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政治一轮精品复习学案专题五家庭与婚姻选修5.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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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政治一轮精品复习学案专题五家庭与婚姻选修5
2012版政治一轮精品复习学案:
专题五家庭与婚姻(选修5)
【高考目标导航】
一、考点集结
1父母与子女间的权利与义务
2侵犯家庭成员权利、破坏家庭和睦的主要行为
3结婚的具体条件和程序
二、考向动态
1结合当前农村中父母进城务工,“留守儿童”出现的违法违纪、辍学等问题考查父母对子女的义务
2结合当前社会上出现的“婚外情”、重婚等现象考查结婚的条件
3针对当前在不少年轻人当中出现的“未婚同居”现象,分析结婚登记的额作用及步骤
4结合社会上出现的婚前财产公证现象,分析夫妻间的财产关系
【基础知识梳理】
1.构建和睦家庭
(1)父母与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
①家庭成员间的关系:
第一,内容:
家庭成员间的关系有父母、子女、夫妻、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这些关系既包含着亲情与爱情,也体现着一种民事权利和义务。
第二,准则:
婚姻法为处理家庭成员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提供了准则。
第三,在家庭成员间的各种关系中,父母子女关系与我们的联系最为密切。
②父母对子女的义务:
第一,父母对子女有抚养和教育义务:
首先,抚养:
是父母为子女的生活、学习等提供物质条件,在生活上加以妥善照料.
其次,教育:
是父母从思想文化、科学知识上给予子女一定的指导和帮助。
再次,我国推行九年制义务教育,父母必须让适龄子女按时入学,接受义务教育。
对子女只抚养不教育,让适龄子女弃学从商或务工务农的做法是违反我国义务教育法的。
第二,父母有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
首先,父母要保护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健康,保护子女的财产权益;由于未成年子女懵懂无知,父母要对子女的行为加以约束和引导,对子女的错误进行批评和管教。
其次,在未成年子女给国家、集体或他人造成损害时,父母有承担民事责任的义务。
再次,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也是父母的权利。
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
第一,赡养:
无论在道德上还是在法律上,赡养父母,为父母提供物质上、经济上的帮助都是子女不可推卸的义务。
所有具有赡养能力的子女都应当赡养父母,给付一定的赡养费用。
第二,扶助:
是指子女应该在精神上、生活上给予父母关心和照料。
子女应当尊重、体贴父母,使父母愉快地安度晚年。
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
我国婚姻法和继承法还规定,父母和子女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且互为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
⑤法律对非婚生子女、合法收养关系的保护:
第一,原因:
随着社会发展和人们婚恋观的变化,家庭结构呈现多样化,非婚生子女和因再婚、收养形成的家庭日益增多
第二,法律规定:
首先,婚姻法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加以危害和歧视。
其次,不直接抚养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生母,应当负担子女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直至子女能独立生活为止。
再次,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
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继父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婚姻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
(2)给我一个温暖的家:
①保护家庭的法律屏障: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与婚姻法一道,构成保护家庭的法律屏障。
②侵犯家庭成员的权利、破坏家庭和睦的主要行为及处罚规定:
第一,侵犯家庭成员的权利、破坏家庭和睦的主要行为:
首先,家庭暴力:
是对家庭成员进行身体、精神上的暴力侵犯的行为,向来是破坏家庭关系的祸首。
其次,遗弃:
是指一个人拒绝扶(抚)养其有义务扶(抚)养的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的行为。
再次,虐待:
是指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经常以打骂、冻饿、禁闭、有病不治、强迫过度劳动或限制人身自由、凌辱人格等方法,从身体或精神上进行摧残迫害的行为。
第二,法律责任:
首先,我国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家长不得遗弃未成年人;遗弃未成年人的,依照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其次,婚姻法规定,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家庭成员,受害人有权提出请求,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以及所在单位应当予以劝阻、调解。
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2.法律保护下的婚姻
(1)结婚也要有条件:
①结婚的含义:
第一,含义:
结婚是男女双方按照法律规定的条件和程序,确立婚姻关系的重要民事法律行为,是夫妻关系和家庭关系的起点。
第二,正确对待结婚。
首先,态度:
树立正确的婚姻观念,破除“门当户对”或以金钱、门第等条件作为婚姻基础的落后观念。
其次,原则:
婚姻自由,一夫一妻,男女平等,保护妇女、儿童和老人的合法权益,实行计划生育等。
结婚的条件:
第一,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是否结婚、与谁结婚,完全由当事人自主决定。
这里的“自愿”要求双方完全、真正自愿。
一厢情愿不是自愿,受到胁迫和暴力干涉也不是自愿。
第二,男女双方必须达到法定婚龄。
法定婚龄是指法律允许结婚的最低年龄,它的规定充分考虑了我国公民的生理心理条件、经济发展和人口增长情况等各种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
婚姻法规定,结婚年龄,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晚婚晚育应予鼓励。
第三,结婚必须符合一夫一妻制。
男女双方在结婚时必须均无配偶,违反一夫一妻制的结合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
第四,禁止男女双方在两种情况下结婚:
一是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禁止结婚,这是基于优生学规律和社会伦理道德的要求所作的规定;二是如果一方或双方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也不能结婚。
(2)结婚登记不可缺:
①结婚登记的含义:
男女双方要采取一定的方式,履行一定的手续,以表明本人要求结婚的意愿,并接受相关机关对法定条件的审查。
只有符合条件,婚姻关系才能得到确认。
这就是履行结婚登记。
②进行结婚登记的作用:
第一,进行结婚登记是确认夫妻关系合法有效、巩固和确认夫妻双方权利义务的必经的法律程序。
第二,没有履行结婚登记程序的婚姻不受法律保护,一旦涉及双方共同财产和子女抚养问题时,就会变得相当棘手,受伤害的往往是女方和子女。
③结婚登记的三个步骤:
第一,申请:
指自愿要求结婚的两个人必须亲自到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之所以这样规定,一是为了防止包办婚姻,二是为了方便在婚姻登记管理机关审查过程中回答询问。
第二,审查:
指婚姻登记机关对申请人出具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查,看是否真实、合法、齐全,申请人是否具备了结婚的条件。
对审查中随时进行的补充询问,申请人要如实回答。
第三,批准:
即审查结束后,如果符合结婚条件,婚姻登记机关就会当场登记,并发给结婚证。
如果不符合结婚条件,婚姻登记机关将不予登记,同时会说明理由。
取得结婚证,即确立夫妻关系。
3.夫妻间的人身和财产关系
(1)夫妻间的人身关系:
①夫妻关系:
第一,夫妻关系的核心:
婚姻法规定的“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
第二,夫妻关系的内容:
分为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夫妻间的人身关系:
第一,含义:
人身关系是夫妻双方在家庭中的人格、身份、地位等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
第二,主要体现:
首先,夫妻双方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
在夫妻关系中,姓名权是人格独立、在人身上不依附于对方的标志。
双方所生子女可以随父姓,可以随母姓。
其次,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
夫妻人身权是公民人身权在婚姻法中的直接体现,也是夫妻双方家庭地位平等的重要标志,一方不得对他方加以限制或干涉。
再次,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这是将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落实到每一个家庭的要求。
(2)夫妻间的财产关系:
①夫妻间的财产关系:
第一,财产关系:
是夫妻双方在财产、扶养和继承等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
第二,夫妻之间的财产关系与夫妻双方的人身关系密不可分:
首先,结婚了,财产关系随之产生;离婚了,财产关系到此为止。
其次,财产关系处理得当,小家庭可能风平浪静;处理不当,二人世界难免会起波澜,甚至硝烟弥漫。
所以,对自己财产的权利和义务心中有数,双方协商一致,是避免家庭不睦的好办法。
夫妻间财产关系的主要内容:
第一,夫妻共同财产:
首先,含义:
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共同财产。
其次,婚姻法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工资、奖金;生产、经营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具有只归一方情形的除外;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二,夫妻个人财产:
首先,“离婚分一半”并不适用于所有的财产:
社会在发展,夫妻之间的财产关系也日益多样化。
如果把夫妻双方的财产一律划为共同财产,在有些情况下也可能容易产生纠纷。
其次,婚姻法明确规定了夫妻个人财产的范围:
一方的婚前财产;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三,夫妻约定财产:
首先,随着个人财产范围的扩大、妇女经济地位的提高、再婚现象的增多,以及涉外婚姻的增多,我国婚姻法也规定了可以采取夫妻约定财产制,即夫妻可以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约定决定夫妻财产的归属。
其次,约定财产具有排除法定财产划分的效力,即如果夫妻有了约定,就可以不适用法律对夫妻财产的规定。
第四,婚姻法还规定夫妻间有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和互相扶养的义务。
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要点名师透析】
一、父母与子女间的权利与义务
2010年3月12日,中国法院网报道,2000年以来,我国各级法院判决生效的未成年人犯罪人数平均每年上升13%左右,并呈现出:
农村高于城市、西部高于东部、男性多于女性、团伙犯罪和犯重罪比率高、犯罪年龄低、文化程度低等特点。
根据调查发现,未成年人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综合起来主要有家庭、学校、社会以及未成年人自身等因素,而不良家庭环境是诱发未成年人犯罪的第一危险源。
结合上述材料分析,父母为防止未成年人犯罪的发生应承担哪些方面的义务?
【解析】本题以材料为背景,考查父母对未成年人子女的义务的知识点。
可从父母的义务、家庭暴力行为等方面入手。
答案:
从上述材料可知,不良家庭环境是诱发未成年人犯罪的第一危险源,因此做父母的首先要建立起一个温暖的家。
(1)父母要承担起对未成年子女抚养和教育的义务。
为子女的生活、学习提供物质条件,在生活上加以妥善照料。
同时,从思想文化、科学知识上给子女一定的指导和帮助,力争让子女成才。
(2)父母要承担起保护和教育未成年子女的义务。
父母要保护子女的人身安全和健康,保护子女的财产权益。
对子女的行为加以约束和引导,对子女的错误进行批评和教育,使子女成为品行端正的人。
(3)敢于同侵犯家庭成员权利、破坏家庭和睦的行为作斗争,敢于拿起法律武器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二、结婚的条件与程序
某村女青年王某家境贫寒,其父母强迫她嫁给个体户张某。
张某已婚,与妻子感情不合,长期分居。
王某不同意,父母便威胁与她断绝关系,张某用编造与妻子已离婚的谎言,骗取了与王某的结婚登记证。
王某的父母收取了彩礼两万元。
王某被迫与张某结婚。
结合上述材料说明王某的父母和张某违反了我国婚姻法的哪些原则。
【解析】本题以农村干涉婚姻自由、买卖婚姻、重婚现象为材料,考查对我国婚姻法基本原则的认识。
分析问题时首先指出违背什么原则,然后依据法律规定分析原因。
答案:
(1)王某的父母违反了婚姻自由原则。
按照婚姻法的规定,结婚必须男女双方完全自愿,不许任何一方对他方加以强迫或任何第三者加以干涉。
材料中父母强迫王某结婚,违反了婚姻自由原则。
(2)张某违反了我国婚姻法的一夫一妻制的原则。
我国婚姻法规定,男女双方在结婚时必须均无配偶,违反一夫一妻制的结合,不具有婚姻的法律效力。
重婚不仅在法律上属于无效婚姻,当事人还要受到法律制裁。
张某犯重婚罪,应该受到制裁。
【考点精题演练】
一、选择题:
1.家庭成员间的关系主要体现了()
①亲情和爱情 ②婚姻和血缘
③权利和义务 ④关心和爱护
A.①② B.①③ C.②④ D.③④
2.我国现行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有____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_____的义务。
()
A.抚养和教育赡养扶助
B.只需提供基本物质生活条件赡养
C.管理教育只需提供精神上的扶助
D.照顾只需提供基本物质生活条件
3.父母对子女有抚养义务,意味着()
①父母要为子女的生活、学习提供物质条件
②父母要为子女提供各种学习条件
③父母对子女的这一义务是无条件的
④父母若不履行这一义务,是违法的
A.①② B.②③ C.①④ D.③④
4.为了保障一夫一妻制原则的贯彻实施,必须反对破坏一夫一妻制的行为,这些行为包括()
①重婚 ②买卖婚姻
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④借婚姻索取财物
A.①②③ B.①③ C.③④ D.①②④
5.我国《婚姻法》规定的结婚年龄()
①男不得早于22周岁 ②男25周岁以上
③女不得早于20周岁 ④女23周岁以上
A.①③ B.①④ C.②③ D.②④
6.李某婚前医学检查时,发现患有淋病,婚姻登记机关应当怎样处理()
A.告知李某禁止结婚
B.告知李某在未作绝育手术前,不得结婚
C.劝李某暂缓结婚
D.按程序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7.婚姻法规定的夫妻关系的核心是()
A.婚姻自由
B.夫妻关系中的人身关系
C.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
D.夫妻关系中的财产关系
8.人身关系是夫妻双方在家庭中的人格、身份、地位等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主要表现在()
①夫妻双方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
②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
③夫妻双方有互相扶助的义务
④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
A.①②③ B.①②④ C.①③④ D.②③④
9.2009年12月,杨某父亲去世,2010年3月,杨某与李某结婚,2010年5月杨某取得其父遗嘱归其个人所有的遗产名人字画一幅,该字画属于()
A.李某 B.杨某
C.杨、李二人共同财产 D.由法院判定
二、非选择题
10.甲、乙为夫妻,2009年6月甲、乙离婚,但甲因前几年外出打工致残,生活困难,甲能否要求乙给予生活上的帮助,多分得财产?
()
A.不能,甲、乙离婚,财产各分一半
B.能,乙应给予适当帮助
C.不能,致残是甲不小心,应自负其责
D.能,甲乙两人还存在婚姻关系
11.李非与王虹于2010年5月1日结为夫妻,但在婚后谁主内、谁主外及未来孩子的姓氏等问题上观点不能一致。
请从夫妻人身关系的角度给李非与王虹提出建议。
12.李女士与尚先生2009年9月登记结婚。
结婚前双方口头约定实行夫妻财产AA制,双方结婚后各自收入归自己所有。
婚后由于双方感情不合,李女士于2010年1月将尚先生诉至人民法院,要求与尚先生离婚并且要求平均分割双方财产。
最后法院判决二人离婚,平均分割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
(1)你认为法院为什么判决平均分割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
(2)谈谈你对约定财产制的认识。
参考答案
1-5BACBA6-10CCABB
1【解析】选B。
家庭成员间的关系不仅体现了亲情与爱情,也体现着一种权利与义务。
2【解析】选A。
本题考查学生对基础知识的识记。
依据现行婚姻法规定,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故A项正确。
3【解析】选C。
本题考查学生对抚养义务的掌握。
从抚养的概念可知,抚养是父母对子女物质上的帮助、生活上的照料,因此,选①。
②是教育义务。
抚养对成年子女是有条件的,对未成年子女是无条件的,因此③错误。
义务是法律责任,因此,选④。
4【解析】选B。
在我国《婚姻法》第3条中规定,“禁止重婚,禁止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根据此规定,①③两种行为都是破坏一夫一妻制的违法行为,②④不符合题意。
5【解析】选A。
婚姻法规定的法定婚龄是男不得早于22周岁,女不得早于20周岁。
有的地方可能限定的是②④,这是提倡的晚婚年龄,不是法律规定。
6【解析】选C。
本题考查禁止结婚的条件。
患有医学上认为不能结婚的疾病,一般是指不能根治的传染性疾病以及不能实现婚姻目的的疾病。
淋病虽然具有传染性,但属于可以治疗的疾病,故不属于禁止结婚范畴。
但婚姻登记机关可劝当事人暂缓结婚,故本题应选C项。
7【解析】选C。
本题属于对教材基础知识的考查,婚姻法规定的“夫妻在家庭中地位平等”是夫妻关系的核心,故选C项。
8【解析】选A。
本题为组合式选择题,④本身正确,但不属于夫妻关系中人身关系的内容,故排除。
9【解析】选B。
本题符合《婚姻法》规定的个人财产内容,因此选B项。
遗嘱确定只归杨某所有,即使遗产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也不属于夫妻共同所有,故不选C项。
本题财产归属明确,因此不必由法院判定。
10【解析】选B。
婚姻法规定,夫妻离婚时,一方生活困难,他方应予以必要的帮助,故本题中乙应给予甲适当帮助,应选B项,A、C、D说法错误。
11.【解析】本题考查对夫妻间的人身关系的认识。
首先回答夫妻间的人格、身份、地位等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就是夫妻关系中的人身关系;其次从姓名权、参加各方面活动自由、计划生育三个角度分析。
答案:
夫妻双方在家庭中的人格、身份、地位等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就是夫妻关系中的人身关系。
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夫妻双方有各自使用自己姓名的权利。
在夫妻关系中,姓名权是人格独立、在人身上不依附于对方的标志。
若将来有了孩子,可以随父姓,也可以随母姓。
(2)夫妻双方都有参加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活动的自由。
另一方不得加以限制和干涉,不存在“主内”“主外”的问题。
(3)夫妻双方都有实行计划生育的义务,要积极响应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少生优生。
12.【解析】本题考查夫妻财产的分割方式:
夫妻约定财产制。
这是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婚姻状况的变化出现的一种财产分割方式。
第
(1)问实质是考查夫妻二人约定财产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若符合则是有效,若不符合法律规定则是无效,因此,结合有关的法律规定进行评判即可找到答案。
第
(2)问可从“是什么”、“为什么”、“怎么样”等几个方面回答。
答案:
(1)按照法律规定,约定财产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口头约定是无效的;按照婚姻法规定,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处理的权利,所以法院判决平均分割双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财产。
(2)①约定财产制是指夫妻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通过约定决定夫妻财产的归属的制度。
②随着个人财产范围的扩大、妇女经济地位的提高、再婚现象的增多,以及涉外婚姻的增多,在婚姻法中规定了约定财产制。
③约定财产具有排除法定财产划分的效力,即如果夫妻有了具有法律效力的约定,就可以不适用法律对夫妻财产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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