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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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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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
本合同由以下双方签署:
甲方(出租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件/营业执照:
乙方(承租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件/营业执照:
第一条序言
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或承租]的房屋出租[或转租]给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特订立本合同,以兹共同遵照执行。
1.2甲方和乙方合称“双方”,单独称“单方”。
1.3在本合同中,“公共区域”一词系指:
甲方指定的用来供乙方、乙方雇员、顾客、及
其他访客与甲方的其他租户及甲方指定的其他人等共同使用、进行服务的停车场、
入口、出口、大堂、走廊、电梯、自动扶梯、人行道、楼梯、盥洗室等公用区域。
第二条房屋的座落及面积
2.1甲方作为物业的唯一授权出租人,
甲方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将位于房屋(以下简称房屋)出租[或转租]给乙方使用。
2.2甲方出租给乙方使用的房屋租赁面积共计平方米(租赁面积双方在签订本租赁合同时已确认,房屋位置及平面图见附件一)。
(实用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实用率为________)
第三条租赁用途
3.1在本合同签订前,甲方已向乙方出示了房屋产权人的《授权委托书》[或甲方已向乙方出示了房屋的《房地产权证》(权证编号:
)]和广州市城市规划局(穗规函
号)《关于申请建设工程规划验收的复函》。
(甲方须提供业主授权甲方出租的委托书或同意乙方承租的证明原件给乙方,办理备案登记时要用)
3.2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房屋仅用于餐饮,经营品牌:
__________________。
除此之外,乙方不得将租赁房屋或其任何部分用于、或者允许他人将之用于任何其
他的用途。
第四条租赁期限
4.1该房屋租赁期限:
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共年。
免租装修期:
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如果乙方在免租装修期内开业或者试营业,不用支付管理费.
4.2乙方自签署合同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须进行租赁房屋的验收交接工作,逾期则视为乙方已接收房屋。
4.3租赁期满,乙方如要求续租,必须在租赁期满前的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意向,经
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同等租赁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承租的权利。
第五条租金、管理费及付款方式
5.1房屋的租金为每月每平方米租赁面积人民币90元,月租金合计为人民币:
元整(小写¥元)。
房屋的管理费为每月每平方米租赁面积人民币:
元,月管理费(包含空调费)合计为人民币:
元整(小写¥元)。
5.2租金自年月日起首年内不变,每两年为一个递增周期,第一个递增周期的租金在首年租金的基础上递增3%,第二递增周期的租金在第一个递增周期的基础上递增5%。
5.3租金由乙方以人民币支付,并汇入下列帐户或汇入甲方书面临时指定的其他帐户:
帐户名称:
帐号:
开户银行:
同时,乙方应在两天之内将一份汇款复印件连同签约公司名字、商铺号码、付款的
详细资料交给甲方备查,甲方须在5个工作日内提供租赁费发票。
租金最迟应于每月第五日(到期日)当日或之前(如遇节假日可顺延),由乙方支付到上述帐户。
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应按每月第一日至甲方实际收到租金支付凭证之日的期间,按所欠租金额每天3‰的比率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如果逾期30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并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保证金
6.1为确保乙方全面履行本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相当于3个月租金的保证金(以下简称租赁保证金)和相当于三个月管理费的管理费保证金(以下简称管理费保证金)。
租赁保证金和管理费保证金合称保证金,合计人民币:
元整(小写¥元),乙方应于签署本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支付至本合同第五条第3款所述的银行帐户,甲方收到乙方保证金后,乙方才有权进入该房屋进行装修工作。
乙方逾期不向甲方支付保证金,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6.2上述保证金不计利息。
6.3租赁期内,保证金不得作为对月租金、管理费或其他费用的付款。
6.4甲方在出售该房屋时,有权将保证金转交给购房者。
该购房者须向乙方承诺,遵照
本合同条款退还乙方支付的保证金,须甲方通知乙方并由购房者向乙方重新开具保证金收条。
(由甲方协助乙方按照本合同与该购房者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合同条款与本合同一致,否则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须双倍退还乙方保证金及赔偿乙方实际损失)
6.5本合同随附的《装修指南》规定的内容已于本合同签订之前经过乙方书面审阅同意
并遵照执行,倘若乙方违反本合同随附的《装修指南》的任何条款、或违反本合同
条款、或逾期支付任何款项,甲方有权在保证金内扣除逾期支付的金额,或扣除相
当于甲方所发生的全部损失或损害的金额,若保证金不足以支付上述金额,甲方有
权向乙方追索不足之金额;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的五天内,立即向甲方支付该金
额,否则,乙方应每天按逾期支付的全部款项的3‰支付利息给甲方。
6.6乙方保证其所销售的商品或提供的服务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包括地方性规
章)的规定,如乙方违反本条的规定,致使甲方因此遭受行政处罚,民事赔偿或任
何其他形式的损失,乙方均应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甲方有权在保证金中直接扣除
该赔偿。
6.7在保证金被全部或部分扣除后,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的十天内,补足保证金被扣
除的部分,否则,乙方须按本合同第五条第4款的规定,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6.8乙方无故擅自单方面提前终止合同的,乙方的保证金甲方不予退还,如该保证金尚
不足以弥补甲方的实际损失,甲方还有权另行向乙方追讨相应的损失赔偿金。
6.9甲方无故擅自单方面终止合同的,甲方应双倍退还乙方所交纳保证金,如保证金尚
不足以弥补乙方实际损失,乙方有权向甲方追讨该实际损失。
第七条其他费用
本合同签署后,乙方还需支付下列费用:
7.1如果甲方与乙方另行签署管理合同向甲方支付管理费(包含空调费)等其它费用,另行签署管理合同应以原合同所约定的条件为准。
单位名称:
帐号:
开户行:
现行管理费怎么交付?
发票?
7.2乙方应于每月五日(到期日)当日或之前根据付款通知单向甲方支付乙方使用房屋
而发生的相应物业管理费、电费、水费等费用。
7.3倘若乙方未能支付本合同及本合同规定的任何应付款项,包括但不限于租金、租赁
保证金、管理费保证金、逾期付款违约金、损害赔偿金。
乙方应承担甲方为追讨欠
款所发生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手续费、诉讼费、仲裁费用和律师费等)。
所指欠款应按本合同第六条第5款规定计收利息。
同理,该条款同样适用于乙方向甲方追讨相关款项。
第八条租赁物的交付
该房屋的现有装修及设施状况,由双方在《房屋交接验收表》中列明,该附件作为甲方按本合同约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赁期满交还该房屋时的验收依据。
(甲方交付房屋须符合双方约定的交付条件,如水电及其他情况,特别是电容等,否则乙方有权接收)
第九条房屋修缮责任
9.1在租赁期限内,甲方保证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应爱护并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
及附属设施。
如乙方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或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予
以经济赔偿。
9.2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无权对房屋——包括但不限于店铺墙壁、天花板、结
构、承重、外观及公共区域进行改建、变动或分割,否则,甲方有权向乙方索赔,
房屋和公共区域修复原状的全部费用均由乙方负责。
房屋因乙方进行的施工而出现
的任何缺陷,应由甲方安排修复,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9.3除房屋内已有装修和设施外,乙方如要求更新装修或变更原有设施的,应在装修施
工动工前三天,将装修图纸和工程设计方案提交甲方批准。
在获得甲方或甲方代理人的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进行任何装修。
如按规定还应向有关部门(包括房屋物业管理机构)办理申报手续的,需办妥有关手续后,且经过甲方书面认可后,乙方方可进行装修。
乙方上述报批的义务不得因取得甲方批准而予免除。
9.4在装修施工动工前,乙方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投保建筑工程险,并按《装修指南》
要求,向甲方出具有关投保的书面证明,乙方按本合同规定投保的义务不得因甲方
投保方面的任何安排而予免除,甲方应被设定为相关保单项下的受益人。
9.5乙方的装修施工工程须遵守保险公司、《装修指南》以及甲方的有关要求。
9.6房屋的消防设施及中央空调系统的全部安装及改建,只能用甲方指定的施工承包单
位,按照经甲方和政府主管部门批准的图纸和工程设计方案进行施工,未经甲方和
政府主管部门事先书面同意,图纸和工程设计方案不得予以改动;其他工程,乙方
可聘请施工承包单位进行施工,但条件是,乙方在与其所聘请的施工承包单位订立
任何合同之前,须将该单位的资质证明文件提交甲方审批,甲方对该单位资质证明
文件的审批不得免除乙方依法及在本合同项下应承担的责任。
第十条转租
在租赁期限内,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
10.1向任何第三方转让或抵押本合同中的权利;
10.2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任何人,或将房屋的所有权让与任何人;
10.3与任何第三方共用房屋。
10.4如乙方违反本条款规定,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租赁合同,乙方交纳的保证金作为违约金支付给甲方,如该保证金尚不足以弥补甲方的实际损失,甲方还有权另行向乙方追讨相应的损失赔偿金。
第十一条损害赔偿
倘若由于乙方、乙方的雇员(须在工作期间)、供应商、承包单位(删去)或乙方授权之使用人的行为或过失给甲方、其他租户或其他任何第三方造成损失或损害(包括直接造成损失或间接造成损失),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并就该损失或损害作出赔偿。
第十二条安装额外设施
12.1甲方提前2天书面通知乙方后,在不妨碍乙方自主经营的前提下,有权进入房屋,以实施维修、保养、环境保护、保安、消防或其他安全措施,或改善对建筑物的管理。
乙方应积极协助和配合,因乙方阻挠甲方进行维修工作而产生的后果,概由乙方负责。
12.2甲方书面通知乙方并详细说明施工方案后,有权自行或准许任何其他人,在不妨碍
乙方自主经营的前提下,在燕汇广场所有建筑物中,或在建筑物的任何部分当中、
或在附近土地上建造的建筑物内,进行任何改建、拆除、翻新、或扩建工作,亦可
变动或改建建筑物内的走廊、通道、或部分公共区域。
第十三条甲方的义务
13.1甲方向乙方提供《关于对综合楼改建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合格的意见书》、《关于申请建设工程规划验收的复函》、《关于广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意见》、《关于
建筑临时改变使用功能的选址及卫生学预评价》、房产证等资料,并协助乙方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13.2甲方负责公共区域的水、电、公共设施维修,养护及公共区域的保洁卫生等。
13.3甲方及甲方指定的管理公司有权在紧急情况下(例如火灾、水管爆裂等情况)
无须发出事先通知而进入该店铺做抢救工作。
13.4如水、电、天然气在甲方所不能控制的情况下停止供应或发生故障或损坏,甲
方负责与公共事业提供部门联系并由该部门解决。
13.5甲方保证甲方的物业广场的公共设施设备在营业时间内良好运作。
第十四条甲方的免责
14.1除非本合同其他条款中有明确规定,否则甲方无需进行任何维修工作,亦无需对房
屋和其中任何设施进行保养。
(最好明确双方的维修义务,比如公共部分、外墙部分、内部等由谁承担维修责任)
14.2甲方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需就以下事宜向乙方承担任何责任:
14.2.1因房屋或甲方广场内发生任何自然灾害、盗窃、抢劫、其他刑事犯罪或不可抗力等事件,使乙方遭受损失或损害;(由于甲方过失因素造成乙方的损失,甲方须承担赔偿责任)
14.2.2因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房屋不能使用、或其中任何设施出现故障或不能正常运行、或
空调、用水、用电、天然气等供应中断;(如水电、燃气因甲方原因中断,则甲方须承担责任)
14.2.3因进行日常保养或公共事业故障抢修而引起用水、用电、煤气或其他公共设施等供
应的中断;(日常保养须提前通知乙方,不得影响乙方正常经营)
14.2.4其他租户造成的任何损失或损害;
14.2.5因甲方改建或改造建筑物或其任何部分,造成房屋或公共区域局部不能使用,或造
成甲方所提供的服务水准下降。
(删除)
第十五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如果由于甲方的原因直接导致乙方所租房屋的电力、水、天然气持续地、完全地中断供应达12小时,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给予租金上的补偿。
在收到乙方的书面通知并且证实情况属实以后,甲方同意此后每中断供应满12小时,甲方将免收乙方一天的租金。
(水、电、天然气必须同时中断还是某一项中断?
如果达到12小时,必须除租金外另行赔偿乙方营业损失,持续?
应该修改为累计达12小时)
如甲方未能在14日内纠正其违反本合同及本合同中任何条款和条件的违约行为,则乙方将
向甲方发出律师函或公司函件给予警告;如甲方的上述违约行为持续21日内仍未纠正,则
乙方有权拒交房租及管理费,如甲方行为影响到乙方正常经营的,甲方须承担乙方损失,情节严重的,乙方可单方解除合同,甲方须按照合同规定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乙方之实际损失。
第十六条乙方的义务
16.1乙方在租赁期间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法规,不得进行违法违纪活
动。
乙方应当严格依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支付租金及相关费用、按用途使用租赁房屋等全部合同义务。
16.2乙方向甲方作出如下郑重承诺:
16.2.1不利用房屋储藏不符合乙方业务或经营性质的货物或商品,亦不将超出房屋地面载重量或易燃、易爆、易腐蚀的任何货物和商品带入房屋;
16.2.2不将房屋用于住宿、过夜等目的,亦不在房屋内饲养任何动物或进行可能对燕汇广场的管理产生不良影响的行为;
16.2.3不进行亦不允许他人进行任何可能给甲方或租用甲方燕汇广场的其他租户构成妨害,或给房屋和公共区域造成损害的任何行为,且不将房屋用于双方本合同规定以外的用途。
16.2.4不得做出任何可能导致房屋保险合同失效或保险费用增加的行为。
如果乙方违反本条款的规定而导致甲方需支付的保险费和有关保险续期的所有费用有所增加,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补偿所有增加的保险费用。
16.3房屋内直接或间接发生的任何人身或财产损失、损坏或伤害,除非是由甲方的原因直接引起的,否则由乙方负一定的责任。
(删除,无意义,要不就增加为除非是乙方直接原因引起的,否则甲方要负一定的责任)
16.4倘若发现房屋内的任何公用设施或装置有任何缺陷或故障,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且不得对该设施或装置进行任何维修。
如因乙方未经甲方书面批准对上述设施或装置进行维修而造成任何人身或财产损失、损坏或伤害,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甲方和甲方之授权人应负责对上述公用设施或装置进行维修,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若乙方在公用设施设备故障之日起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维修,6个小时内甲方还未派人维修的,乙方有权代为甲方维修,以维修费的发票为准,向甲方索取代维修的费用。
对于维修费用,必须明确费用承担问题,谁承担维修责任就一定承担维修费用,除非对方有意损坏
16.5乙方应遵守并履行《装修指南》所要求的全部条款和条件,以及甲方不时制定合理
的规章制度(包括《装修指南》及其补充修改条款)。
该规章制度必须合理、公平,不得减轻甲方责任增加乙方责任,否侧乙方有权不予执行)
16.6乙方的营业执照以及政府规定乙方开展业务经营所需的全部证照,均由乙方自行办
理申领,乙方应于年月日之起的天内,将上述证照提交甲方验证。
(新成立公司可适当延后)如乙方无法及时办理营业执照造成的停止或无法正常营业,期间的租金及其他应付费用,乙方仍需按期向甲方支付。
如乙方上述时间内仍未提交上述证照,乙方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与甲方无关。
16.7乙方应承担其销售商品的售后服务。
对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确定为乙方责任的任
何顾客投诉,乙方应及时解决。
16.8乙方独自承担在本合同租赁期间因经营、装修、税收、消防、环保、水、电、网络通讯、卫生等事项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及费用。
乙方独自承担在本合同租赁期间所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及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16.9乙方必须于本租赁合同期满、乙方提前退租或本合同被甲方依法解除之日起10日
内,到乙方的工商注册登记机关办理乙方法定住所变更或企业注销的登记手续。
甲
方有权单独将本租赁合同期满、乙方提前退租或本合同被甲方依法解除等事宜以书
面形式告知乙方的工商注册登记机关,以便工商部门督促乙方办理法定住所变更或
企业注销的登记手续。
第十七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7.1倘若出现下列任何事件:
17.1.1乙方系以合伙关系组成时,合伙人身份发生任何变更;
17.1.2乙方系个人(包括原合伙租户关系中的唯一生存者)时,该人亡故、精神失常、或
残废;
17.1.3乙方系公司时,公司进行清算(合并或兼并除外),或者拥有公司多数投票权股份的
人员或拥有公司有效控制权的人员发生变更;
乙方应在发生上述变更后十五日内通知甲方。
倘若乙方是公司,有关其任何改组、合并、兼并或公司名称变更等事项,乙方应在十五日内通知甲方。
甲方有权决定是否单方解除本合同而无需向乙方进行赔偿,但此项决定应在收到乙方通知后三十日作出。
(删除)
17.2如乙方未能在14日内纠正其违反本合同及本合同中任何条款和条件的违约行为,则
甲方将向乙方发出律师函或公司函件给予警告;如乙方的上述违约行为持续21日内仍未纠正,则甲方有权中断房屋的用水、用电、空调或其他设施的供应,或有权采取甲方认为适当的其他行动,直至乙方纠正其违反本合同和本合同的全部违约行为,并付清甲方因乙方违约而发生的全部费用(包括支付违约金以及重新接通供水、供电和/或空调供应等全部费用)。
17.3如乙方在履行本合同时发生违约,应当依照法律及本合同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第十八条变更和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18.1本合同变更及协商解除合同的条件:
18.1.1甲方因有特殊原因,需提前收回全部该房屋的,需书面通知乙方其欲解除租赁合同
的意图,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本合同相应解除,甲方需双倍返还保证金并承担乙方之实际损失。
18.1.2乙方因有特殊原因,需提前退交全部该房屋的,需书面通知甲方其欲解除租赁合同
的意图,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本合同相应地解除,乙方无权要求返还已支付的保
证金但不需支付其他违约金或赔偿金;
18.2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的解除:
倘若因不可抗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暴风雨、
火灾、战争、动乱或其他自然灾害,使燕汇广场严重损毁,且使双方无法履行本合
同条款长达六十(60)天以上,则任何一方均可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甲方无需双
倍返还保证金或支付其他违约金或赔偿金,仅需将乙方已付保证金及乙方预缴的租
金无息退还予乙方。
18.3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18.3.1乙方拖欠应付租金或其他应付费用30天,且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纠正违约的通知后五
天内,未予纠正;
18.3.2乙方给建筑物的其他租户带来不良影响的任何行为,且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纠正该违
约或上述行为的通知后十天内,未予纠正;
18.3.3乙方擅自拆改租赁房屋结构或改变租赁房屋用途的;
18.3.4乙方利用租赁房屋进行违法活动或者违法经营的;
18.3.5因乙方的过错,根据法律、法规规定允许收回房屋。
18.3.6依照本租赁合同其他条款的规定,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的。
18.3.7甲方依法解除合同后,本合同保证金不予退还。
乙方仍应依照法律及本合同规定履行向甲方支付拖欠租金等应交费用及清场等义务。
18.4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的条件:
因出现非甲方能及的情况,使房屋设施无法正常运行,
或水、或电的正常供应中断,且中断期连续超过30天,乙方认为严重影响正常使用
该房屋的,有权解除本合同,但甲方无需双倍返还履约保证金或支付其他违约金或
赔偿金,仅需将履约保证金及乙方预缴的租金无息退还予乙方。
(删除)
因甲方原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乙方可单方解约,甲方须双倍退还乙方保证金并赔偿乙方实际损失。
18.5甲乙双方同意,在租赁期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致使该房屋必须停止继续出租的,
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甲方无需双倍返还保证金或支付其他违约金或赔
偿金,仅需将乙方已付保证金及乙方预缴的租金无息退还予乙方:
18.5.1该房屋被市或区(县)政府有关部门依法征用或批准拆迁;
18.5.2包括该房屋在内的房屋租赁合同非因甲方违反房屋租赁合同而被终止、撤销或失效;
18.5.3出现法律、法规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况。
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
第十九条租赁物返还
19.1租赁期满或本合同因解除等事项而提前终止时,倘若乙方未按本合同第十九条规定的要求交还无人占据的房屋,则乙方应继续支付自本合同终止日第二日起、至其全部办妥有关交还无人占据的房屋的所有手续之日止的应付租金和其他费用。
同时,乙方亦须赔偿甲方因乙方未能按时交还无人占据的房屋而发生的全部损失或损害。
19.2租赁期满或因解除等事项而本合同提前终止时,乙方无权要求甲方赔偿其因装修房屋而发生的任何费用和支出或乙方发生的搬迁费。
因甲方违约导致本合同提前终止时,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赔偿乙方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实际损失。
19.3本合同租赁期满或因解除等事项而提前终止时,乙方应搬离其全部物品(除固定装修以外),将房屋修复原状,否则将被视为已经放弃其在该物品中享有的所有权,且甲方有权处置该物品,乙方应承担甲方为清除上述物品发生的支出以及将房屋修复原状的费用。
甲方须给予乙方撤场期限。
19.4乙方应于期满或解除合同当日将无人占据、良好、清洁和适于出租的状况及条件的
房屋交还甲方,甲方有权保留房屋的固定装修而无需向乙方作出补偿。
如乙方逾期
交还房屋,则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原每日应缴费用3倍的违约金,每日应缴费
用包括但不限于租金、管理费等。
19.5本合同终止时,在甲方同意收回房屋后,经扣除乙方应付的损毁赔偿费(若有),甲
方应于乙方退还甲方的保证金收据后三十天内将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如乙方所售
商品的保修期或承诺的服务期限超过了上述三十天的期限,则甲方应于保修期或服
务期结束后予以退还。
(首先,乙方退还甲方保证金收据时甲方必须退还乙方保证经,不可能要乙方等到三十天,乙方无凭证怎可能向甲方要求退款?
其次,在本合同中有规定,乙方经营期间承担自身经营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由于乙方销售商品所产生的任何问题由乙方自己承担,故甲方要求乙方等待三十日没有依据,也不合理)
19.6按本合同的规定,凡甲方有权终止或解除本合同的,一旦甲方将终止或解除本合同
的书面通知按本合同第二十六条送达乙方,本合同即自行终止。
乙方收到该通知之
日起5天内应立即将该租赁房屋交还给甲方,若乙方不按时(因甲方责任造成除外)交还店铺,则视同乙方放弃租赁房屋内所有财产的所有权,甲方有权单方解除租赁合同,并到租赁登记部门单方注销租赁合同登记(合同登记号为:
),且有权进入该店铺进行清场,另行将店铺出租,再进行法律诉讼。
本条与19.4在交付租赁房屋时间上有矛盾)
19.7租赁期满或本合同提前终止时,乙方可对乙方物品进行处理、拆除(除固定装修以外)。
第二十条基准条款
本合同签订前甲方全部有关广场的口头合同、解释或广告,均应以本合同及其附件的条款和条件为准。
第二十一条保险
乙方承诺:
在履行本合同时,须购买以下保险:
21.1公众责任险,涵盖任何因个人伤害、伤残或死亡而产生的赔偿要求;
21.2财产责任险,涵盖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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