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据法》课程教学大纲.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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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法》课程教学大纲
《证据法》课程教学大纲
(适用于法学专业)
课程编码:
1102414020
学时:
32学分:
2
开课学期:
第五学期
课程类型:
基础法务方向课
先修课程:
民事诉讼法刑事诉讼法
教学手段:
讲授与讨论
一、教学目的与任务:
通过对证据法学的学习,使学生掌握证据法的一般原理,了解我国三大诉讼法及仲裁法、劳动争议仲裁法以及行政行为等关于证据的规定,以及相关司法解释中对证据的相关规定,系统学习证据的种类、分类,证据责任的承担、证明标准等,树立“用证据说法”“诉讼的中心是证据”的理念,为今后进行司法实践活动打下基础。
二、课程的基本内容:
第一章绪论(2学时)
教学目的与要求:
了解证据法学的体系、证据法学与邻近部门法学的关系,领会证据法学的研究方法,掌握证据法学研究的对象和内容。
教学的重点与难点:
重点:
证据法学的研究对象
难点:
证据法学的研究方法
教学方法:
采用课堂教学讲授。
第一节证据法学的研究对象
一、证据法及其证明规则
二、证据及其证据力和证明力
三、证据的内容和形式的统一关系
四、证据制度及其传统文化背景
五、证据制度和经济制度、诉讼制度的关系
六、收集、审查判断和运用证据证明案件的经验及其规律
第二节证据法学的体系
一、英美法系国家证据法学体系示例
二、大陆法系国家证据法学体系示例
三、新中国证据法学体系的示例
第三节证据法学的体系研究方法
一、融合研究的方法(联系其他学科)
二、系统研究的方法(整体把握)
三、比较研究的方法(纵横比较)
四、实证研究的方法(联系实际)
五、分析研究的方法(局部解析)
思考题:
1.证据、证据力和证明力的关系是怎样的?
2.简答证据内容和形式的关系。
3.证据法学的研究方法有哪些?
第二章证据制度的历史沿革(2学时)
教学目的与要求:
了解证据制度的历史沿革,了解神示证据制度的概念、产生原因和内容,重点掌握法定证据制度和自由心证证据制度的产生背景和特点,以及评价。
教学重点与难点:
重点:
法定证据制度和自由心证证据制度的特点以及评价
难点:
法定证据制度和自由心证证据制度的特点以及评价
教学方法:
采用课堂教学讲授。
第一节神示证据制度
一、神示证据制度的概念
二、神示证据制度产生的原因
三、神示证据制度的内容
四、对神示证据制度的评价
1.神示证据制度提高了人类司法判决的权威性,因而有助于维护社会秩序的稳定。
2.神示证据制度在某些情况下也确实能够查明案件的真实情况。
3.神示证据制度的作用不仅表现为对违法者和犯罪人的惩罚,而且表现为在使用过程中对社会上一般人行为的引导和规范能力。
4.神示证据制度有利于维护统治阶级的利益。
第二节法定证据制度
一、法定证据制度的概念和产生的历史条件
二、法定证据制度的主要特点
1.限制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实行有罪推定。
2.刑讯逼供是法定证据制度的基本证明方法,是获取证据的合法方法。
3.法定证据制度具有形式主义和等级性的特点,机械地、僵化地对证据的收集、使用及其证明力进行规定。
三、对法定证据制度的评价
从本质上,法定证据制度是反科学的,具有浓厚的封建性、残酷性和反动性的一种证据制度。
第三节自由心证证据制度
一、自由心证证据制度的概念和产生
二、自由心证证据制度的理论和立法
三、对自由心证证据制度的评价
(一)自由心证制度的历史进步意义
(二)自由心证制度的局限性
第四节我国证据制度的历史沿革
一、我国古代证据法律制度
(一)奴隶制时期的证据制度
(二)封建社会的证据制度
二、我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证据法律制度
三、新中国的证据法律制度
我国法律除了给证据下了科学的定义外,还对证据的收集、审查判断和运用,做了较为详细的规定。
思考题:
1.什么是法定证据制度?
其特点是什么?
有哪些进步性和局限性?
2.什么是自由心证证据制度?
其特点是什么?
有哪些进步性和局限性?
3.评价我国证据制度的特点。
第三章证据法与诉讼法(2学时)
教学目的与要求:
了解证据法与诉讼法的关系,了解诉讼结构的分类以及与证据法的关系,掌握我国现行的证据立法,证据法与审判方式的关系。
教学重点与难点:
重点:
我国现行的证据立法以及证据法与审判方式的关系
难点:
我国现行的证据立法以及证据法与审判方式的关系
教学方法:
采用课堂教学讲授。
第一节证据法与诉讼法的关系
一、证据法与诉讼法的不同之处
二、证据法与诉讼法的相同之处
1.证据法和诉讼法的性质相同。
2.证据法和诉讼法的价值相同。
3.证据法和诉讼法的表现形式相同。
第二节证据法与诉讼结构
一、诉讼结构的基本分类
二、诉讼结构和证据法
(一)对抗式诉讼与证据法
1.陪审团和法官的职责区分
2.对抗式的诉讼程序
(二)英美证据法的基本内容与理论基础
(三)审问式诉讼与证据法
第三节证据法与审判方式改革
一、混合式诉讼与证据法
(一)混合式诉讼的基本特征
(二)日本的证据规则
二、我国的审判方式改革
我国的审判方式改革的基本内容及改革的难点
三、我国当前的证据法
(一)我国证据法的渊源
(二)我国证据法的内容
(三)我国证据法的基本特征
(四)完善我国的证据法
思考题:
1.证据法与诉讼法的关系是怎样的?
2.我国证据法的内容是什么?
第四章证据法的原理(2学时)
教学目的与要求:
了解证据法原理的概念和意义,以及基本体系和基本内容,了解辨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和程序正义论,诉讼认识论与证据法的关系。
教学重点与难点:
难点:
辨证唯物主义认识论与程序正义论是证据法的理论基础
教学方法:
采用课堂教学讲授。
第一节证据法原理概述
一、证据法原理的概念和意义
二、证据法原理的基本体系
三、证据法原理的基本内容
(一)诉讼认识论
(二)其他关于证据法原理的主张
第二节诉讼认识论:
辨证唯物主义认识论
一、诉讼认识的要素
(一)诉讼认识的主体
(二)诉讼认识的客体
(三)诉讼认识主体和客体的关系
二、诉讼认识的内在过程
(一)从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
(二)从理性认识到实践
(三)判决理由制度
三、诉讼认识的原则和方法
(一)逻辑和历史的统一
(二)逻辑推理
(三)经验规则
四、诉讼认识的结果
(一)真理标准
1.诉讼认识结果的客观性
2.诉讼认识的绝对性和相对性
(二)法律标准
第三节诉讼认识论:
程序正义论
一、诉讼认识的外在过程
二、程序正义论
(一)程序正义论的概念
(二)程序正义论的标准和原则
第四节诉讼认识论与证据法
一、辨证唯物主义认识论与程序主义论的关系
(一)辨证唯物主义认识论与程序主义论的作用不同
(二)辨证唯物主义认识论与程序主义论的相互作用
(三)法治要求下的辨证唯物主义认识论与程序主义论的关系
二、诉讼认识论和证据法
(一)证据法的价值
(二)证据法的目的和任务
思考题:
论述证据法的理论基础。
第五章证据法的原则(2学时)
教学目的与要求:
了解证据裁判原则的基本内容和适用,掌握直接言词原则的含义和适用,掌握无罪推定原则的确立和发展、含义及内容,重点掌握无罪推定原则在我国刑事诉讼中的体现。
教学重点与难点:
重点:
直接言词原则和无罪推定原则的含义
难点:
无罪推定原则与我国刑事诉讼的关系
教学方法:
采用课堂教学讲授1小时+讨论1小时。
第一节证据裁判原则
一、证据裁判的历史
二、证据裁判原则的基本内容
1.对事实问题的裁判必须依靠证据,没有证据不得认定事实。
2.裁判所依据的证明,必须是具有证据资格的证据。
3.裁判所依据的证据,必须是经过法庭调查和质证的证据。
三、证据裁判原则的适用
第二节直接言词原则
一、直接言词原则的含义
二、直接言词原则在我国的适用
三、直接言词原则的意义
第三节无罪推定原则
一、无罪推定原则的确定和发展
二、无罪推定原则的含义和内容
1.控方承担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责任;在任何刑事案件的审判中,证明被告人有罪的责任始终由控诉一方承担,这一责任是不可转移的。
2.贯彻有利于被告的原则。
被告人在刑事诉讼中不承担任何有关证明自己有罪或者无罪的责任,裁判者在对被告人是否有罪存有怀疑的情况下,应作为对被告人有利的解释。
3.无罪推定适用于诉讼的始终。
4.无罪推定原则要求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尤其是被告人在审判签的地位及其应享有的权利。
三、无罪推定原则与我国刑事司法
思考题
1.直接言词原则的含义是什么?
2.无罪推定原则的含义和内容是什么?
第六章证据规则(2学时)
教学目的与要求:
了解证据规则的概念和功能,了解我国证据规则的现状,了解外国的证据规则的主要内容,掌握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相关证据规则、传闻证据排除规则、自白与补强证据规则和不得强迫自证其罪规则的概念和含义。
教学重点与难点:
重点: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相关证据规则;传闻证据排除规则;自白与补强证据规则和不得强迫自证其罪规则
难点:
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相关证据规则;传闻证据排除规则;自白与补强证据规则和不得强迫自证其罪规则
教学方法:
采用课堂教学讲授1小时+讨论1小时。
第一节证据规则的概念和功能
一、证明规则的概念
二、证明规则的法律属性
三、证据规则的功能
第二节我国证据规则的现状和完善
一、我国证据规则的现状
(一)关于证据能力的规则
(二)关于证据力的规则
(三)关于举证的规则
(四)关于质证的规则
二、完善证据规则研究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一)完善证据规则的必要性
(二)完善证据规则的可行性
三、完善证据规则的意义
第三节外国证据规则简介
一、证据规则的历史发展
二、证据规则的种类
三、证据规则的主要内容
1.交叉询问
2.最佳证据规则
3.意见证据规则
4.特权规则
第四节非法证据排除规则
一、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含义
二、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有关法律依据
三、非法证据的可采性
四、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作用
第五节相关证据规则
一、相关证据规则的含义
二、外国有关相关证据规则的规定
三、我国对证据关联性的规定
第六节传闻证据排除规则
一、传闻证据规则的概念
二、排除传闻证据的理由
三、排除传闻证据规则的例外
四、传闻证据规则的价值
五、传闻证据规则在我国的适用
(一)我国理论界对引入传闻规则的期望
(二)引进传闻证据规则的基本思路
第七节自白和补强证据规则
一、自白和补强证据规则的概念
二、关于被告人自白规则
三、关于补强证据规则
第八节不得强迫自证其罪
一、不得强迫自证其罪的含义
二、不得强迫自证其罪的立法例
三、不得强迫自证其罪与我国刑事司法
思考题:
1.证据规则的概念和功能是什么?
2.试论述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含义和适用。
3.试论述传闻证据排除规则含义和适用。
4.试论述自白和补强证据规则含义和适用。
第七章证据的概念和意义(2学时)
教学目的与要求:
了解证据的概念和意义,掌握证据的基本特征:
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
教学重点与难点:
重点:
证据的基本特征;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
难点:
证据的基本特征;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
教学方法:
采用课堂教学讲授。
第一节证据的概念
一、证据与诉讼证据
二、与证据概念相关的机关概念
第二节诉讼证据的基本特征
一、证据的客观性
二、证据的关联性
三、证据的合法性
第三节证据的意义
一、证据是诉讼的基础和核心
1.证据是公安司法机关进行立案、侦查、起诉和审理,以及定罪判刑的依据,是司法工作人员、当事人及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查明和认定案件事实的基础。
2.证据是揭露犯罪、证实犯罪的重要手段,是迫使犯罪分子认罪伏法、接受改造的有力武器;
3.证据是保障无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防止发生冤假错案的重要保证,是实行辩护的重要手段;
二、证据是对群众进行法制教育的工具
思考题:
1.什么是证据?
2.论述证据的基本特征。
3.证据的意义是什么?
第八章证据的种类(2学时)
教学目的与要求:
了解证据的种类,掌握法定证据(物证、书证、证人证言、被害人陈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当事人的陈述、鉴定结论、勘验检查现场笔录和视听资料、电子证据)的概念、特征和收集审查判断。
教学重点与难点:
重点:
掌握法定证据的概念和特征
教学方法:
采用课堂教学讲授1小时+讨论1小时。
第一节物证
一、物证的概念和意义
(一)物证的概念
(二)物证的意义
二、物证证明力的特点
三、物证的收集和保管
(一)物证的收集
(二)物证的保管
四、物证的审查判断
(一)审查认定物证的来源是否合法
(二)认真仔细地审查物证的外部特征,以确定其同案件事实的关联性
(三)审查判断物证的方法,通常采用交付辨认、技术鉴定和比较印证等方法
第二节书证
一、书证的概念和意义
1.书证所记载的内容或者表达的思想往往能直接证明有关的案件事实。
2.书证同其他证据相比,其证明力更强,证明作用发挥得更为充分。
二、书证证明力的特点和分类
(一)书证的证明力的特点
(二)书证的分类
三、书证的提供、收集和审查判断
(一)书证的提供和收集
(二)书证的审查判断
第三节证人证言
一、证人证言的概念和意义
二、证人的资格条件、权利和义务
(一)证人的资格条件
(二)证人的义务
(三)证人的权利
(四)证人出庭作证与证人拒证权
三、证人的保护
(一)证人保护的界定与立法例
(二)证人保护的必要性
(三)证人保护的价值
(四)证人保护的措施
四、收集证言的基本程序
五、证人证言证明力的确定
第四节被害人的陈述
一、被害人陈述的概念和意义
二、被害人陈述证明力的特点
三、被害人陈述的收集和审查判断
(一)被害人陈述的收集
(二)被害人陈述的审查判断
第五节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
一、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的概念和意义
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和辩解证明力的特点
三、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讯问
(一)讯问的方法和程序
1.讯问要由法定的主体进行公、检、法工作人员
2.选择讯问地点
3.讯问人员不得少于两人
4.讯问应当个别进行
5.出示证明文件证明文件是指工作证和询问证人通知书。
6.先予告知申请回避权和聘请律师权
7.讯问分三步进行第一步讯问自然情况;第二步就其是否有罪、犯罪的事实经过进行陈述或者辩解;第三步就检举、揭发的问题提出问题,让其回答。
8.拘捕后必须在24小时内进行讯问
9.讯问聋、哑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10、传唤和询问时间
11.制作讯问笔录
(二)讯问中的“律师在场、录音、录像”三项制度
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供述和辩解的审查判断
第六节当事人的陈述
一、当事人陈述的概念和意义
(一)当事人陈述的概念
(二)当事人陈述的意义
首先,当事人陈述是最容易收集的一种证据;
其次,当事人陈述可以提供收集证据的信息;
最后,当事人在陈述中有关承认的内容,有利于迅速结束诉讼。
二、当事人承认
(一)当事人承认的概念和构成要素
(二)当事人承认的分类
(三)当事人承认的撤销
三、自认
(一)自认的概念与构成要件
(二)自认的效力
(三)自认的撤回
四、当事人陈述的证明力的特点
五、询问当事人及对当事人陈述的审查判断
(一)询问当事人
(二)当事人陈述的审查判断
第七节鉴定结论
一、鉴定结论的概念和意义
(一)鉴定结论是指专门机关就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指派或者聘请专门人员进行鉴定后所作的结论性的判断。
鉴定结论是一种独立的证据种类,又叫鉴定人意见,是一种独立的诉讼证据。
(二)我国诉讼中经常使用的鉴定结论
(三)鉴定结论的作用和意义
二、鉴定人的资格条件、权利和义务
(一)鉴定人的资格条件
(二)鉴定人的诉讼权利
(三)鉴定人和证人的区别
三、鉴定结论证明力的特点
四、鉴定结论的审查判断
第八节勘验、检查及现场笔录
一、勘验、检查及现场笔录的概念和意义
二、勘验、检查及现场笔录证明力的特点
三、勘验、检查及现场笔录的内容和制作
(一)勘验、检查和现场笔录的内容
(二)勘验、检查笔录的制作程序
(三)现场笔录的制作程序
四、勘验、检查及其现场笔录的审查判断
第九节视听资料
一、视听资料的概念和意义
二、视听资料的种类
(一)录音资料
(二)录像资料
(三)电子计算机存储资料
(四)运用专门技术设备得到的信息资料
三、视听资料证明力的特点
四、视听资料的调整收集和其证明力的确定
(一)视听资料的调查收集
(二)视听资料证明力的确定
第十节电子证据
一、电子证据的概念
二、、电子证据的特征
三、电子证据的审查判断
思考题:
1.物证和书证的区别和联系是什么?
2.论述证人的资格条件。
3.论述证人和鉴定人区别、证人证言和鉴定结论的区别。
4.视听资料的特点是什么?
第九章证据的分类(2学时)
教学目的与要求:
了解证据分类的概念和意义,掌握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有罪证据和无罪证据、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本证和反证的概念、划分意义和区分。
教学重点与难点:
重点:
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有罪证据和无罪证据;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本证和反证的概念
难点:
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有罪证据和无罪证据;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本证和反证的概念
教学方法:
采用课堂教学1小时+讨论1小时。
第一节证据分类的概念和意义
一、证据分类的概念
二、证据分类的意义
三、世界各国证据分类简介
第二节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
一、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的概念
二、划分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的意义
三、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的运用规则
第三节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
一、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的概念和区别标准
二、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的特点和运用
(一)言词证据的特点
(二)实物证据的特点
(三)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的运用
第四节有罪证据和无罪证据
一、有罪证据和无罪证据的概念和区分
二、有罪证据和无罪证据的运用规则
第五节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
一、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的概念
二、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证明力的特点
(一)直接证据证明力的特点
(二)间接证据证明力的特点
三、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的运用规则
(一)直接证据的运用
(二)间接证据的运用
第六节本证和反证
一、本证和反证的概念
二、区分本证与反证的意义
思考题:
1.原始证据和传来证据划分的意义是什么?
两者如何区分?
2.言词证据和实物证据划分的意义是什么?
两者如何区分。
3.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划分的意义是什么?
两者如何区分。
4.什么是本证?
什么是反证?
如何区分?
第十章证据的收集和保全(2学时)
教学目的与要求:
了解证据收集的概念和意义、范围和要求,掌握证据开示和举证时限,掌握证据保全的种类、程序和要求。
教学重点与难点:
重点:
证据开示和举证时限;证据保全的种类、程序和要求
难点:
证据开示和举证时限;证据保全的种类、程序和要求
教学方法:
采用课堂教学1小时+讨论1小时。
第一节证据的收集
一、收集证据的概念和意义
(一)收集证据的概念
(二)收集证据的意义
二、收集证据的范围和渠道
三、收集证据的原则和要求
(一)收集证据的原则
(二)收集证据的要求
四、收集证据的方法
询问;讯问;辨认;勘验;搜查;检查;实验;鉴定
第二节证据开示和举证期限
一、刑事证据开示制度
(一)刑事证据开示制度的概念和意义
(二)国外刑事证据开示制度简介
(三)建构刑事证据开示制度的原则
(四)我国刑事证据开示制度的现状及完善
思考题:
1.什么是举证时限?
其意义是什么?
2.证据保全的概念、程序和要求是什么?
第十一章证明概述(2学时)
教学目的与要求:
了解证明的概念和证明制度的构成,了解证明的种类,掌握刑事、民事、行政诉讼证明的共同特征和不同之处。
教学重点与难点:
重点:
刑事、民事、行政诉讼证明的共同特征和不同之处
难点:
刑事、民事、行政诉讼证明的共同特征和不同之处
教学方法:
采用课堂教学1小时+讨论1小时。
第一节证明制度概述
一、刑事证明的概念
1.刑事证明的任务是查明刑事案件的真实情况。
2.刑事证明是一种揭示、认识案情的复杂的实践和逻辑思维活动。
3.刑事证明是在特定的诉讼形势下,依照法定的程序进行的。
4.刑事诉讼的证明是一个过程,它包括收集证据、审查判断证据和运用证据对案件事实加以认定并得出结论的全部活动。
二、刑事诉讼证明的意义
第二节证明对象
一、刑事证明对象的概念和意义
二、证明对象的范围
(一)有关犯罪构成要件的事实
(二)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主体方面的事实
(三)程序法事实
思考题:
1.什么是证明?
证明制度有哪些构成?
2.论述刑事、民事、行政诉讼证明的共同特征和不同之处。
第十二章证明对象(2学时)
教学目的与要求:
了解证明对象的概念、意义和内容,掌握刑事、民事、行政诉讼中的证明对象。
教学重点与难点:
重点:
刑事、民事、行政诉讼中的证明对象
难点:
刑事、民事、行政诉讼中的证明对象
教学方法:
采用课堂教学。
第一节证明对象概述
一、证明对象的概念和意义
证明对象的概念、特征、意义
二、证明对象的内容
(一)实体法律事实
(二)程序法事实
(三)证据事实与证明对象
第二节刑事、民事、行政诉讼的证明对象
一、刑事诉讼的证明对象
(一)有关刑事诉讼证明对象的法律规定
(二)刑事诉讼的证明对象
二、民事诉讼的证明对象
三、行政诉讼的证明对象
(一)有关行政诉讼证明对象的法律规定
(二)行政诉讼证明对象
思考题:
1.什么是证明对象?
证明对象的内容是什么?
2.论述刑事、民事、行政诉讼证明对象。
第十三章证明责任(2学时)
教学目的与要求:
了解证明责任的概念、产生和发展,掌握刑事、民事、行政诉讼中的证明责任的承担。
教学重点与难点:
重点:
刑事、民事、行政诉讼中的证明责任的承担
难点:
民事诉讼中证明责任的承担
教学方法:
采用课堂教学1小时+讨论1小时。
第一节证明责任概述
一、证明责任的概念
(一)证明责任的概念
(二)证明责任与举证责任
(三)证明责任的行为责任与结果责任
二、证明责任制度产生和发展
(一)古罗马时代的证明制度
(二)德国普通法时代的证明责任制度
(三)近代大陆法系的证明责任制度
(四)英美法系的证明责任概念
三、我国关于证明责任的理论研究
第二节证明责任的承担
一、刑事诉讼中证明责任的承担
(一)我国刑事诉讼中关于证明责任的法律规定
(二)刑事诉讼中证明责任的承担
二、民事诉讼中证明责任的承担
(一)关于民事诉讼证明责任的理论
(二)关于民事诉讼证明责任的法律规定
(三)民事诉讼中举证责任的承担规则
(四)自认与举证责任
(五)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
(六)新的证据
三、行政诉讼中证明责任的承担
(一)关于行政诉讼证明责任的理论
(二)关于行政诉讼证明责任的法律规定
(三)行政诉讼中举证责任的承担规则
思考题:
1.什么是证明责任?
证明责任的意义和内容是什么?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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