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兰度个人寿险销售精英表彰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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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兰度个人寿险销售精英表彰方案
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贺兰支公司
2007年度个人寿险销售精英表彰方案
一、表彰奖励对象
1、2007年12月20日前持有工号的保险营销员;
2、2007年12月20日前考核达到组经理以上职级的营销主管;
3、2007年12月20日前从事个险组训、培训工作满一年的组训、讲师(兼职)。
二、组织领导
贺兰支公司设立年度个人寿险销售精英表彰评选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委会),负责表彰奖励的组织和领导工作。
评委会主任:
沈驰
副主任:
马巧智
成员:
杨秀萍张利华王娟
评委会办公室设在贺兰支公司个险部。
三、表彰奖励项目
(一)贺兰支公司2008年个险月、季考核表彰方案(附件1);
(二)中国人寿贺兰支公司2008年度个险精英表彰方案(附件2)。
中国人寿保险贺兰支公司
二oo八年元月六日
附件1:
贺兰支公司2007年个险月、季度考核表彰方案
一、表彰时间
(一)月度考核表彰将于考核月次月举行;
(二)季度考核表彰将于4月、7月、10月、1月月度考核表彰同期举行。
二、表彰奖励项目
(一)月度考核奖励:
1.设“月度新单保费奖”4名;
2.设“月度新人新单保费奖”2名;
(二)季度考核奖励:
1.设“季度新单保费奖”4名
2.设“季度优秀主管奖”3名。
其中“季度营销分处经理”1名,“季度优秀营销组经理”2名;
三、表彰奖励内容
(一)月度表彰奖励内容:
1.获“月度新单保费奖”人员:
奖励价值为20元的书籍一本;
2.获“月度新人新单保费奖”人员:
奖励价值为15元的书籍一本;
(二)季度表彰奖励内容:
1.获“季度新单保费奖”人员:
奖励价值为20元的书籍一本;
2.获“季度优秀主管奖”人员:
奖励价值为30元的书籍一本;
四、评选办法
(一)月度奖励评选办法
1.月度新单保费奖:
评委会按照考核月贺兰支公司所属保险营销员考评保费排名,评选出获奖者;“月度新单保费奖”参评者考核月的考评保费不得低于4000元;
2.“月度新人新单保费奖”:
评委会从2008年1月1日之后入司的新进个人代理人中,按照月考评保费排名,评选出获奖者,参评者考核月的考评保费不得低于3000元;
3.“月度优秀团队奖”:
1)考评指标:
包含以下七项指标
团队月期交新单保费指标
团队月举绩率指标
团队月人员增长率指标
团队人均月期交新单保费指标
团队人均月FYC指标
团队月保单持续率指标
团队月出勤率
考评职级
考评项目考评指标
分处
组
基础
分值
团队月期交新单保费指标
4.5万
2万元
25
团队月举绩率指标
85%
20
团队月人员增长率指标
10%
25
团队人均月期交新单保费指标
4000元/月
10
团队人均月FYC指标
600元/月
10
团队月保单持续率指标
95%
5
团队月出勤率
80%
5
合计总分:
100
2)考评办法
①团队月期交新单保费指标达成率:
按照考评团队月完成期交新单保费与团队所属级别期交新单保费指标之比进行考评。
考评计算公式:
团队考评月完成的期交新单保费/团队所属级别期交新单保费指标×25分
②团队月举绩率指标达成率(举绩率低于70%此项不得分)
按照团队当月举绩人数与团队当月总人数之比进行考评。
计算公式:
团队考评月举绩人数/团队当月总人数/85%×20分
③团队月人员增长率指标达成率(增长率为负数此项不得分)
按照团队当月人员增长率与增长率考评指标之比进行考评。
计算公式:
(团队考评月月末人数-上一考评月月末人数)/上一考评月月末人数/10%×25分
④团队人均月期交新单保费指标达成率
按照团队所属人员当月达到考评指标人数与团队当月总人数之比进行考评。
计算公式:
团队考评月达到考评指标人数/团队当月总人数×10分
⑤团队人均月FYC指标达成率
按照团队所属人员当月达到考评指标人数与团队当月总人数之比进行考评。
计算公式:
团队考评月达到考评指标人数/团队当月总人数×10分
⑥团队月保单持续率指标(综合持续率低于80%此项不得分)
按照团队当月保单持续率与团队保单持续率指标之比进行考评。
计算公式:
团队考评月保单持续率/95%×5分
⑦团队月出勤指标达成率(低于80%此项不得分)
按照团队自报出勤率与个险部抽查团队出勤率综合考评。
计算公式:
(团队自报月出勤率*40%+个险部抽查团队出勤率*60%)/80%×5分
3)考评说明
①期交新单保费:
指团队考评月所完成的个人寿险期交新单保费、营销附加险及短险保费。
短险包括:
长险附加险、卡折保单、团体保单,不包括代办业务。
②考核举绩率指标时,不计算短险件数。
③两次(含)以上入司的个人代理人不计入人员增长率考核指标。
④当月总人数:
(月初人数+月末人数)/2
⑤各级主管如在考核月晋级(或降级),从晋级(或降级)的次月起以新的职级进行考核评分。
年度考评中对晋升的团队按新的职级考评,其晋升前每月的分值按晋升后本团队的月度平均分值计算,降级的团队不参与评奖。
⑥团队月综合持续率的释义以基本法中对综合持续率的解释为准。
⑦代理人有严重违规行为发生的,比照《代理人违规行为暂行处理办法》扣分标准对其直接主管所辖团队进行扣分。
4)评选办法:
①月度“优秀团队”考评,按照月度考核得分的排名评定;
②考评中,如发现营销团队在各项指标中有任何一项存在弄虚作假现象,则取消该团队的评奖资格;
③月度考评工作,由个险部教育培训部负责,每月10日前完成上一考评月的计算、考评工作;
④每次考评完成后,向各营销团队公示。
各团队如有异议,须在3日内向个险教育培训部反映,逾期未反映,视为确认。
⑤所有考评数据均以AMIS数据为准。
(二)季度奖励评选办法
1.“季度新单保费奖”:
评委会按照考核季贺兰支公司所属保险营销员考评保费排名,评选出获奖者;
“季度新单保费奖”参评者考核季的考评保费不得低于12000元,考评件数不得少于6件。
2.“季度优秀主管奖”:
按照考核季各月度团队考核累积分的排名,由贺兰公司评委会评定。
五、考评计算
1.考评保费:
计算在公司授权范围内正式签发的个人寿险有效保单(包括主险和附加险)及短险所收取的保费,并按以下规定折算为考评保费:
1.趸交保费按照实收保费的15%折算。
2.年交保费按首年保费的100%计算。
3.月交、半年交的新单计算考核期前的实收保费。
4.寿险附加险、短险保费按照100%计算,不包括学生险及代办业务保费。
2.考评件数:
计算在公司授权范围内正式签发的个人长期寿险主险有效保单的件数,保费低于300元的保单不予计算。
附件2:
中国人寿贺兰支公司2007年度个险精英表彰方案
一、表彰奖励项目
(一)设“新单保费”奖6名。
其中一级1名、二级2名、三级3名;
(二)设“新人新单保费”奖6名。
其中一级1名、二级2名、三级3名;
(三)设“年度优秀团队奖”2名。
其中“年度优秀营销分处”1名,“年度优秀营销组”1名;
(四)设“优秀主管奖”3名。
其中“优秀营销处经理”1名,“优秀营销分处经理”1名,“优秀营销组经理”1名;
(五)设“优秀组训”奖1名;
(六)设“优秀讲师”奖1名;
(七)设“优秀服务品质”奖3名。
(八)设“展业精英奖”:
个人期交保费排在前20位自然入选。
二、表彰奖励内容
(一)向荣获各表彰奖励项目的人员颁发奖牌;
(二)荣获各表彰奖励项目的人员,获得贺兰支公司上报区分公司个人寿险销售精英表彰评选资格;
(三)根据《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分公司销售精英俱乐部章程》、《中国人寿贺兰支公司销售精英俱乐部章程》的有关规定,对荣获“新单保费”奖、“优秀主管”奖的个人代理人中符合相应条件者,给予不同级别销售精英俱乐部会员积分;
荣获“新人新单保费”奖及“优秀服务品质”奖的保险营销员,给予贺兰支公司销售精英俱乐部积分2分;
(四)给予获得各表彰奖励项目的个人奖金奖励,并推荐参加宁夏分公司2007年度个险销售精英表彰。
1.获“新单保费”奖的营销人员:
一级奖励奖金300元,二级奖励奖金200元,三级奖励奖金100元;
2.获个人寿险“新人新单保费”奖的营销人员:
奖励奖金100元;
3.获“年度优秀团队奖”的营销团队:
①“年度优秀营销处”,颁发“2007年度优秀营销处”奖牌,并按照团队2007年新单佣金的4‰给予奖金奖励;
②“年度优秀营销分处”,颁发“2007年度优秀营销分处”奖牌,并按照团队2007年新单佣金的6‰给予奖金奖励;
③“年度优秀营销组”,颁发“2007年度优秀营销组”奖牌,并按照团队2007年新单佣金的8‰给予奖金奖励;
④获奖优秀团队所获奖金由个险部统一管理,各营销团队只可用于团队业务推动、教育培训、增员等方面,并制定使用计划,报个险部同意后方可使用。
4.获“优秀主管奖”的各级营销主管:
按照本团队所获“年度优秀团队奖”奖金的20%奖励奖金;
5.获“优秀组训”、“优秀讲师”奖的组训、讲师:
奖励奖金200元;
6.获“优秀服务品质”奖的营销人员:
奖励奖金200元。
(五)以上各奖项可同时参评、获奖。
三、评选办法
(一)贺兰支公司评委会根据《中国人寿贺兰支公司2007年度个人寿险表彰方案》,确定各表彰项目最终获奖者名单。
(二)获得各项目评奖资格者,在2007年度须未发生过经公司确认由其承担责任的客户投诉或严重违规案件。
如有发生,取消其评奖资格。
(三)“新单保费”奖:
评委会根据所辖个人代理人2007年度考评保费、考评件数,按照项目排名评选出获奖者。
1.参与“新单保费”奖评选的营销人员,2007年度的考评保费不得低于8万元,考评件数不得少于48件,个人保费续收率(99版以后业务)不得低于92%。
2.考评保费:
计算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20日在公司授权范围内正式签发的个人寿险有效保单(包括主险和附加险)及短险所收取的保费,并按以下规定折算为考评保费:
1)趸交保费按照实收保费的15%折算。
2)年交保费按首年保费的100%计算。
3)月交、半年交的新单计算2007年12月20日前的累计实收保费。
4)寿险附加险、短险保费按照100%计算,不包括代办业务保费。
3.考评件数:
计算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20日在公司授权范围内正式签发的个人长期寿险主险有效保单的件数,保费低于300元的保单不予计算。
(四)“新人新单保费”奖:
自本公司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20日之间入司的新进个人代理人中,评委会按照年度考评保费及考评件数,综合评选出“新人新单保费”奖的获奖者。
参与“新人新单保费”奖评选的新进人员,2007年度的考评保费不得低于3.6万元,新单件数不得少于24件。
(五)“年度优秀团队奖”:
评委会按照月度考核累积分的排名初选,贺兰支公司评委会参考团队日常管理及团队建设情况评定。
(六)“优秀主管”:
按照“年度优秀团队奖”考核结果初选,报贺兰支公司评委会审核评选。
(七)“优秀组训”、“优秀讲师”奖:
按照《组训管理办法》、《讲师管理办法》进行考核并结合日常工作情况、个人素质,在组训和专兼职讲师中,推荐2007年“优秀组训”、“优秀讲师”奖候选人,上报评委会审核评选。
(八)“优秀服务品质”奖:
按照以下条件进行评选:
1.2006年12月31日前通过代理人资格考试并与公司签订《代理合同》的个人代理人;
2.未发生过经公司确认由其承担责任的客户投诉;
3.2007年度新单退保率低于5%,99版以后业务续收率(保费)高于92%,疾病险出险率在20%以下;
4.所作业务为良质保单,长期寿险和短险赔付率低于分公司平均水平;
5.2007年寿险新单佣金和短险手续费达到1.5万元(含)以上且寿险新单件数达到36件(含)以上;
6.履行代理人合同规定的义务,遵守公司业务活动准则及各项规章制度,未发生过经公司确认并进行处罚的违规行为。
所有参加评选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公司业务活动行为准则,做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按照个人代理人考核办法,严格进行评选,互相监督,确保表彰活动达到激励士气、稳定队伍、促进个人业务持续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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