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江都市建设局规划局.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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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江都市建设局规划局
2009年第1期总第1期
主管:
江都市建设局(规划局)主办:
江都市建筑学会
■刊首语
■高层吹风
建筑节能将纳入地方政府考核
■行业要闻
省建设厅调研我市全面小康社会建设推进和监测工作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发《关于开展全国在建住宅工程质量检查的紧急通知》
■建设新闻
副市长苏文奇率队赴浙考察城市建设及管理工作
市政协副主席韩玉龙调研建设局提案办理工作
市集中力量对新都路、龙川路进行环境综合整治
市污水处理BOT项目通过中期评估
市建设局三项举措巩固扩大学习实践教育活动成果
■规划动态
《江都市区域供水规划》修编初稿征询意见会召开
■政策法规
省建设厅、监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若干规定》7月1日起执行
■项目推介
东方广场项目简介
■建设法苑
如何应对小业主因房屋质量问题向开发商提起的质量索赔
■工作简讯
市建设局明确七月份工作重点等八则
【刊首语】
编者按:
加快推进城市化进程,开创城乡一体化工作新局面,是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之一。
2009年是我市“基础设施建设年”,城乡建设工作任务十分繁重。
城建要发展,舆论须先行。
为构建城乡建设工作下情上报、上情下达、交流互动的信息运行机制,全面、系统反映我市城乡建设工作要点,通报工程进展情况,宣传城建法律法规,研讨建设房地产工作,市建筑学会将每月编印一期《江都城乡建设通讯》,根据工作需要,还将增发专刊。
通讯设置高层吹风、行业要闻、建设新闻、规划动态、会员论坛、政策法规、项目推介、建设法苑、他山之石、城市文化等栏目,让各级领导及时了解情况、关注指导工作,让全社会关心支持城乡建设事业,加快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
为切实把《江都城乡建设通讯》办好,办出特色,诚请各级领导、社会各界提出批评、建议和意见。
欢迎踊跃投稿。
联系电话:
86721150、86550664,电子信箱:
samandshow@。
【高层吹风】
建筑节能将纳入地方政府考核
“目前在我国,建筑能耗占社会总能耗的1/3,节能减排责任重大。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部长姜伟新近期表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会同国家发改委、财政部等有关部门,制定建筑节能三年规划,报国务院批准后将抓好落实工作,今后建筑能耗标准将作为强制性要求严格把关,同时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惩罚力度。
随着中国的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城市人口的大量增加,建筑能源消耗量将不断增加。
我国现有建筑有99%是高耗能建设,新建建筑也有95%以上是高耗能建筑,建筑节能工作面临的形势严峻。
“十一五”期间,建筑节能是国家控制能耗的重点领域,要求新建建筑严格执行50%的节能标准,4个直辖市和北方严寒、寒冷地区执行65%的标准。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对部分地方政府官员不重视建筑节能改造进行了批评。
“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国家已经出台了很明确的政策,中央财政积极性比地方财政高。
现在看来,资金的问题不是最主要的问题。
”仇保兴说,目前中央财政对寒冷地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补贴标准是45元/平方米,严寒地区是55元/平方米,如果地方按1:
1配套,业主再拿一部分,资金的问题就可以迎刃而解。
他认为,关键的问题还是在观念上,有的地方领导存在“直接要跟每个老百姓打交道,不如把精力放到形象工程上快”的思想,因此导致了部分地方注重“形象工程”,而不重视既有建筑节能改造。
仇保兴透露,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把建筑节能的实际效果纳入地方政府考核。
接下来要采取严格的管理,层层落实责任制,抓紧落实,地方上不出台具有实际可操作性的配套政策,将受到处罚。
(摘自《中国经济时报》)
【行业要闻】
省建设厅调研我市全面小康社会建设推进和监测工作
6月19日,省建设厅全面小康社会建设调研组一行来我市调研。
调研组一行听取了市建设局局长钱进相关工作汇报,实地查看了广源世纪花园、中远美墅小区、龙川北路25米游园、人民生态公园、老垃圾场生态恢复工程。
调研组就小康社会建设中涉及建设规划部门城镇人均拥有道路面积、城市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城镇人均居住面积、农村人均居住面积等四个指标,认真详细进行考查。
目前,我市城区面积29平方公里,人口24.66万;建成区绿化覆盖率41.69%;城区道路面积377万平方米,城市人均拥有道路面积15.29平方米;建制镇人均住房面积达到31.52平方米,村庄人均住房面积达到46.98平方米。
相关指标数据均超过了小康社会建设指标。
在肯定工作的同时,调研组领导就有关绿化景点布局均衡、大片绿地中配套设施建设体现人文关怀等指标体系涉及群众满意度的相关事项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江建轩)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下发《关于开展全国在建住宅工程
质量检查的紧急通知》
6月27日上午,上海市闵行区“莲花河畔景苑”房地产开发项目一幢在建13层住宅楼发生楼体倒塌事故。
为确保住宅工程质量,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求全国各地区立即开展住宅工程质量检查。
此次检查的范围包括保障性住房和商品住房等各类在建住宅工程,主要是检查工程实体质量情况,特别是工程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的勘察、设计及施工质量。
此项检查工作在7月底前结束。
(刘金宝)
【建设新闻】
副市长苏文奇率队赴浙考察城市建设及管理工作
6月26日至27日,苏文奇副市长率建设、规划、国土、房管、城管、人防、仙女镇等部门、单位的负责同志及部分开发公司负责人赴浙江嘉兴、杭州学习考察城市建设管理和房地产开发工作。
考察组一行在嘉兴参观了浙江佳源投资管理总部,该总部董事长沈玉兴接待了考察组一行。
浙江佳源投资管理总部是一家以房地产开发为核心业务的综合性企业,创立于上世纪九十年代初。
十几年来,佳源专注于为客户开发高品质房地产产品,先后打造了盛世嘉园、越秀花园、丁香花园、巴黎都市、罗马都市、桐乡·巴黎都市等20个具有代表性的楼盘。
考察组全体成员先后实地参观了巴黎都市、罗马都市、桐乡·巴黎都市和富阳九龙等四个楼盘。
佳源置业公司的“向天上要空间、向地下要空间”开发设计理念,大组团的商业网点、中小学教育设施的配套建设,区内高大树木、高密度绿化的营造,安全便捷的智能化管理等,实现了人与自然、小区与城市的融合对接。
这些经验做法对江都房地产开发和城市建设都有很好的借鉴作用。
考察组一行还先后参观了嘉兴市、杭州市市容市貌,学习两个城市的规划、建设、管理经验,决心将两市城市绿化理念引入江都创建国家园林城市工作中。
通过考察学习,使全体成员深受启发、开阔眼界,副市长苏文奇要求各部门要相互协同,共同努力,做好服务,为打造江都滨江生态园林城市而努力。
(陈万年)
市政协副主席韩玉龙调研建设局提案办理工作
6月25日,市政协副主席韩玉龙带领提案委、城乡委等部门和部分政协委员来到市建设局,对承办的39件提案办理情况进行调研,并对重点提案进行督办。
市建设局局长钱进汇报了提案办理工作,并就今年以来城市建设工作以及下步工作打算进行了汇报。
市建设局今年承办的39件提案涉及城乡规划、重点工程建设、区域供水等6个方面,其中主席跟踪督办的重点提案1件。
截至目前,建设局承办的提案已答复见面32件,其中满意30件、基本满意2件。
韩玉龙对建设局提案办理工作予以肯定,并要求建设局做到认识到位、办理到位、解释到位,以对人民负责的态度做好提案办理工作。
(江建轩)
市集中力量对新都路、龙川路进行环境综合整治
连日来,副市长苏文奇带领市府办、建设局、规划局、城管局、公安局、交通局、教育局、仙女镇等相关部门单位负责人,对新都路、龙川路沿线环境交通综合秩序进行现场督查督办,制订整改方案。
新都路、龙川路是连接新区、老城区、北城区的两条主要干道,也是我市主要的两条景观大道。
但是这两条道路部分节点交通不畅、环境卫生较差、车辆乱停乱放、摊位管理不力,特别是新都路张纲集镇段、商贸城东门、客运中心段和金牛湾广场段以及龙川路国际学校、实验初中段尤为严重,市民群众反映强烈,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也通过建议、提案形式呼吁尽快整治。
针对这一现状,在现场办公会上苏文奇要求,各部门单位要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循序渐进,扎实工作,有序推进,确保两条道路交通秩序、环境卫生状态有明显成效。
就规划建设部门具体做到:
张纲集镇至返坎河道路保洁工作由交通部门移交至建设部门;在客运中心门口设置小型车辆停放处,规划设置流动摊点疏导点;在新都路与南苑路交叉口设置红绿灯,规范交通秩序;在国际学校主门南北侧设置停车场;将实验初中西大门道路出入口封闭,沿北灰粪港北侧建设疏导区,沿江中地块形成环形通道,方便家长接送学生,项目在新学期开学前全面完工。
(江建轩)
市污水处理BOT项目通过中期评估
江都市污水处理BOT项目,6月7日通过项目联合评估小组的中期评估。
与会的评估专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市民代表一致认为,市污水处理BOT项目在环境与社会效益上取得明显成效。
市污水处理厂建设是我市第一个采用BOT(建设-运营-移交)方式合作建设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
项目概算总投资1.5亿元,于2005年5月投入试运行。
根据《BOT特许权协议》,对天雨清源公司的运营维护进行中期评估。
本次评估内容有污水处理厂、污水提升泵站建设以及运营维护状况、协议双方履行协议的情况、天雨公司财务运营状况等。
评估专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市民代表一致认为,污水处理项目BOT特许权经营管理模式科学合理,项目建设质量优良,运营和维护正常,资金使用合理,财务管理规范,城市环境和社会效益取得了明显成效。
上级相关部门多次检查调研该项目建设运营状况,认为江都污水处理厂是全省各县(市)中运行最好的一座。
为了使污水厂运行工作更好,评估报告就污水处理厂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及下一步如何整改提出了科学建议,供政府和天雨集团参考。
(江建轩)
市建设局三项举措巩固扩大学习实践教育活动成果
在全党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市建设局围绕打造“科学城建、和谐城建、民生城建、动力城建”的思路,大力实施了三大难点突破、四项实事攻坚和五项机制建设,局所制定的实施方案受到市委领导好评,并在全市得到推广;信息上报量及被市采用量均名列全市第一;所实施的15项“民生城建实事工程”,受到社会广泛好评,并被列入市学习实践活动总结成果。
一些好的做法被省建设厅、泰州市建设局等多家网站报道和转载,江都电视台“视点”栏目为此作了一期专题报导,建设局作为先进单位在全市学习实践工作会议上作了经验介绍。
为了巩固和扩大学习实践活动成果,下一步,市建设局将着力把握关键,攻坚克难,将“抢抓新机遇,实现新跨越”落到实处。
一是“回头看”。
重点看学习、看问题、看作风,特别要回头看整改,确保按序时要求将整改方案落实到位。
二是谋求重点突破。
以“基础设施建设年”为契机,把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着力做好六个方面的工作,即强化规划引领,推进城市经营,加快滨江新城建设,提升主城区功能,启动国家园林城市争创,加快城乡一体化建设。
三是深入开展能力作风建设活动。
以“能力作风建设深化年”为抓手,深入开展党风、党性、党纪教育,切实增强党员干部队伍的素质和能力,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积极争当跨越发展的先锋、岗位绩效的标兵、和谐发展的楷模、廉洁自律的表率。
(李云方姚杰)
【规划动态】
《江都市区域供水规划》修编初稿征询意见会召开
6月25日,市建设局在前期完成《江都市区域供水规划》(2009-2020)修编初稿的基础上,召开征求意见会,集中征求扬州市建设局、扬州自来水总公司、江都市发改委、开发区管委会、交通局、水务局、卫生局、环保局、自来水公司、亨达水务、邵伯水厂等部门和单位的意见。
目前,市建设局正在根据各方面意见对规划的修编文本作进一步的调整、完善。
根据修编后的规划,我市区域供水分为市属、中闸、邵伯三大供水圈,分三步实施到位,至2012年,区域供水基本覆盖全市域,管网延伸至各建制镇,实现对全市13个建制镇区的供水;至2015年,管网延伸至原乡镇体系中的建制镇及乡集镇;至2020年,供水管网延伸至各村。
(郭菊兰)
【政策法规】
省建设厅、监察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
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若干规定》7月1日起执行
为了进一步深化工程建设专项治理工作,有效遏制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预防和治理工程建设领域的腐败问题,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确保各级人民政府提出的扩大内需项目的顺利实施,由江苏省建设厅、江苏省监察厅制定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活动的若干规定》,该规定于2009年7月1日起执行。
规定明确,工程施工招标中对投标报价的评审,必须以经评审的投标价格最低(不低于成本价)的投标人应当确定为中标人;或者以经评审的不低于成本的最低投标价格得最高分。
规定各市、县(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指定的其他机构)应当设立投标保证金专户,对投标人缴纳的投标保证金进行代收、代管和代退管理,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法人基本存款帐户缴纳。
规定要求加强对各方责任主体的不良行为记录,各市、县(市)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必须将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以及其他招标投标活动当事人的违法行为、不良行为在处罚或认定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上传到省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在网站的统一平台上予以记录、公告。
进一步规定,招标人违反本规定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当责令改正,招标人拒不改正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将有关情况报告监察机关,监察机关应当按规定对招标人的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招标代理中介机构违反本规定或者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除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外,取消其一至三年内政府投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的招标代理资格,并作为不良行为在网上予以公告。
(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供稿)
【项目推介】
东方广场项目简介
东方广场项目地处江都市引江路与东方红路交汇处,是扬州苏南投资置业有限公司在江都市打造的又一老城改造精品项目。
“苏南公司”来江都市发展已有近7年,从开始就致力于老城改造和建设,从2003年起先后开发了龙川商业步行街、龙川城市花园、三元桥等多个老城改造项目,为江都市老城改造做出了突出的贡献,获得了社会各界的一致认可和好评。
东方广场项目:
地上建筑面积73000平方米,其中:
一至三层为综合商业用房25000平方米,四层以上为商品房。
1#楼为拆迁安置房,16层,建筑面积16300平方米;2#楼为精装小户型住宅,25层,建筑面积17200平方米;3#楼为住宅,19层,建筑面积13200平方米。
地下汽车库,面积11000平方米。
三层屋顶建成近5000平方米的空中花园。
在设计理念上,东方广场最具创意的是5000平方米的空中花园,在城市的商业中心足不出户就能欣赏到窗前绿景,闹中取静并散步休闲于绿色丛中已不再是梦想,这在扬州地区绝无仅有。
在关注社会和谐方面,“苏南公司”把采光最好的南侧1#楼住宅给拆迁安置户,充分体现了对市政府老城改造的理解和支持。
东方广场项目建设已近尾声,商业招商工作已全面展开,2.4万平方米的华润苏果超市旗舰店已落户东方广场,肯德基、永和豆浆、集集小镇、中国移动、手机城、耐克、阿迪等一线品牌正在洽谈落户事宜。
东方广场未来的繁荣,体现了老城改造的价值,也体现了“苏南公司”对老城改造的情结。
(苏南房产供稿)
【建设法苑】
如何应对小业主因房屋质量问题向开发商提起的质量索赔
案情简介
2006年上海XX房地产开发商与XXX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2007年4月交房后,小业主发现房屋客厅某堵墙出现质量问题,墙体渗水严重,导致大面积霉变、起泡。
期间,曾向物业公司报修四次,但一直未能彻底修复。
遂小业主针对上述质量问题,要求物业公司尽快给予彻底修复,并提出四项赔偿。
分别是:
1.从交房至今,因未实际入住,主张退还已缴纳的物业管理费。
2.由于房屋质量存在问题,小业主迟迟无法将房屋对外出租,主张按与该楼盘相近单元的房屋租赁价,赔偿其租金损失。
3.由于房屋已多次维修仍未得到彻底解决,有理由认为该房屋已不可能恢复原有的质量和使用功能,因此,要求给予补偿。
4.该房屋作为婚房,现因房屋质量问题无法入住,导致婚期一再拖延,给其本人及双方家庭带来巨大的伤害,故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律师评析
对于商品房出现质量问题应如何处理问题,《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的理解与适用》第十二条、第十三条中有所规定。
第十二条规定,房屋主体结构质量不合格的,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第十三条规定了房屋出现质量瑕疵,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买受人有权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但对于普通的房屋质量瑕疵,在保修期内,出卖人仅承担修复责任,这被称为“出卖人的瑕疵担保义务。
对于房屋质量瑕疵,又可以分成两类:
第一,对比较明显的质量瑕疵(经验收即可发现的)——买受人应在接收房屋时,对其质量进行必要的检验,这是买受人必须行使的注意义务。
买受人应在房屋接收时提出,否则,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出卖人可以不负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维修费用。
第二,对于隐蔽质量瑕疵(经专门鉴定或房屋使用过程中才能发现的),买受人一经发现应及时提出,出卖人应承担维修责任或适当减少房价款。
以上是专家对于商品房质量问题该如何处理,所做的简要说明。
现回到本案,针对小业主提出的四点索赔,逐一进行探讨:
首先,本案可以明确的是,此房屋仅是客厅内某墙体出现渗漏,若小业主以此向开发商进行索赔,其必须先行委托专业的房屋鉴定机构对该房屋室内渗水及墙体裂缝原因申请鉴定。
由鉴定机构来判断该等质量问题是否已严重影响到正常居住?
维修费用大约多少?
否则,小业主无权以此向开发商进行质量索赔。
其次,对于返还物业管理费问题,律师认为,小业主向物业管理公司的主张是无法成立的。
因为,现在纠纷的症结在于房屋质量,这是存在于小业主与开发商间的商品房买卖合同法律关系中;而物业费的问题又是存在于小业主与物业公司所签订的物业管理合同中有待解决的事项。
这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不能混为一谈。
物业管理费最初的交付时间一般为房屋交付之日,假使物业公司已依约提供了相应的物业管理服务的,那无论小业主是否已实际入住,都应履行交纳物业费的义务。
再次,对于主张的租金损失,律师认为,租金损失是一种可得利益损失,对此,小业主应提供充分的证据来证明确实因房屋出现质量问题以致其发生租金损失这种客观情况的存在。
这类证据包括小业主向法院提供的此房屋的《租赁合同》,该合同应有明确的租金金额、合同履行期限。
此外,小业主还需提供相应的证据证明确因房屋质量问题,双方已解除了《租赁合同》。
实务中,小业主仅以同一区位的租金作为认定其租金损失的标准,是无法作为认定损失的直接证据,法院也不会支持。
最后,对于该案中最后两项索赔理由。
小业主试图以房屋已维修四次仍未彻底修复为由,臆断房屋已不能恢复原有状态和使用功能,以此来主张补偿,这是无法成立的。
因为既主张房屋维修又要求减少房价款,实属重复主张,这两类利益是不能兼得的。
至于最后提出的精神损害赔偿,律师认为,通常情况下只有人格权利受到非法侵害时,才能进行精神损害赔偿。
本案中并无侵权行为的存在。
(摘自《建筑房地产律师》2009年第1期)
【工作简讯】
▲6月30日,市建设局召开办公会议交流总结六月份工作,明确七月份工作重点。
七月份要重点抓好六项工作:
一是实施新通南岸绿化工程;二是确保浦江路东延全线贯通;三是启动原张纲、双沟区域供水工作;四是积极推进新都路、龙川路管理秩序综合整治;五是出台老城区地块开发改造政策意见;六是探索建设发展有限公司融资管理新模式。
▲6月30日下午,市建设局党委书记、局长钱进同志主持召开会议,传达了6月29日市委纪念建党88周年暨“七一”表彰大会会议精神,组织学习市委倪书记的重要讲话。
在市表彰会上,建设系统有2家支部、1位党务工作者和3名党员受到了表彰。
▲市政府于6月11日印发了《江都市统筹城乡建设规划大纲》,日前市建设局组织了集中学习。
大纲由市域城镇体系规划纲要、江都主城区规划纲要、城乡基础设施统筹建设规划纲要等三大部分组成。
▲日前,“感动江都”第四届精神文明建设“十佳”新人新事评选活动揭晓,市环卫处环卫工人陈鹂光荣当选。
“十佳”评委会颁奖词这样写道:
陈鹂,一位城市天使,她把环卫保洁工作变成了耕耘和收获快乐的一方天地。
炎热的盛夏、料峭的严冬衬着她执著的信念,风雨交加、披星戴月更加凸显“方便他人快乐自己”的价值追求。
▲6月10日开始,市建设局联合仙女镇等相关单位部门开展了双仙公寓、站前馨村两个安置区被拆迁人的回迁安置工作,共安置178户、房屋265套。
▲6月份是防违治违突击月,按照市防违例会工作部署,市建设局和仙女镇等相关单位部门相互配合,形成合力,从严实施管理,坚持防治结合,查处村居民违规建房案件38起,强制拆除22起,拆除面积2047平方米,其余16起全部控制在停工待处理状态。
该项活动还将继续开展。
▲为了全面提升城市品位,提高城市卫生管理水平,从7月初起对城市重要道路实行了垃圾机械化收集。
此举既可以改变过去垃圾随地乱扔污染环境的现象,又大大降低了工人收集垃圾的劳动强度,为创建国家卫生城市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根据省建设厅统一部署和安排,今年市建设局被列为厅领导“三服务三促进”工作联系点。
重点调研课题为城乡统筹规划、县级市规划管理信息化、村庄建设等。
发:
市四套班子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市直各相关部门单位,建筑学会会员单位。
2009年7月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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