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级工作规范模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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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级工作规范模板
镇级工作规范模板
一、统计工作
1、各镇、街道计生办负责育龄妇女信息的录入、变更、审核工作。
2、每月2日督促村级将上月新建的《育龄妇女基础信息卡》和《村级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变更报告单》报送至镇级,由镇级统计员录入信息系统,于6日前录入完成并数据上报。
并按自然年度将《村级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变更报告单》镇级一联装订成册。
3、每月镇级按照育龄妇女孩子数量、避孕措施进行分类汇总并向村(居)反馈《村级当前情况一览表》。
主要反映村(居)人口计生工作每月动态变化概况,方便村(居)掌握育龄妇女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的整体情况。
4、每月向村级反馈《村级计划生育信息公开板》,主要内容包括:
①村级计划生育政务公开的信息。
包括公开本村(居)所有发生的女性初婚、一孩《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发放、二孩《生育证》审批、妊娠、生育等情况的育龄夫妇个案信息,便于群众监督。
②指导村级工作信息。
镇级将当月应落实避孕节育措施、建议申办二孩《生育证》、建议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等工作及时准确地反馈给村(居),以便村级有的放矢地开展相应的管理服务。
5、镇级从WIS中调取数据形成《村级育龄妇女信息花名册》每年1月初和7月初打印并反馈村级。
以村(居)为单位,反映每名育龄妇女的婚姻、妊娠、生育、避孕信息,便于村级核实、查对育龄妇女信息。
6、镇级负责育龄妇女管理关系移交的操作工作。
对迁出本乡镇的育龄妇女,镇级须将《育龄妇女基础信息卡》打印并盖章交本人,作为迁入地建档的依据之一。
育龄妇女省内迁移由镇级迁入地或迁出地通过WIS进行网上通报,双方确认后完成统计管理及信息移交;育龄妇女跨省迁移由迁入地和迁出地以纸质形式进行管理移交和信息通报。
户籍迁出省外的人员,由原管理地镇级计生办打印《已婚育龄妇女信息通报(移交、回执)单》并加盖乡镇计生办公章,由县级加盖公章进行确认后交给本人;户籍迁入省内的人员,要根据外省县级人口计生主管部门确认的育龄妇女计划生育信息纳入本辖区管理。
7、对村级随时上报的人口出生漏报和生育性质(是否合法)、性别、出生日期错报及已婚育龄妇女漏管及时录入管理系统,对婚育详情不明的录入系统并督促村级落实相关情况。
于每月3日前,召开计生工作例会,集中审核各村(居)上报的变动信息,重点检查出生、初婚、手术等有无漏报或错报。
对村级提供的信息审核无误后,镇级应及时、准确地录入信息系统。
镇级每月要将领取《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信息随时录入信息系统。
7日前,要将全部变更信息通过WIS在线录入并对录入信息进行复核,复核无误后上报县级。
8、“人口基础信息共享平台”中的婚姻、医院出生、卫生防疫、新生儿落户等部门数据,镇级计生办须在收到反馈信息之日起15日内,进行调查核实。
信息属实的由村级填写《育龄妇女基础信息卡》和《村级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变更报告单》上报,镇级计生办及时录入WIS;信息不属实、不属于本镇、街道管辖范围的通报该信息反馈地。
9、镇级计生办应及时督查所辖各村(居)管理服务任务的落实情况。
要充分利用数据库汇总分析功能,对上报的数据进行分析研究,指导工作,发挥信息引导管理服务的作用。
通过日常核查、抽样调查等方式定期评估本辖区信息质量,指导基层改进信息上报质量。
将信息质量作为人口计生工作目标管理的重要内容,纳入考核评估。
10、严格执行统计工作的有关法律法规。
要实行信息安全保密责任制,对储存的计算机信息,必须按国家有关保密规定严加管理,非经统计负责人批准,任何人不得擅自提取使用。
11、每年初,要将装订成册的上年度各类统计报表、信息报告单保存入档,保存期限为五年。
县级以上人口计生部门要认真做好数据备份工作。
需要注意:
(一)人口计生统计合格率
1、合法生育率:
1)违法生育漏报;2)违法生育错报为合法生育或报为收养;3)违法生育时间跨自然年度错报
2、出生人口性别比:
1)出生人口性别错报(男报女);2)女婴出生虚报
以上两项,调查2010年1月至2013年6月出生人口。
调查育龄妇女或其亲属,根据其表述的生育情况,如:
生育性质(合法生育或违法生育)、出生日期、性别、生育地等,结合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生育证、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社会抚养费征收单据、放环或结扎证明、收养证、接收计生服务凭证等材料,核对镇WIS数据,村《育龄妇女基础信息卡》、《村级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变更报告单》。
3、WIS避孕节育措施与实际不一致(短效措施报为长效措施)。
根据走访已婚育龄妇女本人口述采取短效避孕措施或未采取避孕措施,报为长效措施的,予以认定。
4、WIS重要信息不准确或变动不及时。
WIS信息中婚、孕、育等重要信息与育龄妇女提供的身份证、结婚证、出生医学证明等法定证件核对。
5、已婚育龄妇女漏管。
1)调查2013年6月底前结婚的已婚育龄妇女。
走访到的已婚育龄妇女,经核对全员人口库能够找到,但省WIS查无此人的,认定为漏管。
2)对2012年以来符合管理条件而单位未将临时用工或租(借)住单位房屋的育龄妇女纳入管理的,认定为漏管。
(二)计划生育证件办理
1、首接责任制不落实。
办理《服务手册》时存在推诿扯皮、拖延办理等行为,根据走访已婚育龄妇女提供纸质证据,或记录相关情况并让当事人签字认可,同时调查有关档案核实的,认定为首接责任制不落实。
2、乱收费、乱罚款、违规收取保证金(押金)等问题。
办理《服务手册》时存在乱收费、乱罚款、违规收取保证金(押金)等行为,根据走访已婚育龄妇女提供纸质证据,或记录相关情况并让当事人签字认可,同时调查有关档案核实的,认定为乱收费、乱罚款、违规收取保证金(押金)。
(三)各镇、街道需准备迎检数据
1、各镇、街道通过wis系统的信息反馈栏目导出各村(居)、企事业单位的育龄妇女一览表,导出的excel表格中需按照结婚日期进行排序后,打印发放给各单位的专职人员,重点关注表中2008年以来有婚育现象的育龄夫妇。
并将excel电子表格报回局统计科存档。
2、保质保量的按时登记县内医院的接生信息,并及时上报。
3、有接生能力的医院准备好2010年以来的接生信息登记簿。
4、各派出所需准备好当年的迁入迁出、出生落户信息。
二、宣传教育工作
1、会议记录:
党委政府会议记录、与各部门签订的责任书,查看人口理论学习是否纳入党委政府和党校学习培训计划,并主动联系宣传、文化、广播等部门形成大宣传齐抓共管格局。
2、宣传活动:
“双节”、5.29、7.11、10.28等计划生育纪念日宣传活动开展情况:
查看宣传活动的活动记录、活动开展情况小结、图片。
重点要突出表现“身在基层为群众争当最美计生人”评选活动。
3、镇级舆论环境建设。
此项为省调查重点
(1)镇政府驻地需有8平方米以上固定宣传版。
(2)每镇办要有一条集政策法规、优生优育、科普知识为一体的生育文化一条街。
(3)每镇办有一个集文化娱乐活动、计生政策阅览、健康检查服务、宣传环境温馨的计生文化大院。
4、公开栏或宣传栏:
必须有固定公开栏或宣传栏,并常年张贴有奖举报办法或其他宣传品。
5、取消二胎生育间隔:
就是自今年6月2日起,申请生育2胎时不再必须到30周岁。
6、人口学校:
必须有人口学校,并配备桌椅、书籍、光碟、照相机、影碟机、电视机,墙上有宣传展版,设报刊架,有明白纸、折页等必要的宣传品。
7、学习培训:
每年举办各类培训班6次,规范存档要有:
文件、计划、备课本、花名册、试卷、小结、照片。
8、宣传车进村入户:
计划生育宣传车每季度出动一次,要有图片、有记录。
9、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开展情况。
(1)今年出生人口人数,出生人口性别比是多少?
(2)有关文件(包括区、镇制定)(3)专项宣传。
包括内容和形式,比如:
印了什么样的宣传单、明白纸、什么时间地点上街宣传等,要有图片和记录。
(4)提供“两非”案件线索。
(5)计划内孕14周以上终止妊娠审批,有医疗机构诊断证明、彩超,村出据的情况说明,区级需加盖公章。
10、新闻宣传:
对照区下达的标准查缺补漏。
三、计生协会工作
1、镇级计划生育协会组织健全,有明确的专(兼)职副会长负责协会工作,会长、秘书长职责要明确。
存档资料:
有协会组织机构图,按照要求认真填写《协会组织机构登记簿》。
2、制定协会年度活动计划并按照计划实施,镇级协会每年组织活动不少于4次,及时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总结。
存档资料:
有协会活动计划和开展情况总结,按照要求在《计划生育协会工作记录》中填写协会活动记录并附活动照片。
3、定期召开理事会议,领导工作有变动的,及时变更。
换届资料规范存档。
存档资料:
在《计划生育协会工作记录》中根据召开理事会议的情况填写会议记录。
换届存档资料要有协会会议议程、工作报告、会长候选人名单、理事候选人名单、会员代表人名单、选举办法、选举结果等材料
4、加强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评议工作,民主评议不少于二次。
存档资料:
在《计划生育协会工作记录》中按照要求填写民主参与、民主监督记录。
5、开展生育关怀活动,对计划生育困难家庭、特殊家庭(如残疾、死亡、享受低保的计划生育家庭)进行走访慰问。
存档资料:
建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走访慰问登记表,有救助人员名单、慰问品种类、救助金额、发放方式,发放时间等。
6、指导所辖村居制定村规民约或居民公约。
存档资料:
所有村居村规民约或居民公约备案。
四、依法行政及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
1、清理2008年以来出生违法生育未处理人员,未走上征收程序的,各镇办要在9月底之前将制作的笔录及证据材料报区局研究下达处罚决定。
2、查看本单位2008年以来出生已经处理的违法生育,看是否有未按照标准征收的。
如果有尽快报区局研究处理;所有人员卷宗是否齐全,查缺补漏,并且到区局复印其卷宗存档。
3、知晓率,掌握《博山区社会抚养费征收程序》和省条例中第六章法律责任内容。
4、持执法证不够2人的单位,考试未发证的尽快找本单位法制办要执法证。
五、城市社区、企业和流动人口工作规范
(一)人员配备
配备流动人口管理员;社区配备计生协管员,待遇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有花名册和相关发放单据、文件、档案等。
(二)工作职责落实
(1)有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
(2)有与驻地单位、居委会签订的人口目标责任书
(3)各项工作管理制度具体明确(流动人口现居住地、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工作职责,婚育证明发放管理制度,统计和信息管理制度等)
(4)各项管理工作档簿健全(包括查环查孕、药具管理发放、村居随访服务检查记录、统计信息、流动人口等)
(5)流动人口:
40岁以下已婚流动育龄妇女无漏管,户籍地、现居住地职责清楚。
根据居委会提供的信息及时完成信息交流系统录入、变更、注销等工作。
对流入地反馈的流动人口信息及时回复,对流入人员及时反馈。
同时指导督促居委会对居民小区、商业街、沿街房、集贸市场、城乡结合部流动人口进行清理清查。
六、行政许可工作
1、各种奖励政策落实情况
(1)法定奖励政策落实情况。
包括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政策和计划生育特别扶助政策落实情况。
存档材料:
享受扶助人员名单
(2)市级利益导向政策落实情况。
包括:
独女参加新农合补助政策落实情况、农村终生只有一个女孩家庭女孩中考加分政策落实农村低保对象中独生子女户和双女户享受补助政策落实情况、对计划生育家庭在办理农村居民和城镇居民养老保险中计生补助落实情况。
存档材料:
享受补助人员名单
2、二孩《生育证》发放和收养出证情况
存档材料:
发放人员名单和审批表。
七、科技工作
(一)查环查孕工作
1、各镇都要按市区查体文件要求,出台查体文件。
2、每年至少组织两次查体。
机关、正常运营的企事业单位至少组织一次。
3、查体率要达到99%。
4、各级各单位(包括服务站、村居、企事业单位)都要准备好查体通知、查体安排、查体记录等材料。
5、落实签字制度,记录规范,无缺项。
6、各类档案之间重要信息必须要一致,查体记录与抽查育龄妇女口述情况必须要一致,绝对不能出现育龄妇女口述未查,而查体记录中已查,必须提前结合好。
(二)避孕措施落实工作
1、避孕措施落实率达98%以上,长效措施落实率90%以上。
2、未在规定时间内(顺产3个月、剖腹产7个月内)落实长效措施的,应有区级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开据的不宜放环证明(没有的抓紧时间补)。
3、WIS信息更新准确、及时。
绝对不能出现已婚育龄妇女口述采取短效避孕措施或未采取避孕措施,报为长效措施。
(三)药具发放情况
1、各单位制订相关药具管理办法。
所有药具员必须持证上岗。
2、使用避孕药具的已婚育龄妇女或其家属,必须全部发放到位,并且与药具发放记录信息一致。
3、坚持对重点人员进行每月一次的随访,并填写相关记录。
4、杜绝群众自行领取药具,必须主动发放到户到人。
(四)随访服务工作
1、出台或制订有关随访文件或规范。
2、严格按照市区随访标准进行随访:
参照区2010年随访服务文件。
特别注意省要求:
对落实长效措施的,由区、镇技术人员于术后1个月内随访1次,以后可结合查体等工作进行;对使用药具的,由村居专干或药管员每月随访1次;人流、药流、引产的,术后2周内随访1次;产后2个月内随访1次;2012年以来有生育计划怀孕的,孕期至少2-3个月随访1次。
3、随访服务记录与当事人口述情况必须一致。
(五)免费孕检工作
1、党委政府将免费孕前检查项目纳入政府工作任务目标或民生工程,相关部门支持配合,措施有力。
2、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将项目实施情况纳入当地人口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
3、所有目标人群家中必须有免费孕检宣传品。
4、宣传倡导和优生健康教育。
(1)宣传内容全面:
免费孕前检查的目的、服务内容,与怀孕生育有关的知识,实行计划妊娠的重要性和基本方法及孕前准备内容,各类疾病对孕育的影响,不良生活习惯等对孕育的影响,预防出生缺陷的主要措施。
(2)教育形式多样:
设置免费孕前检查宣传栏,有宣传折页、明白纸等,播放音像制品,举办优生知识讲座,开展社会宣传活动,必须满三项。
5、保证每一对参检夫妇至少接受一次优生知识讲座,并有相关记录。
6、服务对象基本信息、网上录入内容全面、规范,不得有漏项。
开展早孕随访,并建立《早孕随访登记本》。
开展妊娠结局随访,并建立《妊娠结局随访记录本》。
(六)服务站建设
1、服务站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纳入目标管理责任考核。
2、基础设施建设标准、设置标准和形象规范,符合国家要求。
3、无违法执业或不落实质量管理规范现象。
4、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发生率控制在0.3%以内,无计生技术服务事故发生。
5、技术人员占服务站在编人员80%以上(或普通镇服务站技术人员不少于4人,至少有1名执业(助理)医师)。
每个镇站至少有一名中级职称人员。
所有技术人员均取得《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合格证》。
(七)技术服务工作
1、农村夫妇享受免费的四术服务。
2、技术服务相关档案、手术记录规范、完善。
3、流动人口应在现居住地接受免费技术服务、避孕药具发放、孕环情检查、免费孕检项目。
4、杜绝乱收费、强行提供有偿技术服务等现象发生。
对于群众自愿接受的技术服务,收费要合理,并做好政策解释工作,避免误会或上访现象发生。
说明:
统计、流动人口已把其它区县内容更换,其它科室的内容如与本县各科室要求有不一致的地方按我县各科室要求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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