保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评估、论证、审批。
(四)入驻:
经审批合格后,签订《企业入驻创业孵化基地协议》,入驻孵化基地。
孵化企业管理制度
孵化基地管理办公室根据《永州市零陵区创业孵化基地管理办法》和《入驻协议》等有关规定对入驻企业实施管理。
(一)入驻企业应遵守以下规定:
1、不得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和经营许可范围以外的商业活动,入驻企业经营范围不得随意变更,不得对本公司经营场所进行转租、转让。
2、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规章制度,承担入驻期间发生的经营风险和因企业运营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3、服从孵化基地管理办公室的管理,支持、配合开展各项工作。
作好安全工作,维护公用设施,保持正常经营秩序。
(二)孵化基地对入驻基地的企业进行阶段性的考核,具体按照《常德市创业孵化基地入驻企业评估考核办法(试行)》执行。
(三)入驻企业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受法律保护,鼓励入驻企业进行专利申请、商标注册、软件著作权登记。
孵化企业退出机制
入驻企业因孵化成功等原因不再需要使用孵化基地提供的场所时,应主动提出退出申请,并处理好相关事宜。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提出退出申请:
(一)视企业发展状况决定孵化项目毕业完结的。
(二)达到孵化标准的企业。
(三)有两年以上的成熟运营期,经营状况良好,主导产品或服务有一定的生产规模和市场占有率。
(四)企业法人提前提出毕业申请或企业整体转让。
入驻企业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由孵化基地管理办公室发放《退出通知书》,要求其退出创业孵化基地:
(一)项目中止或确认项目无开发前景;
(二)对创业孵化基地提供的场所利用率较低;
(三)严重或屡次违反创业孵化基地有关管理规定;
(四)不适宜在创业孵化基地继续进行开发;
(五)两次不参加孵化基地管理组织的活动;
(六)有违法乱纪行为。
入驻企业在收到《退出通知书》后30日内,撤出设备,清理场地,并办理有关手续;逾期不退出者,基地将从逾期之日起按基地房屋租赁标准收取房租,并保留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权利。
税费减免优惠政策
1.行政收费减免。
入驻的新创企业自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交登记类、证照类、管理类等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2.场地租金减免。
入驻的创业企业,3年孵化期内免交房租,孵化期满后须及时退出。
3.税费减免。
符合条件的入驻创业企业在新增加的岗位中,当年新招用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在3年内根据实际招用人数按照每人每年4800元的定额标准依次扣减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
创业融资优惠政策
1.创业担保贷款。
入驻创业企业能提供有效、足额的抵押、质押物或第三方信用担保,因流动资金不足的,均可申请额度不超过30万元、期限不超过3年的全额贴息贷款。
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可申请额度不超过300万元、期限不超过3年的贴息贷款。
2.创业借款及创业成功奖励。
毕业5年内的大中专技职院校毕业生及在校研究生入驻创办企业的,依据注册资本和吸纳就业人数给予2~15万元的创业借款。
对其中符合条件的入驻企业,给予创业借款的20%~60%的创业成功奖励。
6.展示厅展示宣传板(10块,图片为主)
基地掠影
孵化成果
7.培训室宣传栏(3块)
SYB创业培训教学计划
一、培训目标:
通过对具有创业意向和创业基本条件的城乡劳动者进行创业培训,使之建立坚定的创业信念、掌握创办微小企业所必备的基本技能和实际操作能力,提高企业抗风险能力,增强职业道德、法制观念和质量意识,成为具有较强创业能力的创业者。
二、培训内容:
SYB理念、企业理念;将你作为创业者评价;挖掘出好的企业构想;基本企业周期、参观学习;估你的市场;企业人员组织;选择企业法律形态及工商法规;法律环境和你的责任、依法纳税和优惠政策;预测启动资金需求及小额贷款政策;制定利润计划、资金来源及如何申贷;供给与击需求、创业成功经验;判断你的企业能否生存、开办企业;为了你的企业,如何降低风险;观摩学习、培训效果评估;创业促就业优惠政策。
三、组织形式:
统一教材、统一师资。
四、考试方式:
创业培训结束后,统一组织考试,成绩合格者发给结业证。
五、培训要求:
1、实用性:
创业培训要围绕创办小型企业所必备的基本知识和技能展开教学,培训内容应遵循实用性原则,侧重于创业方法和技能的掌握,避免以学科体系为主的纯理论性教学方式。
2、实践性:
创业培训要注意教学的实践性原则,理论联系实际,将知识转化为创业的能力,指导学员能有效运用创业的知识和技能进行创办企业的实际操作,使学员能真正学有所得。
3、针对性:
创业培训的授课教师要掌握学员的基本情况,针对学员的创业实际需求进行培训。
突出重点,采用通俗易懂、由浅入深,科学准确的教学方法,结合创业实例,注重案例教学,使学员在较短的时间内能得到更大的收获和提高。
4、灵活性:
创业培训可采用灵活多样的教学方式,包括专题讲座、咨询答疑、讨论交流、参观学习、头脑风暴、角色模拟等不同的培训手段,不仅有利于提高学员的学习积极性,而且可以获得更好的培训效果。
SYB创业培训组织实施办法
(一)制定培训计划。
承训机构制定创业培训计划,培训计划包括培训人数、教学计划、教学用书、教师安排、培训时间和课程安排等内容。
(二)培训学员资料的初审、采集及填报。
1、学员情况的初审。
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在开班前必须做好学员基本情况的初审。
初审内容包括:
学员的毕业证书、身份证、户口簿及其它相关证件。
对符合条件的学员,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应将上述证件的复印件存档备查。
2、填写《创业培训对象基本信息表》。
创业培训定点机构于开班后10个工作日内将纸质《创业培训对象基本信息表》和电子文档报零陵区就业服务管理机构。
(三)提供服务。
创业培训定点机构要为每位学员提供理论学习、咨询辅导和后续服务。
学员理论学习结束后,经培训考核合格并由专家或指导教师指导完成《创业计划书》,由零陵区就业服务管理机构核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创业培训(SIYB)合格证书》。
学员进入创办企业的实际运作过程中,由专家或指导教师对培训学员提供不少于6个月的后续支持服务,并协调相关部门落实扶持政策和相关服务。
(四)培训管理
1、创业培训定点机构的创业培训教学计划表、课程表(含主讲教师、授课地点等)、教学管理要求等信息必须于开班前在培训场所公告。
在开班第一堂课向学员宣讲创业培训的有关政策、告知个人培训信息公示内容。
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应设立学员考勤登记表,培训教师每次上课必须点名并签字确认。
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开班公告、日考勤表及汇总考勤表等,须原件存档备查。
2、培训课程结束时必须组织考核。
SYB创业培训后续跟踪服务制度
一、基地聘任创业指导教师对学员进行技术、信息、法律、管理等方面的跟踪服务。
二、指导教师的跟踪服务以咨询、引导为主,创业初期主要提供技术咨询、降低创业风险,学员创业具备一定规模后,应引导学员提高企业的发展能力和竞争能力。
三、指导教师要与创业学员经常联系、定期走访,每月至少联系一次,并认真填写《创业培训情况跟踪记录表》,记录跟踪服务情况和学员发展情况。
四、指导教师要及时准确地掌握创业学员的经营状态、经营业绩及其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等实际动态经营情况。
及时帮助学员解决创业中出现的问题。
五、基地根据指导教师提供的情况,定期或不定期聘请有关专家,对学员创办的企业或生产经营实体进行诊断,建立创业学员与辅导专家的长期互动关系,指导其健康发展。
六、对于一些特殊学员及个体创业大户,指导教师及培训中心领导要协调区镇各部门进行共同扶持,使所办的公司或商店能顺利开业;
七、对于创业特别困难、得不到政策扶持的人员,由学校或成教与培训中心领导,尽能力范围予以最大限度的帮助。
8.发展部宣传栏(3至6块)
零陵创业孵化基地运营模式
孵化基地建立由“基地管理员+项目经理+创业导师+专家咨询+商业网络”构成的五级孵化培育体系。
(1)以联络员为主的基础性服务
为每个在孵企业化派驻一位联络员,帮助初创期企业解决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事务性工作,提高企业运营效率;
(2)以项目经理为主的增值性服务
给重点在孵企业配备一名经验丰富的项目经理,以定期走访的形式,为企业在申报各类计划、项目推介、引进融资等方面提供咨询服务;
(3)以创业导师为主的针对性服务
对于企业发展所特有的个性化高层次问题,聘请成功企业家、职业经理人、咨询机构专业人士担任企业的创业导师,借助成功人士的经验和视野,帮助企业增强对商业机会的辨识能力和对市场风险的抵御能力,提升企业的创业成功率。
(4)以专家咨询顾问为主的指导性服务
中心专家咨询顾问团,凝聚多个领域专家群体的集体智慧,为企业发展的关键时期出现的重大问题提供决策支持。
(5)以各类商业服务机构为主的专业性服务
通过筛选、引进企业发展所需的各类专业性商业服务机构,为在孵企业提供和商业资源接触的优先权,配合各类推介、对接活动、形成商业资源网络服务体系,提高资源供给方和资源需求方的碰撞几率,实现各类创业资源对在孵企业最大、最有效的配置,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率。
办事流程
程序
工作内容
1、申请
创业者向管委会递交申请书,并填写《创业计划书》。
2、预审
根据项目评审人员产生办法,产生评审人员。
评审人员按照创业计划书评审标准进行筛选评分,淘汰分数低的创业项目,确定参加复审创业项目。
并通知创业者准备复审材料。
3、复审
上报创业项目材料:
1、创业企业申请表、2、创业计划书。
评审人员对创业人员进行答辩、面试,并根据评审条件进行评分,提出复审意见报请管委会审定。
4、公示
管委会对复审和最终得分进行审定后,确定创业项目,公示3天,若无异议,公布入选创业项目。
5、备案
管委会将入选创业项目相关材料统一备案。
入驻项目审批信息公布栏
9.财务部宣传栏(4块)
孵化基地财务管理制度
(一)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孵化基地的财务工作,发挥财务在孵化基地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孵化基地财务部的职能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财务管理制度。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促进孵化基地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
(五)合理分配孵化基地收入,及时完成需要上交的税收及管理费用。
(六)对有关机构及财政、税务、银行部门了解,检查财务工作,主动提供有关资料,如实反映情况。
(七)完成孵化基地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三条孵化基地财务部由总会计师、会计、出纳和审计工作人员组成。
在没有专职总会计师之前,总会计师职责由会计兼任承担。
第四条孵化基地各部门和职员办理财会事务,必须遵守本规定。
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第五条总会计师负责组织本孵化基地的下列工作:
(一)编制和执行预算、财务收支计划、信贷计划,拟订资金筹措和使用方案,开辟财源,有效地使用资金;
(二)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督促有关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三)建立健全经济核算制度,利用财务会计资料进行经济活动分析:
(四)承办孵化基地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孵化基地财务管理制度
(二)
第六条会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复账、报账做到手续完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按期报账。
(二)按照经济核算原则,定期检查,分析孵化基地财务、成本和利润的执行情况,挖掘增收节支潜力,考核资金使用效果,及时向总经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当好孵化基地参谋。
(三)妥善保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
(四)完成主任或主管副主任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七条出纳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现金管理制度。
(二)严格执行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必须及时送存银行,不坐支现金,不认白条抵压现金。
(三)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目,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四)严格支票管理制度,编制支票使用手续,使用支票须经主任签字后,方可生效。
(五)积极配合银行做好对账、报账工作。
(六)配合会计做好各种账务处理。
(七)完成主任或主管副主任交付的其他工作。
第八条审计的主要工作职责是:
(一)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审计管理制度。
(二)监督孵化基地财务计划的执行、决算、预算外资金收支与财务收支有关的各项经济活动及其经济效益。
(三)详细核对孵化基地的各项与财务有关的数字、金额、期限、手续等是否准确无误。
(四)审阅孵化基地的计划资料、合同和其他有关经济资料,以便掌握情况,发现问题,积累证据。
(五)纠正财务工作中的差错弊端,规范孵化基地的经济行为。
(六)针对孵化基地财务工作中出现问题产生的原因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七)完成主任或主管副主任交付的其他工作。
孵化基地财务管理制度(三)
财务工作管理
第九条会计年度自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十条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和其他会计资料必须真实、准确、完整,并符合会计制度的规定。
第十一条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填制或取得原始凭证,并根据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
会计、出纳员记账,都必须在记账凭证上签字。
第十二条财务工作人员应当会同办公室专人定期进行财务清查,保证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相符。
第十三条财务工作人员应根据账簿记录编制会计报表上报总经理,并报送有关部门。
会计报表每月由会计编制并上报一次。
会计报表须会计签名或盖章。
第十四条财务工作人员对本孵化基地实行会计监督。
财务工作人员对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对记载不准确、不完整的原始凭证,予以退回,要求更正、补充。
第十五条财务工作人员发现账簿记录与实物、款项不符时,应及时向主任或主管副主任书面报告,并请求查明原因,作出处理。
财务工作人员对上述事项无权自行作出处理。
第十六条财务工作应当建立内部稽核制度,并做好内部审计。
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和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第十七条财务审计每季一次。
审计人员根据审计事项实行审计,并做出审计报告,报送主任。
第十八条财务工作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财务工作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办公室主任、主管副主任监交。
会计档案管理
第十九条凡是本孵化基地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会计文件和其他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均应归档。
第二十条会计凭证应按月、按编号顺序每月装订成册,标明月份、季度、年起止、号数、单据张数,由会计及有关人员签名盖章(包括制单、审核、记账、主管),由主任指定专人归档保存,归档前应加以装订。
第二十一条会计报表应分月、季、年报、按时归档,由总经理指定专人保管,并分类填制目录。
第二十二条会计档案不得携带外出,凡查阅、复制、摘录会计档案,须经总经理批准。
入驻企业财务管理制度
为严格遵守国家的财经纪律,加强财务管理,确保创业项目经营工作顺利进行,结合创业孵化基地具体情况,特制定如下财务管理制度:
一、每个创业企业必须有专人负责财务管理和资金管理。
二、建立账册,做好部门的固定资金、流动资金和成本管理工作。
三、按照创业孵化基地管理服务中心的要求,编制财务月报表,将主营业务收入、支出、税费、利润等情况定期上报。
四、货币收入和支出必须入账,及时登记现金日记账,做到逐笔记载、日清月结、账款相符。
五、为确保现金安全,现金收入应予当日送存银行,支付现金从银行提取。
六、加强发票管理,发票是单位提供服务或从事经营活动所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它经营活动,根据不同经营形式,按照税务部门要求开具发票。
商品进货不符合规定的票据不得作为财务记账凭证。
七、应收账款要及时收回。
10.后勤部宣传栏(3块)
零陵创业孵化基地后勤管理制度
(一)
第一章基地管理
1、入驻企业应在协议指定区域内办公,不得私自占用公共区域。
2、孵化基地为入驻企业提供办公场地、网线、办公桌椅等设施,企业不得擅自安装电线、管道、烹饪、空调等设施。
3、入驻企业不得擅自对孵化基地既定的格局和装修等进行改造;
4、入驻企业需要使用多功能会议室等公共场所,需提前三天到孵化基地管理办公室进行报批。
5、入驻企业要服从孵化基地管理办公室的管理,无故不参加孵化基地管理办公室组织的活动达到两次的,取消入驻资格。
第二章经营管理
1、入驻企业应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合法经营;
2、入驻企业应遵守孵化基地的各项规章制度和企业入驻创业孵化基地协议。
3、入驻企业在孵化基地管理办公室的统一管理与指导下,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4、入驻企业应及时准确地向孵化基地管理办公室报送不涉及经营机密的报表和数据,支持完成相关的统计工作。
5、孵化基地针对企业经营过程中出现的困难和问题,定期邀请专家咨询团成员进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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