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重吊装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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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重吊装方案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兰州林隐天下六期二组团项目
建设地点:
兰州市皋兰县什川镇滨河路以南,
建设单位:
阳光城集团兰州梨花岛置业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
甘肃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设计单位:
甘肃省建筑设计研究院
监理单位;建研凯勃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
施工单位;浙江城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安装单位:
甘肃乾丰钢结构有限公司
甘肃中盛佰利工程机械有限公司
甘肃海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本工程主要包括20栋4层住宅楼、4栋9层住宅楼(地下一层)和场地北侧的地下车库(地下一层)。
场地地形呈南高北底,地面高程在1480.71~1483.75m。
建筑设计见下表:
兰州林隐天下项目C2二期地块
序号
结构
业态
地上层数
地下层数
建筑面积m2
户数
1
框架剪力墙
叠拼别墅
4F
40245.68
256
2
框架剪力墙
花园洋房
9F
16347.45
162
3
剪力墙
人防车库
1F
3968.00
二、编制依据
1、甘肃乾丰钢结构有限公司有限公司提供的QTZ80型塔式起重机使用说明书、进场厂家资料
甘肃中盛佰利工程机械有限公司提供的QTZ80型塔式起重机使用说明书、进场厂家资料
甘肃海德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提供的QTZ80型塔式起重机使用说明书、进场厂家资料
2、《阳光城集团兰州梨花岛置业有限公司提供的岩土工程勘察报告》
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
4、《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程》(JGJ80-2016)
5、《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
6、《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15)
7、《塔吊起重机混凝土基础工程技术规程》(GB50204-2015)
8、《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196-2010)
9、《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2006)
10、《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
1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12、《起重吊车指挥信号》GB5082-85
13、《建设工程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393号令
14、《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
15、《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建质[2008]76号)
16、国家、甘肃省及兰州市现行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
17、工程图
18、浙江城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CIS企业形象标准
三、塔吊布置
本工程施工现场布置基本是南北两个方向,各楼相互错开排列。
在同一施工区域内,但塔吊高差不在同一平面,塔吊之间保持一定的水平最小安全距离,满足塔臂不碰撞。
3.1、布置原则:
3.1.1尽可能满足覆盖工作面的原则。
3.1.2满足最大材料和构件重量的吊运要求。
3.1.3尽可能满足设备吊装的要求。
3.1.4便于安装及拆除的要求。
3.1.5内塔布置在结构受力合理,便于留洞及处理的部位。
3.2、用于本工程施工阶段的6台塔机布置如下:
塔吊编号
塔吊型号
关联栋号
1#塔吊
QTZ63(5610)
B-1#、B-2#、B-3#、B-5#、B-6#、
2#塔吊
QTZ63(5610)
B-8#、B-9#、B-11#、B-12#、B-14#、B-15#、
3#塔吊
QTZ80
B-4#、B-7#、B-10#、B-13#、
4#塔吊
QTZ63E
B-16#、B-19#、B-22#、
5#塔吊
QTZ80/TC6013-6
B-17#、B-18#、B-20#、B-21#、B-23#、
6#塔吊
B-24#、地下车库
QTZ80、QTZ63塔吊技术性能参数见塔式起重机安装施工方案
3.3、各塔吊间水平关系表:
塔吊号
臂长(M)
相互关系
水平距离(M)
交叉距离(M)
1#
56
3#与5#
-
-
2#
56
8#与11#
-
-
3#
60
7#与10#
-
-
4#
56
19#与23#
-
-
5#
60
17#与20#
-
-
6#
24#与车库
-
-
3.4、各塔吊安装高度关系表【注:
安装高度表示塔吊基础顶面为起算面】
1#塔吊
2#塔吊
3#塔吊
4#塔吊
5#塔吊
6#塔吊
总高度(m)
40
40
40
40
40
40
初始安装高度
32.5
25
22.5
22.5
30
32.5
高差距离m
1#塔吊
/
7.5
10
10
2.5
/
2#塔吊
7.5
/
2.5
2.5
5
7.5
3#塔吊
10
2.5
/
/
7.5
10
4#塔吊
10
2.5
/
/
7.5
10
5#塔吊
2.5
5
7.5
7.5
/
2.5
6#塔吊
/
10
10
10
12.5
/
最终安装高度
32.5
25
22.5
22.5
30
32.5
高差距离m
1#塔吊
/
7.5
10
10
2.5
/
2#塔吊
7.5
/
2.5
2.5
5
7.5
3#塔吊
10
2.5
/
/
7.5
10
4#塔吊
10
2.5
/
/
7.5
10
5#塔吊
2.5
5
7.5
7.5
/
2.5
6#塔吊
/
7.5
10
12.5
12.5
/
塔吊在顶升过程中,均保持3米的垂直高度。
3.4、各塔吊安装、拆卸时间表
塔吊号
安装时间
拆卸时间
1#
2018.5
2#
2018.5
3#
2018.5
4#
2018.5
5#
2018.6.5
6#
2018.6
四、群塔作业技术措施
4.1、组织协调与管理:
4.1.1组织机构:
成立由项目部塔机管理负责人为首和各塔机管理负责人参加的塔机作业指挥中心,负责对施工现场各塔机之间关系的指挥与协调工作。
组长:
杜渭雄
副组长:
张慧群
组员:
冯黎明、包玉龙、马存斌、周世红、苏莉梅、彭正芳、张学翠、田淑霞。
项目经理(吕跃明):
负责群塔作业期间的全面安全管理
安全主管(潘德):
负责塔吊检测,特种人员持证上岗检查、登记,特种人员培训,定期对塔吊进行周检、月检,编制塔司、信号工岗位职责,检查塔吊维护保养记录等与群塔作业有关的安全管理工作。
技术负责(马乾):
负责塔吊安拆方案的审核、群塔作业方案的编制、塔吊附墙、顶升方案的编制及审核、群塔作业安全管理措施的编写。
群塔作业指挥(代国华):
负责统一协调施工现场塔机的使用,协调管理信号工、塔司。
现场工长(董世平、张辉、李会军、穆宏博、李阳、纳守平、郭建辉):
负责监督检查群塔作业的实施情况,配合安全部制止现场违章作业。
信号工工班长(代国华):
负责统一管理信号工。
塔司工班长(代国华):
负责统一管理塔司,负责现场塔机的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
4.1.2塔机指挥中心负责指挥、协调施工现场的塔机使用、维修、顶升和运行工作。
各塔吊管理负责人,负责本塔机的日常管理、故障排除、紧急抢修、日常维护、检查评比等项工作,负责向塔机指挥中心汇报情况,服从塔机指挥中心的整体部署、统一指挥和统一协调。
4.1.3塔机升降根据施工情况协商确定,意见一致后方可进行,且要求各塔的高度要相互错开。
4.1.4加强对塔吊司机的管理:
严把人员关,选派责任心强、有较长驾龄、技术较全面的司机担任驾驶任务。
要求进入施工现场的塔机司机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和现场管理规定,做到严格自律、一丝不苟,禁止各行其事。
4.1.5加强对信号指挥人员的管理。
各部塔机水平交叉、立体多层次的作业,塔机司机视野有限,有时需要信号传递。
因此信号指挥人员至关重要,必须选派有实际工作经验、责任心强、能够照顾全面的信号指挥人员担任现场的信号指挥工作。
同时必须经杭州市劳动局统一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书后方可上岗指挥。
4.1.6各塔吊起重臂在垂直方向上相互错开至少5m高差。
4.1.7在日常施工作业时,合理安排施工流水段,以减少同一作业面范围的吊运作业。
4.2、群塔运行控制:
4.2.1运行原则:
4.2.1.1低塔让高塔。
低塔在转臂前应观察高塔的运行情况后再运行。
4.2.1.2后塔让先塔。
在各塔机塔臂交叉区域运行时,后进入该区域的塔机要避让先进入该区域的塔机。
4.2.1.3动塔让静塔。
在各塔机塔臂交叉区域作业时,在一塔机塔臂无回转、小车无行走、吊钩无运动,而另一塔机塔臂有回转或小车行走时,动塔机应避让静塔机。
4.2.1.4轻车让重车。
在各塔机同时运行时,无荷载塔机应避让有荷载塔机。
4.2.1.5客塔让主塔。
以各栋号实际工作区域划分塔机工作区域,若塔机塔臂进入非本栋号工作区域时,客区域的塔机要让主区域的塔机。
4.2.1.6塔机在运行中,各条件同时存在时,必须按以上排序原则执行。
4.2.2各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十不吊”的规定
1.被吊物重量超过机械性能允许范围不准吊。
2.信号不清不准吊。
3.吊物下方有人不准吊。
4.吊物上站人不准吊。
5.埋在地下物不准吊。
6.斜拉斜牵物不准吊。
7.散物捆绑不牢不准吊。
8.立式构件、大模板等不用卡环不准吊。
9.零碎物无容器不准吊。
10.吊装物重量不明,有起点无落点不准吊。
4.2.3运行控制:
4.2.3.1塔机与信号指挥人员必须配备对讲机。
对讲机统一确定频率后必须锁频,使用人员无权调该频率。
要做到专机专用,不得转借。
4.2.3.2信号指挥人员应与塔机组相对固定,无特殊原因不得随意更换指挥人员,指挥人员未经主管负责人同意,不得私自换岗。
换班时应采用当面交接制。
4.2.3.3现场用指挥语言采用普通话。
指挥语言应规范,防止发生指挥错误。
4.2.3.4指挥过程中,严格执行信号指挥人员与塔机司机的应答制度,即:
信号指挥人员发出动作指令时,先呼叫被指挥的塔机编号,待塔机司机应答后,信号指挥人员方可发出塔机动作指令。
4.2.3.5信号指挥人员必须时刻目视塔机吊钩与被吊物。
塔机转臂过程中,信号指挥人员还必须环顾相邻塔机的工作状态,并发出安全指示语言。
安全指示语言必须明确、简短、完整、清晰。
4.2.3.6起重工在作业前、作业中和交班时,必须对钢丝绳进行全面检查与鉴定,严禁使用不合格的钢丝绳。
4.3群塔作业保障措施
群塔所有的塔机事故中,人员的因素占了主要部分。
因此应重点加强人员的工作责任心。
4.3.1、由安全部门制定塔机司机、指挥的操作规程,并下发各塔司、指挥作业班组。
4.3.2、加强塔司、信号工专业素质的培养,定期、不定期组织学习操作规程、群塔作业方案、相关规程规范及事故案例分析。
4.3.3、制作现场一般材料重量登记表,以便信号工对表选择吊装锁具,避免超载事故的发生。
4.3.4、要求塔吊设备所属单位及塔司加强塔吊的日常保养及安全电气设备的日常检查。
4.3.5、项目部安排专人负责日常群塔作业的安全检查、巡视,负责人:
刘鹏伟、任彦彪。
4.3.6、每月组织塔吊设备所属单位对塔吊运行情况进行综合检查,检查内容及要求:
钢结构:
钢结构齐全、无丢失、无变形、无焊、裂纹,结构表面无严重锈蚀,油漆无大面积脱落。
机械传动:
减速机、卷扬机、制动器、回转机构、液压顶升系统部件齐全,工作正常。
吊钩:
无裂纹、变形、严重磨损,钩身无补焊、钻孔现象。
钢丝绳:
完好、无断股、断丝不超过规范要求。
滑轮:
完好、转动灵活,无卡、塞现象。
安全装置:
各限位装置、保险装置齐全、牢固、动作灵敏。
电气:
电缆无破损,控制开关无损坏、丢失、开关灵敏。
油料:
个别油箱油量、油质符合本机说明书要求,油路畅通无泄漏、堵塞现象。
其他部件:
防护栏齐全、无损坏、丢失,障碍灯齐全有效,连接螺栓紧固无松动,上人爬梯无损坏。
4.3.7、明确群塔作业制度
根据施工使用的要求,六台塔吊将同时作业,塔吊大臂相互交叉影响,施工作业时如果协调不力会出现不安全因素,所以施工作业时要求:
(1)立塔时保证塔臂相交的两塔之间的高度差不得小于3m(二节)。
(2)工地设群塔作业总指挥人员一名,负责统一协调施工现场塔机的使用,副总指挥一名负责现场塔机的维护保养工作。
(3)塔司必须服从工地统一指挥,服从信号,不得各行其道。
(4)由于六台塔吊在同一工地施工,相距较近,属群塔作业,因而必须遵守以下原则:
塔司必须做好交接班记录,交班、接班人中未当面交接不得离开驾驶室,交接班时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
当一台塔机运行时,在转臂之前先观察另一台塔的运行情况,然后再进行作业。
后塔让先塔:
在塔吊大臂的工作交叉区域内作业时,后进入该区域的塔吊避开先进入该区域内的塔吊。
动塔让静塔:
在塔吊大臂的工作交叉区域内作业时,在一塔臂无回转,吊钩无运动,而另一塔有回转或有变幅小车行走时,无荷载塔机避开静塔。
轻车让重车:
在塔吊同时运行时,无荷载塔机避让有荷载塔机。
客塔让主塔:
当一塔机(客塔)大臂进入对方塔机(主塔)工作区域时,则客塔主动避让主塔。
待主塔工作完毕或先行作业后,客塔在保证安全前提下方可作业。
(5)两塔作业时除需要考虑高差外,还应注意绝对避免接触对方塔吊的大臂拉条、平衡臂拉条和塔身,其原则同第三条。
(6)当塔机暂停工作时,变幅小车靠近在大臂根部,塔机大臂转到适当位置,避免与另一塔机大臂或拉条相碰,大臂方向顺风向停放,且要牢牢锁臂。
吊钩上如有吊物必须把吊物卸取掉,关上电源总开关,闸箱落琐方可离开。
(7)信号指挥要充分考虑到两塔交叉作业的可能,因此信号指挥人员与机组相对固定,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更换,换班时采用当面口头叫接。
信号指挥人员指挥塔机动作时,必须遵守以上群塔使用原则,不得私自更改。
(8)各信号指挥人员在指挥本塔工作时,环顾相邻塔机的工作状态,必要时发出安全提示语言或旗语,以告诫塔司,注意安全操作。
信号工必须在塔吊超范围回转时(变幅小车跑出施工范围,吊钩未提升至安全位置时)挥动红色旗帜鸣哨警示。
(9)附墙措施:
按规定楼层提前一层附墙。
(10)各种限位装置不得随意更改,严格按规定要求执行。
限位器主要有:
起重力矩限制器、起重量限制器、高度限位装置、幅度限位器、回转限位器、吊钩保险装置、卷筒保险装置、风向风速仪、钢丝绳脱槽保险、小车防断绳装置、小车防断轴装置和缓冲器等。
这些安全装置要确保它的完好与灵敏可靠。
在使用中如发现损坏应及时维修更换,不得私自解除或任意调节,防雷接地必须经常检测。
(11)挂钩工严格执行“十不吊”原则规定。
清楚被吊物重量,被吊重物不得超过塔吊所规定的重量,掌握被吊物重心,按规定对被吊物进行捆扎,捆扎必须牢靠,当被吊物跨越幅度较大的情况下,确保安全可靠,杜绝“天女散花”现象。
(12)如刮大风(五级以上)、打雷、下雨,塔司、信号工、挂钩工不准再进行吊物工作。
大风大雨过后要加强检查,有隐患及时排除。
(13)起吊重物小车不得超过周边围墙。
4.3.8、制定每日交班会制度
每天上午6:
00塔司、信号工上班前,项目部安全部召集信号工、塔司召开班前安全会,提醒工人操作注意事项
五、安全管理措施
1、塔吊在塔基施工完成后立即设立沉降观测点,观测点设在塔吊小平台或塔轨上四角(每角一点共四点)。
观测次数每星期至少三次,并在塔吊使用的全过程进行沉降观测,随着施工的进展,塔身逐步提高,尤其在雨季时,可能会因塔基下沉、倾斜而发生事故。
因此,要根据具体情况及时对塔基四角进行观测,检查塔基下沉和倾斜状况,以确保塔吊运转安全,工作正常。
随时了解塔基沉降情况,以便对基槽边坡失稳,塔吊倾斜等险情进行预测措施。
2、塔吊的安装、顶升、拆卸必须按原厂规定进行,并制定安全作业措施,由专业队(组)在队长(组长)负责统一指导下要有技术安全员在场监护。
3、塔吊安装后,在空载情况下,塔身与地面的垂直度不得超过塔身总高的2/1000。
4、塔吊设专用临时配电箱,电缆卷筒必须运转灵活,安全可靠,不得拖缆。
供电电缆应无破损。
5、塔吊使用前,应做好群塔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6、塔吊提升重物后,严禁自由下降。
7、上塔帽、吊臂、平衡壁的高空部位检查或修理必须佩带安全带。
8、塔吊在施工期内,每周或雨后及大风过后都应对塔基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解决。
9、必须加强对塔吊机械的保养工作,司机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办事,不得违章,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使塔吊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之中。
10、塔吊的大臂和吊钩,在非工作状态时锁扣打开,大臂转到顺风方向,吊钩提升到离杆顶端2~3m处。
塔吊非工作状态末班塔司应将塔吊处于风标状态。
11、当各塔使用时,应做好群塔作业安全技术交底。
12、气候恶劣时(六级(含六级)以上强风、大雨、大雪、大雾),应停止吊装作业。
13、为了确保工程进度和塔机安全,各塔机需确保驾驶室内在工作时间有司机值班。
交班、替班人员未当面交接,不得离开驾驶室,交接班时,要认真做好交接班纪录。
14、对严格限制塔臂回转角度的塔机,要采取塔机臂回转限制措施。
15、统一在塔机起重臂、平衡臂端部、塔机最高处安装安全反光警示器(灯)。
16、施工现场应设能够满足塔机夜间施工的照明灯塔,亮度以塔机司机能够看清起重绳为准。
17、信号工要严格十不吊操作规定。
清楚被吊物重量,掌握被吊物重心,按规定对被吊物进行绑扎,绑扎必须牢固。
在被吊物跨越幅度大的情况下,要确保安全可靠,杜绝发生“天女散花”的现象。
18、塔式起重机的司机和信号指挥人员必须经过系统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有关部门合法的操作证后,方可上岗独立操作,并定期进行复检。
19、塔式起重机的安全装置必须齐全、灵敏、可靠。
吊索具必须使用合格产品。
吊运大模板、大灰斗、砼等必须用卡环。
设备严禁超载和带病运行。
设备运行中严禁维护保养。
20、旋转臂或被吊物边缘与10KV以下的架空线最小水平距离不得小于1.5m。
小于1.5米需要做防护处理。
21、各塔吊运转臂所吊物品不得超越现场围墙。
22、塔机作业前应进行空载或试吊,确认无故障后方可进行作业。
作业时要有足够的安全高度,作业面与吊钩之间不小于10m的安全距离。
23、塔机停止操作后,应选择回转时无障碍物及大臂顺风停机。
吊钩上严禁吊挂重物。
绝对禁止采用任何方法限制起重臂顺风转动。
应将吊钩及小跑车收回。
钩绳盘索在扁担上,防止起重臂随风转动时与临塔吊或其他物体碰撞。
24、司机必须在佩有标志的指挥人员指挥下方可操作。
操作前应发出音响信号,并严格按照指挥人员的指挥信号、旗语、手势进行操作。
对信号不清时,不得盲目操作,坚决拒绝违章指挥。
25、信号工要正确佩带安全帽、袖标。
哨音响亮准确,旗语规范到位。
严禁兼任挂钩工作。
26、安装、运输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施工现场各项管理规定,认真执行安全用具(安全帽、安全带、防滑鞋、信号指挥旗、哨、通讯工具)的正确使用规定。
27、吊索具达到报废标准的,必须及时更换,并应注意:
钢丝绳应根据用途保证足够的安全系数。
凡表面磨损、腐蚀、断丝超过标准的,打死弯、断股、油芯外露的不得使用。
吊钩除正确使用外,应有防止脱钩的保险装置。
卡环在使用时,应使销轴和环底受力。
吊运大模板、大灰斗、砼斗和预制墙板等大构件时,必须使用卡环。
28、塔吊必须按规定装设避雷装置。
要求接地电阻小于4欧姆。
29、塔吊的地基安装和使用须符合原厂使用规定,并办理验收手续,经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塔吊使用中,应定期进行监测。
30、按照有关要求,塔吊等大型机械使用前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检测机构进行检测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31、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
六、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管理检查措施
1.1每月项目部组织相关部门和塔机管理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对塔机各个安全装置进行联合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2每月对塔吊基础和塔吊垂直度进行检测,遇塔吊升节、大雨天气之后应加强检测,当发现塔吊基础或塔吊垂直度发生变化后,应立即通知塔机管理负责人和项目负责人,暂停塔吊使用,查明原因并进行处理后方可让塔吊运行。
1.3每月对塔吊线路、接地保护进行检测。
接地电阻应小于4欧姆,如发现超值,应检查接线是否有虚接、断线等问题,并及时对存在问题进行修理。
1.4项目群塔作业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应会同塔吊产权单位有关人员每半月对塔吊进行全面检查;塔机管理负责人根据使用情况随时进行检查。
检查结果通过施工单位报项目部工程部备案。
1.5塔机司机需认真填写塔机运行日志。
2、管理制度
2.1、塔吊检查制度
塔吊的检查制度有:
(1)日检查
《塔式起重机运行记录》检查负责人:
当班司机检查内容见附表3。
(2)周检查
《机械设备检查维修保养记录表》检查负责人:
塔吊所属单位驻场代表检查内容见附表4。
(3)月检查
《塔式起重机月度自检表》检查人员:
监理、安全部、技术部、塔吊所属单位驻场代表检查内容见附表5。
(4)巡检制度
项目部安排专人:
杨富涛(有专业工作经验,从事塔吊维修、按拆、操作、机械设备管理工作5年时间)进行塔吊日常群塔吊装作业的巡检。
2.2、塔吊作业奖惩制度
为加强塔司、信号工安全管理,杜绝违章作业,确保群塔作业施工安全,制定以下奖罚制度:
处罚制度:
(1).新进场塔司、信号工未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教育未签到)、考核、安全技术交底未签字,或考核不合格擅自上岗作业者,一经发现对施工队伍处100元/人罚款。
(2).录用未成年工(指未满18岁周岁的劳动者),或录用患有传染病、高血压、心脏病、癫痫病等及体检不合格者上岗作业,一经发现对施工队伍处100元/人罚款,并责令其退场。
(3).塔司、信号工酒后上岗作业者,处200元/人次罚款。
(4).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者,处50元/人次罚款。
(5).在施工现场吸烟者,处100元/人次罚款。
(6).信号工、塔司无故私自脱岗者,处100元/人次罚款。
(7).塔司、信号工交班未做到无缝衔接的,处100元/人次罚款。
(8).在无可靠安全防护措施情况下,信号工违章指挥作业、违章冒险作业者,视情节轻重处100—5000元罚款。
(9).塔司不听信号工指挥,违章作业的,视视情节严重处100—5000元罚款。
(10).塔司、信号工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违反操作规程,视情节轻重处100—500元罚款,发生事故造成损失由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11).塔吊未定人定机操作、润滑保养、紧固、维修罚款100—5000元。
(12).钢丝绳磨损、锈蚀、缺油,绳卡不符合要求达到报废标准未及时更换的,(如钢丝绳在一个节距内断丝数量超过总丝数的10%、钢丝绳出现死弯、压扁、绳芯挤出等),罚款500元。
(13).违反塔司、信号工操作规程,每次罚款100—500元。
(14).塔吊种限位、保险安全装置等失效缺失的;信号工违章指挥本及违反“十不吊”原则的罚款100—5000元。
(15).对我项目部口头或书面提出的安全整改要求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的将视情节开具罚款数额。
奖励制度:
(1).塔司信号工认真执行各项操作规程、无违章作业,表现突出者视情况给予50-500元奖励。
(2).对纠正违章行为或采取紧急措施,避免死亡、重伤事故或设备倒塌、治安、财产损失事故、环境污染事故等发生做出贡献者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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