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干生于十二月取用常变诀窍.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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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干生于十二月取用常变诀窍
十干生于十二月取用常变诀窍
金玉章按:
《穷通宝鉴》依十天干生于十二月特性取用定喜忌,简明实用,可为命理学习范本,今从网络搜集较完整的取用常变诀窍,以备八字爱好者参考。
『正月甲木』
常理:
甲生寅月,日元得禄;余寒未尽,喜丙温暖。
身强,专取丙火调候 兼泄秀,真神得用,富贵非轻。
变理:
若火太多,泄弱日元,食多身弱,又须见癸,用印制食生身。
财多身弱,专取用令甲比为助,富多贵少。
原局印多,水泛木浮,死无棺椁;又喜戊来止水,丙来助戊,用财破印,方免凶危。
寅月甲丙戊皆为旺气,取其一者为用,亦有名利。
春木当令,决无从强之理;其余十干,凡生当旺令者,纵克泄交加,日元孤立,亦不作从强之论,尤以阳干为然。
从而难从,贫贱之士。
『二月甲木』
常理:
甲生卯月,日元羊刃,余寒已退,丙非急需;身强用丙,要有癸配;有丙无癸,甲恐被泄过甚;有癸无丙,甲太顽强;水火既济,方许富贵。
变理:
身强,用庚金制,用戊土辅,为财滋煞,富贵定然。
用丁火泄强身者,为木火通明,文学词臣。
庚甲两强,干见丁火,为伤官驾煞,位高权重。
若非身强敌煞,春木最忌见,因春木为活木,最忌克伐。
“活木忌埋金之铁”,“春不容金”,皆是此理。
杀强身弱,必主残疾,又要火破金,方保安吉。
身弱,专取月令乙木助身。
月癸印须有庚辛为辅,癸印失令之故。
『三月甲木』
常理:
甲生辰月,财星当令,春深木老,可用庚削;阳壮木渴,又喜壬润,用癸恐戊合,故以壬为上;尤妙干见丁火,丁壬有化木之情,暗辅木气;故三月之甲,得庚壬丁三透者,富贵上格。
变理:
总之,身强用庚为先,月令自有财来滋杀,最忌丙丁制金;用金见火,名“钝斧无钢”,无用之人。
用丁,不作木火通明。
身弱,以壬为先,庚次,煞印相生,富贵必然。
无印可用比,亦可富贵,因辰中的癸乙皆为当旺之气;真神得用,名利裕如。
『四月甲木』
常理:
甲生巳月,食神当令,甲被旺泄,癸印为先;火炎土燥,调候为急,亦以癸水为真神;惟四月之水,归于绝地,用壬癸者,必须有庚辛为配。
变理:
无癸用壬,无庚用辛,配合略差,富多贵少。
四月之甲,见丁出干,又得癸庚出制,富贵上品;因丁出干,为病重得药,自然上格;旗鼓相当,格局方显堂皇。
调候为急,壬癸切不可少,身强身弱,皆可暂置勿论。
『五月甲木』
常理:
甲生午月,伤官当令,根焦叶枯;调候为急,先取壬癸,次取庚辛。
五月甲木,木火真伤官佩印,富贵非轻。
变理:
原局无水,运入东北之地,或可苟全性命;运入南方,名“木化成灰”,必死无疑;运入西方,“伤官见官,为祸百端”。
若满盘丙丁,不见印比,木火伤官变为炎上之类,反为贵论。
岁运喜东南而为福,忌西北而招咎。
『六月甲木』
常理:
甲生未月,财星当令。
大暑之前,火气未退,取用理同五月;大暑之后,丁火退气,金水进气;甲木首要身强,支聚寅卯亥为美。
变理:
身强,用庚制之,月令有己生助,财滋弱煞,富贵定然。
身强用丁,为“木火通明”,真神得用,富贵非轻。
若然身弱,仍用印比。
煞强身弱,可用丁制,但要身弱有根方可用之,否则成克泄交加反弊。
伤官制煞,伤官为月令真神,位高权重。
财多身弱,专用比肩,无比用劫,乙劫亦未月之旺气。
六月原局土多亦不能作从财格论,盖未为木库,中有乙木暗破财星;月令有根,未可言从。
干见戊己支见辰,甲己化土,元神发露;化土成格,富贵非轻。
『七月甲木』
常理:
甲生申月,庚煞当令,书云:
“死木得金而造,庚辛必利”,但首要身强,方能任此强煞。
变理:
身强,专取月令庚煞,真神得用,富贵无疑。
身煞两强,又要见丁,伤官制煞,位高权重。
若然身弱,又要印比,申宫金水相生,专取为用亦可致贵;但 原局金水一多,局转秋寒,相机配以丙火,方有生意。
『八月甲木』
常理:
甲生酉月,正官当令,木囚金旺,首在身强,支通寅卯未为美。
变理:
身强,专用月令辛金,正气官星,富贵必然。
身煞两强,喜见丁火,故亦喜用。
若然身弱,仍月印比,但以局中有丙为上。
金多木弱,名然来克身,必主残疾。
原局有火制金无用,盖日元虚弱,见火被泄益弊,名克泄交加,凶夭之论。
凡遇克泄交加,必取印星为用,以印化然煞制伤生身,一得三用,起死回生。
『九月甲木』
常理:
甲生戌月,财星当令,首在身强,支聚禄刃为上。
变理:
身强,用庚用丁,皆可贵显,因戌月庚丁有气。
身强用庚,戌中自有戊土生之,财滋弱煞,富贵定然。
身煞两强用丁,伤官制煞,贵而有权。
身强用丁泄身,戌中有财,非仅一富,抑又可贵。
身弱,印比相机而用;亦不外财多身弱用比,煞强身弱或食伤泄身用印之理。
又戌为燥土,凡原局火多,皆须支藏一两点癸方为上格,并非一定身弱始用癸印也。
『十月甲木』
常理:
甲生亥月,印星当令,调候为急,先取丙火。
壬水当令,又须见戊止水培木;身强,丙戊两透,富贵定然。
变理:
身强,可配用庚;故十月之甲,丙戊庚,食财煞三透最为上格,因其配合完美之故。
身弱专用禄刃,支见寅卯为美;但原局切切不能无丙,即支藏有丙,亦属可贵;否则水冷木冻,两者无生受之象。
凡冬月用火土,非运相助,不能发迹;因冬月火土失气,用神力弱,交入南方,乃属正气。
『十一月甲木』
常理:
甲生子月,印星当令,先丙后戊,理同亥月。
变理:
身强见丙戊出干,富贵非轻。
身弱取寅卯禄刃助身,不可随便用癸印。
子月甲子,最怕水多,水泛木浮,必主横夭;有戊此水,方许安吉。
故十月十一月之,木论甲乙,不愁身弱,因月令印星当令,自可生木,最怕母慈灭子,水泛木浮。
冬月甲木用癸用壬,总要原局火土太旺方可用之。
『十二月甲木』
常理:
甲生丑月,财星当令;天寒地冷,先取丙火;若非水旺,不可用戊,因丑月财星当令,自然有土。
变理:
凡三冬之命,用丙者为贵,无丙用丁,或支得巳寅午一字,亦有小名小利。
身强,用庚劈甲引丁,名“木火通明”,富贵非轻。
故身强得庚丁两透,亦为上格。
身弱,仍用比肩为助,见一寅字最妙;因寅中有甲有丙,比为三冬甲木之真神。
凡甲木多以庚煞取贵,独有三冬及初春可以无庚。
一见丙火,自然有福。
『正月乙木』
常理:
乙生寅月,劫财当令;余寒未尽,先用丙火;乙木喜润,次取癸水,惟癸水喜藏辰丑,地润天和,富贵之象。
变理:
春初之木,宁丙火多于癸水,勿癸水多于丙火;否则癸多困病,终为寒士。
丙癸两边透隔位不合,富贵可图。
总之,初春乙木,以丙火为真神;身强,专用丙火泄秀,富贵非轻。
身弱,喜用比劫,支见寅卯亥等字为美,因比肩当令,用神有力。
取癸印生身虽可,惟癸水失令力微。
煞强于身,取丁食制煞为用;用水化煞者,终非上格,因春乙最忌寒湿,木根被水腐蚀之故。
『二月乙木』
常理:
乙生卯月,日元得禄。
身强可火泄,身弱可取水生,总之原局火多用癸,木多用丙。
变理:
丙癸齐透无疑,切忌见庚,尤忌支见申酉,盖“春木忌埋根之铁”;如见辛煞,专用丁制,无丁见癸,纵有印化,终非上格。
身强,丙透癸藏,不透庚金,大富大贵。
支成木局,不见庚辛为曲直仁寿格。
癸透,功业彪炳。
丁透,文学词臣。
若夫煞强于身,用丁,为食神制煞,主贵。
财强于身,用甲,为比劫分财,主富。
『三月乙木』
常理:
乙生辰月,财星当令,阳气日炽,先癸后丙,水火互济为宜。
变理:
身强,用丙丁泄,但支直藏水。
乙强通常不用庚制;惟枝叶繁茂,见己庚出干,财官双美,春深木老,姑又用之。
印星太多,水泛木浮;又喜丙戊,用财破印。
财多身弱用劫,煞强于身用伤。
见庚辰时,化金失时,得运相助,方许富贵。
若透两庚,忌合不化,得丁火破之,或许一富,然非上格。
『四月乙木』
常理:
乙生巳月,伤官当令;火炎土燥,木性枯悴;调候为急,专取癸水,水弱又喜庚辛发水之源。
变理:
总之三夏用神,不离金水;有金无水,乙木克泄交加,残疾之命。
支成金局金方,又见庚金透出,无火破格,可作化金格论,大贵。
『五月乙木』
常理:
乙生午月,专用壬癸,水弱,又爱庚辛;庚壬丙透,显贵必然。
变理:
有金无水则为“克泄交加”,残疾之命。
有水无水,则名“水无源头”,富贵不久。
除特殊格局外,五月乙木必以水为真神;癸水力弱,壬水为先,庚壬两透,必主贵显。
『六月乙木』
常理:
乙生未月,财星当令。
大暑之前,理同五月。
大暑之后,火气渐退,金水渐进。
身弱,仍喜癸壬,支通寅卯亥字为美。
或干见丁壬,暗辅木气,亦有衣禄;用癸最忌戊制己混,转为下格;有甲为救,小名小利。
变理:
若金水太多,局势转寒,可相机取丙为用。
若支成木局而身强,得丙泄秀,得癸润乙,水火互济,亦可取贵。
故丙癸两透,富贵极品,丙透无癸,原局失润泽之功,不外常人。
财星当令,原局无印比生助,格成从财,亦可富贵,一见印劫,则作财多身弱论。
『七月乙木』
常理:
乙生申月,官星当令,庚金司权,乙必受伤;凡乙木身弱,最宜比肩,干见甲,支见寅,木气自旺,所谓“藤萝系甲,可春可秋”,即是指此而言。
变理:
庚金透出,乙必受伤,专用己土污金培木,富贵奇格。
用水印化煞亦可,但防金水太多,水泛木浮,又须相机而配戊土。
用丁食神制煞者,首要身强;若然身弱,恐克泄交加。
乙木干见甲,支见寅,或支下成方成局,乙木转强,可取庚官,真神得用,富贵非轻。
见庚辰时,从金格得时,大富大贵,原局岁运皆忌丙丁破格。
『八月乙木』
常理:
乙生酉月,七杀当令。
乙木绝地,首要身强;柱见甲寅,藤萝系甲最妙。
变理:
身强,用月令辛煞,真神得用,富贵定然。
身强金更强,喜用丁制,为食神制煞,贵多就武;寒气将增,相机要用丙火,故身强得辛丙丁透者,大贵之格。
身弱用癸,仍要干见甲,支见寅为妙。
乙为兰桂之蜀,秋分前,火气未除,兰桂未开,癸前丙后。
秋分后,兰桂已开,寒气渐深,丙先癸后。
『九月乙木』
常理:
乙生戌月,财星当令,乙临燥地,且日元失令,专取癸水生身润局。
水弱,又喜见庚辛发水之源;故癸辛两透,煞印相生,富贵定然。
有癸无辛,富贵不久,有辛无癸,必主贫贱。
变理:
财星当令,若财多身弱,喜见甲寅,“藤萝系甲,可春可秋”,但用比劫者,忌见庚辛。
身强用丙丁泄者,戌月火有余气,真神得用,亦可致贵。
身强亦可取庚制,戌月有财生之,富贵可图。
『十月乙木』
常理:
乙生亥月,印星当令,水冷木冻;调候为急,先取丙暖,壬水司令,不可无戊。
变理:
身强见丙戊两透,富贵必然。
若支藏一两点壬癸,可以无戊,但不可以无丙;寒木向阳,方主富贵。
无丙用丁,富贵稍逊。
身弱,可取亥中壬甲为用,但原局须见丙,否则水冷木冻,两者无生受之象;水火互济,方主生发。
若支成木局,曲直仁寿格失时;如见丙戊,方许富贵。
『十一月乙木』
常理:
乙生子月,印星当令,调候为急,专取丙火;丙透有根,自然富贵;丙藏寅巳,亦有功名。
变理:
用丙忌壬癸破害,得戊己为救,亦有衣禄。
冬水太旺,壬透无戊,得己出干,丙火为助,大富贵命;此乃用己混壬培木之根,再有丙暖,自然福厚;并非用己财破印,务须注意。
『十二月乙木』
常理:
乙生丑月,财星当令,丑为湿土,气尚寒冽,专取丙火为贵;一丙透出而支下有根,无壬来克,富贵必然;丙火藏支,亦有名利;无丙贫贱,运走东南可主小康。
变理:
财星当令,戊透土多,为财多身弱,专取甲寅比肩分财,格局主富,但亦不能缺丙暖局。
大凡三冬之木,不惧身弱,因月令自有癸水,最惧局中无丙丁,水冷水冻,两者无相生之象。
『正月丙火』
常理:
丙生寅月,印星当令;丙得长生,气自生旺。
身强喜壬相济;惟印星司权,能化壬煞,故又须见庚,扫木存水;身强见壬庚两透,财滋弱煞,富贵定然;壬透庚藏,异途致贵,富多贵少。
变理:
原局木多火塞,专用庚财破印,亦可致贵。
丙火最忌戊己晦光塞壬,丙旺极而用戊己泄者,一富而已。
若身弱者,当用甲印,真神得用,富贵必然;但仍要见壬为上格;甲木得壬,煞印相生,主贵。
壬多,煞强身轻(非弱),见戊制壬,柱见一二火,食神制煞,大富大贵。
身强方能用食伤,若煞强身弱用食伤,流氓之徒。
『二月丙火』
常理:
丙生卯用,印星当令;母旺子相,丙火自强。
身强专用壬水,更须庚辛相助;壬庚丙透,贵显之命;一透一藏,亦有名利;用壬,最忌丁合戊制。
变理:
如无壬癸,身旺用己泄,伤官生财,小富而已。
若然身弱,专用月令乙印,正气印星,富贵非轻;若以丙丁禄刃为助,敌煞则贵,分财主富,统以全局配合而定之。
『三月丙火』
常理:
丙生辰月,食神当令,丙火渐强,专取壬水,戊土当令,浊水不贵,故三月丙火之用神取舍,必先观戊己出干与否而定;土一出干,必须见甲。
变理:
身强,专用壬水,水弱,辅以庚辛;尤妙庚辛能泄气,食生财,财滋杀,富贵无疑。
身弱,先取甲木,仍须壬辅,煞印相生,富贵非轻。
壬甲两透,富贵定然,一透一藏,亦有名利。
身强,无壬用癸;身弱,无甲用乙;惟配合略逊,富贵俱小。
身强用食伤泄者,富多贵少。
『四月丙火』
常理:
丙生巳月,日元得禄,专用壬水,水弱要有庚辛发源;调候为急,无壬用癸;合配略差,富贵乃小;支见申字,亦有名利,亥子冲月,成中有败。
变理:
总之四月之丙,炎威莫当;见庚壬两透,无戊制壬晦丙,富贵非轻;庚癸两透,富多贵少。
若满盘皆金,不见比劫,为“火长夏天金叠叠”,大富之命;岁运以西北为美,东南为殃。
丁火出干,支见午刃,又得壬透,名“羊刃合杀”,威权显赫。
若身弱者,不外用甲印,理同三月。
身弱用比劫亦可,敌煞则贵,分财则富,此乃命理通例。
『五月丙火』
常理:
丙生午月,日元阳刃。
身强,专用壬水,庚辛为辅,庚壬两透,富贵双全;一见丁合戊制,便为常人。
变理:
支见申金,内有金水相生,得运相济,亦可小发。
身强若得二壬一庚出干,大富大贵,其余皆同四月。
四五六月夏火当令,甚少身弱之理,若然身弱,仍用甲印,但要壬辅为贵,煞印相生,富贵非轻。
若壬水太多,或支成水方水局,反取午中丁己为用,真神得用,富贵非轻。
柱无金水,支成火方火局,有甲乙透助,格成炎上,富贵上格;运行东南为福,西北为殃。
『六月丙火』
常理:
丙生未月,伤官当令;大暑之前,火炎土燥,取用仍同五月。
大暑之后,原局若属火土两旺者,用神仍不离壬庚,此即身强用财煞之理。
若煞强身弱,仍用甲印,亦须见壬,煞印相生,富贵有准。
变理:
未月火土皆为旺气,若火强土更强 得金泄土旺气,火土伤官用财,必富之格;但首要身强,盖身弱不能任财也。
若原局土旺泄火,得甲乙出干,制土生身,名『火土伤官佩印』,运行北方润局,大贵奇格。
因未中乙己丁,火土木皆有气,体用同宫,富贵非轻。
『七月丙火』
常理:
丙生申月,财星当令,丙火退气,首在身强。
若然身强,专用女令申中长生之壬,禄旺之庚,真神得用,富贵非轻。
身强得一壬透,月令自有旺金生之,富贵无疑。
身弱仍用甲木,但月令财星当令,财旺破印,故用甲印者,相机配以比劫制财方妙。
变理:
财旺破印,或见煞来调解亦可,故身弱见壬甲无透,必贵之士。
身煞两强,月戊食制煞,多以武贵。
或壬多见一戊,必为秉权显宦。
财多身弱,专用比劫者富,但申月之丙,申中有壬,则其不止一富,抑又可贵。
『八月丙火』
常理:
丙生酉月,财星当令,首在身强能任,支通寅巳午为美。
变理:
身强得壬透,富贵两全;壬水暗藏,小名小利。
无壬用癸,但富贵不久。
壬癸不见,功名无份。
身强用壬,如见戊破,转为食神生财,富而不贵。
若然身弱,仍用甲印方可取贵。
壬甲两透,煞印相生,富贵有准;复得月财成“财煞相生不碍”,富贵非轻。
财多身弱,专用比刼分财者富而不贵;因酉月纯财,不比申月藏有壬煞兼可取贵。
『九月丙火』
常理:
丙生戌月,食神当令,丙火入墓,最忌土晦。
食神泄气,身弱,取甲为先,以印制食生身,次用壬水滋养甲木。
壬甲两透,煞印相生,富贵功名,出于正途;无壬用癸,异路功名。
变理:
若然身强,专用壬庚。
戊己不出干,甲木不须配用。
若支成火局,干见比劫,则又须壬庚参用。
设若局无金水,一片木火,格成炎土上失时,运行东南,仍可富贵,运入西北,必主孤贫。
『十月丙火』
常理:
丙生亥用,七杀当令,火纵叠见,亦属有利;尤妙根通寅午;身弱,专取甲木,月令有壬,煞印相生,富贵有准。
变理:
若壬水出干,又要见戊;但食神制煞,首要身强,否则仍取印星化煞为美。
丙火支得禄刃,或成火方火局,专取月令壬水为用,真神得用,富贵非轻。
丙火以壬取贵,本忌戊已浊水,但十月丙弱壬强,无甲透者,见戊已出干,因亥中有甲,专取已火混壬培木,名“己土混壬格”,富贵奇格,运行南方,必主贵显。
若干见辛,支见辰,又见水多,名“化合得时”,大贵之格。
『十一月丙火』
常理:
丙生子月,官星当令,水旺火弱,首要身强。
若身强专取子中癸水为用,正气官星,富贵非轻。
若身强煞亦强,见壬煞出干,则又须见戊,食神制煞,富贵必然。
身弱.不可无甲出干化煞生身;若无甲木,名利皆虚。
变理:
煞强身弱,无甲化煞,无戊制煞 专取己土伤官混壬,亦可得贵。
若得甲出,己土混壬培木,富贵非轻。
支得一寅,内藏丙甲,亦主衣禄。
丙火无根,无印却来;壬煞太旺,无食伤出制;作弃命从煞格论,运走西北,富贵非轻。
『十二月丙火』
常理:
丙生丑月,伤官当令;丙气被泄,身弱为虑。
身弱专取甲木为用,又须见丙比暖局。
大凡三之冬之命,取甲印为用者,首要局暖,否则湿木无焰,木火无相生之象。
故身弱见甲丙两透,富贵定然。
或甲透而支见寅午巳一字亦佳。
变理:
若然身强,又喜壬庚。
身强见己火泄秀,无甲乙克破,主聪明性傲,小名小利;因火土伤官失令,格难取贵。
『正月丁火』
常理:
丁生寅月,印星当令,母旺子相,日元颇强;身强,原局杛多火塞,见庚扫木,月财破印;故见庚甲两透,病重得药,自然富贵;无庚破甲,名“身旺无依”,非贫即夭。
变理:
身强,见庚壬并透为财官格,虽可富贵,但配合非佳,非上格也。
若身强而水更强,煞强于身,用己土食神制煞最妙,功名异路。
壬透又得寅时,无庚破格,丁任化木得时,富贵非轻。
支成火方火局,无滴水相济,又见甲木出干,为假炎上格,因不得时,仅主衣禄;运喜东南,忌西北。
若然身弱,专取月令甲木,或得庚甲两透,劈甲引丁。
『二月丁火』
常理:
丁生卯月,印星当令;身不惧弱,最怕母慈灭子,木多火塞;身强印多,先取庚金;春月木旺金弱,相机配以己土。
变理:
身强用庚,忌见乙庚齐透,贪合破格,即为常人。
丁火昭融,其性柔中,若非旺极,不喜壬官,单用癸煞;运行西北,亦主大贵。
身强单月巳中一点长生之庚,名“吉神暗藏”,运入西方,大贵之命。
若然身弱,要见甲庚,无庚不能劈甲,无甲不能引丁;总之,二月丁火,身弱见庚甲,富贵必然;一透一藏,亦有名利。
『三月丁火』
常理:
丁生辰月,伤官当令,戊土泄火,身弱为虑;身弱,专取用庚,劈甲引丁,为弱丁之特殊用法;甲庚齐透,富贵定然,配合取贵,不以克论。
甲透庚藏,亦为儒透;庚透甲藏,小名小利。
变理:
若见戊己出干,泄弱丁火,有甲出制,小贵可图。
若木印太多,则又要见庚为上,以财破印,异途致贵。
若水煞太多,煞多身弱,非贫即夭;有甲化煞生身,或支通巳午寅字为佳;干透戊己,用食制煞,则又许其富贵。
『四月丁火』
常理:
丁生巳月,劫财当令,丁仗丙威,火气自旺。
身强,用癸为上,用壬次之;水弱,又喜庚辛发水之源。
总之,四月之丁,身强见金水两透,富贵定然。
变理:
若柱见丙火出干,名“丙夺丁光”,其气类于丙火,可当丙火论。
若见己庚出干,支藏壬癸,食神生财,富而不贵。
若庚辛出干,原局无水,身财两旺,本为富格;但巳月庚金长生,用神有气,还金水流年,亦可致贵。
丁火柔中,火纵旺亦不能作炎上格;若见甲丙出干,名“甲引丁光”,类似炎上格,运入东南,五福三多。
身弱,专用月令丙火,真神得用,富贵非轻;用甲印不为上格,因用神失令及无力之故。
『五月丁火』
常理:
丁生午月,月令得禄;身强专用壬庚,庚壬两透,富贵双全;得一癸透,名独煞当权,权贵武职;壬癸藏支,亦非白丁。
变理:
用壬癸见戊制已混,或见甲木出干,泄水生火,劳碌常人。
若原局金水太旺,身弱,取月令午中丁己为用,真神得用,富贵非轻。
丁火阴柔之质,火纵旺亦不作“炎上格”论。
『六月丁火』
常理:
丁生未月,食神当令。
大暑之前,火气未退,取用仍同五月。
大暑之后,丁火退气,身弱,见庚甲两透,劈甲引丁,丁火自强;但体用非旺,故仅属小富小贵。
变理:
若戊己出干,泄弱丁火,可专取甲木,用印制食生身;原局命燥,相机配以一两点癸水。
若然身强,可取癸庚,财滋弱煞,贵而有权。
若身强见庚辛透干,月令自有食神生财,格局转富;金藏,运入西北,亦可小富。
『七月丁火』
常理:
丁生申月,财星当令;若然身弱,定须丙丁巳午为助;比劫分财,格局主富。
若然身强,专用月令金水,真神得用,富贵有准。
变理:
凡丁火身弱,多以庚甲取贵,盖有庚劈甲,方能引丁;次之方取丙火,若身弱得庚甲丙齐透,大贵之命;因取庚金劈甲引丁,又惧庚财当令破印太过,故相配以丙火,调配得宜,理应大贵。
身弱用甲,无甲用乙,名“枯草引丁”,但要有丙晒乙方为合格,主富多贵少。
『八月丁火』
常理:
丁生酉月,财星当令;身弱,甲庚丙齐透,大贵。
有甲有丙,富贵有份;无甲用乙,名“枯草引丁”;但火弱而难长明,富贵不久。
变理:
若原局水多,癸水出干,煞强得己土出制,食神制煞,富贵上格;但丁日必须支通有根,否则克泄交加,贫贱凶夭之命也。
若然身强,又要见壬癸透干,月令自有旺财生煞,富贵定然。
『九月丁火』
常理:
丁生戌月,伤官当令,土泄火气,身弱为滤。
身弱,见戊己出干晦火泄身,专取甲木,制土生身,为“火土伤官佩印”,若支下有一两点壬癸滋甲润局则更美。
变理:
若身伤两强,见庚辛出干泄土,【火土伤官】用财,真神得用,不止一富,抑又可贵。
原局火木太多,丁火转旺,则又以庚壬为用,富贵可求。
原局土多,不见甲印壬官,为“伤官伤尽”,格局变为“稼穑”,富贵上格。
寒土喜火,取丙丁为用,岁运亦喜南方。
『十月丁火』
常理:
丁生亥月,官星当令;身弱,专用甲木,即“如有嫡母,可秋可冬”之理。
原局最要有丙,否则湿木无焰,木火无生受之象。
变理:
无甲用乙,但乙为枯草,气微力弱,富贵不久。
丁火见丙,或支成火方火局,丁火转强,反取用令壬水为用,真神得用,拾功名如草芥。
丁火强,而壬癸更强,可取戊土为制,伤官制煞,亦有权贵之份。
总之,十月之丁,丙丁叠见亦有利,支下通根则更美。
『十一月丁火』
常理:
丁生子月,七杀当令。
身弱,专取甲木,但不可无丙暖局,否则湿木无炎,甲不生丁;丙甲两透,富贵定然;若兼庚透,得庚劈甲引丁以配合,大富大贵。
身弱,得支通巳午,或得比劫助身敌煞,水火对峙,无木引通者终非上格。
变理:
若身煞两强,水火相当,则取戊己制煞为上格。
用食伤者,首要身强,此乃命理通例。
身弱,见壬透有丁合,暗化木气,癸透有戊合,暗辅火气,小名小利。
若煞身强,取月令七煞为用,真神得用,富贵非轻。
『十二月丁火』
常理:
丁生丑月,食神当令,身弱,用甲引丁,用丙暖甲,故丙甲二物切不可少。
变理:
己食当令,如见戊已出干,泄弱日元,不可无甲印制食生身,原局亦不可无丙照暖。
若然身强,反取癸辛为用,财来滋煞,贵而有权。
癸辛皆为月令旺气,真神得用,自可取贵。
『正月戊土』
常理:
戊生寅月,七煞当令;余寒未尽,先取丙火。
木旺土崩,煞重身轻;身弱,取丙印化煞生身最妙;有丙,甲透无妨;有甲,癸透无妨;得癸甲丙三透,大富大贵。
因寅月丙甲戊皆为旺气,体用同宫,富贵非轻;戊土身弱,丙先甲后,煞印相生,富贵有准。
变理:
身强,甲先癸后,财滋弱煞,贵而有权。
春月之戊,虽以丙火为正用,但原局火多,又须见壬癸互济,用财破印,格局主富。
火多土强,印星太多,若无壬癸财星破之,格局偏枯,僧道之命。
『二月戊土』
常理:
戊生卯月,官星得令,木气愈强,土愈受克,身弱,仍用丙丁化煞生身,格可取贵。
若然身强,或火印太多,必又取壬癸为用,以财破印,格多主富。
变理:
身强,见甲出干为上,乙透次之,若藏支下,富贵皆小。
月令乙木为正气官星,身强取月为用,贵多就武。
因乙见戊 力有不足,格局配合略逊之故。
『三月戊土』
常理:
戊生辰月,比肩当令;日通月气,身主自强。
身强,取甲为先,癸丙辅之,为财滋弱杀格。
身弱,以丙为先,甲癸次之,为杀印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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