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密结合振兴主题深刻体现以人为本重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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紧密结合振兴主题深刻体现以人为本重点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推进建设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在全省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建设厅厅长王正刚
(2006年3月7日)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落实省十届人大四次会议和全国建设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十五”时期全省建设工作,研究部署“十一五”时期和2006年工作任务。
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一、“十五”时期建设工作回顾
“十五”期间,全省建设系统广大干部职工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各项战略部署,紧紧抓住老工业基地振兴机遇,团结奋斗,开拓创新,全面完成了“十五”计划确定的各项任务,推动了建设事业快速发展,为辽宁老工业基地的振兴和建设和谐辽宁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力度加大,城市功能进一步完善,城市面貌发生显著变化
各级政府进一步加强了城市规划的编制工作,全省形成了比较完善的规划体系。
“十五”期间,编制完成了《辽宁省城镇体系规划》,并经国务院批复实施;有19个市开展了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各市还普遍开展了城市绿地规划、道路交通规划、中心区规划、地下空间利用规划等专项规划的编制,强化了近期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的编制。
充分发挥城市规划的调控作用,加强了对抚顺、本溪、阜新等采煤沉陷区和棚户区改造的规划指导,完成了凌源钢铁公司等一批重点工程的规划选址。
强化了规划的实施管理,开展了城市规划执法检查,全省共查处违法建设项目1.1万件,拆除违章建筑56万平方米。
各地政府不断加大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城市功能进一步增强,城市面貌进一步改善。
全省共完成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787亿元,比“九五”期间增加189%。
人均道路面积达到7.8平方米,比“九五”期末增加1.33平方米;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35.5%,比“九五”期末增加5个百分点。
万人拥有公交车辆9标台,比“九五”期末增加0.55标台。
用水普及率达94%,燃气普及率达88%,分别比“九五”期末提高3个和14.7个百分点。
全省新建成污水处理厂21座,总数已达到32座,污水处理率达到46%,比“九五”期末提高了23个百分点;新建成垃圾处理场3座,已达到11座,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52%,比“九五”期末提高了20个百分点。
(二)住宅建设稳步发展,住房制度改革日益深化,居民居住条件明显改善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稳定住房价格的一系列政策措施,着力调解住房需求,调整供应结构,合理控制拆迁规模,引导开发投资,使全省房地产开发稳中有升。
“十五”期间,全省完成城市住宅建设投资2194.4亿元,建成住宅10921万平方米,分别比“九五”期间增长147%和27.6%。
全省城镇人均住房面积达到21.49平方米,比“九五”期末增长3.09平方米。
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
全省出售公房达到1.77亿平方米,比“九五”期末提高1.3倍;住房分配货币化完成68.5亿元,比“九五”期末增长30.5倍;住房公积金缴交率达到95%,比“九五”期末提高17个百分点。
城市住宅小区管理得到加强。
全省城市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小区达到1904个,占小区总数的87%,比“九五”期末提高79.3%;全省累计达国标住宅小区、大厦227个,居全国第2位。
(三)建筑市场秩序日趋规范,建筑业和勘察设计咨询业持续快速发展,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稳步提高
“十五”期间,加大了建筑业结构调整力度,强化了建筑市场的监管,促进了全省建筑业经济效益的明显提高。
全省建筑业完成总产值5338.6亿元,完成增加值1707.2亿元,分别比“九五”期间增长128.5%和77.6%。
实现利润总额108.5亿元,增加了105.4亿元。
全省14个省辖市全部建立了有形建筑市场,工程招标率达到96%,转包、违法分包和挂靠行为初步得到遏制。
大力推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改革,全省清单计价执行率达到90%以上。
稳步推进勘察设计行业改革,大力培育和规范勘察设计市场。
“十五”期间,完成勘察设计总收入130.25亿元,人均产值达到6.19万元,分别比“九五”期间增长1.03倍和1.32倍。
全省有45项勘察设计成果获国家和建设部奖,有596项获省优秀奖。
强化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工程质量稳步提高,安全生产形势相对平稳。
“十五”期间,全省竣工工程合格率为100%,荣获国家“鲁班奖”工程16项、省“世纪杯”工程523项。
全省建筑业事故起数与“九五”期间比下降了1.6%。
(四)村镇规划建设管理不断加强,村镇环境整治工作初见成效,城镇化进程加快
加强以小城镇为重点的村镇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为壮大县域经济和加快城镇化进程做出了积极贡献。
“十五”期间,全省村镇建设完成投资453亿元,比“九五”期间增长42.9%。
村镇人均住宅面积达到20.5平方米,比“九五”期末增长1.82平方米。
自来水普及率达到41.5%,比“九五”期末增加4.36个百分点,人均道路面积达到11.5平方米,比“九五”期末增加3.7平方米,人均公共绿地达到3.7平方米,比“九五”期末增加1.2平方米。
随着小城镇基础设施逐步完善,吸引了大批农村剩余劳动力进镇务工经商,扩大了小城镇人口规模,提高了我省小城镇的经济和人口集聚功能。
全省有61个镇被国家建设部等6部委列为全国重点镇。
新宾县永陵镇被国家建设部、国家文物总局命名为东北地区唯一的全国历史文化名镇。
(五)大力抓好科技、教育、法制和精神文明建设,确保建设事业健康发展
加强建设领域技术法规和标准建设,积极开展科技公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大力推进建筑节能。
“十五”期间,制定5部技术法则,编制22部地方标准;完成重大科技成果193个,有22项获得建设部和辽宁省科技进步奖;推广新技术46项;推广应用新产品276项,禁止、限制使用落后技术和产品75项;建设节能住宅9644万平方米,比“九五”期间增长4倍。
建设人才队伍不断发展壮大。
“十五”期间,培养了400名专业技术带头人、7000名技术骨干和2万名中初级技术和管理人才,培训了10万名技术工人,1.03万人通过考试或考核认定取得建设类执业资格。
全省建设系统专业技术和管理人才已由“九五”期末的5.5万人增加到目前的7.8万人。
建设法规体系逐步完善。
“十五”期间制定4部规章、32部规范性文件,修订5部地方法规、3部政府规章。
普法工作全面进行,全省建设系统普法教育达到11万人次,合格率达到98%。
执法责任制逐步完善,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效果明显。
精神文明建设取得可喜成果。
全省建设系统大力推广“12319”服务热线,受理市民求助咨询、投诉等信息30多万条,办结率达到98%,满意率达到98%。
全系统获得全国文明单位和创建工作先进单位9个,获得全国建设系统精神文明先进单位10个、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47名。
(六)认真解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努力为构建和谐辽宁做出贡献
棚户区改造工程全面推进。
棚户区改造工作是省委、省政府确定的“民心工程”。
各市政府高度重视,普遍实行了市领导包片、党员包户的作法。
有关部门形成了空前的合力,全面推进了棚户区改造工程。
抚顺、本溪、阜新、铁岭等市在改造任务十分繁重的情况下,能够结合本地实际,创造性的开展工作,动迁起步早、建设速度快、回迁安置好。
营口、辽阳等市还对特困群体给予了特殊的支持。
2005年,全省共拆除棚户房765万平方米,为全年计划拆除面积的102.7%,开工建设回迁房758万平方米,10余万户居民喜迁新居。
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工作成效显著。
在省委、省政府正确领导下,全省认真贯彻国务院要求,把清欠工作作为本地区、本部门重点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协调机制,采取有力措施,推进清欠工作。
省政府建立了由省建设厅牵头,发改委、财政厅、监察厅等部门参加的清欠工作协商制度,明确了市长和省直部门行政一把手是清欠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形成了政府负总责,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共同推进的工作机制。
同时,省政府与各市政府签定了责任状,实行了清欠目标责任制,把清欠工作纳入政府工作目标考核体系。
在清欠工作中,全省突出清欠重点,积极解决政府投资项目拖欠。
特别是省政府率先解决了省直部门的拖欠款,带动了全省政府投资项目拖欠问题的解决。
2005年省政府先后4次组成督察组,对各市清欠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督察。
各市结合实际,采取了一些行之有效的措施,有力地推动了清欠工作的落实。
沈阳市对拖欠工程款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了资质缓检、公示曝光和取消土地竞标资格等办法;大连市建立了五书、三表、二单、一函制度,使清欠工作程序化,锦州市狠抓主要矛盾,重点清理政府投资项目,对各级政府投资工程逐项列出拖欠清单,确定责任单位,落实还款资金。
经过全省上下共同努力,到2005年末,全省共清理拖欠工程款87亿元,占拖欠总额96.6%,其中政府投资项目拖欠款全部清理完毕,实现了省政府提出的清欠工作目标,受到国务院领导的肯定和表扬。
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活动深入开展。
结合“绿叶杯”竞赛活动,把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的重点放在改善人居环境质量上,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旧小区、小街小巷、“摸黑路”、公路、铁路沿线和城乡结合部等地区进行了集中整治。
五年间,全省整治街巷路24000余条,新设路灯28万杆,整治旧小区320个。
在整治活动中,涌现出了许多好的经验和作法。
沈阳市旧小区楼道整治工作群众反响良好;营口市马路市场退路进厅工作取得显著效果;锦州市实行沿街内厕开放方便了群众生活。
信访工作扎实开展。
通过健全机构,理顺机制,层层包案,现场办理,使信访工作取得实效。
截止到2005年底,中央联席会议交办我省的325件信访案件全部办结。
省领导包案的2件全部办结息访,省委、省政府交办厅领导包案的2批48件已全部办结,其中息访46件,息访率95.8%。
省建设厅受理复查、复核案件154件,已办结128件,到期案件办结率达100%。
特别是阜新、朝阳、葫芦岛等市在信访工作中,措施得力,劝返及时,效果良好。
二、“十一五”时期建设工作面临的形势和目标任务
“十一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承前启后的重要历史阶段,也是建设事业创新发展的重要机遇期。
充分认识建设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对于做好“十一五”时期和明年建设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建设工作面临的形势
“十一五”时期和今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形势,总体上仍将是一个机遇和挑战并存、机遇大于挑战的环境,一个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但不利因素也可能增多的环境。
从国际环境看,世界经济增长的基本态势不会改变,亚洲仍然是世界上经济增长最快的地区。
国际产业转移和技术扩散的趋势没有改变,国际区域合作加强,有利于我国充分利用两个市场、两种资源,扩大发展空间。
但世界经济运行中也有不少隐忧。
石油价格仍在高位波动,贸易保护主义更加强化,局部地区动荡不安,这些对我国的影响不容忽视。
从国内环境看,我国仍处于居民消费结构升级和工业化、城镇化步伐加快时期,市场潜力巨大,内在动力较强,有利于经济保持持续较快增长。
中央提出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思想后,各方面更加注重统筹协调发展,有利于提高经济社会发展的协调性和可持续性。
与此同时,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也面临不少困难和挑战。
制约经济健康发展的长期性、深层次问题和自主创新能力弱、经济结构不合理、资源环境约束加剧、城乡二元结构矛盾突出等问题仍然存在。
在国家宏观经济大背景下,建设工作同样既有许多有利条件,也有不少不利因素。
一是建设领域经济运行保持平稳较快发展势头,建筑业、房地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作用日益发挥。
同时也要看到,建设领域自我创新能力和科技贡献率比较低,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秩序还不规范,市政公用事业尚未形成竞争机制,信用体系还没有建立。
二是近年来城镇化加快发展,城镇体系不断完善,发展质量不断提高。
同时也要看到,统筹城乡发展的机制尚不健全,大城市和城镇密集地区国际竞争力不强,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欠帐多,发展缺乏活力,部分地方城镇建设过度负债,外延式、粗放型增长方式尚未有效转变。
三是城镇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加快,功能逐步提高,人居环境有较大改善。
同时也要看到,城市综合承载能力不强,重建设、轻管理的问题在一些地方还不同程度地存在。
四是推进和谐社会建设,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得到重视和解决。
同时也要看到,适合中低收入家庭需求的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不足,城镇房屋拆迁矛盾依然突出,安全形势不容乐观。
特别是我省建设工作有些指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或落后于发达省份。
如我省城市人均住房面积低于全国4.5平方米;污水处理率和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低于全国2个百分点;建筑业年产值与江苏、渐江等省份相比也有较大差距;建筑能耗是世界平均水平的三倍。
因此,我们必须充分认识建设工作面临的有利形势和不利因素,进一步增强做好建设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全力做好“十一五”期间的建设工作。
(二)“十一五”时期建设工作的主要目标
“十一五”时期,建设事业改革与发展的总体目标是:
统筹城乡发展,基本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建设行政管理体制、法律制度和工作机制;健全城乡规划的综合调控和区域协调机制,初步形成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布局合理、结构完善、功能协调的发展格局;基本建立市政公用设施建设投入产出的良性循环机制,城镇市政公用设施和服务设施进一步完善;宏观调控房地产市场,居民居住条件进一步改善;建立健全建筑市场、房地产市场、市政公用市场的监管机制,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基本形成。
“十一五”期间,全省城镇化水平达到63%;城市用水普及率达到99%,城市燃气普及率达到93%,污水处理率达到60%,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60%,人均道路面积达到9平方米,万人拥有公交车辆达到12标台,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37%;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4200亿元,城镇人均住房面积达到25平方米;完成建筑业总产值11443亿元,建筑业增加值达到3149亿元,实现利润总额223亿元,劳动生产率达到21万元/人;完成村镇建设投资700亿元,村镇自来水普及率达到70%,村镇人均道路面积达到14平方米,村镇人均住房面积达到23平方米。
(三)建设工作要实现四个新突破
建设工作必须始终坚持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确保建设事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今后一段时期,重点要在以下四个方面实现新突破。
第一,在体制机制创新上实现新突破。
以体制机制创新为着力点,大力推进建设行业改革。
加快体制机制创新是振兴老工业基地的关键和前提,要把股份制改造、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作为国有企业转换体制机制的方向和重点。
要进一步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快现代企业制度建设。
要继续完善企业内部劳动用工、人事和收入分配制度,着力转换企业经营机制。
要打破地区、部门、所有制界限,通过企业之间联合,推动战略性重组,培育优势企业。
要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
鼓励非公有制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改组改造,参与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领域。
要继续按照省委确定的市政公用改革目标要求,稳步推进市政公用改革。
要以做大做强建筑企业为重点,培育一批具有国内外较强竞争力的大型企业集团,促进建筑业的改革与发展。
要进一步积极推进勘察设计行业改革,加快勘察设计行业的结构调整。
第二,在提高建设科技创新能力上实现新突破。
在科学技术迅猛发展和市场竞争日趋激烈的新阶段,要提高建设行业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必须在加强改造的基础上,加大创新力度。
建立较为完善的建设事业科技创新体系,完善鼓励科技创新的政策措施。
以建筑节能、垃圾处理、污水处理及资源化技术领域为重点,大力开展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创新,大幅度提高节能、节水、节地、节材和治污技术水平。
继续加大适用技术的推广应用示范工作和限制淘汰落后技术产品的工作。
坚持市场导向和产学研相结合,引导规划设计、施工安装、房地产开发等行业的大型企业成为自主创新的主体,推进科技成果产业化进程。
加大信息化技术推广力度,实现建筑业、市政公用事业和住宅与房地产业技术升级。
第三,在统筹城乡区域发展上实现新突破。
必须坚持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方针,按照循序渐进、节约土地、集约发展、合理布局的原则,继续推进城镇化进程。
加快建设以沈阳为中心的辽宁中部城市群经济区,以大连为龙头的辽东半岛经济区和辽西沿海经济区,形成以中心城市带动中小城市,以城市带动农村,相互协调、相互促进、各具特色的辽宁经济发展新格局。
坚持统筹城乡规划,加快郊区向城区、乡镇向街道、农村向社区、农民向市民的转变。
坚持以县城和中心镇为重点,加强小城镇建设,促使工业项目和第三产业向县城和中心镇集中,把小城镇建设与发展县域经济和农村社会事业有机结合起来。
要集中精力抓好村庄环境整治,推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第四,在构建和谐辽宁上实现新突破。
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继续做好棚户区改造,今年在基本完成城市集中连片5万平方米以上棚户区的改造任务基础上,着手探索改造5万平方米以下的棚户区,改善城镇居民的居住条件。
全力做好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工作,建立长效机制,从源头上遏制拖欠工程款行为,切实维护好建设领域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继续深入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大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生产生活环境问题。
三、2006年的主要工作
2006年全省建设工作的总体思路是:
以科学发展观统领全省建设工作全局,以建筑业、房地产业、市政公用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为重点,以深化改革、科技创新为动力,进一步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高城乡人居环境质量,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为振兴老工业基地和构建和谐辽宁作出新的贡献。
今年要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充分发挥规划作用,为区域统筹发展谋篇布局。
一是认真做好区域统筹规划。
围绕全省“一个中心、两大基地、三大产业”和三大经济区的发展思路,调整省域城镇体系规划,完成辽中、辽西城镇群规划,以加强区域协调为重点,统筹编制城乡规划,为经济和社会发展提供合理空间,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
二是积极推动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
抓紧城市总体规划的修编和报批,抓好近期建设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
今年的重大建设项目,没有近期建设规划的,原则上不予审批。
适应规划编制内容创新,围绕城乡一体化和法定图则的编制,开展规划编制的试点工作。
三是加强城市规划实施管理。
继续开展《城市规划法》执法检查工作,重点检查各市政府实施城市总体规划、各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审批情况。
筹备建立我省城市规划动态监测系统,进一步提高我省城市规划管理水平。
(二)以加速发展县域经济和开展村庄整治活动为载体,做好村镇建设工作。
一是以县城和中心镇为重点,加快小城镇建设。
优先发展10个城区人口10万以上的县城。
遵循城市化发展的客观规律,分类指导,突出重点,依托产业支撑,引导企业向城镇工业区集中,实行集约发展,提高规模效益,使其优先发展成为城乡统筹发展的小城市。
重点培育一批镇区人口3万以上的小城镇。
坚持高标准、高起点规划,提高小城镇功能,使这些小城镇成为各具特色的重点镇。
二是提高村镇规划建设补助资金的使用效益。
完善中心镇建设项目储备库管理,将资金的重点向城镇化、工业化中的村镇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上倾斜,合理安排小城镇建设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加强对资金的使用监管。
三是开展好新农村建设村庄整治试点工作。
今年要制定出村庄整治标准,选择200个中心村进行试点,开展村容村貌和环境整治工作,使100个中心村成为省、市级示范村。
推广沈阳市“百村整治”和新农村建设先进经验,促进全省村庄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四是普及好村镇建设实用技术。
大力宣传推广《辽宁省社会主义新农村住宅图集》。
做好《住宅图集》免费发放工作,选择一批应用《住宅图集》建设村镇民居的示范典型,提高全省农村住宅建设水平。
大力宣传推广《辽宁省村镇环境工程规划图集》,组织编制《农村整治实用范例图集》,开展好农村生态节能住宅研究。
(三)以棚户区改造为重点,加快住宅建设。
一是大力抓好棚户区改造工作。
今年完成棚户区拆迁196万平方米,建设回迁房1029万平方米。
做好今年棚户区改造规划与计划工作,加强棚户区改造资金筹措,搞好主要建筑材料的储备,协调好电力工程配套费减免问题,三月底前完成拆迁协议的签订工作,确保今年棚户区改造工程顺利实施。
二是加强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
严格控制高档商品房开发,重点加强普通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和廉租房建设。
通过发展住房租赁市场、建设职工公寓等方式,多渠道解决进城务工人员的基本居住需要。
加快建立健全省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加强对房地产市场运行情况的动态监测。
今年,完成房地产投资800亿元,人均住房面积达到22.19平方米。
三是强化房地产市场管理。
实行实名制购房,制止期房炒作。
查处虚构买卖合同、囤积房源、发布虚假广告、恶意哄抬房价等行为。
建立健全房地产估价、经纪活动管理制度,规范房地产中介活动。
建立失信惩戒制度,将房地产企业的不良行为记入企业信用档案,与企业资质资格升降级挂钩。
四是提高供暖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
加快城镇供热系统的技术改造,提高热能利用效率。
发展以热电联产为主的城镇集中供热方式,逐步完善城镇供热采暖系统安全、节能、环保、卫生等技术要求。
提高供热服务质量,确保人民群众温暖过冬。
(四)加强城市建设与管理,进一步改善人民群众生活环境。
一是加快基础设施建设。
今年全省城市用水普及率达到95%;城市燃气普及率达到89%;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35.8%;人均道路面积达到7.9平方米;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48%;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54%,进一步提升城市功能。
二是进一步解决好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问题。
继续搞好小街小巷和居民区楼道整治,摸黑路改造及公厕建设等民心工程,把民心工程纳入“绿叶杯”竞赛活动考核内容之中。
发展大公交,提高公交车辆的运行速度和准点率,努力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生活环境。
三是加强城市污水处理和中水回用工作。
加快污水处理产业化进程,开放市场,吸纳社会资本参与城市污水处理厂建设和运营。
做好污水处理费征收工作,提高收费率。
利用全省污水处理监控体系,对污水处理厂的运行实行动态管理,加大中水回用的工作力度,积极研究探索污水处理厂小型化发展问题。
四是稳妥推进公用事业改革。
加快推进事业单位改企业转制和企业体制创新,建立富有活力的企业经营机制。
要坚持公用事业的公共属性,引入市场机制,建立多元化投资体制和管理机制,骨干企业和命脉工程政府应当控股。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市场监管,落实特许经营制度的实施,确保公众利益、公共安全,切实提高服务水平。
(五)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快做大做强我省建筑业。
一是继续提高建筑业经济运行质量。
今年建筑业总产值要达到1697亿元,增长15%。
实现增加值506亿元,增长11%。
劳动生产率达到136869元/人,实现利润总额38亿元,为拉动我省经济发展和促进就业做出更大贡献。
二是加快我省建筑业做大做强步伐。
组织有关专家和建筑行政管理人员对“辽宁省构筑建筑业大省强省技术指标体系研究”课题进行论证,出台“辽宁省做大做强建筑业的指导意见”。
引导企业选择符合市场发展规律、有自身特色的改革与发展之路。
开展全省综合实力10强和专业承包10佳企业评选活动,树立企业品牌。
帮助、扶持1-2家建筑施工企业进入全国60强施工企业行列。
三是进一步规范整顿建筑市场秩序。
要把工程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备案制、施工许可制、市场准入与清除制、企业不良行为记录制、工程施工验收备案制和廉政责任书制等管理制度落到实处。
继续会同省监察厅进行执法检查,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开展建筑业企业信用和从业人员个人信用体系建设工作,逐步建立和完善以中介机构为主体的信用记录、信用评估、信用公示、信用担保、失信追究、风险防范等信用体系。
全面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强化工程造价信息服务工作。
四是加快建立防止新拖欠工程款的长效机制。
大力做好清欠收尾工作,全面完成清欠工作任务。
建立防止新拖欠的长效机制。
在房地产开发项目中严格履行资本金制度,全面推行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和施工单位履约担保制度试点工作,运用市场机制防止出现新的拖欠。
五是继续加大安全生产管理力度。
进一步加强各级安全监管机构建设,加大安全事故处理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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