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司法维军工作经验交流材料多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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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司法维军工作经验交流材料多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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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司法维军工作经验交流材料多篇
法院司法维军工作经验交流材料
法院司法维军工作经验交流材料
市法院在党委领导、政府支持、上级法院指导和人武部、驻永部队、双拥办等单位协同支持下,根据市驻军多的实际情况,将司法拥军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不断创新"诉内维权、诉外服务、双拥共建"工作机制,形成"三创、四建、五共"的工作格局,丰富了"福建经验"。
我院被省委、省政府、省军区授予全省爱国拥军模范单位;省政府、省军区授予全省法院系统唯一的军民共建"三挂钩"工作先进单位;连续二次荣获福建省"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先进集体",杨泽民院长被中央政法委、解放军总政治部授予"全国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工作先进个人"。
XX年10月31日,福建省司法拥军工作座谈会在**召开,与会代表参观了我院和96167部队司法拥军成果展,该事件入选福建民政十件大事之一。
《中国双拥》连续两期刊文称赞"**是福建省司法拥军的一面旗帜",省综治委《建设"平**建"工作简报》第45期转发推广我院的经验做法。
今年3月31日,解放军总政治部、中央政法委到福建调研涉军维权工作,我院作为受邀的唯一基层单位,介绍了我院司法拥军工作经验,调研组充分肯定了我院是"司法拥军的楷模"。
一、围绕"三创",健全组织机构
一是创设"维军审判庭"。
经市编委批复同意,我院于XX年8月增设了全国首家内设机构"维护国防利益和军人军属合法权益审判庭",使司法拥军工作步入常态化、专业化轨道。
"维军审判庭"成立以来,我院共审结各类涉军案件64件,为军人军属挽回经济损失560多万元,实现无一上诉、无一信访、无一矛盾激化,深入部队开展"送法进军营"活动87次。
二是创建"涉军维权联动中心"。
XX年4月,在市委领导、市政府支持下,我院牵头与人武部、双拥办、公安、司法、人社等25家单位,在全国率先挂牌成立"市涉军维权联动中心"。
联动中心由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第一副组长任指挥长,办公地点设在法院,统一办理各类涉军纠纷和咨询求助。
至今共受理军属就业、子女就学、退役士兵安置、工伤赔偿等涉军维权申请75件,在各成员单位通力配合下,已协调解决39件,化解纠纷36起,并解答军人军属咨询70余人次。
三是创办"军人之家"。
我院在办公楼专门开设"军人之家",将涉军维权的工作职责、规章制度、诉讼须知等内容张贴上墙,使军人军属对办事流程一目了然。
由专人负责接待军人军属,配置了沙发、电脑、打印机、复印机、饮水机等设备,订有《解放军报》、《中国双拥》、《法制日报》、《人民法院报》等刊物,通过营造温馨舒适的环境,让军人军属感受"家"一般的温暖。
二、围绕"四建",提升维权实效
一是建立维军案件"绿色通道"。
我院为军人军属开通专门的立案窗口,对涉军案件一律优先受理、优先送达、优先审判、优先执行。
XX年以来,我院审结的67件涉军案件,平均审理时间仅30天,履行到位率达100%,为经济困难的军人军属缓交诉讼费4.5万元,减免诉讼费2.7万元,受到军人军属的普遍好评。
XX年10月,驻永某部管护的军用通信光缆被**一家交通建设工程队在施工时不慎损坏,我院快速处理,当即与交通局、公路指挥部进行协调,督促施工队及时赔偿了部队经济损失,依法维护了国防利益和军事设施安全。
二是建立涉军维权"司法信箱"。
我院在部队和军属生活区分别设置24个司法信箱,开通法律咨询服务热线电话,发放3000多张法律服务联系卡,及时收集部队官兵的咨询问题,并指定专人负责解答,做到件件有回音。
XX年以来,共解答司法信箱咨询508件。
最高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民法院涉军案件审判工作的通知》(法〔XX〕254号)和省法院《关于转发**等地法院涉军维权工作经验的通知》(**高法〔XX〕245号),充分肯定了我院设立司法信箱等做法,并予以推广。
三是建立军地联动"大调解网络"。
XX年年3月,我院进一步延伸"市涉军维权联动中心"职能,在25个维军联动单位、15个乡镇街道设立了涉军维权联系点,聘请有关部门领导、部队政工干部、基层人民调解员、退伍军人担任调解员,建立军地一体的调解人才库。
XX年以来,军地双方共同调解涉军纠纷58件,调解撤诉率达86%。
四是建立军人军属"维权联络站"。
我院于XX年5月成立军人军属"维权联络站",在驻永部队和部队家属区设立司法联络员,派出3名法官担任维权顾问,通过组织业务培训、庭审旁听、案例评析、举办"模拟法庭"等形式,进一步提高司法联络员的法律素质,并由其免费为涉案军人军属提供代理服务,开展普法宣传。
"维权联络站"成立以来,共化解涉军纠纷35起,发放《涉军维权服务指南》等宣传材料500多份,免费代理涉军案件22起,为官兵们节省代理费5万余元。
三、围绕"五共",推进军地互动
一是机制共创。
我院与96167部队、消防大队等19支驻军单位分别签订《双拥共建协议》,建立联席会议、工作沟通、案件通报、纠纷联调、综治维稳、服务保障等长效机制,实现司法拥军工作的制度化、常态化。
如驻永95872部队一名战士在山东老家的亲属与邻居发生宅基地纠纷,他冲动之下准备找邻居拼命。
部队政治部领导和我院维军庭法官及时做好他的思想疏导和法律引导工作,及时与山东当地法院沟通,最终妥善解决了两家的宅基地纠纷,使该战士解决了后顾之忧。
二是学习共抓。
我院党组与部队党委班子共同开展中心组学习交流活动;共同到胡锦涛总书记视察过的市小陶镇八一村,参观学习"168"基层党建工作机制;联合开展未来"法律战"的研讨,该课题被列入部队年度"三战"演练课目。
针对每年新兵入伍和老兵退伍容易出现的思想波动问题,我院及时到部队举办《做遵纪守法的优秀军人》、《退伍安置与就业政策》专题讲座,并赠送法律书籍和《福娃说法》dvd光盘,增强官兵的法律意识和纪律观念,有效保证了每年补兵、退伍工作的顺利进行,没有发生维稳事故。
三是感情共鸣。
每年春节和"八一"期间,我院班子与驻永部队首长互相走访慰问,全院64名法官与驻永部队200名官兵结成互助对子,部队官兵将我院法官当作自家兄弟和亲人来看待。
今年3月4日,我院主办并和驻永部队共同联办了"军民共建"新春联欢晚会,晚会上15个精彩节目全部由我院干警和部队官兵自编自演,深受好评。
XX年以来,我院还积极向市委、市政府申请,安置部队副团级和营级军转干部9名、退伍战士3名,在驻军中传为佳话。
四是人才共育。
我院充分发挥审判机关在法律业务方面的专长,XX年以来,共为驻永部队举办法律培训和专题讲座69场,受培训官兵1万多人次。
驻永部队则发挥自身优势,为全体法官和青年干警政治培训班举办国防、纪律、消防、保密等知识讲座,法院每年还组织全体干警到部队过"军事日"。
在法院带动下,驻永部队先后有7名官兵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85名官兵取得了法律本科学历,多年来未发生一起刑事案件。
五是宣传共促。
我院加大与部队在宣传先进、互推典型等方面的合作力度,近年来,共同在军地媒体上刊登信息宣传稿件50余篇。
中央电视台、《人民日报》、福建省委《八**快讯》、《人民法院报》、《解放军报》、《火箭兵报》等媒体多次报道了我院司法拥军工作的做法。
市委《决策参考》和《福建审判》先后刊登《法院司法维军的实践与思考》的调研报告。
近几年来,法院以真情、真心、真意,在司法拥军工作方面健全机构、创新机制、力求实效,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离上级要求和形势发展还有差距。
下一步,我们将以迎接双拥"创模"工作检查为契机,认真做好新形势下司法拥军工作,更加有效地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维护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为实现富国强军、军地融合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第二篇:
法院提高司法公信力经验交流材料
司法公信力主要指司法裁判的公正性得到普遍认可,司法权受到广泛尊重和崇敬。
在法治社会里,司法的公信力在于公正司法能够为大众所感知和认可,从而获得普遍服从与信赖,直至升华为对司法的信仰。
党的十七大提出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其中就已经蕴涵了司法公信力建设的内容。
实现十七大所确定的上述目标,推进我国法治建设进程,必须认
真研究解决提升司法公信力的问题。
一、我国司法公信力的现状
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近年来,人民法院事业发展很快,司法公信力也得到很大提升。
具体表现在:
一是各级党委、政府对法院工作总体是满意或基本满意的,且满意者居多;二是每年召开的人代会及其常委会组织的专项检查,对法院总体评价是比较好的;三是法院每年以各种形式征求社会各界意见,得到的评价也是比较高的。
我们认为这是比较客观,也比较接近实际的,是法院工作的主流。
但同时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我国目前法院司法公信力离党和人民的要求还有很大差距。
主要表现在:
司法的公正性还常常受到质疑,司法权威不高,司法环境不佳;审判、执行压力不断增大,涉诉信访案件数量居高不下,“信访不信法”现象已经汇就信访的一股“峰流”;一些案件案结事不了、终审不终,反复“翻烧饼”,使法院判决时刻处于不稳定状态;当事人自动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的比例一直不高,案件“执行难”始终是社会关注的热点;一些偏远地区“私了”现象时有发生,法外途径寻求救济彰显了人民群众对司法的不信任以及对诉讼耗时、耗力的无奈等等。
二、现阶段司法公信力不高的成因
一是从法院自身看。
一部分法官司法能力不强,行为不规范,案件裁判不公,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了事实上的侵害,在社会上产生了消极影响,损害了法院的声誉和司法权威。
二是从当事人角度看。
利益多元、诉求多样的司法需求日益增长,一些人对司法工作的规律与特点了解不多,对司法预期过高,不能达到便转化为对法院的不满;一些人法治观念淡弱,规避和违反法律,为达到胜诉目的,托人情、找关系、无理缠讼,败了官司又到法院搅扰、到政府上告、鼓动职工闹事,给法院施加压力;一些当事人拒不执行生效判决,严重损害了司法权威。
三是从社会角度看。
中国古代官方倡导无讼、息讼,自古群众就存在耻讼、惧讼和厌讼等心理,对法律缺乏足够的尊崇,在权利需要救济或纠纷需要解决时,人们往往选择权力而不是法律,法律低于权力让人们对法律失去了认同感,而通过权力干预使问题得到解决的现实,更加深了人们对司法的不信任。
除此,还有司法体制和司法环境的因素。
再审程序的非理性设计,部分律师的不正之风,以及诉讼掮客对法官的拉拢、腐蚀等等都直接影响到了司法的公信力。
三、以法官素质建设为着力点提升司法公信力
(一)在加强法官理想信念教育上下功夫。
柏拉图在《理想国》里说,法官是“以心治心”,当有高洁之心、清澈之脑。
这是法官作为社会特殊群体应具有的品格。
当前,加强法官理想信念教育,核心是要教育法官坚定不移地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捍卫者,真正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作为伟大旗帜来高举,作为正确道路来坚持,作为科学理论来运用,作为共同理想来追求。
从政工系统来讲,一是要注意把握队伍的思想倾向,增强法官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的政治认同、理论认同、感情认同。
二是要持续不断地加强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经常性教育,从而确保法官队伍始终保持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政治本色。
(二)在加强法官职业道德建设上下功夫。
加强法官的道德约束,是确保司法廉洁的必经路径,因为“正直才是法官之命脉与至德”。
加强法官职业道德建设的关键在于培育法官的“公正、刚正、清正、勤政”理念,努力做到慎微、慎欲、慎权、慎独。
一直以来,公众对法官的职业道德问题都很关注,也充满了期待,这是一个动力。
法官职业应当是一项自律性的职业,但现阶段,我们还不能单纯依赖法官的自律,因为我们的司法体制、法官制度、审判机制以及司法环境还有很多需要完善之处,还需要相当长的时间来探索司法规律,人们也需要逐步理解司法的性质。
(三)在加强法官司法作风建设上下功夫。
胡锦涛总书记强调,执法公信力来源于严格、公正、文明执法,来源于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良好形象。
“形象系于公正,法威存乎民心”。
每一名法官都应当有“使人民幸福就是最高的法律”的思想境界,在实践中努力做到“为民三解”:
坚持为民解“难”、为民解“惑”、为民解“忧”,使人人平等地享用法律资源,绝不使有诉求的群众因经济困难打不起官司,绝不使有理有据的当事人因没有关系打不赢官司,绝不使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因执行不力、执行不公得不到实现。
(四)在加强法官司法能力建设上下功夫。
司法公正不仅要求法官内心公正,并且
要求法官有表现公正的能力。
法官司法能力的强弱,直接关系到纠纷能否得到公正、及时解决,关系到公众能否信赖司法。
最高人民法院王胜俊院长指出,司法能力不是简单的司法技巧,而是一种解决社会矛盾的综合能力,突出表现为认识和把握大局的能力、认识和把握社会矛盾的能力、认识和把握社情民意的能力、认识和把握法律精神的能力。
这“四个能力”将是今后一个
时期加强法官队伍能力建设的具体指向。
我们要努力通过教育培训、实践积累等形式,把法官的司法能力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四、加强工作机制建设提升司法公信力
(一)在坚持司法公正高效上做文章。
王胜俊院长指出,提高司法公信力、增强司法权威,有两个关键词,一个是内部,一个是公正。
这就抓住了这一命题的精要所在。
提高司法公信首先要确保司法公正,其次要保证公正转化为公信。
法官办案既要确保实体公正,又要注重程序正义;既要遵守法律规定,又要兼顾人民群众的感受;既要坚持依法纠错,又要注意维护判决的稳定性和权威性。
同时,人民群众不仅要获得司法公正,而且要获得有效率的公正,不仅要得到公正的结果,更希望这种结果来得又好又快。
对此,我们必须以完善相应的制度性安排做出积极回应。
(二)在司法公开上做文章。
人民群众希望司法公正是一种看得见的公正,司法高效是一种可感受的高效,这就必须认真贯彻司法公开原则。
司法公开可以增加司法透明度,有效排除法外因素的干扰、防止司法偏私,赋予当事人更多选择权,促使其以正确的诉讼意识和心理,形成对司法活动的客观评价,继而增加司法公信力。
为此,要继续依法拓展司法公开渠道,提高司法公开质量,不但要让当事人能够洞察诉讼始终,还要能准确了解司法过程和结果;不但要善于运用传统的公开渠道,还要通过互联网等新型平台,及时主导舆论,纠正误导,避免误解,从而形成公开、公正、公信的良性互动。
(三)在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上做文章。
司法廉洁是社会关注的焦点,也是影响法院形象和司法公信力的重要因素。
反腐倡廉是法院各部门的共同职责,在这方面,除了要有信心、想法、规划和制度外,还必须有强烈的责任意识、危机意识和求真务实精神,从解决现存薄弱环节入手,从形象、纪律等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的问题着眼,从解决每一个管理漏洞、每一个权力衔接疏漏做起,利用巡视等制度载体,坚持明察暗访等有效形式,惩防结合,综合治理,以改变目前这种扬汤止沸而非釜底抽薪的守势状态。
(四)在加强司法管理上做文章。
“慈不掌兵”是领导干部管理工作中的经验。
实践中,法官的权力几乎与诱惑同行,现阶段,我们还不能削弱、忽视甚至抛弃必要的行政管理手段。
一些干部没有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一味追求群众好评,怕失分丢票,不敢大胆管理,有的干脆奉行好人主义,面对队伍中不健康的倾向和问题,不敢从严要求,赏罚不明,导致战斗力削弱,一些干部甚至是领导干部自身问题严重,违法违纪教训十分深刻。
我以为,这些都与我们管理不严有关。
我们应当强化从严管理意识,坚持放权与监督同步,以司法考评体系建设为切入点,在严肃教育、严明纪律、严密监督、严厉查处上下功夫,发挥队伍建设措施的累积效应,有效解决抓教育浮皮潦草、抓管理一团和气、抓监督蜻蜓点水的弊端。
(五)在加强司法宣传上做文章。
司法只有为人们认识、了解,才能进而产生认可与信赖。
在这方面,我觉得司法宣传还有很大的工作空间。
当前,尤其要注意两点:
一是注意宣传现代法治的基本原则和理念、审判制度的规律和特点,让公民了解,从而平抑公民对司法的过高期待,努力培育公民的法治意识,主动引导社会舆论,营造有利于公正司法环境。
二是加强对先进典型的后续报道,保持标准不变、劲头不减、工作不断,形成先进典型的整体效应和规模效应。
重视和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协调配合,规范对群体性事件、敏感案件和重大案件新闻报道的管理工作,把握好大要案、判例适用的宣传尺度,提高应对负面信息、减少恶意新闻炒作的能力,始终引导新闻媒体宣传法院“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主旋律。
第三篇:
法院司法服务工作经验交流
在改进作风中做好司法服务工作
党的十八大以来,中央作出“八项规定”,上级党委、法院也及时制定了进一步改进作风的若干规定和要求。
当前,结合基层人民法院工作实践继续开展好“四群教育”和“作风改进年活动”,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践行“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方针的必然
要求,是法院适应新形式、解决新问题、追求新进步的必要举措。
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如何进一步增强群众观念,充分发挥审判优势,更好地担负起保护、服务、促进辖区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的重任,这应当是我们每一位基层法院干警值得深思的一个问题。
基层法院工作就全县整体工作而言,居于服务的地位。
主要任务是打击犯罪、维护稳定、服务建设、促进发展。
要实现“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方针,促进地方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就必须进一步增强群众观念,更新司法理念,改进工作作风。
要紧紧围绕县委政府改革发展稳定的工作大局,在履行好各项审判职能的同时,不断深化司法服务职能,切实找准工作结合点和切入点,克服和解决在“转变作风抓落实”等活动中查摆出来的重点问题和薄弱环节,不断创新,为县域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和公正高效的法律服务。
首先,要进一步强化五个意识:
一是强化大局意识。
全体干警要把思想真正统一到十八大精神上来,树立科学的发展观和审判观,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大局开展审判、执行工作,尽最大努力追求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的和谐性与一致性,坚决克服单纯业务观念而一判了之的做法。
二是强化忧患意识。
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法院审判、执行工作所面临的机遇和挑战,端正思想态度,以群众满意、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为出发点,保持开拓进取的精神和锐气,正确对待曾经取得的荣誉,绝不能在荣誉面前裹足不前。
要放下包袱,积极开创法院工作新局面。
三是强化服务意识。
坚持公平正义的法治理念,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和文明司法,正确处理好公平正义的价值取向与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之间的关系;正确处理好司法权的有限性与当事人诉讼目的多样性之间的关系;正确处理好司法程序的严肃性与处理群体事件的紧急性之间的关系,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最大限度地实现社会公平与正义。
四是强化和谐意识。
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和规范化建设为载体,全面落实司法为民、便民、利民措施,依法化解各类矛盾纠纷,确保各项工作健康、协调、稳步推进,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公正、高效、权威的司法保障。
五是强化廉洁意识。
进一步建立健全各项长效机制,坚持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严格遵守、执行上级党委、法院和本院各项规章制度,充分发挥经常性的警示、教育作用,做到警钟常鸣。
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始终保持清醒头脑。
其次,要认真做到四个落实:
一是把四群教育落实到思想政治工作中,树牢群众观点。
审判执行工作涉及法律知识和社会知识的方方面面,作为法院干警要勤学习、多实践,勇于不耻下问,树立“三人行,必有我师”、“达者为贤”的思想,既要“术业有专攻”,又要争当“万金油”干部。
经常向能者求疑解惑,谨防骄傲自满和“半瓶醋”思想。
要加强理论学习,提高自身政治思想素质和辨别是非的能力;加强业务学习,提高审判素质和司法服务能力;加强自然科学、社会科学知识学习,提高自然科学素质和认知纷繁社会现象的综合能力。
通过学习,转变思想,改进作风,适应新时期工作的需要,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推动法院各项工作的快速发展,更好地为群众服务。
二是落实好改革创新、推进法院规范化建设的各项措施,为做好群众工作打牢基础。
要紧密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深入查找自身在大局观念、为民意识、办案质量和工作效果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严肃工作纪律,加强作风纠查,深入扎实推进机关作风建设。
要进一步更新工作理念,积极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调动和发挥自身潜能,认真分析工作中的不足和漏洞,完善管理机制,改革不合时宜的规章制度,创建符合现代审判规律的科学管理体制和绩效考核机制,推动法院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三是落实好司法服务民生工作,在保障民生、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上尽职尽责。
民生问题自古以来就是关系国家民族稳定和谐、经济社会繁荣昌盛的头等大事。
要将视角放在关注民生、改善民生问题作为推动社会公平正义、构建和谐社会的基本条件来把握。
进一步探索爱民、便民、利民新举措,坚持民生为重,切实保障民生,力求群众满意;强化司法为民理念,端正工作态度,不断增强与人民群众的感情和联系,将人民群众满不满意作为衡量审判工作得失的一个重要砝码;进一步落实审务公开制度,在“阳光司法”中尽可能多地将司法实务方面的规定呈现给群众,以满足人们不断增长的司法需求。
四是进一步落实好工作效率机制建设,竭力维护好群众的合法权益。
将司法效率作为审判工作的价值取向,作为衡量审判工作的重要标准。
要
第四篇:
xx县信访维稳工作经验交流材料
xx县信访维稳工作经验交流材料
20xx年,xx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和执行中央、省、市关于信访工作的决策和部署,加强领导、转变观念、创新机制,解民难、排民忧,将大量的信访问题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县内,全县信访工作呈现“一重视(各级党政领导干部高度重视)二好转(大信访工作格局和群众信访秩序持续好转)三提高(信访办结率、停访息诉率和群众满意率提高)”的良好势态。
一、夯实基础,开创信访工作新局面
各级主要党政领导高度重视信访工作,把信访工作摆在重要位置来抓,着力夯实基础工作,开创信访工作新局面。
一是排查开展常态化。
推行“村每周,乡镇、系统每半月排查上报”制度,重大节日和敏感时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和零报告制度。
对排查出的各类矛盾纠纷,分类登记,建立规范台帐,并按月逐一盘点销号,实现了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层层落实、级级负责的良好态势。
20xx年,全县共排查各类矛盾纠纷1214件,化解xx56件,及时、有效地将矛盾化解在基层,人员稳控在当地。
二是接访办访规范化。
进一步规范接访、办访程序,畅通信访渠道,推动案结事了。
全县各级各部门党政领导周一接待上访群众制度,党政领导开门接访、接受约访和带案下访的制度,年初及时制定和公布,特护期工作日领导接访方案提前7天告知群众。
在接访办访全过程中,实施阳光作业,全方位接受群众监督。
一年来,全县各级领导班子共接待来访群众973批次2415人次,当场答复、协调处理477件次,消除重大矛盾纠纷隐患91起,使影响全局的一批棘手问题得到了及时处理。
三是领导包案制度化。
对涉及面广、影响大的突出信访隐患,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分级管理、属地负责”和“一岗双责”的原则,实行领导包案,由包案领导确定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员,确保做好重点人员的思想稳定和信访事项的化解工作,落实包保责任。
全年各级领导包案147件,成功化解125件,有力的推动了社会大局的稳定。
xxx乡xx村2组村民xxx,1983年7月与本乡xxx村发生山林承包纠纷,经协调,双方达成分利协议,但因xxx村未能按协议兑现,为此,xxx常年赴省进京上访。
包保的县分管领导、副县长xxx5次接访xxx,3次现场协调处理,使问题得到圆满解决。
xxx在领取损失补偿后,当场自愿签订了息访协议。
二、完善机制,构建信访工作新格局
县委、县政府充分发挥主导作用,加强组织协调,整合各种资源,形成了上下联动、左右协调、运转高效、综合施治的强大合力。
一是抓联动,整合信访工作资源。
按照“四调联动”的信访矛盾调处机制的要求,在完善“县、乡、村(居)委会”三级信访信息网络基础上,我们整合基层公安、司法、计生、民政、林业等部门资源,夯实基层信访工作力量,有力地促进了信访问题的及时、就地化解。
xxx镇xxx村老上访户xxx,为解决村干部一山二卖,侵害其合法利益问题,多次到县上访。
去年4月,xxx镇政府充分发挥联动机制的作用,由镇综治办牵头,镇林业站、镇司法所和镇国土资源所全程参与,通过与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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